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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杀:现中共党魁胡锦涛
所犯主要罪行:
1 集体屠杀罪
1989年,胡锦涛残酷镇压西藏人民和平请愿示威游行,滥杀无辜,
造成387人死亡,伤721人,死伤人数不下天安门事件。
2 集体屠杀罪
2008年四川纹川大地震发生前,中共高层接获专家预测地震的通报后,为了所谓奥
运圣火传递和社会稳定,其实是为了自己独党专制稳定,中共政治局常委投票决定
是否发出预警,结果八人反对,只有温家宝一人赞成发出预警。
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集团为了一党私利,罔顾中国人民的性命,造成数万人在没有
防备的情况下被“活埋”。
3 集体屠杀罪
2008年,贵州瓮安事件:胡锦涛亲自下令镇压人民群众的抗议活动,再次欠下血债。
4 卖国罪
2008年,胡锦涛代表中共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所谓“共同开发东海油田”的卖国求
荣、丧权辱国的条约。所谓共同开发到最后必将是日本的自己开发,因为现在的共
同开发的中心线已经到了中国的这一侧。他以后在自己的这一侧可以自己开发,也
认可了这个领海的共同的权利。这已经出卖了国家的权益,出卖了主权的利益。但
是中共从来不在乎国家、民族的利益,它只在乎它自己政权的稳定。
谁出卖国家民族的利益,谁就是我们我们国家民族的永远被唾
弃的罪人。
胡犯之罪,罪该万死,必斩首示众
中国人民正义统一阵线特别行动组以国家民族的名义宣誓尽职。
中国人民正义统一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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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7日
中国人民正义统一阵线代号0053捕杀令
捕杀:前中共头目江泽民
所犯主要罪行:
1 集体屠杀罪
江泽民在其最为中共党魁期间,残酷镇压迫害宗教人士。根据不完全统计,江泽民策划对几十万善良的上访群众的打压,数以万计宗教人士被捕和监禁,未经过法律程序被送劳改营,被送进精神病院,强迫注射对神经有害的药物和电击;被判刑;数以千计的人被打死,被打伤,亿万亲朋好友受牵连。 更为狠毒的是滥用四十余种刑具,手指钉竹签、老虎凳、用火烧、放毒蛇□子咬,其手段之残忍连国民党的渣滓映、白公馆都望尘莫及!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多少生命在残酷的刑具下默默消逝;更有多少鲜活的生命致伤,致残,再也无法站立。
2 卖国罪
1999年12月9日,江泽民和叶利钦签订了《关于中俄国界线东西两段的叙述议定书》,这个条约,构成了今后中俄边界的法律文件。该次签约只在《人民日报》作出了简短报道,称两国圆满地解决了边界问题,但没有提及条约内容。其内容就是中国单方面放弃对被苏联侵占的领土提出要求,是以新的「平等条约」来合法化旧的「不平等条约」。
这个条约的要害是,它使中国永远丧失了约1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不算外蒙古),相当于40个台湾。而这些土地,是苏联领导人列宁曾经三次(1919_1920_1923年)发表政府声明要归还给中国的。
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在这个问题上连被它讥笑为卖国而赶下台的国民党政权还不如。 国民党政府在领土问题上对苏联的斗争,一直持续到50年代初期它退守台湾后仍然在1953年在联合国提出「控告苏联」的提案。而中共虽然在建国之初就宣布不承认。
江犯之罪,罪不容诛,万年难销。天理昭昭,善恶有报!
中国人民正义统一阵线特别行动组以国家民族的名义宣誓尽职。
中国人民正义统一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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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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