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楊增憲 寫於二零一二年
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自誕生之日起,就遭到西方經濟學家的尖銳批判。1980年代以來,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系的建立和西方經濟學的引入,勞動價值論又壹次遭到空前的質疑,各種著作文章數以萬計。但眾多批判者、重釋者之所以無功而返,都是由於他們沒能找到《資本論》中的價值概念、邏輯、理論正確或失誤的源頭,更沒能提供出新的科學的價值概念、邏輯、理論,所以,他們或是自覺不自覺占到西方經濟學立場上,重復前人批判;或是依然站在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立場上,試圖修補其固有漏洞。當今人類社會,是否存在剝削?作者從雇傭勞動與剝削關系切入,進行了有益的探索。這種探索,對於發展社會市場經濟,既支持民營企業家正當經營又反對剝削的社會民主主義的信徒,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
試論雇傭勞動與剝削的非必然關聯
以破解勞動價值論難題的話,它便不會存續百年了。正如馬克思引用的那段名言所說:“駁倒價值理論是反對馬克思的人的唯壹任務,因為如果同意這個定理,那就必然要承認馬克思以鐵的邏輯所做出的差不多全部結論。”①要破解或重釋勞動價值論,必須打通壹條能穿越《資本論》固有理論體系的隧道;而要打通這樣壹條隧道,唯有靠哲學武器。因為勞動價值問題,首先並不是經濟學問題,而是哲學問題,是文化價值問題。不從哲學價值學入手,我們只能望“山”興嘆,永遠探討不出所以然來。因此,對勞動價值論合理部分的肯定、重釋與錯誤部分的梳理、批判,都必須從價值論源頭出發、結合哲學理論創新進行。這其實意味著對經濟學基礎理論的重建。本系列論稿便是筆者用拙著《價值學》《價值經濟學》的理論範式系統地梳理勞動價值論和剝削相關問題的成果。筆者的結論是:馬克思的“商品價值二重性”基礎理論、“勞動創造價值”基本原理和揭露、否定剝削的政治主題都是正確的,但其間的若幹概念、理論並不科學。現將該成果分篇發表,敬請讀者批判。本文將主要討論馬克思的“雇傭勞動必然剝削”的理論。在市場經濟早期階段,剝削現象的出現有其歷史必然性;資本依靠剝削加速了原始積累步伐,推動了資本主義的進步。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持續發展,它給當代人類社會帶來的富裕和文明卻是無法用剝削來解釋的。特別是當代人類社會的迅猛發展,也促使我們重新審視剝削問題。因為發展市場經濟,必須允許雇傭勞動存在。如果按“雇工必然剝削”的理論,中共實行改革開放,發展市場經濟,歡迎投資,希望外資、民資越多越好,就等於歡迎“剝削”、希望“剝削”越多越好。中共已經在道義和實踐上陷入某種尷尬境地:支持外資、民資企業發展,就不能批判其剝削行為;反之,誰要批判剝削,似乎就是要妨礙民營經濟的發展。中共為避開爭議,“剝削”幾乎成為明日黃花,除學界少數毛左之外,幾乎聽不到反對“剝削”的聲音了。馬克思主義者與認同民主社會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的反共左派一旦批判中國社會的剝削,很快就被鎮壓。這恰恰使中國人不能理直氣壯地揭露和譴責某些企業對雇工非理、非法或非人道的剝削,以保證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質量,促進和諧、公正社會的建設;“剝削”並不是壹個可以隨意回避的價值概念。
在本文中,筆者將采用實例推導與理論闡釋相結合的方法,論證在“理想市場狀態”下,雇工勞動與剝削非必然關聯的事實並給出科學闡釋。這壹研究旨在說明,盡管雇傭勞動在現實中往往存在剝削,有時還非常嚴重,但資本卻是可以靠非剝削盈利的。由此得出的結論是:“雇工有功,剝削有罪。”這對於社會民主黨執政的國家支持民營企業家正當經營、合法盈利,做社會的建設者;壹面旗幟鮮明地反對剝削、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至於如何判斷剝削現象、消除剝削行為,筆者將另文討論。上篇壹般雇工勞動不存在剝削之事實推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也是商品,雇工也是壹種商品交換,因此,它與壹般的商品交換並沒什麽本質區別。這個觀點盡管是馬克思所反對的———馬克思認為,雇工是特殊的商品交換,掩藏著剝削的秘密———卻是符合勞動力商品交換實際的。這裏,我將根據商品交換的固有邏輯推導,揭示雇工勞動在理想市場狀態下不存在剝削這壹事實。所謂“理想市場狀態”,是指商品市場或勞動力市場處於完全競爭狀態且供求動態平衡,不存在資源稀缺及壟斷情況,這樣就可避免受市場供求價值規律的影響②。我們的討論,從商品交換的目的開始。馬克思討論商品交換,是為了揭示商品價值二重性規律,他並未探討商品交換的目的,而這其實是壹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也是把握市場經濟本質的真正邏輯起點。那麽,人們為什麽要進行商品交換呢?通常觀點是:為了互通有無、彼此滿足對使用價值的需求。這當然正確。譬如甲種蘿蔔、乙做椅子,他們都需要對方產品,雙方便按1︰1比例,用1筐蘿蔔換1把椅子,滿足了各自的需求。但顯而易見的是,如果僅僅是這種簡單的商品交換,是不能發展成為商品經濟的;只有超出這種互通有無的動機,商品經濟才能發展起來。下面,我便重復運用簡單實例進行事實推導、闡明道理。為使推導過程嚴密、簡捷、便於讀者理解,我們假設所涉及的商品(蘿蔔、椅子等)皆不存在質量、品種差異,只有數量概念;它們的交易成本及交易耗損皆為零。交換模式A:甲壹天可收獲3筐蘿蔔,也可制作2把椅子;乙壹天可制作3把椅子,也可收獲2筐蘿蔔;偶爾某天,甲沒制作椅子,乙也沒收獲蘿蔔,甲用1筐蘿蔔,交換了乙1把椅子。如果這種偶爾交換之後,甲、乙嘗到了甜頭,兩人會想:既然彼此種的蘿蔔或做的椅子壹樣食用或使用,為什麽不通過分工交換獲得,避免壹個人又種田、又做木工太辛苦呢?當兩人想到壹起時,便會達成按1︰1比例交換的協議,從事分工勞動。開始時,可能甲專門做椅子,乙專門種蘿蔔,然後進行交換:交換模式B:甲專門做椅子,乙專門種蘿蔔;甲、乙壹天勞動後彼此用2把椅子換2筐蘿蔔;結果,甲壹天只獲得2筐蘿蔔、乙壹天只獲得2把椅子。甲、乙即便再愚蠢,也會看出這種分工交換的結果,是獲得的椅子或蘿蔔總量都比以前減少1/2,這明顯是壹種雙輸交換。
於是,便換了壹種勞動分工方式,甲專門種蘿蔔,乙專門做椅子,然後進行交換:交換模式C:甲專門種蘿蔔,乙專門做椅子;甲、乙壹天勞動後彼此用3筐蘿蔔換3把椅子;結果,甲壹天可獲得3把椅子、乙壹天獲得3筐蘿蔔。顯然,這種分工交換的結果,與A模式相比,甲多獲得1把椅子、乙多獲得1筐蘿蔔,即增加了1/2的商品使用價值。這個A—B—C的演變過程,也就是商品經濟所具有的選優汰劣的功能———如果甲和乙笨拙,堅持B交換模式,他們便必然被淘汰。相對於A模式,C模式便屬於壹種等量勞動的增益、增盈交換。這裏的“等量”,指相同勞動質級的勞動時間或勞動量值。這裏的增益、增盈,指甲、乙增加的商品使用價值或交換價值。如果甲、乙繼續交換的話,增加的椅子或蘿蔔便使甲、乙增加了商品交換價值籌碼,他們都獲得了交換價值盈余,或者說增加了盈利。我們設辛的服裝與蘿蔔按1︰1的比例交換。這時,乙用自己種的蘿蔔與辛直接交換和用椅子與甲交換後再與辛交換,其結果是大不相同的。C模式相對A模式之優勝性,這裏直接體現出來:交換模式D:辛的服裝與蘿蔔按1∶1的比例交換;試論雇傭勞動與剝削的非必然關聯學術論衡8社會科學論壇2008·7(上)乙壹天勞動收獲2筐蘿蔔,換辛2件衣服;乙壹天勞動制作3把椅子,換甲3筐蘿蔔,可再換辛的3件衣服。如果把服裝單位換成銀元的話,那麽,這種分工協作交換,乙可多賺1銀元的盈利。甲把制作2把椅子的時間節省下來,收獲3筐蘿蔔,同樣增加1銀元的盈利。與A模式相比,甲乙都增加了1/2的商品交換價值。由於從這種商品交換中嘗到了大甜頭,此後,甲便專職做農民,乙便專職做工匠。由此可見,在商品經濟中,市場主體的交換行為,並不僅僅是為了互通有無,而更是為了獲得更多的商品使用價值或交換價值。正是在這種出於利己動機的商品交換過程中,交互主體③的增益、增盈的交換原則,客觀上卻形成了交換客體(即商品)的增益、增盈的交換規律。或簡單地說,是利己動機換來雙贏交換結果。那麽,甲、乙的這種交換價值盈余是怎樣產生的呢?當然不是交換本身———交換過程,既消耗勞動產生交易成本,又損耗商品減少其使用價值,它無論如何是不能增殖的。當然更不是剝削產生的,因為這之中就沒有雇傭勞動、也沒有不公平交易。因此,真正的答案或價值增殖的秘密只能從交換所導致的甲、乙勞動變化中尋找,因為價值是由勞動創造的。這裏,我要引入“勞動價值質級”概念。所謂勞動價值質級,即人類勞動內含的文化創造力級次。在勞動量值相同的情況下,凡是創造力水平相對低者,其勞動屬於“低質勞動”;凡是創造力水平相對高者,其勞動屬於“高質勞動”。套用馬克思的概念,它們就是所謂“簡單勞動”“復雜勞動”④。在C、D模式中甲、乙所增獲的利益、利潤,便是由交換促成分工導致勞動質級提升產生的。更具體地說,甲、乙的增益或增盈,是由等量值(1天)的高質級專業勞動與低質級非專業勞動差異產生的。甲種蘿蔔,是專業勞動,做椅子,是非專業勞動;乙做椅子,是專業勞動,種蘿蔔,是非專業勞動。專業勞動中,含有更多專業技術、學識或經驗、智慧在內,同樣勞動時間內,其勞動價值質級高,所以,生產的同類產品產量多。這樣,當他們以這些產品的使用價值為中介進行商品交換時,就可獲得更多的交換價值。正由於勞動交換支持的專業化分工,可以不斷提高勞動質級、可以更多獲利,所以,不斷細化的分工協作便必然會取代個體獨立生產模式,成為市場主體的必然選擇。這個時候,商品交換的對象,便不壹定是異類產品,而可能是同類產品的部件;人們交換的目的,已不是使用價值增益,而主要是交換價值增盈。典型的商品經濟形態便在這個過程中逐漸成型了。交換模式E的誕生,就是具有標誌意義的現象:交換模式E:乙、丙、丁單獨做椅子,每天可做3把。乙、丙發現如分工做椅子面或椅子腿,並采用專門工具和機器,同樣勞動強度下,每天可做12件或12組。兩人便分工協作、彼此交換,每天每人便多獲得3把椅子。丁單幹,每天仍做3把椅子。乙、丙相對丁多獲得的這3把椅子,同樣是由等量值的高質級專業分工勞動與低質級非分工勞動之差產生的,在進壹步的商品交換中,它們便也成為交換價值盈余、成為盈利。這壹模式的直觀表現,是乙、丙、丁都與辛交換服裝,乙、丙獲得6件、丁只獲得3件。如果把服裝單位換成銀元的話,乙、丙則皆可多賺3銀元的盈利。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乙、丙與丁之間勞動質級差異越來越大、交換價值差異越來越大,最終必然是優贏劣虧、優勝劣敗,丁被淘汰出局。我在討論“勞動交換價值規律”文章中,將詳盡闡述這壹規律。根據這壹規律,由於勞動協作和機器生產會大幅度提高勞動質級、形成集約化的節約增效優勢、增加交換價值盈余,所以,市場經濟的雇傭勞動生產方式便在這個過程中萌芽成型了。雇傭勞動,與蘿蔔換椅子壹樣,本質上仍是勞動交換,只不過是把直接產品交換變成制造產品的勞動交換而已。既往,由於馬克思認為雇傭勞動必然產生剝削,而商品交換則與剝削無關,所以,對照如下兩種勞動交換模式,人們便會驚訝地發現:“剝削”竟在雇傭勞動中“神秘”地消失了!交換模式F:乙、丙單獨做椅子,每天12小時可做3把。辛發現如果讓乙、丙分工做椅子面或椅子腿,並采用專門工具和機器,同樣勞動強度下,每天可做12件或12組。辛便與乙、丙分簽協議,並提供生產工具和機器,讓他們分工做椅子面和椅子腿,然後每日分別用4把椅子換乙、丙的12套椅子組件。這樣交換後,乙、丙都比單幹時多獲1把椅子。假設組裝勞動忽略不計的話,辛則每天“白白”獲得4把椅子。丁單幹,每天仍做3把椅子。
交換模式G:上述條件不變,假設辛為了節省與乙、丙交換的時間,分別以每日4把椅子的“工資”,讓兩人到自己家裏幹活12小時,制作同樣多的椅子部件。由於到辛家幹活,比在自家幹活省心省事,乙、丙痛快地答應了。乙、丙、辛每天同樣皆獲得4把椅子。丁單幹,每天仍做3把椅子。顯然,F、G兩種模式的勞動交換本質、結果完全壹樣:辛沒有直接從事制造椅子的體力勞動,卻獲得了4把椅子;乙、丙沒有增加勞動量,也增收了1把椅子;這顯然是辛與乙、丙的雙贏結局。但根據傳統的剝削理論,辛的獲利性質卻大不相同:在F模式中,辛與乙、丙不是雇傭勞動關系,所以,辛的那4把椅子盈余不屬於剝削;在G模式中,辛與乙、丙是雇傭勞動關系,所以,辛的那4把椅子便屬於“剝削”。但若對照分析如上兩個模式,這道理明顯是不通的。再從乙、丙角度講:他們在兩種交換中,都沒吃虧,都獲得了盈余,只不過勞動地點發生了變化而已。說他們在F模式中沒受剝削、在G模式中受到剝削,這道理無論怎樣都是講不通的。如果硬說G類情況是“剝削”的話,那麽,乙、丙不僅不反對,反倒是真誠歡迎的。因為被丁雇傭“剝削”後,他們還不占用自家的空間呢!因此,面對F、G這兩種模式,我們只得承認雇傭勞動只是壹種勞動交換方式,它不壹定存在剝削,或者說,剝削不是雇傭勞動固有的本質特性。G模式中,“剝削”並不是“神秘”地消失了,而是它原本就不存在。現在的問題是,如果不存在剝削的話,那辛獲得的椅子是從哪裏來得呢?答案當然還要從制造椅子的勞動過程中尋找。根據上述分析可知,這4把椅子屬於6把增產椅子的壹部分。而椅子的增產,歸根結底,還是因為專業分工、使用專門工具或機器提高了勞動質級,從過去的簡單低質勞動,提升為現在的復雜高質勞動,所以,乙、丙的勞動量雖沒增加,產量卻提高了壹倍。其中的道理,F、G模式與E模式是完全壹樣的。既然“少量的復雜勞動等於多量的簡單勞動”(馬克思語)⑤,高質勞動創造的商品使用價值、獲取的商品交換價值為等量低質勞動的倍數顯然也是正常的。無論這表現為倍數的交換價值盈余是衣服或銀元,都是高質勞動內含高技能、高學識、高智慧付出所應得的回報,這只要與繼續單幹、從事低質勞動的丁的獲益相比就可看得很清楚,無須多學術論衡試論雇傭勞動與剝削的非必然關聯11社會科學論壇2008·7(上)試論雇傭勞動與剝削的非必然關聯學術論衡論。但問題的關鍵在於,是誰在從事高質勞動?如果我們承認只是乙、丙從事高質勞動,其勞動增產或商品增盈的部分,理應歸乙、丙才是,辛“不勞而獲”地拿到4把椅子,便是剝削所得。這樣壹來,我們就回到了馬克思的剝削理論。但事情顯然不是這樣的。只要略微考察壹下就會發現,在E模式與在F、G模式中,乙、丙的高質勞動成因是不壹樣的:在E模式中,乙、丙是自覺分工、主動采用專業工具或機器,這使他們的高質勞動中包含或體現了自己的高技能、高學識、高智慧;在F、G模式中,盡管從表面上看,仍是乙、丙在從事高質勞動,但在兩人分工協作並采用專門工具或機器的勞動過程中,卻處處體現著辛的創意或創造性———無論是組織協作勞動還是制造或選擇專門工具機器,都包含了辛的高技能、高學識、高智慧。在這裏,辛實際上是與乙、丙壹起實現了分工和專業化生產,壹起從事著高質勞動:辛擔任技術與管理工作,乙、丙從事生產勞動。因此,更準確地說,高質勞動是辛、乙、丙之間的分工協作及其與工具、機器之間的協同勞動,而不再是乙、丙的個體勞動。在這種協作協同勞動中,乙、丙的勞動技能及學識、智慧依然是低質級的,但其勞動本身卻發生了質的飛躍。換句話說,乙、丙是在辛的組織指揮下,在協作協同勞動中以低質勞動形態發揮了高質勞動功效,或者說是以簡單勞動形態完成了復雜勞動任務。這種以低質勞動創造出高質勞動價值的勞動,就是我所謂的“超質勞動”。“超質勞動”是筆者價值經濟學中的重要概念,它並不否定“勞動創造價值”原理,而是堅持了這壹原理,因為它充分揭示並肯定了物化在機器中、體現在管理中的科技與管理人員高質勞動的價值。超質勞動揭示了工人工廠勞動效率提高的秘密,也是雇工勞動正常盈利之源。有了“超質勞動”概念,我們便很容易解釋辛之所得實屬勞有應得的道理了。由於在乙、丙的超質勞動中,有辛的高質勞動在內,所以,不直接從事生產勞動的辛,從與乙、丙的勞動產品或勞動交換中獲得4把椅子,完全合理,他並沒有無償侵占乙、丙的勞動成果。不僅如此,乙、丙還從這種超質勞動中多獲1把椅子,所以,它是壹種多贏的交換結局。相對說來,F、G模式的差距,僅僅表現在商品生產組織或勞動交換形式上,這種差別並不是勞動性質的差別;把G模式本身視為資本剝削勞動的模式,是不成立的。在私有制條件下,雇傭勞動雖是實現協作協同、提升超質勞動水平、提高生產效率的唯壹有效的勞動組織形式,但在勞動交換過程中,卻不壹定存在剝削。總之,從A模式開始,經過B、C、D、E、F模式,最終到G模式,都是商品交換促使商品生產社會化的正常演變過程;G模式中的雇傭勞動不存在剝削的結論是合乎事實與邏輯的。這壹事實推導,對於我們正確認識市場經濟本質、發現馬克思的剩余價值理論缺陷,具有重要意義。下篇工廠雇工勞動可非剝削盈利之實例分析接下來,我們同樣結合實例分析,繼續在理想市場狀態下,討論工廠雇傭勞動同樣不存在剝削的事實。既然是“理想市場狀態”,商品市場或勞動力市場處於完全競爭狀態且供求動態平衡狀態中,這便意味著:(1)工廠產品銷路暢通;(2)資本家沒有因勞動力過剩壓低工資的條件,工人也沒有因勞動力短缺擡高工資的條件;(3)資本家可隨時解雇工人,工人也可隨時離職,到其他企業打工或自己單幹。同時,為論述簡捷,我們將不涉及原料消耗、機器折舊等等價值轉移因素,因為這類轉移價值因素,並不能產生利潤,更與雇傭勞動的本質無關。馬克思認為,資本家剝削工人的秘密,就在於工人工資,即勞動力價值低於工人受雇勞動創造的價值,存在壹塊被資本家無償占有的“剩余勞動”及“剩余價值”:“包含在勞動力中的過去勞動和勞動力所能提供的活勞動,勞動力壹天的維持費和勞動力壹天的耗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量。前者決定它的交換價值,後者構成它的使用價值。維持壹個工人24小時的生活只需要半個工作日,這種情況並不妨礙工人勞動壹整天。因此,勞動力的價值和勞動力在勞動過程中的價值增殖,是兩個不同的量”⑥。正如馬克思以工人口吻向資本家控訴時所說的:“我賣給妳的商品和其他的普通商品不同,它的使用可以創造價值,而且創造的價值比它本身的價值大。正是因為這個緣故妳才購買它。在妳是資本價值的增殖,在我則是勞動力的過多的支出。”⑦這樣,在勞動力作為商品買賣的過程中,資本家掩蓋了剝削的本質。那麽,馬克思的這壹論斷是否正確呢?需做具體分析。在現實的市場經濟中,由於勞動力通常供大於求,馬克思關於雇傭勞動被剝削的論述,是正確的。但是,這並不等於雇傭勞動必然存在剝削,或資本家壹定要靠雇傭勞動盈利。正像在理想市場狀態下,壹般雇工勞動中不存在剝削壹樣,在理想市場狀態下,工廠雇傭勞動同樣不存在剝削。為討論簡便,我們還是設定壹個典型的工廠雇傭勞動關系,其中:醜作為出資人,雇傭工人甲、乙、丙從事工廠勞動;雇傭工程技術人員庚從事技術工作;雇傭經營管理人員辰從事管理工作。在工廠雇傭勞動中,僅靠工人甲、乙、丙的勞動是不行的,資本家還要雇傭工程技術人員庚和經營管理人員辰。其中,庚作為工程技術人員,馬克思將他們視為“高級的工人”⑧,辰作為經營管理人員,其“作為勞動的管理者和指揮者”(見下文)的作用在《資本論》中多次被肯定,他們都屬於雇傭者範疇。當然,我們討論的主體還是工人。為了準確梳理把握資本家與雇員的勞動交換關系,我們需要先補充幾個與勞動交換相關的概念:a.自利勞動,指工人個體獨立勞動或在他處的獲酬勞動。b.受雇勞動,指工人受雇資本家時從事的工廠勞動。c.增創價值,指工人受雇勞動即從事工廠勞動所增加創造的價值。這裏用“增創價值”,而不是“創造價值”,是為了強調工廠超質勞動創造的價值,是相當於高質勞動的價值,不等於工人自利低質勞動創造的價值。不能把“增創價值”理解為超質勞動創造的超出自利低質勞動的增量價值,那屬於“盈余價值”範疇。d.盈余價值,指體現為資本家利潤的交換價值,即指增創價值中拋去雇傭勞動成本及經營成本的部分。這壹概念不能混同於“剩余價值”。此外,還有大家熟悉的“必要勞動”和“剩余勞動”概念:“必要勞動”,指工人為維持自己及其家庭生活所需要的勞動。“剩余勞動”,指工人在雇傭勞動中超出上述範圍的勞動,也即工人被資本家無償占有的勞動。這兩個概念在分析市場經濟客觀存在的剝削現象時,依然是適用的,我們後文也將采用。但如果只有這兩個概念,我們就無法認識雇傭勞動的固有特性,我們要麽由肯定它們而先驗地肯定雇傭勞動中存在剝削,要麽由否定它們而超驗地否定壹切剝削事實的存在。這些都是非科學的。需說明的是,與馬克思的“剩余勞動”與“剩余價值”的概念不同,在科學的價值論體系中,“勞動價值”與“商品價值”是不能混同或等值的:“勞動”屬於文化創造範疇、它只能創造“文化價值”或“勞動價值”⑨,而不能直接等同於商品“價值”或“商品交換價值”。因此,超質勞動的增創價值c,並不是商品價值,只是勞動價值。只有在市場供求平衡、或供不應求狀態下,增創價值c才能轉化為商品價值,資本家才可能獲得利潤d;如果市場供大於求,那麽,即便c增殖很大,d也可能是負值,工廠會因嚴重虧損倒閉。我們這裏在理想市場狀態下討論勞動交換,所以,增創價值c可直接理解為增創的商品交換價值,c增殖可確保d盈余。現在,我們便進入壹個充分競爭且供求動態平衡勞動力市場,看壹下真實的勞動交換過程。勞動力也是商品。馬克思關於勞動力交換價值由“必要勞動”決定的命題,並未經過論證,而是從他的勞動價值論中直接推演出來。實際上,所謂社會必要勞動,只是決定勞動力再生產的成本因素。正像商品暢銷時賣家不會按成本出售壹樣,在理想市場狀態下,甲、乙、丙向醜提出工資要求時,也是不會考慮自己的生存成本的。這是市場交易的常理———除非甲、乙、丙不是利己的市場主體。那麽,他們會以什麽作為自己勞動的交換價值或工資標準呢?答案只有壹個,即高於他們自利勞動的價值,即高於其自利勞動創造的使用價值及獲得的交換價值。換句話說,在勞動量值相同的情況下,工人受雇勞動工資必須大於其自利勞動價值。即在b受雇勞動量值=a自利勞動量值的情況下:如果b受雇勞動工資>a自利勞動價值,工人同意被雇傭;如果b受雇勞動工資<a自利勞動價值,工人不同意被雇傭。譬如甲,如果單幹時,12小時可收獲3筐蘿蔔並交換3銀元;譬如乙,如果單幹時,12小時可做3把椅子交換3銀元;譬如丙,如果給別人打工時,12小時也獲3銀元工資;那麽,他們向醜出售自己等量勞動時,所預期工資標準同樣應高於3銀元,否則,他們便不會讓醜雇傭。總之,甲、乙、丙在接受醜雇傭前是肯定經過盤算的,其前提,就是要比他們單幹或被其他資本家雇傭時能增加收益。那麽,在這個過程中,工人是否會允許資本家通過延長勞動時間、增加勞動強度等手段榨取“絕對剩余價值”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如果甲、乙、丙事前預見或事後發現被醜雇傭吃虧、可能或已經被無償占有自己“剩余勞動”的話,他們也會拒絕的。換句話說,在勞動收益相同的情況下,工人受雇勞動量值必須小於其自利勞動量值。即在b受雇勞動工資=a自利勞動價值的情況下:如果b受雇勞動量值<a自利勞動量值,工人同意被雇傭;如果b受雇勞動量值>a自利勞動量值,工人不同意被雇傭。譬如甲,如果自己14小時收蘿蔔可獲4銀元,譬如乙,如果自己14小時做椅子可獲4銀元,當醜提出雇傭他們12小時工資4銀元時,他們會接受的。但如果醜要延長他們4小時勞動時間,甲、乙肯定要辭職的。譬如丙,如果他給別人打工時,12小時低強度勞動獲4銀元工資,但被醜雇傭後,醜卻讓丙從事12小時高強度勞動,丙也會辭職的。總之,此類情況壹旦出現或預計出現,他們都會對資本家說“不”,只有當工人在同等勞動獲利情況下,受雇勞動量值低於自利勞動時,他們才會同意被雇傭。當然,現實中的工人自利勞動價值水平是參差不齊的。這樣,當醜雇傭甲、乙、丙等多人當操作工(非專業人員)時,他們個人的自利勞動價值便不能作為普遍工資標準了。這時,決定工人平均工資底線的,通常是平均自利勞動價值。譬如,同樣手工勞動,甲1天做1把椅子換1銀元,丙1天做3把椅子換3銀元,丁1天做5把椅子換5銀元,他們的平均自利勞動價值折算為每天3銀元。在勞動力市場動態平衡而非供不應求的狀態下,只要醜開出的日工資高於3銀元,就可招聘到所需要的工人(當然,丁不會應聘的)。這個平均自利勞動價值,是工人與資本家討價還價的工資底線,也是判斷資本家是否剝削剩余價值的“紅線”。資本家的工資等於、低於這個標準,或通過延長勞動時間、增加勞動強度方式變相低於這壹標準,多數工人是不會同意的(當然,甲可能應聘)。另壹方面,工人壹旦以高於平均值的價格與資本家成交,其平均自利勞動量值,也是工人應付出的受雇勞動量值。譬如,甲、乙、丙到醜工廠生產椅子,按與個體勞動同樣的強度,乙、丙等平均每天生產12把椅子,那麽,甲通常也要完成這壹指標。如果甲只獲取平均工資卻不能按這壹標準完成生產任務,其受雇勞動量值低於工人平均自利勞動量值,醜也不會同意的,因為那等於“偷竊資本家”(馬克思語)⑩,肯定也會被解雇的。上述甲、乙、丙與資本家醜談判工資的原則,也適用於技術管理人員庚、辰。庚、辰從事的勞動,並非是直接的生產勞動,而是為提高工廠生產效率或提升工人勞動質級服務的腦力兼體力(維修機器或組織、協調勞動都要付出體力)勞動。由於無論是技術工作還是管理工作,都屬於體現高智慧、高技能、高學識的高質勞動,對醜更重要,因此,他們與醜討價還價時的資本更硬,其報酬同樣不能低於其自利勞動獲酬。譬如庚,如果他自己曾從事技術咨詢服務獲利,譬如辰,如果他自己曾組織工人協作勞動獲利,那麽,當醜聘庚為技術員、聘辰為經理時,其酬勞便要高出他們既往自利勞動的收益。如果庚、辰感到所獲報酬低於自己的自利勞動收益,他們同樣會辭職跳槽的。當然,如果庚、辰受雇勞動對企業增創價值的貢獻低於其所獲報酬,醜也會將他們開除的。如同甲乙丙丁庚辰被醜雇傭時持有增盈動機壹樣,醜在雇傭甲等時也必然持有這種盈利動機,這是商品交換增盈原則的合理體現。資本家基於這種盈利動機,在與工人談判工資時,也是不會考慮工人自利勞動獲利、更不會考慮勞動力再生成本的———因為這與他雇傭勞動盈利的目標無關。資本家只會考慮工人受雇勞動增創價值,減去勞動成本、經營成本後,能獲得多少盈余價值。即:c增創價值-(雇傭勞動成本+經營成本)=d盈余價值如果甲等12小時勞動產品出售後,減去甲等所要求的工資、支付各種經營成本(折舊、利息、租金、稅費等)之後,醜的盈余不及其個體自利勞動獲利,那他也不會同意甲等的工資要求的。這時,無論甲、乙、丙、庚、辰自以為工資要求怎樣合理,醜都不會與之達成交易。如果甲等堅持不降低薪酬標準,那麽,醜同樣寧肯破產也不會繼續雇工經營。只有當醜可獲得足夠盈余價值時,雙方的勞動交換才能實現,所謂工廠雇工生產才能進行。盡管以上描述是在理想市場狀態下根據市場交易常理進行的,但它足可證明這樣的觀點:資本家與雇員之間存在著等值雙贏交換關系,剝削未必是雇傭勞動的本質特性。
顯然,這之中沒有剝削,並不是雙方不想剝削,特別不是資本家不想剝削工人,而是當市場處於理想狀態時,他沒有剝削的可能。這時資本家的盈利,同樣只能從工廠超質勞動增創價值中獲得的。為了提升工廠協作協同超質勞動水平,提高生產效率,資本家必須不斷采用先進設備技術、提高企業管理水平。這樣,資本家就得付出更多的決策勞動。因此,在理想市場狀態下,資本家的盈利是靠勞動,而不是靠剝削。本文的最後,我還要再次重申:理想不是現實。我們所限定的市場狀態,現實中很難存在。因為市場經濟的常態是過剩經濟,它必然導致勞動力供大於求;自身壹無所有的無產者,失去了與資本家談判的條件,便只能接受由“必要勞動”決定的工資,聽憑資本家的剝削“剩余勞動”。資本家壹旦從剝削中嘗到甜頭,便會變本加厲地獲取相對或絕對剩余價值。要消除剝削,需要工人的覺悟和組織,更需要外部力量的約束。但正因為資本可以非剝削盈利,這便使消除剝削、實現勞資雙贏具有現實可能性。對此,我將另文討論。
消除剝削是社會民主主義的本質要求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承認還是否認資本剝削現象存在,批判還是粉飾資本剝削行為,永遠是壹個事關馬克思主義根本宗旨的原則問題。本文在“雇傭勞動未必導致剝削”立論基礎上,進壹步探討了在市場經濟中消除剝削的必要性與正義性,指出,消除資本剝削“合目的”“合規律”“合規範”。這從理論上解決了社會民主主義兼顧反對剝削與市場經濟的問題。本文對當下如何消除對農民工的剝削問題,也做了系統探討。
本文主要討論人類社會是否應消除和怎樣消除剝削的問題。我們修正馬克思勞動價值論與剝削理論中的某些觀點,正是為了更準確地揭露、批判、消除市場經濟中存在的資本嚴重剝削現象,更徹底、堅決地捍衛馬克思主義原則立場。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承認還是否認資本剝削現象存在,批判還是粉飾資本剝削行為,永遠是壹個事關馬克思主義根本宗旨的原則問題。在這個大是大非問題面前,我們民主左派必須立場堅定、旗幟鮮明。我們闡述資本可非剝削盈利的道理,並不改變資本剝削存在的事實;資本剝削之惡並不因資本存在正當盈利而消失,資本家是否是剝削者或吸血鬼與他是否是勞動者沒有關聯;有時,參加勞動的資本家剝削起工人來可能更貪婪無情。但我們今天否定、消除資本剝削的前提卻與馬克思的理論不同。馬克思認為,剝削產生於私有制,因此,消除資本剝削就是消滅私有制、消滅市場經濟。我們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前提下消除資本剝削,這樣,就必然要面臨壹系列新的、尖銳的理論與實踐問題。
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剝削勞動現象不僅有其發生的必然性,而且,它有時還是勞動商品自由、平等交換的產物。這就意味著資本剝削是市場經濟中“合規律”“合規範”的存在。既然如此,我們否定剝削,不就等於否定市場規律、市場規範進而否定市場經濟本身了嗎?但反過來,如果我們默認資本剝削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合法性必然受到質疑———允許剝削存在的市場經濟,還能屬於“社會市場經濟”嗎?在傳統理論看來,這近乎是無解的難題。至於在肯定市場規律、規範前提下,如何從理論上劃清資本剝削牟利與合理盈利界限,探討在現實市場經濟中消除資本剝削的路徑,從而將反對剝削的政治立場變成可操作的實踐措施,則更是壹大理論難題。總之,以上涉及的市場經濟中否定資本剝削的必要性、可能性、合理性、合法性及可操作性等問題,既是本章討論的難點所在,也是事關社會民主主義經濟建設的重大理論與實踐課題。本章提出的社會市場經濟,是兼容多種所有制形式、以消除資本剝削為特征、均衡協調發展、實現社會公平的市場經濟”新定義,便解決了經濟社會存在的弊端。需說明的,本文討論範圍是工業資本(即不包括商業資本、金融資本)的雇傭勞動,這也是馬克思討論資本剝削的主要領域②。本文的討論在“準現實市場狀態”下進行,即勞動力市場處於供大於求狀態中,這是資本剝削得以發生的客觀條件;但商品市場基本供求平衡、不嚴重過剩,這是剩余價值得以轉化為資本利潤的重要條件。文中會提及市場經濟危機,但那不是本文討論內容的理論背景,因為在經濟危機中,產品滯銷、企業破產,剩余價值也將貶值甚至消失為零。同時,為論述簡捷,本文不涉及生產成本轉移價值因素、不涉及稅費等問題,但對資本投入收益問題,會有所論及。壹、市場經濟消除剝削的合目的性與合規律性我們這裏討論的對象還是“市場經濟”。原因在於,“社會市場經濟”首先是“市場經濟”,要遵循市場經濟的所有規律。所以,我們要先解決市場經濟“能不能”消除剝削的問題,然後才有壹個“為不為”的問題。當然,對於社會市場經濟來說,消除剝削是其本質屬性要求,其“必要性”遠大於壹般市場經濟或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但如果市場經濟根本就不可能消除剝削,那麽,社會市場經濟便只能是烏托邦或虛有其名。
(壹)否定資本剝削面臨的“兩難”理論困境
作為社會民主主義的信徒,反對和否定資本剝削的立場,首先是基於馬克思主義根本宗旨和基本原則。馬克思主義是徹底的發展了的人道主義,堅決反對和否定導致嚴重社會不公、造成人道危機的資本剝削現象,是其題中固有之義。人道主義,是現代人類共識的普世價值原則。西方人文啟蒙運動伴隨市場經濟萌生而萌生、馬克思主義伴隨資本主義成熟而成熟,都並非偶然。在前資本主義時代,由於生產力水平底下,所謂人道主義只能是理想;只有在市場經濟逐步發展、社會財富空前豐富的條件下,以平等維護個體生命、生存權利為內涵的人道主義原則,才真正具有普世價值意義,馬克思主義的社會主義藍圖才能走出空想。社會主義的終極理想,就是全人類實現自由解放,因此,馬克思主義是徹底的人道主義,閃爍著普世價值的光輝③。而壹旦人道普世價值被普世承認,反對資本嚴重剝削、維護工人人道尊嚴,便自然成為現代人類共識的價值原則。即便資產階級人道主義作家、思想家,也要尖銳地揭露批判資本剝削的罪惡,道理就在這裏。既然反對和消除剝削是社會市場經濟預設的、不可動搖的前提,那麽,我們發展社會市場經濟,便絕不能肯定或默認資本剝削。但這樣壹來,如何認識剝削作為市場經濟必然發生的規律性現象,便成為大問題了。坦率地講,如果依然秉持馬克思固有理論,發展市場經濟與消除資本剝削,這兩者冰碳不容,是無法統壹的。這也是既往學術界探討、爭論這個問題時的理論死結所在。為了避開這個死結,許多人便把市場經濟作為人類社會現代化進程的無奈選擇,把剝削視為歷史進步的代價。換句話說,我們明明知道資本剝削是壹種“惡”、知道市場經濟必然產生這種“惡”,但因為要靠它推動生產力的發展,所以,只能在“初級階段”默許它的存在。當代理論界,對市場經濟取這種機會主義態度的人很多,有人甚至還重提並肯定“剝削有功”④口號。其中所涉及的,實際上就是如何看待客觀剝削規律與人類價值目標之間的“合規律”與“合目的”關系問題,也即“科學真理”與“價值真理”關系問題。回答這個問題的前提,是要判斷資本剝削是否是市場經濟的本質生存規律。如果回答肯定的,就是說資本剝削是市場經濟的“不治之癥”,如同奴隸制的“惡”壹樣,是市場經濟無法在外部幹預、自我完善過程中消除的“惡”,那麽,這兩者便如同“人患不治之癥必死”與“人希望益壽延年”壹樣,必然是絕對對立的,由此所造成的,便是“合規律”科學真理與“合目的”價值真理的絕對對立、是歷史尺度與人道尺度的兩難困境。若是這樣,我們便只能無奈地直面資本剝削現象存在蔓延的現實,直到將來私有制和市場經濟壽終正寢那壹天。因為眼下否定私有制,人類社會只能停滯、倒退。但須強調的是,即便如此,我們恪守人道原則、堅決否定和譴責剝削現象的立場也不能動搖,更不能承認“剝削有功”,這和人類可以直面“癌癥”存在蔓延的現實、直面奴隸生命被摧殘的歷史,卻不能從道義肯定“癌癥”、肯定奴隸制是壹樣的道理。“合規律”不等於“合目的”、“必然性”不等於“正當性”、“歷史尺度”不等於“人道尺度”。這時,人類只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剝削帶來的負面效用,讓市場經濟在“臨終前”發揮其優越性,這與醫生盡量減少癌癥病人痛苦、延長病人生命是同樣的道理。從這個角度講,上述“代價論”應當說是有道理的。
(二)消除資本剝削:“合規律”又“合目的”
在“市場經濟”與“資本剝削”的關系中,上述“科學真理”與“價值真理”對立的兩難困境並不真實存在,相應的理論死結也可完全解開。這裏的關鍵,是怎樣看待剝削發生之必然性或客觀規律問題。宇宙萬物各有其生存運動軌跡且彼此影響,客觀規律是無窮多樣而非單純唯壹的。任何事物,都既有自身存在運動變化的內因規律,也有受外界因素影響運動變化的外因規律。內因規律是可導致事物質變的本質性規律,外因規律能否影響內因規律、導致事物運動發生質變,關鍵要看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我們援例釋之。人必有壹死,這是內因規律。人並非生存在真空中,難免被外來毒素、病毒等侵襲而生病,這是外因規律。毒素、病毒等外因對人的生命影響是不壹樣的。人被毒蛇咬傷若不及時治療,肯定會送命;人類在未掌握控制癌癥的規律前,癌癥仍是不治之癥。在這些情況下,外因規律就影響了內因規律變成了本質性規律。但在更多的情況下,當人類認識掌握了戰勝眾多毒素、病毒的規律之後,只要治療及時準確,就能消除毒素病毒,保護和恢復人體健康。這時的外因規律就不能變成本質性規律。因此,把人必然生病這種外因規律與人生病必死這樣的內因規律混為壹談,在認識論上便是錯誤的。市場經濟中必然生成剝削現象,便屬於外因規律。前文已揭露了資本剝削的手段及發生規律,又揭示了資本正當盈利的途徑及規律。這些規律告訴我們,市場經濟不同於奴隸主莊園經濟:離開對奴隸勞動的無償剝奪,奴隸制壹天也存在不下去,而資本剝削現象雖然也會必然地產生,它卻不是市場經濟本質規律的產物,而是在某些特定條件下生成的非本質規律的產物;市場經濟固有的勃勃生機和資本盈利的主要源頭,並非來自剝削,而是來自市場經濟兩大競爭規律;離開資本剝削,這些本質規律依然在發揮作用。當然,應看到並承認:在市場經濟競爭規律背後,刺激生產發展的內驅力,確是資本的逐利本性或盈利動機;但是,我們更應看到並承認:資本競爭盈利的主要手段,只能是生產力創新勞動,是工廠工人體現先進生產力的超質勞動,而不是剝削。盡管資本家只要有可能,必然會像“狼壹般貪欲”地最大化地剝削工人勞動,但是,離開先進機器和高效協作,工廠難以形成體現先進生產力的超質勞動,資本的任何剝削圖謀都難以實現。譬如我們反復列舉過的:資本家如果只是把工人集中起來從事手工勞動,即便靠暴力延長勞動時間、強奪勞動成果,也肯定競爭不過擁有先進機器和高效協作團隊因而生產效率成十倍、百倍提高的同行的。反之,不斷創新生產力的資本家,即便不剝削工人勞動,同樣可以獲得相對盈余價值,資本同樣可以獲得高利潤。甚至可以說,封死資本剝削勞動的路徑之後,資本家把主要精力放到改進技術與管理上,靠非剝削手段競爭,將更加有利於推動生產力進步、促進市場經濟發展。要知道,在某些時候,當工人勞動成本極低時,資本家可能會拒絕采用某些先進設備,阻礙先進生產力的發展⑤。不僅如此,從宏觀角度講,反對或消除剝削,正是市場經濟健康運行的規律性要求,或者說是市場經濟的協調平衡發展的本質規律性要求。市場經濟本質上是共生雙贏經濟。正如我們在討論市場經濟危機時詳盡闡述過的,資本剝削工人的結果,最終是把共生雙贏的市場經濟機制異化為制造危機的共亡雙輸機制:資本家剝削工人勞動,前提是需要讓工人活下去,實現勞動力的再生產;資本家殘酷剝削工人導致勞動力難以再生產時,資本剝削就難以持續,資本主義社會便會陷入困境。這是剝削導致的第壹重社會危機。
資本家生產商品,靠工人出售勞動;資本家獲取利潤,靠消費者購買商品。而出售勞動的工人本身就是最大的商品消費群體。由於日益貧窮的工人階級,支撐不起日益龐大的商品市場,生產環節的分配不公,必然導致銷售環節的供求失衡。壹旦市場因供求失衡陷入蕭條或危機,商品使用價值轉化不成交換價值,資本便終結了生命,資本家也會破產。這樣,當工人工資長期處在低水平時,市場經濟便無法運轉,資本主義社會同樣會癱瘓。這是資本剝削導致的第二重經濟危機。這樣,無論哪壹重危機,勞資雙贏共生關系都會異變導致雙輸共亡結局,社會危機和經濟危機都會演變成政治危機、政權危機。如果說在前馬克思時代,西方國家是為了延緩或避免第壹重危機,才用勞動法縮短工人勞動時間的話;那麽,到了後馬克思時代,西方國家則是為了延緩或避免第二重危機,才用社會福利法、最低工資法遏制資本對勞動剝削沖動的。特別是二戰後,歷經百年工人鬥爭史之後,西方國家已完全明白了這樣的道理:資本嚴重剝削,不僅損害經濟健康,更影響社會安定,危及政權穩定。這是他們不斷加大立法力度,把剝削控制在工人階級可容忍範圍內的原因。西方國家的實踐證明,遏制剝削,因符合市場經濟共生雙贏規律,不僅不會損害反而有利於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在市場經濟中消除剝削,恰恰是基於市場經濟內因規律的要求。在發展社會市場經濟時,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否定剝削;否定資本嚴重剝削現象,市場經濟會愈加充滿內在活力。在這裏,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科學真理與價值真理是完全可以統壹的:既根據市場經濟固有規律促其健康發展,又根據資本剝削生成規律盡量鏟除其生成條件、消除其危害。當然,任何市場經濟都不是壹下子就成熟的,要消除資本剝削現象,也需要壹個歷史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的確是要容忍這種“惡”、付出某種“代價”的。但是,與上述“代價論”不同,我們主張的這種容忍,不是出於無奈而是基於消除剝削、發展社會市場經濟的堅定信心。如同樣援例闡釋:資本剝削不是“癌癥”,而只是危害人體健康的“癰疽”,鑒於人類已認識到它產生的根源,對癥下藥,是完全可以將其消除的;消除“癰疽”的人類,顯然可活得更加健康。盡管這也需要有壹個治療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難免需要忍受壹些痛苦,但這種痛苦“代價”換來的是健康而不是死亡。
二、市場經濟消除剝削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我們要發展市場經濟,就必須建立並維護市場規範;市場無序,市場經濟必然喪失其勃勃生機,甚至被高交易成本所扼殺。市場規範的要義,就是“自由競爭、平等交易”。這裏的“自由”“平等”,主要是市場機會“自由”與市場主體“平等”。在市場自由、平等交易中,原本就有“等值”交換或“不等值”交換兩種情況。任何商品壹旦過剩,便必然會發生交換價值低於其固有勞動價值的情況,這很正常。因此,就像經濟危機時物價暴跌、資本家要自擔虧損壹樣,或者就像遭遇股票熊市市值縮水、股民要自認倒黴壹樣,當勞動力嚴重過剩時,工資被壹壓再壓,工人似乎也沒理由抱怨。市場主體是經濟人,盈利最大化永遠是硬道理。基於這樣的道理,就像經濟低迷時購房發大財、股市暴跌時抄底賺大錢壹樣,資本家靠雇傭廉價勞動力暴富發家,不也是正常的經濟行為嗎?既然這樣,我們有什麽理由把資本家的這種行為稱之為“剝削”並加以否定譴責呢?如果這種行為要被否定,豈不意味著那些在市場中賤買貴賣投機盈利者,都要受到譴責嗎?這樣壹來,市場規範還有權威性嗎?市場經濟還能保持生機嗎?顯然,這些問題同樣極為尖銳。這裏所涉及的,實際上就是市場經濟中資本剝削“合目的”與“合規範”的矛盾問題:站在人道主義、社會主義立場上,資本剝削不“合目的”;站在自由主義、市場原教旨主義立場上,資本剝削“合規範”。馬克思時代,資產階級及其經濟學家,便是以“合規範”為充足理由為資本剝削辯護的。請看馬克思的壹段經典概述:“勞動力的買和賣是在流通領域或商品交換領域的界限以內進行的,這個領域確實是天賦人權的真正樂園。那裏占統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權和邊沁。自由!因為商品例如勞動力的買者和賣者,只取決於自己的自由意誌。他們是作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締結契約的。契約是他們的意誌借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現的最後結果。平等!因為他們彼此只是作為商品所有者發生關系,用等價物交換等價物。所有權!因為他們都只支配自己的東西。”⑥概而言之,資本剝削勞動,是完全合理、合法的。當然,對馬克思而言,這種“合規範”或合法性辯護是沒意義的,因為當他以“徹底決裂”的姿態否定私有制的正義性時,也就同時否定了市場規範,剝削便成為非法的存在;市場經濟剝削“合目的”與“合規範”的矛盾將由無產階級革命解決。對我們而言,要堅持發展市場經濟、維護市場規範,就不能不面對這種剝削的合法性辯護了。即便根據社會主義原則、根據市場固有規律我們有壹萬個理由否定剝削,也不能成為我們隨意否定市場規範的理由。因為“程序合法大於實體正義”,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程序違法,是最大的違法,也是最大的不合理。那麽,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能否為否定剝削提供合理性、合法性辯護呢?回答是肯定的。理由之壹:堅持人道價值規範,就必須否定剝削。人道價值原則,既是現代文明社會普世價值,也是現代人類社會實踐規範,相對市場經濟規範、經濟法規而言,它是“元規範”、是“自然法”,是可以統轄和規範市場規範的規範、市場法規的法規。根據人道價值規範,人類發展市場經濟的根本目的應是滿足自身需求而不是威脅自身生存;凡威脅人類生命、生存利益的市場行為都必須否定。從終極意義上講,堅持人道原則與恪守市場規範並不矛盾。因為市場規範是構成市場經濟的要件;在市場經濟中,普遍認同遵守市場規範可最大化地保護市場主體利益、發揮市場經濟的優越性、創造更多社會財富、實現人類普世價值目標。但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兩者卻難免沖突,資本剝削特別是對相對剩余價值的隱蔽剝削,便集中反映了這種沖突。這時,我們便必須無條件地堅持人道規範,反對資本剝削,特別是嚴重剝削。為什麽必須這樣做呢?關鍵道理在於:勞動是商品,但出售勞動的工人不是商品,他們也是人,是與資本家壹樣的市場主體。當牛奶過剩時,商人可以把奶牛處理掉,牛奶市場自動恢復平衡。但是,當勞動力過剩時,失業工人卻依然要生存,工人總數不會減少;總數不減,勞動力市場便愈加過剩、勞動被剝削的程度便愈加嚴重,每況愈下的處境便會危及工人生命。這與市場經濟中其他主體受損時情況大不相同。譬如,資本家也會因決策失誤而嚴重虧損,甚至破產倒閉,但他們這種利益損失,壹般講來不至於危及其生存或生命。經過努力或奮鬥後,他們可能還會東山再起。再譬如,某些稀缺管理、科技人才,他們索要的報酬可能遠高出其為資本家所創造的價值,但這種利益被損處境,資本家也是很容易擺脫的。顯然,在這類情況下,通常是不需要在市場規範之外維護受損者利益的⑦。但遭受嚴重剝削的工人情況則大不同了。資本嚴重剝削所造成的,不僅是工人個人利益損失或身體傷害,而是壹代代工人及其子女的生存質量受到嚴重損害,是整個工人階級乃至人類的人道尊嚴被踐踏。《資本論》中的相關文獻已充分證明了這壹點。因此,就像市場自由交換原則,通常不適用於毒品、不適用於偽鈔、不適用於壹切危害人類社會安全的“商品”壹樣,市場規範也絕不能成為資本剝削的合法性理由。理由之二: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就必須否定剝削。其實,資本剝削僅在表面上合乎市場規範而已。市場經濟規範的要義,是保護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而剝削則從根本上扼殺了市場競爭的公平性與可持續性,踐踏和違反了市場公平競爭原則。我們知道,剝削是勞動力持續供求失衡的結果,由於市場本身難以自動糾正這種失衡,其結果必然使工人變成永遠的無產者,從而失去與資本家平等競爭的市場地位和機會。從理論上講,在公平的市場競爭條件下,社會生活水平和地位差距會刺激鞭策窮人或其子女為改變生存狀況而勤奮勞動、刻苦學習、創造發明,提升自身素質,由懶者、笨者、愚者變成勤者、能者、智者,憑更高量、高質勞動獲取高額回報,使自己也變成富貴者。正是這種人人渴望改變命運、渴望更富更貴,人人可能改變命運、可能更富更貴的利己主義勞動創造競爭,驅使著市場主體的文化創造力不斷增強、不斷提升,使社會生產力加速發展、社會財富成倍增長、社會生活質量普遍提升。但是,如果資本家的剝削行為不被遏制,工人及其子女的人道困境不能解除,工人後代即便再勤奮、再刻苦,也無法改變自己命運,便永久喪失了與資本家後代平等成才、平等競爭的機會。當然,這裏涉及的社會機會平等問題,通常情況下還要靠國家提供的公共服務、公共產品實現。但在市場內部,則要像反對資本壟斷行為壹樣,反對資本剝削行為,維護工人及其子女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機會。由此可見,遏制並消除剝削現象,就像反壟斷壹樣,不僅不破壞市場規範,恰恰是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根本性規範要求。綜上所述,表面上的“合規範”,不能成為資本剝削勞動的合法理由。當現代文明社會認識到“合規範”的資本嚴重剝削行為可能導致人道災難、市場失靈的時候,絕不能坐視不管。因此,無論從堅持人道原則出發還是從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保持市場生機出發,現代社會都必須堅決否定和譴責資本的各種嚴重剝削勞動的行為。這是“大道理”管“小道理”的道理,也是“大規範”(上位法)管“小規範”(下位法)的法理,道理充足、法理充分,無庸置疑、無須爭辯。
三、市場經濟消除資本剝削的有效措施
當我們充分闡釋了市場經濟消除剝削的可能性、合理性等問題後,接下來的問題便自然轉到如何消除剝削上來了。消除資本剝削,在理論上主張容易,但真正實施起來卻很難。對馬克思而言,這意味著革命,意味著消除私有制,其難度在革命本身;對我們而言,這難度則在於如何劃清資本剝削與非剝削的界限、如何在保持市場經濟生機前提下消除資本剝削。
(壹)劃清勞資合理收益邊界的可能性
關於劃清資本剝削與非剝削行為界限問題我們已反復闡述了。其中,對資本家靠延長勞動時間和明顯增加勞動強度剝削絕對剩余價值的行為,被剝削者或旁觀者都是很容易覺察的,其越界剝削行為是很清楚的,關鍵是如何立法、執法,在實踐中制止,所以,我們不做討論。真正的難題在於,如何判斷資本對相對剩余價值的剝削。馬克思由於把工廠集成勞動創造的全部價值統歸於工人勞動,所以,其相對剩余價值邊界是清晰的:凈產值減去工人及其他雇員工資便皆屬相對剩余價值。而對我們來說,由於承認資本家也從事勞動、承認資本可合理盈利,情況則大不同了。我們再重復運用前文的圖示進行探討:圖示中的OD線段,表示工人個體低質勞動價值(1元),它與工人雇傭勞動創造價值無關,但在勞動力過剩情況下,卻是影響工人工資的關鍵因素,直接決定著OE的大小。OC線段,表示工人工廠雇傭勞動創造的全部價值,也就是企業凈產值(50元)。DC線段屬於工人超質勞動增創的價值,它體現工廠高生產效率或資本盈利能力。GC線段表示屬於資本家管理決策勞動(及資本投入)的合理盈余價值(30元)。OG線段,表示工人在雇傭勞動中的所貢獻的份額或資本家應支付的合理報酬(20元)。OE線段,為資本家可能支付給工人的超低工資(2元)。EG線段,即2工人低質勞動價值1元工人實得工資2元相對剩余價值18元工人應得工資20元資本盈余價值30元ODEGC工人工廠超質勞動增創價值的空間,便是資本家剝削相對剩余價值的範圍。其中,G點既是資本合理盈利的邊界,也是工人應獲報酬的邊界,所以,從理論上講,只要能確定壹邊的報酬或盈利是合理的,落實G點的位置,便能確定另壹面所得也是合理的,相對剩余價值便不存在。但問題是,無論哪壹邊的合理所得,都難以確定。前文已討論過,由於現代大工業生產效率比個體勞動效率提高了千百倍,個體勞動價值已大大貶值了,這時,僅以工人低質勞動獲利為標準判斷是否被剝削,已失去了意義。而在工廠超質勞動中,盡管工人的勞動貢獻也非常大———離開工人勞動,機器無法運轉、資本無法增殖———但具體的貢獻大小,卻無法量化測算。同樣道理,資本家的資本投入和決策勞動,對工廠生產及企業盈利也起著決定性作用,有資本投入而無正確決策,或決策正確而資本匱乏,企業皆談不上盈利。這之中,資本利率尚有客觀尺度,但資本家的決策勞動貢獻則根本無法估判。這樣,雙方任何壹方都有誇大自己壹方貢獻的充分理由:工人有理由認為,把自己工資提高到40元不算高;資本家有理由認為,把工人工資降到2元不算低。在這種情況下,壹旦壹方得勢,必然要侵犯對方的利益———通常情況下,當然是資本占優勢,這便必然導致了對相對剩余價值的剝削。那麽,這是不是說我們就無法合理確定勞資雙方合理收益的邊界以確定G點的位置了呢?答案是否定的。確定G點的辦法理論上是存在的,這就是在勞動力市場供求平衡條件下讓勞資雙方競爭博弈。當勞資雙方從各自最大化利益出發,經反復較量權衡、談判妥協,必然會在某個雙贏臨界點上達成共識,形成合理的工資或利潤水平,使工人勞動不被剝削,使資本利益得到保護。我們以工人甲、乙、丙等與資本家辛、醜的競爭談判為例,闡述其中的道理。假設市場上最早只有醜壹家椅子工廠,甲、乙、丙等多人爭醜的1個工作崗位。醜將日工資壓到2元,甲因求職迫切,會同意應聘。鑒於2元難以維持甲體面生存,我們據此斷定醜剝削了甲壹大塊相對剩余價值。至於具體剝削金額,壹時無法確定。其後,假設辛也開廠招多名工人。這時,因勞動力相對短缺,乙、丙便嘗試著提出10元的高工資要求。辛害怕工廠停產導致更大損失,爽快同意。甲很快便會仿效,以跳槽為要挾,要求大幅提升工資。因市場工人短缺,醜害怕甲離去,自己敗在辛手中,會開出更高工資條件,如日工資15元,留住甲。見甲工資增長,乙、丙自然會提出更高的要求。顯然,只要勞動力供不應求,工人們輪番擡高工資標準的要求便不會停止。在這種情況下,資本家考慮的已不是如何剝削剩余價值,而是如何保住自己的利潤了。相對說來,資本家的資本盈虧底線是明晰的,因為它有壹個資本回報率及投資收益率的問題。如我們討論過的,資本家應獲取合理盈余價值,主要的理由:壹是資本家自己從事決策勞動創造價值,二是資本家購買的機器與勞動能在壹起發揮增創價值功能,三是其余資本作為稀缺資源也要有償使用。概括起來,就是資本家理應獲取合理的勞動收益與資本收益,理當在企業凈產值中占較大份額,否則,得不償失,他們不會繼續雇工生產。譬如辛,假設他建廠投入的總資本為2萬元,凈產值為50元/日,如果出借這筆錢給他人購買機器生產增創價值可獲得投資收益為10元/日,那麽,當工人要求的工資超過20元後,辛的凈利潤即他的決策勞動收益便低於20元,還不如到其他企業當職員掙得多。這時,辛便會關閉企業、出借資金、自己去打工。譬如醜,假設他感到工人工資要求超出他承受能力,便會減少招工,甚至自己操作機器生產,把50元盡收囊中。這樣,當關門或拒招的企業多了,市場上勞動力便會相對過剩,辛、醜便處於談判優勢,甲、乙、丙處於談判劣勢,大家自然會接受低於20元的工資標準,辛重新開工、醜開始擴招……就這樣,在勞動力供求動態平衡狀態下,我們不難從工資升降與資本進出變化中,發現G點的存在:當工資水平升過某點後,資本投資開始凈減少;當工資水平低於某點後,資本投資開始凈增加。這時的某點,就是G點。在上例中,就是20元。G點是勞資雙方討價還價妥協的產物,也是彼此雙贏的臨界點。這壹工資水平,便是市場勞動價格的合理水平,與它同時形成的,則是市場資本的平均收益率。請註意,這種市場勞動價值水平和資本收益率,最終不是由某個行業的勞資競爭形成的,而是各個行業的勞資競爭、彼此攀比形成的平均水平。它壹旦形成,會使勞動力由低收入行業向高收入行業流動,使資本由低收益率行業向高收益率行業流動,最終使各行業形成大體相當的工資水平和資本收益率。這便是並不從事超質勞動、不增創價值的服務行業工人,同樣會獲得平均薪酬的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