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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舊文 漫談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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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2 10: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言
本文的主要內容是從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角度論述共產極權主義統治對工人階級的危害,以及分析解救工人階級的方法。
從否定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角度談工人階級需要反共的原因
1、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馬克思認為勞動創造價值的觀點是正確的,但是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定義“商品價值實體”的理論卻不可以成立。馬克思指出:“如果把商品體的使用價值撇開,商品體就只剩下壹個屬性,即勞動產品這個屬性。在它們的生產上耗費了人類勞動力,積累了人類勞動。這些物,作為它們共有的這個社會實體的結晶,就是價值,商品價值。”,“形成價值實體的勞動是相同的人類勞動,是同壹的人類勞動力的耗費”,“社會必要勞動量,或生產使用價值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該使用價值的價值量”。這裏馬克思把人類勞動創造的價值,直接定義為“商品價值”的實體,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直接決定商品包含的“價值量”,既缺少實證依據,理論上也難以自洽。就好像勞動產品與商品間沒有必然聯系壹樣,“產品價值”與“商品價值”間也沒有必然關聯;不進行交換的勞動產品,永遠都不是商品,不具有商品價值屬性,所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也沒有意義。只有在市場供求平衡狀態下,當產品使用價值被交換、獲得商品交換價值屬性時,其內含的勞動量才具有交換籌碼意義,所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才對同質勞動產品具有等勞交換的尺度意義,一家木材公司的懶木匠生產的椅子不能因其耗時多而多賣錢,才能成為決定勞動產品商品交換價值的尺度。而且壹旦商品供求失衡,譬如商品量增價跌,“勞動量值”作為交換籌碼就失效了,這家木材公司的高級木匠做的椅子也只能低價出售;或者當不同質級勞動無法用同類勞動衡量比較時,比如天才畫家的佳作與平庸工匠的仿品,即使雙方都在同樣的社會平均生產力水平的基礎上進行創作,使用的都是一樣質量的創作工具,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這個概念根本無法衡量衡量天才畫家與平庸工匠之間的價值,用心思考的天才畫家與隨便應付的平庸工匠之間根本無法根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這個概念來計算兩個人真正的勞動量,“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也會喪失等價交換的尺度意義。
2、超質勞動
關於馬克思提出的“簡單勞動”與“復雜勞動”概念,它們其實是勞動分級概念:簡單勞動,是低質勞動;復雜勞動,是高質勞動。但僅用這兩個概念,卻難以準確揭示生產力進步帶來的勞動創造力變化,更難以解釋先進生產力增創產品價值的原理。因為復雜勞動不壹定代表先進生產力;而體現先進生產力的操作性勞動,恰恰未必是復雜勞動。比如手工作坊裡邊的複雜勞動未必就比機械化工廠裡邊的簡單勞動更有效率,同時盡管復雜勞動創造的產品價值是簡單勞動的倍數,但是復雜勞動付出的學習和勞動成本也是簡單勞動的倍數。如馬克思指出的:“比社會平均勞動較高級較復雜的勞動,是這樣壹種勞動力的表現,這種勞動力比普通勞動力需要較高的教育費用,它的生產要花費較多的勞動時間,因此它具有較高的價值。既然這種勞動力的價值較高,它也就表現為較高級的勞動,也就在同樣長的時間內物化為較多的價值”。這樣,復雜勞動創造的較多產品價值、同等條件換取的較多商品價值,減去其較高的學習成本,便不壹定能產生盈余價值、不壹定為社會增創財富。這便是“復雜勞動”、“簡單勞動”概念的局限性,也是馬克思在實際操作中使用的是同質的、無差異勞動概念的原因。
只有我們已熟悉的“超質勞動”概念,才能揭示出生產力進步帶來的勞動創造力的變化。所謂超質勞動,就是指勞動者操作工具或者機器,以簡單勞動完成復雜勞動任務的勞動、以低質勞動創造高質勞動成果的勞動。這樣生產力的進步就不是壹個低質簡單勞動通過學習、實踐向高質復雜勞動提升的過程,而是壹個借助先進工具、先進勞動方式不斷把高質復雜勞動簡化為低質簡單勞動的過程。正由於工廠超質勞動存在,才能為資本創造出巨大的可能性盈利空間來。
3、集成勞動
工廠勞動實際上是壹種具有匯智合力性質的集成勞動。“集成勞動”不是創新概念,而是馬克思已采用的“總體勞動”或“生產總體運動”概念。所謂集成勞動,就是指在資本家統壹組織指揮下,工廠指揮、管理、技術、操作系統各崗位雇員為完成生產總目標的分工合力勞動,也是技術、管理、決策者的創造力與操作工人勞動力整合發揮效能的勞動。“集成勞動”的主體不是單數個體,而是復數群體,包括工人、科技管理人員、職業經理人和資本家。某些不在生產現場的資本家,盡管不直接參與甚至不直接指揮生產勞動,但他們的勞動仍在工廠各環節中發揮著作用。因此集成勞動創造的價值,絕不能僅僅歸功於工人勞動,資本家因勞動合理獲取部分工廠盈利,是不能算做剝削的。
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核心是勞動價值論跟剩餘價值論,先談勞動價值論好了。我認為勞動價值論概括的說法就是被稱為價值規律的三句話:商品的價值量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交換以價值量為基礎,遵守等量社會必要勞動相交換的原則;價格隨供求關係變化而圍繞價值上下波動。其中最後壹句是說價格與價值的關係,它是如何得來的,則完全未作說明。而前兩句話的論證思路交代的比較清楚,簡述如下:根據商品能交換的事實推斷出商品內必有壹個共同物,它由商品的某個屬性所承載,這壹共同物不僅屬性相同而且數量相等。然後把商品的自然屬性代表這共同物的可能性全部排除,最後剩下的就只有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才能代表此共同物,即商品所含的價值量。同時也得到商品交換是按等量勞動相交換的原則。接下來又談價值如何計量問題,因為 2個完全相同的商品,其共同物(價值量)當然也相同。但是考慮到勞動的熟練程度,賣力程度以及生產條件不同,具體勞動的生產能力事實上存在很大差異,所以馬克思說要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表示價值量,具體勞動需要按壹定時間內的商品生產量比照同壹時間內同壹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的生產量進行折算。最後馬克思用價值規律的前兩句話給出了商品價值的完整定義,為敘述方便,稱這2句話是馬克思提出的2個價值定義原則,並稍作解釋如下:
原則1 「商品的價值量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馬克思舉例說,「在英國採用蒸汽織布機以後,把壹定量的紗織成布所需要的勞動可能比過去少壹半。實際上,英國的手工織布工人把紗織成布仍舊要用以前那樣多的勞動時間,但這時他壹小時的個人勞動的產品只代表半小時的社會勞動,因此價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壹半。」這就是說,同壹商品的不同生產者的勞動是不平等的,需要比照標準條件下生產的社會必要勞動進行折算,得出當量係數。此係數可以是0.5,也可以是1.5。
原則2 「商品交換以價值量為基礎,遵守等量社會必要勞動相交換的原則」。馬克思下面的話說得更清楚:「 在這裡,單個商品是當作該種商品的平均樣品。因此,含有等量勞動或能在同樣勞動時間內生產出來的商品,具有同樣的價值量。壹種商品的價值同其他任何壹種商品的價值的比例,就是生產前者的必要勞動時間同生產後者的必要勞動時間的比例。」也就是說對不同商品而言,按原則1計算得到的每壹種商品的壹小時社會必要勞動所代表的價值是相等的。
如果對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上述理解大體是正確的話,則在我看來其漏洞多多,擇其要者提出如下質疑。
壹 缺乏事實根據
不妨就從馬克思為原則1所舉的織布工例子說起,「英國的手工織布工人把紗織成布仍舊要用以前那樣多的勞動時間,但這時他壹小時的個人勞動的產品只代表半小時的社會勞動,因此價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壹半。」馬克思這樣講真的那麼理直氣壯?他如何回答手工織布工的如下質疑:蒸汽織布工有什麼了不起,不就是仗著有蒸汽機嗎?而且還不是自己的,論技術含量,論工作複雜性他們未必比的贏我們,憑啥我們的勞動只能當他們的壹半?既然價值是勞動創造的,那麼使用不同的機器所帶來的高效率就不算真本事。可見如此定義的勞動價值連工人內部都擺不平,更不必說提供機器的出資人了。事實上人類勞動離不開工具的使用,熟話說七分工具三分手藝,沒有金剛鉆別攬瓷器活。否認工具和機器對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品質的作用是毫無道理的,不過是壹種意識形態的偏見。更重要的是沒有出資人提供工具和機器,商品生產根本就不能進行,市場經濟的壹切活動也就無從談起。
原則2同樣缺乏事實根據。現代經濟學告訴我們,專業化和貿易的好處(即市場經濟內在的動力機制)是基於比較優勢的原理,而不是因為商品里有個「共同物」。當每個人都從事自己擅長的,有比較優勢的工作時,社會總產量就會提高,通過貿易會使每個人獲益。而交易雙方都能獲益的的價格,壹般來說在兩者的機會成本之間。曼昆的經濟學原理壹書中有壹個農人和牧牛人的故事,說的是有農人和牧牛人兩人,開始時各自生活,互不往來。兩人均壹天工作8小時,4小時種地,4小時養牛。農人花1小時平均可收穫4盎司土豆,或者得到1盎司牛肉;牧牛人1小時可獲得的6盎司土豆,或3盎司牛肉。因此農人每天收穫16盎司土豆4盎司牛肉,牧牛人每天收穫24盎司土豆12盎司牛肉。有壹天,牧牛人提議說「農人,妳就別養牛了專門種地吧,需要的牛肉由我提供,妳可用15盎司土豆向我換5盎司牛肉」。 農人壹想,好啊,這樣壹來每天可得到17盎司土豆5盎司牛肉,比原來還多了1盎司土豆和1盎司牛肉,何樂而不為;牧牛人則壹天可得到13盎司牛肉27盎司土豆,增加了1盎司牛肉3盎司土豆。這個故事清楚地說明了貿易交換並不是按勞動時間相等的原則進行的。而是因為牧牛人用1小時40分鐘生產的5盎司牛肉與農人用3小時45分鐘生產的15盎司土豆交換的結果能使雙方都受益。用機會成本分析,對農人而言只要牛肉的價格低於4盎司土豆,他用土豆去買牛肉就比自己養牛合算,對牧牛人而言,只要牛肉的價錢高於2盎司土豆,則用牛肉去買土豆就比自己種土豆合算。因此所謂商品交易遵守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相等的原則並不符合事實。
二 邏輯不自洽
馬克思的論證思路也有問題。壹是邏輯不嚴密,前面提到的農人和牧牛人的故事,說明商品交換並不壹定要有壹個什麼「共同物」。即使有個「共同物」,嚴格地說勞動也並非是唯壹的,生產商品過程中都會產生成本,也都有二氧化碳排放。按馬克思的邏輯,這個製造成本甚至碳排放量也都可算作商品的非自然屬性的固有屬性,為什麼製造成本和碳排放量就不能作為價值的承載屬性呢?可見馬克思的邏輯推理並未窮盡所有可能,因此結論是不可靠的。此類邏輯不嚴密的地方還有不少,下面還會說到。
二是馬克思竟沒有對勞動力作出明確的定義。所謂「無差別人類勞動」究竟是僅僅指人在體力和腦力上的耗費,耗費越多勞動價值就越高;還是不管借不借助工具和機器,凡是生產商品的能力強,其勞動價值就高。連這些概念都不願明確區分,商品價值怎麼可能定義清楚,上面提到的工人階級的內部爭議其實也是因此而起的。這且不提,更為嚴重的問題是,種類繁多的勞務工種和五花八門的商品交織在壹起,同壹商品的生產中有不同工種,不同商品生產中要用同壹工種,這些勞動價值該如何計量?比如甲乙2人,都是車工,加工的工件相似,分別在兩個生產不同商品的企業工作,這2個企業在行業內都屬於具有正常生產條件的企業,可甲開的是老式車床,乙開的則是數控車床,甲干1件活的時間,乙可以幹完2件。是不是甲的勞動價值就只相當於乙的1/2呢?錯!按馬克思社會必要勞動的定義,他們所在企業的工人平均壹小時生產的商品所凝結的價值便都為1小時社會必要勞動。而甲乙2人工種不同,同樣會出現上述勞動價值既相同又不同的悖論。其實馬克思的例子中將織布廠的鍋爐工都視為織布工本身就大有問題。
三是馬克思有關勞動價值的論述中,從未涉及價格問題,只在說到價值規律時,提了壹句:價格隨供求關係變化而圍繞價值上下波動。但是價格是人們天天要接觸的事情,馬克思卻以壹句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就打發了,這也是很奇怪的。再說價格是貨幣單位,價值是時間單位,兩者不在同壹範疇,如何能圍繞著上下波動呢?邏輯上似乎也講不通。怪不得詞條解釋的編者也不得不承認古典勞動價值論始終沒有解決價格的決定問題。
四是兩個定義原則在處理使用工具導致生產能力的變化上採用不同的互相矛盾的標準。按原則1,馬克思因為蒸汽機織布工生產效率高壹倍,就規定他們的勞動價值比手工織布工大壹倍。可是按原則2的規定,各行業的社會必要勞動又都是等價的,似乎不同行業之間在機械化自動化水平方面不存在差別。勞動密集型行業,服務行業和資本密集型行業相比在機械化自動化水平方面存在的天淵之別,難道馬克思真的沒有看到?
五是涉嫌循環論證。 分析定義的邏輯結構可以發現,原則1從同壹商品價值相等出發定義勞動(社會必要勞動);原則2則從等量勞動(社會必要勞動)即等價出發,定義商品的等價交換。這不是典型的循環定義嗎?正確的方法應該是,不管是同壹的商品還是交換的商品,要麼都用原則1處理;要麼都用原則2處理。如果統壹按原則2,以等量勞動定義價值相等,那就應該對等價的同壹商品同樣採用原則2,只要勞動具有平均熟練程度和平均勞動強度,就應認為它們創造的價值是相等的。在馬克思的織布工例子中,手工織布工的勞動與蒸汽織布工的勞動所創造的價值就應是相等的,而1米布的價值則可定義為2/3小時社會壹般勞動(假定手工織布工1小時勞動織1米布,蒸汽織布工1小時勞動織2米布)。這樣定義價值,邏輯才是統壹的,既可理直氣壯的回答手工織布工的質疑,也解決了不同行業關於勞動價值的爭議,並且還符合馬克思關於生產資料應歸社會共有的政治主張,當然這樣壹來馬克思將很難回答如下問題:手工織布工明明1小時只生產了1米布,卻能得到1.5米布的報酬,這種情況在市場經濟現實中有可能發生嗎?面對如此嚴重的悖論,馬克思選擇了壹個緩兵之計,將從資本家那裡奪來的權益暫時劃歸蒸汽織布工所有,待以後論述剩餘價值理論時再將其收歸社會公有;如果統壹按原則1,從價值相等出發定義勞動。那麼商品交換也應從價值相等出發,要麼論證實際商品交換的比例確實等於兩種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比例。要麼按類似原則1的方法,將生產壹定量某特殊商品,如1盎司黃金所需要的必要勞動時間定義為全社會必要勞動的基準時間(「黃金時間」),然後以市場上實際發生的與1盎司黃金的交換比例來算出其他商品相對於此「黃金時間」的當量值。例如市場上1噸小麥可換1盎司黃金,其中壹盎司黃金所代表的 「黃金時間」設為100小時,1 噸小麥所凝結的必要勞動時間設為200小時,那麼小麥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相對於「黃金時間」的當量係數就為0.5,也就是說小麥行業的1 小時必要勞動時間凝結了0.5小時「黃金時間」。某單位商品凝結的「黃金時間」k的折算公式如下:
k=100/ab(小時)
式中:a-壹盎司黃金可交換的某單位商品的數量;
b-每單位該商品所凝結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這樣定義也能保證邏輯統壹,雖然無法解決手工織布工的質疑,但能解決勞動密集型行業與資本密集型行業勞動價值之間事實上存在明顯差別的悖論,而且計算處理也並不複雜。馬克思作為壹代偉人,可從英國蒸汽機織布工的例子中創造出「社會必要勞動」的新概念,難道想不到用類似的方法,將黃金行業的必要勞動定義為全社會的基準勞動,豈非咄咄怪事。但話又說回來,假如真的以「黃金勞動」作為全社會的基準勞動,那就相當於承認黃金就是貨幣,價值就是價格。對於做買賣的人來說價格怎麼形成是壹目瞭然的,就賣家而言那就是成本加稅費再加利潤。如果價值與價格直接掛鉤,就從根本上否定了勞動價值論,因為勞動價值論的壹些結論,如等量勞動相交換的原則與人們日常的交易行為和經驗完全相悖,人們交易時從來只問價格,那裡問過商品生產所需的時間。所以馬克思只好選擇以等量勞動相交換定義不同商品間的等價關係。為避免人們將價值混同於價格,馬克思還壹再強調商品價值的本質屬性,交換價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綜上所述,馬克思所以犯循環定義的錯誤,實在是形勢所迫,左右為難,最後也顧不得邏輯不邏輯了,只好利用模糊的勞動概念,以壹個「價值由社會必要勞動決定」的說法讓勞動價值論與日常生活經驗相銜接,又以不起眼的循環定義手法,用等量社會必要勞動相交換原則來替代市場上商品交換的實際規則,從而堅持了勞動創造價值的原則立場。
三 在經濟領域幾乎沒有應用
壹個科學理論必定能在實踐中得到廣泛應用,如牛頓的《自然科學的哲學原理》,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和亞當.斯密的《國富論》
在各自領域均有無可爭議的應用。反觀勞動價值論的情況就不是那回事了,上面提到商品和勞動種類都數不勝數,相互交織,又因為價值計量方法完全沒有可操作性,所以馬克思從未實際考察統計過壹個商品的價值,即所花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後來是否有人實際統計過、不得而知,但即使有,其真實性也很值得懷疑,因為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計算需要很多人擇係數,例如:什麼是正常的生產條件,什麼是平均勞動強度和平均熟練程度,各工種是否壹律平等,不能平等的話又如何折算,由誰來認定,誰來折算等等。因此係數選取要做到完全客觀幾乎不可能。所以不僅市場經濟中根本不用勞動價值那壹套東西,就是實行計劃經濟的社會主義國家也不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表示社會總產值或國民總收入,也不用勞動時間作為憑證進行物資交換,而仍然用貨幣作為物資交換的媒介。儘管計劃經濟時代物資的價格由政府制定,但政府制定物價所依據的方法也仍是參照市場經濟的壹套,按成本加利潤來計算價格,壹般加5%的利潤。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的出工不出力,大鍋飯的弊端也從反面證明了勞動價值論的謬誤。其實勞動價值論的真正用途是在政治領域,就如馬克思所聲稱的那樣,這是他為共產主義運動——無產階級的解放運動而專門鍛造的思想武器。說的難聽一點就是共產黨用來搶劫人民財產的借口!
我覺得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裡邊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難以計算的,根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衍生出來的按勞分配理論缺乏可操作性,一個小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輕工業的體力勞動與一個小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重工業的體力勞動的勞動量與勞動產物絕對不是等價物,一個小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會計工作的腦力勞動與一個小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經理工作的腦力勞動的勞動量與勞動產物絕對不是等價物,一定要當成等價物進行按勞分配,除非認同齊頭式的平等的勞苦大眾得到政權並且實行民主計劃經濟,在共匪實行一黨專政的社會根本沒有機會實踐,馬克思的剩餘價值理論忽略直接生產者以外的生產要素的價值,忽略了土地資源 資本 經營管理 科學技術的價值,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意義在於肯定了藍領工人的勞動價值,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無法成為衡量勞動的數量與勞動的價值的依據,反而為毛左共匪建立工分制度實行按權分配提供了理論基礎,馬克思的剩餘價值理論忽略了其他生產要素的作用,馬克思值得肯定的部份在於正確的分析了市場經濟存在的部份弊端,肯定藍領工人的勞動作為生產要素的組成部份,對於馬克思沒有必要全盤肯定,也沒有必要全盤否定,錯誤的部份應該被拋棄,正確的部份應該被傳承。勞動價值理論與剩餘價值理論存在錯誤不等於剝削就不存在,比如資本家為了追求利潤刻意降低工資,增加勞動量,延長工時,運用嚴苛的勞動紀律與語言暴力以及精神剝削壓迫工人,為了節省成本讓工人在惡劣的勞動條件下工作,企業利潤增加德時候沒有增加工人的收入,甚至拖欠工人的工資,長期為工作的工人無法佔有公司的股份,或者根據一定的比例得到部份企業利潤,比如政府不為工人提供免費醫療 免費教育 免費養老 住房補貼作為利益回饋,政府官員利用權力尋租掠奪原本屬於資本家與工人創造的企業利潤,在法治不健全的社會中資本家剝削工人與政府官員掠奪企業的事實確實存在,中國社會的血汗工廠與中共政權就是最好的證明,只有約束資本家與政府官員,給予工人階級組建獨立工會參與勞資協商的權利,允許工人階級組建左翼政黨參與政治生活的民主制度才可以減少剝削。
馬克思的剩餘價值論被馬克思主義者們認為是找到了無產階級貧窮的真正原因,即所謂資產階級剝削了他們的剩餘價值,於是他們以為只要消滅了資產階級,就沒有了剝削,天下就太平、美好了。然而,剩餘價值論存在著根本性的錯誤,它揭示不了無產階級貧窮的真正原因,資產階級也不是應該打倒的。
馬克思認為,勞動力價值由下面三個因素組成:1、維持勞動者生存所必要的生活資料的價值;2、勞動者繁殖後代所必要的生活資料的價值;3、勞動者接受教育和訓練所支出的費用。另外他還加上歷史道德的因素。(馬克思既反對勞動力成為商品,但這裡卻又給勞動力開價,這真是壹件滑稽的事情。)
在上述定義的基礎上,馬克思認為,剩餘價值是雇傭工人所創造的並被資本家無償佔有的超過勞動力價值的那部分價值,它是雇傭工人剩餘勞動的凝結,體現了資本家和雇傭工人之間剝削和被剝削的關係,所謂剩餘勞動就是剩餘勞動時間進行的勞動。
馬克思顯然忽略了壹個關鍵性的重要問題,那就是,勞動力價值是怎麼體現的呢?難道工人只要進行了勞動就創造了價值?顯然不是這樣。事實上,勞動力價值是通過產品(物化品或服務)來體現的,勞動力只有生產出合格的產品,其價值才得以體現。當然,生產的產品越多、質量越好則勞動力創造的價值就越大。
作為資本家,他是要把工人生產的產品變成商品賣出去才能獲得利潤。那麼,工人的勞動力價值是多少呢?就算妳說工人還創造了剩餘價值,那又是多少呢?不管那麼多了,總之,總共是多少妳說吧,100元?OK,資本家就給他100元,這樣,工人不能說資本家剝削了吧?好的,這些產品,資本家拿去賣150元,扣除材料等等成本,還賺了20元,這20元跟妳工人沒關係的,不是剝削妳工人的,更談不上是剝削什麼剩餘價值的。資本家開工廠,總是要賺錢的,如果不賺錢,他開工廠幹什麼?好玩啊?
如果那些產品賣不到150元,那麼資本家就不會招工人來進行生產了,於是工人連靠勞動賺取生活費的機會都沒有了。事實上,資本家在決定開工廠搞生產的時候,就考察了勞動力的價值水平和所生產商品的市場行情,進行了分析評估,有賺才會做。資本家在招工人的時候,就是根據考察的勞動力的價值與工人達成的協議,這是兩廂情願的事,談何剝削,又哪來的剩餘價值?
不論是採用計時制還是計件制,工人按勞動合約完成了規定的勞動量就可以不幹了,他為什麼要用剩餘勞動時間去創造剩餘價值讓資本家去剝削呢?這不是傻瓜嗎?顯然,只有當額外工作另有報酬的情況下工人才會幹,那麼,工人在剩餘勞動時間的勞動也取得了報酬,談何資本家剝削了工人在剩餘勞動時間創造的剩餘價值呢?
事實上,勞動力價值根本就不可能制定壹個標準來準確計算,比如,馬克思認為勞動力價值中包含了維持勞動者生存所必要的生活資料的價值和勞動者繁殖後代所必要的生活資料的價值,那麼勞動者繁殖後代按幾個來計算?是否有男女之別?每個勞動者維持生存所必要的生活資料的價值是不同的,又按什麼標準來計算?顯然這些都是很難量化、無法確定壹個真正合理的標準的。勞動力價值只能是在社會實踐過程中根據價值規律和通過鬥爭磨合來調整。
就算能夠計算出壹個具體的勞動力價值,並按照這個數目付給工人工資,那麼就應該不存在剝削了,工人應該滿意了,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就應該沒有了,但是資本家在出售商品的時候還是會把工人工資打入商品成本,在商品成本之上的價格出售商品,這樣,資本家還是會賺錢。既然能賺錢,那麼隨著生產的延續乃至擴大,賺的錢就會越來越多,就必然會導致資本家的財富比工人多很多。
工人如果對資本家的招工條件不滿意,他可以不進去,即便是進去后覺得工資低了,他也可以離開,當所有的工人都嫌工資低了,還可以通過罷工來要求提高工資,甚至還可以通過武力來進行鬥爭(例如英國工人破壞機器);而資本家則有三種選擇:解僱工人、工廠停辦、與工人妥協。這壹切,雙方都是從如何對自己最有利來考慮的,跟剩餘價值毫無關係。剩餘價值純粹就是壹個杜撰出來的虛無的東西,是為了鼓動無產階級起來造反而編造的壹個看似有道理的理由。
在剩餘價值論被提出之前,是不是無產階級就沒有反對過資產階級呢?當然不是。那時無產階級根本就沒有「被剝削剩餘價值」的概念,那麼他們是為了什麼而反對資產階級呢?農民與地主、奴隸與奴隸主,他們之間矛盾的原因又是什麼?假如以後又出現什麼新的階級與階級的矛盾,難道我們又要去尋找其特殊原因嗎?所有這些矛盾難道沒有壹個共同的根本原因嗎?難道我們就不能找到其共同的根本原因從而針對它來選擇壹種最佳方法以預防以後的各種矛盾嗎?馬克思主義者們總是忽略了事物的共性,不能抽象地看待事物,抓不住問題的根本實質。
事實上,工人跟資本家的鬥爭也罷,農民跟地主的鬥爭也罷,奴隸跟奴隸主的鬥爭也罷,都根本不需要其他的什麼堂而皇之的理由,唯壹的理由就是:是否願意承受這樣壹種不平等的狀況。
人都是自私的,都需要維持生存並追求更大的幸福。如果工人階級不是自私的,那就去為資本家無私奉獻嘛,還搞什麼鬥爭?鬥爭的目的無非就是為了爭取利益,這沒什麼好掩飾的。
在人類的社會生活中,由於各種外在客觀原因和個人能力的原因,人與人的利益出現了不平等的現象,人如果能夠、願意承受這種不平等現象,那就相安無事,如果不能、不願意承受,那麼就必然會去鬥爭。鬥爭的方式有很多種,人們會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輕重程度不同的鬥爭方式,諸如辭職、罷工、遊行示威、武裝鬥爭等等。
在決定要去進行鬥爭的時候,人們所要考慮的是:1、鬥爭是有風險的,可能連自己既有的利益都會損失掉,甚至會付出生命代價,自己是否敢於、願意、有能力承擔這種風險;2、鬥爭要達到怎樣的目的、效果?
第1個問題簡單得多,有時候想都不用想,到了忍無可忍的時候,就不顧壹切了;第2個問題對於個人來說也比較簡單,而對於壹個群體來說就比較複雜了。事實上,歷史上很多次群體鬥爭就是因為這個問題考慮得不好,以致沒能達到好的效果,即使是鬥爭勝利了,也只能是狂歡壹陣子,最多是使自己獲得壹時的利益,卻沒能長久,沒能對社會發展起到良好的作用。
就工人階級來說,如果是把資本家打倒了,怎麼辦呢?把生產資料歸公、搞平均主義?由於人的能力是不同的,如果能力強的人不能靠他的能力獲得更多的利益,那麼他就不會有積極性,這樣對社會的發展是不利的。允許能力強的人靠其能力獲得更大的利益,他在為自己謀取到更大的利益的同時,也是為社會創造了更大的財富,這樣也就使得能力差的人也能獲得更大的利益。這何樂而不為呢?剝奪別人獲得更大利益的權利,實際上也就剝奪了自己獲得更大利益的權利。
我們要追求的平等不是利益量上的平等,不是平均主義,而是人的基本權利上的平等,人們通過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可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並能去追求更大的利益。
有的人說,可以實行有限差別制,能力強的人能夠靠他的能力獲得比別人更多的利益,但限制在壹定程度上,不能比別人差得太多。這種模式也是不利於社會發展的,既然獲得的利益有限,其發揮的能力也就會有限。因此,不能對人們所獲得的利益進行限制,而這壹前提就是,必須允許人們有私有財產,並使其得到保護。既然允許人們有私有財產,如果不讓其投資生產,那麼就是對社會資源的壹種浪費,不利於更好地促進社會發展,所以應該允許人們將私有財產拿去投資生產,而這樣壹來,就必然又會出現資本家。
這就是說,無產階級把資本家打倒以後,只有實行允許有私人財產並利用私人財產進行投資生產的社會形式才是對社會發展最有利的,這等於是又回到了資本主義。既然是這樣,那還打倒資本家幹什麼?況且,妳今天利用武力搶奪了資本家的財產,明天別人也會用武力搶奪妳的財產,這樣等於是誰的利益都沒有保障,這相當於社會長期處於無序狀態。如果把財產交給共產黨,再讓共產黨用一黨專政的方式進行支配,我相信經歷過毛左官僚計劃經濟跟鄧右權力市場經濟的沒有失去獨立人格跟理性思考能力的中國工人都知道這樣做的結果。所以,打倒資本家、搶奪其財產的做法是不利於社會穩定、發展的,是不合理的。實際上,在壹個基本權利平等的社會,誰都有可能成為明天的富翁,但如果沒有壹個永恆的規則去保護人們正當獲得的利益,這種富翁當著也不穩當,也沒什麼意思。所以中國的富翁都陸陸續續移民到那些能保障私有財產的國家去,因為他們擔心中國什麼時候又來壹場革命把他們的財產搶奪掉。
既然無產階級搶奪資本家的財產的這種做法是不利於社會發展的,是不合理的,那麼,無產階級應該怎樣跟資本家鬥爭呢?那就最多隻能是罷工、遊行示威。可是,如果資本家不肯妥協,怎麼辦?這就只能是通過政府來協調處理。雖然通過武力奪取資本家的財富的做法對社會發展是不利的,但是如果無產階級對他們的生活狀況實在忍受不了了,並且團結了足夠的力量,那肯定是會發生武裝鬥爭的,那時候他們不僅僅是對資本家不滿了,對政府也不滿了,因為政府沒能幫他們解決問題。政府為了防止發生武裝鬥爭,就必然要採取措施來處理,當然,這取決於事態的發展。資本家不會因為幾個工人隨便鬧壹下就妥協,政府也不會因為少數群眾隨便鬧壹下就出面解決。不管是工人還是資本家或者政府,大家都是通過權衡來決定的。
所以,鬥爭其實不需要理由,只需要權衡。大家都是為了利益,無非是找到壹個平衡點。
壹般來說,工人不到無法忍受的地步是不會去鬥爭的。如果壹個政府總是等到問題發生的時候再來處理,那麼這個政府是不負責任的,而且事情壹旦發生,就很難說會是怎樣的情況。壹個明智的、負責任的政府,應該是平時就通過壹些措施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使社會不至於出現激烈的矛盾,諸如實行最低工資標準,通過社會福利、救濟、保險等等措施來保證人民的基本生活。這些東西都是資本主義國家在長期發展過程中摸索出來的經驗,而恰恰是社會主義國家在這些方面做得很不夠。
社會不可能沒有矛盾,消除了這壹種矛盾,就必然會出現另外的矛盾,而另外的矛盾有可能是更糟糕的。所以,我們不應該試圖把矛盾消除掉(例如把資本家消滅),而應該是讓矛盾處於壹種既有活性又有制約的良性狀態,這樣才既能促進社會發展,又不至於使矛盾激化。社會矛盾的活性因素就是允許人們追求更大的利益、允許存在利益量的差別,制約就是政府制定的壹系列保障低收入人群利益的措施。
壹個國家,若要想讓政府能夠真正為普通民眾的利益著想,那就只能是實行真正的民主制度,人民有權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其利益自然就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物盡天擇、適者生存」這樣的叢林法則不能成為人類社會的法則,壹個好的社會奉行的法則應該是「生有保障、能者發達」。中國改革開放之後實行的黨國資本主義制度所衍生出來的那種惡性競爭,必然導致社會矛盾的激化,尤其是那些靠權力和非法手段擭取利益的現象猖獗,更使民眾感到憤慨。
傳統的共產黨的觀點裡邊,國營企業就是全民所有制的象徵,計劃經濟是社會主義的象徵,共產黨的壹黨專政是實現社會主義建設目標的最佳方式。這種道德上的偽裝,讓共產黨可以比以往的資本家更加兄殘的剝削工人提供了理論依據,因為在全民所有制的偽裝之下,實際上還是雇傭勞動者的工人成了所謂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而成為超級的資本家的共產黨則成了社會主義建設的領路人了。這種國家資本主義的制度設計,比任何壹種其他的資本主義的制度設計都要邪惡。它不但讓剝削者可以更加瘋狂的剝削,更讓剝削者多了壹層道義上的光環。為了讓人們認清,這種道德上的偽裝背後的邪惡,我們有必要對國家資本主義進行批判,從而清除混入社會主義者隊伍中的投機人士。所有的真正的社會主義者應該明白無論是在計劃經濟的條件下,還是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讓擁有不受制約的權力的人掌握經濟命脈就是災難。為了讓真正的社會主義者清楚的明白這種共產專制的邪惡,我們必須從共產專制在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的兩種狀態下所帶來的災難進行分析,才能從根本上明白共產專制的邪惡,才能避免被那些偽裝成社會主義者的投機人士利用。
現代社會都是社會化生產,產品的生產必須分工協作才能進行。涉及分工協作,就涉及到產品在各分工協作者之間的分配問題。人們進行生產合作是為了獲得物質產品,只有在生產合作符合壹定的分配目標的前提下,生產合作才能形成。因此,生產的分工協作形式實際上已經內定了產品的分配形式,有什麼樣的分工協作方式,就會有什麼樣的產品分配方式。分配是由生產的分工協作關係來決定的,有什麼樣的分工協作關係就有什麼樣的產品分配關係。
產品生產無非有兩種投入:壹是活的有能動性的勞動,包括普通勞動者的勞動和其他企業家、軍官、官員、科學家、藝術家、銀行家等等的勞動;二是死的物的必須依靠人的勞動才能發揮作用的生產資料,包括土地、資金、物品、產權等等壹切無意識的生產要素。
因此,現代社會生產的分工協作關係也有兩種,壹是由生產資料所有者出資,購買勞動力,購買各種生產資料,從而形成企業生產;二是由相同的勞動者進行合作,解決生產資料問題,建立合作企業生產。前者是資本主義私有企業的分工協作方式,後者是社會主義追求的勞動者平等合作的分工協作方式。
因此,產品的分配形式相應地也有兩種,壹種是生產出的產品歸提供聯合勞動的勞動者所有;壹種是歸提供生產資料的資本家所有。前者我們稱之為按勞分配,後者我們稱之為按資分配。
按勞分配的說法,根源於馬克思主義的勞動價值論。依據勞動價值論,產品的價值是由生產產品的勞動者創造的。如果要實現這種按勞分配,就是要實現壹種讓產品的所有權歸產品的生產者所有的生產方式、社會制度,從而實現勞動者、人、無產階級等的自由與解放。因此,真正的社會主義的本質就是按勞分配的本質,真正的社會主義就是要實現按勞分配,把勞動者創造的價值歸還給勞動者自己,而不是由壹個被共產黨以壹黨專政的方式統治的國家所佔有。
而根據資本主義的經濟學,產品的價值來源是資本,是資本家依靠所擁有的資本進行投資的結果。誰投資于企業生產,企業生產就歸誰所有,這就是按資分配。在資本主義生產要素理論中,各生產要素是由資本為中心組合起來形成生產的,所形成的生產也歸資本的所有者所有。由此決定,勞動獲得工資收入,土地獲得地租,而兩者之外的所有收入歸資本家所有。
顯然,我們判斷壹種生產方式是不是按勞分配,只需看其生產勞動成果是否歸生產勞動者所有就可以了。按資分配就是企業所有權歸企業出資者所有;按勞分配是企業所有權歸企業勞動者聯合所有。毫無疑問,這才是按勞分配的本質和意義,是真正的按勞分配。
在全民所有制企業中,國家不是企業勞動者。全民所有制企業實際上是由國家依據所擁有的生產資料,雇傭壹定的勞動力進行社會生產,生產的所有權歸國家或全民所有的壹種生產方式。顯然,這與私企的形成方式是相同的,只不過壹者是國家出資,是掌握國家的共產黨出資,壹者是私人出資而已。因此,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生產方式並不是按勞分配,而是壹種實質上的按資分配。
只要生產的所有權不歸生產者自己所有,任何形式的分配都不是按勞分配。是不是按勞分配,取決於企業生產的所有者和勞動者的關係,只要所有者和勞動者不相同,就不是按勞分配。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所有權並不歸企業的勞動者所有,而是歸企業的出資者,因此這是壹種按資分配的生產方式。
按勞分配不止是壹個企業內部的勞動者的工資報酬要與勞動貢獻相掛鉤,從而多勞多得;更是勞動者要擁有和佔有自己的所有勞動成果,在此基礎之上再多勞多得。勞動者不能擁有自己的勞動成果,無論如何都不是按勞分配。勞動者的勞動成果不止是工資收入,也包括企業的利潤在內,只有把企業的利潤也分給勞動者,由勞動者自己佔有和管理,才叫按勞分配。
顯然,根據按勞分配的基本原則,這種全民所有制的計劃經濟也是壹種按資分配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因為勞動者並未獲得自己的勞動成果。在這種國有企業之中,「工人仍然是雇傭勞動者,無產者。資本關係沒有被消滅,反而被推到了頂點」。
提供資本的資本家不壹定是個人,也可能是經過共產黨包裝過的某個單位,某個組織,甚至某個國家;而能進行企業生產勞動的不會是國家或某個虛擬的、物的、沒有主觀能動性的什麼東西或虛幻的共同體,而只能是壹個個活生生的勞動者個人。因此,真正的按勞分配只有壹種形式,就是具體生產的所有權歸具體的生產勞動者自己所有,即聯合生產勞動形式。反映到具體的企業中,既不是私有企業,也不是共產黨所謂的國營企業,更不是什麼法人企業、合夥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而只能是企業所有權歸企業勞動者平等共有的員工所有制企業。
國家不是勞動者,全體勞動者也不等於具體勞動者,具體的社會生產只有由具體的勞動者佔有才有意義,也才科學。國家或全體勞動者都只是壹種虛擬的共同體,是壹種被動之物,無法進行主動的社會生產,也沒有對物質利益的實際自然需要,更沒有對自然人的需要進行及時反應和生產的本能。國家可以對社會經濟進行計劃管理,但對具體企業生產的佔有和管理註定是不能有效合理的。國家無法及時有效地了解和掌握人民群眾千奇百怪、多種多樣、變化多端的物質生活需要,因此也不可能滿足人民紛繁蕪雜的生產與生活需求。由共產黨統治的所謂的社會主義國家半個多世紀的國有計劃經濟實踐早已證明了這壹切!
同時,壹個人、壹個組織或機構可以代表另壹些人的利益,卻顯然不能佔有這些人的利益。國家可以代表勞動者,卻並不就是勞動者;國家可以代為管理勞動者的利益,卻不可以佔有勞動者的利益;生產勞動成果歸國家所有,就無法歸勞動者所有,這都是客觀現實。因此,從按勞分配的角度來講,共產黨的所謂國營企業所謂的全民所有制以及計劃經濟根本就不是按勞分配,根本是錯誤、沒必要也毫無意義的,是不符合真正的共產主義的基本發展要求的。國家的這種類似中介的作用既沒必要、也沒意義,只會為人民帶來貧窮,為社會生產的發展帶來阻礙。
勞動者自己的具體利益及其實現,人民自己微觀層面的生存與發展,均無需國家來操辦,不應由國家來主導管理和計劃安排。勞動者自己有能力解決自己的事情,也只有自己才能解決好自己的事情。國家只需滿足勞動人民的這種生產與生活需要,以最好的社會制度、物質條件為勞動人民創造最好的生產與生活條件就可以了。只有把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權和所有權交給企業勞動者自己,壹切由企業勞動者自己來掌握,才能有效滿足勞動者個人和社會發展的需求,才能最終有效地實現社會主義的目標。國家對人民的具體生產與生活的管理、計劃和分配必然都是盲目的,不可能科學的,只會是划蛇添足,只能把事情搞糟!而且,在全民所有制計劃經濟中,國家對勞動者的這種代表,僅僅是國家自己的說法和做法,是國家的壹廂情願,並沒有經過勞動人民以有效的、民主的形式和程序來認可和確認,這種代表本身就有問題。
傳統的共產國家的國營企業存在種種弊端和問題的根源正在於國家對勞動者的勞動的這種佔有和管理上。本來應由勞動者自己佔有和管理的生產勞動,卻要由國家來計劃、安排和決定,國家怎麼可能像具體的壹個個勞動者個人那樣有效、及時的掌握經濟信息,從而最好的經營和管理自己的生產與生活事務呢?具體細微、變化多端的企業生產,偏要由龐大笨拙的掌握國家行政機構的共產黨來佔有和管理,這必然導致企業生產的效率低下,導致屬於共產黨內部成員的企業官僚大規模的腐敗,導致工人貧窮困苦等的社會弊端。
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講,全民所有制計劃經濟不但沒有實現按勞分配,反而根本就是壹種按資分配的生產關係,不但沒有實現無產階級的經濟解放,甚至比資本主義私有經濟更加壓制無產階級的自由和利益。難怪社會主義國家會普遍失敗,這些國家普遍以這種資本主義按資分配的生產方式來實現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目標,這種南轅北轍、緣木求魚的做法又怎麼能不失敗呢?社會主義國家近半個世紀的實踐證明了這壹切。前蘇聯和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的人民主要就是因為國有計劃經濟的無效與失敗而重新選擇了資本主義。
不可否認,全民所有制計劃經濟的目的在於實現按勞分配,讓勞動者成為自己勞動的主人。但是目的如此,事實卻是完全相反。雖然像前蘇聯與毛澤東時代的中國那樣的傳統的共產國家號稱是代表全體勞動者或全體人民佔有和管理社會生產的,由國家來決定和安排企業生產的壹切,然後再由國家把企業的勞動成果依據所謂按勞分配原則,分配給工人等,但這種代表,這種方式是沒有必要、多此壹舉的,而且也必然是不合理、不科學的。如果把社會生產的所有權直接交給企業的勞動者,則可以更加科學有效的實現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目標,也更加符合社會經濟的基本原則要求,能夠更好的滿足人民和社會發展的客觀物質需要。
共產黨所倡導的全民所有制計劃經濟的分配是由國家統壹計劃分配的。雖說是要實行按勞分配,但是國家怎麼能確切知道各個勞動者的勞動量有多少,該獲得多少收入和報酬呢?壹個勞動者的勞動價值是多少,國家根據什麼來判斷?怎樣來判斷?這種判斷具有科學合理性、可行性嗎?顯然,是不可能的。
真正的自由人的聯合體,真正的共產主義,勞動者應該是自覺的參加勞動,因此也是自由自主地參加社會勞動的,是壹種自由的聯合勞動。而在國有計劃經濟下,勞動者是否參加社會勞動、怎樣參加要由國家來決定。真正的按勞分配是勞動者擁有所有自己創造的產品,只不過這種產品表現為是社會的產品,其中的壹部分重新用作社會生產資料,而另壹部分則以自己勞動時間的壹定比例進行分配,由勞動者全部拿回來作為自己的消費資料。而國有計劃經濟既沒有表明勞動者的全部勞動成果是勞動者自己的,也沒有確定合理的消費品的分配依據和比例,結果使按勞分配名存實亡,國家佔有了勞動者的勞動成果,而這個國家又是共產黨的國家,分配也就成了實質上的國家分配、按共產黨的意志分配。
實際上,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的設想是存在壹定空想成份的。所謂的在取消了私有制與市場經濟的條件下有組織的運用計劃經濟的生產方式,在社會化大生產的基礎上,根據社會平均生產力水平,根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進行按勞分配根本無法操作。首先在全國範圍內,勞動者個人的自覺勞動其實無法直接成為社會總勞動的有效構成。勞動者個人的自覺勞動只有在與其他具體的勞動者合作,並其產品通過社會認可之後,才能有效成為社會總勞動的構成;其次,根據勞動價值論在進行按勞分配時,哪一種生產方式,什麼生產條件,哪一個工人的勞動能力可以作為衡量社會平均生產力水平的標準,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又要如何計算,在現實中根本無法對勞動者個人的勞動時間進行數量上的精確計算。個人也好,國家也好,任何壹個組織單位都無法正確確定壹個人的具體勞動的勞動時間應該是多少。因此,在全社會的範圍內,根據勞動時間確定按勞分配的標準是行不通的。按勞分配在實踐過程中淪為徹底的按權力分配,毛澤東時代根據按勞分配原則所設計出來的等級工資制度顯然不是按勞分配。只有在有限的企業的範圍內,盡可能的由勞動者個人自己佔有自己的勞動,並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通過市場交換的方式來最終確定其產品的價值,才能在壹定程度上,相對最好地衡量、確定和執行按勞分配。
全民所有制計劃經濟實際上就是對馬克思主義的這種存在缺陷的設想在現實中進行應用的表現和結果。馬克思主義的空想成份正是國有計劃經濟種種缺點與弊端的根源。
然而,馬克思的設想在全國範圍內行不通,但在企業範圍內卻幾乎是完美無缺的。勞動者個人的自覺協作勞動有效組成企業的集體勞動,集體勞動成果在不廢除市場經濟的前提下通過市場交換行為有效構成社會總勞動。企業中有限的勞動者集體可以通過自由談判協商的方式,初步確定每個勞動者的基本勞動貢獻,從而就可以在最有效的範圍內實現真正的按勞分配。而馬克思是主張取締市場經濟並由壹個抽象的虛擬的名義上的國家來佔有生產資料,因此,全民所有制計劃經濟雖然是實踐馬克思主義對未來共產主義社會的設想的結果,實際上員工所有制企業才真正可以實現社會主義按勞分配的理想,才真正的共產主義的原則。
全民所有制計劃經濟的失誤,實際上只是擴大了社會主義聯合勞動的範圍內,把本來應該首先應用在企業範圍內進行的聯合勞動,根據馬克思主義在設想上的失誤,應用在了整個社會的範圍內之內,從而導致了社會主義實踐的挫折和失敗。因此,國有計劃經濟的正確改革實際上很簡單,就是把社會主義聯合勞動的範圍內從整個社會,還原到企業就可以了。應把國有計劃經濟變為集體市場經濟,把被共產黨以國家的名義佔有的企業還給工人,把國營企業變為員工所有制企業。要適應更大規模的生產社會化要求,只需在勞動者擁有所有權的基礎前提之上,再進行各集體企業之間的聯合,或其他進壹步深入、廣泛的聯合即可。
馬克思所鼓吹的生產資料的社會佔有,以及有組織有計劃的社會化大生產,還有按勞分配的制度實際上是壹種可以讓政治投機份子可以掠奪壹般民眾的制度,在共產黨的傳統理論主導的共產極權主義國家裡邊,社會佔有的前提必須是實現國有化,然後國有化的國家必須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共產黨必須代表無產階級專政階級敵人。至於所謂的有組織有計劃的社會化大生產也必須由所謂的無產階級的先鋒隊來領導,也就是必須由共產黨來領導。按勞分配也必須建立在根本無法精確計算的社會平均生產力水平與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這個虛幻的概念上面,結果在實踐中就變成了共產黨可以對壹般民眾予取予求。因為在有組織有計劃的社會化大生產中,同壹企業中不同勞動者的個人勞動量和勞動成果根本無法精確計量,勞動的質和量無法互相轉換,如造原子彈的工程師和推手推車的工人的勞動量和勞動成果根本無法比較,馬克思雖然提出簡單勞動與複雜勞動是有差別的,一個小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簡單勞動與一個小時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複雜勞動的勞動量與勞動價值是無法相等的,可是畢竟馬克思定義的簡單勞動與複雜勞動指的是廣義的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內部不同職業之間的具體勞動價值差異如何根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計算馬克思並沒有具體的論述,關於不同職業之間如何具體的根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計算勞動量與勞動價值合理的確定工作收入,馬克思是沒有具體論述的,因此在分配方面從馬克思主義經濟學中找不到具體的標準,如果叫人們接受平均主義,為各種不同的職業設定一個特定的生產方式 生產條件 以及勞動熟練程度作為社會平均生產力水平,在這個基礎之上只要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耗費是一樣的,無論哪種職業都是一樣的薪水,但是這樣做真的是壹種合理的分配方式嗎?事實上在計劃經濟的條件下根本就無法實現合理的分配,根本無法合理的將勞動成果作了必要扣除后歸還給勞動者個人所有。如果真的按照勞動量與用勞動量來代表的的勞動產品之間的等價交換原則來交換生活資料,根本沒有可行性,如果在社會平均生產力水平的基礎上製作一把石斧的勞動量是一天,製作一張漁網的勞動量也是一天,製作石斧的人工作完壹天之後只能買壹張漁網。而且製作石斧的人要跟製作漁網的人進行交換之前必須出示用錄像的方式記錄並確定對象在生產石斧與漁網的過程中耗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一天的錄像憑證,不然無法進行等價交換。顯然用勞動量去換取用勞動量所代表的勞動產品也是不可取的,只會讓社會材富的分配更加畸形,中國在取消了貨蔽實行票證制度的那段時間就是最好的證明。如果實行工資制度,各種不同職業的勞動價值要如何計算,各種不同的職業不同的勞動量貢獻的大小如果用貨蔽來表現該如何表現?誰來規定工資的標準?無論是中國在毛澤東時代所實行的什麼八級工資制度,政府官員二十六級工資制度,還是其他世界歷史上社會主義實踐中實行過的所謂的按勞分配原則,不可能有統一的,精確的分配原則,全部都是「按長官意志分配」或者說是「按權力意志來分配」。因此,只要所有馬克思主義者,不管是以前的、現在的、還是將來的,如果他們都無法提出「在有組織有計劃的社會化大生產中同壹企業中不同勞動者的個人勞動量和勞動成果的精確的計量方法」,那麼他們就不可能有任何有力的理論和事實來證明按勞分配的正確性!馬克思的社會主義在實踐中讓廣大沒有權力的壹般民眾變成了共產黨的奴隸,不但沒有消滅他所說的剝削,反而帶來了新的剝削。表面上資本壟斷已經不存在了,實際上資本壟斷只是換了壹種形式而已。
按生產要素分配,就是按資本分配,因為除了工人的勞動能力以外,主要的生產要素,生產所需要的原料與生產所需要的工具,都具有商品屬性,都是資本,按生產要素的分配,在實踐中就是根據人們佔有生產所需要的原料,以及所需要的工具的多少來分配。在非公有制經濟中,所謂的民營企業家也就是資本家,他們以創辦民營企業的名義,把原料與工具壟斷在自己的手中,沒有佔有這些生產要素的工人,就只能去給資本家打工,只能讓那些在商品流通環節中的掌握資本的中間人,不從事生產性勞動的資本家剝削。他們生產的產品賣到市場中去,主要的利潤歸老闆,工人只能得到非常微薄的壹部份收入。改革開放之後的共產黨與之前的傳統的共產黨不同的是,他不主張廢除商品經濟,主張按生產要素分配,卻又主張讓壹個權力不受制約的政黨,在商品經濟的條件下用所謂的國營企業去做生意,國營企業有行政權力作為後盾,完全不必慘與市場競爭,就可以壟斷整個行業。雖然國營企業的原料與工具,不是被表面上的資本家佔有,但是實際上這些生產要素,已經被掌握在共產黨權貴的手中,共產黨權貴成了最大的資本家。給共產黨打工的工人,所生產出來的產品,被賣出去之後,那個利閏由共產黨權貴支配。共產黨權貴繼續根據按生產要素分配的原則,也就是按資本分配的原則把主要的利閏交給他們自己,因為他們是國營企業中真正佔有生產資料的人。中國的國營企業本質上是黨營企業,不生產免費的產品,不讓內部產業工人分享剩餘價值,不生產便宜的產品而是利用壟斷謀取暴利,企業利潤不會成為社會福利而是成為太子黨的商業利潤,不會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計算國營企業產品的價格然後讓工人根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計算出來的工分進行兌換實行按勞分配。中國的國營企業本質上是共匪用來行使資產階級法權謀取商業利潤的隸屬於共匪的私營商業機構,根本不具備公有制經濟的基本性質。無論企業是民營企業還是國營企業,只要工人不能直接佔有生產資料,直接佔有生產所需要的原料與生產所需要的工具,不能直接佔有除了工人的勞動能力以外的主要生產要素。工人被資本家剝削的本質就不會改變,唯壹的區別是民營企業的老闆是壹般的資本家,國營企業的老闆是有公職人員身份的資本家。但是私有制與雇傭勞動制度的本質,商品經濟的本質,是不會改變的,無論實行這種制度的人把這種制度叫做混合經濟或者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種制度本質上還是資本主義的。這種制度並不會改變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本質,勞動者與勞動的客觀條件,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分離的本質。掌握資本的少數人可以支配工人的剩餘勞動佔有工人的剩餘價值的本質不會改變,工人作為被剝削者的階級地位不會改變。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的國有化比私有制更壞的壹個地方在於,在私有制的條件下,民營企業走向壟斷需要壹個漫長的過程,在競爭的過程中,資本家們為了爭奪他們認為優質的工人,會試著比其他人開出更高的薪水,工人在資本家競爭的過程中,可以享受壹點工資成長的好處。國有化之後,政府直接壟斷整個行業,從事某個行業的工人,沒有地方可以選擇,只能去那個國家所代表的企業裡邊工作,因為壟斷,因為不需要競爭,工人的工資難以成長。再加上民主制度已經不存在了,工人不可能組建獨立工會爭取改善勞動條件,實行高度國有化的國家,普遍靠壹黨專政來維持。統治者用法律確定工人應該得到多少,工人就只能得到多少。工人的勞動能力在不存在競爭的環境下,失去了評價機制,工資的價格在也不必隨著市場環境而改變了。國家給工人多少錢,工人就得到多少錢,工人組成工會要求增加工資,是不可能的,因為共產黨壟斷了政治權力,工人壹旦組建工會,就會被共產黨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名義鎮壓。因為共產黨的國營企業在商品經濟的條件下運行,所以自然不會提供公共服務,國營企業生產的產品本質上是商品,需要用錢買,國營企業壟斷了市場,同時也壟斷了價格,在壹黨專政的基礎上佔有國營企業的共產黨權貴,不會在意購買力的水平,所以國營企業所生產出來的產品的價格不會比壹般民營企業所生產出來的產品要便宜,國營企業壹方面在市場上賺錢,壹方面又剝削企業內部的工人。這不但不會消滅剝削,反而帶來了新的剝削。事實已經證明,只要工人不能直接佔有生產資料,只要擁有不受制約的權力的人去掌握經濟命脈的極權統治的本質不變,無論是計劃經濟,還是市場經濟,工人始終是被剝削者的本質是不會改變的,要實現真正的共產主義,必須是在經濟高度民主化的基礎上,讓工人真正佔有企業的生產資料並直接參与企業的分配,只有這樣,工人才能真正的在經濟上被解放。
在極權計劃經濟的體制下,三個經濟問題都是由政府決定的。所謂的三個經濟問題是指:生產什麽、怎樣生產和為誰生產。國家大部分資源由政府擁有,並且由政府指令來分配資源,而不是由市場價格來決定。舉例來說,政府認為國家需要蘋果,在計劃經濟下,被政府選中的個人集體(壹般為符合該類生產的要求)都要按政府指示進行種植蘋果的工作,但事實上實際生產的產品可能不符合實際需求。在沒有民主制度的共產極權國家,計劃經濟的結果就是共產黨根據自己的意誌支配經濟社會。
在實行極權計劃經濟的國家,政府不僅控制國營產業,連私人企業也要受政府指示運作。私人企業要生產什麽,由政府作主;私人企業以什麽方法生產,由政府決定;生產出來的東西又如何分配,也是政府決定。國家操控著生產的供應、價格以至銷售渠道,都是由政府決定。改革開放之後的中國,中共仍然對國營企業與私營企業擁有絕對領導權,中共可以通過政府文件與國營企業與私營企業內部的黨組織直接支配國營企業與私營企業的生產 供應 價格 銷售 分配。
極權計劃經濟是共產黨執政的國家常見的屬性之壹,因此極權計劃經濟又常被解釋與共產主義相通,但又與共產主義無政府、無國家的特性向矛盾,隨著蘇聯在世界共產主義運動的擴大,受到蘇聯影響的地區都或多或少的實行極權計劃經濟政策。
如果有某個人或者相對小規模的機構,能完全知道社會中每個人對所有物品的需求強度,然後根據這些強度總和迅速反應,精確的分配所有資源、人力、財力進行各種所有物品生產,這樣理想狀態下的計劃經濟,的確是所有經濟形態中最高效的。但是這個人或者這個小規模機構在人類可預見的將來都是不可能存在的,算上家庭這種極小的人口經濟體才可以勉強達到極權計劃經濟的理想狀態,甚至許多父母對家庭成員都做不到這樣的分配,而且家庭團體擴張下會更困難,而社會也是如此。所以現實上的極權計劃經濟,最明顯的表現就是低效率社會資源分配,與造成顯而易見的產能失調。如果資產在社會還沒有建立民主制度的情況下徹底的國有化更會導致生產力大幅下降與資源的過度浪費,毛澤東時代的中國就是最好的例子,大躍進就是生產力下降與資源浪費的最好證明。
微觀資源無法有效分配,是極權計劃經濟裏最受批評的要點。因為國家所有資源都由政府決定,私人不掌握生產資料,於是乎國家可以罔顧私人的實際需要而進行經濟計劃。奧地利經濟學派的路德維希 馮 米塞斯主張極權計劃經濟在經濟上必然會失敗,因為經濟計算問題註定了政府永遠無法正確的計算復雜萬分的經濟體系。只要缺乏了價格機制,社會主義政府根本無從得知市場需求的情報,而隨之而來的必然是計劃的失敗和經濟的徹底崩潰。
舉例而言,當國家要求全國廣種蘋果時,事實可以是民眾對芒果需求高於蘋果。如是者,多種出來的蘋果就會形成浪費,而芒果便形成短缺。但政府卻沒有合適的機制取代貨幣機制,無法準確而迅速的知道民眾對芒果或蘋果的正確需求。這便是說,即使知道了芒果需求較高,政府仍不知道應該少種多少蘋果,多種多少芒果。即使知道了現在少種了多少芒果,多種了多少蘋果,政府仍然不知道半年後芒果成熟時,廣大人民的需求有沒有轉變。這可能導致浪費和短缺。毛澤東時代的物資短缺就是極權計劃經濟造成的,共產黨根據自己的意誌調節生產與分配。
微觀資源無法有效分配,是極權計劃經濟裏最受批評的要點。因為國家所有資源都由政府決定,私人不掌握生產資料,於是乎國家可以罔顧私人的實際需要而進行經濟計劃。奧地利經濟學派的路德維希 馮 米塞斯主張社會主義在經濟上必然會失敗,因為經濟計算問題註定了政府永遠無法正確的計算復雜萬分的經濟體系。只要缺乏了價格機制,社會主義政府根本無從得知市場需求的情報,而隨之而來的必然是計劃的失敗和經濟的徹底崩潰。
舉例而言,當國家要求全國廣種蘋果時,事實可以是民眾對芒果需求高於蘋果。多種出來的蘋果就會形成浪費,而芒果便形成短缺。但是政府卻沒有合適的機制取代貨幣機制可以準確而迅速的知道民眾對芒果或蘋果的正確需求。這便是說,即使知道了芒果需求較高,政府仍不知道應該少種多少蘋果,多種多少芒果。即使知道了現在少種了多少芒果,多種了多少蘋果,政府仍然不知道半年後芒果成熟時,廣大人民的需求有沒有轉變。這可能導致浪費和短缺。
即使政府有效率的分配了資源,但是極權計劃經濟的效率通常還是低落的,主因是經濟決策缺乏私人參與,而是由政府壹個全權決定,極權計劃經濟缺少私人競爭。缺少私人競爭,就難以有效提高效率,以至價格也不能通過競爭而有所調整,個人的收益或物質回報也無從改變。個體的努力並沒有相應的物質回報,反而個體的怠惰無能的經濟仍然能得到整體平均的物質回報,由整體來共同承擔怠慢,共同享受努力的成果,從而演變成為平均主義。這便使得極權計劃經濟制度之下的微觀個體缺乏積極進取、爭取效率的誘因。因此發展緩慢,如蘇俄開始在1980年代技術落後美國,盡管武器產量差不多甚至更高,卻無法帶動足夠的創新,龐大的總體國力也停滯不前了,直到21世紀後才開始復蘇成長。
毛澤東時代的中國人沒有辦法自由的運用工資購買自己需要的生活物資,極權計劃經濟意味著經濟活動多由政府決定,而不是個人決定,個人的經濟決策自由就被犧牲。對於重視個性化的消費者,這造成負效用。經濟決策上的個人自由被壓抑有可能進壹步導致其他領域的自由被破壞。1980年代,左翼理論家麥可 阿爾伯特和經濟學家羅賓 漢內爾為了平衡這個缺點便提出參與型經濟的設想,希望能解決這個問題。
極權計劃經濟制度之下的政府擁有管制生產活動的權力,官員便因此得以利用管制權力從中獲利。這種獲利的型態,有的是非法貪汙、有的是合法但不合理的規費稅捐,也有的是政策選定重點發展的對象以外被犧牲的弱勢者的利益。這些原本應屬於社會大眾的共同利益,因為計劃管制的關系而落入政府或官員私人的手裏、或是不公平的剝削。這不但妨礙了資源的公平運用、扭曲經濟發展的規律,也形成特權階級,產生社會矛盾,甚至沖突。 市場經濟體制的合法剝削和高層腐敗也因為類似的原因產生。發生在中國社會的貪汙腐敗與權力尋租,就是極權計劃經濟制度造成的。
蘇共與中共沒有建立產業民主,蘇共與中共建立的是黨領導一切的制度,蘇共與中共從來沒有實行軍隊國家化,所以蘇共與中共建立的國營企業從一開始就是黨營企業,蘇共與中共建立的國營企業不受民選國會的監督,企業內部也不是工人自治的,蘇共與中共建立的黨有制與民主左派主張的民主公有化與產業民主性質不同,我支持建立在市場化與民主監督基礎上的公有制經濟,反對共匪建立的黨有制經濟,我支持的混合經濟是英國的混合經濟,不是共匪在改革開放之後建立的混合經濟。公有制經濟如果建立在民主化與市場化的基礎上是可以發揮積極作用的,共匪建立的黨有制經濟不是公有制經濟。
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無法成為衡量勞動的數量與勞動的價值的依據,反而為毛左共匪建立工分制度實行按權分配提供了理論基礎,馬克思的剩餘價值理論忽略了其他生產要素的作用,馬克思值得肯定的部份在於正確的分析了市場經濟存在的部份弊端,肯定藍領工人的勞動作為生產要素的組成部份,對於馬克思沒有必要全盤肯定,也沒有必要全盤否定,錯誤的部份應該被拋棄,正確的部份應該被傳承。
共產極權國家的權力等級制度對基層人民的壓迫程度比原始資本主義國家的資本等級制度對基層人民的壓迫程度更加嚴重,共產極權的國家權力世襲制度造成的階級固化程度比原始資本主義國家的資本世襲制度造成的階級固化程度更嚴重,共產極權國家對社會的鉗制程度比皇權專制國家對社會的鉗制程度更嚴重,共產極權制度是人類社會有史以來最邪惡的社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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