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习主席: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上海市籍视力残疾人戚建华(67岁,身份证号:310103195711291212)因非基于公共利益的动迁零补偿零安置的问题受到上级部门督办而黄浦区政府自督办起消极回应、不解决而于2023年8月15日乘坐T110次列车去北京合法上访,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驻京工作小组警察崔建设、上海市黄浦区信访办人员骗回,家属知道戚建华到达北京火车站后再无音讯,联系不上。 2022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最新的《国家信访工作条例》总则第一条,制定本条例是为了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一个67岁的视力残疾人去北京上访,被黄浦区信访办工作人员和上海警察拦截,这行为和《国家信访工作条例》相悖,这是在切断群众和党和您的密切联系。 后家属多次去淮海中路街道派出所报警、黄浦分局信访,去各级政府单位反映情况,派出所才告知家属人在街道。(详见2023年9月14日寄达的求救信) 至今,戚建华失踪32天了。 警察知道戚建华没有失踪,但是却默许公民人身自由受侵犯的情况发生。人身自由受限,就是非法拘禁。家属要求警察立案调查,警察以他人没失踪,人在街道,不算失踪,迄今为止不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了人民警察的任务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选择了漠视。 家属希望党的阳光能照耀在一个上海残疾人的身上。 如您在世界联合国大会上阐述的,命运共同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世界一个地方的人遭受侵犯权利那就会在所有地方都被感觉到。 政府基层单位已经用他们的实际行动告诉家属,他们不爱人民。但您一定是爱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每一位人民的,希望您能解救被非法拘禁已32天(同时已饱受32天折磨)的视力残疾人戚建华,求您能敦促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此致 敬礼 家属 日期:202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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