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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成高利贷“编外讨债队”:有家属投380万收利息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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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7 18: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凤凰星



放高利贷的老板让公安民警帮着“追债”,民警家属将钱放在该老板公司吃利息。

一个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妻子,放款380万元,光收取的利息就高达98.8万元。

如此“合作共赢”,出现在法院的裁判文书里,不禁令人惊诧:这还是警察吗?



法院的裁判文书,多给人以“枯燥艰涩”的刻板印象,不过,有时候却能从中读出许多耐人寻味的东西。

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20年9月25日、11月26日发布的两份刑事裁判文书中就有一些细节值得细品。

这两份判决文书分别是《潘是富、潘自飞诬告陷害、非法拘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寻衅滋事、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保险诈骗、敲诈勒索二审刑事判决书》(2020赣11刑终84号判决书)和《蒋书岳、吴大兴徇私枉法、受贿、挪用公款二审刑事裁定书》(2020赣11刑终238号)。

外号“老是富”的潘是富,是江西上饶广丰区人,与其子长期盘踞在江西省广丰一带从事高息放贷生意,逐渐形成以潘是富父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20年9月,江西省上饶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敲诈勒索等多项罪名判处潘是富有期徒刑18年。

在上饶市广丰区,潘是富父子横行多年,很多人对潘氏父子有所忌惮,是因为他背后的特殊能量,能轻易调动公安力量介入,为他个人高息放贷要债讨债。如不顺从他的要求,轻则被拘传,被网上追逃,重则被跨省抓捕、关押。

法院判决文书记录,因潘是富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多次诬告陷害,导致至少三名受害人被错误关押,短的半个月、1个月,长的多达131天,严重腐蚀了当地政法干部队伍,损害了公安对外形象。

另一份刑事裁定书中提及的蒋书岳、吴大兴则是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分局的民警,也即潘是富所依仗的力量。

在广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有多名民警涉案,上至公安分局局长、经侦大队大队长,下至普通民警,形成系列窝案,生成一条为人追债—非法办案—索取好处的黑产链条,这一黑色利益链存在数年之久,背后真相令人惊心。

“编外追债队”

法院裁判书显示,以潘是富为首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上饶市广丰区范围内,为追讨高利贷债务,多次实施虚假诉讼、诬告陷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多年。

暴力追债、有恃无恐的背后,是有部分公职人员沦为其保护伞。

2020年8月,江西上饶中院对广丰区公安局蒋书岳、吴大兴、张少波、邵继球、徐章裕5名民警徇私枉法罪、受贿、挪用公款罪作出二审判决。上饶中院(2020)赣11刑终238号刑事裁定书认为,广丰5名民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

裁判文书显示,2012年至2016年期间,蒋书岳、张少波、吴大兴、邵继球、徐章裕5名民警7次帮潘氏父子追债。

张少波时任江西上饶广丰公安分局副局长,分管经侦工作。蒋书岳为其下属,广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案涉的吴大兴、邵继球和徐章裕等人为经侦队普通民警。裁定书载明,当地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首犯潘氏父子通过请客吃饭、送高档香烟、送地方特产等方式拉拢广丰经侦队五民警,促使五名警察为其高息放债追债。

从已裁决文书看,潘是富跟时任广丰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少波的关系好,在广丰已是公开的秘密。涉及潘是富的几起案件中,公安局副局长张少波、经侦大队大队长蒋书岳和手下民警几乎鞍前马后、随叫随到。经侦大队似乎已成为高利贷公司的编外追债合作伙伴。

如2012年9月21日,潘氏父子跑到广丰经侦队控告陈惟富、陈某等人以银行转贷名义诈骗钱款150万元,并提供相应借条作为报案材料。张少波便将蒋书岳和邵继球叫到办公室要求对该案予以受理。蒋知道张少波与潘是富关系很好,安排民警邵继球初查。

初查后,邵发现潘与被告人有长期的借款往来,本案所涉及的150万只是所有借款中的一笔,认为该案系普通民间借贷,而非合同诈骗。在听取了办案民警的报告后,张少波和大队长蒋书岳虽然已清楚了具体案情,但为了帮潘氏父子催债,仍要求民警对陈惟富以合同诈骗罪立案。

2012年10月11日,江西省广丰公安局对陈惟富采取拘传措施。当年12月3日决定对陈惟富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因当事人多次向江西省公安厅反映该案立案及强制措施有问题,江西省公安厅要求广丰经侦队负责人去省厅汇报此案。办案人员闻讯自知理亏,以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陈惟富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将该案撤案。

事后,潘是富送经侦大队长蒋书岳和天下香烟六条;送办案民警邵继球和天下香烟两条和五粮液白酒两瓶。在张少波、蒋书岳等人眼里,权力可以贱卖,随意介入民事领域,抓人放人都在自己一句话。

在上饶地区,潘是富的很多借贷人迫于他的淫威,都是因为知晓潘虽然出身草根,但上头有关系,罩得住,能让公家人为自己讨债,一般放贷公司都没这么大能量。
追债“上下游”

张少波、蒋书岳等五名公安民警参与的为潘是富团伙追债的7起案件中,都是经历立案、抓捕、取保候审,再几经周转撤案收场,经侦介入追债后,被抓捕一方往往被迫就范。

多起案件中,上饶广丰公安分局经侦队原部分民警明知是民间借贷,不涉及犯罪,却屡屡上演捉放曹的办案“游戏”。

如裁判文书网显示,民警吴大兴在受命接手潘是富的又一起“报案”后,在查看借条及合同时发现,借条利息明显低于当时广丰民间借贷公司放贷月息4分至5分的市场行情,且合同上没有潘是富父子的签字盖章,借条并非出借给实际出借人,为了迎合领导张少波,仍徇私枉法对当事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吴大兴事后得到潘是富两条硬中华的奖励。另一案件办理中,吴大兴将其10万欠款放至潘是富处赚取利息。

在多次违心替潘是富办人情案后,民警吴大兴也一度担心出事,便向上级经侦大队长蒋书岳提出潘是富的案子有问题不想办理,但蒋给的指示是,先受理再说。在吴大兴办理的潘是富2015年9月的另一追债案件中,吴大兴考虑到实在无法立案,便以法制大队审核难通过为由多次推脱。

过了几天,潘是富到经侦队告知吴大兴已经和法制大队的人沟通好了,该案经蒋书岳同意,法制大队审核,张少波签字后以诈骗罪立案,半年后,当事人韩某被刑事拘留。后上饶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不批准逮捕,2019年7月3日,江西上饶广丰区公安分局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予以撤销。

2014年5月,潘是富到广丰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蒋书岳办公室控告程某合同诈骗其420万元,蒋书岳指派徐章裕受理。徐章裕开始不愿意立案,认为程某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后在蒋书岳的督促下,“为不得罪领导,且考虑到领导的业务能力也不差”,最终立案。

考虑到办案民警为其追债的辛苦,徐章裕收到了潘是富送来的两箱马家柚和一只羊腿。

对于广丰公安经侦队的通力协作,潘是富自然是懂得“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道理,该高利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除了行贿办案民警和其上级以外,还让经侦队数名民警和领导到其公司放款收息,一起经营合作,赚取高额息差。

中国法院裁判文书载明,上饶广丰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张少波妻子夏慧仙曾以3.5分月息放款380万至潘是富团伙公司账户内,共收取利息98.8万元;经侦大队长蒋书岳的家属周桂清也心照不宣,以月息3分放款至潘氏父子公司,共收取利息29.35万元。民警吴大兴以3分利息放款10万,收取利息1.5万元,民警邵继球以月息3分放款20万元,共收取利息2.4万元。

高息放款,赚息差,成为潘是富黑势力犯罪团伙同一利益链上的人后,上饶广丰公安经侦队部分民警便更加惟老板马首是瞻,潘是富也自此有了可靠的后台,但凡有生意场上搞不定的事,潘便拿着借款借条、工程合同等,跑到经侦队要求“立案”。

后者不惜公权私用,动辄上网通缉,关押债权人,随意构陷罪名,形成为不法商人和黑恶势力利益服务的保护伞。

看守所内签的和解协议

工作之余,除了帮潘氏父子讨债要债外,广丰经侦大队部分民警也广开财路,为上饶房产商阮火海民事纠纷出谋划策,不惜动用职权,网上追逃债权人。

2013年开始,阮火海聘请的职业经理人、山东曲阜高铁国际广场项目负责人王润南先后“一女多嫁”,以同一个项目工程基建名义与浙江商人赵永贵、孔德华等人所在的公司签约,分别骗取借款、工程保证金等巨额款项,用于支付个人赌博等支出。事发后,王润南被判入刑。

债权人赵永贵、孔德华等人拿着借款字据分别向山东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阮火海偿还欠款。

在等待法院判决执行期间,赵永贵、孔德华等人却先后被广丰区公安局经侦队网上通缉,并跨省抓捕,罪名是“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徐章裕即为2016年跨省抓捕孔德华的民警之一。孔德华回忆,当时自己连夜从山东被抓捕到江西上饶,手机等随身物品被没收保管,后被关押至看守所。

孔德华女儿以为父亲遭人绑架,报警之余,她通过苹果手机定位功能一路追踪,定位最后显示,孔的手机在上饶市一处高档住宅区内,她询问得知此处是江西红海董事长阮火海的住所。

在上饶广丰看守所,赵、孔两人被要求签下一份和解协议,条件是少赔借款或保证金,房产商阮火海承诺,签下和解协议,便撤销对其二人的刑事控告,可办取保候审释放。已羁押多日的赵永贵被迫签下和解协议,得以走出看守所大门。孔德华最终也签约放人,他总计被羁押长达134天。

随后,开发商阮火海手持和解协议,诉至当地法院,要求据此执行。2017年11月29日,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和解协议书》有效。上饶中级法院二审维持该判决,要求赵永贵履约并向江西红海赔偿相关损失,赵还上了失信名单。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近期对此案审查后发现,江西红海集团阮火海为了逼迫当事人放弃正当的债务偿还诉求,“与上饶公安局经侦队副队长合谋,不惜通过刑事控告等手段向债务人施压。”

江西省检察院认定,该和解协议书系赵永贵被上饶公安羁押于看守所,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况下签订,显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原二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江西省检察院由此向江西省高院提出抗诉。

今年2月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上饶中院再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裁决的执行。赵永贵的案子历时近5年,有望翻转。

2019年11月,阮火海涉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多项罪名归案。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今年1月20日,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阮火海犯抽逃出资罪、高利转贷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五万元。

更早前,在2020年7月7日,上饶中院也对以潘是富为首的黑社会团伙作出刑事判决。上饶中院(2020)赣11刑终84号刑事判决书载明,潘是富犯虚假诉讼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骗取贷款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7万元。

而五名涉案民警的结局,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上饶市中院已于去年下半年,针对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等罪名对这五人分别予以判刑和罚款。其中,徐章裕和邵继球因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孔德华注意到,徐章裕的判决书内,并无其被错抓的一节,孔迄今还在为撤案和申请“国家赔偿”奔波。

法院给徐章裕等人的裁定书最后强调,“警察应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任何一个屈从潜规则和没有原则的退让,身后就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利,以潜规则作辩解,不能成为其违法阻却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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