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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所重視的聖經,有創世紀的神話(Myth);而我國也有一些開天闢地、創造人類的故事,女媧作人便是其一。春秋緯運斗樞及淮南子等咸主三皇即庖犧(伏羲)、女媧,及神農。由此,知女媧為上古的女性聖人。其名見於世本、列子,似可將之上溯至周代;至於層累推衍所成的女媧神話,則較晚出,以淮南子集其大成。彼云:古諸侯中有名共工者,於逐鹿中原失敗時,頭撞「不周山」的一根撐天之柱,以致天往西北傾斜;天將塌,地上的山河旋即紊亂,女媧氏乃鍊石補天,天地順遂,萬物因而復生。風俗通義繼之而云:及天地重整,其下未有人民,女媧乃以泥漿塑捏一個個的人形,此即今人類的由來。
上述荒誕不經的神話,間或為南蠻所接受,終而有今苗族中儺公、儺母兩兄妹創造吳、龍、石、麻、廖五大姓之神話。民族學家芮逸夫氏認為苗人傳說的儺公、儺母,在一場洪水之後配成夫妻,始有人類,其故事的母題實與伏羲、女媧兩兄妹結為夫妻者同,此乃兄妹配偶型的故事。按楚先王廟及山東武梁祠既有伏羲、女媧人首蛇身、交尾成夫婦之畫,當係先民始行婚制的神話,其來有自,得直追戰國或更早。又兄妹配偶乃血親結縭的族內婚(Marrying-in)。而春秋已有同姓不婚之議,是華夏早受亂倫禁忌(IncestTaboo)的規範所約束。揆之禮失求諸野一語,及苗族同姓可婚之事宵,是女媧作人並為後世婚制典範之神話,豈非苗民接受華夏文化並推衍為儺公、儺母創造人類的故事?蓋有借以承認族內婚亦合理之功能在焉。不論如何,此應係社會制度及初民想像先祖由來的心態之反映。(李榮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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