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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医疗广告:“致命”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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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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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3 01: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细心的人们也许会发现,近几年各种私立的专科医院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了许多,作为无法与大医院抗衡的小医院,它们中的一小部分很快“掌握”了一门甚至几门 “绝活”:根治癌症不是梦!彻底治疗牛皮癣!专治乙肝大三阳,转阴率百分之百!被病痛折磨了太久的人们像看见了救星一样拿着广告到处求医问药,因而这些医院一向门庭若市。然而,随着2005年11月份兰州东立协和医院利用虚假广告制售假药牟取暴利事件曝光后,那些靠投机取巧、坑蒙拐骗营生的医院的狐狸尾巴也彻底暴露了出来。制假售假触目惊心

  兰州市的洪先生结婚二年多了,一直没有孩子,甘肃省人民医院作的检查证明,洪先生的精子活率只有18.53%,而正常人应该在60%以上,看到这个结果,31岁的洪先生从头凉到了脚。

  2002年7月的一天,洪先生在当地几家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条广告:兰州市东立协和医院请来了著名的不孕不育专家陈教授,并承诺治疗无效100%退款。这让洪先生看到了一线希望。之后,他慕名来到了东立协和医院,专家在“没做任何检查,只是看了一下化验单”的情况下就给洪先生开了一千多元的药,并告诉他这药是祖传秘方,一个疗程三个月,只要连续服用三个疗程,保证他们能抱上孩子。

  按照陈大夫的嘱咐,洪先生一天三次服用这药物。然而服药9个月后,化验的结果却让洪先生意想不到。他的精子活率竟然从服药前的18.53%,直接降到了服药后的1.69%,成活率只有0.71%。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身体状况也明显不如以前。

  洪先生回忆说,当时医院给他一个黑塑料袋,里面装了三个月的药,装了三大袋子,包装上没有任何字体,没有医院的批号,医院的名称都没有,都是塑料袋装的粉末状的药。感觉上当受骗的洪先生再次找到了兰州东立协和医院,要求他们按照承诺退款,结果是,当初给他看病的所谓的专家已经逃之夭夭了。

  无独有偶,2003年12月,兰州另一市民也在报纸上看到了东立协和医院刊登的广告,说能一次治愈某种疾病,无效退款。于是这名下岗工人以半价600元的优惠价格到该医院开了一个疗程的药。

  然而吃了4天以后,这位患者感觉就不对劲了,“头晕,眼眶子发胀,食道烧灼,胃里好像翻江倒海一样”。感到有些不对劲之后,这名患者把自己剩下的药品送到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了兰州东立协和医院。

  接到举报后的甘肃省药品稽查大队顺藤摸瓜,迅速展开了调查,经查实,兰州东立协和医院长期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诱骗患者前来就医。更为严重的是,3名承包人以往中草药中添加明令禁用的化学药品、以次充好、倒换包装等手法,生产“生精胶囊”、“易脑康神胶囊”、“转阴丸”等假药。三毛钱一丸的归脾丸,经他们包装后,就变成了15元一丸的强肝丸、消肝丸。两三块钱的中草药,经他们包装后,就成了价值几百块钱的治疗疑难杂症的灵丹妙药。

  另外,兰州东立协和医院除了被批准开设的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和皮肤科五个科目外,这家医院竟然私自设立了不孕不育科、阳痿早泄科等18个科室。经营4年期间,共签订的科室承包合同和协议有37份,每一个月收取的承包费就高达十几万元,非法经营收入高达883万元。

  目前,东立协和医院法人代表薛生蓉等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兰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向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暴利驱使铤而走险

  兰州东立协和医院的覆灭也许只是揭开了兰州医疗黑店的冰山一角。每天的报纸、电视、广播以及大街小巷的广告牌上,甚至电线杆上,铺天盖地的医疗广告随处可见,其中的虚假广告,使那些治病心切的人们趋之若鹜。

  像东立协和一类的医院都收取高额承包费,很小的一个房间,每个月收取几千块钱。承包了科室之后,承包人就会大量的发布虚假广告,称几个疗程就可以治愈各种疑难杂症,无效退款,诱骗患者前来看病,然后用假冒伪劣的低价药蒙骗患者,收取高昂的诊疗费和药费,获取暴利后再花大价钱做广告,以吸引更多的人前来就诊。这样,就形成了他们独特的滚雪球式的经营发展之路。

  已经从医40多年的原甘肃省肿瘤医院肿瘤内科主任医师李振英根据自己平时的观察得出结论:这些医院在承包了科室以后,大都是找几个收费不高的三流医生冒充专家坐诊,以低价的假冒伪劣药品冒充特效药出售,价格翻了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正是这种暴利的驱使,才使很多人不惜铤而走险。他叹息道,打击了一个兰州东立协和医院,肯定还有和东立协和医院一样的医院正在明目张胆地大肆行骗。

  虚假广告泛滥谁之过?

  不可否认的是,很多人上当受骗主要是受了广告的吸引和蛊惑,那么,这些极富煽动性的广告是如何堂而皇之走进了人们视线的呢?业内人士都清楚,医疗机构和媒体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医疗广告的泛滥,有关部门难道就能坐视不管吗?当然不是,根据规定,药品广告的审批权在省级以上药监局,监督管理机关是工商局。兰州市药监局作为市级药监部门,虽有专门的市场处查阅媒体广告,每天剪裁下的违规医药广告足有半尺高,但因为没有执法权,只能按照程序抄送省药监局,由省局反馈给工商部门处理,自己的角色充其量只是个举报人。

  而工商部门对打击虚假广告同样力不从心。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工商部门虽然对违法广告时不时地进行抽查、严打,但由于广告法对于违规广告的处罚力度不是很大,不是责令改正、停止发布,就是没收广告费用或罚款,这样的处罚对广告商威慑力不大。同时,由于可供选择的媒体很多,今天不发明天发,报纸查了上电视,甲地不让播到乙地播,反正他们有的是办法,正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对违规媒体,工商部门同样很无奈,一是由于违规现象普遍存在,法不责众,同时也由于工商部门人力资源有限,无法和这些无处不在的虚假广告日日周旋,这些因素无形中给虚假广告提供了生存空间。

  针对这种状况,有关专家指出,政府部门的打击固然重要,也不可放松,但最要紧的一点就是患者自己要擦亮眼睛,切不可病急乱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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