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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浙江启动紧急接种计划 有专家忧“未得其利,先得其害”
BBC
浙江的多个城市启动未完成三期临床试验的新冠疫苗紧急接种计划(路透社)
中国的东部沿海省份浙江的多个城市启动新冠疫苗紧急接种计划,让民众自愿接种,但因相关疫苗仍在临床试验阶段,引来全球关注。
因其“小商品”批发市场闻名全球的义乌市,民众排队接种新冠疫苗的场景证明公众对被视为“新冠病毒终结者”的疫苗有着强劲的需求。此时欧美国家正在经历第二波疫情,单日新冠确诊数不断创新高,接种新冠疫苗在国外是不可想象和遥不可及之事。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供应浙江的疫苗还在临床第三期试验中,未经批准上市。民众自愿接种疫苗的安全性和风险如何?中国疫苗研发和试验性接种的风险是否有足够披露?为什么疫情远比中国严重的欧美国家并未启动疫苗的紧急接种?
专家认为,接种未完成三期临床试验疫苗和确诊新冠病毒的风险相比,现在接种此类疫苗的风险更大。打这类疫苗很可能:“未得其利,先得其害”。
为何是浙江?
除义乌,浙江的嘉兴和绍兴,也宣布重点人群可紧急接种新冠疫苗。浙江是中国的对外贸易大省,尤其是义乌,承担全球小商品和贸易往来枢纽的作用。
BBC记者到义乌采访时,一位等待接种的市民说,还是值得冒险一下。作为一名商人,他在西非的公司每天都在亏钱,他想尽快过去看看。
这位市民代表本次义乌率先接种人群的大多数。他们的生意在全球不同大洲,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此时疫情正严重,甚至从未受控。他们迫切需要接种疫苗产生抗体后前往当地照看生意。
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生物化学系教授金冬雁对此时接种未经验证安全性的疫苗持谨慎态度。他对BBC中文表示:“(中国)妖魔化西方世界的新冠疫情,把美国和欧洲疫情讲得像人间地狱,这些人打了疫苗出去就像是救了自己一命。美国欧洲新冠疫情严重,但没有严重到符合紧急接种的条件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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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使用被滥用”
浙江当地称疫苗为紧急接种。紧急接种的概念从2020年7月开始出现在公众视野。
从7月开始,中国已经启动疫苗的紧急使用和接种。彼时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发展中心主任郑忠伟称,中国对一线医疗防御人员、边境口岸的工作人员等高风险暴露人员,在其自愿、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启动了新冠疫苗紧急使用工作。
中国称新冠疫苗的紧急使用根据是《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相应程序启动,启动后经过层层论证审批,满足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规则,得到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处的认可和支持。
然而世卫组织被外界批评在本次新冠大流行中的角色专为中国站台,美国总统特朗普认为世卫已成为“中国的傀儡”。
金冬雁认为,疫苗三期试验未完成,给健康人接种这类疫苗不符合医学伦理要求。而且中国滥用“紧急使用”的定义。
他解释称:“要像在武汉(新冠肺炎)大规模流行的期间,医疗系统已全面崩塌,有大量的人死,在这种情况下,疫苗还没有完成三期,使用疫苗可以挽救大量数目的生命,这个时候可以用。但中国现在(基本)没有疫情,不符合使用条件。”
他认为,此时的做法“基本上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药品和疫苗的审查制度推翻,走回前苏联或改革开放前的水平。这样对中国的新药研发和疫苗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现在是自毁长城。”
利益驱使
中国媒体报道,浙江开放接种的新冠疫苗费用为200人民币一针,民众需要接种两针,都是自费。义乌的现有疫苗已停止供应,官方呼吁民众不要前往义乌接种。官方称本次义乌的接种想摸底民众的需求。
中国一直在为新冠疫苗定价吹风和试探民众反应,此前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中国国药集团的两款灭活疫苗正在申请中国药监部门的有条件批准,一旦获得批准,每针疫苗可能的最高定价为600元(88美元)。此前中国国药集团曾吹风称两针价格不超过1000人民币。
相比美国政府的全球大采购,政府为美国民众买单的政策,中国现行的疫苗自费接种政策招来不少批评,民众呼吁将其纳入中国医保范围,换言之,民众期待中国政府能买单。
此后中国官方明确表态称疫苗作为公共产品,其定价不是以供需而是以成本作为定价基础。
在10月20日的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新闻发布会上郑忠伟表示:“不管怎么样,新冠疫苗的定价一定是在大众可接受范围内。”
预计到今年年底,中国新冠疫苗年产能可达到6.1亿剂。值得注意的是,义乌和嘉兴的疫苗来自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正在中国境外开展第三期临床研究。即:未被批准上市。
金冬雁评价称:“他们(疫苗生产商)等不及了。真正(疫苗接种)大规模铺开了,国家可能会包起来,到时候挣不了多少钱。现在能挣很多钱,所以肯定是有利益驱动。显然是卖给这些出去经商留学的人,趁机收回成本。现在(新冠疫苗)不是(中国)国家统管的一类疫苗,是二类疫苗,所以厂商能挣钱。”中国现在是开了一个口子,让疫苗厂商赚钱,非常危险,“他说。
但他也提醒,选择接种疫苗健康人,他们大部分年轻力壮,免疫力强,如果感染新冠病毒,很大几率病症为无症状和轻症,得重症的机率很低。但如果接种未完成三期试验的疫苗,疫苗有可能无效,无法起保护作用,并且在病毒来的时候,一旦感染病情可能会加重。
疫苗的风险披露程度
中国媒体报道,接种之前,公众会签署一份新冠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同意书写列明新冠疫苗的不良反应分为常见不良反应、罕见不良反应和极罕见不良反应三种,其中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注射部位可能出现疼痛、触痛、红肿及瘙痒或出现发热反应;罕见不良反应包括接种部位严重红肿、重度发热反应;极罕见不良反应则包括局部无菌化化脓、过敏性皮疹、过敏性休克等。
中国媒体《新京报》消息,9月以来浙江已经有73.4万人自愿接种。
专家表示表面好像做到风险告知的义务,但风险披露不够透明和详细,留下隐患。
BBC中文记者查阅本次浙江使用的接种知情同意书上,发现其未明确列明一旦发生接种事故或者重症患者等情况的责任方。到底是准许紧急接种的中国国家相关机构、疫苗生产商、接种地还是接种者本人承担责任?目前看来还要打个问号。
金冬雁表示:”本来自然感染新冠病毒很大机率可能是轻症或者无症状,但是打了未经完成三期试验的疫苗,(不但没有免疫,感染后)还有可能加重病症。如果这些风险被清清楚楚披露了,还有多少人会去打呢?“
他表示,披露风险就要披露到这个程度。
新冠疫苗安全性挑战
目前全球即使有多支疫苗进入临床三期实验,但没有一款疫苗获得批准上市。在三期研究中,英国牛津大学和药商阿斯利康联合开发的疫苗因一名参与者出现无法解释的病症,在9月暂停实验后恢复;
本月12日,美国强生公司(Johnson&Johnson)表示由于一名疫苗试验参加者出现不明疾病,已暂停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临床试验。
相比之下,中国的疫苗试验似乎未出现任何严重不良反应。中国国家卫健委科技发展中心主任郑忠伟表示:”目前为止我们开展新冠疫苗紧急使用的所有人员没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部分到高风险区域工作人也没有发生感染的报告。“
但中国官方并未给出”严重不良反应“的定义和具体不良反应者的情况说明。外界对此一直抱有怀疑态度。
科学界目前对于疫苗是否能起保护作用,保护效力等问题仍持观察态度。金冬雁认为:”最危险的情况是,这些人打了疫苗,不但不能保护,反倒病毒来袭的时候,这些人感染后症状可能会加重。这些情况是有可能实实在在发生的。必须要等到三期临床完成才能评估会有多大机率发生,和保护得好不好。“
全球出现二次感染的案例证明人类可能无法对新冠病毒永久免疫。即使已经产生抗体,也可能再次感染。而新冠疫苗让人体产生的保护力可能不及自然感染后的抗体。
2020年8月,一名33岁的香港男性在首次确诊四个半月后再度感染新冠病毒。第一次确诊康复后,该名男子前往国外旅游后确诊,第二次确诊的症状比第一次轻微。
自香港出现二次感染案例后,荷兰和美国相继出现二次感染病人。美国病人的第二次感染病症比第一次严重。
金冬雁指出:”最好的疫苗就是自然感染后产生的抗体,如果它都保护不了,疫苗肯定是要打问号的。打了疫苗,觉得没事。但是到了高危地区,感染病毒后有可能症状会更严重。”
全球虽出现二次感染案例,目前为止二次感染的数量比例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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