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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抓捕外逃人士 凶残手段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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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 05: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央社

  中国于2014年展开称为“猎狐行动”(Operation Fox Hunt)的专项行动,迫使被控贪腐的海外逃犯返国,当时中国声称有大约1万8000名官员潜逃。关注亚洲人权的非政府组织“保护卫士”今天公布一份报告,揭露中国运用手段逼迫外逃人士回国的内幕。



  “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这份报告名为“非自愿返国自首:中国迫使海外『逃犯』回国的秘密行动”(INVOLUNTARY RETURNS:China’s covert operation to force‘fugitives’ overseas back home),当中列举北京当局海外抓人的三种手段,包括以在国内的家人为筹码、海外特工劝说威胁及绑架。

  报告指出,猎狐行动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反腐败斗争”有错综复杂的关联。早在习近平2012年掌权之前,北京在确保外国政府合作将中国国民遣返一事便已遭遇阻碍。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多方着手迫使遭锁定的人士回国。根据官方统计,这些行动的规模不断扩张,几乎看不出有改变的迹象。

  ●猎捕方式一:以中国家人为筹码

  “保护卫士”指出,第一种非自愿回国自首方式为施压海外逃亡者的中国国内亲友,让他们当游说中间人、人质,甚至是代罪羔羊。一名曾参与猎狐行动的上海公安曾形容,逃亡者犹如飞往海外的风筝,中国手操风筝线,总是能透过家人循线找人。

  而且相较于引渡,透过亲友是较为便宜且快速的手段,根据中共中纪委数据,2014至2020年6月间返回中国的60名百大通缉犯中,有44人是被劝返或自行回国,比例将近7成5。

  当局可能行使监控、讯问、开除、冻结资产、不让孩子就学或接受双亲照料、威胁人身安全或自由等手段,骚扰亲友配合用电话、视讯、简讯或录影等方式,说服逃亡者返国。

  2019年中国中央电视台的“红色通缉”节目就曾提到,家人会翻拍手写信,并藉社群媒体发给海外亲友,说服他们返国。某些极端案例中,当局还会派亲友连同律师、官员亲赴海外。以被控挪用公款的原武汉发改委主任徐进为例,2017年他的老父亲就曾被迫飞往美国说服儿子归国。

  若对亲友动之以情收不到效果,当局可能捏造证据加以拘留,把他们关进拘留所或黑牢做人质,或禁止他们出境。例如2017年中国下令海外就学的维吾尔学生返回新疆之后,就曾传出当局挟亲友要求学生返乡情事。

  当时一名在埃及阿兹哈大学(Al-Azhar University)就学的维吾尔学生告诉自由亚洲电台:“他们把父母关起来要学生回国,逼迫我们照办。我自己的父亲过去两个月持续被拘禁。”

  海外旅客也不能幸免。2018年中国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前行长刘昌明的美国籍妻儿赴中国探亲后被禁止出境,就是为了诱使刘昌明回国。外国公民可能因间接涉入纷争无法离开中国,已促使美国、加拿大、澳洲等国家发布旅游警示。

  假设用尽手段都无法让逃亡者返国,中国当局可能会株连亲友。被控受贿的云南大学历史系前副教授郭欣就曾被警告,除非她回到中国,否则包括甥侄在内的家族三代都不得离开中国。

  中国男子王靖渝因质疑2020年的中印边境冲突共军伤亡人数,被中国政府通缉,目前人在荷兰申请庇护中;重庆公安局陆续以母亲病危等理由逼他回国未果,如今他的父母不仅失去在国营企业的工作,父亲更遭刑事拘留。


  王靖渝父亲遭刑事拘留。(图取自保护卫士网页safeguarddefenders.com)

  ●猎捕方式二:海外特工

  相较于利用家人来胁迫,中国派遣公安、特工或非政府成员前往海外,藉由承诺或威胁迫使目标回到中国,这项手段较具风险,也更耗费资源。

  方法是面对面、在目标家中留字条,或是间接骚扰他们住在海外的朋友、家人或同事。不管是获得当地国家允许或暗中进行,这种手段有可能合法,也可能非法。

  中国显然宁愿透过合法管道,但已表明没有合法管道也不成问题。前“猎狐2015”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刘冬2015年曾表示:“我们的原则如下:无论有无协议,只要有犯罪嫌疑人的讯息,我们会去那边追捕,无论身在何处,我们都会去逮人。”


  根据“保护卫士”图表,海外代理人行动的受害者遍布英国、法国、泰国、斐济、阿拉伯联合大公国、澳洲、加拿大及美国等国家。

海外代理人行动的受害者遍布英国、法国、泰国、斐济、阿拉伯联合大公国、澳洲、加拿大及美国等国家。

  以在美国的李刚为例,他曾是湖北省武汉市不动产开发商,2009年与家人移民美国。武汉公安起先指控他挪用公款,后来又指控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2017年,李刚的一名兄弟曾致电给他,告诉他中国公安以挪用公款罪名通缉他,并且呼吁他回中国。之后,中国公安持续骚扰并威胁他的两名兄弟、母亲及前妻娘家,试图迫使李刚屈服。

  2018年3月,他们逮捕了李刚的么弟。在公安不断施压恐吓下,李刚的母亲数月后中风过世。公安还告诉李刚的另一名兄弟,如果李刚拒绝屈服,他们将转而指控他的弟弟,这名弟弟将吃牢饭。

  李刚表示:“他们也派在美国的人马来骚扰我。2018年11月某天,我不在家,一名白人男子现身我的纽约房东住处,给他看我的照片,问说我是不是他的房客。”

  那个人声称正在处理李刚的汽车保险理赔事宜,但李刚从未在美国出过车祸。还有一名男子前往李刚的公司,同样带着他的照片,询问李刚是否在那里工作。

  李刚表示:“2019年1月,一名白人男子随同一名中国翻译来到我在德州的住所,告诉我的妻子他们是联邦调查局(FBI)的人,上级派他们来保护我。我打电话给FBI,他们说根本没派任何人。”

  李刚指称:“这个任务小组持续来电,并且警告我。他们说无论我前往何处,都会找到我。2019年3月,我换了电话号码,从此再也没有他们的消息。”

  ●猎捕方式三:绑架

  在极端情况下,中国当局会在海外绑架通缉目标,并将他们秘密送回国内。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尽管在东道国,绑架通常属于非法行为,但根据中国监察法第52条的官方法律解释,“绑架”和“诱捕”皆属于让海外逃犯非自愿返国自首的“非常规措施”。

  “保护卫士”的报告采用“绑架”的广泛定义,其中包括秘密绑架(直接绑架),以及间接绑架,意思是通缉目标在东道国执法部门的非法或秘密合作行动中被捕,之后移交给中国当局。

  目前已知的海外绑架案例主要都发生在与北京关系密切、或北京在当地具有重要经济影响力的威权国家。

  泰国就是一个典型范例。资料显示,泰国发生的中国公民遭这类绑架的案例最多。由于中国是泰国最大贸易伙伴,也是主要游客来源国,北京拥有相当大的影响力,有时甚至可在不动用非自愿返国自首手段的状况下,让曼谷同意将境内的中国公民驱逐出境(泰国未正式承认难民身份)。

  根据“保护卫士”资料库,中国曾企图在海外绑架22人,其中18人绑架成功,包括泰国(7人,3人失败)、缅甸(4人)、香港(2人)、越南(3人)、阿拉伯联合大公国(5人,1人失败)和唯一的民主国家澳洲(1人)。

  报告指出,绑架的实际受害人数很可能远高于此。2018年,一名未透露姓名的美国情报官员表示,他们相信,单是在澳洲,中国涉嫌绑架的人数就有两位数,且在多起案件中,受害者遭到殴打或下药,之后被拖上返回中国的船只。

  ▲直接绑架

  在少数绑架案例中,有闭路电视监控画面捕捉到事件经过或涉嫌绑架的中国特工。2015年,一名身穿条纹衬衫的男子被拍到在前香港铜锣湾书店瑞典籍股东桂民海居住的泰国社区内闲逛,并在桂民海失踪当天上了他的车。3个月后桂民海再度现身时人在中国,并在电视上被迫认罪。

  2017年,香港四季酒店(Four Seasons Hotel)提供的监控画面显示,华裔加拿大亿万富豪肖建华被捆绑在轮椅上,头部被毯子盖住,身旁还围绕约6名身份不明的男子,此后他再也没出现过。

  ▲间接绑架

  在间接绑架案例中,东道国通常不会透露目标为何遭到遣返,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协助捏造指控或否认参与绑架案件。

  举例来说,埃及和阿拉伯联合大公国警方曾逮捕并驱逐合法居住或拜访当地的维吾尔人,有时甚至会与中国警方联合行动。

  2021年,异议人士王靖渝因贴文质疑北京政府遭到通缉,并在杜拜被捕。在他被拘留期间,中国官员前往探视,并逼迫他签署自愿返回中国的协议。最后,由于此案引起媒体与西方国家的注意,王靖渝获准前往欧洲,本案也被归类为失败的绑架案例。

  报告指出,间接绑架案例往往具有2个共同特徵,包括案件与中国特工或警察在东道国境内跨境执法;且东道国会扮演共犯角色。在这类案例中,东道国不仅允许中国警察和特工在境内活动,甚至还会提供协助,以逮捕目标、处理相关文件并掩盖目标失踪的事实。

  ▲引渡至“第三国”

  除了上述的非自愿返国自首手段,近年还出现一种新趋势,即北京与东道国合作,但由于东道国与中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不方便直接将个人驱逐出境,因此中国改将目标引诱到有签署引渡条约的第三国。

  这种作法符合中国监察法第52条法律解释中对“诱捕”的定义:将犯罪嫌疑人引诱到境内、公海、国际空域或签有引渡条约的第三国,然后逮捕或引渡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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