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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张玉环案律师﹕几乎所有冤假错案都存在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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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8 05: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Macedon 于 2020-8-8 05:20 编辑

2020年8月4日﹐目前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申冤者张玉环﹐终于等来了无罪宣判。

这一刻﹐他和他的家人等了9778天。

27年前﹐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张家村发生一起凶杀案﹐两名孩童的尸体在附近水库中被发现。警方经过调查锁定张玉环。

张玉环在审讯期间共做了六份笔录﹐其中仅两份是有罪供述﹐其作案地点﹑杀人方式﹑抛尸过程等都有着很大出入。然而这些都成为了警方认定张玉环故意杀人的主要证据。

1995年1月﹐该案由南昌中院一审判决﹐张玉环因故意杀人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玉环不服﹐向江西高院提出上诉。1995年3月﹐江西高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1年11月﹐南昌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张玉环再次提出申诉﹐同年11月﹐江西高院驳回了他的申诉。

在南昌监狱服刑的张玉环坚持申诉。哥哥张民强每次探监时都会带去一百个信封﹑一百张邮票﹐张玉环每周给相关申诉单位写一封信。只是上千封信寄出去了﹐张玉环案依旧无人过问。

2017年﹐王飞律师决定代理该案。

他在自己的微博里写下第一篇有关张玉环案的长文﹐“虽然很累﹐伸冤的路很长﹐虽然家属连基本的差旅费都支付不起﹐但在南昌监狱看到那双渴望清白和自由的眼神﹐无论如何都无法抵抗。”

王飞律师(右一)探访张玉环母亲张炳连

在随后三年多的日子里﹐王飞律师奔波在监狱﹑当事人所在村子﹑检察院﹑法院之间﹐用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一个无辜的人重获自由。

在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就像是山顶推动巨石的西西弗斯﹐因蒙冤者而痛苦﹐也因他们重获自由而快乐。

采访者﹕易友 罗一七 受访者﹕王飞律师

您是在什么时候代理张玉环案的﹖ 听说是张玉环哥哥张民强找到您的﹐他是怎样找到您的﹖

正式代理是在2017年3月﹐是张玉环的哥哥找到一名记者﹐后来那位记者联系了我﹐才有了这起案件。

张玉环家人当时的状态如何﹖

当时张玉环家属已经是走投无路﹐一筹莫展的情况﹐案件属于停滞期﹐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您为什么会接下这个案子﹖ 当时案件进展如何﹖ 家属的诉求有哪些﹖

早前我看到这个案件的裁判文书后﹐觉得非常荒唐。如此简单的案情却出现了非常大的问题﹐我对这个案件很震惊。还有重要一点﹐当我会见了张玉环后﹐出于人与人之间的同情﹐我应该帮他一把。

我看您微博有写﹕与蒙冤者的初次见面﹐对我而言﹐就像经历一次炼狱。您还记得与张玉环初次见面的情景吗﹖

第一次会见时﹐张玉环非常激动。他本身语言表达不是很好﹐颤抖地说着南昌话。我问他为何这么激动﹐他告诉我说﹕“二十几年了﹐一直未有人过问﹐现在终于有人来帮我洗清冤屈了。”

我反复核实他对案件的态度﹐他给我的感觉非常坚决﹐并以起誓的方式来向我证明清白。

张玉环当时的种种行为﹐让我动了恻隐之心﹐我决心去帮助他伸冤。

代理案件期间﹐您和您的团队通过了哪些途径帮张玉环申诉﹖

基本的调查取证途径一直在进行。另外我们对案件前后情况进行调查﹐对原审定案的证据进行调查﹐同时还找来同村的一些村民﹑村干部还有和张玉环关在同一监室的人员做了解﹐同时向法院申请阅卷调查。

但案件早期﹐从2​​017年至2018年6月期间﹐我曾多次向法院要求阅卷﹐但始终未能实现。

您一直通过微博更新案件进展﹐您觉得这样对案件有何推动作用﹖ 这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到了张玉环申诉呢﹖

微博发声是基于当事人态度和状况而定。近年来﹐这些平反的冤案都是当事人选择在公共平台发声﹐从而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最终实现平反。微博和媒体也是推动此案进展的关键要素之一﹐我在这里也非常感谢。

当然﹐发声的基础和前提是离不开案件本身所存在的疑点和问题。而且求助于社会力量﹐对于司法是存在监督的作用﹐也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渠道之一。

在张玉环入狱申诉期间家属有做过哪些努力﹖

我记得家属寄出的反映信﹐都是数以千计的。他们去过的部门﹐更是可想而知。

您微博里有说﹕“为了弟弟张玉环的案子﹐老张(张民强)受尽了冷眼﹐还要承受来自我'恨铁不成钢'的批评与数落。”您能说一下﹐这里的“批评与数落”是什么呢﹖

我会让家属向有关部门寄出反映信﹐可能因为案件一直毫无结果﹐家属有时会懈怠﹐所以因为这个事我会批评他们﹐也会告诉他们﹐不要放弃。

我认为律师和家属之间应该各司其职﹐家属也应当全力地推动案件进展﹐不能完全依赖于律师。“你自己家人﹐你自己都不积极的话﹐如何让律师对案件尽心尽力呢﹖”我当时这么跟老张说过。

张玉环案曾被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后依旧维持原判﹐这种绝望中迎来希望后又被打入死牢﹑囚禁26年的经历是非常痛苦的﹐据您了解﹐张玉环有过极端的想法吗﹖

张玉环在入狱后﹐狱中的人曾给他取外号“花生米”——“花生米”就是挨枪子的意思。张玉环非常反感这个外号﹐他听到后很恼火﹐谁说这个外号就会和人理论争执﹐有时还会动手与人打架。他始终非常坚决﹐对于强加的罪犯标签﹐他自己一直是不接受的。

在检验他是否杀人的过程中﹐张玉环表现得特别委屈﹐像一个既委屈又害怕的孩子﹐当你对他表现怀疑和误解时﹐他会极力地为自己辩解﹐有时甚至会结巴得说不出话。

张玉环案宣布无罪的那一刻﹐您当时心里在想什么﹖

如释重负﹐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这样的宣判﹐我已经经历第三次了。没有激动﹐没有喜悦﹐听到“无罪”两个字的那一刻﹐我心中的那口气终于松了下来﹐张玉环终于可以走出牢笼﹐过回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了。

您之前接受采访时也有说到﹐之后会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来启动对当年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和其他司法人员展开追责﹐您觉得这种追责难度大吗﹖

难度肯定是很大的﹐因为现在冤假错案平反之后﹐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就是﹕追责不力。

在整体的大环境之下﹐追责还是存在很大现实难度的﹐从法律上来说﹐任何这样的冤假错案实际上都是司法人员的犯罪﹐司法人员犯罪比一般人的危害更大。如果没有强大的追责力度﹐那么冤案就会反复发生﹐像洪水猛兽般﹐吞噬所有人。

您之后会根据张玉环的委托来代理国家赔偿事宜。关于补偿金额﹐当事人方面有一个预期的数字吗﹖

﹕这个需要跟当事人进一步讨论才能确定。

张玉环案是您参与平反的第三个冤案(此前有江西乐平奸杀案﹑河北廖海军案)﹐您目前还代理了其他类似的案子。您觉得这些案子有没有存在特定的规律呢﹖

基本上﹐这类案件都是通过刑讯逼供所获得口供而定案﹐没有其他的直接证据。这类案件如果拿不到口供﹐全都无法定罪。且这类案件的当事人都普遍反映遭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在难以忍受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会编造一个案情﹐或者是案件侦查所诱导的案情故事。几乎没有一个冤假错案不是呈现这种规律。这一点﹐值得深思。

您也曾在2017年的一篇微博长文里写到了张玉环被刑讯逼供的情况﹐比如吊打﹑蹲桩﹑电击﹑牵狼狗撕咬等。在您看来﹐刑讯逼供为何难以遏制﹖ 您认为到底是什么才造成了这么多冤假错案而且平反非常困难﹖

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当时受限的条件﹐以及遗留下来的刑事政策。比如2000年左右﹐当时要求命案必破﹐强行给了办案人员很大压力﹐在破不了案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寻找替罪羊﹐这时就会产生刑讯逼供和屈打成招。

另外﹐是有罪推定的办案思维。很多办案人员用怀疑来取代证据﹐实际上法律要求的是﹐你必须基于证据才能采取强制措施。很多冤案都是基于怀疑的态度去定罪的﹐这样就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形成。

最后一直未得到遏制的原因﹐是实施刑讯逼供的人没有得到法律的严惩和追究。刑讯逼供一定是违法或者犯罪﹐轻的违法﹐造成重大后果的逼供一定是犯罪。但是我们却很少看到冤假错案平反后﹐造成冤案的刑讯逼供人员受到惩戒﹐且不说那些没有平反的案件。说明这种刑讯逼供犯罪成本过低﹐需要有关部门的强力监督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我认为﹐或许当年办理张玉环案的司法人员﹐他们的内心也不曾坚定地认为这起案件是张玉环做的。

之前也提到﹐您代理了许多类似张玉环的案件。一般这种案子报酬不多﹑压力巨大而且用时很长﹐您为什么会选择这样做﹖

这不是选择性的问题。我认为﹐这样的案件总是需要一个人去做的﹐否则的话﹐这个当事人永远都看不到希望﹐甚至可能造成更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如果说他们的冤屈没有一个出口﹐那么他很有可能会报复社会﹐造成更大危害。任何一个普通人﹐遭受如此大的冤屈﹐都咽不下这口气。

所以我觉得需要有人去做﹐即便最后未能成功﹐也能缓解蒙受冤屈的当事人﹐实际上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

您觉得张玉环案平反﹐对当下有何法治意义﹖

最起码让我们的司法看到了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虽然现在对比二十几年前﹐是进步了﹐在刑讯逼供的问题上﹐也有很大的改善。但在现实的情况下﹐刑讯逼供仍然是存在的。比如安徽的“吕先三案”﹐这就是当前也在发生的。

对比以前﹐这类刑讯逼供案件虽然已经在渐渐减少﹐但我们司法仍然存在问题﹐比如说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非常低的情况。既然要证明犯罪﹐证人就需要到法庭上接受质证﹐但是现在很多的刑事审判﹐律师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结果法院不同意。这样就可能让当事人和律师面对一大堆书面笔录来进行质证﹐这种情况下﹐怎么去确保笔录记载的内容就是真实的﹖ 这样就会导致误判。

我认为所有刑事案件的证人都必须出庭作证﹐接受质证。另外﹐我认为刑事案件二审应该全部要开庭审判﹐这样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

我觉得﹐张玉环案是给现行的法律敲响了一次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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