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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马踩云 于 2022-8-1 13:25 编辑
马克思少说了两个词,从而背上了千古骂名
马克思说,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但是少说了两个词,少说了一个动词“争取”,少说了一个名词“选票”,从而背上了千古骂名
如果马克思把话说全,说的是: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争取选票。那么,后来的列宁与斯大林以及毛泽东邓小平,就没办法公开背叛马克思,就没办法公开当叛徒,就没办法公开地把马克思倡导的平民的民主搞成共产极权。
也就是说,苏共是伪共,中共也是伪共。
郭老学徒:马克思对普选持什么态度?完全是举双手赞成!
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人民的权利回归和利益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经济的发展,国家的强大强盛,中国都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向民主,这是唯一的必然的选择。
民生民权民情民意如此要求,发展规律如此强制,执政党也做出了承诺。
但究竟建立怎样的民主模式,众说纷纭。党内民主说基层民主说参与民主说互动民主说,甚至还有接见握手民主说。有精英论证现在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民主模式,他统计了某领导人一年与群众握了17次手,来证明民主的现在完成时。他忘记了42年前伟大领袖一个月内就接见了几百万红卫兵呢,那岂不是说明民主早在极端专制黑暗残暴的文革时期已经实现了?
除非你玩假民主伪民主准民主过场民主,打着民主的旗号反民主,只要你是真心实意地去实现民主,无论怎样的模式,最终都不能避开普选模式。普选是民主的最重要也是最必要的程序与模式。
有人可能会说,普选是资产阶级骗人的把戏。我们先不去问他凭什么得出这样的结论,凭什么把参加普选的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的广大民众视为心甘情愿地持续受骗长期受骗的傻瓜。我们还是来看看无产阶级的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对普选持怎样的态度吧,我们不是在党的章程和国家宪法中都明确地宣称实行马克思主义吗。
马克思恩格斯在关于巴黎公社的著作《法兰西内战》中,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对普选的态度。
为了把事情讲清楚,我们有必要先简单回顾一下巴黎公社。
1871年3月18日,以巴黎工人为主组成的国民军举行了武装起义,夺取了巴黎政权。国民军的领导集体是些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他们在浴血奋战夺取政权后,不是想着自己登上领袖高位执政掌权,而是把一切权力还给人民。他们立即组织巴黎市民普选,让人民用选票决定由谁来执掌权力。3月19日,国民军领导集体发布公告对巴黎人民说,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特此奉还我们的权力。我们无意谋取刚被群众风暴推翻的那些人(指官僚)的位置。几天前,我们是无名之辈,我们仍将以无名之辈回到你们的行列中去。
这些高尚的人冒着生命危险打下江山却不坐江山,不享受特权,更不去欺骗人民压迫人民谋取私利。他们一心一意地恭敬人民!拱手把权柄献给人民!让人民用实实在在的选票来选择执政者。而当人民的政权面临危险的时候,这些革命者又挺身而出,绝大多数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们的高尚精神应当成为任何以人民的名义夺取政权的革命者的楷模。也应当对照出篡权者的卑鄙、无耻和无赖。
3月26日,巴黎人民选举产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由86位人民代表组成的巴黎公社。这是一次真正的民主选举,真正的普选,选举不受任何限制,不受任何人影响干预,也没有任何权威组织推荐候选人;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按人口比例分区选举。
人民政权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保证人民权利的法令,其中包括完全保障人民的人身自由信仰自由劳动自由集会自由出版自由;公民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维护自己的利益;反对任意逮捕;不准进入私宅,人民可以监督和随时撤换官员;取消官员的高薪制;取消官员的所有特权。关于取消特权,具体到只准军团的军事指挥官和两个参谋有权骑马。(可不像我们现在公车和公车私用泛滥成灾。)
公社在执政过程中还主动请人民参与和监督。所有决策过程公开。就如马克思所赞扬的那样:“公社可不像一切旧政府那样自诩决不会犯错误,它把自己所言所行一律公布出来,把自己的一切缺点都让公众知道。”
巴黎公社虽然只生存了72天就失败了,但它的无产阶级民主的实验却光照人间。
在中国,许多人对无产阶级专政的认识一直存在误区,以为无产阶级专政就是镇压,就是肃反、镇反、反右,就是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就是不准敌人乱说乱动,就是报禁,就是限制各项自由与权利。
其实马克思恩格斯则认为,上面提到的巴黎公社的无产阶级民主实践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普选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让国家机器按照人民的意志而不是少数官僚“主人”的意志运转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减轻人民的负担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恩格斯1891年在为《法兰西内战》写的导言中说: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看巴黎公社吧。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恩格斯分析到,“以往国家的特征是什么呢?社会起初用简单分工的办法为自己建立了一些特殊的机关来保护自己共同的利益。但是,后来,这些机关,而其中主要的是国家政权,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为了防止这个现象,巴黎公社“采取了两个正确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同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如此)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正文中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经验,马克思归纳的要点是:
○ 在第二帝国时期,法国“得到了甚至它自己也梦想不到的高度发展,工商业扩大到极大的规模;金融诈骗庆祝了自己纵横世界的欢乐;民众的贫困,在卑鄙无耻的骄奢淫逸的景象对照下,显得格外刺目。看来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政权,实际上正是这个社会的莫大耻辱,是一切龌龊事物的温床。”而巴黎公社则是这个旧国家机器的对立物。
○ “巴黎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 公社用普选制度取代了等级授职制度。
○ “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国家高级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支付给他们的办公费,都随着这些官吏的消失而消失了。社会公职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
○ “一切学校对人民免费开放。”
○ 法官也 “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并且可以撤换。”
○ 主张地方自治。
○ “公社制度将把靠社会供养而又阻碍社会发展的寄生赘瘤――“国家”迄今所吞食的一切力量归还给社会机体。”
○ 废除常备军,用武装的人民代替它。
○ “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的口号。”
通过上述马克思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普选有理!
如今,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执政党这里已经发展到了“三个代表”“和谐社会”阶段了,其理论的广泛性普遍性科学性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所以,全民普选的条件已经成熟了。要知道,普选是实现三个代表与和谐社会的唯一途径。任何一个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组织决不会害怕普选。因此,民主进程特别是实现普选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应当适时提出了。
请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吧,请不要为人民的选择能力担心吧,请相信人民尊重人民恭敬人民吧!因为人民不是白痴,不会把选票投给不代表自己的骗子。
马克思恩格斯论选举
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那时的资本主义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还处于上升阶段,各种政治制度还处于形成和完善中。与此同时,由于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不断加深,欧洲出现工人运动的浪潮。在英国的宪章运动、德国的工人运动以及法国革命期间,各国相继出现不同性质与内容的选举运动。当时的社会环境决定了选举实践的水平,也决定了选举思想的内容。这期间马克思、恩格斯写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法德农民问题》、《选举的结果》等结合英法德的选举实践,对选举的性质、选举实现民主的条件以及选举在具体国情下的结果进行了论述。
1.选举是一种政治形式,并非资本主义社会所独有
选举作为一种政治形式在最早的原始社会就产生了,在后来的政治实践中也一直存在。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选举已经是一种比较普遍存在的政治形式。马克思说:“选举是一种政治形式,在最小的俄国公社和劳动组合中都有。”恩格斯称原始社会的选举制为“自然形成的民主制”的主要形式,是人类社会选举制度的萌芽。此后,在奴隶制社会有古希腊雅典城邦的国民议会选举和古罗马的选举,在封建社会有英国议会封建贵族的选举,在资本主义社会有资产阶级的选举,在社会主义社会有人民民主的选举。选举作为一种政治形式,任何社会和国家都可以采用,并不为资本主义社会所独有。
2.选举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必然随着人类社会由原始社会到阶级社会再到无阶级社会的变化,由政治性选举变为事务性选举,丧失其政治性质
马克思认为选举作为形式,其性质必然由政治性变为事务性。选举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它产生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时期,并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国家职能的消失,选举也不再产生统治,最终随着选举政治职能的消亡完全丧失政治性质,而具有了事务性。正如马克思所说:“选举的性质并不取决于这个名称,而是取决于经济基础,取决于选民之间的经济联系;当这些职能不再是政治职能的时候,(1)政府职能便不再存在了;(2)一般职能的分配便具有了事务性质并且不会产生任何统治;(3)选举将完全丧失它目前的政治性质。”
3.选举作为上层建筑,其性质取决于产生它的经济基础
马克思精辟地阐述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社会发展规律,并运用于选举领域,深刻揭示了作为上层建筑的选举,本质深受其所处的社会经济基础的决定,选举的实质决定于统治阶级的性质。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了资本主义选举具有资产阶级民主的性质。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选举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性质的。
4.在阶级社会里,关于选举权的斗争实质是阶级斗争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普遍的东西一般说来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的斗争。”马克思、恩格斯用阶级分析法揭示了所有政治现象背后的阶级实质,并将其应运于选举领域,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争取选举权的斗争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表现形式和内容。
5、马克思、恩格斯结合各国选举实践指出了选举如何才能实现无产阶级的利益,分析了选举实现无产阶级民主目标的保障条件。强调普遍选举、直接选举、平等选举的重要性,认为参加选举的工人阶级民主意识的觉醒,以及必备的民主自由的社会政治环境,是实现无产阶级民主的重要条件。
(1) 扩大选举权、实现普遍选举有利于民主的实现
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最先局限于上层,对于工人阶级而言,首先要获得普选权,打破选举权的财产、出生、教育等限制。欧洲几个世纪的选举斗争突出地表现为争取选举权的斗争,其中英国最为典型。马克思在《英国议会改革的新法案》一文中,分析了英国迪斯雷利于1859年2月提出的对英国现行选举制度做一些修改的建议,指出这个法案的目的是要保持当时贵族和资产阶级对政权的垄断,蓄意不让工人阶级参加选举,使工人阶级在政治上处于无权状态。文章写道:“一眼就可以看出,所有这些新的选举优惠条件,虽然使资产阶级中又有几部分人参加了选举,但是,其目的显然是蓄意不让工人阶级参加选举,使工人阶级仍旧处于目前这样的政治上的“贱民”(迪斯累利先生不慎地这样称呼那些没有选举权的人)的地位。……把劳动阶级排斥在选民之外,同时又剥夺居住在城市的自由农的选举权,这是向目前的议会改革法案及其起草人发起进攻的战斗号召。”马克思认为普遍选举是实现无产阶级利益和民主的重要原则。
(2)直接选举、平等选举和合理的选区划分有利于民主的实现
马克思分析了普鲁士的选举结构安排,包括采用间接选举、选民划分等级、官僚任意划分选区,认为这些选举安排使下层阶级投的选票丝毫不起作用。马克思于1858年10月在《普鲁士状况》一文中提到:“凡年满25岁的普鲁士公民都有被选举权这一条也被保存了下来。但是,有关选举权和选举结构方面的安排,不仅把人民的大多数排除在外,而且还使其余享有特权的一部分遭到官僚集团最肆无忌惮的摆布。选举分两级。首先选举复选人,然后由复选人选举议员。在初选当中,不仅不缴纳直接税者被排除在外,而且全部初选人还要分为三类:最高、中等、最低税额缴纳者。……然而就是这个复杂的层层过滤的过程看来还不够,因为官僚集团此外还得到了把选区任意划分、拼凑、改变、分开、合并的权力。”马克思指出:“由于选举法的规定,只要头等选民和二等选民像目前这样采取共同行动,下层阶级投的选票是丝毫不起作用的。诚然,有少数几个地方,例如柏林,工人阶级的一小部分纳税人参加了选举,但是可以有把握地说,他们是按照雇主的motd’ordre(命令)行动的。”马克思深刻认识到选举分级即间接选举不利于选民意志的表达,而选民地位不平等和选区划分不合理也会严重影响选举的民主性和革命性,选举应是普遍平等直接的。他在分析英国议会改革草案中提到:“关于让大多数人民参加选举、对一切选区权利平等、保证秘密投票这些重要问题,甚至没有提到。”可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秘密投票对实现民主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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