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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许艳案检验习近平的权威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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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4 05: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当今中国的现实,许艳案再次剥光了现政权的遮羞布,然而一旦触及政权利益,它的机制就会自动维护其政权中人。(汤森路透)
邓聿文评论文章:在中国,能同时让左右两边民众都站在同一立场,“义愤填膺”的事情不多,许艳案是一件。该案最近在中国舆论场闹得沸沸扬扬,线民大有不达目的不甘休的势头。
许艳案广为人知某种程度上出于偶然,如果不是地方政府愚蠢的删贴行为正好碰上两位知名自媒体人不愿妥协而将之公佈出来,也许它也会在舆论曝光但肯定不像现在这样广为流传。该案案情并不复杂,却有吸引大众眼光的钱色交易和枉法判决因素。
权色交易见证官场腐败与社会真实
许艳乃江苏一地方小城的一名辅警,这种职业,一般是中下阶层的民众才干的活,所以许艳案打上了阶层差异的标签。许是一位90后,或许她有些姿色,在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的5年里,同时或不间断地与9名公职人员发生性关系,其中包括多名她的员警上司,其后她以闹事、买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向他们“敲诈勒索”372.6万元,2020年12月29日被一审法院从轻判决处以敲诈勒索罪13年,罚金500万元,并追缴违法全部所得。这是官方通报的说法,大概也是案情的经过。
案件曝光后,舆论强烈不满法院的判决和地方对待案件的做法,集中在几点:一是许艳的行为算不上法律定义的“敲诈勒索”,372.6万元应看成9名“嫖客”的嫖资,有媒体就揭露一位派出所所长一而再地主动让许“敲诈”;二是许被判13年太重,可那些“嫖客”仅仅是行政处分了事,以当地的贫困和他们的收入,是付不起这么高的嫖资的,官方为什么不追查他们的腐败行为;三是许艳除判13年徒刑外,还处罚金500万元并被没收“敲诈勒索”的372.6万元;四与案情本身无关,涉及地方政府,在判决上网后,地方政府发觉不妥,命令公安追查转发法院判词的线民,遂致使舆论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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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这种职业,一般是中下阶层的民众才干的活。(示意图,图片摘自中国网络)
舆论对许案的关注和不满,无非是这个案子以带有某种戏剧性的反差方式让人们看到了官场的腐败和社会的残酷真实。性交易在中国官场是一种普遍现象,有的性交易一对一,有的性交易一对多,所以有“公共情妇”一说,在过去高官的腐败案中,就曾出现过“公共情妇”,即几位高官共用一位情妇,当然可能彼此并不知情。而性交易的另一方一般是手握权力的官员。这会刺激一些出身寒家的女孩为达某种目的用自己的性资源主动去进行权色或钱色交易。许艳不过是其中一个。人们当然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同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但从现在披露的情况看,这显然是她自愿的。
许艳底层劳动者身份就引发共鸣
双方自愿而非胁迫的情况就谈不上法律责任的问题,充其量只能用道德去评价但现在法律介入了进来,却只判处从人们一般的认知来看,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方,而放过有权有钱的强势一方。后者用权或钱购买女性的性资源,可在出了事之后,却可以受害者为由免受法律惩处,特别是在案件公之于众后,地方政府因怕地方形象受损也参与案件中来,要利用公权力掩盖这桩丑事,和不公正的法律判决构成一种合谋关系。许艳案让人们看到了这种腐败,而不仅仅是权力者的性交易。从而使得该案还具有前面说的阶层差异和对立,法律和制度保护权力者而惩罚弱势者的社会学意义。许艳的底层劳动者身份,就引发了很多人的共鸣,为她鸣不平。
此乃当今中国的现实,许艳案再次剥光了现政权的遮羞布。尽管现政权口口声声称为人民谋幸福是它的初心,然而一旦触及政权利益,它的机制就会自动维护其政权中人,而对可能导致其利益受损的物件,首先是政权体系之外的人严加惩罚。在许案中,那9个公职人员,特别是许艳的上级员警,他们作为现政权的基层组成部分,由于担负着保卫政权的基层安全职责,所以法律自动偏向他们,将他们视作受害者,许艳的行为则被看作有损员警形象,因而定义为“敲诈勒索”,要受法律判决。
假如该案没有广受关注,许艳作为道德败坏的女人,她就差不多得接受法律和体制加诸她的这个结果,在监狱渡过13年,钱财两空。现在该案虽然被舆论声讨,但许艳是否能够得到合适的对待,命运是否能改变,还要看二审。根据经验,对这种引发全民共鸣的事情,二审也许会从轻判决。不过,由于二审法院已经拒绝了许艳自己委託辩护律师的要求,而由法院为她指定律师,二审到底会如何审判,能不能实现舆论期待的结果,还真不好判断
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或者只比一审刑期稍微缩短,固然这是许艳的不幸,但恐怕现政权和习近平也是输家。
摆不平地方,表明习近平的权威是有限度的
为什么要把习扯进这个案子,难道他会关注此案?固然习大概率不知晓它,可该案已经弄得如此大动静,以致地方政府都想方设法不让它扩散,要当局不知道是不可能的。以当局对舆论的重视,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顺应民意,二审改判无罪,也不罚款500万元,或者轻判;同时对涉案的9名公职人员,启动调查是否有腐败行为。这种处理方式,能够挽回当局一定的声誉。



当局要依赖庞大的基层官僚去治理百姓,它也害怕“迁就”民意得罪下级导致下级撂挑子不干出现统治危机。(汤森路透)
不过,就算当局顺应民意,也有可能摆不平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和法院为了地方利益不听上面指令,我行我素,上面拿它们“没办法”。中国虽然是个任命制国家,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者在某件事情上,当当局评估认为处罚不听话的下级会引发系统的涟漪效应,让下级普遍心生不满,最后亦可能不了了之。这种情况过去是发生过的。因为当局要依赖庞大的基层官僚去治理百姓,它也害怕“迁就”民意得罪下级导致下级撂挑子不干出现统治危机。如果当局摆不平地方政府,也就表明习近平的权威是有限度的,而不是表面呈现的看似无限。
二是当局视民意为无物,就算舆论对许案高度不满,上级也不去干涉二审,或者根本就不想去干预,这就等于暗示地方政府,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去处理。此种情况下,难以想像二审还有动力去改判。这种现象的出现,表明当局已被包括地方利益在内的各种利益集团裹挟,凡事都从它们的利益角度考虑,当局只是想维持一个各集团利益均沾的局面。如果是这种情况,现政权迟早会因某个利益集团而惹出大麻烦。
许艳案在二审到底会以哪种形式出现,我们拭目以待吧。
※作者是独立学者/中国战略分析智库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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