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21-10-11 18: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5-3,出現“貴賣”現象是因為每壹次具體買賣的微觀性“貴賣”指的是商品的價格高於商品包含的勞動價值。例如,壹件衣服耗費20小時的勞動,如果假設每小時勞動的價值是1元錢,那麽它包含的勞動價值就是20元,但是裁縫要價30元。這就是“貴賣”。
如果我們假設全社會每個人都有貴賣的權利,而且其權利完全相同,那麽,獵人也會貴賣自己的獵物,價值20元的野鴨標價30元。這樣,裁縫向農夫出售衣服時賺來的10元錢貴賣利潤很快就被獵人賺走了,而獵人的10元錢貴賣利潤可能第二天又被貴賣谷物的農夫賺回去了。
其結果和全體商品生產者每壹次買賣都遵循“勞動價值相等”的原則沒有任何區別。
既然如此,為什麽人們不直接“等價交換”,為什麽先多此壹舉提高價格"貴賣”,然後再被別人賺回去?為什麽筆者還要堅持說“貴賣”是客觀存在的?
問題的關鍵是:誰來保證“全體商品生產者每壹次買賣都遵循‘勞動價值相等’的原則”,誰來監督每壹個人都作到這壹點呢?既然不存在壹個淩駕壹切人之上的力量來控制和約束人們等價交換,那麽每個人就會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根據自己的利益調整自己的行為。
在市場中,每壹個賣者都只是壹個微觀角色,他無法預測、更無法控制他人的行為,所以只能采取最有利於自己的選擇--貴賣。也就是說,當壹個人無法肯定他將來購買商品時遇到的賣者願意遵循“等價交換”原則,那麽他就不會在出售自己的產品時自覺地“等價交換”。他只會盡量提高價格,直至商品賣不掉為止。
另壹方面,每壹個買者都會盡量壓低價格,直至沒有人願意賣給他為止。但是,買者無法知道生產商品的實際勞動時間,根本無法判斷賣者是否在貴賣,而且因為他自己不是這種商品的專業生產者,即使按照貴賣價格購買,也比自己直接制造合算(節約勞動),所以他不會拒絕貴買別人的商品。
壹個人可能拒絕購買某壹個具體生產者的商品,但是不會拒絕貴買這種商品,除非他根本就不打算購買這種商品。
買者除了從賣者的嘴裏,沒有其它途徑了解商品生產實際耗費的勞動時間;如何計算異種勞動的換算比例也沒有客觀標準。因此,不存在任何計量“商品中包含的勞動價值”的手段和客觀標準,所以誰也無法判別壹次具體的買賣行為是不是“等價交換”。“拒絕貴賣”、“堅持等價交換”等等說法本身就是毫無意義的。
如果“貨幣的重量與商品的重量相等”是商品買賣中必須遵守的原則,那麽這條原則就具有切實的可操作性,因為重量有客觀的衡量標準,只要有壹把秤,就能使買賣雙方判斷對方是否遵守了這條規則。但是由於任何人無法確定“商品中包含的勞動價值”的數量,所以“等價交換”不存在可操作性。
每壹次買和賣,實際上都是壹個微觀過程,所以即使宏觀結果是“等價交換”,也不能因此否定“貴賣”的客觀存在。
人類經濟活動是由壹個個具體的、微觀的賣和買構成的,賣者的目的是盡可能多地得到貨幣,買者則是為了節約勞動,所以,貴賣是每個賣者的願望,而買者並不拒絕貴買。因此,貴賣貴買存在邏輯上的和物質上的合理性。
5-4,每個人都能夠用專業生產者那麽短的時間“生產”出自己所需的任何商品
貴賣貴買之後貴賣利潤完全抵消,任何人都沒有得到純的貨幣增量,那麽它的意義何在呢?
假設壹個人在壹年中生產了總價值為10000元的商品,貴賣收入15000元,其中5000元為貴賣利潤。
如果他把15000元全部用於貴買別人的商品,由於別人擁有和他完全相同的貴賣權利,也可以把價值10000元的商品標價15000元,結果,他的貴賣利潤全部被別人賺了回去,貴賣利潤全部抵消,壹分錢也沒有剩下。那麽他壹年下來是否白忙了?
沒有。
他賺進了5000元,隨後又失去了5000元,雖然在貨幣上他沒有任何收益,但是他還是得到了很多東西。
假設他是壹個漁夫,他勞動壹年捕獲的魚,貴賣所得總計15000元。在這壹年裏,他用這15000元貴買了大量的商品,例如谷物、衣服、野鴨、工具、家具等等。如果他自己直接制造這些商品的話,需要的勞動時間將遠遠不止壹年。因為他不是、也不可能是上述每壹種商品的專業生產者。他勞動20小時捕獲的魚可以賣30元,他用這30元買來的衣服雖然只花費了裁縫20小時的勞動,但是漁夫自己做壹件質量相同的衣服需要的時間遠遠不止20小時。如果他在這壹年裏貴買來的每壹件商品都由他自己來制造,耗費的總勞動時間將遠遠超過壹年。
實際上,商品生產者相互貴賣貴買、貴賣利潤完全抵消,在效果上等於每個人都能夠用專業生產者那麽短的勞動時間獲得自己所需的各種商品,例如,壹個裁縫不僅可以用20小時生產壹件衣服,還可以用20小時“打”壹只野鴨,可以和經驗豐富的漁夫壹樣,用20小時“捕獲”50斤魚,和農夫壹樣,用20小時“種”
出壹包稻谷,和專業釀酒人壹樣,用20小時“釀”出壹桶酒來,等等,等等。
"節約勞動”正是人類從事經濟活動、分工然後交換的最本質的動機和目的,我們在研究人類的經濟行為時,絕不能忘記這壹點。
上述結論的數學表達式及其證明請見註5-1。
本節的分析表明,我們不能因為商品生產者之間的貴賣貴買沒有導致任何人得到貨幣凈收入,就簡單地否認它的意義。
5-5,勞動生產率越高,貴賣能力也越大。貴賣能力是社會對勞動生產率較高者的獎勵
我們在上面的分析中,實際上有壹個假設,這就是:每種商品都只有壹個生產者,或者這種商品的每壹個生產者花費的勞動時間是相同的(即勞動生產率是相同的)。這是為了簡化問題的需要。
但是在實際生活中,每種商品都會有很多生產者,這些生產者的勞動生產率各不相同,用於商品生產的勞動時間也是不同的。所以盡管他們都有貴賣的權利,但貴賣的能力卻各不相同。
假設獵人甲打壹只野鴨需要20小時,獵人乙需要25小時,獵人丙需要32小時。
如果假設壹年的總勞動時間是3000個小時,獵人甲可以打3000÷20=150只野鴨,獵人乙3000/25=120只野鴨,獵人丙3000/32=94只。
由於每只野鴨的價格是30元,所以獵人甲全年收入4500元,乙3600元,丙只有2820元。因此甲可以貴買價格為100元的家具45件,乙為36件,丙只有28件。顯然,勞動生產率越高,貴買能力也越大。
因此,貴賣能力實際上是社會對勞動生產率較高的人的獎勵。
即使全社會每個人都把全部貴賣收入用於貴買,貴賣利潤全部抵消,其結果對於每個人來說也是不同的:勞動生產率較高的人能夠貴買的使用價值在數量上要超過勞動生產率較低的人。或者說,社會財富流向勞動生產率較高的人。
貴賣本身和“等價交換”壹樣,不會增進社會總財富,但是它鼓勵人們提高勞動生產率,推動社會總財富的增加。
這再次說明,我們不能因為貴賣貴買沒有純貨幣增量,而否認貴賣貴買的存在和意義。
---------------------註5-1:
證明:相互貴賣貴買等效於每個人都能用專業生產者那麽短的時間生產所需的全部商品。
以壹年為例。假設每個人在壹年中勞動的總時間相同,均為t0;壹共有n個勞動者參加交換,每人都是壹種商品的專業生產者,生產的商品共有n種;
第i種商品的專業生產者i每生產壹件i產品,耗費的勞動時間為ti;他的總產量等於:
t0/ti
i和其他勞動者壹樣,都貴賣自己的商品,貴賣比例均為a(a>1),因此,i商品的價格等於:
ati
i出售全年產品的總收入為價格乘以總產量:
ati(t0/ti)=at0
i不忍欲,把全部收入都用於向其他人貴買商品,他貴買了m種商品。這些商品的生產者也按照同樣的比例a貴賣各自的產品,其價格分別為:
at1,at2,...,atm
因此,購買這m種商品的總支出等於:
at1+at2+...+atm=a(t1+t2+...+tm)
由於他購買這些商品花費了全年的收入,所以有以下等式:
at0=a(t1+t2+...+tm)
兩邊約去a,得到:
t0=t1+t2+...+tm
這個等式說明:對於i來說,自己壹年的勞動時間恰好等於他在壹年裏得到的這些商品的實際生產時間之和,而這些時間正是生產這些商品的各個專業生產者所花費的勞動時間。
證明完畢。
--------------------
5-6,忍欲導致貨幣積累
貴賣能力作為社會給每壹個生產者的信號,傳達這樣壹個信息:提高勞動生產率對自己是有好處的。
而人們不難發現:采用更合理的生產方式和技術、改進原有工具、添置必要的新工具,都可以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例如獵人采用新型弓箭之後,準確度和射程大大提高,打壹只野鴨平均需要的實際勞動時間從10小時降低到了5小時。
盡管購置新工具需要花費不少貨幣,但是折合成勞動時間分攤在更多的獵物上,平均每只野鴨花費的總勞動時間還是減少了,例如從原來的20小時減少到13小時。
為了明年提高勞動生產率,人們會“忍欲”,即保留壹部分貨幣,而不是把全部貴賣收入用於貴買他人的商品。例如上述的獵人甲盡管貴買能力比獵人丙高許多,但是他只貴買了3000元商品,把1500元儲存起來,以便將來購置新的工具。
所以,貴賣利潤抵消和忍欲並無矛盾之處。貴賣利潤的確可能完全抵消,但是只要忍欲,就會有壹部分沒有抵消,而被保留下來成為資本。我們不能因為貴賣利潤存在完全抵消的可能性,就否認有人忍欲的可能性。
下面我們討論商品買賣的第二種情況:商品生產者向非商品生產者出售商品。
5-7,消費者願意向生產者支付數量超過商品中包含的勞動價值的貨幣。
關於“消費者酬謝”
當壹個人需要某種物品時,他有兩種選擇:自己制造,或者向別人購買。具體選擇哪壹個方案,取決於能否節約勞動。
專業化和大批量生產,可以把研究技術、開發產品、勘察礦藏、開采礦石、長途運輸、必不可少的大型設備等大量基礎性的勞動,分攤在數量巨大的產品上,每壹件產品分攤到的平均費用很低。分工、協作和使用機器等也可以大大減少生產商品所需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
假設壹種彩色電視機的價格是2000元。壹個普通清潔女工每月工資為400元,她只要花費五個月的勞動,就可以買回壹臺;而她自己制造的話,可能花費十年也不能制造出來。即使她發現每臺電視機實際包含的勞動價值(活勞動和物化勞動之和)只有1800元,也不會拒絕購買。
只有另外壹家電視機廠同樣的彩電價格低於2000元,人們才會拒絕購買第壹家電視機廠的產品。但是,即使第二家工廠也在貴賣電視機,只要沒有價格更低的同樣性能的彩電,人們就不會拒絕購買它的產品。
所以,人們會拒絕購買價格較高的商品,但是不會拒絕購買價格高於價值的商品。
價格高於價值的部分,可以看作消費者給生產者的酬謝(簡稱“消費者酬謝”),因為生產者為消費者節約了大量勞動。
如果我們作最樂觀的假設,假設上述清潔女工可以用五年時間自己制造壹臺彩色電視機,那麽,她超過電視機的價值(1800元)支付給生產者的200元,可以理解為她給電視機生產者的酬謝,因為電視機生產者使她只花費五個月的勞動就用上了彩色電視機。或者說,清潔女工多花費半個月的勞動(價值200元),卻節約了四年以上的勞動時間。
近兩百年前,壹位被稱為托倫斯上校的人說:“有效的需求在於,消費者通過直接的或間接的交換能夠和願意付給商品的部分,大於生產它們時所耗費的資本的壹切組成部分。”(《資本論》,第184頁腳註27)如果忽略專業生產者花費的勞動比較少這壹重要事實,就無法理解上校先生的話。
5-8,最廣大的普通勞動力出賣者,就是“只貴買商品、卻不貴賣商品”的人馬克思說:“堅持剩余價值來源於名義上的加價或者賣者享有貴賣商品的特權這壹錯覺的代表者,是假定有壹個只買不賣,從而只消費不生產的階級。從我們上面達到的觀點來看,即從簡單流通的觀點來看,還不能說明存在著這樣壹個階級。”(《資本論》,第184頁)。
上壹節例中的清潔女工,手下沒有任何工廠,沒有任何屬於自己的商品,因此,她沒有任何商品可以拿到市場上去貴賣,也就沒有任何“貴賣利潤”。
那麽,她為什麽能夠貴買商品?她哪裏來的“貴買能力”呢?
這裏有必要回顧壹下“貴賣”的含義。
“貴賣”指的是商品的價格高於商品中包含的勞動價值。但是,由於專業化和大批量生產大大減少了生產商品耗費的勞動,所以,即使價格高於價值,其絕對值仍然低於消費者少量制造所需要的成本。
這壹關系可以概括如下:
商品包含的勞動價值<價格<消費者少量制造花費的勞動的價值(“<”表示“小於”)
也就是說:“貴賣”的“貴”只是相對商品中包含的勞動價值而言;但是相對消費者自己少量制造的成本,卻是“便宜”的,甚至是“非常便宜”的,因為專業化和大批量生產大大降低了商品的成本。
總之,“貴賣”不貴。
因此,壹個人即使不貴賣任何商品,也可以貴買商品。擁有貴買能力不需要以貴賣商品為前提。上述清潔女工雖然只出賣自己的勞動力,但是仍然有能力貴買商品。
5-9,獲取“消費者酬謝”不是剝削
消費者貴買商品時,支付的貨幣超過商品中包含的勞動價值,超過部分被筆者稱為“消費者酬謝”。
如果消費者是普通勞動者,他的貨幣來自出賣自己的勞動力;如果商品的主人不是國家也不是壹個集體,而是壹個資本家。那麽這個資本家收取普通勞動者的“消費者酬謝”是不是資本家剝削勞動者的另外壹種形式呢?前述購買電視機的清潔女工被電視機廠的資本家賺走200元,和被她的雇主剝削200元有什麽區別嗎?
盡管這兩種行為在這個工人的銀行存折上的表現都壹樣,都是減少了200元。
但是在被電視機廠賺走200元的同時,這位工人得到了壹臺彩電,如果她自己制造的話,將花費長得多的時間,甚至根本無法制造;但是被自己的雇主剝削200元,什麽也不能得到。
因此,壹個工人被商品生產者賺走200元,和被自己的雇主剝削200元,性質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為了節約勞動、提前享受,是為了鼓勵生產者發展技術、開發新產品、進壹步降低成本,以便數年後用2000元可以買到屏幕更大、功能更多、性能更好的彩電;而且他作為消費者擁有選擇權,讓產品最好、服務最令他滿意的生產者賺這200元;而被雇主剝削200元則對這個工人沒有任何好處。
所以,我們不能認為:不論利潤來自何處,只要來自勞動創造的價值,就壹定是剝削。
“消費者酬謝”的本質是用少量的勞動,節約大量的勞動。
如果我們連這種利潤都要當作“剝削”,都要作為“資本主義的尾巴”砍掉,受到傷害的將首先是最普通的勞動人民。因為有權有勢者在商品最匱乏的時候,生活水平也不會有絲毫降低。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人們為了購買偶爾供應的緊俏商品通宵排隊,人們常為購買定量供應的豆腐和砂糖等從早晨排隊壹直排到下午,然而無產階級的“旗手”們此時卻正在享受著包括好萊塢最新影片在內的進口奢侈品。
5-10,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三種情形。只有貴賣貴買有利於雙方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關系,有以下三種可能性:
1,生產者貴賣商品,價格高於商品包含的勞動價值。而消費者拒絕貴買,寧可自己花費大量勞動少量制造,自給自足;
2,消費者通過政治或者暴力手段,強迫生產者“等價交換”,即價格等於商品中包含的勞動價值。
3,生產者貴賣商品,消費者貴買商品。生產者得到“消費者酬謝”,消費者則可以節約大量勞動。
顯然,第壹種情況不利於消費者,壹個非專業生產者少量制造需要花費大量的勞動,自己制造所需物品將大大減少壹生中可以享受的使用價值的總量,使生活水平大大下降。
第二種情況不利於生產者,但對消費者最有利。
但是,既然消費者有力量迫使生產者放棄消費者酬謝,那麽也有力量迫使企業停止剝削雇工的剩余價值。消費者的主要成員是普通的勞動力出賣者,他們提出這種要求是理所當然的。
由於商品生產者沒有利潤,失去繼續生產的積極性,不僅不再有新產品問世,而且老產品也逐漸供不應求。消費者為了得到自己所需的商品,不得不采取非市場化的手段,例如托人找關系開後門、通宵排隊等等,盡管節省了貨幣,但是花費的“勞動”並不少,甚至還要低三下四,賠上尊嚴。中國曾經風行以抓鬮決定誰有權購買自行車、手表、縫紉機和家具等商品,對於絕大多數運氣不好的人來說,推遲消費實際上是浪費了自己的生命。
所以,第二種情況最終也是不利於消費者的。
第三種情況則對雙方都有利。生產者為了得到消費者酬謝,努力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消費者則可以選擇最令自己滿意的商品,把消費者酬謝支付給這些商品的生產者。
5-11,生產資料也可以貴賣
《資本論》舉了壹個生產和出售生產資料的例子。
棉紗廠用棉花紡紗,平均每10磅棉紗的成本構成如下(“先令”為壹種貨幣的名稱):
10先令棉花+2先令設備折舊+3先令工人勞動的價值=15先令棉紗(《資本論》,第212頁)
馬克思認為,商品只能按照勞動價值相等的原則交換或出售,“這10磅棉紗的價格是15先令”,結果“資本家楞住了”,因為價格等於成本,所以沒有絲毫利潤(《資本論》,第216頁)。
問題在於棉紗廠的老板為什麽只能按照15先令的價格出售棉紗,為什麽不能把價格定得高壹點,例如17先令?
生產棉紗是為了賣給織布廠。織布廠買棉紗是因為需要棉紗。那麽為什麽織布廠不自己生產棉紗呢?原因很清楚:如果它只為滿足自己的需要而生產棉紗,因為產量較低,成本必然高於專業紡紗廠,例如每紡10磅棉紗成本是20先令。因此,它還不如向專業紡紗廠購買棉紗,而把建設紡紗車間的錢用於擴大織布車間,以提高自己的專業化水平、加強自己和其它織布廠的競爭能力。
既然織布廠紡10磅棉紗需要20先令,它憑什麽拒絕壹個17先令的報價呢?
顯然,棉紗廠完全可以通過貴賣棉紗來獲得利潤。而織布廠也可以向布的消費者貴賣布,因為他們為了作壹件衣服而專門織壹塊布,成本肯定高於織布廠。
只要織布廠定的價格低於消費者自己織布的成本,消費者肯定不會拒絕購買。
因此,生產資料也是層層加價貴賣的。但是因為每壹階段的生產者都是專業生產者,所以最終產品的價格仍然低於最終消費者自己直接少量制造所必須花費的成本。實際上,從商品生產者中分解出各種生產資料生產者、最終消費品的生產者自己不生產所需的生產資料,正是出於降低成本的需要。
5-12,貴賣貴買的實質:買賣雙方共同瓜分勞動生產率提高給人類帶來的好處
以上分析表明,由於非專業化少量制造耗費的成本高於專業化大批量生產者的成本,只要價格介於兩者之間,生產者就能夠得到利潤,而消費者也不會拒絕購買。
如果用Tn表示專業生產者的成本,P表示價格,T1表示非專業化生產者的成本,上述規律可以用下式表示:
Tn<P<T1
T1減去P,就是消費者節約的勞動(貨幣),P減去Tn是消費者酬謝,也是專業生產者的利潤。請註意,這壹利潤並非來自剝削。
T1減去Tn是專業化大批量生產減低的成本,因此,貴賣貴買的實質就是買賣雙方共同瓜分了勞動生產率提高給人類帶來的好處。
5-13,貴賣價格不會是壹個天文數字
在現代社會,絕大多數商品少量制造的成本實際上是天文數字,例如生產膠卷需要龐大的工廠,從中國飛往美國需要昂貴的波音747。這樣,即使商品的價格定得非常高,仍然低於消費者“少量制造”的成本。那麽,膠卷和飛機票的價格為什麽不是壹個天文數字?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隨著商品價格的提高,消費者會越來越少。隨著消費者逐漸減少,即使價格不斷提高,到了某個臨界點,總利潤也會開始逐漸減少。當消費者人數降到零時,不論價格多高,生產者的總利潤也等於零。因此,生產者為了獲得最大利潤,不會單純考慮提高價格,它們會把價格控制在壹個合理的位置,在這裏,價格和消費者人數達到壹個最佳組合,使總利潤達到最大值。
其它生產者的競爭也會使價格向生產者成本方向移動,即價格降低,而不是向消費者成本壹端移動。
總之,貴賣價格不會是壹個天文數字。
-------------------------第六章,工人的剩余勞動時間可能是負值
6-1,計算剩余勞動時間需要先計算必要勞動時間政治經濟學裏有壹個概念:剩余勞動時間。工人在剩余勞動時間創造的價值,即剩余價值,被資本家無償占有,稱為資本的利潤。
剩余勞動時間等於工人在工廠裏的總勞動時間減去必要勞動時間。
因此,確定必要勞動時間的長度就成了計算剩余勞動時間的關鍵。
必要勞動時間指的是:在這段時間裏,壹個勞動者創造出的價值,等於維持他壹天生活所需的生活資料的價值。
請註意:“維持壹天生活”並非“維持壹天生命”,這份“生活資料”不僅包括必須的食物、衣物和住房,還包括勞動者的教育或訓練費用(分攤),以及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費用。“雇傭勞動者必要生活資料的種類和數量要受壹定歷史條件下的經濟和文化發展水平以及各個國家風俗習慣的制約。勞動者必要的生活資料不是僅僅指人的生理上的需要。隨著社會經濟和文化的發展,必要生活資料的種類和數量也會增加,質量和結構會發生變化,再生產勞動力所需的物質內容會不斷擴大。”(衛興華,林崗:《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1月第壹版,第70頁)記得有壹本教科書說汽車也是美國工人階級“必要生活資料”的組成部分。
因此,“必要勞動時間”實際上就是壹個勞動者為了維持當時的壹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短的勞動時間。假設壹個工人壹天需要的生活資料價值20元,那麽,他在“必要勞動時間”內就必須創造20元的價值。
政治經濟學沒有告訴我們如何計算壹個勞動者的必要勞動時間。顯然,這是因為不存在計量勞動價值的客觀標準,無法計算勞動時間的價值,也就無法確定工人的必要勞動時間。我們對此不應該感到意外,這是勞動價值論的必然結果。
馬克思在《資本論》裏假設壹個在工廠勞動的工人的必要勞動時間是6小時。
(《資本論》,第195至196頁,第215頁)。至於為什麽這樣假設,馬克思沒有說明。盡管如此,在以下的分析中,我們仍然以這個假設為基礎。
6-2,工人和資本結合以後,必要勞動時間大大縮短如果壹個工人在工廠勞動,即和資本結合在壹起時,必要勞動時間是6小時,那麽他不和資本結合,獨自壹人從事生產勞動,必要勞動時間是多少呢?是相等,還是更長或更短?
比較勞動和資本結合前後“必要勞動時間”的變化,有助於我們了解“剩余勞動時間”的本質。
馬克思說:“如果工人每天的生活資料的價值平均代表6個物化勞動小時,那末,工人要生產這個價值,就必須平均每天勞動6小時。如果他不是為資本家勞動,而是獨立地為自己勞動,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他平均壹天同樣要勞動這麽多小時,才能生產出自己的勞動力的價值,從而獲得維持或不斷再生產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資料。”(《資本論》,第242至第243頁)。(註6-1)也就是說,工人在不和資本結合時,“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必要勞動時間也是6小時。
但問題是,工人不和資本結合,怎麽可能擁有相同的“其它條件”?資本的作用就在於預先準備好原料、購置好機器設備,然後雇傭大量工人,把他們組織起來,使他們相互分工協作,使商品的生產時間大大縮短。顯然,資本的這壹作用和它的所有制性質沒有關系,不論資本是屬於個人(資本家)、還是集體(勞動者集資辦廠)或者屬於全體人民(國家),都是如此。
馬克思告訴我們,商品的價值並非由具體的勞動時間決定,而是由這種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資本論》,第52頁),也就是說,相同的商品,不論實際生產時花費的勞動時間是多少,都具有相同的價值。如果甲生產壹件商品花費6小時,乙生產同樣的商品要花費12小時,盡管乙的勞動時間長了壹倍,但是兩人產品的價值相同。
這也符合常識:相同的商品具有相同的價格,和具體生產者的成本沒有關系。
因為商品的價值等於生產時耗費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的價值之和,如果假設甲乙二人生產每件產品耗費的物化勞動的價值量是相等的,那麽,甲可以在6小時中創造的價值量,乙需要12小時才能創造出來。乙勞動12小時只等於甲勞動6小時。(註6-2)
這壹結論完全符合馬克思的觀點,他告誡我們,不能認為“壹個人越懶,越不熟練,他的商品就越有價值,因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費的勞動時間越多。”
(《資本論》,第52頁)他還指出:“生產力特別高的勞動起了自乘的勞動的作用,或者說,在同樣的時間內,它所創造的價值比同種社會勞動要多。”(《資本論》,第354頁)
工人在工廠裏勞動,與其它工人分工、協作並且使用先進的大型機器,因此,勞動生產率大大提高,生產商品需要的時間大大縮短。
而壹個工人獨自壹人在家裏生產同樣的商品,由於沒有以上條件,花費的時間要長得多。如果工廠裏的工人生產壹件產品需要6小時,他可能需要12小時,甚至更長。
因此,在工廠勞動的工人可以用6個小時創造出自己壹天生活資料的價值,並不證明獨自勞動的工人也可以在6小時裏創造出壹天生活資料的價值。後者要創造出同樣數量的價值,花費的勞動時間要比前者長得多。不僅可能超過6小時,而且可能超過12小時(馬克思采用的工人在工廠勞動壹天的總時數)。
由於現代化的工廠極大地提高了勞動生產率,所以工人獨自勞動時的必要勞動時間可能遠遠超過壹天勞動時間的自然極限,即超過24小時。請註意:必要勞動時間超過24小時,並不意味著工人無法生存。因為在政治經濟學中“必要勞動時間”對應的是有電視機和冰箱甚至有汽車的生活水平,遠遠高於維持生存的水平。因此,壹個工人的必要勞動時間超過24小時,只是意味著他的生活水平必然會降低到平均水平以下。
至此,我們可以得出壹個結論:必要勞動時間不是壹個常數,它和勞動條件有關。勞動者和資本結合(不論是私人資本還是集體資本或者全民所有的資本),可以大大縮短必要勞動時間。
---------------
註6-1:
曾有讀者指出:“不為資本家勞動,獨立勞動”可能指的是“工人在自己集資創辦的工廠裏勞動”。
馬克思在這裏是為了說明工人“必要勞動時間”的必要性,他的意思是不論工人在什麽地方勞動、為誰勞動,是否與資本結合,都必須有壹段時間用於生產自己生活資料的價值。
如果馬克思的意思是“工人在自己的工廠裏勞動”,就失去了意義,因為在這裏資本屬於集體還是屬於私人,沒有任何區別。
另壹方面,即使馬克思真地是在講工人在自己工廠勞動的情況,也不能說明獨自勞動具有相同的勞動條件、獨自勞動的工人必要勞動時間只需6小時。
註6-2:
分析中假設甲乙二人生產壹件產品耗費的物化勞動的價值量是相同的,但是馬克思告訴我們,勞動生產率較高的人耗費的物化勞動較少(《資本論》,第361頁)。因此,嚴格地說,乙在12個小時裏創造的價值要少於甲在6小時中創造的價值。
--------------------
6-3,“剩余勞動時間”可能是零或者負數
如果壹個工人獨自勞動時,每天的“必要勞動時間”是12小時,當他受雇於資本家或者在國有企業“參加工作”以後,在工廠每天同樣勞動12小時,那麽,在他自己看來就沒有剩余勞動時間。
如果他獨自勞動時,必要勞動時間超過12小時,進入工廠後只要勞動12小時就可以得到維持壹天生活所需的生活資料(因為在工廠裏他只用6小時就可以創造出這壹份價值),因此,在他看來“剩余勞動時間”就是負數。
“剩余勞動時間”是負數,意味工人和資本結合,即在工廠參加集體勞動、使用先進的生產條件,比自己獨自勞動更加合算。
從效果上看,工廠象壹個巨大的轉換器,它把原來分散的、用很低的效率進行商品生產的勞動者集中起來,使他們的勞動成為高效率的勞動,在同樣的勞動時間中,生產的使用價值大大增加。這壹利益增殖,由勞動者和資本擁有者共同分享,在給資本擁有者帶來利潤的同時,大大提高了勞動者自己的生活水平。
6-4,“工人的剩余勞動時間”是“資本的必要勞動時間”
從資本的角度看,工人的確存在剩余勞動時間,資本的利潤正是來自這壹"剩余勞動時間”。
可是在工人(廣義地講,包括所有受雇勞動者)看來,如果自己不和資本結合,而是獨自勞動,必要勞動時間將遠遠超過在工廠裏的實際勞動時間。因此,在工廠勞動12小時不存在剩余勞動時間,或者說剩余勞動時間是負的。因為是資本縮短了工人的必要勞動時間,使用資本對工人自己是有利的,所以,這壹資本家眼裏的“工人的剩余勞動時間”實際上是“資本的必要勞動時間”。
工人借助資本提供的先進生產手段,可以使自己的必要勞動時間由12小時以上,降低到12小時(現在更短,每天8小時,每周工作5天。盡管生活水平在提高,但是勞動時間還有繼續縮短的趨勢)。因此,為了維持資本擁有者的投資興趣,必須給資本以甜頭,“資本的必要勞動時間”就是工人給資本所有者的甜頭,鼓勵他們冒著虧損的風險,冒著顆粒無收、血本無歸的風險,投資發展更先進的生產手段,使得使用這些生產手段的工人可以在同樣的勞動時間裏創造更多的價值,為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創造新的上升空間(當然,僅僅是“上升空間”
而已,新增價值落入工人之手還需要經過勞資雙方壹番較量)。
6-5,研究工人工資時,也必須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上在分析商品的買賣時,我們應該已經註意到,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上觀察經濟活動,往往會得出錯誤的結論,例如“海貍壹頭當然換鹿二頭”(亞當 斯密語)。然而壹旦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上,就會發現不是這樣,勞動時間只能幫助確定交換比例的範圍,而無法確定具體的交換比例(請見本書第二章)。
對於剩余勞動時間,也是這樣。
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上,會看到工人的必要勞動時間比總勞動時間短,所以得出結論工人吃虧了,剩余勞動時間創造的價值被別人剝削走了。
可是在工人看來,剩余勞動時間是負數。資本家眼裏的“工人的剩余勞動時間”,在工人看來是“資本的必要勞動時間”(沒有壹個雇傭勞動者會承認這壹點,但是他們在擁有擺壹個地攤、或者開壹家小公司所需的資金(儲蓄)時,足以靠獨自勞動維持生活時,仍然放棄獨自勞動、選擇受雇於資本,以實際行動證明了這壹點)。
綜合勞動和資本的交易雙方--工人和資本家--的觀點,我們可以得出下述等式:
工人的總勞動時間=工人的必要勞動時間+資本的必要勞動時間上述分析再次表明,觀察人類的經濟行為,必須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上。在第三者看來不可能、不合理的事情,在當事人看來卻是理所當然甚至獲益非淺。這是研究人類的經濟活動和研究自然現象的不同之處。
經濟活動的本質是雙方得益。如果某種交易壹方總是得益,另壹方總是吃虧,這種交易就不可能長期而穩定地存在下去。
勞動和資本的交換能夠數百年持續存在,其原因就是這種交易本質上是對雙方有益的。盡管在很多時候、很多場合,勞動和資本的交易不夠公平,甚至很不公平,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否認其“雙方得益”的本質。
6-6,剝削存在兩種判斷標準。剝削的起因:勞動和資本在談判交易價格時,勞動者處於不利地位
上述分析只是說明,勞動和資本的交換是對雙方都有益的事情,但是,如何確定勞動和資本的具體交換比例,即勞動的價格呢?
政治經濟學認為剩余勞動創造的價值也應該屬於工人,工人的工資應該等於他創造的全部價值。在政治經濟學裏,資本根本沒有獲得哪怕壹分錢的權利。在政治經濟學的邏輯體系中,“資本的必要勞動時間”完全是無稽之談。
在“資本的必要勞動時間”等於零情況下,即使不去消滅資本家,他們也會自行銷聲匿跡。工人自己集體擁有資本或者建立全民所有的公有制,順理成章地成為政治經濟學為人類指出的唯壹道路。
但是,即使集體或全民企業也存在經營風險和擴大再生產的問題,也都需要給資本壹個“必要勞動時間”。在集體企業裏,如果部分勞動者沒有股份,仍然存在勞動和資本的交換問題(集體企業不可能在新工人第壹天上班時就給他壹份股份,即使給了股份,也存在新老職工股份不等的問題)。
所以,不論什麽所有制,不論資本屬於個人(資本家)還是集體或者全民(國家),資本都需要自己的“必要勞動時間”,都需要劃分“工人的必要勞動時間”和“資本的必要勞動時間”。
劃分工人和資本的“必要勞動時間”,實際上就是如何確定勞動和資本的交換比例--工人工資--的問題。
勞動和資本的交換比例存在兩個極限:壹個極限是工資很低,雇傭勞動者只能維持生存,例如每天只有三頓稀飯加壹棵鹹菜,晚上只有壹塊破草席;另壹個極限是企業的全部經濟收入歸雇傭勞動者們,資本所有者無償地把資本拿出來投資,供雇工們使用(請見下圖)。
<-- 利潤增加 工資提高 -->
工資最低極限 工資最高極限---|------------?-------------|--工人只能維持生存 工人工資 工人無償使用資本顯然,工人的工資肯定落在這兩個極端之間。工人階級的經濟學--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認為工資點和右側極限重合,才算沒有剝削,而資本家出於人類貪婪的本性,希望工資點和左側極限重合。
因此,工人竭力向右、即工資提高的方向推動實際工資點;而資本家竭力向左、即利潤增加的方向推動實際工資點。雇傭勞動者的工資實際是多少,就取決於雙方力量的平衡。
由於工人的勞動力不賣掉,就被浪費掉了,而資本家不投資,貨幣仍然在銀行裏,沒有損失,所以,在工人和資本家談判勞動和資本的交換比例,即工資時,往往處於下風地位。實際工資點被盡量向左推動,直至勞動力供求平衡為止。在資本主義早期,對勞動力的要求不高,主要是體力勞動,大量農民湧入城市,勞動力供遠大於求,所以,工人處於維持生存的邊緣。
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工人階級的力量迅速強大,他們的聯合使得供求關系不再是確定工資點的唯壹因素,他們作為壹個整體與資本家討價還價,使得工資點不斷向右移動。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對勞動者文化和智力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勞動力的供求關系也向有利於勞動者的方向轉變。特殊人材(科技人員、經理、演員、運動員等)更是由於其稀缺性而在談判過程中處於普通雇傭勞動者不可能具有的有利地位,使自己的實際收入大幅度提高。
政府作為壹股重要的力量,對實際工資點的確定也有著顯著的影響。即使從最壞的動機出發,政府也會在勞資雙方之間至少采取中立的態度(“資產階級政府經過精密的計算得出‘提高工人工資’要比‘資產階級統治被推翻’合算。”
--無名氏網上發言)
那麽,對於工人來說,是不是把工資點向右移動得越多越好、即工資越高越好呢?
工資提高,意味著資本的受益下降,資本必然流向勞動力價格較低的地方,例如勞動力密集型產業從發達國家轉移到發展中國家,紡織工業從上海轉移到新疆,等等。
資本的另壹個反應就是盡量多地使用自動機器或者機器人,以代替人類勞動者。這是因為原來昂貴的機器因為工人工資的上升而顯得比較便宜了,技術的發展也使機器的性能大幅度提高,有可能代替人類、甚至比人類工作得更好。
總之,普通勞動者的就業機會將大大減少。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是否存在剝削有兩種不同的判斷標準。
政治經濟學認為雇傭勞動者沒有得到企業的全部經濟收益,就是存在剝削。
因此,壹個企業是否存在剝削,可以通過查帳壹目了然。只要利潤不等於零,就是存在剝削。所以,這可以稱為“判斷是否存在剝削的絕對標準”。
但是分析表明,資本沒有利潤或者利潤太低反而不利於普通勞動者,所以即使從勞動大眾的利益出發,也應該允許資本獲得利潤。
但在勞動和資本之間如何分配,沒有客觀標準,各國政府制訂的“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可能作為判斷是否存在剝削的判據。因此,只能定性地說“工資太低就是剝削”。而怎樣算低怎樣算不低,沒有客觀標準,對於同樣數量的工資,深圳本地的工人可能認為太低,而來自寧夏的工人可能會認為非常優厚。所以,這壹標準只能稱作“判斷是否存在剝削的相對標準”。
在使用“剝削”這個術語時,必須明確使用哪壹種標準。
2,第壹種剝削起因於勞動者受雇於資本,而第二種剝削的原因是勞動者和資本家在談判勞動-資本的交換比例(即勞動者工資)時處於不對稱的地位。
根據第壹種剝削定義,只要勞動者受雇於資本家,而資本家的利潤不等於零,就發生剝削了。
根據第二種剝削定義,勞動者受雇於資本家,不等於受到剝削。只有工資較低或太低,才是受到剝削。至於如何才算“較低”、“太低”,由於現代主流經濟學認為“只要供求平衡就是合理價格”,所以在現代主流經濟學的框架裏,是不可能得到令所有人滿意的答案的。
目前在發達國家,出現了“倒逼資本”的現象。這就是在工會等組織的壓力下,提高工人工資直至資本停止投資的臨界值。也就是把決定工資水平的標準,由勞動力市場的供求平衡改為資本市場的供求平衡。發展中國家由於非市場因素增加了投資風險,只有通過廉價的勞動力來補償這些不利因素,維持對資本的吸引力。
所以,發達國家的工人階級的確只有解放了發展中國家的工人階級之後,才能最後解放自己。這個“解放”指的是讓發展中國家的工人的工資提高到和自己壹樣的水平。然而,要實現這以目標,首先需要發展中國家成為發達國家,這個過程本身會從發達國家吸引大量投資,因此過程本身就會損害發達國家工人階級的利益,而受到他們的反對。所以,符合發展中國家工人階級經濟利益的經濟理論和行為,並不符合發達國家工人階級的經濟利益。
1999年12月在美國西雅圖召開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部長級會議受到了美國工會組織的激烈反對。有文章如此分析:“作為美國最大的工會組織,勞聯-產聯壹向對貿易自由化持反對態度。他們將世貿組織比作跨國公司進行全球擴張的工具,形容世貿是‘國際吸血公司’和‘帝國主義剝削者’的代理人,認為在世貿組織的協助下,跨國公司更容易將制造業轉移到落後國家,利用貧困國家廉價的勞動力和寬松的用工條件大肆剝削。其實在這冠冕堂皇的理由下,勞聯-產聯考慮更多的是自己的小算盤:勞聯-產聯的成員以國內制造業工人為主,因此,傳統產業向發展中國家的轉移將直接導致其成員人數的減少,從而降低工會與資方討價還價的地位,進而削弱其在美國政壇的影響力--對於靠吃工會飯為生的勞聯-產聯的‘職業政治家’來說,這無異於慢性自殺。所以說,勞聯-產聯所反對的不是國際資本主義,而是從美國‘出走’的資本主義。
如果資本的國際轉移不影響到自己的飯碗,貧困國家的工人再受苦受難,美國的工會也不會如此不安。”(桂久強:“‘西雅圖風暴’啟示錄”,《南方周末》
,1999年12月10日,第3版)
3,“獲得利潤”和“剝削”是有區別的。
分析表明:“獲得利潤”和“剝削”不完全是壹回事。“剝削”是為了“獲得利潤”,但是“獲取利潤”不壹定是在“剝削”。所以,反對剝削不應該反對資本獲得利潤;支持資本獲得利潤,並不等於支持剝削;支持資本獲得利潤,不應該使用“支持剝削”的旗幟。
總之,支持資本獲得利潤並不意味著站在勞動大眾的對立面上;只有支持剝削,才是站錯了立場。但是,以反對剝削的名義徹底剝奪資本獲取利潤的資格,實際上最終損害的是最廣大的普通勞動者的利益。這不僅是理論分析的結果,也為中共在中國幾十年社會主義實踐所證明。
第七章,“物化勞動”能夠勞動,能夠創造價值7-1,壹個有趣的難題:科學家合成牛奶的過程是不是勞動?
壹個農民,飼養了壹頭奶牛,奶牛產出牛奶。問:牛奶的價值是誰創造的?
根據我們每個人都學習過的政治經濟學,牛奶的價值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由奶牛的價值轉化而來,壹部分由農民飼養奶牛的勞動轉化而成。因此,是農民創造了新價值,他飼養的奶牛沒有創造任何價值,只是把自己的壹部分價值轉移到牛奶裏面去了。
現在,有壹個科學家,他在實驗室裏用化學的方法,人工合成了牛奶。這個科學家工作起來廢寢忘食,壹日三餐都由他的妻子做好了送到實驗室。問:這些人造牛奶的價值是誰創造的?
根據政治經濟學,答案也很明確:人造牛奶的價值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從實驗設備、原材料的價值轉化而來,壹部分是科學家的腦力勞動創造的價值。因此,是科學家創造了人造牛奶中的新增價值。
但是,如果把農民和奶牛之間的邏輯關系運用到這個例子中來,就應該是科學家的妻子創造了人造牛奶的新價值,科學家沒有創造任何新價值,他只是把自身的部分價值“轉移”到人造牛奶裏去了。
那麽,正確的答案到底是什麽呢?
為什麽科學家在試管裏合成牛奶是勞動(而且還被譽為“腦力勞動”、“復雜勞動”、“高級勞動”),是創造價值,而奶牛用自己的乳腺合成牛奶就不是勞動,就沒有創造價值呢?
奶牛屬於“物化勞動”,因此,這個問題就是“物化勞動能否創造價值”的問題。
對於物化勞動能否創造價值的問題,政治經濟學裏有壹個明確的答案:“機器和其它所有物化勞動都不會創造價值。只有人類勞動能夠創造價值。”
但是,這壹論斷的依據,僅僅是經典作家個人的表述,而沒有任何有力的證明。
馬克思在定義價值時,就認定價值只能來自人類的勞動。他說:“如果把商品體的使用價值撇開,商品體就只剩下壹個屬性,即勞動產品這個屬性。……如果現在我們來考察勞動產品剩下的東西。它們剩下的只是同壹的幽靈般的對象性,只是無差別的人類勞動的單純凝結,即不管以哪種形式進行的人類勞動力耗費的單純凝結。這些物現在只是表示,在它們的生產上耗費了人類勞動力,積累了人類勞動。這些物,作為它們共有的這個社會實體的結晶,就是價值--商品價值。”(《資本論》,第50和第51頁)
馬克思對“勞動”的定義是:“勞動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間的過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動來引起、調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的過程。人自身作為壹種自然力與自然物質相對立。為了在對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質,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頭和手運動起來。”(《資本論》,第201頁至202頁)
馬克思認為生產資料的價值在生產過程中不會增加:“生產資料只有在勞動過程中喪失掉存在於舊的使用價值形態中的價值,才把價值轉移到新形態的產品上。它們在勞動過程中所喪失的最大限度的價值量,顯然是以它們進入勞動過程時原有的價值量為限,或者說,是以生產它們自身所必要的勞動時間為限。因此,生產資料加到產品上的價值決不可能大於它們在自己參加的勞動過程之外所具有的價值。不管壹種勞動材料,壹種機器,壹種生產資料怎麽有用,如果它值150鎊,值500個工作日,那末它加到用它制造的總產品上去的價值就決不會大於500鎊。”(《資本論》,第232頁)
對於物化勞動不創造價值,馬克思是這樣證明的:“假定這種勞動資料的使用價值在勞動過程中只能持續6天,那末它平均每個工作日喪失它的使用價值的1/6,因而把它的價值的1/6轉給每天的產品。壹切勞動資料的損耗,例如它們的使用價值每天的損失,以及它們的價值每天往產品上相應的轉移,都是用這種方法來計算的。這十分清楚地表明,生產資料轉給產品的價值決不會大於它在勞動過程中因本身的使用價值的消滅而喪失的價值。”(第230頁)這壹證明的依據是人們在計算產品成本時通常采用的計算方法。但是,人們在計算產品的價值時,認為工人的工資等於工人勞動創造的價值,則被馬克思認為完全是錯誤的,他認為應該透過現象看到本質:工人創造的價值並不等於他們的工資,而是大於工資。所以,僅僅根據人們在實際生活中看到的表面現象,僅僅根據人們習慣使用的“計算”方法,就下結論“物化勞動不能創造價值”,也是靠不住的。
由於“價值”的不可計量性,“計算”是解決涉及“價值”的問題時最不可靠的方法,所以本章主要采取邏輯分析的方法,來探討這壹問題。
7-2,應該註意“物化勞動”和“物的勞動”之間存在的區別“物化勞動”是“固化”的勞動,是“過去的勞動”,而不是“現在的勞動”。
“價值”是“勞動”這種行為、動作、過程創造的,而“物化勞動”的名稱中雖然有“勞動”二字,但是它僅僅是壹種“物”,而不是壹種行為、動作、過程。因此,“物化勞動”不能創造新價值。
但是,有些“物化勞動”雖然是“物”,卻可以部分或者完全代替人類並象人類壹樣進行某種行為、動作、過程,即進行勞動。因此,“物化勞動的勞動”
是勞動,是可以創造價值的。
“物化勞動的勞動”可以簡稱為“物的勞動”。“物的勞動”可以創造價值。
可以用下面這個例子來幫助說明:
壹臺數控自動機床,是勞動的產物,因此,它是“物化勞動”,是“物”。
它的存在本身並不創造新價值。只有當它開動起來,開始加工工件、也就是說當它開始“勞動”了,它才開始創造新的價值。這壹“數控機床的勞動”就是“物化勞動的勞動”,簡稱“物的勞動”。
實際上,上述邏輯首先應該用於人類:壹個人站在車間裏,並不會創造出新價值,只有他開始進行勞動了,他才開始創造價值。因此,說“某個人創造了價值”是不嚴格的,除非它的意思是指“某個人的勞動創造了價值”。
價值是“勞動”這種“行為”創造的,而不是某種客觀事物,例如人、機器、科學技術、信息等創造的。科學技術和信息等是通過人類或者機器的勞動來創造價值的。沒有生命的金屬可以制造成能夠勞動的機器,本身就是科學技術的作用。
可以用下面的表格來歸納以上觀點:
研究對象 未勞動時 勞動時 勞動的種類-----------------------------------人 不創造價值 創造價值 人類勞動-----------------------------------物化勞動 不創造價值 創造價值 物化勞動的勞動(簡稱“物”) (物的勞動)廠房這類“物”永遠不會勞動。但是,它們對於機器的正常勞動是必須的,因此在分析它們的作用時,應該和機器作為壹個整體來對待。就好象我們在分析人的勞動時,從來不區分皮膚和肌肉的貢獻壹樣。
實際上,區分哪些物化勞動能夠勞動、哪些不能,是沒有意義的,重要的是改變壹個傳統觀念:“只有人類勞動才能創造價值”。
錢泊海提出“企業中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共同創造價值”(請見其著作《社會勞動價值論》,中國經濟出版社,1997年9月第壹版),受到廣泛批評。如果他能夠區分“物化勞動”和“物化勞動的勞動”,可能就比較容易得到理解了。
7-3,人類勞動沒有神秘之處
人類的體力勞動,可以歸納為兩種主要形式:
1,改變物體的空間位置。例如搬運谷物;
2,改變物體的幾何形狀。例如鍛造工件。
這兩類活動在很多時候是交織在壹起的。例如,鍛造工件首先需要改變鐵錘的空間位置:高高地掄起鐵錘,使它獲得足夠的勢能;然後加速揮下,打在燒紅的工件上,使其改變幾何形狀。
人類的腦力勞動,可以歸納為三種主要形式:
1,在存在內在聯系的事物之間建立對應關系。例如,根據英語和漢語的文字和語法之間的對應關系,把壹篇英語文章翻譯成中文;2,歸納和總結。例如把搬運谷物和揮動鐵錘這兩種勞動歸納成壹種勞動:改變物體的空間位置;
3,創造性的思維活動。
人類的這些活動,除了創造性的思維活動,並沒有什麽神秘之處,完全可以由物化勞動(動物和機器--電腦也是壹種機器)來完成。牛代替人類拉動犁具,汽車代替人類運輸貨物,車床代替人類加工零件,電腦用人類根本無法達到的速度搜索資料、進行語言翻譯,等等,早已不是幻想。
7-4,物化勞動可以部分或者全部代替人類進行勞動我們來觀察壹下人類勞動的過程。例如,壹個農民在耕地時,會用眼睛觀察勞動的對象──土地,判斷離開地塊邊緣的距離以及泥土被翻開的程度,如果沒
有到達地塊的邊緣,就繼續前進;如果土地較硬、鋤得太淺就需要加大力氣。然後由頭腦整理全部信息,並指揮手臂揮舞鋤頭,以改變勞動對象的形態。
因此,人類勞動是由壹些基本環節反復循環構成的:
觀察勞動對象--和預定目標比較--控制工具(在沒有工具時人類直接使用自己的肢體,例如手)--推動工具施加作用力於勞動對象--再次觀察勞動對象--和預定目標比較--……
這些基本環節實際上就是構成人類勞動過程的基本組成部分:
1,觀察勞動對象--例如農民用肉眼估計泥土被翻開的程度;工人用遊標卡尺測量工件的尺寸;
2,和勞動目的比較--例如把泥土實際翻開的深度和預期值相比較,並判斷是否需要再鋤壹下;把工件的實際尺寸和圖紙規定的尺寸進行比較,判斷是否需要繼續切削;
3,控制工具運動--例如把鋤頭的刃部對準土地;工人要用銼刀加工壹個平面,則必須使銼刀保持水平運動;
4,推動工具運動--把力量施加到工具上,使工具對勞動對象產生作用。例如揮動鋤頭使鋤頭的刃部切入泥土;前後移動銼刀,利用銼刀上的尖齒切削工件的表面。
物化勞動代替人類勞動,往往從第四個組成部分開始,因為這壹部分花費人類體力最大,卻又最容易被代替。例如利用動物(牛、馬)牽引犁具耕地;電鉆依靠電力推動鉆頭旋轉,工人只要控制進刀點和進刀量,就可以了。
控制刀具按照壹定的方式運動,也是機器的特長。使用銼刀加工壹個圓形工件需要高超的技術,非常困難;但是機床固定刀具、轉動工件,可以輕而易舉地制造圓形工件。
電子技術的應用,使人類勞動的前兩個組成部分也逐步由物化勞動來完成。
例如,待加工零件的圖紙預先存儲在電腦裏,測量到的數據在電腦裏自動完成比較,並判斷是否需要繼續加工。
隨著電腦性能的大幅度提高,完全沒有機械運動的腦力勞動(例如語言翻譯)也逐步由機器(電腦)來完成其大部分工作。
在可以預見到的將來,壹切有規律可循的勞動過程,都可以由機器完成,除非存在經濟上的障礙(成本過高)或政治上的障礙(影響就業)。
因此,物化勞動已經在很多場合部分或者完全代替人類進行勞動,而且其應用範圍會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而不斷擴大。
值得註意的是,物化勞動代替人類勞動,並不壹定需要非常復雜或者尖端的技術。早在古代,人們就利用牛和馬代替人類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沖床上增設壹個簡單的裝置,就可以代替工人添料,既可以整天連續工作,又大大減少了工傷事故。
7-5,從勞動結果來看,機器勞動和人類勞動沒有區別如果壹個人沒有看到勞動過程,只看到勞動結果(已經耕好的土地、運到指定地點的谷物、加工好的零件等等),他根本無法判斷勞動者是動物、是機器還是人類。除非他根據以往的經驗,知道需要繁重的體力勞動時往往有動物參加勞動,幹得更快更好的往往是機器。
正如馬克思所說:“根據小麥的味道,我們嘗不出它是誰種的”(《資本論》,第209頁)。
歸納起來,說“機器可以勞動、可以創造價值”的理由是:
1,人類勞動並沒有什麽神秘的特殊性,動物和機器可以部分或者全部代替人類勞動;
2,動物和機器勞動的結果和人類勞動的結果不存在本質的區別。即使存在區別,往往是因為動物能夠完成比較繁重的體力勞動,而機器生產的產品優於人類勞動的產品。
7-6,是否具有目的性,不能成為判斷勞動是否創造價值的依據馬克思說:“蜜蜂建築蜂房的本領使人間的許多建築師感到慚愧。但是,最蹩腳的建築師從壹開始就比最靈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蠟建築蜂房以前,已經在自己的頭腦中把它建成了。”(《資本論》,第202頁)很多人以此作為堅持“動物和機器等壹切物化勞動不可能創造價值”的根據。然而:
1,至今為止,我們人類無法確定蜜蜂在建造蜂房前頭腦裏是否已經具有壹個“觀念的”蜂房;
2,沒有人說明為什麽頭腦裏預先沒有壹個“觀念的產品”,其行為就不是創造價值的勞動;
3,從原料到最終消費品,要經過的環節趨向於無限多,每壹個環節上的勞動者只需要按照上壹級管理者的指示完成自己的工作,沒有必要,在很多時候也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參加制造的產品最終的用途。
工人按照工程師的指示或者按照圖紙加工零件,而不必知道零件的最終用途;機器作為工人肢體的延長或者工人本身的替代物,也不必預先知道自己工作的最終目的。
所以,勞作者的頭腦裏預先有沒有最終產品的“圖象”,不能作為壹個判據,用來判斷這壹勞作是否屬於創造價值的勞動。
即使可以用“預先有無產品的圖象”作為標準,來判斷某壹行為是否屬於"能夠創造價值的勞動”,也不能否認機器不能勞動、不能創造價值。例如,自動機床在開始工作前,它的電腦裏已經被輸入了產品的全部圖紙和尺寸--即"觀念的產品”。
引起“物化勞動能否創造價值”這壹困惑的根源,是對商品交換價值的錯誤理解。認定商品除了具體的使用價值之外,唯壹的共同屬性就是“人類勞動的凝結”,並據此認為商品的交換價值就是商品生產中消耗的人類勞動的價值,這本身就是壹個人為的主觀論斷,應該經受實踐的檢驗。
用價值的人為定義反過來作為判斷某壹行為是否屬於創造價值的勞動,實際上是顛倒了理論和實踐的位置。
實際上,人類勞動創造的價值不是構成商品交換價值的唯壹元素,在商品的生產過程中,動物和機器等物化勞動創造的價值和人類勞動創造的價值共同構成了壹件商品的交換價值。
如果把“物化勞動能否創造價值”這個問題完整地寫成“物化勞動能否創造交換價值”,結論就會非常清楚。
7-7,物化勞動在勞動時需要人類照料,不能證明物化勞動不能勞動、不能創造價值
認為全自動工廠能夠自行創造價值的經濟學家,在和批評者辯論時,最大的困難就是找不到壹個純粹的“全自動工廠”作為實例。因為任何“全自動”工廠都離不開人,即使在生產過程中的確不需人操作和照看,但還是需要按電鈕啟動機器的人,以及維護保養自動機器的人。
反對機器創造價值的人總是爭辯說按電鈕的工人創造了全自動工廠產品的新增價值。盡管這在情理和常識上都說不過去,但是誰也不能真正地駁倒他們。原因很簡單,勞動價值無法定量計算。否則,我們只要計算壹下產品的價值,比較壹下按電鈕勞動的價值,看看是否相等,就壹清二楚了。
這也是“機器創造價值”問題久辯不清的根本原因,若想搞清楚這個不僅在學術上、而且在實踐中也很有意義的問題,我們必須換壹種方式。例如總量比較法。
假設壹個郵遞員步行送信的話,每天可以給20戶人家送信。他買了壹輛自行車以後,每天可以為40戶人家送信。雖然自行車離開了郵遞員寸步難行、更不可能送信。但是,從總的效果來看,壹個郵遞員加壹輛自行車等於兩個郵遞員,所以這輛自行車是壹個“等效的郵遞員”。
在分析機器創造價值問題時,可以采取同樣的思路。如果壹臺機器在兩個年輕工人的照料下,可以完成100個使用簡單工具的老工人在同樣時間裏完成的工作,那麽,這臺機器就等效於98個工人。盡管這臺機器不能離開那兩個工人,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否認它能夠代替人類勞動、能夠創造價值。
當然,堅持機器不創造價值的人可以假設這兩個年輕工人勞動的復雜程度是老工人的50倍,兩個年輕工人恰好等於100個老工人,進而得出機器沒有創造價值的結論。所以,上述分析仍然不能確定機器是否創造了價值。
實際上,在勞動價值論的框架中,這個問題是無法解決的。如果壹臺機器加上兩個年輕工人可以代替1000個老工人,同樣可以假設年輕工人的勞動比老工人復雜500倍,從而“證明”機器沒有創造價值。如果兩個年輕工人加上壹座全自動工廠可以代替10000個工人的勞動,只要假設小夥子們的勞動復雜了5000倍,仍然能使“機器不創造價值”的觀點立於不敗之地。
當全世界都在積極發展科學技術的時候,當外國人用機器生產的大量商品正在中國市場上攻城掠地、大賺其錢的時候,中國人卻還在爭論機器能否創造價值這個問題,本身就是非常滑稽可笑的。
面對顯而易見的答案,仍有很多人堅持“物化勞動不能創造價值”的觀點。
筆者相信他們並非有意堅持謬誤。他們的問題僅僅在於:把理論和實踐的位置擺錯了。
勞動價值論以人為規定價值來源作為整個理論的基礎,本身就存在接受客觀實踐檢驗的必要性;但是,每當遇到理論和實際情況不符時,這壹理論的堅持者們總是毫不猶豫地認為理論不可能存在問題;而“勞動價值”的不可測算性,以及由此產生的價值理論的隨意性,又使得堅持者們總是能夠自圓其說,化險為夷。
盡管勞動價值論可以借助勞動價值的不可測算性,在所有挑戰者面前永遠立於不敗之地,但是這種捍衛方式本身將使這壹理論的生命力逐漸消失。壹個理論最終的價值不在於能否自圓其說,而在於能否解釋世界。
7-8,物化勞動創造的價值屬於物化勞動的擁有者。對物化勞動不存在“剝削”問題
壹頭耕牛屬於農民,牛創造的價值就屬於農民。壹臺機器是某個資本家買來的,機器創造的價值就屬於這個資本家。壹條自動流水線是國家投資建設的,它創造的價值就屬於國家代表的全體人民。
物化勞動可以創造價值,但是購置物化勞動需要資金,因此,物化勞動創造的價值歸其所有者擁有,是對“忍欲”即推遲消費的獎勵。
讓物化勞動具有勞動能力、並且不斷提高物化勞動的勞動能力,需要科學技術,所以物化勞動創造的價值歸其所有者擁有,是對發展科學技術者的獎勵。
曾有讀者提出,使用物化勞動來創造價值,並擁有物化勞動創造的價值,就是剝削物化勞動,例如剝削牛。而“剝削牛”聽起來似乎十分荒唐,因此物化勞動不存在創造價值的可能性。
問題是,“剝削”這壹概念只能用於人類,用於人類之外是沒有意義的。如果讓牛耕地而不分紅利給它是剝削,那麽人類殺牛吃肉取皮又屬於什麽行為呢?
7-9,人類使用機器部分或全部代替自己勞動,是人類進步的表現,是人類發展的必然趨勢
人類利用自己的肌肉驅動工具,改變勞動對象的形態,僅僅是人類勞動的低級階段。人類利用自己的智慧,利用對自然規律的掌握,設計和建造出可以自行運轉的系統,在不需要人參與的情況下,利用自然界的力量自動地為人類源源不斷地生產出新的產品或提供服務,這才是人類勞動的高級階段。
價值創造過程需要的人類勞動越來越少,恰恰是人類進步的表現,是人類勞動的目的之壹,也標誌著人類從機械地勞作中解放出來、可以更多地投入創造性的勞動(科學研究和藝術創作)。
回顧人類歷史,可以清楚地發現這麽壹個規律:人類生產力提高的過程,也是人類不斷使用物化勞動代替自己從事勞動的歷史。人類首先努力從單調重復而繁重艱苦的體力勞動中解脫出來,用動物和機器代替自己從事純體力勞動,解放了自己的肌肉;電子技術的發展和電腦的誕生則使人類開始從單調重復、不需要創造性思維的腦力勞動中解脫出來,走上了解放大腦的征程。
如果說“勞動創造了人”,那麽,“利用物化勞動代替人類勞動改善了人”。利用物化勞動代替人類勞動,使人類勞動從以體力勞動為主要內容,發展到以腦力勞動為主要內容,並使腦力勞動的內容向思考、創新方面發展。顯然,兩個世紀前的舊勞動觀應該更新了。
7-10,用新的勞動觀解放工人階級
一位工人高中畢業後在工廠裏當過壹年多工人,所在班組的工作是制造和維修小型沖床使用的模具。沖床需要工人用手添加原料和取出成品。長時間的機械性動作常常使工人操作失誤,導致手指被沖床壓傷或壓斷。和他同時進廠的壹位同齡人沒多久就失去了壹個指甲。如果命運把他安排在沖床車間,肯定也難逃厄運。
他的師傅設計和制造了壹個裝置,可以自動送料,成品則會自動彈出。但是由於技術水平的限制(當時為70年代末),自動裝置工作得很不穩定,維護所需的工作量很大,更無法為其余沖床安裝這種自動裝置。他當時常想,使用自動送料裝置後多出來的工人,如果能夠調整到他們班組來,學習制造和維修自動送料裝置的技術,那麽就能形成壹個良性循環,使越來越多的工人從危險的沖床下解放出來。
顯然,用機器代替人類勞動,把原來的簡單勞動者培訓成高級勞動者,發明和制造更多的機器、解放更多的勞動者,對工人階級的切身利益來說,其價值顯然要遠遠超過華而不實的理論和口號。
剝奪資本並不能真正解放工人階級。只有讓工人階級和先進的科學技術、和資本相結合,使他們成為物化勞動的駕馭者,才能真正解放他們。
7-11,壹個值得註意的理論:無形價值論
無形價值論認為,科學技術是壹種無形價值。在開發科學技術時付出的壹份勞動,可以無數次地、以無形價值的形式,包含在無數件使用了這壹科學技術的產品中。
如果壹種產品使用的技術具有的價值是W,生產壹件這種產品需要活勞動和物化勞動之和是V,那麽生產500件這種產品,投入的勞動是:W+500V;而500件產品的價值是500(W+V),即500W+500V,因此科學技術創造的總價值是499W。顯然,生產的產品數量越大,科學技術創造的總價值量也越大。
不僅科學技術如此,文化創作方面的勞動成果也具有這種性質。(王書瑤:
《無形價值論--精神生產、科技進步的價值理論》,東方出版社,1992年11月第壹版)
當然,這壹理論有必要作壹些修正,以便更加接近客觀實際。
開發壹項技術(如電腦軟件)或者創作壹件文化產品(例如壹部電影)所投入的勞動相對於壹件最終產品的價值來說,是壹個龐大的天文數字,例如拍攝壹部電影,少則幾十萬,多則幾個億,但是壹張電影票只需十幾或幾十元。因此,上述W是壹個巨大的數值,商品價格不可能等於W+V,而必須遠遠小於這個數值,否則銷售量極小甚至等於零。
因此投資者必須承擔巨大的風險,必須賣出足夠數量的產品,或者爭取到足夠數量的消費者,才能實現收支平衡,進而獲得利潤。因此產品的最終價值中應該包含投資者承擔投資風險這壹“心力勞動”所創造的價值(本書第九章)。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他購買的商品中的價值來自商品中包含的無形價值,即上述的W(例如光盤中拷貝的電腦軟件),而W的數值非常巨大(等於創造這壹無形價值時投入的總勞動價值),所以按照W+V的公式計算出來的產品價值是非常巨大的。
但是從生產者的角度看,由於產品數量巨大,巨額投資(W)被分散在大量的產品上,因此平均每件產品的成本很低,低於消費者願意支付、或支付得起的價格。
同樣壹件產品,消費者認為價值很高,而生產者可以保持合理的成本,因此,只要價格在兩者之間,低於(實際上是遠遠低於)前者,高於後者,那麽,消費者可以得到巨大的利益,生產者也有利可圖(見下式),因此,含有無形價值的商品交換時也不必遵循“勞動價值相等”的原則。
(W/n)+V < P < W+V ≌ W
其中:W是無形價值,n是產品總產量,V是生產壹件產品所需的有形價值(活勞動和物化勞動之和),P是產品售價。
(W/n)+V是產品的實際成本,W+V是消費者眼裏產品的價值,因為W大大大於V,所以W+V近似等於W。
由於n是壹個很大的數值,所以,(W/n)+V大大低於W+V,價格P介於兩者之間,既有利於消費者,生產者也可以獲得利潤。這壹利潤可以解釋為“消費者酬謝”(本書第五章)。
------------------------第八章,壹個企業創造的總價值量與它的勞動生產率成正比8-1,“商品的價值量與勞動的生產力成反比”:壹個必須慎重使用的結論馬克思說:“勞動生產力越高,生產壹種物品所需要的勞動時間就越少,凝結在該物品中的勞動量就越小,該物品的價值量就越小。相反地,勞動生產力越低,生產壹種物品的必要勞動時間就越多,該物品的價值就越大。可見,商品的價值量與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的量成正比,與這壹勞動的生產力成反比。……因此,有用勞動成為較富或較貧的產品源泉與有用勞動的生產力的提高或降低成正比。相反地,生產力的變化本身絲毫也不會影響表現為價值的勞動。既然生產力屬於勞動的具體有用形式,它自然不再同抽去了具體有用形式的勞動有關。因此,不管生產力發生了什麽變化,同壹勞動在同樣的時間內提供的價值量總是相同的。但它在同樣的時間內提供的使用價值量會是不同的:生產力提高時就多些,生產力降低時就少些。因此,那種能提高勞動成效從而增加勞動所提供的使用價值量的生產力變化,如果會縮減生產這個使用價值量所必需的勞動時間的總和,就會減少這個增大的總量的價值量。反之亦反。”(《資本論》,第54頁,第59至60頁)
這兩段話,在勞動價值論的框架中並無錯誤。但是,它們共同的結論“商品的價值量與勞動的生產力成反比”,常常被錯誤地用來證明“機器不能創造價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