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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徐州经验将造成中国公检法大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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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04: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做了婊子还立牌坊,如此“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徐州经验”若在全国推开,必将造成中国公检法大劫难】为期三个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已结束,作为第一驻点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仍明目张胆拒不启动纠正由其造假制造和造假强行掩盖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对全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充分证明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彻底失败
王培荣联系方式:手机:13651615346电子信箱:peirongwangcumt@163.com
为期3个月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已经结束,第一驻点的徐州政法部门存在一股势力明目张胆阳奉阴违对抗党和政府,徐州公检法不但拒绝查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而且拒不清除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公检法队伍中害群之马,明目张胆对抗党和政府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既没有开始查处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泉山区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害群之马的消息,也没有启动纠正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程序的信息;用明显阳奉阴违、明显弄虚作假手段对抗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和成为制造掩盖陷害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害群之马逍遥法外的避风港。
王培荣长达八年向中国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等部门寄出多达一百多万封举报信举报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但直到至今均石沉大海。更为恶劣的是: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害群之马在查实徐州市二级法院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及相关举报材料所揭露的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冤假错案对社会的危害性、纠正冤假错案的态度和力度是衡量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尺
1)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他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因此,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有效解决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的问题。
3)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对政法机关提出的努力目标和明确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
4)要懂得“100-1=0”的道理
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会议上的讲话:“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平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这个道理是极其深刻的。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保障。而司法就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5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纠正冤假错案给予了特殊关注
枉法裁判造成的恶劣影响难以估量,同时折射出一条定理:纠正冤假错案的态度和力度是衡量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要说有了冤假错案,我们现在纠错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伤害和冲击,而要看到我们已经给人家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对我们整个的执法公信力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我们做纠错的工作,就是亡羊补牢的工作。”
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单位徐州市中级法院,不但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而且长达8年拒不纠正,甚至在为期三个月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内,仍拒不纠正,这样无比黑暗的徐州市中级法院,竟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结束后的第22天,骗取了“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轻松实现婊子立牌坊的华丽转身
为了彻底割除毒瘤,全国政法队伍将教育整顿,坚决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中央政法委决定成立试点办公室,统筹组织、整体推动试点工作。2020年7月8日,中央政法委公布试点地区及单位,其中有江苏省徐州市及云龙区的公检法司,即徐州市检察院、徐州市中级法院等部门是试点单位
就徐州二级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造假制造、并强行掩盖长达八年的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王培荣于2020年7月21日,向徐州市中级法院花玉军院长邮寄完整的刑事申诉材料(申诉材料证据附件书面材料多达800多页,并附电脑光盘证据),7月22日单位签收。
在为期三个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王培荣向徐州市中级法院花玉军院长洪涛副院长、马伯亚审监庭庭长等邮寄大量反映徐州中院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举报材料(详情请看本举报材料第8页)。
为期三个月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第一试点(徐州)试点已结束,王培荣至今没有收到徐州中级法院启动审查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任何信息。徐州市中级法院就这样无比黑暗,法律正义被徐州市中级法院摧毁,造成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受害者王培荣在徐州无处伸冤局面。
2020年10月23日,徐州市中级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帖:“徐州中院审监庭荣获“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该帖最下端注明马伯亚审核。徐州市中级法院骗取了“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轻松实现婊子立牌坊的华丽转身王培荣长达八年申诉中国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期间,徐州市中级法院拒不纠正,审监庭庭长马伯亚明显失职渎职。
二、为期三个月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第一试点(徐州)试点已结束,不但纠正法院造假十分明显的、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在徐州至今仍受阻,而且在徐州市中级法院骗取了“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轻松实现婊子立牌坊的华丽转身,王培荣再次致全国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公开信
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为党锄奸为民除害,如实举报贪官黑恶势力,遭到以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官场超级黑社会和徐鸣为保护伞的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及徐州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三股腐败势力联手迫害入狱。经过王培荣长达八年的举报和揭露,不但迫害王培荣入狱的超级黑社会具有反党属性罪行大白于天下,而且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陷害王培荣入狱的真相大白于天下,但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社会影响最恶劣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遭法官造假陷害入狱假案长达八年仍得不到纠正。
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是自诉案,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法院判决前检察院不能介入。但荒唐的是一审法院没有开庭判决前半个月前(即使一审判决,法律意义上说判决仍没有生效),徐州市检察院刘姓常务检察长已批示异地关押王培荣,在法律判决没有生效情况下王培荣遭异地关押。充分说明徐州市检察院在判决前已非法深度参与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在判决生效后,徐州市检察院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驳回王培荣申诉。更为恶劣的是: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害群之马在查实徐州市二级法院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及相关举报材料所揭露的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202087日,中央政法委将徐州市的公检法司列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试点后,王培荣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试点相关部门(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寄出了四套刑事申诉材料,除徐州市检察院把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责任推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其余部门均石沉大海,不给王培荣答复;王培荣向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泉山区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徐州市委、徐州市政法委等部门邮寄了大量举报信,均仍石沉大海,不给王培荣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王培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五款(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要求徐州市中级法院撤销判王培荣有罪的徐州市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 330 号《刑事判决书》、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 0119 号《刑事裁定书》,要求徐州市检察院向徐州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不但合情合理合法,而且是中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假案就是敌情,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就是战斗命令,在这场捍卫社会正义的战斗中,一些法官、检察官失职渎职,变相成为假案制造者的帮凶。明显的假案八年得不到纠正,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泉山区法院、泉山区检察院等部门给党和政府抹了黑你们对不起党和政府的教育和培养,对不起养育你们的人民,你们对不起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的称号,更不配共产党员的称号。
面对十分明显的假案,你们的身份决定了你们不可能明哲保身,在执行纠正冤假错案党纪国法与成为假案制造者帮凶二者只能选其中之一在共产党领导的现代中国,制造假案法官检察官是自掘坟墓,拒不执行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是为假案制造者陪葬。
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申诉人王培荣写于20201024
三、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单位徐州市检察院放水变相包庇害群之马,给疯狂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害群之马机会,就是不给冤假错案受害者纠正冤假错案机会
2020年10月16日,徐州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快速学习陈一新秘书长讲话| 徐州市检察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查纠问题环节工作推进会》称:10月16日下午5时,市检察院召开教育整顿查纠问题环节工作推进会,总结通报前一阶段查纠问题工作情况,结合“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解读率先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第三轮自查填报工作,进一步部署推进查纠问题和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中央政法委今年7月确定的政策,对第一轮自查填报工作拒不申报问题的害群之马,已经明确无误地向社会传递“害群之马选择对抗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信息。
但徐州市检察院一而再再而三开展所谓的自查填报工作,打乱了中央的部署,起到包庇“选择对抗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害群之马效果,破坏中央的权威,败坏中央的威信。给对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害群之马机会,就是不给冤假错案受害者纠正冤假错案机会。
四、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信箱死猪不怕开水烫,对其违反七日内不给程序性答复的举报,七日内仍拒绝答复
2020年10月16日,王培荣通过徐州市检察院网页的检察长信箱举报,全文如下:
“你好!自7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开始,王培荣分别于8月8日、8月23日、8月28日、9月6日、9月27日,五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徐州市检察院网页的检察长信箱实名举报,均没有答复,明显违反最高检察院关于7日内程序性答复的规定。
9月27日,举报内容主标题为:【做了婊子还立牌坊,如徐州经验在全国推开,必将造成中国公检法一场新劫难】为期3个月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将于2020930日结束,第一驻点的徐州政法部门存在一股势力明目张胆阳奉阴违对抗党和政府,不但拒绝查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而且拒不清除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公检法队伍中害群之马,明目张胆对抗党和政府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既没有开始查处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泉山区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害群之马的消息,也没有启动纠正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程序的信息;用明显阳奉阴违、明显弄虚作假手段对抗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和成为制造掩盖陷害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害群之马逍遥法外的避风港
2020年10月22日,王培荣经查询,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信箱七日内仍拒绝做出程序性答复,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信箱再次违反最高检察院关于7日内程序性答复的规定。
五、为期3个月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已经结束,徐州市检察院害群之马仍疯狂阻止申诉由法院检察院造假陷害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王培荣于2020年7月21日,向徐州市检察院王旭奇检察长邮寄完整的刑事申诉材料(申诉材料证据附件书面材料多达800多页,并附电脑光盘证据),7月22日单位签收。
2020年7月23日,王培荣接到徐州市检察院电话(051668959114),徐州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王培荣:寄给王旭奇检察长的刑事申诉材料收到,要王培荣向最高检申诉。这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每一个检察院均责任和义务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徐州市检察院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欺骗了江苏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更有责任和义务出面纠正由其害群之马制造的假案。王培荣在电话上一再强调要求徐州市检察院必须依法纠正冤假错案。
王培荣通过微信在徐州市检察院公众号的检察长信箱发了《给王旭奇检察长公开信》,王培荣在该公开信中指出:
假案就是敌情,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就是战斗命令,在这场捍卫社会正义的战斗中,一些法官、检察官失职渎职,变相成为假案制造者的帮凶。明显的假案八年得不到纠正,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市检察院、泉山区法院、泉山区检察院等部门给党和政府抹了黑,你们对不起党和政府的教育和培养,对不起养育你们的人民,你们对不起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的称号,更不配共产党员的称号。
面对十分明显的假案,你们的身份决定了你们不可能明哲保身,在执行纠正冤假错案党纪国法与成为假案制造者帮凶二者只能选其中之一。在共产党领导的现代中国,制造假案的法官检察官是自掘坟墓,拒不执行纠正冤假错案的党纪国法是为假案制造者陪葬。
作为为期三个月的全国政法队伍将教育整顿试点成果,徐州市检察院于九月下旬公开发布《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司法行为 ----徐州市检察院出台五项办案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
《徐州市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检视评查工作规定》对依照法定程序办结后,信访人仍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的,检察机关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原案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反向审视。
划重点:检视评查工作可以采取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等形式进行公开审查,要全案审查、重点核查,一案一报告。
在徐州市检察院王旭奇检察长、鲍书华副检察长收到篇幅长达8页A4纸的王培荣举报材料:《【做了婊子还立牌坊,如此“徐州经验”若在全国推开,必将造成中国公检法大劫难】》后,王培荣于20201015日下午,向曾经在723日给王培荣来电的徐州市检察院电话051668959114,接听电话的徐州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不但态度十分恶劣,而且否认了徐州市检察院于九月下旬向社会公开承诺,没等王培荣说完话就挂断电话,王培荣立即多次再打该电话,对方就是不接。
为了揭露真相,王培荣公开20201015日、723日与徐州市检察院电话051668959114的二次通话录音。
六、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及相关举报材料一而再再而三阐述查实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易如反掌:
王培荣分别于2016年10月30日和2017年1月3日向江苏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提起刑事案件申诉,在《刑事申诉状》一针见血指出(用楷体表示):
这是一个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这是一个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
王培荣在给徐州市检察院《刑事诉讼状》和给江苏省高级法院《刑事诉讼状(补充)》中均指出:
【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定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结论,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诉讼要求。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结论。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
七、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及相关举报材料一而再再而三阐述江苏省检察院早在2018年查实了徐州市二级法院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二个十分关键的证据
江苏省检察院早在2018年查实了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第一个十分关键的证据: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的伪造诉讼要求
(徐州二级法院害群之马用犯罪手段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六种刑事犯罪套路之一是:办案法官、检察官伪造反诉人(申诉人)的反诉要求(申诉要求)并强加给反诉人(申诉人),这是故意制造和掩盖冤假错案常用的犯罪手段之一,现举例说明:
法院用造假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可使每一名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例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向法院提起起诉时,法院把起诉要求伪造成贪污,再以犯罪嫌疑人没有贪污驳回检察院起诉。
法院用造假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不但能使无罪的举报人入狱,而且能使明显有罪的被举报人逍遥法外。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的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陷害举报人入狱假案制造: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所以,所有反诉人(申诉人)的反诉要求(申诉要求)必须以《刑事反诉状》(《刑事申诉状》)明确的表达并且是真实的表达为准,绝不允许办案法官、检察官伪造并强加给反诉人(申诉人)。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查实了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诉讼要求(反诉要求),这是查处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的关键证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在申诉案审查过程中,均已查实王培荣反诉要求(内容请看下面楷体部分)1、驳回自诉人的恶意诉讼;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这一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均有明确记载(高检控申审通[2019]5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3页倒数第2行—第4页第5行)。
申诉人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上述三条反诉要求诉讼要求,没有再提出其他任何反诉要求诉讼要求)。任何法院、检察院文书中与上述三条不符的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诉讼要求),均系伪造的。
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第8行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反诉要求(用楷体表示):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分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
至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质上已经查实了泉山区法院伪造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
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3行—第18页第5行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反诉要求:检举和举报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
至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质上已经查实了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并包庇泉山区法院。
需要说明的是:泉山区法院和徐州中级法院伪造的王培荣诉讼要求有明显的不同,徐州中院多了“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能明显看出是伪造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在申诉案审查过程中,实质上已经查实了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这一制造假案关键证据
(二)江苏省检察院早在2018年查实了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第二个十分关键的证据:王培荣符合法律规定的提交一审反诉权被徐州二级法院通过伪造反诉要求非法剥夺了徐州市中院和泉山区法院故意使明显违法犯罪自诉人逍遥法外,有意陷害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通过对王培荣一审时诉讼要求做手脚,(故意隐瞒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的真实诉讼要求和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这是明目张胆地颠倒黑白办假案。
1、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实了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诉讼要求(反诉要求),江苏省检察院苏检刑申审通[2017]8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3页第12行——14行明确表示王培荣反诉符合法律规定
1)高检控申审通[2019]5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3页倒数第2行—第4页第5行内容十分明确地证明了王培荣以诽谤罪刑事反诉自诉人,与自诉人诉王培荣诽谤罪是同一罪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条件。
江苏省检察院苏检刑申审通[2017]8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3页第12行——14行明确表示王培荣反诉符合法律规定(用楷体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自诉案件被告人提起的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2、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第8行,泉山区法院卑鄙到了制造假案不择手段,做出对其伪造的所谓王培荣假反诉要求“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原文为因其反诉的内容不属于自诉的范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受理条件,本院不予受理”,实现下列二个犯罪目的:
1)泉山区法院非法剥夺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的诉讼,使真正犯诽谤罪的自诉人逍遥法外。
在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案件开庭审理前,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自诉人刘永修操纵其老婆和自诉人张志熊在风华园大量张贴材料称王培荣帮教分子和邪恶势力,甚至挂横幅(甚至办事处综治办人员参与悬挂横幅),以及张志雄张贴的“王培荣是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等证据。
刘永修不但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有居委会公章小字报,甚至悬挂横幅,性质十分恶劣。
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证据,包含有监控录像:2010年5月24日晚11点风华园社区党委、居委会指使办事处综治办人员王朝清挂《彻底粉碎“帮教分子”王培荣的主任梦》、《彻底摧毁王培荣、吴敏、刘勃生邪恶势力》等横幅的录像文件:20100524a.264,注明用SDI_Player播放,并附播放软件。
2)泉山区法院非法剥夺了王培荣证明其举报和揭露自诉人违法犯罪客观事实的权力,也剥夺了王培荣证明按照法律规定王培荣决不能构成诽谤罪的权力
3、高检控申审通[2019]5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3页倒数第2行—第4页第5行内容,与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3行—第18页第5行内容对比,十分明确地证明了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无中生有伪造了王培荣所谓的反诉要求“检举和控告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需要说明的是:泉山区法院和徐州中级法院伪造的王培荣诉讼要求有明显的不同,徐州中院多了“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能明显看出是伪造的。
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3行—第4页第5行内容请看楷体部分:
关于辩护人提出一审不受理反诉错误的辩护意见,经查认为,原审法院当庭对王培荣一审时的反诉内容进行了审查,因其反诉的是检举和举报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不符合反诉条件,故裁决不予受理,并释明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机关反映。原审法院经法定程序审查并依法不受理反诉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王培荣极其辩护人提出的该条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至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质上已经查实了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并包庇泉山区法院:
1)掩盖泉山区法院非法剥夺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的诉讼的权力,使真正犯诽谤罪的自诉人逍遥法外。
2)掩盖泉山区法院非法剥夺了王培荣证明其举报和揭露自诉人违法犯罪客观事实的权力,也掩盖剥夺了王培荣证明按照法律规定王培荣决不能构成诽谤罪的权力
为了使人们对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办假案法官的卑鄙手段有直观理解,借用拳击比赛来形容比喻,法院制造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不允许王培荣庭审举证证明举报的真实性,就是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防守;法院不允许王培荣合法反诉,就是拳击场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反击。办假案的法官就是既不允许王培荣反击,也不允许王培荣防守的拳击场上的裁判。
【法官三重“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法官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
法官故意用隐瞒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有罪的自诉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法官故意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并不择手段用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徐州二级法院用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做出恶意颠倒黑白地判决,彻底摧毁了中国法律基础。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犯罪手段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明显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并且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八、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及相关举报材料一而再再而三阐述:【情节最恶劣的奇耻大辱】江苏省徐州市委、市政法委和泉山区政府公款为以江苏省委常委徐鸣为保护伞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暴力抢劫和打砸抢刑事犯罪买单(录像记录风华园黑恶势力三次暴力抢劫和大肆打砸抢业主公共财产,其中有一个是其雇佣的风华园外黑社会人员参与了抢劫和打砸抢,明显涉嫌刑事犯罪。时任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市政法委书记夏文达和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朱登凯被迫用公款,为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暴力抢劫和打砸抢刑事犯罪买单)
王培荣用大量事实,如实举报中国最牛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何在之有?徐州二级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造假制造、并进一步造假强行掩盖长达八年的、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九、2020年7月23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传出丑闻: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徐州市检察院的王旭奇检察长指示检察官给王培荣打电话告诉王培荣,以十分荒唐的借口拒绝纠正王培荣申诉案,把纠正假案的责任推给最高人民检察院,要王培荣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
截止2020年8月2日,王培荣寄出的其余四套申诉材料均没有收到任何答复。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没有按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答复:在一周内就收到王培荣《刑事申诉状》等一套完整的刑事申诉材料做出答复。
十、王培荣向全国政法队伍将教育整顿试点单位(徐州市公检法部门)邮寄八套完整的刑事案件申诉材料和大量举报,均石沉大海
徐州市检察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公安、司法局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期间,王培荣就徐州二级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造假制造、并强行掩盖长达八年的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王培荣于2020年7月21、22日邮寄五套刑事申诉材料(申诉材料证据附件书面材料多达800多页,并附电脑光盘证据)
1、徐州市检察院王旭奇检察长,ems查询码:1187794859725,7月22日单位签收
2、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花玉军院长,ems查询码:1187794860625,7月22日单位签收
3、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组长董文濮,ems查询码:1187795731625,7月23日签收
4、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徐向春,ems查询码:1187795733325,7月24日单位签收
5、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高憬宏,ems查询码:1187795732025,7月23日单位签收
由于王培荣没有得到既没有得到相关政法部门开始查处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害群之马的消息,也没有得到启动纠正陷害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程序的消息,王培荣于2020年8月12日,又向相关政法部门(江苏省高级法院、江苏省检察院、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邮寄了三套刑事申诉材料:
1、江苏省高级法院夏道虎院长 ems查询码:1187795612525   814日单位签收。
2、江苏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 ems查询码:1187795613425    813日单位签收。
3、江苏省徐州市A014邮箱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副组长倪春青ems查询码:1187795611725  813日单位签收。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试点相关部门不但对邮寄的举报信均不答复,而且对其网站提交的举报信也均不答复
202078日——2020927日期间,王培荣向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泉山区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徐州市委、徐州市政法委等部门邮寄了大量举报信,王培荣均没有收到答复。
王培荣分别于2020年8月8日通过徐州市检察院手机微信网页的检察长信箱、2020年8月10日通过徐州市政府网致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发了举报信:《【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只打雷不下雨】检验徐州市和泉山区二级公检法在七月是真正执行中央政法委部署,还是仍在阳奉阴违对抗的试金石;
王培荣于2020年8月23日分别向徐州市检察院手机微信网页的检察长信箱、通过徐州市政府网致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发了举报信:《【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试点(徐州市)七月份只打雷不下雨,八月仍不见下雨】》;
2020年8月28日,王培荣通过徐州市检察院手机微信网页的检察长信箱、通过徐州市政府网致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发了举报信:《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试点(徐州)二个月只打雷不下雨,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预防第一试点的相关政法部门对教育整顿试点采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用明显的阳奉阴违、明显的弄虚作假》;
2020年9月6日晚,王培荣通过徐州市检察院手机微信网页的的检察长信箱、通过徐州市政府网致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发了举报信:《【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成了长达八年打不死的妖精】截止2020年9月6日,为期3个月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接近尾声,可以越来越明显看出第一驻点的徐州政法部门存在一股势力明目张胆阳奉阴违对抗党和政府:既没有开始查处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泉山区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害群之马的消息,也没有启动纠正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程序的信息;用明显阳奉阴违、明显弄虚作假手段对抗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和成为制造掩盖陷害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害群之马逍遥法外的避风港》;
2020年9月27日,王培荣通过徐州市检察院手机微信网页的的检察长信箱、通过徐州市政府网致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发了举报信:《【做了婊子还立牌坊,如“徐州经验”在全国推开,必将造成中国公检法一场新劫难】 为期3个月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将于2020年9月30日结束,第一驻点的徐州政法部门存在一股势力明目张胆阳奉阴违对抗党和政府,不但拒绝查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而且拒不清除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公检法队伍中害群之马,明目张胆对抗党和政府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既没有开始查处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泉山区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害群之马的消息,也没有启动纠正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程序的信息;用明显阳奉阴违、明显弄虚作假手段对抗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和成为制造掩盖陷害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害群之马逍遥法外的避风港 ——长达八年多达一百多万封举报信,举报徐州二级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造假制造、并进一步造假强行掩盖长达八年的、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但直到至今均石沉大海。更为恶劣的是: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害群之马在查实徐州市二级法院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及相关举报材料所揭露的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王培荣通过徐州市检察院手机微信网页的的检察长信箱、通过徐州市政府网致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发的上述举报信,至今均没有答复。
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信箱十分明显故意多达五次违反最高检关于七天内给程序性答复的规定。
十一、【为了证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只打雷不下雨之一】王培荣公开自7月8日起都9月27日邮寄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的举报材料举报内容清单,这是检验徐州市和泉山区二级公检法是真正执行中央政法委部署,还是仍在阳奉阴违对抗试金石
举报材料1:【天地不容:被举报长达十多年的中国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2020年上半年仍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篇幅A4纸2页)
举报材料2:【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和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危害社会触目惊心】(篇幅A4纸6页)
举报材料3:【天地不容!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涉案的官场超级黑社会黑恶势力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三股腐败势力成了长达十年打不死妖精】(篇幅A4纸6页)
举报材料4: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小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篇幅A4纸30页)
举报材料5:中央扫黑办部署后,徐州市泉山区扫黑办顶风作案继续明目张胆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篇幅A4纸6页)
举报材料6:告急!纠正冤假错案是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的法定职责,但纠正冤假错案体系至今仍出现人为瘫痪,向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申诉举报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竟比登天难(篇幅A4纸2页)
举报材料7:花玉喜:从王培荣现象说起……和人民日报邀请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写专稿:《王培荣维权经历的启示》(篇幅A4纸2页)
举报材料8: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徐州市检察院传出丑闻(续二):王培荣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致全国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公开信(附刑事申诉状修改稿全文)(篇幅A4纸62页)
举报材料9: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徐州市检察院传出丑闻(续):致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奇公开信(篇幅A4纸2页)
举报材料10:【法院告急!!!检察院告急!!!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出现最黑暗现象(纠正冤假错案体系出现人为瘫痪长达七年),彻底摧毁了中国法律正义和社会底线】(篇幅A4纸8页)
举报材料11:【告急!江苏公检法职能部门,甚至最高检和最高法院相关部门,不但对三类惊天大案大量举报视而不见,而且阳奉阴违对中央扫黑办和中央巡视组移交的惊天案件】(篇幅A4纸2页)
举报材料12、【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只打雷不下雨】检验徐州市和泉山区二级公检法在7月是真正执行中央政法委部署,还是仍在阳奉阴违对抗试金石: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案,仍没有任何查处进展消息
    ——长达八年多达一百多万封举报信,举报徐州二级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造假制造、并进一步造假强行掩盖长达八年的、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但直到至今均石沉大海。更为恶劣的是: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害群之马在查实徐州市二级法院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及相关举报材料所揭露的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篇幅A4纸4页)
举报材料13、《刑事申诉状(修改稿)》全文(篇幅A4纸60页)
举报材料14、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徐州市检察院传出丑闻(续二):王培荣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致全国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公开信(篇幅A4纸2页)
举报材料15、《刑事申诉状(修改二稿)》全文(篇幅A4纸36页)
举报材料16、《【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试点(徐州市)七月份只打雷不下雨,八月仍不见下雨】》(篇幅A4纸2页)  
举报材料17、【官场超级黑社会和黑恶势力危害社会触目惊心,公检法出现警匪一家现象天地不容:以原江苏省委常委徐鸣为帮主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及其扶植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凌驾于党和政府及人民之上,明目张胆违法犯罪竟长达十多年】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听命于徐鸣为帮主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陷害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这个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真相大白已七年多,甚至中央巡视组于2019年11月初将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举报材料分别转被巡视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但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检至今仍不启动纠正冤假错案程序;徐州市泉山区委扫黑办和泉山区公安扫黑办拒不执行中央扫黑办多次扫黑除恶指令,至今仍疯狂充当以徐鸣为保护伞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篇幅A4纸6页)
举报材料18、【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预防第一试点的相关政法部门对教育整顿试点采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用明显的阳奉阴违、明显的弄虚作假,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护伞和建立徐州法院检察院制造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害群之马逍遥法外的避风港
——【从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泉山区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害群之马造假制造和长达八年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试点(徐州)二个月只打雷不下雨可以明显看出】党和政府决定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实施的艰难性(篇幅A4纸2页)
举报材料19、【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成了长达八年打不死的妖精】截止2020年9月6日,为期3个月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接近尾声,可以越来越明显看出第一驻点的徐州政法部门存在一股势力明目张胆阳奉阴违对抗党和政府:既没有开始查处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泉山区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害群之马的消息,也没有启动纠正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程序的信息;用明显阳奉阴违、明显弄虚作假手段对抗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和成为制造掩盖陷害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害群之马逍遥法外的避风港(篇幅A4纸8页)
举报材料20、【检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巡视组能否有能力查处害群之马和捍卫法律正义的试金石】【党和政府部署一波又一波清除政法系统害群之马的战役,2020年9月30日能否查处造假制造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害群之马,是否启动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而且暴露其是否是阳奉阴违对抗党和政府,尤其严重的是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阳奉阴违对抗中央巡视组,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举报材料拖延时间长达230多天】  ——【造假制造和造假强行掩盖长达八年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使得长达十年打不死妖精现了原形】江苏省官场超级黑社会黑恶势力、中国四级法院害群之马、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三股腐败势力
十二、【为了证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只打雷不下雨之二】王培荣公开自7月8日起都9月27日邮寄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的举报材料举报情况清单,这是检验徐州市和泉山区二级公检法是真正执行中央政法委部署,还是仍在阳奉阴违对抗试金石
1、2020年7月8日,王培荣向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徐州市纪委书记董向阳、徐州市政法委书记韩冬梅、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奇、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花玉军、泉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艾新平、泉山区法院院长葛海波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举报材料2+举报材料3,共计篇幅A4纸14页。
2、2020年7月12日,王培荣向徐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鲍书华、副检察长韩卫东、第九检察部主任张湧、副主任胡新华、副主任李浩、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冯涛、王朝阳、审监庭庭长马伯亚、泉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建华、第六检察部主任邱凤云、泉山区法院副院长滕丙业、审监庭庭长张新建、刑庭庭长孙磊明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举报材料2+举报材料3,共计篇幅A4纸14页。
32020716日、2020718日,王培荣分别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组长董文濮、副组长陈日涛邮寄举报信,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举报材料2+举报材料3+举报材料4+举报材料5+举报材料6+举报材料7,共计篇幅A456页。
42020年7月25日,王培荣向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徐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鲍书华邮寄举报信,2020年7月29日,王培荣向徐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冯涛、徐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卫东、泉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艾新平、泉山区法院院长葛海波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8,篇幅A4纸62页。
52020年7月30日,王培荣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公安组组长徐元、徐州市公安局局长王巧全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举报材料2+举报材料5,共计篇幅A4纸14页
6、2020年7月25日,王培荣向徐州市政府市长庄兆林、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奇、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副倪春青邮寄举报信,2020年7月29日,王培荣向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组长董文濮、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奇、副检察长鲍书华、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花玉军、泉山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刘金强、泉山区法院副院长滕丙业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9+举报材料10+举报材料11,共计篇幅A4纸12页。
7、2020年8月4日,王培荣向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副组长陈日涛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2+举报材料13+举报材料11,共计篇幅A4纸66页。
8、2020年8月4日,王培荣向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组长董文濮、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徐州市政法委书记韩冬梅、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奇、副检察长鲍书华、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花玉军、副院长冯涛、泉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艾新平、副书记高建华、泉山区法院院长葛海波、副院长滕丙业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2+举报材料10,共计篇幅A4纸12页。
9、2020年8月12日,王培荣向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组长董文濮、副组长陈日涛、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徐州市政法委书记韩冬梅、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奇、副检察长鲍书华、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花玉军、副院长冯涛、泉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艾新平、副书记高建华、泉山区法院院长葛海波、副院长滕丙业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2+举报材料14+举报材料15,共计篇幅A4纸42页。
10、2020年8月14日,王培荣向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副组长周涛、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检察院组组长刘慧玲、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法院组组长裴王建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2+举报材料14+举报材料15,共计篇幅A4纸42页。
11、2020年8月14日,王培荣向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徐州市纪委书记董向阳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2+举报材料14+举报材料15,共计篇幅A4纸42页。
12、2020年8月24日,王培荣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组长董文濮、副组长倪春青、副组长陈日涛、副组长周涛、检察院组组长刘慧玲、法院组组长裴王建、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奇、副检察长鲍书华、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花玉军、副院长冯涛、泉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艾新平、副书记高建华、泉山区法院院长葛海波、副院长滕丙业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2+举报材料16+举报材料3,共计篇幅A4纸12页。
13、2020年8月24日,王培荣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公安组组长徐元、徐州市公安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巧全(徐州市公安局局长)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2+举报材料15+举报材料17,共计篇幅A4纸12页。
14、2020年8月28日,王培荣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组长董文濮、副组长周涛、检察院组组长刘慧玲、法院组组长裴王建、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徐州市纪委书记董向阳、徐州市政法委书记韩冬梅、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奇、副检察长鲍书华、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花玉军、副院长冯涛、泉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艾新平、副书记高建华、泉山区法院院长葛海波、副院长滕丙业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8+举报材料12+举报材料16+举报材料3,共计篇幅A4纸14页。
2020年8月28日,王培荣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公安组组长徐元、徐州市公安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巧全(徐州市公安局局长)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8+举报材料12+举报材料15+举报材料17,共计篇幅A4纸14页。
15、2020年9月1日,王培荣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副组长倪春青、副组长陈日涛、徐州市检察院检副检察长韩卫东、政治部主任耀辉、第九检察部主任张湧、检务督察处处长马骏、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岳彩领、纪检组组长刘德学、审监庭庭长马伯亚、泉山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刘金强、第六检察部主任邱凤云、泉山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新建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8+举报材料12+举报材料16+举报材料3,共计篇幅A4纸14页。
16、2020年9月6日晚,王培荣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组长董文濮、副组长周涛、检察院组组长刘慧玲、法院组组长裴王建、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徐州市政法委书记韩冬梅、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奇、副检察长鲍书华、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花玉军、副院长冯涛、泉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艾新平、第六检察部主任邱凤云、泉山区法院院长葛海波、副院长滕丙业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9+举报材料3,共计篇幅A4纸14页。
17、2020年9月8日,王培荣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副组长倪春青、副组长陈日涛、徐州市纪委书记董向阳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9+举报材料3,共计篇幅A4纸14页。
18、2020年9月14日晚,王培荣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组长董文濮、副组长倪春青、副组长陈日涛、副组长周涛、检察院组组长刘慧玲、法院组组长裴王建、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徐州市纪委书记董向阳、徐州市政法委书记韩冬梅、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奇、副检察长鲍书华、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花玉军、副院长冯涛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19+举报材料15,共计篇幅A4纸44页。
19、2020年9月27日,王培荣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组长董文濮、副组长倪春青、副组长陈日涛、副组长周涛、检察院组组长刘慧玲、法院组组长裴王建、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徐州市纪委书记董向阳、徐州市政法委书记韩冬梅、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奇、徐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花玉军、泉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艾新平、泉山区法院院长葛海波邮寄举报信,举报信内容为举报材料20+举报材料19+举报材料3,共计篇幅A4纸16页。

【人间地狱徐州篇:近期引爆网络的徐州被狗链套住脖子的八孩母亲事件,只是暴露出徐州黑暗的冰山一角】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徐州生灵涂炭根源是:根深蒂固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以官场超级黑社会为保护伞的基 ...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6 05: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年9月,王培荣大量向最高法院巡视组举报第三巡回法庭故意拖延中央巡视组转交举报冤假错案案件的办理,直到最高法院巡视组巡视结束,举报至今石沉大海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为期一个月的巡视六个巡回法庭工作已经结束,对大量举报“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阳奉阴违对抗中央巡视组,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举报材料拖延时间长达230多天”等举报材料,至今均没有答复,既没有看到查处制造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害群之马,也没有得到启动纠正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消息
举报人培荣手机:13651615346   电子信箱:peirongwangcumt@163.com
2020年9月初至9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巡视组对巡回法庭开展巡视巡视组开通电子邮箱受人民群众关于巡回法庭的来信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王培荣将通过电子信箱的举报内容和举报情况公开如下:
举报内容清单(其中1、2、3、5用PDF文档用邮件附件发送,4用mp3文件格式发送)
1、举报材料一:
【天地不容!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涉案的官场超级黑社会黑恶势力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三股腐败势力成了长达十年打不死妖精】举报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害群之马2019年底仍敢疯狂对抗中央巡视组,不但拒绝查处法院检察院用犯罪手段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害群之马,而且狗胆包天拒不纠正真相大白七年多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中纪委、中央扫黑办、最高检最高法对长期举报、有位高权重官员作为明目张胆保护伞、明显涉嫌犯罪的案件实施异地查案清除保护伞是关键】深度剖析中纪委查不动官场超级黑社会、中央扫黑办查不动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中国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敢明目张胆拒不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根源:举报材料层层下转,落到被举报人势力范围或保护伞势力范围,甚至出现由被举报人和保护伞查案的极其荒唐现象
2、举报材料二
【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成了长达八年打不死的妖精】截止2020年9月6日,为期3个月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接近尾声,可以越来越明显看出第一驻点的徐州政法部门存在一股势力明目张胆阳奉阴违对抗党和政府:既没有开始查处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泉山区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害群之马的消息,也没有启动纠正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程序的信息;用明显阳奉阴违、明显弄虚作假手段对抗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和成为制造掩盖陷害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害群之马逍遥法外的避风港
——长达八年多达一百多万封举报信,举报徐州二级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六大套路和拒不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造假制造、并进一步造假强行掩盖长达八年的、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但直到至今均石沉大海。更为恶劣的是: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害群之马在查实徐州市二级法院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王培荣在《刑事申诉状》及相关举报材料所揭露的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3、举报材料三:
公开《刑事申诉状》证明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成了长达八年打不死的妖精的铁证
4、邮件附件附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通话录音告诉王培荣:中央巡视组已将举报材料转到最高法院,案件正在办理 来电电话号码01067554326 来电时间:20191101104714
5、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受害者王培荣提交刑事申诉材料(本邮件附件附42个PDF文档
举报情况清单(发送状态均显示发送成功)
1、2020年9月10日、17日二次发送举报内容清单中1—4内容(分别用四个不同类型电子邮箱发送)。
2、2020年9月18日、21日二次发送举报内容清单中5内容(分别用四个不同类型电子邮箱发送)。

【人间地狱徐州篇:近期引爆网络的徐州被狗链套住脖子的八孩母亲事件,只是暴露出徐州黑暗的冰山一角】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徐州生灵涂炭根源是:根深蒂固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以官场超级黑社会为保护伞的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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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6 05: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地不容!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涉案的官场超级黑社会黑恶势力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三股腐败势力成了长达十年打不死妖精】举报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害群之马2019年底仍敢疯狂对抗中央巡视组,不但拒绝查处法院检察院用犯罪手段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害群之马,而且狗胆包天拒不纠正真相大白七年多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中纪委、中央扫黑办、最高检最高法对长期举报、有位高权重官员作为明目张胆保护伞、明显涉嫌犯罪的案件实施异地查案清除保护伞是关键】深度剖析中纪委查不动官场超级黑社会、中央扫黑办查不动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中国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敢明目张胆拒不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根源:举报材料层层下转,落到被举报人势力范围或保护伞势力范围,甚至出现由被举报人和保护伞查案的极其荒唐现象
举报人培荣手机:13651615346   电子信箱:peirongwangcumt@163.com
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长达七年多得不到纠正,不但造成党和政府官场反腐、清除司法腐败、扫黑除恶政策长达十多年屡屡落空,而且造成党和政府背黑锅:在社会造成中国实施的是选择性官场反腐、选择性司法反腐和选择性扫黑除恶极其恶劣影响
一、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害群之马疯狂对抗中央巡视组,不但拒绝查处法院检察院用犯罪手段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害群之马,而且狗胆包天拒不纠正真相大白七年多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2019年10月、11月,中央巡视组巡视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期间,中央巡视组收到王培荣举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兼原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第六办案组害群之马,明目张胆用刑事犯罪手段造假掩盖刑事假案,导致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长达七年多得不到纠正的举报材料中央巡视组分别转给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但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害群之马疯狂对抗中央巡视组,2019年底仍敢狗胆包天拒不纠正真相大白七年多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1、中央巡视组王培荣举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兼原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为首的害群之马明目张胆用刑事犯罪手段造假掩盖刑事假案的举报材料,转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2019年11月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来电告知王培荣:中央巡视组已将举报材料(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转给他们,现在正在办理。截止2020年3月20日,140多天过去了,王培荣既没有收到查处王培荣举报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兼原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为首的害群之马明目张胆用刑事犯罪手段造假掩盖刑事假案,导致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长达七年多得不到纠正”的答复,也没有收到第三巡回法庭启动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程序的消息。
2019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发表微信称:三年来,共复查刑事申诉案件566件,结案562件。牢固树立人权司法保障理念,坚持依法纠错和维护裁判权威有机统一依法妥善处理每一起刑事申诉复查案件
十分明显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不但拒绝王培荣举报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而且仍用阴招黑招拒不纠正冤假错案 党中央要求纠正冤假错案是无条件的,有错必纠是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处理所谓“冤错案件”中,十分荒唐地提出“坚持依法纠错和维护裁判权威并重”,何谓并重,并重就是同等重要。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把“维护裁判权威”与“纠错”提到同等重要的地步,这是明目张胆欺骗党和政府及人民的把戏,目的是为拒不纠正冤假错案找借口。
2、中央巡视组王培荣举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第六办案组害群之马,明目张胆用刑事犯罪手段造假掩盖刑事假案举报材料转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办案人员无耻至极,不但拒绝查处王培荣举报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第六办案组害群之马明目张胆用刑事犯罪手段造假掩盖刑事假案,导致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长达七年多得不到纠正”。而且狗胆包天以案件(事项)已经办结为由,拒不依法启动纠正冤假错案程序,强行掩盖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害群之马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掩盖该假案的赤裸裸犯罪行为
2019年12月3日,王培荣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手机短信:“中央第四巡视组转来您的来信。经审查,本院已于2019年审查结案。您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决定不予立案复查。此复。”
2019年11月1日下午,王培荣收到江苏省检察院手机短信:【省人民检察院】你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五巡视组的来信,已转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和答复,请直接联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五巡视组】
江苏省检察院甚至仍敢疯狂阻止受害人举报控告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要王培荣对真相大白的、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息诉息访。2019年10月12日向王培荣发手机短信后,2019年11月11日再次向王培荣手机(13651615346)发短信:“【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您于2019年11月11日反映问题的材料收到。因案件(事项)已经办结,决定不予受理,请您息诉息访。特此告知,谢谢!
二、告急!为民除害为党锄奸何罪之有?紧急呼吁捍卫中国法律正义底线】
举报揭露官场超级黑社会的贪官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竟遭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陷害入狱;不但彻底摧毁中国法律刑事审判原则,而且长达七年多彻底摧毁中国法律正义底线
  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三大特点:
    1、文革后法院造假最明显的冤假错案(这是一个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这是一个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
    2、中国手段最黑暗的冤假错案(长达七年多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和掩盖冤假错案)。
3、性质最恶劣的冤假错案(充当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的狂犬恶狗陷害举报人入狱)。
三、告急!中国纠正冤假错案体系至今仍出现人为瘫痪,向法院检察院举报申诉冤假错案比登天难
以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超级黑社会操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超过长达七年多申诉,走完全部法律规定纠正冤假错案全部程序仍得不到纠正,成为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建国后最黑暗最卑鄙的刑事造假案件,这些造假制造和掩盖假案的害群之马涉及的法院检察院具体单位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泉山区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江苏省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泉山区检察院
尽管王培荣在向法院检察院提交的《刑事申诉状》还是在多达60多万封举报信中,均十分明确指控中国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造假制造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中所用的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六种阴招黑招和六种刑事犯罪套路),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王培荣不停地申诉已超过七年多,但至今仍申诉无门,中国法院检察院立体式纠正冤假错案法律体系出现瘫痪现象。
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用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和(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
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徐州市检察院用伪造王培荣申诉要求等犯罪手段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7)最高法刑申20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徐检刑申通[2016]30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
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苏检刑申审通[2017]8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高检控申审通[2019]5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
操纵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以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的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较详细举报材料请看:《【徐州告急!江苏告急!党和政府清除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中贪官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屡屡落空长达十二年,超级黑社会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长达十二年,犯罪手段比意大利黑手党更黑、比旧社会上海滩黑帮更卑鄙】从三个触目惊心刑事案件所使用的犯罪手段着手,举报超级黑社会帮主、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充当贪官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操纵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假案的累累罪行
——揭开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徐州市常务副市长李荣启不但长达十二年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省纪委三重追查,而且连续升官惊天黑幕;徐州风华园(徐州知识分子科教小区)三千户居民多次联名签名举报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长达十二年仍逍遥法外惊天黑幕;操纵法院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惊天黑幕》
详情请看网页:http://bbs.china168.biz/thread-1022789-1-1.html ,或通过电子信箱向王培荣索取
四、为了揭露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害群之马疯狂对抗中央巡视组,现公开举报材料部分内容
附件1、中央巡视组转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举报材料内容摘录:
呼吁将已原形毕露大老虎:疯狂反党反政府破坏法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江必新绳之以法
——【所谓近十年中法院没有刑事假案,是江必新利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中纪委常委身份和权力,明目张胆制造毁灭性破坏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弹”江必新利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身份,不择手段用六种阴招黑招疯狂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真相大白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法院造假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案)
所谓近十年中国法院没有刑事假案如同中国官场十年没有贪腐案件、中国医院近十年没有医疗事故一样荒唐
中国法院在纠正近十年发生的中国法院刑事假案交白卷,中国法院进入文革后最黑暗时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2018年全国两会用弥天大谎“中国近十年没有刑事假案”骗倒全党全国人民,抹黑党和政府,拒绝在法院清除周永康余毒和制造冤假错案害群之马。
在王培荣2018年3月起长达一年大量举报并公开网络揭露江必新把“纠正冤假错案”篡改为“纠正冤错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彻底摧毁法院和检察院纠正刑事冤假错案法律法规二大阴招黑招,疯狂造假强行掩盖并拒不纠正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身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中纪委常委的江必新,明知必须无条件不折不扣执行法律、党和政府政策。
2019年全国两会,江必新不择手段利用2019年全国人大会议部长通道记者采访之际,仍明目张胆篡改党和政府政策和法律,江必新狗胆包天把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篡改为“纠正冤错案件”疯狂对抗和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人民网网页:http://lianghui.people.com.cn/2019npc/n1/2019/0312/c425476-30972071.html)。
党和政府规定的“纠正冤假错案”不允许江必新篡改为“纠正冤错案件”,更不允许江必新操纵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疯狂造假强行掩盖并拒不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不允许用二大阴招黑招彻底摧毁了中国法院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制度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文规定: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2014年1月7号召开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用二大阴招黑招,彻底摧毁了中国法院纠正刑事冤假错案制度】
1、党和政府纠正包括刑事假案在内的一切冤假错案,有错必纠的态度十分明确和坚定的,仅以网上查到的中组部转发的中央文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央政法委文件为例能得到充分说明
2、冤假错案中,刑事假案对社会危害最大,性质最为恶劣,原因是刑事假案由政法机关办案人员用主观恶意犯罪手段:通过造假而达到有意陷害无辜的目的。极为恶劣的是这种刑事犯罪通过国家政法机关名义实施的,对国家政法机关名誉起到毁灭性破坏。
3、举报揭露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彻底摧毁中国纠正冤假错案制度的二大阴招恶招阴招黑招之一、之二
阴招黑招之一: 胆大包天通过偷换概念,把“冤假错案”改为“冤错案件”,明目张胆把对社会危害最大、性质最为恶劣的刑事假案排除出需要纠正的案件范围,也就是说明目张胆拒绝纠正刑事假案
    党和政府明文规定要求纠正冤假错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处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变成了纠正冤错案件,直接把刑事假案排除出需要纠正范围。
阴招黑招之二: 党中央要求纠正冤假错案是无条件的,有错必纠是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处理所谓“冤错案件”中,十分荒唐地提出“坚持依法纠错和维护裁判权威并重”,何谓并重,并重就是同等重要。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把“维护裁判权威”与“纠错”提到同等重要的地步,这是明目张胆欺骗党和政府及人民的把戏,目的是为拒不纠正冤假错案找借口。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二大阴招恶招,详情请看第三巡回法庭2018年6月6日微信,或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6月6日凌晨00:31微信,其中,与本文相关的内容整段摘录如下:
    “据了解,自2016年12月28日挂牌成立至今,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目标,着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复查再审模式,已立案审查刑事申诉案件245件,审结205件;注重人权司法保障,对于冤错案件,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共启动再审程序案件7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纠错和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共驳回申诉198件,维护正确裁判的既判力。”
阴招黑招之三:
所谓近十年中国法院没有刑事假案,是江必新利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中纪委常委身份和权力,明目张胆制造毁灭性破坏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弹”
1、古今中外,冤假错案不可避免,近十年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中纪委常委江必新在内的一些法院领导和法官弄虚作假成风,怎么可能近十年不出现刑事假案?只有不断纠正包括近十年发生的刑事假案在内的冤假错案,才是唯一正确的认识。
2、江必新不但对近十年产生的刑事假案视而不见,而且用犯罪手段强行掩盖近十年发生刑事假案,出现不断强行用新的假案掩盖原假案,制造中国近十年没有刑事假案的假象。
3、随着时间变化,新的证据的出现,如亡者归来等,就可能发现近十年发生包括刑事假案在内的冤假错案;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等原因,如DNA应用,也可能发现包括刑事假案在内近十年产生冤假错案。所以,所谓近十年没有刑事假案,是不折不扣欺骗党和政府及人民的把戏而已。
4、公认的是: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推行“命案必破”,中国的冤假错案出现新高峰,这正发生在近十年,怎么可能近十年没有刑事假案?
5、刑事假案的纠正是没有时效限制,文革时期甚至文革前,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产生的刑事假案,均是法律规定的纠正范围,江必新把“纠正冤假错案”篡改为“冤错案件”,把刑事假案排除出纠正范围,是明目张胆破坏中国全面依法治国。
6、中国法院在办理新的案件时,随时可能出现新的冤假错案,而江必新把刑事假案排除出纠正范围,不但是在明目张胆地“变相鼓励”法官造假制造刑事假案,而且明目张胆拒不纠正刑事假案,公开为制造刑事假案的害群之马撑起保护伞,毁灭性破坏中国法律和全面依法治国。
(三)阴招黑招之四: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用伪造王培荣申诉要求等刑事犯罪手段,驳回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受害者王培荣刑事申诉的同时,极不要脸地要求王培荣息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再违法规定:对不服息诉案件不予受理。用流氓手段把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放进“保险柜”,成为永远进不了纠错程序的“铁案”。
(四)阴招黑招之五:用死猪不怕开水烫手段对付王培荣的大量举报和网络公开揭露,对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企图在本案平反后逃脱“包庇刑事犯罪、失职渎职”等刑事罪责。
(五)阴招黑招之六: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拼死用犯罪手段阻止党和政府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不但长达二年拒不纠正第三巡回法庭造假制造的假案,而且2018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又一个疯狂举动:利用“优秀法官”称号,为明目张胆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黑法官仇晓敏撑起保护伞!
附件2、中央巡视组转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举报材料内容摘录:
【告急!中国司法塌方式腐败:中国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恶魔当道无法无天,狗胆包天到了敢明目张胆用十分明显刑事犯罪手段的地步,疯狂造假制造和掩盖刑事冤假错案,不但彻底摧毁中国法律刑事审判原则,而且长达七年多彻底摧毁中国法律正义底线】
    ——最为黑暗的是肩负纠正冤假错案职责的中国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全部被害群之马绑架,疯狂造假制造和长达七年多强行掩盖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最为恶劣的是中国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遭害群之马绑架,成了以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的由被王培荣长期举报的腐败官员组成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以徐鸣为保护伞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的狂犬恶狗长达七年多
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是文革后法院造假最明显的案件,查实王培荣控告的法院造假十分容易而且快捷。对有相应法律知识的法官检察官而言:
1【这是一个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
2【这是一个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自导自演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其判决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诉讼要求。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依据。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依据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为了举报材料简明扼要,王培荣只需用申诉控告材料所指控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制造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所用的十二种犯罪手段之一,就能充分揭露其狗胆包天用刑事犯罪手段,疯狂制造和长达七年多拼死阻止纠正真相大白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真相。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江苏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拒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五款审查王培荣《刑事申诉状》,做出对王培荣申诉不予复查决定,纠正冤假错案底线再次失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申诉案件的申诉理由只要满足本条的五款之一,法院必须开庭重新审理。在超过七年时间里,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受害者王培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五款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不停地向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徐州市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用事实指控四级法院三级检察院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六种阴招黑招和六种刑事犯罪套路),造假制造和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这是一起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刑事假案)。
  2019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不但拒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五款审查王培荣《刑事申诉状》,而且在2019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发手机短信称:对王培荣申诉不予复查。这是用变相伪造王培荣申诉要求的手段,做出对王培荣申诉不予立案复查,意在强行掩盖王培荣申诉状指出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六种阴招黑招和六种刑事犯罪套路)造假制造和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事实。
2019年10月,王培荣向中央巡视组和最高检巡视组邮寄篇幅长达8页A4纸的举报材料:《【中国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疯狂充当超级黑社会和黑恶势力的狂犬恶狗,惊天假案彻底摧毁维护中国社会正义的法律底线】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用十二种犯罪手段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受害人王培荣长达近七年申诉,走完全部法律规定纠正冤假错案全部程序仍得不到纠正;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疯狂到明目张胆实施刑事犯罪地步,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掩盖该假案》(详情请看网页:http://bbs.china168.biz/thread-1022789-1-1.html ,或通过电子信箱向王培荣索取
    二、尽管王培荣在向法院检察院提交的《刑事申诉状》和在多达60多万封举报信中,均十分明确指控中国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造假制造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中所用的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六种阴招黑招和六种刑事犯罪套路),但至今仍申诉无门,王培荣不停地申诉已超过七年多,走完全部法律规定纠正冤假错案全部程序仍得不到纠正,中国法院、检察院立体式纠正冤假错案法律体系出现人为的故意瘫痪现象,成为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建国后最黑暗最卑鄙的刑事造假案件。
造假制造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害群之马涉及的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具体单位及相关法律文书:
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用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和(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
徐州市中级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徐州市检察院用伪造王培荣申诉要求等犯罪手段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2013)徐刑监字第000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5)苏刑监字第00068号《驳回申诉通知书》、(2017)最高法刑申20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徐检刑申通[2016]30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
江苏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苏检刑申审通[2017]8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高检控申审通[2019]5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
三、王培荣在提交最高检察院控告和申诉材料中,用事实指控四级法院三级检察院用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六种阴招黑招和六种刑事犯罪套路),造假制造和强行掩盖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这是一起中国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刑事假案)。为缩短举报材料篇幅,下面仅揭露徐州法院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所用一种犯罪手段
其中六种刑事犯罪套路之一是:办案法官、检察官伪造反诉人(申诉人)的反诉要求(申诉要求)并强加给反诉人(申诉人),这是故意制造和掩盖冤假错案常用的犯罪手段之一,现举例说明:
法院用造假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可使每一名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例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向法院提起起诉时,法院把起诉要求伪造成贪污,再以犯罪嫌疑人没有贪污驳回检察院起诉。
法院用造假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不但能使无罪的举报人入狱,而且能使明显有罪的被举报人逍遥法外。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的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陷害举报人入狱假案制造: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所以,所有反诉人(申诉人)的反诉要求(申诉要求)必须以《刑事反诉状》(《刑事申诉状》)明确的表达并且是真实的表达为准,绝不允许办案法官、检察官伪造并强加给反诉人(申诉人)。
(一)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自诉案件,诉讼理由是诽谤,法律规定构成诽谤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二个要素是:诽谤罪必须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
王培荣只需向法院证明既没有捏造事实,也没有散布虚假事实,也就是王培荣只需用证据证明所举报和揭露自诉人违法犯罪是客观事实即可。按照法律王培荣举报和揭露自诉人违法犯罪客观事实决不能构成诽谤罪。
王培荣接到诽谤罪自诉状后,向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对自诉人提起诽谤罪的反诉,并向一审法院提交能足以证明王培荣无罪、刑事自诉人有罪的证据(包括2张录像光盘在内的大量证据),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2页倒数第3行写明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举证材料254页、证据光盘2张。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查实了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诉讼要求(反诉要求),这是查处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的关键证据
高检控申审通[2019]5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3页倒数第2行—第4页第5行内容请看下面楷体部分:
申诉人提出,泉山区人民法院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红卫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手段陷害其入狱。经审查,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如下:1、驳回自诉人的恶意诉讼;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
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在申诉案审查过程中,均已查实王培荣:1、驳回自诉人的恶意诉讼;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这一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均有明确记载。
申诉人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上述三条反诉要求诉讼要求,没有再提出其他任何反诉要求诉讼要求)。任何法院、检察院文书中与上述三条不符的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诉讼要求),均系伪造的。
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第8行内容请看下面楷体部分:
诉讼中,被告人王培荣提出反诉,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分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因其反诉的内容不属于自诉的范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受理条件,本院决定不予受理。
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反诉要求: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分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
至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质上已经查实了泉山区法院伪造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
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3行—第18页第5行内容请看楷体部分:
关于辩护人提出一审不受理反诉错误的辩护意见,经查认为,原审法院当庭对王培荣一审时的反诉内容进行了审查,因其反诉的是检举和举报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不符合反诉条件,故裁决不予受理,并释明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机关反映。原审法院经法定程序审查并依法不受理反诉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王培荣极其辩护人提出的该条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反诉要求:检举和举报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
至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质上已经查实了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并包庇泉山区法院。
需要说明的是:泉山区法院和徐州中级法院伪造的王培荣诉讼要求有明显的不同,徐州中院多了“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能明显看出是伪造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在申诉案审查过程中,实质上已经查实了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这一制造假案关键证据
王培荣再次强调:【这是一个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
(三)王培荣在向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的举报材料和《刑事申诉状》中均明确并详细控告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没有一家法院和检察院敢在给王培荣的法律文书中否认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这一事实,充分说明相关法院和检察院明知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四)原审被告人王培荣为了证明不是诽谤,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证据,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内容属实,不是诽谤,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反诉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法院自导自演对法院自己伪造的诉讼要求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以不予受理为由达到目的之一是: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质证(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证据),达到陷害王培荣入狱目的:以王培荣散布四名自诉人涉嫌恶黑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虚假事实的诽谤行为判刑。
把泉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中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与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对比,明显看出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完全是为判王培荣有罪量身定做的。
泉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分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第8行
泉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散布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内容。(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16页第9—10行
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检举和举报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3行—第18页第5行
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散布四原审自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虚假内容。(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8页第12—13行
可见,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犯罪手段精心策划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目的就是为了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
王培荣再次强调:【这是一个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自导自演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其判决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诉讼要求。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依据。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依据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五)法院通过对王培荣一审时诉讼要求做手脚,(故意隐瞒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的真实诉讼要求和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徐州市中院和泉山区法院故意使明显违法犯罪自诉人逍遥法外,有意陷害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这是明目张胆地颠倒黑白办假案。
为了使人们对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办假案法官的卑鄙手段有直观理解,借用拳击比赛来形容比喻,法院制造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不允许王培荣庭审举证证明举报的真实性,就是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防守;法院不允许王培荣合法反诉,就是拳击场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反击。办假案的法官就是既不允许王培荣反击,也不允许王培荣防守的拳击场上的裁判。
(六)【法官三重“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法官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
法官故意用隐瞒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有罪的自诉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法官故意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并不择手段用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徐州二级法院用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做出恶意颠倒黑白地判决,彻底摧毁了中国法律基础。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犯罪手段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不但彻底摧毁中国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院刑事审判原则而且彻底摧毁了中国法律公平、正义基础明显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并且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附件三  江苏省检察院异地审查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刑事申诉状》,遭徐鸣为帮主官场超级黑社会明目张胆破坏;在王培荣大量举报下,涉嫌操纵制造江苏省检察院“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掩盖该假案”元凶盐城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孙光永辞职逃回徐州
这是一起由位高权重腐败官员组成的、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的超级黑社会有组织、有预谋的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真相大白冤假错案的明显违法犯罪事件:
一直阻止党和政府纠正真相大白陷害王培荣入狱案的原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其江,被操纵成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后,杨其江利用职权:
1、造假为徐州市检察院骗取了2016年全国先进大奖。
2、王培荣指控徐州市检察院办假案向江苏省检察院提出申诉,江苏省检察院将该案移交给下属的盐城市检察院办理,盐城市检察院又移交给下属的阜宁县检察院办理。
从江苏省检察院苏检刑申审通[2017]8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可以看出:阜宁县检察院不但查实了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而且查实了徐州二级法院不允许王培荣以诽谤罪反诉自诉人是明显违法的。仅仅据此,按法律有关规定,必须启动纠正冤假错案程序。
阜宁县检察院在办理王培荣指控徐州市检察院办假案得刑事申诉期间,杨其江利用职权,20171把原徐州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孙光永提拔到盐城市检察院任检察长。超级黑社会反党反政府反人民布局再次得逞,造成了王培荣《刑事申诉状》控告徐州市检察院充当超级黑社会帮凶的刑事犯罪案,名为异地审查,实为变相自己审查自己的上级主管领导。
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掩盖该假案,导致江苏省检察院办理王培荣审查《刑事申诉状》时间,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三个月期限,拖延到用时六个月,王培荣收到《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竟用时八个月。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穷追猛打举报揭露,孙光永涉嫌操盐城纵检察院造假掩盖陷害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真相大白,孙光永被迫辞去盐城市检察院任检察长职务。
尤其黑暗的是有关部门在没有批准孙光永辞职前,孙光永早在徐州市政协任职党组成员,这是超级黑社会明目张胆的操纵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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