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598|回复: 0

“电梯间殴打幼童案”被提起公诉

[复制链接]

36

主题

0

回帖

396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396
发表于 2019-11-21 08: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19日发布消息,2019年11月15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依法对“电梯间殴打幼童案”被告人梁浩伟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梁浩伟,男,安徽省肥东县人,30岁,高中文化程度,无业。2014年4月因寻衅滋事罪被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8年9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9年6月30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合肥市公安局井岗派出所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
   
    起诉书指控:2019年9月11日19时许,梁浩伟来到蜀山区某小区楼下,尾随男童小成(化名,出生于2008年3月3日)进入电梯。梁浩伟在电梯内对小成肆意拳打脚踢,随后逃离现场。小成因突然遭到陌生男子随意殴打,头部受伤且出现精神恍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蜀山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梁浩伟随意殴打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曾因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本罪且应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来源于澎湃新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4-20 17:50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