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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书记指挥灌水淹房暴力强拆,逼疯我母亲、致死事件的真相与诉求
——尹红宇的陈述
从2017年11月中旬起,南县南洲镇政府暴力强拆,灌水淹房,吓病、致我母亲死亡,抢夺并扣押母亲遗体……这一恶性事件。从事发至今已有21个多月了。这期间,我多次上访县、市、省和国家信访局,都无结果。2018年3月5日,我上访北京国家信访局,被押送回南县,关在豪景酒店14天,失去人身自由。九都派出所所长孟某当面警告我:你敢出去,就要搞死你!(有录相为证)。如今,我母亲的遗体被公安机扣押在殡仪馆已有18个多月。我正准备近期进京上访。
今天,单位领导通知我:省信访省督导组的刘姓领导和市信访局的梁领导要找我谈话。
二位先生态度和蔼,耐心听取我的陈述,令我感动。我似乎在黑夜中见到曙光。
我应该向上级如实汇报。除今天当面陈述外,特写成下面文字。我的陈述,如有虚假,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我住房的基本情况
我的住房1975年单位分配的。居住有41年时间了。在2000年的时候,经当时的血防站站长曾毛彬批准,我们自费对房屋进行了改造。南洲镇政府拆迁办负责人副镇长涂世才多次看过我的房子,认可房子在原基础上进行过改造。并表示将按国家拆迁政策给予安置和补偿。
第二、拆迁过程中的两点分歧:
第一点分歧:安置一室一厅的房子是否合适?
2017年10月中旬,负责拆迁的副镇长涂世才口头通知我:安排一室一厅的公租房一套。
我三代人三个人(同一牌号两个户口本,母亲,侄女和我)。三个姐姐要轮流来护理93岁的母亲,一室一厅的房子,怎么住?我多次请求安置两室一厅的房子,都被拒绝。
直到2018年1月24日下午,涂世才仍然说:“你妈妈九十多岁了,活不了多久就会死,你一个人住一室一厅的房子怎么不可以?”(有视频为证)
果然,被涂世才言中:14天后我母亲去世。
至今想起涂世才的话,我们仍不寒而慄!
第二点分歧:对住房和种植物的评估是否违规、有效?
南洲镇政府决定对我的住房和地面种植物进行评估。既然政府决定要评估,那么就必须依法依规评估;如果不依法依规,评估就无效!
关于财产等评估,财政部、工商总局等部门的明文规定至少有如下几条内容:
1、关于评估机构的选定:应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协商确定;2、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参与评估的两名估价师有相应的估价资格证书;3、委托评估的人必须与评估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4、评估报告上参与承办该评估业务的两名评估师的亲笔签名;5、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中,应当有评估公司的评估人员、房屋征收或者拆迁人员和房屋的所有人应当参与房屋的勘察,确定房屋的实际状况,在三方当事人确认一致的情况下签字确定,否则会因涉嫌程序违法……可是,南洲镇政府对我住房及种植物的所谓评估,百分之百地违反了上述规定。比如:至今我没有见到评估报告,更不知道是什么评估公司、什么人来评估的。现场评估根本不准我参与……单位领导交给我6张有关评估项目的表上,没有评估时间,没有评估师签名,没有审核人签名,没有评估报告,没有盖评估公司公章,更没有附评估公司的执照等。这样的评估合法吗?有效吗?!
镇政府根据违规评估,“计算”出拆迁补偿费8万元。知情人说:民政局对尹红宇住房补偿费会计帐本上实际支付是10万。只给尹红宇八万。被人拦截了两万。这两万元隐藏了什么猫腻?
评估违反规定,补偿费就不只是钱多钱少的问题。当我拒绝接受非法评估时,李勇就对我施压、恐吓,强迫我接受。
2017年11月14日下午,李勇在一个茶楼里召见我,涂世才在场。李勇说:你住的是公房,不存在拆迁补偿和安置问题。如果由我来处理,一分钱都不能给你。现在镇政府决定给你8万钱。你还不满意,我今天通知你:现在搬,给你8万元钱;你不搬,一分钱也没了,安置房也没有了。(有视频为证)
我清醒地知道:李勇完全有可能凭借权势一分钱都不给我。不如先收下8万元再说。
涂世才递给我一张空白的收款收据,要我自己填写。我问:怎么写。涂世才说:写收到拆签补偿费8万元,签上你的名字。
第三、我在协议上签字了吗?
2月6日,在信访局召开的会上,涂世才说:你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名,领了8万元钱,同意了的事,怎么又反悔?
南县官方在一些会议上说,尹红宇在拆迁协议上已经签字同意,是无理取闹!
这是造谣,党政官员造谣,无耻,真的很无耻!
我在收到8万元钱的收据上签了名,只能证明我收到了8万元钱,怎么能由此而说我“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呢?收款收据等于拆迁协议吗?有点荒谬吧?我必须再次严重申明:关于房屋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无论是南洲镇政府和我之间,还是我所在单位和我之间,至今没有任何文字协议!既然没有任何文字协议,怎么会有我在协议上签字呢?
第四、分歧不能解决,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拆迁政策,当被拆迁户与拆迁办分歧不能解决时,只能由人民法院处理。法院审理查明,如需要采用强制措施进行拆除时,人民法院必须遵照法定程序,发出强制拆迁公告,通知被拆迁户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走,否则将承担一切后果。
假如尹红宇是个刁民,无理取闹,阻碍拆迁,那么只能由人民法院对尹红宇依法处理。其他任何单位、任何组织(包括政府)、任何个人都无权对我居住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否则,就是违法!就必须承担因违法而造成的后果。
第五、李勇灌水淹房,吓疯、吓病我93岁老娘致死。
是不是抽水淹我住房?是不是暴力逼迁?是不是导致了严重恶果?南县官方一直否认。我们用事实来说话吧。
先看看现场录制的视频:(放灌水淹房视频)
这个视频挂在优酷上好几个月了。视频所显示的内容难道还不能证明是暴力逼迁吗?一个93岁的老人在这房子里住了41年多,习惯了,突然进水受到惊吓,致病致死,难道不是很恶性的事件吗?
我母亲93岁高龄,血压高,有冠心病。但灌水逼迁前,母亲头脑清醒,饮食起居、大小便都能自理。她还能经常柱拐杖行走或者坐到房头晒晒太阳(有照片为证。从这张照片的背景可以看到房屋己进水。是灌水淹房第二天拍的)。但是,突如其来的灌水淹房,母亲精神上受到巨大刺激,两个多月来,一直卧床不起,大小便失禁,神经错乱,喜怒无常,白天讲胡话,晚上做恶梦。2018年1月28日,母亲病危入院,2月7日晚上8点58分去世。
近20年来,母亲住过两次医院,一次是2006年夏天做白内障手术,另一次是2016年冬天感冒住院。这是可以查实的。正常情况下,母亲肯定还能活一些年头的:究竟是活三年两年,还是活一年半载,说不准。但不可否认的是:灌水逼迁使老人受惊吓,马上病了,两个多月就走了。由此,我们认为:暴力逼迁灌水淹房是导致母亲致病致死的直接原因,导致母亲提前离开了我们!
人都有父母。如果是你的老母亲受突然遭遇这种灾难,你会如何?南县某些官员对待一个93岁的老人为什么这样心狠?为什么不讲人性?丧尽天良啊!!
第六、南县某些官员的态度和作法
李勇灌水淹房,吓病我老娘致死的恶性事件发生后,我们一直希望县委领导依法公平公正处理问题。可是,南县某些官员恃权傲慢、任性,或麻木冷血不作为,或知法犯法乱作为,激化矛盾,导致事件不断升级。
一、信访、纪委接待不作为,互相推诿。
2018年1月31日下午,在我老母亲被李勇的暴行吓病住院,危在旦夕之时,我尹家兄弟姐妹、姐夫等8人怀着极其愤怒的心情去县信访局递交材料,强烈要求上级惩处李勇,并要求将材料转呈县委书记,信访局接待处负责人姓李的先生说:县委李书记是务虚的,不管具体事,信不能转呈。并要我们去找纪委。我们找到县纪委,接待处负责人刘某则说:这不属纪委业务范围,你们的材料我们不能收,不能转(有录相为证)。
二、信访局局长乱作为,把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 。
2月6日上午,县信访局局长龚海军召开会议,听取我们汇报。
会后,我请龚局长将我写给县委书记李劲松的信和举报李勇滥用公权暴力逼迁的多份材料转交李劲松本人,龚拒绝了。意想不到的是,龚海军把我和李勇带到会议室旁的复印室,当着我的面,把我给李劲松的信和举报李勇的全套资料复印一份,交给了李勇。我当即表示抗议!却未能阻止住。
必须指出:这个听取我们关于暴力拆迁的汇报会,龚海军竟然叫李勇——也就是暴力强拆灌水淹房的指挥者参加!李勇在会上不仅否认自已的罪责,而且大喊大叫:“侵犯了我的肖像权,要上告!”……
龚海军的作法严重违反国家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我曾写信给李劲松反映龚海军的严重违纪行为。至今没有任何信息!
三、公安局执法违法,活人死人一起抓。
2月7日晚,母亲去世。8日上午我们在南县机关大院外“为人民服务”碑前举牌:“强烈要求与县委李书记见面 希望在县委领导下公平公正处理害民、伤民的恶性事件”。这仅仅只是求见县委书记寻求公平正义!然而,这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可谓呼天不应,叫地不灵。
2月9日,我租用三轮摩托车从我的居住处(离县城9公里)将我母亲的遗体运往岳阳我哥哥家,办完丧事后同我父亲合葬。中途欲将母亲停放二姐家(离县政府约五百米),想争取有关领导到我二姐家商谈,盼领导开恩,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当我们行至兴盛桥,特警将我母亲的遗体抢走,扣押在火葬场,由特警看守,不准亲人向我老娘遗体告别。在2月9日至15日,7天时间内,母亲株洲的三女儿和女婿,安乡的侄儿,岳阳的侄孙女,茅草街的姨侄和侄媳等亲属到殡仪馆拜祭我母亲,都遭到拒绝……这么搞,有法律依据吗?有良心吗?有人性吗?同时,将我姐弟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为由,双双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二天。制造了活人死人都被关押的千古奇冤!
综上所述,南县官方在拆迁我尹家住房过程中,滥用公权,执法违法,肆意妄为,从评估违规开始,到暴力逼迁灌水淹房,吓疯我老娘致病致死,到非法拘押活人死人……都是假借法律名义,强权欺压良民!问题十分严重。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当他们被受害人控告、揭露后,他们凭借手中权力,一方面掩盖事件真相,欺骗中央巡视组,另一方面继续残酷打压我尹家。
对此,我无所畏惧。我们有誓死维权到底的决心。兄弟姐妹五人团结一心,依法依规,逐级上访,维护我和我母亲的合法权益。
第七、我的诉求:
一、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南县南洲镇政法委书记李勇灌水淹房暴力拆迁的恶劣行径,依据党纪国法严肃惩处,以服民心,也让南县官员从以权代法的胡作非为中回到依法行政的轨道上来。
二、恳请上级有关部门成立该恶性事件调查组,依法查处从违规评估、放水淹房违法拆迁、吓死我老娘…等一系列问题。依法善后。以慰民心。
尹红宇
身份证号码:432322196106014210
联系电话:13549745865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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