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547|回复: 1

舍己代罪

[复制链接]

0

主题

27

回帖

27

积分

新手上路

入门会员

积分
27
发表于 2006-1-23 00: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自号平园老叟,北宋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自幼勤奋好学,绍兴二十年中进士,历任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吏部兼承旨、右丞相、左丞相等职,光宗时封益国公,是北宋重臣。他一生著述甚丰,著作达八十余种。其为人宽容善良,正直敢言。

周必大在任临安和剂局监官时,有一天,突然失火,大火向周围蔓延,烧了附近的民房。按照法规处理,负责管理的那人应当被定死罪。

周必大问管理的人:“假若是官家失火,应该判甚么罪?”管理的人回答说:“只不过撤销职务而已。”周必大于是就向上报说是官家失火,因此他自己被撤销了职务,而那个人被免了死罪。

周必大被免职回家后,与父亲妻子相会,父亲见他丢了官职,非常生气。当时,正值大雪,家童在院子里扫雪,忽然回忆起昨夜在梦中扫雪迎宰相。于是,家童便对待周必大很好。

后来,周必大考中博学宏辞科,做官直到宰相。高寿79岁,赠太师,谥文忠,宋宁宗题篆其墓碑曰:“忠文耆德之碑”。

0

主题

27

回帖

27

积分

新手上路

入门会员

积分
27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01: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唯有古時的人無私,才做的到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11-8 11:28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