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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共產極權與經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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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3 10: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應克復 寫於 二零一五年

所有制與當代中國

——公有制、私有制的價值重評


引 言


所有制的格局極大地關系著當代中國的走向。
毛澤東建構了公有制壹統天下。這是他創立的重要歷史偉業。他斷言,“只有社會主義能夠救中國。”事實與毛唱了反調。公有制專政下的中國,經濟萎縮,物質匱乏,百姓貧窮。說貧窮還不夠到位,是饑餓,是恐懼,是屈辱,是苦難,是人的權利的失落與剝奪,……
改革啟動之後,“萬惡之源”的私有經濟復蘇,再生,並且掘起,成為市場經濟的寵兒。中國已成了另壹個樣子。遺憾的是,在官方的話語中,至今將私有經濟稱之為“非公有制”經濟,視為異類,決不明媒正娶。
毛和毛後時期中國的變遷,都證明著上層建築(國家權力)決定著社會的經濟基礎(所有制狀況)。馬克思關於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唯物主義定律對中國似乎失靈了。
中國的悲哀在於把馬克思主義作為無可置疑的絕對真理。馬克思在30歲之年向世宣告:“共產黨人可以用壹句話把自己的理論概括起來:消滅私有制。”這是《共產黨宣言》(1848)中最重要的結論,毛澤東對此自然刻骨銘心。他在登上權壇高位之後,不遺余力地實踐馬克思的這壹旨意,結果把中國引向絕路。
不過,馬克思倒有關照的,他說,“共產主義的特征並不是要廢除壹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廢除資產階級的所有制。”但列寧卻無視馬克思這壹關照。十月革命之後他把註意力轉移到小生產者身上,頻頻地向這個群體發起攻擊。例如,1919年他這樣認為,農民“是壹個非常廣闊和極其深厚的資本主義基礎 。在這個基礎上,資本主義得以保留 和復活起來,而且同共產主義進行極其殘酷的鬥爭。”1 毛澤東信仰馬克思,更熱衷於列寧。更何況,中國是個農民的國家,小生產汪洋大海。早在立國之前的《論人民民主專政》中,毛就說了,“嚴重的問題是教育農民。”可見,他在那時就註意到農民會與共產主義格格不入。難怪1951年當壹些農民才分得 土地時,毛就倡導互助合作、土地交公運動,從此壹發而不可收。從互助組到初級社,從初級社到高級社,再從高級社到人民公社,向公有化方向不斷地跳躍,時間不過6年(1952—1958)。“共產”的力度不可謂不大,其速度不可謂不快。這個過程無非是農民的權利 不斷地遭受“剝奪”的過程。毛確實超過了馬克思。至於對資本家的“剝奪”更不在話下了。
現在,這樣的歲月離我們已漸行漸遠。馬克思、列寧的話語已經淡出,“左”的風暴已經平息。公有制壹統天下也已不再。但我們不能忘記苦難的過去,這裏曾經有幾千萬人在絕望中死去。我們要為他們銘寫碑文。公有制與私有制,恩恩怨怨,是非功過如何評說,應該有壹些值得記取的教益。更重要的,近30年的經濟改革可稱之為是壹場“改造之改造”,是對當年改造之主體—公有制的改造(政治改革也是如此),這可又是人類史上的壹件新鮮事。時下,對“公”改造深化艱難,如何前行,達到較為理想的目標,十分值得探討。
對公有制與私有制的研究,其意義還不限於上述所列。它與人類的生活切切相關,它規定著人類生存所必須的道德、法律與制度的元法則。我們如何對人們行為的善和惡作出最基本的道德評價呢?如何對善法和惡法作出最基本的法理判斷呢?如何對制度的文明與野蠻、先進與落後作出最基本的歷史評定呢?如果對公有制與私有制在歷史上的功過表現、特別是20世紀這兩種制度在人類四分之壹的國家中的興衰起落的歷史不作出壹番理性的考察,那麼,對上述的基本問題就會作出錯誤甚至荒謬的回答,從而使人性扭曲,人權失落,人類社會的文明也會因我們的無知而受到野蠻的蹂躪。對私有制與公有制的研究不為人們所重點關註,重要的原因是因為從馬克思到毛澤東已有了“權威性”的結論,人們提到這類問題就不加思考地以他們的結論作為標準答案。譬如,中國的新“左”和老“左”們為中國在改革中公有制地盤的收縮而憤慨而已。他們要把私有制永遠打入地獄,以為只有這樣,人類才能升入“天堂”。再如,對西歐社會民主黨執政的壹些國家為確定其社會性質在中國學者中爭論叠起,壹些學者根據其私有制的“主體”結構,因而輕蔑地認為,還不是壹些資本主義國家嘛,與社會主義還差著哩!因此,這個問題,對於認識人類的文明史,對於中國人認識當前的世界與當代的中國,實在是壹個必須解決的基本問題。
共和國史上所經歷的幾次災難已成定論,那就是:“反右運動”(1957),“大躍進”與“大饑荒”(1958—1961),“文化大革命”運動(1966—1976),“六四”屠城(1989)。本文研究表明,以公有化為目標的“三大改造”運動後患無窮,也應列為共和國史上的壹大災難。

公有制的基本矛盾

在人類思想史上,對私有制的譴責連綿不斷。到了資本主義早期,批評私有制形成了壹種思潮。17世紀就有莫爾的《烏托邦》與康帕內拉的《太陽城》,敘述對公有制生活的夢想。盧梭則明確提出私有財產是人類不平等的根源。蒲魯東的名言是“什麽是財產?財產就是盜竊。”空想社會主義者摩萊裏認為私有制是壹切罪惡的根源,公有制是符合人的自然本性的。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聖西門、傅立葉與歐文也都譴責資本主義私有制,歐文看到資本主義制度下的兩極分化,指出“世界上充滿了財富………,但到處是貧困!”他設想的新制度下應當沒有剝削與貧困,人們共同勞動,共同占有,權力平等,義務統壹,為此他到美國的印弟安納州創建了“新和諧公社”加以示範,不久以失敗告終。
馬克思與恩格斯的共產主義學說對資本主義進行了更為深入的批判。他們分析資本主義制度不可克服的內在矛盾,即資本與勞動的對立以及生產的社會化與生產資料私人占有之間的矛盾。指出資本主義的喪鐘已經敲響,它為自己準備好了掘墓人——無產階級。無產階級必須以暴力革命推翻資本主義制度,建立社會主義社會。
馬、恩的學說至今稱為“科學社會主義”。因為“科學”,其影響超越了西方世界,對中國尤為深刻。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的分析以及所作出的若幹結論,對中國人來說成了金科玉律,是人人信仰的國教。“以階級鬥爭為綱”實際上是批判資產階級為綱,因此,滅資、批資、鬥資的運動此起彼伏,“對資產階級實行全面專政”,“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割資本主義的尾巴”,“狠鬥私字壹霎那”,“在靈魂深處爆發革命”。這壹切,充分表明毛澤東時代對資本主義文明十分無知,又十分野蠻,導致中國愚昧、專制與貧窮。幸好,馬克思的科學理論對資本主義的發源地與大本營 沒有產生顛覆性挑戰,這是令人深思的。
公有制在未經實踐之前,對公、私兩種所有制的孰優孰劣,壹直是個懸案,難以定論(從人類的思想資料看,對公有制的評說比私有制要好得多)。現在好了。有了大面積幾十年的實驗,人們對兩種所有制有了實實在在的感受,因而獲得了比較性的認識。人們如夢初醒:公有制並沒有像理想家們所想像的那麼美好。在實踐中對它的責疑四起,它的弊病在世人面前壹壹暴露。社會主義公有制無比優越性的神話被打破了。
壹些經濟學家評說社會主義公有制與計劃經濟是“短缺經濟”,就其結果是物質匱乏,社會貧窮。上世紀60—70年代的中國是壹個“票證的時代”。每個人、每個家庭失去票證就寸步難行。購買各種生活必須品除了人民幣還必須支付相應的票證:糧票、油票、肉票、布票、蛋票、豆制品票,等等,還有購買某些工業品的工業卷。經濟學家還評說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患有“投資饑餓癥”。壹個企業、壹個部門、壹個地方政府,總是不斷地伸手向上面計劃經濟部門要錢、要設備、要項目。不要白不要,管它是否急需、要來是否用得上。掌握著人、財、物大權的政府主管部門源源不斷地將各種資源調撥各處。但是,妳無論下撥了多少,總是滿足不了眾多“兒女們”的需求,他們永遠表示處於“饑餓”狀況。這其中浪費了多少資源,誰說得清。社會主義計劃經濟自稱為“有計劃、按比例、高速度”。“有計劃”不假,但這種計劃不以市場(那時壓根沒有市場)需求為前提,不以社會消費與社會需求為目的,而是從長官意誌出發,以經濟指標的增長為目的,官方的金字招牌是“為了建設社會主義”。“按比例”也是主觀設定,因而常被“比例失調”所嘲弄,結果計劃經濟常常成了調整計劃的經濟。而不切實際的“高速度”,在實踐中往往壹再碰壁,欲速反慢,不得不放慢速度,壓縮指標,吞下浮誇的苦果。
上面說的,只是公有制加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某些經濟現象。那麼,現象背後的本質是什麽呢?回答這個問題,就需要探討社會主義公有制內在的基本矛盾。
社會主義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前者是其主體。就是《共產黨宣言》中所說的“把壹切生產工具集中在國家即組織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手裏”的那種經濟形式。因此,全民所有制又稱國家所有制。全民所有制或國家所有制的概念,從邏輯到實際運行都存在無法克服的矛盾。
全民所有制,其概念之意即生產資料屬全體人民所有。從理論上說,只要妳是這個國家的公民,妳就是國有資產的所有者。可是,作為所有者的全體人民,或作為全體人民中的壹部分,或某個個人都不可能直接地親身占有、支配、運用、享受屬於他們所有的那部分資產。因此,全民所有制下的資產為人民所有,便只具有名義與道義的意義。實際掌握龐大的國有資產的是政府的相關部門;這些部門制定計劃,下達指令,調配資源,指派到各企業指揮生產經營的官員,聚集並分配利潤。所以,實際情況是,全體人民同歸於他們所有的資產是相分離的,也就是說,全民資產的命運與他們無切身關系。他們每日所忙碌的是自己那份工作與生活瑣事。至於國有企業的工人,他們倒是與這些全民資產朝夕相處的,而且,他們是國家的領導階級,是企業的主人。可是,這也僅僅是壹種名義。實際情況是,他們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與領導者的領導,並沒有發言權,只有私下發點牢騷而已。主人的義務與權利是完成任務,安全生產,不出廢品,領取微薄的工資,享受低水平的福利勞保。由此可見,與其說是主人,不如說是國家企業中的雇傭勞動者,除了有壹個好聽的名聲,他們同資本主義企業中的雇傭工人並無多大差別。
現在我們再來考察與全民所有制發生著另壹種關系的政府部門及其官員的情形。他們是全民資產的主宰者。他們無須經過所有者的同意,對這壹資產就擁有占有權、支配權、分配權、處置權以及經營活動中的決策權。需要註意的是,這些官員在運營這些資產時所采取的方法與措施,並非都會十分正確與正當。知識與經驗,道德與修養,主觀意誌,個人好惡,都會影響其中。他們的領導與管理,其後果可能成功,也可能失敗;可能盈利,也可能虧損。當然,不好也不壞,政績平平,是謂常事。對於國有企業的業績不佳至今開不出可以應對的藥方。曾經嘗試過“自負盈虧”即承包制(短期激勵)的方案,但行不通,因為虧了,誰能承擔起這個責任?而且還誘發承包期內經營者的“短期行為”,往往為後任者留下不少遺留問題。所以,國企的老總與政府有很大的權力,但都不承擔相應的責任,權與責不對稱,也不可能對稱。這同私營企業存在莫大的差別。私企老板必須承擔虧損的責任。當然,在私企那裏,如果盈利了,就是妳老板的。對於國企老總,企業的利潤不能落入他的口袋。這裏,權力、責任、利益三者,互相脫節,無法聯結成壹個整體。他們有投資決策權,但不承擔投資風險。他們有經營管理權,但不承擔虧損責任。他所管理的企業如果創造了可觀的利潤,必須如數上繳,他的收入依然是那份定額工資。他是個經濟人,因為他所面對的是完成經濟指標。他又是壹個政治人,不但因為經濟是為政治服務的,更因為他是政府指派的壹個官員。他代表國家行使他的職權,這同政府機構中的大小官員並無差別。這種具有雙重色彩的身份說他是實業家不如說他是壹個行政官員。作為行政官員,服從上級,對上級負責,才是他的安身立命之道。他若要仕途通達、平步青雲,必須以相當的精力去應酬他的上司。更何況在“算政治帳,不算經濟帳”的“極左”口號下,國有企業能正常運轉就算是不錯的了。實施市場經濟之後,如果企業屬於非壟斷性行業,那麼,他必須以市場信息來運籌企業的經營。那就是,市場導向是每個企業最權威的“上級”(所謂企業受“看不見的手”的指揮)。但因為他是壹個受制於政府的官員,當市場信息與上級指令相矛盾,或上級指令滯後於市場信息的情況下,他的選擇只能是舍棄市場,服從上級。這就決定了,國有企業不是市場經濟的寵兒,不適應市場經濟或被之淘汰,也屬情理之中的了。
綜上所述:成千上萬、星羅棋布的國有企業,雖然實行了人類自古就夢想的公有制,但我們不無遺憾地看到了它的種種弊病,更無良策克服由這個制度所產生的矛盾。這個矛盾就是:作為所有者的全體人民與國有資產是相分離的,這份資產好比是自己的孩子,但不能親自去撫育、培養他。作為經營管理者的政府官員,雖然可主宰國有資產,但卻不是自己的孩子,因此也不會悉心地去照管與關愛他。這樣,所有者與管理者對國有資產(公共財產)都漠不關心,浪費、失策、虧損、流失等都不會痛心,也無人負責。工人吃企業的大鍋飯,企業吃國家的大鍋飯,國家這個總老板,妳能怎麼樣!於是,整個國有經濟大動脈缺乏動力,缺乏活力,也因此缺乏效率與效益。這是國有企業的通病與痼疾。中國的企業與發達國家相比,至今是高投入,高能耗,高汙染,低效益。馬克思若地下有知,也只能直搖頭,嘆息道:真沒想到呀!還要補充壹句,共產極權國家的國有企業,上述的現象與矛盾,都是在所難免,只是大同小異而已。這壹點,“中國特色”恐怕說不通。


公有化在中國農村的慘重失敗

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中申明,中國的革命是新民主主義革命,革命之後是有多種經濟存在的新民主主義社會。1949年的《共同綱領》也規定,“保護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的經濟利益及其私有財產”(第三條)。但開國不久,毛就將當年的理論妄自作廢。1951年8月間(此時距全國完成土改尚有壹年時間),毛就組織起草關於互助合作的決議,他針對《共同綱領》中關於“凡已實行土地改革的地區,必須保護農民所得土地的所有權”(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認為,壹邊保護,壹邊也可以動搖。現在保護它,就是為了逐步動搖它。他責問:為什麽不能動搖私有?保護之,就不能動搖之?2 毛澤東此言頗有皇氣與霸氣,也是他毫無法律意識的表白,他可以輕率地推翻《共同綱領》中關於“保護私有財產”的莊嚴承諾,這是以後農村公有化與國家壹系列災難事件的禍根。
1953年6月,毛澤東提出關於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過渡時期總路線。10月、11月,毛兩次談話,都明言要改變農民的個體所有制。他說:“總路線也可以說就是解決所有制的問題。”“現在,私有制和社會主義公有制都是合法的,但是私有制要逐步變為不合法。”“確保私有”,搞“四大自由”,3 是“走資本主義的路”。他還說:“個體所有制必須過渡到集體所有制,過渡到社會主義。合作社有低級的,土地入股;有高級的,土地歸公,歸合作社之公。”4 10月,中央召開第三次互助合作會議,這是由註重互助組轉向合作社的壹次轉折性會議。1954年全國掀起了辦社熱潮。由於出現了貪多求大、強迫命令的傾向,鄧子恢(中央農村工作部部長)於是提出了“停、縮、發”的三字方針進行整頓。
1955年7月,毛作了《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開展了建國後全黨範圍 第壹次“反右傾”鬥爭。10月,中共七屆六中全會通過決議,貶斥中央農村工作部犯了“右傾機會主義”的錯誤。
農業合作化運動於是勢如破竹。至1956年底,入社農戶占全國總農戶數的96.3%,其中高級社占87.8%。另外,1955年冬到1956年春又掀起了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個體手工業、小商小販的社會主義改造的熱潮。至1956年底,合作化的手工業人數已達91.7%;公私合營的工業企業達7萬戶,總產值占原私營工業總產值的99.6%。5 毛澤東原設想在10—15年實現三大改造的任務,卻在短短的四年之內實現了。毛多次向人說:1949年那樣大的勝利並沒有使我高興。到1955年,當我看到有那麼多的農民參加了合作社,接著是私營工商業的改造,我開始高興了。6
合作化後,糧食從絕對數看雖有所增長,但從增長速度看,卻呈下降趨勢:1955年為8.5%,1956年下降為4.8%,1957年再下降為1.2%。7 毛澤東當時的心態對此情況是不可能引起重視的。他的邏輯與此相反:“農業和手工業由個體所有制 變為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必然使生產力大大地獲得解放。這樣就為大大地發展工業和農業的生產創造了社會條件。”8 毛大概從此時開始,以主觀臆斷代替客觀事實。
合作化運動實質上是對農民的壹場“剝奪”。基層幹部和農民把集體化稱為“歸大堆”,“第二次平分”。“耕者有其田”是農民的長久期盼,也是積極參加共產黨革命的動因。他們 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土改分得的土地只是過了壹下手而已,立即被“共產”了。而且,農民在合作化運動中被剝奪的不僅僅是土地、牲畜和農具,還有自主經營權。從此,他們在生產活動中成為被動者。土地等財產權和自主生產權的喪失,也是人權的喪失。當然,在毛的意識中是沒有人權概念的。
然而,合作化對農民的“剝奪”,還僅僅是初級階段。
1958年,毛澤東又發動“超英趕美”的“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壹場更激烈的“剝奪”風暴 來臨了!8月,毛在北戴河會議上說,人民公社有共產主義萌芽。產品十分豐富,糧食、棉花、油料實行共產。道德大為進步,勞動不要監督,要他休息不休息。人民公社大協作,自帶工具、糧食,不要計件工資,是對資產階級法權的破壞。他還說,過去革命打死很多人 ,是不要代價的,現在為什麽不可以這樣幹呢?他還說,人民公社的特點壹曰大,二曰公。大,工農商學兵,農林牧副漁,了不起。公,就是社會主義比合作社多,把資本主義的殘余,如自留地、私養的牲畜逐步去掉,搞公共食堂、托兒所,全體勞動婦女可以解放。9 可見,“人民公社”運動就是壹場“共產化”、“國有化”運動。
北戴河 會議根據毛澤東講話精神通過了《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的決議》。至9月底,《人民日報》宣布全國基本實現了農村人民公社化;此時距《決議》公布僅20天。
與此而來的是“五風”狂潮襲擊廣袤的農村。“五風”即共產風,浮誇風,瞎指揮風,強迫命令風,幹部特殊風。五風的核心是“共產風”( 瞎指揮風、強迫命令風是實行共產的手段,浮誇風、幹部特殊風是共產風的某種結果)。“五風”的風源來自毛澤東在視察中和黨的會議上的壹系列講話。
所謂“公社化”就是將各合作社的全部財產為公社所有。公社壹級享有極大的調撥權。它可以調撥各大隊的勞力、資金和財產。這種調撥,用於農田水利建設、興辦工業、大煉鋼鐵等。這種調撥還用來填平窮隊與富隊之間的差別,實行平均分配。公社還享有生產指揮權。公社化之後,原來農業社的生產要聽從上級的命令,生產經營權也被“共”了。“共產風”還刮到每家每戶,不僅“共”生產資料,還“共”農民的私人生活資料。作為人民公社示範的樣板河南省遂平縣碴岈山人民公社的簡章規定:“社員入社後,應該交出全部自留地,並將私有的房基、牲畜、林木等私有資料轉為全社公有”。10 河北徐水縣的壹些地方連社員家裏的箱箱櫃櫃都收歸公有。社員說,除了壹雙筷子、壹只碗是個人的,其他都歸公了。安徽鳳陽縣組織“專業隊”到各家各戶搜查,看中什麼拿什麼。幹部公開揚言:“什麼是妳的,只有壹口牙是妳的”。11
從合作化到公社化毛澤東關於對農民的生產資料乃至 生活資料進行“共產”與“剝奪”的言論,大大“發展”了馬克思關於剝奪資本與消滅資本主義私有制的理論,正面地說,則是對馬克思關於消滅私有制思想的惡性扭曲(這並非說馬克思的思想正確),也是對人民實行專政的基礎和基本構成。群眾說得好:“共產黨領導真是好,窮的富的都鬥了。”12
面對“共產風”的襲擊,農民無力抵禦,他們的反抗只能是“怠工”。人民公社宣稱“組織軍事化,行動戰鬥化,生活集體化”。農民對此以“出工自由化,吃飯戰鬥化,收工集體化”加以對抗。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好壞不分,強弱不分,大人小孩不分,結果是懶漢歡天喜地,青年人大不滿意,老漢們唉聲嘆氣,於是:出勤率下降,勞動生產率下降,勞動質量下降。基層幹部出於來自上面的壓力,采取強迫手段,像趕鴨子壹樣叫農民幹活。有的幹部動不動打人,完不成任務打,出工遲到也打。由於實行 集體食堂制度,幹部以控制食品分配的權力胡作非為,動輒以克扣飯票來威脅農民。幹活遲到的、誤工的要克扣飯票,因饑餓或生病不能幹活的,或講幹部壞話的都要克扣飯票。幹部們就這樣掌握了群眾的生死予奪之權。
由此可見,公社化期間的農民實際上已淪為農奴。他們有限的財產被“共”了,他們的自主生產權被“剝奪”了,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也失去了保障,最後,人身的自由權、生命權也難逃厄運。因此,人民公社實際上是共產制度下的農奴制(說農奴制還算是輕的,因為沒聽說歷史上的奴隸制下有幾千萬人被活活餓死的悲慘記錄。共產農奴制的某些特征,如野蠻性與無人道性,值得進壹步研究)。這是至今研究這壹段歷史的學者們所沒有看透的。
眾所周知,大躍進 、公社化運動造成了農業生產力的嚴重破壞和三年(1959——1961)的“大饑荒”。1960年糧食產量僅1435億公斤,跌到1951年1437億公斤的水平。農村和城市居民的口糧極度困難。農村人口因饑餓而大量死亡。面對饑餓、死亡的威脅,農民逼迫吃樹皮、野草、觀音土,乃至食人,令人慘不忍睹。據曹樹基(上海交通大學歷史系教授)2005年壹項研究成果,1959—1961年中國餓死人計3755.8萬人。他的這壹數字是建立在對1462個縣統計資料“認真求證”的基礎上的,這為全面揭開三年大躍進時期餓死人的真相走出了關鍵的壹步。這比中共上臺執政前的2129年中203次重大氣候災難的死亡人數之和2991萬人還要多764萬人。特別需要說明,三年中餓死近4000萬人,既不是因為自然災害,也不是國家沒有救濟的能力所致。13 “大躍進”成了地地道道的“大倒退”、“大災難”。
1959年,毛澤東與中共上層 開始糾錯,這種糾錯是在肯定“三面紅旗”(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的前提下糾正工作中的壹些偏差,糾正“壹個指頭”的問題(成績是“九個指頭”)。毛不能容忍對他所掀起的“共產風”的批評。1959年彭德懷等為民“鼓與呼”,被打成“反黨集團”,“右傾機會主義”。1959—1960年安徽等地試行“包產到戶”,雖得到劉少奇、陳雲、鄧小平等領導人的支持,又遭毛的嚴厲批評,指責是“單幹風”,走資本主義道路。1962年毛的秘書田家英經調查後向毛匯報,認為“包產到戶”對恢復生產明顯有利,深受農民歡迎,對此毛說:“我們是要走群眾路線的,但有的時候,也不能完全聽群眾的,比如要搞包產到戶就不能聽。”14 這樣,“包產到戶”壹直成為壹個禁區。毛澤東對人民公社體制的調整的底線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這個經營體制壹直勉強維持到1978年。雖然在人們的心目中人民公社早已成為壹具僵屍,但只有到毛去世後才能退出歷史舞臺。到80年代初中國農村普遍推行“包產到戶”、恢復 以農戶為基本生產單位,竟成為中國改革的帶頭羊,這是毛生前所不可預料的。


通 向 富 裕 之 路

公有制經濟體制中不可克服的內在矛盾以及由此所產生的種種弊端,其試驗結果勢必是貧窮,普遍的貧窮!資料顯示,中國經濟占世界比重1955年為4.7%,70年代末80年代初則下降為2.5%。15 這說明,中國在實行大壹統公有經濟時期,與世界經濟發展水平相比,呈現出衰退狀況。長期生活在這壹體制下的人們深深地感受到,這壹制度絕非人類的福音。這壹點,到上世紀80年代初即“文革”結束後也為中共上層人士中壹些具有開明思想的領導人所認識,鄧小平以至憤憤地說,“貧窮不是社會主義。”但在他們面前首先遇到意識形態的重重障礙。公有制經濟已經試驗了,不行,只有召喚私有制經濟壹策了。這壹點大家肚知心明,但都不說。80年代初,個體雇工現象露面了,鄧小平對之很謹慎,他的態度是,不禁止,也不宣傳。實際上給了壹條生路。到1988年,國家通過憲法修正案:“國家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存在和發展。”私營經濟初步獲得了合憲性。那時候,強調的是公有制經濟的“主體性”與個體私營經濟的“補充性”。維護“主體性”是不能動搖的社會主義原則,這使私營經濟的發展受到層層制約。人們對“資”與“私”心懷余悸,如履薄冰,如涉雷區,不敢理直氣壯地為其鳴鑼開道。包括鄧小平也只能使出“不爭論”壹招為他的改革政策護駕。若公然號召發展私有經濟立即會被指責“復辟資本主義”。於是鄧小平迂回地找到另壹條路徑為資本主義私有經濟開辟通道:那就是市場經濟。對於市場經濟雖也爭論多年,但其敏感性弱於私有經濟。92年鄧下了個決心,在南巡中大力鼓吹市場經濟,且辨明市場經濟不姓“資”也不姓“社”。即使是鄧小平這樣的政治強人,為資本主義私有經濟的再生也不得不力避姓“資”姓“社”之嫌。可見我們這個民族要消除對私有制的偏見是何等之艱難!
不久,市場經濟被中共十四次代表大會(1992年)所接受,從此,私有經濟被迅速激活起來,它無孔不入地開拓著自己的生存領地與市場空間,對中國經濟的勃興大顯身手。鄧小平的戰術很是成功。從1978年到2005年,我國GDP從3624億元增加到18.23萬億元,平均每年增長9.4%。此期間,城鎮居民人均收入由343元提高到10493元;財政收入由1132億元增長到3.16萬億元。16 另據全國工商聯《2006年民營經濟》藍皮書披露,2004年,內資民營經濟在GDP中已達42.8%,2005年底上升到50%,預計未來5年,民營經濟占全國GDP的比重將達3/4。17顯然,如果不開放民間私有經濟並獲得迅速發展,中國這近30年中的經濟起飛斷無可能。
中國某些大牌的經濟學家將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歸結為是實行了市場經濟,對私有經濟這壹關鍵因素有所忽視。人類史上,經濟奇跡都是在私有制條件下出現的,這在資本主義時期尤為突出。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產以及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都是以私有制為基礎的。我們要充分估計市場經濟對於推動商品經濟與企業組織的作用。市場經濟與企業組織是壹種互動關系;然企業組織是市場的基礎。可以說,沒有自由的企業就沒有自由的市場。我贊同D.諾斯所說,“有效率的經濟組織在西歐的發展正是西方興起的原因所在。”18 我們可以說,有效率的經濟組織在中國的發展正是當代中國興起的原因所在。這裏所說的“有效率的經濟組織”應當是指私有性質的企業與兩權(中介的法人產權與最終產權)分立的股份制企業。
經過兩種所有制的試驗與比較,為人們獲得新的認識提供了依據。現在,對於哪種經濟形態更利於經濟的持久發展,或者說,更有利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從而能夠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促使社會走向普遍富裕的境地,顯然是私有制,關於這一點基本上無可非議了。

也許,歷史上的壹些思想家對私有制的批評都有壹定的道理,但歷史局限性是不可避免的,因為他們沒有能看到人類在20世紀所進行的公有制經濟在眾多國家中的試驗。這個試驗,今天我們終於可以說,它同歐文在1824—1829年間在美國所進行的“新和諧公社”的試驗壹樣,都以失敗而劃上了遺憾的句號。所不同的是,20世紀的試驗是在國家權力的驅動下強行推行的,擴展到10多個社會主義國家的10多億人口,持續達幾十年之久,其歷史紀錄之悲慘比之私有制下人們的生活狀況,遠遠超出人們的想象。
在與公有制的比較中,人們應當為私有制說幾句公道話了。

1、 說私有制造成了社會的不平等,形成貧富對立。可是公有制下難道不是特權
者的天堂,官僚主義者的樂園!即使在改革年代,官僚們以改革的旗號作掩護,進行暗箱操作,大肆盜竊國民財富,化公為私,紛紛成為擁有千萬、億萬財富的暴富者。“權貴資本主義”竟成了“改革”的壹個豐碩成果,是當代中國腐敗勢力猖獗的集中表現。
2、 說私有制是壹種剝削制度,它對勞動者進行奴役與壓榨,從而引起階級對立。
可是誰能說公有制下杜絕了剝削現象呢?問題是,公有制下的剝削具有新的特點,因而不易為人們所識破。公有制下的剝削以權力為基本條件,因而可稱之為“權力剝削”,這種剝削方式具有很大的偽善性。19 這是壹。其二,權力剝削往往在生產過程之外或在分配中進行,是壹種超經濟剝削,較之資本剝削更落後,對生產力的發展並無積極意義。其三,權力剝削在數量上有很大的彈性,難以有壹個計算尺度,較之資本剝削更無人道,如工人的剩余勞動無條件地被國家占有。這種剝削形式長期來以工人為國家作“奉獻”等言辭加以哄騙與掩蓋,使工人、農民的生活處於十分貧困的狀況(“權力剝削”問題有待進壹步研究。就概念而言,“權力剝削”與“權力剝奪”哪種界定更恰當,更合科學性?尚可探討)。
3、 說私有制,特別到了資本主義階段,周期性地爆發了經濟危機。可是,公有
制下難道不曾出現過危機?“文革”結束之時,中國的國民經濟已到了“崩潰的邊緣”,這難道不是嚴重的經濟危機!而且不是生產過剩危機,是嚴重的匱乏危機。其實,何止是經濟危機,還有信仰危機、政治危機(接班人危機、執政危機)、社會危機。近10幾年又出現了生態危機。
4、 說私有制加市場經濟,使生產處於無政府狀態,造成社會財富的巨大浪費。
說到浪費,公有制下的浪費則更為怵目與痛心。人們都知道高指標,瞎指揮,勞民傷財;都知道共產風,浮誇風,人心浮動;都知道長官意識,盲目投資,重復建設;都知道公款吃喝、公車消費、公款旅遊……如此林林總總,不知浪費了多少國民財富,揮霍了多少民脂民膏!
此外,公有制經濟還具有私有制經濟所沒有的壹些弊病。
公有制經濟是政府包辦的經濟。除了經營成本高,浪費嚴重,管理不善外,它使社會在經濟活動中成為被動者、旁觀者與依附者,每個人失去了自主權與進取性,失去了對生產活動的興趣。本來,社會應當是經濟活動的主體,而直接經營生產並非是政府應當承擔的基本職能。現在,政府倒成了經濟發展的第壹動力與唯壹動力,社會動力則讓其靠邊。包辦經濟的結果必然使社會生產的發展進入慢車道,原先對優越性的期許成了泡影。
公有制經濟是命令經濟。發展速度、經濟指標與重大決策由最高權力者欽定,然後層層貫徹。它不顧客觀規律,發動經濟建設的人民戰爭(如1958年的“大躍進”與“大煉鋼鐵”),大轟大嗡,弄虛作假,勞民傷財。發展計劃受挫,國家墜入深淵。只繳學費,老不畢業。領導者無須承擔過錯責任,無下任之慮,反迫害不同意見者。可見,公有制經濟不過是為發泄權力意誌提供了廣闊的場所,百姓深為受害。
開啟市場經濟後 ,公有制經濟仍享有“主體”地位,“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憲法第七條)。政府在整個經濟活動中仍是“主導者”,操縱種種大權(資源調配權、項目、指標審批權、經濟生活的決策權與監督權等),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使市場競爭有失公平,還為權錢交易、官商勾結、賄賂公行大開洞門。國企改制,成了官僚們鯨吞國有資產的盛宴。老百姓為改革、也為腐敗埋單,社會財富迅速集中於少數人之手。改革改出了壹個“權貴階層”,其孽生之源是官有制經濟。
如果壹定要說堅持公有制有什麽重要意義,那就是為國家所操控的龐大的國有資產與滾滾而來的利潤是極權主義的經濟基礎,它為極權統治提供物質支持,又是官僚們索取特權享受的物質源泉,因此,作為公有制的國有經濟在相當程度上是官僚特權階層的所有制,這並非讒言。20 所謂“相當程度”,因為國有經濟還不得不為社會提供公共需求並承擔著國家的前瞻性發展。
但是,私有制是同“惡”相聯系的,這壹點恐怕是無法否認的吧!
其實,這種惡,作為人性的壹個方面(人性中也有“善”的壹面)在任何環境下都會有所表現的。說私有制誘發了人性中的惡,難道在公有制的場景下,人性中的惡就消失了。當然不是。問題是,這種惡的表現在哪種制度環境下能引導到有利於社會的進步,產生較少的消極與破壞作用。這是值得人們仔細思量的。
人都有需求、自利的欲望,需要得到充分的財富。如果他是以正當手段獲得的,並不會受到人們的譴責與法律的懲罰。但社會若不確立私有制的法律保護,那麼侵占別人的財富並不認為是行為不當(如1958年刮起的“共產風”,1966年掀起的“抄家風”),這無疑助長了偷盜與搶劫等惡行。以平等為原則的共產主義制度下,幹多幹少、幹好幹壞壹個樣。個人利益受到藐視,個人欲望受到壓抑,個人積極性受到摧殘。大鍋飯,養懶漢。出工不出力。平庸者與勤奮者均是“按勞分配”,活得壹個樣,餓不死,也富不了。社會不是獎勤罰懶,實際上在提倡獎懶罰勤。由此可見,在私有財產制不確立或共產公有制的社會裏都存在著壹種潛在的消極因素,即人們不願為個人利益而奮鬥。人缺乏熱情與激情,社會缺乏生氣與活力,在這種社會中,生產力的發展不要說大躍進,連小躍進也是絕不可能。私有制的意義在於,它使個人奮鬥所創造成果均可帶來看得見的利益,因此激發了人的欲望、熱情、智慧與創造力,激勵著人們去競爭、去拼搏,乃至去冒險。這就給社會註進了前進的恒久動力。
人的欲望和對個人利益的追求,應當視為正當,卻也容易偏離理性,跌入違規的泥潭,因此被人們稱之為惡,私有制助長了這種惡,產生了欺詐、掠奪、奴役、征戰等罪惡,因此它擡不起頭,挺不起胸。其實,對這種惡,先前的思想家們並非沒有作出過公正的分析。譬如黑格爾,他認為,善與惡,是編織世界歷史的經緯,他稱贊“惡”在歷史上的作用甚至比“善”更為重要。他說:“我們對歷史的最初壹瞥,便使我們深信人類的行動都發生於他們的需要、他們的熱情、他們的興趣、他們的個性和才能;當然,這類的需要、熱情和興趣,便是壹切行動的唯壹源泉。”21 這樣的意思,古希臘思想家柏拉圖表述的更為直率,他說:“人類的本性將永遠傾向於貪婪與自私,逃避痛苦,追求快樂而無任何理性,人們會先考慮這些,然後才考慮到公正和善德”。22我們贊賞大公無私、毫不利己、憂國憂民德行高尚的人,但是抱著這種人生目的的人同蕓蕓眾生相比只占十分細微的比數,如果教育和號召人們都要懷抱這壹誌向與實踐這壹目標,未免是烏托邦的空想與偽善的說教。所以,我們應當承認:“個別興趣和自私欲望的滿足的目的卻是壹切行動的最有勢力的源泉”。23 恩格斯在研究了自私有制產生以來的文明史後,以十分清晰的語言道明:“卑劣的貪欲是文明時代從它存在的第壹日起直至今日的動力;財富,財富,第三還是財富,——不是社會的財富,而是這個微不足道的單個人的個人的財富,這就是文明時代唯壹的、具有決定意義的目的。”24 恩格斯在此當然不是在宣揚人的貪欲與自私,而是揭示了文明社會中具有決定意義的動力。這個動力就是人對財富的追求,或者說,就是人性。私有制是與人性相通的制度。否定私有制的空想家們,或者無視人性,或者扭曲人性,或者企圖改造人性。他們的美好計劃結果都遭到人性的反抗而歸於失敗!由此也使我們明白,私有制為什麽是文明社會的基礎而立於不敗之地。
1956年中國的社會主義改造運動消滅了壹切形式的私人所有制。此後我們經歷了壹個無私有制的社會。沒有私有制的時代也是個人權利失落的時代。社會在壹切方面停滯下來了。說停滯還算是不錯的。更多的是經受著挫折、動亂的苦難。經過近半個世紀的風雲變幻,2004年國家的憲法終於確立“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2007年國家又出臺了《物權法》(稱《財產法》更妥),保護私人財產權開始有了專門的法規。
私人財產的明確界定與法律保護,這在中共建政以來的立法史上還是第壹次。但是,私產與公產的法律保護其地位是不平等的。對於公產,憲法強調“社會主義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而私產憲法只稱“不受侵犯”而已。前者“神聖”,後者不“神聖”了。法律用語的差別反映主流意識對私產還存在壹定的歧視。這方面同西方國家還落後二百余年(或許能在不大長的時間內消除同西方國家的差別)。我指的是官方的認識水平。譬如,18世紀中葉英國的壹位首相,老威廉•皮特就私有財產的神聖性發表過這樣的演講:即使是最窮的人,在他的寒舍裏也敢於對抗國王的權威。風可以吹進這所房子,雨可以打進這所房子,房子甚至會在風雨中飄搖,但是英王不能踏進這所房子,他的千軍萬馬不敢跨入這間已經破損了門檻的破房子。這就是: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這對私有財產的神聖性可謂作了經典的說明。25
現在,我們終於又把私有制請了回來。從廢除私有制到重新確立私有制,這壹大起大落的震蕩,翻天覆地的變化,不過是走了壹個圓圈又回到了起點,才終於駛入了人類的文明航道。正如何清漣在“中國改革的得與失”(2002年)壹文中所說:“整個世界從1917年以後的歷史,包括中國20世紀後半葉的歷史只證明了壹點:私有財產制度是人類經過千百年自然選擇而形成的經濟制度;凡想改變這壹制度的國家與民族,在21世紀還得繼續為當初這壹選擇付出代價。”歷史是否在嘲笑我們:財產權的原則恰恰是在對財產權否定的實踐中確立起來的。
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以商品生產為目的,迫使資產階級不遺余力地去開辟國內外市場。市場經濟中的激烈競爭形成了千萬企業的外在壓力。對於每個資本家,既有攫取更多利潤的內在動力,又承受著市場競爭的外在壓力,這兩種力量:內在動力與外在壓力,集資本家於壹身。正如馬克思所說:“競爭使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內在規律作為外在的強制規律支配著每壹個資本家。”26 正因為如此,資本主義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與過去世代相比成了壹個奇跡。但是,市場經濟是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因為商品交易的前提是交易者擁有對某物的權利。在公有制基礎上推行的市場經濟,只能是夾生飯的市場經濟。因此,私有權的確立才可望中國有健康的市場經濟。
通向富裕之路現在已經比較清楚了。不是“劫富濟貧”(像中國歷次農民起義所做的那樣),使社會依然貧窮。不是“剝奪資本”(像中國上世紀50年代所做的那樣),使大眾成為無產者。而是在私有制下人們以不同方式的努力去正當地獲得財富。當壹部分人擁有越來越多的財富時,國家就有條件通過合理的稅賦政策,實行財富的再分配,調節貧富差異。要消滅貧富差別,不是消滅富人,剝奪他們的財產,而是讓富人越來越多,越來越富,然後將他們中的壹部分財富流向窮人與弱勢者,幫助他們致富,由無產者變為有產者。如此,社會才能達到總體富裕狀態。這是西方國家所走的壹條成功的道路。要消滅不平等,得允許不平等,然後當條件具備時去填補這個不平等的溝壑。

經濟體制改革:重建所有制結構

“單壹公有制”已被實踐所否定,並不意味著是對公有制的否定。公、私兩制,除了性質上的不同規定性之外,各自還因其不同的功能而對社會生產和生活的需求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因此,任何壹種所有制都不可能獨坐天下。
至2005年底,全國民營經濟在當年GDP總值中已占50%。須知民營經濟這壹可觀的成就是在市場競爭有失公正與發展條件不及國企與外企的情況下取得的,這說明民企在機制和效率上遠優於國企。但從功能方面考察,國企比民企要復雜的多。民企的功能是單壹的,僅追求企業的自身眼前的經濟效益,實現利潤最大化。那種賺錢少甚至賺不到錢的生產它是不會去經營的。這就是它的局限性。當然,民企通過向國家納稅,客觀上也是支撐國家職能重要的物質力量。它生產的商品,滿足社會各種需求,還提供廣泛的就業機會,這些都是它所產生的社會效益。
國企的功能是為實現國家職能提供物質力量,即為國家控制社會、服務社會與發展社會提供壹部分物質保障。國企的這壹功能使它追求多重效益:1.除追求經濟效益外,還追求政治效益與社會效益(當然不是每壹個國企都能同時實現這三種效益)。2.國企的效益具有宏觀性,它不是僅為社會某壹階層、某壹地區、某壹領域提供服務的,它是面向全社會的。考察國企的效益有的不能單純地核算其自身的盈虧狀況。由於它的效益的輸出,促使了其他企業效益的增長,促使了整個社會的穩定和發展。也就是說,國企的效益有的是通過社會各領域的變化和發展、通過社會生活正常、健康地發展曲折地反映出來的。3.國企的效益還具有未來性,為了社會的發展,國企承辦起某些重大的基礎性產業(如南水北調)與先導性產業(如太空工程)。這些產業由於耗資巨、周期長、風險大、見效慢等原因,民企無力、也不願承辦這些產業,這些任務就義不容辭地落到了國企的身上了。
國企與民企在功能上的差別,彼此在客觀上存在壹種社會分工,即他們在經營內容、所居行業應有所不同。認識這壹分工法則,有利於形成公、私兩制的最佳結構,最大限度地實現各自的功能,使之優勢互補,效益互補,協調發展。具有合理所有制結構的社會(不管它是什麽性質的社會),必定比翼雙飛,久享昌盛與繁榮。
對於所有制的認識,人們至今停留於公與私的界分。其實,有的事物的性質具有多重性。對於所有制來說,公與私只是財產歸屬的差別。筆者所提出的所有制功能的論點就是所有制的重要屬性。這壹論點為我們較為全面地認識所有制的本質開闊了視野,對於重建中國的所有制結構很有益處。我們必須超越公優私劣、褒公貶私的狹隘思維框架,進入公私並存、功能互補新的思維境界。
所有制結構的合理化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所追求的基本目標。所謂所有制結構的合理化是指公有與私有兩制的行業分布合理,使兩種所有制各盡所能,使各自的功能與效益得到較為理想的實現。
市場化改革以來,公私兩制結構的變化多半是在市場的沖擊與催化下發生的,它是市場經濟背景下的壹種自發、半自發的現象。這不妨也可稱之為是壹種“市場調節”,理論指導壹直處於缺位狀態。國資委在2006年12月作出部署,對軍工、電網電力、石油石化、電信、煤炭、民航、航運等七大行業要保持“絕對控制力”,對裝備制造、汽車、電子信息、建築、鋼鐵、有色金屬、化工、勘察設計、科技等九大行業要保持“較強控制力”。27 國資委還認為,對於不屬於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國有資本,可依法轉讓。就是說,那些在國資委看來是“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都應當由國企和國資來經辦。這種觀點同建立合理所有制結構的目標還有相當大的距離。
大家知道,經濟體制改革的難點是國企的改革,阻礙建立合理所有制結構的困難也在於存在龐大的國有企業體系。
國企的改革,政府的導向大概可以歸納為兩種安排。壹種安排是將相當數量的國企推向市場,即市場化安排。90年代中期,有壹種觀點認為,國有企業能與市場經濟相容。所謂“相容”,意指國企能在市場經濟中生存與發展。這種觀點是為了表示,即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企的龐大陣線也無需收縮。為了開通這條道路,對國企提出了種種改革措施與口號,如“政企分開”,“產權明晰”,“自負盈虧”,甚至要求其“轉換經營機制”。十幾年之後這壹大批國企市場化“化”得怎麼樣?我們知道,“化”得卓有成效者鳳毛麟角,從全局看,是“化”多為少,“化”有為無,虧的虧,散的散,國企在市場突圍中紛紛敗退下來。現在,對上述那些口號,人們不再堅持了,留下的壹句“遺言”是:“抓大放小”。
那麼,這種選擇為什麽走不通?深層的原因在那裏?90年代後期,我在“國有企業的走向與解困”壹文中曾發表過這樣的意見:“目前有壹部分國企在國內外市場中還有壹定的競爭優勢。這能否說明國企與市場經濟相容呢?壹個企業在市場競爭中享有優勢大致須有以下因素:規模優勢、資金優勢、技術與產品優勢、機制與管理優勢,以及人才優勢。縱觀那些尚具優勢的國企壹般具有前三方面的優勢,有的也略具後兩方面的優勢,這通常是那些大型企業。對於民間企業來說,由於起步不久,作為企業血液的資金還較為短缺,要擴大企業規模,采用先進技術生產新穎產品,往往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因此,在大型特大型國企面前,民企還不是其對手。但是,待民企與國企的經濟實力大致相當之時,那麼,在市場競爭中稱雄者肯定不再屬於國企了(如果是公平競爭)。再過五年、八年、十年,壹批民企強大之後,昔日在市場上曾領風騷的國企恐怕也會遇到今日某些國企的困境。問題只是時間而已。所以,資金困擾民企的發展是暫時的。對企業來說,生命力之源在於企業的機制,最寶貴的財富也是機制。機制之差別是國企與民企的根本差別。民企具有內生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因而在市場競爭中能不斷開拓自我生存、自我發展的空間,對國企來說,最缺乏的恰恰就是內生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因而在市場競爭中日趨萎縮。”28
因此,政府對這部分企業 所謂“市場化”的安排,實際效果是通過市場競爭讓其自行淘汰之。
所以,“抓大放小”中的“放小”,不是政府對國企改革的原初設想,而是經市場化實踐之後,這批企業難以生存,成為政府財政的個沈重負擔,不得不作為包袱甩給社會。這批企業破產或長期虧損,就要轉讓、拍賣企業的資產,這就產生了另壹個問題,即國有資產的流失。這雖令國人心痛,遭到輿論的廣泛抨擊,但似乎又成為改革中必定要付出的代價。國有資產流失的另壹通道是企業的股份制改造。中國的改革不是兩條腿走路。經濟市場化走向,政治卻仍堅守 計劃規則。參與呀,監督呀,公開化呀,統統靠邊。加上法制不盡完備,有法也可不依。企業的大事由內部的頭頭與上面的領導說了算,實行暗箱操作。人民當家作主叫了多少年,結果連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都沒有發言權!所以,不論是企業破產或盈利,權貴們都有利可撈。他們既可利用市場,又可以利用計劃,頗為得心應手。他們是化公為私的“專家”,是盜竊國資的“明星”。改革培植了壹批暴富者,而民眾為改革承擔著愈來愈沈重的代價。這條路什麼時候才走到頭?!
政府對那種大型、特大型的國企則作出了另壹種安排,即由國家壟斷經營。國資委在2006年12月所作出的部署就是屬於這種安排。為什麽要對這類企業作出這種安排?國資委並無說明,只是說,對於不屬於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國有資本,可依法轉讓。言下之意,這類企業是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所以要由國家壟斷經營,以保持“絕對控制力”與“較強控制力”。這種含糊的說法缺乏明確的邊界:什麼是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也沒有說明,為什麽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要由國家壟斷經營?實際上,國資委的這種部署自有其深層原因,只是不便坦言罷了。依筆者的分析,內中原因:壹是仍受“左”的觀念或傳統所有制結構模式的束縛,認為公有制經濟應享有“主體”地位,它在國民經濟中必須占大頭。其實,民營經濟在全國GDP中的比重以及就業人數等方面已經突破“主體”框架。二是既得利益集團在壟斷利益的驅使下,要求對這些行業與領域加以“絕對控制”與“較強控制”,使民間經濟不得滲入與染指。三是市場化改革以來,我國的所有制結構雖然已發生顯著變化,但離符合市場經濟體制所需要的合理所有制結構還有很大的距離,政府至今對此仍缺乏應有的認識。在完全的市場經濟下,真正由國家投資經營的行業屈指可數,並且壹般並不是為了獲利,而是為了彌補市場的缺失,因為市場難以滿足國家和社會現實和未來的全部需要。而國家卻有責任為社會提供公共安全、公共需求、公共秩序和未來發展的需要,這些領域由於無利可獲或無力承辦而不為民間企業所光顧。所以,國有資本與民間資本的投向應該是涇渭分明的。那種以“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來劃定國營與民營的邊界,可以帶有隨意的傾向,即可以隨長官意誌的變化擴大或縮小這種邊界,因而是不科學的,不利於公、私兩種所有制合理結構的形成。必須建立起這樣的共識,只要不危及國家安全與社會公共利益,只要民間經濟願意經營、有能力經營,都應當壹律開放,讓其經營,不應該設立種種禁入邊界。即使壹時沒有能力經營的,國家也要給予幫助,鼓勵經營。美國早在上世紀20—30年代就有鋼鐵大王、石油大王、煤炭大王等,後來又有電力、電信大王。按照我們的觀念,這些行業都應當是由國家壟斷經營的。中國的經濟改革如果不解決合理的所有制結構,那麼,其結果是:第壹,不可能有完全發育的市場經濟。第二,壟斷企業與市場競爭相隔離,在既缺乏競爭的外部壓力、又缺乏內部的約束機制的條件下,決不可能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推出的壟斷價格以及所獲得的壟斷利潤,這類企業職工所享受的壟斷工資與壟斷福利,29 必然要轉嫁到消費者的頭上,損害消費者的利益,這大大有失社會公正,勢必引發社會矛盾,這與建構和諧社會豈非背道而馳!第三,以行政權力劃定壟斷經營範圍,既大大縮小市場空間,也大大抑制民間經濟的發展,抑制社會對於經濟發展的積極性。須知,經濟發展的動力與重心在社會而不在政府,在民間而不在官方。政府應當遠離企業,遠離資本,遠離資源。由國家來操辦、經營工商業決不是政府的職能,而是計劃經濟體制的遺留,不改變這種狀況,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難以深入,中國經濟的增長也將缺乏持久的動力。
總之,為了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所有制結構,必須拋棄對公、私兩種所有制“左”的價值觀;必須使政府完全退出計劃經濟體制下所承擔的職能,當好經濟發展的守夜人,而不是與民爭利;必須使公、私兩制按其各自的功能正確定位,各盡所能;必須使壹切可以進入市場的行業全部入市,使民間經濟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成為創造與貢獻社會財富的主角。這才是中國真正的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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