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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azhu2689 于 2020-11-21 12:48 编辑
“未来5-10年时间,中国预计会有8-10万亿的养老金缺口,而且这个缺口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进一步扩大。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终保协)11月20日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研究报告》(下称《报告》)给出了上述预测。
这一课题由中保协主办,联合麦肯锡公司和国内外知名保险机构和养老金投资机构,通过对美国、英国、德国等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的国际对标研究和经验学习,聚焦中国第三支柱养老金体制建设和发展改革,为中国第三支柱养老金发展提出举措和蓝图。
《报告》指出,中国养老体系当前主要有第一支柱的社保承担,第二支柱部分补充,第三支柱发展不足。
养老三支柱模式目前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养老金制度模式。在 20 世纪 80 年代,全球人口老龄化逐步加剧,在当时很多主流国家实行的以现收现付制为主的养老金制度面临着财务平衡难以持续、国家财政负担不断加重等情况,老年人的生活面临较大的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世界银行在总结了智利等国家养老金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于 1994 年 10 月的《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及促进增长的政策》的报告中提出了三支柱养老金改革模式的建议,其核心在于通过多个模式的不同养老金支柱来应对单一制度内老龄化带来的问题。
中文名
养老三支柱模型
外文名
Three pillar model of pension
第一支柱:法律强制的公共养老金。第一支柱一般是由政府法律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计划,旨在给退休人员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同时政府为公共养老金提供最终责任和保障。通常公共养老金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制,由当期工作人口纳税融资支付给当期的退休人口作为养老金,体现现代社会资源的代际再分配。
第二支柱:企业个人共同缴费的职业养老金计划。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的职业养老金计划在有些国家已经成为了养老金体系的主体。通常职业养老金计划采取的是完全积累制,即由个人缴费和企业匹配进入个人账户成为养老金来源的主体,加上多年的累计投资收益最终成为给付的基础,体现了精算平衡原理,能够有效应对公共养老金不足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并且目前职业养老金计划也越来越多地由DB模式转为DC模式。而该计划在美国等国家是自愿实施的,同时政府给予税收优惠和政策引导,同时也有部分国家是实施强制性的职业养老金计划。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储蓄计划。第三支柱是基于个人意愿和完全积累制的个人养老储蓄计划,由个人自愿缴费,国家通常会给予税收优惠,体现个人养老责仸,能够为老年生活提供更为丰厚的养老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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