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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吴华英,是2001年“6•24” 福建省“福清纪委爆炸案”,所谓涉案者之一吴昌龙的姐姐。七年来,为了寻求法律的公正,替蒙冤系狱的弟弟申冤,我四处颠簸,多方申诉。但至今一无所获。
弟弟怨系狱中七年多,虽然警方以严刑逼供的口供定案,但毕竟警方编制出的口供,谬误百出,前后矛盾。一审判决上诉后,福建省高院面对漏洞百出的侦查案卷,无法判决。又迫于压力,无法直接翻案,只能拖延不绝,只是把受冤屈的人,一直违法地超期羁押,既不审判,也不放人。
亲人冤系狱中七年多,一家人正常生活全被打乱,苦不堪言。我只好上下奔波,不断上访。上访变成了七年来我的生活的主要内容,但上访又解决了什么问题呢?
2008年6月20日,我登上北上的列车,再次到北京上访。期待人文奥运能给我带来好运,让无罪的人早日脱离苦海。殊不料,7月28日,我在北京全国人大登记上访时,全国人大接访办居然设下圈套,在我办理登记后,将我扣下,送到国家信访局的久敬庄,然后转福建省驻京办,再由福清当地政府押解返闽,期间没有人身自由,这跟绑架有何区别?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8年7月28日早上7点,我接到老杨律师的电话,说他已在国办信访局门口等我了。鉴于住处到那边有2小时的车程,我建议老杨先到国办窗口排队、领表、填表,再到四号窗口边排队边等我。
老杨是福州人,是一名律师,他受到侵害,却不能通过正常的司法诉讼来解决自己的问题,也加入了“上访大军”。
9:30分,北京永定门西街甲1号国办信访局外沿大街外一溜过去,有好几百米,站满了来自各个省份的截访人员(看到本省的访民步入人大、国办接待室大门,他们就派人到久敬庄候着接人),上访者已经廖廖无几。
我一边走一边思忖,跟记者约好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为何不趁这半小时的空档,到人大领表登记,再到相邻的国办信访局和老杨见面?
当时,我就不暇思索,迈进全国人大的门口。安全检时,连指甲剪都被扣留。其实已被没收。
当我顺利领了表,正在填表时,旁边有保安催促我不要写得太多,只要把身份证填好就行了……正纳闷中,老杨来电说:这次很顺利,国办人员很认真作了登记并接待我,现我已被他们扣留,暂时不让走了。
此时,我才意识到自己进入了圈套,想撤走,却来不及了。只好硬着头皮,继续交表和登记身份证等。然后,我就被保安安排接待大厅一侧座椅上,这一个区域还专门用绳子围着,按顺序坐等警车押送。
对此非法遭遇,我向工作人员抗议:我依法到代表人民意志的全国人大信访部门走访,何罪之有?你们竟将我“监禁”在这里,到底想干什么?
一男工作人员马上说:你不要说得这么难听,我们怎么“监禁”你了?只是让你等一会儿。你叫什么叫!你再怎么叫,结果也是一样的。我于是用手机向外面的人诉说这种于法无据的尬尴遭遇。这时,旁边一女工作人员接口说:为了奥运,你们必须离开北京,这是规定。
过了将近一个小时,大厅里所有访民都被押上警车。有二三十人的样子。
我问身边的警察,我们在人大上访,又犯了什么法?为何要用警车押送?要送我们到哪儿去?
那警察说,这本来就不属于警察管的事,可上命难违啊。途中,警察问我为什么事来着?我拿出新华社主管的《了望东方周刊》第16期刊登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报道给他看。
警车把我们送到位于丰台区国家信访局的久敬庄救济处。过安检时,我带的相机又被扣下了。我们被工作人员带到各省访民的安置室。在福建省安置室里,我见到老杨。约有200平方的大厅里,坐着二三十个福建的访民。这里是冤的海洋。
一会儿,福建省来了人,说是代表福建政府,要我们交给他们相关的申诉材料,以便向省公安厅上报。他们所持的身份证件,是省公安厅治安科干警在摸底布署处理意见。
看着访民们一个个被接走,最后,只剩下我和石狮拆迁受侵害案的吴先生,还有一个莆田人,案发地湖北省(因为两地政府都不要)。
快下班时,福清市政府来人,将我接到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桦皮厂胡同10号,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北京招待所里,监居了四天三夜。享受着访民有“保镖”的待遇,管吃管住管行路。
监视我的人,是北京马家楼的工作人员(东北退伍兵)。他对我说,福清的访民待遇还不错,住在一夜四百元左右的房间,吃饭还要陪同。别的地方,就没有这样的待遇。一般住在地下室,吃着碗面和盒饭。你很不同,昨天局长还特别交待,要好好招待你。
我想,局长的特别交待,无非是因我有许多人在关注。不管“保镖”的话真假与否?对于失去人身自由的我,再好的“招待”,又有什么用?
这时,母亲来电告知,中午有福清市东张镇政府来人,找到到清展小区,以了解案件为由,建议母亲让我把户口迁到福清城关住宅区来。
29日晚饭后,我向当地政府相关人员要求给个说法。他们表示为难。来接我的人,是我户口所在地的东张镇张书记和案发地福清市政府金敦社区薛主任二人。因凤凰台风肆虐,被滞留在长乐国际机场。
他们对我说,出来久了,你应该也想回家了……。我告诉他们想到新开辟的三个公园示威游行点去示威,他们用狐疑的眼神看着我说,你还想去游行示威?在你未进公园人早被带走了。
驻京人员说:这天下午,省信访局一干部,还一再催问你返闽与否?其实我们也着急呀。昨天就 “福清纪委爆炸案”存在的问题,我们也请教了一个持中立观点人士谈谈对此案的看法,他说陈科云家人在北京请了大律师,陈科云正在翻案。经理陈科云若没事了,那就更不关你司机弟弟的事了,你也就省了律师费。如今,这案子卡在赔偿的问题上。
我们只要求按程序办案,还原事实真相,还我们清白。生命和自由高于一切。何况国家赔偿又不是个人掏腰包,还不都是我们纳税人的钱。想当年“侦破”福清纪委爆炸案时,是那样兴师动众,雷厉风行!这几年为了掩盖冤案真相,又花了多少冤枉钱!谁心疼过?谁把纳税人的钱当回事了?
官方认为案子若翻了,国家赔偿是少不了的。最难在责任追究上。谁制造了大假案?为什么要这样做?来自死者家属的压力也很大,所以解决这个案子难度很大。
这是什么逻辑?冤有头,债有主。这起爆炸案,又不是陈科云和吴昌龙等人干的,关我们什么事?若真是他们干的,他们还有命在?恐怕坟头上的草木都成丛林了!作为死者家属,明智的话,应该要催促并配合警方把藏匿在背后的真凶早日抓获归案,才能告慰亡灵。而不是冤枉无辜的人……
回想自己几年来的上访历程,屡访屡拘,往事历历在目,一夜无眠。
第二天早上,我向驻京办福清办事处提出,希望其向省信访局转达我想跟福建省法院马院长对话的愿望。我想,我的要求应当不算苛刻。为示亲民,院长亲自与访民同机返闽。作为福建省首席大法官,作为压案不决的福建省法院,面对如此严重非法超期羁押和严重超期限审判的“福清纪委爆炸案”,面对蒙冤深深的亲属,来向院长讨一个七年未决的冤案的说法,在这个口口声声说是以人为本的“法治”国家里,应该一点也不为过。我想以此诉求来见证7月24日颁布《新信访条例》是否畅通?是否在福建省得到贯彻执行?
驻京人员表示,他们会向福建省信访局传话。至于结果如何,有待答复再转告。还说定好下午的机票,要送我返闽。
午时3点,驻京办人员对于早上我提出的要求,表示为难。说自己位卑言轻,已向福州信访局转达了你的诉求,但福州信访局只说这个名字熟悉,具体案情不清楚……几年来我给福州信访局投送的信访资料,他们到底有没有去看?
驻京人员还给我忠告:你若和接你的人僵持不回,事情也不会得到改变。给人难堪,也与已不便嘛。你自己考虑吧。
4点许,来了3个人。福清治安干警陈小林科长,福清市东张镇张书记,福清市政府金敦社区薛主任。他们一过来,就说已经定好了明天(31日)晚上5点半返闽的火车票。陈科长还不失时机讯问我:来京上访多久了?住在那儿?福清有多少访民在北京上访?魏英现在哪儿·······
上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我没有义务告诉你。陈最后表示,自己也是没办法,要向领导反映和备案。
在这期间,我追问他们,驻京办不是说已经买好了机票嘛?
接我的人说,福清市政府有规定,访民不可以享受坐飞机的待遇。若是没坐过飞机的访民,为了过把坐飞机的瘾,都跑到北京上访,福清则大乱。我们不敢破这个例,会挨批的。
这一席话,把福清政府的阴暗心理表现的淋漓尽致。他们拿着纳税人的钱,冠冕堂皇地坐飞机,逛故宫,住宾馆(他们住的房间比软禁我那一间豪华)。然后押着访民,营造出虚假的节约气氛,为领导的政绩铺路。却认为访民都是吃饱了撑着一心要占政府的便宜,上访是种享受吗?
7月31日下午,我、张书记、薛主任一同坐上南下列车,于8月1日13点10分抵达福州。
在列车进入福建境内后,张书记频繁地用电话做着种种部署。14点20分,到火车站接我们的专车,把我们送到东张镇政府二楼会议厅。
不一会儿,林所长和林警员到达,要我配合作笔录。我拒绝了。上访诉冤,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自由,你们没权干涉。你们若为了讨好领导,没有原则,执意相逼,我只能用沉默来抗议你们的违法行为……
当我向林所长索要这5天来,失去人身自由的监居法律文书时,所长没有正面回答。马上走出会议厅,说张书记会向上汇报。留下民警小林监看。期间,我上二趟洗手间,民警都寸步不离地紧跟着我,守在门口,把我当犯人看待。
16点,我向林所长要说法,是解除拘押?还是继续“监居”下去?家里还有很多事等着我回去处理呢?
林所长解释说,上命难违,你的去留,我作不了主。
我问所长是什么领导要留我?
林所长说至于是什么领导,无可奉告。若不作笔录,只能一直耗下去。我也想早点走,今晚还有一个同学会等我参加呢。你这么的不配合,恐怕我也去不成了。
18点,我一再催促,书记和所长让我再等等。说福清公安局分管治安的李局长要亲自过来,讯问我去北京上访的内容。
19点,亲友们来了,声援的电话也频频不断。亲友们七嘴八舌,痛斥政府官员为非作歹,指责不依法办事……
19:45分,我对一直躲在楼下的书记和所长说:李局长若在8:30分之前还不来,我就走人。你们要继续扣留我,对不起,请出示法律文书。所长爽快地答应了。
20:30,李局长终于到了。亲友们被隔离到隔壁间。四个人对付我一人。我依法向李局长索看工作证件。书记、所长等人认为,我这是大题小作,说警服和警号就可以了,还要出示证件?
看完李局长的证件后,我在李局长的对面坐下。李局长说我和别的上访者不一样,是上了档次的访民。思维也与别人不同,到了北京十几次,都没接到我,还跟手下人说我会自己回来的。要不是这次奥运会,还是接不到我。今天只是要求我把上访过程作个笔录,比如我到了哪些部门投递了什么材料•••••••········
上访是公民的权利,法律没有规定开奥运会就不能上访。李局长,你为何不问问我到北京上访的原因?你为何不从源头查起?是你们福清公安局刑讯逼供,制造了这起泯灭人性的大冤案,你为什么不去查公安刑讯逼供的问题?你为什么不去查是谁在制造冤假错案?却反过来打压蒙冤的老百姓?如果这件事摊到在座任何一位的身上,你们会怎么做?还会象今天这样逼问北京访程吗?局长说,公安部有文件规定,上访者必须交待清楚上访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问题。我要求出示该文件,局长却以“内部文件”为由拒绝。
我说在福清,老百姓是不是没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局长等无言。
李局长怔了一会儿后,就把话岔开,问我有几个兄弟姐妹,是不是还有个姐姐在国外(事后我看到网友们的博文里有一张王毅大使和我家人合影的照片。原来他们时刻也在关注网络的动向,怪不得监视我的马家楼保安说“局长特别交待,要好好招待我”,原来是另有深意)。
我说家父有兄弟七、八个,我的兄弟姐妹几十个,遍布世界各地。至于姐姐是否在国外,都在你们掌握下,何必明知故问。
李局长问我什么时候再出国门?
我说出入自由,这是每个守法公民的权利。
李局长:只要是华人,就要拥护奥运会。希望北京奥运会期间,你不要再去上访。
你开你的奥运会,我申我的冤。申冤与奥运有什么矛盾?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去那儿是我的自由。李局长,请你就别转换话题,现在很迟了,我们家人也要回去休息,没别的事,我们要回家了。不要一再劝留,你们领导若认为我不可以走,权力可以压倒一切,那好呀,来个痛快,开个拘留证,我也好早点到拘留所休息去。说句心里话,我还巴不得有人恃权这么做,待到10天、15天后,我就拿着拘留证,到北京参加奥运会去。
我向局长提出抗议,这次书记和主任两个男的押我回来,属违法的。因我是女同志,依法应在女同志的陪同才是合法的。对此,李局长沉默,没有回应我。
21:10分,林所长让警车送我们回到了清展花园。在此,我向所有关心我的朋友报个平安。
在我被扣押在镇政府期间,书记和所长一再问我住在哪儿?我坦言,没事就住在福清。到省城上访,就住在福州。到北京上访,就住在北京。正是因为司法腐败,让我偏离了正常的生活轨道,成了四处飘零的人,我到处都是家……
他们一再要求我把户口迁到福清父母的居住地。原来根据属地负担规定,这次押我返闽的所有费用,都是东张镇政府埋单。据保守估算,仅这几天的各项费用,应有一万多元。当然,在北京41天的上访历程,我也花费了三五千元,在信访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不访又不行的司法无语境中,我们在诉求中还要跋涉多久,才能到达正义的彼岸?
晚11点,我接到同样冤系狱中前夫的姐姐电话,她告诉我说,当地派出所和书记连夜到她家里一再诱供,要她说我这一段时间都是住在前夫那套房子中……杜的姐姐于是跟他们说,自打他们离婚后,吴华英就不在这儿住。邻居们还用生命向所长起誓道:这话很离谱,他们离婚之后,这么大冤案又摊到杜捷生的头上,仇结得更深,怎么可能住在这儿?我们从未见到离婚后的吴华英回来住过……
原来,他们还不死心,试图制造谣言,以便栽赃说杜捷生和吴华英是假离婚。
他们愚蠢地认为,只要假离婚成立,对爆炸罪名的怀疑就可以减轻,他们就可以继续把这个案按他们的套路办下去。如此混帐逻辑,实在让人愤怒!
在这些岁月里,我衷心感谢我主给予我精神抚慰、灵魂启迪!更衷心感谢关注此案件社会贤达!祝好人一生平安!
2008年8月1日
[ 本帖最后由 心尘 于 2008-8-13 14:0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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