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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應克復 寫於 二零一六年
《人民日報》理論版曾發表壹篇“熱點辨析”,題為《牢牢把握馬克思主義新聞觀這個“定盤星”》,副標題是“走出西方新聞觀的迷思”。讀罷全文,不禁啞然失笑,我的天!這明明是反馬克思主義的新聞觀,哪裏有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味道?作者自己深陷於東方專制主義新聞觀的迷思,卻想讓讀者“走出西方新聞觀的迷思”,豈不太滑稽了?
同壹版面還有壹篇題為《深刻把握正面引導與輿論監督的辯證統壹》的文章,也再三強調“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用馬克思主義新聞觀來指導”。看來,如何認識馬克思主義新聞觀,還真是需要好好“辨析”壹下。
前壹篇文章的作者說:“要做好新聞輿論工作,必須牢牢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自覺抵制西方新聞觀的影響。”那麽,什麽是“必須牢牢堅持的馬克思主義新聞觀”?什麽是要“自覺抵制的西方新聞觀”呢?
作者在以“從理論上深刻認識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為小題的壹節裏說:“黨的新聞輿論媒體的所有工作,都要體現黨的意誌、反映黨的主張,維護黨的權威、維護黨的團結,做到愛黨、護黨、為黨。”並且認為“這是對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豐富和發展”。原來,作者是把“媒體姓黨”歸之為“對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豐富和發展”!他還進壹步解釋:“在黨的新聞輿論工作中,以喉舌觀、黨性觀、真實觀、效益觀、職業道德觀等為基本內容的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是做好新聞輿論工作的基本遵循。”這就是作者“從理論上深刻認識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成果!
那麽,什麽是西方新聞觀呢?作者批判某些新聞工作者認為“只有西方新聞觀才能保證新聞自由和客觀中立”,並且指出:“西方媒體的新聞自由和客觀中立只是他們自己標榜的”,其實不過是在“兜售西方價值觀”罷了。在這裏,作者羞羞答答地把“西方新聞觀”概括為“新聞自由和客觀中立”,似乎是表現出某種不得已的表達困窘。因為他既不能肯定、承認作為新聞觀的“新聞自由和客觀中立”,又不敢否定、批判它,於是便用“只是他們自己標榜的”來掩蓋理論上的難言之隱,真難為他了!
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最本質的特征,恰恰是被這位作者稱為“西方新聞觀”的新聞自由。這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第1卷第壹、三兩篇文章中,說得非常清楚。馬克思在那兩篇文章裏談的是出版自由。書報的出版自由當然包括新聞自由,就像我們憲法第三十五條裏的出版自由包括新聞自由壹樣。
在那兩篇文章裏,馬克思認為:“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類的本質”,出版物則是“精神的最自由的表現”, “自由出版物的實質,是自由所具有的英勇的、理性的、道德的本質”。 “出版物是歷史人民精神的英勇喉舌和它的公開表露”,“出版物是個人表現其精神存在的最普遍的方法。它不知道尊重個別人,它只知道尊重理性。”馬克思還指出“自由出版物的人民性”,認為 “出版自由是壹種迫切的需要”,“沒有出版自由,其他壹切自由都是泡影”。
馬克思認為“書報檢查制度是反對人類成熟的壹種最現實的工具”。他抨擊普魯士的書報檢查令“哪裏還存在出版自由,它就剝奪這種自由”。“書報檢查制度存在的事實就推翻了出版自由”。他諷刺道:“凡是政府的命令都是真理”,“政府的理智是國家的唯壹理性”。他還生動地形容說:“每壹滴露水在太陽的照耀下都閃耀著無窮無盡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陽,無論它照耀著多少個體,無論它照耀著什麽事物,卻只準產生壹種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所以,他主張取消書報檢查制度:“治療書報檢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辦法,就是廢除書報檢查制度,因為這種制度本身是壹無用處的,可是它卻比人還要威風。”
馬克思強調出版法對於出版自由的重大意義。他說:“出版法就是出版自由在立法上的認可。”“出版法是真正的法律,因為它反映自由的肯定存在。”“沒有關於出版的立法就是從法律自由領域中取消出版自由。”
馬克思譴責普魯士當局對出版物的控制。他說:“出版自由絕不是妳們從同輩中拼湊壹批官方作家就可以取得的。”他在評論普魯士的書報檢察官時說:“國家總是盲目地挑選最無能的人去擔任最艱巨的職務”,並且像舊時代那樣,“只讓宮廷醜角享有思考和述說真理的權利”。請看,這不就是對當代中國新聞出版領域的惟妙惟肖的描畫嗎?
由以上所引的馬克思關於出版自由的論述可知,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最基本的涵義,應該就是堅持新聞自由,反對書報檢查。而那位作者卻把“愛黨、護黨、為黨”看作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或者,至少是“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豐富和發展”。他居然能把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新聞自由,“豐富和發展”成“愛黨、護黨、為黨”,成為“媒體姓黨”的神主牌。不知道這是出於他對個人利益選擇的大膽,還是由於理論的蒙昧與無知?
《人民日報》19日的這兩位作者都強調要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但他們所理解的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卻同馬克思所主張的新聞自由背道而馳。把馬克思主義新聞觀解釋為“體現黨的意誌,反映黨的主張,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的團結,做到愛黨、護黨、為黨”,或者,簡化為“媒體姓黨”,決不是“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豐富和發展”,相反是對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背叛與汙辱。
如果真的要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就應該拋棄“媒體姓黨”、“愛黨、護黨、為黨”壹類非馬克思主義、甚至是反馬克思主義的新聞觀,高舉新聞自由的旗幟,落實憲法第三十五條的出版自由,開放報禁書禁,取締書報檢查制度,起草、頒布保證新聞自由的《新聞法》、《出版法》,徹底改變像馬克思所說那樣“只準產生壹種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的文化專制主義、新聞專制主義。這是中華民族的希望所在,社會健康發展的希望所在,不知道當政者是否能看清這裏面的是非利害?
幾十年來,專政問題——無產階級專政也好,人民民主專政也好,壹直是壹個似乎十分明確、實則十分混亂的問題。它在理論上始終處於蒙昧狀態,實踐中帶給社會無窮的災難。我在2014年11月所寫的關於意識形態的第四、五兩篇文章裏,分別對無產階級專政和人民民主專政作了分析。壹年多來,我繼續思考這個問題,頗有心得,覺得有必要從另壹角度進壹步探討,現在試加論述,也許有助於澄清在專政問題上的思想混亂。
馬克思恩格斯是從縱的維度、歷史的維度考察專政問題的,思想來源於古羅馬的狄克推多傳統,列寧、斯大林、毛澤東則從橫的維度、社會的維度闡述這個問題,表面上來源於馬克思,實際上分別來源於沙俄和我國的專制傳統。因此,盡管他們用的都是“無產階級專政”這個名詞,但形成這壹概念的歷史淵源和社會基礎卻大不相同,兩者的基本涵義,甚至可以說是南轅北轍,互不相容。而在意識形態領域,多少年來,人們卻把它們混為壹談,認為後者是前者的繼承和發展,造成極大的理論混亂,現在應該是徹底加以清理的時候了。
(壹)馬克思恩格斯專政觀的來源
馬克思恩格斯的專政觀來源於羅馬共和國的狄克推多制度,即獨裁制度,也就是專政制度。我在《人民民主專政》的“試析‘專政’”壹節裏,曾經簡要介紹過羅馬的這個制度,現在照錄於下:
“公元前的羅馬共和國曾經實行過民主的專政,當共和國面臨外敵入侵或重大危機時,國家就賦予最高執政官或保民官以絕對的權力。他有權中止法律,頒布臨時法令,可以調動和指揮軍隊,成為狄克推多,即獨裁者。但這種獨裁專政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礎上的。首先,執政官擔任狄克推多的權力是法律賦予的;其次,執政官是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由百人團會議民主推選的;第三,專政的時間以六個月為限,六個月之後,狄克推多就要交還絕對權力,作為執政官仍然受元老院的節制。據有的西方學者統計,這種專政同民主和法治密切聯系的政治制度,在羅馬共和國實行了三百多年,有過九十多次這樣的專政。”
可見,古羅馬的專政具有四個特點:1、由法律規範;2、狄克推多是由當時的最高權力機構民主推選的;3、獨裁者掌握全部國家權力;4、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只能獨裁六個月。這種專政形式既然在羅馬有三百多年的歷史,實行過九十多次,那麽,對於歐洲必然會留下深刻的影響,特別是經過文藝復興,古希臘和羅馬的藝術和學術思想重新得到重視,專政的概念也開始出現在後人的理論和實踐中。據王宏周先生在壹篇文章裏介紹,“直到十八世紀中葉,盧梭在論述專政問題還仍然是以羅馬共和國作例子的。”他還指出:法國大革命期間,“吉倫特派和雅各賓派互相責難對方渴望實行專政”。“從歷史資料看,最先贊揚專政有積極意義的是雅各賓主義者,特別是聖鞠斯特和馬拉特,他們認為‘所有的革命都需要有壹個專政者以武力挽救國家’”。(註1)由此可見古羅馬的專政對近代歐洲的影響,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專政的觀念,無疑同這個歷史淵源有關。所以,馬克思恩格斯的專政理念,是建立在法治和民主基礎上、而且有壹定期限的專政。也正因為如此,“西方的馬克思主義者對於馬克思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能夠從專政同民主和法治相容的角度來理解。考茨基說:‘我們除了把無產階級專政了解為無產階級在民主基礎上的統治以外,不能作其他的了解。’”
(二)從支持資產階級專政到提出無產階級專政
歐洲在1848年爆發遍及許多國家的資產階級革命,馬克思恩格斯正是通過對德國革命和法國革命的考察,提出他們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的。
1948年3月18日,在法國二月革命的影響下,柏林民眾聚集在皇宮前廣場上,向國王肺特力•威廉四世請願,遭到鎮壓後,很快就轉為起義,發生了流血的巷戰。柏林工人和手工業者的流血犧牲,換來了資產階級革命的勝利。威廉四世被迫於3月29日任命以工廠主康普豪森為首的內閣。5月18日,在法蘭克福的保羅教堂,召開了經過二次投票、普選產生的國民議會。這無疑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重大政治成果,但無論是康普豪森內閣,還是國民議會,都采取了對舊制度妥協的措施,缺乏應有的革命精神。康普豪森5月30日在國民議會演說時明確表示:新政府是“在現存制度和它所提供的合法道路的基礎上實現向新制度的過渡”,並且宣稱:“政府沒有專政,它也不可能實行專政,它不願意實行專政。”(註2) 繼他之後的漢澤曼內閣,也推行向舊制度屈服的政策,結果內閣被封建勢力奪取(國王任命他的叔叔組閣),國民議會最後也被解散。
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8年4月到德國,,創辦了《新萊茵報》,在這份報紙存在的半年時間裏(6月—11月),他們分別寫了119篇文章,對歐洲局勢,包括德國、法國、意大利、波蘭、捷克、比利時等國的革命形勢,進行了廣泛的評述和分析,熱烈地贊頌這些國家人民大眾的革命熱情。據西方學者統計,在這些文章裏,他們曾21次提到“專政”壹詞,多數是對於反動勢力實行專政的批判。特別值得註意的是,他們譴責德國康普豪森內閣和國民議會背叛人民的利益,批評他們沒有奪取全部權力,實行專政,以致封建勢力順利復辟,資產階級革命功敗垂成。恩格斯在壹篇文章裏說:“國民議會現在就應該把全國的壹切國家權力統壹於自身。”“國民議會本來應該處處以專政的辦法反對腐朽政府的反動企圖。”“如果它不建立任何中央政權,那它就等於自動辭職。”(註3)馬克思也批判康普豪森內閣“給反革命穿上他那資產階級自由主義的服裝”(註4)。他從德國資產階級革命的失敗中得出結論:“在革命之後,任何臨時性的國家機構都需要專政,並且需要強有力的專政。”接著還說:“我們壹開始就指責康普豪森沒有實行專政,指責他沒有馬上粉碎和清除舊制度的殘余。”(註5)
馬克思恩格斯都為德國資產階級沒有在革命勝利後實行專政而感到惋惜。他們說的專政當然是資產階級專政,而不是無產階級專政。他們雖然譴責法國鎮壓六月起義的卡芬雅克的資產階級專政,但面對德國資產階級革命的屈從封建勢力,他們卻是資產階級專政的主張者。為什麽他們主張資產階級專政呢?因為在他們的源自羅馬共和國的專政觀裏,壹方面,資產階級革命後實行專政,鏟除封建勢力,符合於人民的利益,符合於歷史發展的進步趨勢;另壹方面,專政是建立在民主和法治基礎上的,它服從於革命勝利後的臨時任務,即撲滅反革命的封建勢力,“粉碎和清除舊制度的殘余”,壹旦這個任務完成,專政就隨之取消。
馬克思恩格斯正是從德法兩國資產階級在革命勝利後沒有實行專政,以致封建勢力得以很快復辟,感悟到無產階級專政的重大意義的。這在馬克思1850年為總結法國革命而寫的《1848年至19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壹書裏,有了進壹步的論述。
1848年2月22日,法國爆發了由資產階級共和派和小資產階級激進民主派領導的民主革命,國王路易•肺力普於24日逃出巴黎,壹個由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的代表組成的臨時政府宣告成立,法蘭西成為統壹的完全的共和國,是為第二共和國。5月4日,召開了主要由資產階級共和派組成的立憲會議。新政府沒有致力於清除封建勢力,卻采取壹些不利於民眾的政策。5月15日,無政府主義者布朗基領導巴黎民眾沖擊立憲會議,被軍隊驅散。6月22日,立憲會議下令解散建立未久、有十壹萬多工人的國立工場,激起工人暴動。經過4天的武裝對峙,26日,起義的工人遭到軍隊的殘酷鎮壓。12月10日,取代立憲會議的立法會議,選舉拿破侖的侄子路易•拿破侖•波拿巴特為第二共和國的總統。在由750名議員組成的立法會議裏,小資產階級民主派有180個代表。他們為抗議路易•拿破侖的政策,在1849年6月13日舉行了有3萬人參加的示威遊行,被軍隊驅散,民主派從此壹蹶不振。但資產階級共和派同路易•拿破侖的關系也漸趨緊張。因立法會議拒絕修改總統不得連選連任的憲法,路易•拿破侖於1851年12月2日夜裏逮捕共和派的頭面人物,接著解散立法會議。共和派發動的起義,被路易•拿破侖的軍隊所鎮壓。壹年之後,奪取了全部國家權力的路易•拿破侖宣布自己是法國皇帝,自稱“拿破侖第三”。
法國在這幾年裏的激烈動蕩,成為馬克思恩格斯提出無產階級專政的直接來源。在《1848年至19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中,馬克思認為,二月革命產生的臨時政府,“只能是各個不同階級間的妥協。”由於法國的工業尚不發達,法國工人階級當時“還沒有能力實現自己的革命”。“臨時政府在它整個存在的時期都是在不斷對無產階級的要求進行鬥爭的。”巴黎工人的六月起義遭到血腥鎮壓的事實表明,無產階級“要在資產階級共和國範圍內稍許改善壹下自己的處境都只是壹種空想。”因此,必須提出壹個“大膽的革命戰鬥口號”,這就是“推翻資產階級,工人階級專政!”馬克思在分析各種政治力量和各種社會主義時指出,能在理論上代表無產階級的,只有以“宣布不間斷革命”、“實現無產階級專政”、“根本消滅階級差別”為主要內容的革命社會主義。(註6)
(三)馬克思恩格斯的專政觀
馬克思在1852年3月5日給好友魏德曼的信中,對無產階級專政作了比較完整的論述:“至於講到我,無論是發現現代社會中有階級存在或發現各階級間的鬥爭,都不是我的功勞。在我以前很久,資產階級的歷史學家就已經敘述過階級鬥爭的歷史發展,資產階級的經濟學家也已對各個階級作過經濟上的分析。我的新貢獻就是證明了下列幾點:(1)階級的存在僅僅同生產發展的壹定歷史階段相聯系;(2)階級鬥爭必然要導致無產階級專政;(3)這個專政不過是達到消滅壹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註7)這裏的第二點,指的是階級鬥爭的結果,必然是無產階級取得最後勝利,並掌握全部國家權力,無產階級專政是階級鬥爭的最高形式。第三點說的是無產階級將利用這個權力來消滅階級,實現從階級社會到無階級社會的過渡。在這裏,“不過”壹詞包括有“全部”、“唯壹”的含義。就是說無產階級專政是消滅階級、從階級社會向無階級社會過渡的唯壹手段,反過來說,要消滅階級、向無階級社會過渡,只有通過無產階級專政。消滅階級,當然就意味著消滅階級鬥爭,同時使無產階級專政不再必要。所以,無產階級專政也是階級鬥爭的最後階段。
就《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所載文章來看,在馬克思給魏德曼寫信談到無產階級專政之後,將近二十年,馬克思恩格斯都沒有再談到無產階級專政。1871年的巴黎公社再次引起他們對無產階級專政的註意,從1871年到1875年,在他們的講演和文章裏,有5次提到無產階級專政。接著,又是15年沒有提及無產階級專政。1883年馬克思去世後,恩格斯在1890年至1893年間,曾在3篇文章裏5次談到無產階級專政。
在這些論述無產階級專政的文章裏,馬克思恩格斯進壹步闡明了他們的觀點。
首先,提出消滅階級的具體途徑。馬克思1871年9月在紀念國際成立七周年大會上講話時說:“通過把勞動資料轉交給生產者的辦法,消滅現存的壓迫條件,從而迫使每壹個適合於工作的人為保證自己的生存而工作。這樣,我們就會消滅階級統治和階級壓迫的唯壹的基礎。但是必須先實行無產階級專政,才有可能實現這種變革,而無產階級專政的首要條件就是無產階級的軍隊。”(註8)這就是說,無產階級將建立自己的武裝力量,並憑借這個武裝力量,剝奪剝削者的生產資料,“把勞動資料轉交給生產者”,使所有“適合於工作的人”,包括原來的資本家,都成為平等的勞動者。這樣壹來,當然就沒有階級了。
其次,“消滅壹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將是壹個短暫的過程。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裏曾指出“在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之間,有壹個從前者變為後者的革命轉變時期。同這個時期相適應的也有壹個政治上的過渡時期,這個時期的國家只能是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註9)這個“在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之間”的“過渡時期”,在他看來,也不是壹個漫長的歷史階段,因為過渡時期的任務,就是“把勞動資料轉交給生產者”,從而消滅階級。這個任務壹旦完成,過渡時期也就結束了。
第三,在消滅階級的同時,也消滅自己的階級統治,即消滅國家。早在1847年,馬克思就在他的《哲學的貧困》壹書裏談到:“工人階級在發展進程中將創造壹個消除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聯合體來代替舊的資產階級社會,從此不會再有任何原來意義的政權了。”(註10)1850年6月,馬克思針對《新德意誌報》責備他“維護了工人階級的統治和專政”,發表了致該報的聲明,指出他在“1848年二月革命之前發表的”《共產黨宣言》裏,就已經表明,無產階級在“運用暴力消滅舊的生產關系”的同時,“就消滅階級對立存在的條件,就根本消滅壹切階級,從而也就消滅它自己這個階級的統治。”(註11)恩格斯在1872年寫的《論住宅問題》裏說:“德國科學社會主義的觀點,即關於無產階級必須采取政治行動,必須實行專政以過渡到廢除階級並和階級壹起廢除國家的觀點,這種觀點在《共產黨宣言》中已經申述過並且以後又重述過無數次。”(註12)在1893年為馬克思的《法蘭西內戰》所作的導言裏,恩格斯更是明確地說明:“國家無非是壹個階級鎮壓另壹個階級的機器……國家最多也不過是無產階級在爭取階級統治的鬥爭勝利以後所繼承下來的壹個禍害,勝利了的無產階級也將同公社壹樣,不得不立即盡量除去這個禍害的最壞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會條件下成長起來的壹代能夠把這全部國家廢物完全拋掉為止。”(註13)
第四,在馬克思恩格斯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裏,強調的是階級專政,而反對個人專政。這特別表現在他們對布朗基主義者的專政觀的批評上。恩格斯在1874年寫的《流亡者文獻》第二篇《公社的布朗基派流亡者的綱領》裏指出:布朗基主張的起義成功以後實行的專政,“不是整個革命階級即無產階級的專政,而是那些實行了變革的少數人的專政,而這些人又事先服從於壹個人或者幾個人的專政。”就像1848年他和馬克思都主張德國資產階級的國民議會應當掌握全部政治權力,實行專政壹樣,恩格斯在《1891年社會民主黨綱領草案》中,繼提出“民主共和國甚至是無產階級專政的特殊形式”之後,要求將“把壹切政治權力集中於人民代議機關之手”寫進社會民主黨的綱領。(註14)可見,他們認為實現無產階級專政的,應該是人民代議機關,而不是任何個人或少數人的任何集團。
第五,馬克思在《法蘭西內戰》壹書的初稿裏指出:“公社並不取消階級鬥爭,……但是,公社提供合理的環境,使階級鬥爭能夠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經歷它的幾個不同階段。”(註15)我在前面分析馬克思致魏德曼的信時已經指出,在馬克思的專政觀裏,無產階級專政是階級鬥爭的最高形式和最後階段。因此,取得統治的無產階級,必將“提供合理的環境”,“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實現無產階級專政。這就是說,無產階級專政雖然以武裝力量為後盾,但采取的方式,卻應是“最合理、最人道”的,換句話說,應該是通過法律的規範,采取合法的、民主的,也就是和平的、非暴力的方式。
根據以上馬克思恩格斯談論無產階級專政的歷史過程,他們論及這個問題,集中在三個時期,分別間隔19年、15年。前兩個時期談論無產階級專政,是分別從法德兩國的資產階級革命和巴黎公社的經驗教訓出發而談的;恩格斯在後壹時期重提無產階級專政,是因為德國民主黨內外有人反對無產階級專政。所以,他們每次談到無產階級專政,都有著明確的針對性,指的是革命勝利後需要采取的措施,就像古羅馬的狄克推多所做的那樣,而不是必須建立的政治制度。考茨基在1918年出版的《無產階級專政》壹書中指出:馬克思說的無產階級專政,“指的不是壹種政體,而是指壹種在無產階級奪得政權的任何地方都必然要出現的狀態”,是在局勢已平靜時就應該讓位給民主的權宜措施。(註16)列寧後來在《無產階級革命和叛徒考茨基》壹文中,曾批判考茨基的這壹說法。但我認為,考茨基關於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解,比起列寧的認識,更符合於馬克思的原意。
(四)列寧的專政觀
列寧和毛澤東都生活在東方專制主義國家,沒有經歷過像西歐的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和啟蒙運動那樣的革命運動,沙皇和中華帝國的封建專制傳統,對他們浸染極深。因此,他們不可能正確理解馬克思恩格斯關於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只能從封建專制主義的角度來解讀無產階級專政。
歷史地考察列寧的專政觀,我們不難發現,他早期主張的是“無產階級和農民的革命民主專政”。這是同1903年俄國民主工黨第二次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綱相壹致的。那個黨綱規定,黨的最低綱領是“推翻沙皇專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制度”。所以,列寧提出“臨時革命政府不外是無產階級和農民的革命民主專政”,“只有建立起無產階級和農民的革命民主專政,才是民主革命的徹底勝利。”“當革命已成為事實,而且連革命的勝利也成為事實的時候,我們就會用無產階級的社會主義專政,即完全的社會主義革命的口號來‘代替’民主專政的口號。”(註17)
列寧壹方面繼承馬克思恩格斯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認為“無產階級專政是無產階級階級鬥爭在新形式下的繼續。”(註18)無產階級專政的主要任務是消滅階級,“沒有無產階級這壹被壓迫階級的專政,便不能消滅階級。”“無產階級專政是……消滅階級的唯壹方法。”(註19)但另壹方面,又對無產階級專政作出違反馬克思的原意的解釋。
首先,他認為無產階級專政是長期的鬥爭。他指出:資產階級由於被推翻而“兇猛十倍”,而且因為“習慣的力量,小生產的力量”而更加強大,因此,必須“進行長期的、頑強的、拼命的、殊死的戰爭”,才能“戰勝資產階級”。他還認為,消滅階級“意味著要消滅小商品生產者”,“這只有通過很長期、很緩慢、很謹慎的組織工作才能做到。”(註20)
其次,他賦予專政以殘酷、血腥的、外在於法律的涵義。他認為:“專政的科學概念無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絕對不受任何法律或規律拘束而直接憑借暴力的政權。”“專政是壹個重大的、殘酷的、血腥的字眼,這樣的字眼表示出兩個階級、兩個世界、兩個歷史時代的妳死我活的無情鬥爭。”“專政,這是壹個殘酷的、嚴峻的、血腥的、痛苦的字眼,這樣的字眼是不能隨便亂講的。”(註21)
第三,他無限擴大無產階級專政的內涵。他說:“無產階級專政是對舊社會的勢力和傳統進行的頑強鬥爭,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和和平的,軍事的和經濟的,教育的和行政的鬥爭。”(註22)“專政固然非有暴力不可,但它不只是暴力,而且是比先進的組織更高效的勞動組織。”他在談到“無產階級專政對我們說來具有了新的意義”時還說:“要無產階級起壹個組織者的作用”,要善於“組織經濟”,“組織工業”,“給農民精神上的影響”(註23)
第四,他把階級專政解釋成為壹黨專政、領袖獨裁。他在執政未久的1920年所寫的小冊子《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病》裏,批評德國共產黨內有人把階級專政同黨的專政對立起來,他說:“群眾是劃分為階級的,……階級通常是由政黨來領導的;政黨通常是由比較穩固的集團來主持的,而這個集團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響、最有經驗、被選出來擔任最重要職務而稱為領袖的人們組成的。”(註24)這就是有名的四段公式:群眾專政——階級專政——政黨專政——領袖專政的由來。
第五,在以上認識的基礎上,列寧把無產階級專政上升為國家性質,國家制度。他在《國家與革命》裏寫道:“在資本主義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時期,……必然是階級鬥爭空前殘酷、階級鬥爭形式空前尖銳的時期,因而這個時期的國家就必須是新型的民主國家(對無產者和壹般窮人是民主的)和新興的專政國家(對資產階級是專政的)。”(註25) 在這裏,他不但把無產階級專政說成是壹種國家性質,而且賦予無產階級專政以新的內涵,成為後來毛澤東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對人民民主,對敵人專政”的理論根據。
(五)中國共產黨和毛澤東的專政觀
中國共產黨從成立之初就全盤接受列寧和蘇聯共產黨的理論主張,包括無產階級專政在內。在第壹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綱領》裏,“本黨綱領”的第二條就是“承認無產階級專政,直到階級鬥爭結束,即直到消滅社會的階級區分。”(註26)但關於專政的說法,此後有壹個變化的過程,這大概是同共產國際的指導有關。1928年的六七月間,在莫斯科召開中共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大會通過的《政治決議案》指出,中國的社會性質仍然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黨的總任務是“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實行土地革命,建立工農民主專政”。(註27)1934年1月通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就宣稱當時的蘇區是“中華蘇維埃所建設的,是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國家”(註28) 1936年9月,中共中央發布《關於抗日救亡運動的新形勢與民主共和國的決議》,提出“民主共和國”的口號,取代“工農民主專政”(註29)毛澤東在1939年冬季所寫的《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裏,首次提出新民主主義,並且指出新民主主義革命所要造成的,是“各革命階級在無產階級領導之下的統壹戰線的專政”。接著,他在1940年1月的《新民主主義論》裏,全面地論述了新民主主義的理論和政策,把新民主主義共和國的“國體”,規定為“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註30)在1948年的中共中央九月會議上,毛澤東進壹步明確指出:“我們政權的階級性是這樣: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但不僅僅是工農,還有資產階級民主分子參加的人民民主專政。”(註31)接著,他在為新華社寫的壹九四九年新年獻詞《將革命進行到底》裏,向全國人民宣布,將“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主體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共和國。”(註32) 同年“七壹”前夕,毛澤東發表《論人民民主專政》,全面地論述了人民民主專政的理論內涵。他說:“對人民內部的民主方面和對反動派的專政方面,互相結合起來,就是人民民主專政。”“總結我們的經驗,集中到壹點,就是工人階級(經過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註33) 這個論述迄今為止已成為中國共產黨人專政觀的基本內涵,壹是對人民民主,對敵人專政,二是必須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之下,三是成為長期的國家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第壹條,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也就是說,從1954年制訂憲法算起,人民民主專政作為國家的基本制度,已經有62年的歷史了,相對於羅馬共和國的為期不超過6個月的專政,已有124倍之多,不知道它還要實行多久?
從形式上看,人民民主專政同無產階級專政似乎有著根本性的差異,但是,在毛澤東的理論認識和思想指導上,卻不存在實質性的區別,最多也只有策略上的意義。早在1949年2月初,毛澤東就對來中國訪問的米高揚說:“這個人民民主專政,究其實質是無產階級專政。”(註34)1953年毛澤東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當時黨內就傳達“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是無產階級專政”。但1954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依然肯定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文革期間兩次修訂的憲法,都把人民民主專政改為無產階級專政。1979年3月鄧小平發表題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講話,提出的也是“我們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在1980年12月的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上,他又談到“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並且說明: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也就是無產階級專政,但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提法更適合於我們的國情。”(註35)
(六)理論的困境和實踐的謬誤
從馬克思恩格斯所處時代的社會背景來看,由古羅馬的三百多年專政歷史引申出無產階級專政理論,有它的必然性。壹方面,經歷資本原始積累時期的無產階級,處於被剝削被壓迫的水深火熱之中,激起許多仁人誌士為尋求消除階級對立、建立平等社會而嘔心瀝血,上下求索,從歷史上探尋有益的經驗教訓;另壹方面,法國大革命及此後幾十年的歐洲大陸,反封建反專制的革命風雲激蕩,高潮此起彼伏,無產階級投身於歷次革命,為革新社會流血犧牲,但最終卻仍然壹無所有。這是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背景和和歷史根源。可是,他們誤判了當時的階級格局和階級鬥爭的發展前景。在他們的觀念裏,交織著作為思想家的出於理性的深思熟慮的理論判斷,和作為革命家的出於感性的鬥爭狂熱與壹廂情願。如果說,古羅馬的專政經驗和無產階級的悲慘處境,構成他們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的客觀來源的話,那麽,他們的這種既矛盾又統壹的復雜思想,就是產生這個理論的主觀因素。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政治形勢的變化,馬克思恩格斯壹生都在不斷地修正自己的理論成果,他們雖然始終堅持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但這個理論本身卻已隨著其他理論的轉變而逐漸喪失其理論意義。馬克思在《資本論》裏從股份制改變著資本的性質,使資本由私人資本轉化為社會資本,判定股份制是由資本主義轉向新生產方式的過渡形式,這就意味著消滅階級可以通過和平的方式,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關系的逐漸變化而實現,用不著無產階級專政。從政治形勢的發展來說,馬克思逝世後,恩格斯從德國社會民主黨在議會選舉中取得壹次又壹次的進展中,看到無產階級通過選舉和平獲取政權的可能性,甚至可以利用原來的國家機器,而不必立即摧毀它。恩格斯在1895年3月所寫的《卡•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爭>壹書導言》裏承認:“歷史表明我們也曾經錯了,我們當時所持的觀點只是壹個幻想。歷史做的還要更多:它不僅消除了我們當時的迷誤,並且還完全改變了無產階級進行鬥爭的條件,1848年的鬥爭方法,今天在壹切方面都已經陳舊了,這壹點是值得在這裏較仔細地加以研究的。”(註36)
淵源於西方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在西方已經逐漸沒落,恩格斯生前最後重提無產階級專政,就是因為德國社會民主黨的內外都有人不贊成這個理論。但是,這個理論在仍然彌漫著封建專制主義的東方,在沙皇俄國和中華民國,卻有死灰復燃之勢。這是因為,東方國家的許多有誌之士,都苦於社會的不平等,努力探尋解救之道。包括無產階級專政理論在內的馬克思主義,向他們展示出嶄新的魅力。壹方面,處在不平等的階級社會裏,所有被剝削被壓迫的廣大人民群眾所受的苦難,都帶有壹定的共同性,所以,以解放全人類為己任的馬克思主義,能夠給東方的革命者帶來新的啟迪。但另壹方面,由於封建專制主義的長期熏染,東方國家的各民族各階級,包括最先進的知識分子在內,無不深受其影響。因而,他們在理解、接受馬克思主義的過程中,必不可免地以東方的封建專制主義的思維方式來讀取,並加以實踐。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則因為它更適合於加強專制統治的需要,而被這些為奪取政權而鬥爭的革命者所鐘愛。所以,西方的馬克思主義,特別是它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被註入了東方封建專制主義的靈魂而得以復活。結果,在蘇聯和東歐各國,在中國和朝鮮、越南,都給人們帶來無窮的災難。
考察無產階級專政理論的歷史,我們不難發現:它在馬克思恩格斯的時代,始終停留在理論領域,是壹個幻想,壹個神話,是意識形態的烏托邦;在列寧、斯大林、毛澤東的時代,卻被用於實踐,成為戕害民族的毒物,屠殺生命的利器,成為專制統治的神主牌。在無產階級專政的旗幟下,專制統治揚威肆虐,數以億計的生靈死於非命。遺憾的是,迄今為止,人們對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上的是非和實踐中的得失,沒有反思,沒有研究,沒有討論,依然處於混噸的蒙昧狀態,甚至列為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拜倒在這個理論圖騰面前。這種不利於社會健康發展的現象,不應該再繼續下去了。
為了澄清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是非和實踐得失,應該打開禁錮,對這個曾經在人類社會的思想史上留下明顯痕跡、給許多國家帶來深重災難的理論偶像,進行全面的反思和深入的研究,從中得出有益的教訓,以消除它的影響。特別是執政者,應當拋棄對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的迷戀,認清它的理論是非和實踐得失,作出正確的選擇,果斷地拋棄人民民主專政,使社會得以擺脫壹黨專政的枷鎖,在民主和法治的軌道上健康發展。茍能如此,則中華民族幸甚!人民大眾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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