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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SIZE="4"]国际性劳工权益组织公平联盟(Playfair Alliance)于上周日发表报告说,为北京2008年夏季奥运会生产手袋、背包和帽子等奥运纪念品的四家中国厂商,严重侵犯劳工权益并雇用年仅12岁的童工。 [SIZE="3"][/SIZE]
目前,约有130家中国企业得到了奥运商品生产特许,生产4000多种不同产品。公平联盟调查了其中四家特许生产厂的用工条件,这些工厂都位于中国南方。四家被点名的生产商是利奇文教用品有限公司(LeKit Stationery Co.)、飞达帽业控股有限公司(Mainland Headwear Holdings Ltd.)、意高皮革制品有限公司(Eagle Leather Products)、裕荣昌轻工制品有限公司(Yue Wing Cheong Light Products),负责生产印有奥运吉祥物的纸杯、笔记本、帽子及手袋等。
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前天在香港介绍北京奥运筹备情况时亦就此作出回应,表示“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更有可能取消有关商号的特许生产资格。 [/SIZE][/SIZ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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