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付民
一、什么是“多因文化”?(哲学逻辑基础)
我认为迄今为止,人类文明基本上是建立在两种文化价值上的,一种是“大一统文化”,一种是“对立统文化”。前者主要基于“演绎和归纳逻辑”,而后者则基于东方的“阴阳平衡”和西方的“对立统一”逻辑。基于演绎法和归纳法的“大一统文化”具备了一套成熟的“逻辑规律”的规范,容易规避许多错误的认知行为或标准。而基于阴阳平衡和对立统一的“对立统文化”却缺乏相应的“逻辑规律”的规范,自然无法避免产生错误的认知行为或价值。
严格讲,基于演绎和归纳逻辑的认知文化(价值标准)是属于“单因文化”,因为它们都是遵从“单一属性”去认定事物性质(特性)。由德国哲学家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自然是对“单一性”认定价值形成了挑战。之后的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提出的所谓“对立统一规律”,试图实现对前面两者的涵盖。但由于黑格尔提出的所谓“对立统一规律”缺乏充分的具体论证,只是一种纯哲学化和抽家性的表述(理念),不仅难以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得到印证反而成了搅乱人类文明认知价值和社会秩序的祸根!
对立,自然是分离,而统一,又是结合。“既对立又统一”显然自相矛盾。虽然现实中存在“对立(矛盾)”因素的事物似乎又在“和谐统一”,但粗糙的理解为是依靠“对立(矛盾)”去实现的,必定是严重错误的也是极其有害的。因为借助黑格尓所谓“对立统一规律”发展(盛行)至今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认识理论,都是去利用和调动“社会矛盾(冲突)”制造了无数人间悲剧和罪恶!
事实上,对立(矛盾)着的事物(或属性)只能“和谐共处”在“对称状态中,或“对称平衡”中。对立(矛盾)事物(属性)只能产生分裂、残杀和混沌。东方的“阴阳平衡”认知价值无疑更为贴近“矛盾和谐统一”的实质,但因缺乏系统全面的“逻辑规律”去规范,容易造成各种各样的认知错误或缺陷。当然,除了须要系统全面的“逻辑规律”参与规避认知错误,还须要将“阴阳平衡(对称统一)、五行、八卦”实现系统结合及充分具体化(或通俗化与标准化)。始终建立在哲学抽象基础上的认知原理,自然无法避免造成各种各样的认知缺陷和错误!
西方文化中,现代学术界从纯实用技术角度产生的“相对论和系统论”,实际上都是在推进逻辑科学的发展。只因缺乏将“辩证与系统”认知原理实现充分融合及接入相关“逻辑规律”的有机结合,只能停留在各种分离状态中。相反,当实现了“辩证与系统及相应逻辑规律”的充分融合后,一种影响人类长期价值的文化体系便会油然而生!这个文化体系便是“多因文化”,而它的核心基础就是“多因逻辑体系”!
二、“多因文化”的历史价值
“大一统”认知价值,无疑是“极权社会”依赖的逻辑基础。而“对立统”认知价值,却在冲击着“大一统”的认知价值。两种始终无法融合的认知价值,却是人类文明近二、三百年中相互角逐的主题。二者的角逐不仅在促进人类的极速发展,也在制造着人类社会的充分混沌化。极速化发展无疑只能是一部分人的愿望,因为另一部分人会感知到“极速化的偏执性”危害!譬如环境损害、食物毒化、财富差距、贫富悬殊、自由泛滥、人性无度,如此等等都是在损毁人类文明的核心价值!
“大一统”的认知价值,因其成为“极权政治”封闭人们自由的枷锁而必须冲破!但替代它的绝不应该是“对立统”认知价值,而应该是“对称统(平衡统或和谐统)”认知价值!虽然“对立统”认知价值能够有效冲破“大一统”价值体系的堡垒,但不易建立起稳定和谐的人文关系与充分融洽的人文环境!人类近二、三百年的极速发展已经充分证实了极权政治须要冲破,但代替它的政治价值绝对不能是“对立统”而应当是“对称统(和谐平衡)”!
所谓“对称统(和谐平衡)”,就是要消除各种“极左派或极右派”价值观。这些各种极左与极右的价值观所推动的社会变革,不仅展现了各自的优益成绩,也暴露了各自的缺陷狭隘!我们应该清醒,历史巳经不允许人类继续保持“极右和极左”两大价值的长久共处,需要依靠创建既能够代替封锁社会自由的“大一统”价值,又可以避免造成社会严重混沌化的“对立统”价值的搅扰。这个影响人类未来和希望的人文价值只能是“对称统(和谐平衡)”,其文化特征便是“多因文化”!多因文化以多因逻辑为基础,必须是一套完整的学术文化体系。它是全新的,也必须是无可挑剔和无法颠覆的!它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更是人类文明的历史高点!
近一百多年来,马列主义推广的所谓“共产社会主义”一直在搅乱人类文明秩序,它制造的人间悲剧远远超过二战期间德国和日本发动的军事战争。我们绝不应该允许它继续祸害人类文明,但只有从根源上去拔除才能最终消除它对人类文明的危害!人类文明需要“友善”,但不应该建立在“单一强制化”机制基础上!马列主义“共产社会”主张全社会须“无私奉献”,并且依靠宣称“政治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及共产党是被压迫阶级的先进(正义)代表”。实际上就是让“共产党领导和组织成员”(共产政府)成为强迫全社会成员作出“无私奉献”的刽子手!由于这种主张违背人类的基本属性,包括“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成为强奸人性的罪恶制度,因为所有推行“马列共产制度”的国家都会变成“极权社会”,实行强行剥夺人民自由与合理主张!而实际执行该制度的所谓“先进(正义)代表”却都变成了镇压民众和欺诈掠夺民众财产的贵族阶级,与马列主义颂杨的“人文价值”完全背离!
人类社会应该以“动态互助”为基础去构建和谐共处,所谓“动态互助”就是任何人都会成为“支助和受助”对象。譬如当某人处于“强势状态”(如壮年)时他应该帮助别人,但当该人处于“弱势状态”(如幼年或老年)时他应该接受别人帮助。这种互助社会不应该建立在“单一强制性”制度之上,应当建立在“动态平衡”机制之上。所谓“动态平衡”就是允许在一定程度上的“自由选择”,这种“自由选择”可以理解为“支助或受助”时的讨价还价。这种“讨价还价”应当被视为正常合理,因此,须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当这种支助和受助需要依靠“讨价还价”去认定时,它就必然是一种广泛的社会行为。对于这种广泛存在的社会行为必须依靠一种强有力的政治机制去保障,这个保障机制(制度)只能是“司法独立”!因为没有司法独立的所谓“互助社会”,很难保障互助社会的公正合理,通常会演变成为“共产抢劫”的罪恶社会!
多因文化主张“和谐统”文明价值,否定“对立统”社会价值!不认可“维持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政治认知理论,更不认可“共产党是被剥削阶级的的先进(正义)代表”(它同样会成为欺压弱势者的罪恶力量)!我认为,唯有依靠“多因文化”能够有效抵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人类文明的毒害!也只有创建了“多因文化”才能彻底终结“马列共产社会主义”对人类文明进步的阻碍!因为,无法从理论根源上去创建出一个全新的坚实的和系统完善的文化体系,即使“共产极权崩溃”了也不易建设出健康的“民主政治和自由社会”,譬如前苏联、伊拉克等。甚至还有可能反向颠覆(或死灰复燃),如委内瑞拉、伊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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