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雨夜 于 2020-7-4 07:42 编辑
原标题:葱省惊现11岁顶替者,原来有个校长好爹
风中劲草one 于 2020/7/3
我葱省只有更奇葩,没有最奇葩,一直刷新我等吃瓜的接受能力。
11岁的小娃娃,顶替他人进机关单位吃国家“公粮”,这样的事你听说过没有?
上世纪八十年代曾实行过一段时间的“接班”,公职人员退休后,可安排一名子女进单位,可能有些不够年龄而入职的现象存在。
可那好歹顶的是自己的班,顶别人的工作而年龄又如此之小的,真是破天荒头一回听说。
——猜一猜,多大灵岛能操作成这事?
——我觉得,这事怎么也得处级灵岛吧。
——呵呵,一小学校长就能办成。
——小学校长?没听错吧?
——千真万确,真是腻害了我的校长。
——校长之子,也能如此简单混入公务员队伍,当校长真好。
近日,菏泽一名叫张健的爆料称,1997年退伍后,于1999年被安置到牡丹区林业局,却一直没让上班。直到2005年,才被林业局分配到牡丹区沙土镇林业站。
后来得知,自己没上班的几年间,“工资和保险一直正常发放”,自己却没见一分钱,难道见鬼了?
2014年,他查到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且身份证号一模一样的人,在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才知道1999年被一个名叫邱之豪的人冒名顶替,对方一直领取原本属于他的工资福利。
张健多次想要查询相关信息,遭到相关工作人员的推诿,拒绝为他查询,有关单位甚至表示只是信息录入错误而已。
张健经过多方打听,邱之豪的父亲是当地第八小学的校长邱兆海。
张健找到邱之豪,当被问及"你到底是张健还是邱之豪"时,邱之豪更是嚣张地回答道,"我啥都不了解,我自己也不知道!"
可能山东最近冒名顶替案的频频曝光,各地正在查处冒名顶替情况,于是张健也跟着沾了光。
7月2日,菏泽市牡丹区发布通报,对牡丹区应急管理局邱之豪冒名顶替张健一事做出处理。
通报称,举报人林业站张健与被举报人安监局“张健”(邱之豪),经比对两套档案所填内容,除姓名相同外,所填写的学习、入伍、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等信息完全不同,不存在冒用举报人档案的问题。但是,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档案存在伪造姓名、年龄、住址、简历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对被举报人邱之豪之父邱兆海,违规为其子谋取人事利益,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给予除名;对被举报人邱之豪调入时负有责任的时任牡丹区安监局局长李凡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为被举报人邱之豪(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时审核把关不严的牡丹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朱素坤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为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违规办理户口补录、迁移和姓名变更的原沙土派出所户籍民警高玉柱,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个通报虽然给出了调查结果与处理结果,但仍然对有些事语焉不详。
不存在冒用问题?张健2014年就发现了冒用情况,且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其间邱之豪的档案有没有遭到篡改?那简直是一定的,张健称当时两人身份证号也相同。
我就想问问,若非如此,11岁的娃娃又何来入伍一说?如果不是退伍安置,邱之豪如何进的单位?仅比对现在的档案是不够的。
很明显,邱之豪冒用了张健的档案,被张健发现以后,又进一步伪造了档案信息,但姓名更改难度太大而未能如愿,遂造成这种两人仅姓名相同的情况。
退一步来说,就算邱之豪不是冒名顶替了张健,仅凭11岁参加工作这事,难道不该早就给个说法吗?
2014年到现在,整整六年时间,终于给了个结果。为当地这办事效率点赞,你们辛苦了,为人民服得一手好务,呵呵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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