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巴勒斯坦的哈马斯向以色列发动了大规模的突然袭击。袭击目标包括大量的民居民宅,在以色列南部雷姆举行的诺瓦音乐节是哈马斯袭击的目标之一,超过260人在那里丧生。这不是一般的突然袭击,这还是恐怖袭击。 很多人纳闷:由于双方实力相差悬殊,哈马斯向以色列发动恐怖偷袭岂不是自杀?那他们为什么还要那么干? 问题在于,哈马斯的头头们并不认为他们发动恐怖偷袭是自杀行为。恐怖分子有恐怖分子的逻辑:他们赌的就是他们的对手投鼠忌器,自我设限。恐怖分子打的是超限战。 1999年,有两位中国军旅作家写了一本《超限战》。《超限战》自诩提出了一整套在现代战争中弱国抗制强国的战术。该书作者之一乔良说,经过第一次台海危机,“我们意识到,如果中国军队和美军兵戎相见,我们的军力不足,所以我们需要一种新的战术,帮助我军取得力量均势。”这种新战术就叫超限战。它指的是一种超越一切界限,不受任何限制的作战形式,即可以是军事的,包括游击战、恐怖活动,也可以是非军事的,例如贩毒、破坏环境、传播电脑病毒,等等。另一位作者王湘穗说,打仗讲规矩,但那些规矩都是西方定的,如果弱国遵守这些规矩就没有赢的机会。但如果我们不按常规作战,弱国就可能赢。 首先我要提起大家注意,千万不要以为恐怖分子是在为本族本国人民而奋斗。试想,当恐怖分子袭击别国人民时,它把本国本族的人民置于何地?恐怖袭击势必招致对方的回击,因此,恐怖分子事实上是把本国本族人民送到对方的炮火之下。恐怖活动的头目们是把外国外族的平民当作自己攻击的活靶,而把本国本族的平民当作对方回击的肉盾。 其次我要指出,打仗讲规矩,决不是只对强国有利而对弱国不利。规矩意味着限制,意味着约束。它对强国弱国一视同仁,弱国由于弱,格外需要规矩的保护。要是在这个世界上,强国弱国都打起超限战,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弱国别说取胜,恐怕连生存都变得不可能。在古代,我们很少听说弱国对强国发动恐怖袭击。原因很简单:在那时,弱国要是用恐怖袭击的方式打击强国,只会引来滔天大祸,灭顶之灾,被屠城屠族,灭国灭种。古代的情报工作和武器技术更不灵,遭受恐怖袭击的一方更难以准确地区分出谁是袭击者谁是无辜的平民,怎么办?很好办,把有嫌疑的人员或族群统统灭掉就是。就像古书里常写到的“大兵所至,玉石俱焚”。这不是因为“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不可能精准的区分谁是玉谁是石。 上述道理十分简单,《超限战》的作者不会不懂,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鼓吹超限战,而这种荒谬的主张为什么还有人信奉、有人喝彩呢?这里有一个没有公开说出口的假定。《超限战》的作者就是吃准了他们的对手是现代人是文明人,要讲规则,有自我约束,不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需要提醒的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等报复,这本来在古代都是被视为正义的,载之于几乎各种文化的经典。只是到了现代,越来越多的人感到这种正义的缺陷。正如美国哲学家、神学家莱茵霍尔德.尼布尔所说:“任何只限于正义的正义都会迅速蜕变为低于正义的东西。只有高于正义的品德才能改变这种情况。”换句话,现代人希望能找到一种比对等报复更人道的东西。 中共军旅作家在《超限战》一书里论证了,如果弱国不按常规,采取一种超越一切界限,不受任何限制的作战形式,包括恐怖袭击、病毒等等,而强国虽然遭到弱国不按常规的攻击但仍然固守常规,在对方早已超越一切界限时自己仍然谨守界限,那么强弱之势就会逆转,弱国就可以战胜强国。 这就提出了一个有关文明生死存亡的大问题,那就是,如果一方打起超限战,而另一方又不愿意采取简单的对等报复,那么应该如何应对? 在号称哈佛史上最红火的公开课《正义》上,迈克尔.桑德尔教授举到电车难题:一辆有轨电车失去了控制,司机看见前方的轨道上有五个人。司机可以任凭电车继续前行,这样一来,这五人一定都会被撞死(这五个人不知何故都无法离开轨道);司机也可以将电车转向,开到一条岔道上,而这样只会撞死另一个人。那么,司机是否应当把电车开到人少的轨道上,撞死一个人,而不是五个人呢? 电车难题引起广泛的热议。其实,真正更应该热议的题目是恐怖袭击,是超限战。文明的一方应该怎样应对恐怖袭击,怎样应对超限战。对等报复是不是无奈的、没有选择的选择?抑或是还有更人道的战术;如果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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