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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陈寅恪的汉奸弟弟陈方恪何时又成了军统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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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2 01: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柳不如是 于 2019-11-22 05:36 编辑

我之所以撰写系列揭露陈寅恪弄虚作假的文章,最初是因为阅读了刘正教授的《陈寅恪史事索隐》一书。这本书把我内心怀疑多年的问题给予了解答。也激发了我继续揭露的信心。本着不掩埋最初科研者的目的,我转发此文。感谢他的著作对我的指导和启发。我个人的见解,则另外有文章。柳不如是。

《陈寅恪的汉奸弟弟陈方恪何时又成了军统特工?!》
作者 京都静源 教授/文学博士
陈方恪是陈家的异类。
本来我们从不想研究这个人,更不会丧失人格和国格尊严去为他的什么诗集作个注,为他漂白和洗底儿!在学术界和出版界热捧陈寅恪的当下,长期在日伪政权下出任多种职务、战后被国民政府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的文化汉奸龙榆生,因为和陈寅恪保持长期的文字交,也因此而再次复活了。大家集体健忘,一味追忆和赞美现代三大词学大师之一的龙榆生!《龙榆生年谱序二》作者声称“由于种种复杂的历史原因,对于这位词学大师,人们至今仍未给予应有的重视”。
试问:对于这样一个文化汉奸,还想怎么重视?
——既然被国民政府审判定罪的文化汉奸龙榆生尚且可以再次复活,那么只是当了四年汪伪政权下的高级官员、又没有被国民政府审判定罪、据说后来还曾加入了军统组织的陈方恪,简直就是小菜一碟!不但不值得“愤怒声讨”,反而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了!于是,《陈方恪诗词集》、《陈寅恪之弟陈方恪竟是潜伏在伪政府卧底?》、《"民国名士"陈方恪的起伏人生》、《名士陈方恪》、《陈寅恪的弟弟曾是“伪装者”》、《徜徉在新社会的旧贵族——记陈方恪》、《缅怀陈方恪先生》、《陈方恪先生的前半生与后半生》,甚至《陈方恪遗稿重现南京》等等文章和著作也隆重登场了。
一时间,从报刊到网络,陈粉们的“陈方恪漂白运动”风起云涌、有声有色!
让我们详细说明如下:
1938年3月29日,南京伪维新政权成立。梁鸿志出任伪维新政权行政院长。此时,陈方恪开始拍梁鸿志的马屁!搜集、整理、注释梁鸿志的《爰居阁诗》。马屁功夫立竿见影,1938年11月,伪政权行政院长梁鸿志出资约请陈方恪全家到南京侯任。
1938年11月29日,日本政府正式承认伪维新政权。两天后的12月1日,梁鸿志正式就急忙忙聘任陈方恪为“教育部编审委员”了。
——以上经历,《陈方恪年谱》133-135页中也有如实记载。
1939年4月10日,陈方恪以“教育部编审委员”的专家身份,具体参与了伪中央大学筹备工作。按照《陈方恪年谱》139页中记载:陈寅恪得知陈方恪参与了伪政权之后,居然想出的解决办法是:“拟介绍先生至时在广西的中央大学或在昆明的西南联大任教”。当了一年多文化汉奸的人,居然还有资格来国统区的大学继续当教授!在陈寅恪看来,只要上面有人,不愁没有办不成的事。以现存的陈、傅往来书信来分析,他的这一建议显然并未得到他的姻亲傅斯年的认可。而陈方恪对此答复也是“未获回音”。
1939年5月1日,陈方恪凭借着对好友、大汉奸梁鸿志搜集、整理、注释梁鸿志的《爰居阁诗》的马屁功夫,又成了南京伪维持政权下的考试院“考选委员会专门委员”。
1939年7月,陈方恪的古典文献功夫再次得到大汉奸梁鸿志的肯定,他被任命为“西龙蟠里国学图书馆馆长”。
——以上经历,《陈方恪年谱》138-140页中也有如实记载。
1940年1月1日,陈方恪参加南京日伪政权下的“中国文艺协会”,出任理事。并参与创办《国艺》月刊,该刊重点发布文化汉奸们粉饰太平的诗文。
1940年5月1日,陈方恪再次出任南京汪精卫伪政权下的考试院“考选委员会专门委员”。并在当年10月25日出任汪伪政权文官招聘考试的主考官。如果说前面两年的伪维持政府不属于汪精卫汉奸集团的话,那么现在陈方恪再次出任南京汪精卫伪政权下的考试院“考选委员会专门委员”,已经没有任何借口可以逃脱汉奸指控了。实际上,国民政府把伪维持政府和后来出现的汪精卫汉奸集团政府是同等看待的。
1941年秋,陈方恪丧失人格和国格,参与并出席了日军为粉饰南京大屠杀而举办的大型文艺聚会活动。我们不想公布日方档案资料招惹是非,在这里,只全文引用《陈方恪年谱》153页的相关记载如下:
秋,为掩饰侵华日军对南京大屠杀的罪行,日本僧界向青溪西岸的毘卢寺赠送了一尊木雕观世音,汪伪政府的有关官员前往捧场,先生也随去,因有词《琵琶仙•次韵和青萍居士毘扶桑十一面观世音丈六瑞像》。
这一记载故意做了最大的“净化”!根本没有提陈方恪是如何对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战犯们歌功颂德的!
更没有明确说明这个活动的性质是日军庆祝南京大屠杀的庆功会!!!
1943年7月16日,汪伪政权再次任命陈方恪为“国民政府秘书”。这个职务相当于后来的国务院秘书长、副秘书长之类的总管汪伪政务日常工作的高级职位。面对如此高级文化汉奸的身份,《陈方恪年谱》159页却再次漂白为:
对先生展开地下抗日组织活动应该大有帮助。
好一个“应该大有帮助”!请注意这只是作者的“应该”推测。该书对陈方恪的漂白活动随处可见。比如:135页声称:“先生因生活拮据,难以维系一大家人的日常生活,也被梁鸿志、陈群等拉来南京”。140页声称:“先生到任职后,发现书库中图书大都不见踪影……心情不安,故很少到馆中来上班。”
请问:这样漂白的依据是什么呢?是陈方恪的日记还是他人的回忆录?
显然,这个时期的陈方恪成了彻头彻尾的文化汉奸。坊间传闻陈方恪这一阶段曾一度沉湎于酒色,夫妻抽大烟,挥霍奢靡,应该不是空穴来风之谈。这样算起来,他当汉奸的历史长达四年!这四年里,难道他没有想到过他的老父亲曾经据说“倭寇陷北平,欲招置先生,游说百端皆不许。詗者日伺其门,怒呼佣媪持慧帚逐之。因发愤不食五日死”的辉煌壮举?!显然,这已经不是任何陈粉们的主观想象所能解释的和掩饰的!
按照国民政府1945年12月6日颁布的《处理汉奸案件条例》第三条中划定的“曾在伪组织或其所属之机关团体服务”的人。再根据国民政府1945年11月23日颁布的《处理汉奸案件案例》的规定:
对于下列人员,视为汉奸,应厉行检举:
(一)曾任伪组织简任职以上公务员,或荐任职之机关首长者(汪伪政府官员分为选任、特任、简任、荐任、委任五级)。
(二)曾任伪组织特务工作者。
(三)曾任前两款以外之伪组织文武职公务员,凭借敌伪势力,侵害他人,经告诉或告发者。
(四)曾在敌人之军事、政治、特务或其他机关工作者。
(五)曾任伪组织所属专科以上学校之校长或重要职务者。
(六)曾任伪组织所属金融或实业机关首长或重要职务者。
(七)曾在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任报馆、通讯社、杂志社、书局、出版社社长、编辑、主笔或经理,为敌伪宣传者。
(八)曾在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主持电影制片、广播台、文化团体,为敌伪宣传者。
(九)曾在伪组织新民会、协和会、伪参政会议类似机关参与重要工作者。
(十)敌伪管辖范围内之文化、金融、实业、自由职业、自治或社会团体人员,凭借敌伪势力,侵害他人,经告诉或告发者。
根据上述条例和案例中的明确界定,陈方恪这个符合条例“曾在伪组织或其所属之机关团体服务”的人,明显属于案例“(七)曾在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任报馆、通讯社、杂志社、书局、出版社社长、编辑、主笔或经理,为敌伪宣传者”和“(八)曾在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主持电影制片、广播台、文化团体,为敌伪宣传者”和“(九)曾在伪组织新民会、协和会、伪参政会议类似机关参与重要工作者”。毫无疑问,任何在汪伪政权下工作的人一律视为汉奸,需要加以惩处。
——但是,问题是:我们至今根本没有查到陈方恪的汉奸问题审判记录。那么,他是怎么逃脱的汉奸指控的呢?明明是个尽人皆知的有着长达四年以上历史的文化汉奸,为什么国民政府没有抓捕并审判呢?我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这其中必有缘故。
于是,据说“1943年,陈方恪在国民党军统策动下,加入了军统,配合锄奸和传递情报”的新“套路”诞生了:一个战斗在敌人心脏的情报英雄很快就要呼之欲出了!《陈方恪年谱》一书作者告诉我们:
时为军统重要骨干的徐亮,指派潜入南京的特务马杰与先生联系,要其参加地下抗日工作。先生态度积极。报经重庆方面同意,先生成为军统运用人物。并确定了化名和职务。
更有甚者,该书在第170页声称:
国防部保密局要员接见,表彰先生,并发给奖金和《军统地下工作者证明书》。
请问:国防部保密局哪个要员?既然还有那个所谓的“《军统地下工作者证明书》”为何不出示一下证明呢?如此重大的历史事件,该书却没有给出任何证据!如果说大陆经历了建国后多次政治运动,不可能保存、也不敢保存国民党军统特殊的任何证据的话?那么请问:保存了国民党在大陆时期全部档案文献的台湾国史馆等各大档案馆,为何没有任何文字记录和相关证明文件?!为何曾经为军统、中统工作的别人就有档案文献保存至今而独独缺少了陈方恪的呢?!再请问该书作者:你了解当时军统工作纪律和除奸范围吗?“报经重庆方面同意”,报给谁了?是“时为军统重要骨干的徐亮”?还是“重庆方面”?汇报的电报证据呢?原始电文是什么?答复又是什么?“确定了化名和职务”,既然有化名和职务为何不敢公布?害怕什么呢?那个徐亮,其实曾经当过戴笠的秘书。
针对该书作者的上述说法,我们查找了保存在台湾国史馆的全部军统局档案、戴公史料汇编、戴公遗墨等全部文档资料,至今没有发现对陈方恪的任何文字记载,在多种战时有“化名和职务”的军统特工原名和化名对照名单档案和机密文件中,查无“陈方恪”之名,也没有发现所谓的对他“确定了化名和职务”。
现在该书作者却告诉我们:“国防部保密局要员接见,表彰先生,并发给奖金和《军统地下工作者证明书》”,那么请该书作者能否出示一下证据何在?
如果没有真实的证据支撑,则该书的目的恐怕不是要澄清历史事实了吧?动嘴一说,制造一个“套路”远比查找原始档案文献容易得多!恕我们孤陋寡闻,我们不知道军统组织颁发过什么《军统地下工作者证明书》这样的文件。我们查找了国民党保存在台湾的全部军事情报档案和军统、中统档案,没有任何档案文献可以证明“报经重庆方面同意,先生成为军统运用人物。并确定了化名和职务”和“国防部保密局要员接见,表彰先生,并发给奖金和《军统地下工作者证明书》”之说存在!
无论陈方恪是否真的在1943年以后加入了军统组织,参与地下抗日活动;但是,他1938-1942年之间四年的文化汉奸的历史是无论如何也洗刷不掉的。更何况该书作者并没有出示任何铁证加以证明!没有被国民政府定罪和审判,和他是否有过汉奸行为和历史,是两件事。大概《陈方恪年谱》一书根本不知道吧:当年国民政府在审判汉奸的时候,有两点似乎成了梁鸿志、王揖唐、周作人等大小汉奸们无一例外加以使用的辩解理由:其一是生活所迫,并非真心叛国。其二是曾经拒绝了家族中、朋友中某某人的工作要求,答复说自己只是苟且谋生、虚以委蛇,不想再拉亲朋好友下水云云。
——可笑的是:这样的两个理由,在《陈方恪年谱》一书全都得到了体现和印证!
一部缺乏真实的史料证据的年谱刚一出版,立刻在很多网络和报刊上出现了相应的漂白文章。于是,诸如《陈寅恪之弟陈方恪竟是潜伏在伪政府卧底?》、《民国名士陈方恪的起伏人生》、《名士陈方恪》、《陈寅恪的弟弟曾是“伪装者”》等文章就冠冕堂皇的出场了……
这一切活动只为了给陈方恪的哥哥陈寅恪清除不良历史和家庭背景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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