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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指令 香港“飞虎队”将成特别警察参与防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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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4 05: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源: 星岛日报



图为惩教署2016年已引入VKS胡椒球枪(资料图)

目前港府已敲定第一批“特别任务警察”,主要负责守卫警务处处长指定的政府处所,包括进行防暴及处理突发事情等工作。

目前,特区政府正研究如何协助警队及时提升持续执法及应变能力,研究考虑借调各大纪律部队部分人手担任临时“特别任务警察”。由于社会动乱持续、规模大兼“遍地开花”,政府落实推出试行计划。

12日晚惩教职员内部群组流传,指惩教工会接获通知,特首林郑月娥已签署指令,惩教职员可自愿充当特别警察,负责守护政府建筑物、押解及防暴工作。

此次获委任的惩教署区域应变队人员有“惩教飞虎队”之称,于2016年成立,负责押解高风险在囚人士及应付紧急事故,过去已经接受相关专业训练,又熟悉使用防暴装备,并在日常处理相关工作。他们暂时直接借调到警队工作,借调期限看形势而定。 据报道,区域应变队一般会配备低致命武器,包括可装备催泪弹及橡胶子弹的防暴枪、布袋弹长枪,胡椒泡沫喷剂、伸缩警棍、胡椒珠发射器、手枪形胡椒珠发射器等,也可配备点38口径手枪,即使被派往进行前线防暴工作也能应付。

根据《公安条例》第40条,特首可授权警务处处长,书面委任任何自愿人士为“特别任务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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