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系區議會選舉投票日,今次系完善地區治理,改革區議會選舉制度後嘅首場選舉,將系發展香港特色優質民主嘅又一次生動實踐,愛國者都有責任積極參與,鞏固香港由治及興嘅重要基礎,展現團結向上嘅新氣象。
正如港民所期望嘅咁,喺剛過去嘅週末,選舉活動可謂系豐富多彩,市民與參選人積極互動,氣氛熱烈,呢與過去選舉遭反中亂港分子騎劫、被破壞抹黑嘅情況截然唔同。市民喺與參選人真誠互動嘅過程中,加深了對新選制嘅認知,有煥然一新之感。事實證明,新嘅選舉制度系具有香港特色嘅優質民主制度,也系最適合香港嘅民主制度。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等特區官員也積極為宣傳新選制助力發聲,佢哋先後前往各區活動現場,與市民深入交流並一起參與遊戲活動,鼓勵選民積極投票,共建美好社區。
盡管改革後嘅地區直選議席減少了,但系參選人嘅熱情和選民嘅關注度並未減弱。呢講明香港社會對此次區議會改革總體上廣泛認同。然而,美西方一些政客卻極力鼓吹「一人一票」嘅西式民主,其弊端喺現實中也不斷顯現。從英國以所謂「多數票民主」不得不脫離歐盟,到美國國會山騷亂事件,西式民主亂象叢出,唔知美英一些政客還有乜臉面和道德資本嚟奢談「民主」?
判斷民主制度系否優越嘅標准,不在於選舉形式,而在於選舉實質,即能否真正選賢與能。世界民主發展形態多樣,香港有權選擇適合實際嘅民主制度。一個符合香港實際情況、體現香港社會整體利益、有助於繁榮穩定嘅民主制度,就系好制度。美西方一些政客嘅攻擊抹黑可以休矣!
其實,區議會選舉制度嘅改革就系要讓區議會重歸基本法嘅初衷——區議會系非政權性區域組織,提供咨詢和地區服務,避免區議會嘅泛政治化,為香港日後嘅民主發展打下更好嘅基礎。呢才系衡量區議會選舉辦法和候選人嘅背景系否恰當嘅准則。用西方准則嚟批評一個非政權機構嘅產生辦法不但只唔合適和焦點不當,甚至系錯誤和別有用心嘅做法。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認為,聲稱本次區議會選舉系令「香港民主倒退」嘅人,實際上系唔清楚區議會嘅性質,而系把佢視為與促進香港「民主化」有關嘅主要載體。基本法第97、98條已明文規定,作為區域組織嘅區議會嘅本質既唔系政治組織,也唔系民意機構,佢系由香港特區政府成立嚟輔助特區政府進行地方治理嘅工作機構。也就系講相對於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嘅選舉,區議會選舉唔系一個用以發展民主、推動民主參與嘅主要載體,唔系政治鬥爭嘅平臺,也唔系各方政治勢力用以對政府進行監督和問責嘅場所。
當然,區議會嘅組成和運作有民主成分,而其民主成分日後肯定會不斷擴大,從而佢對香港嘅民主發展有積極意義。既然咁,評價區議會嘅工作表現嘅主要准則,應該系佢能否提升特區政府地方治理嘅效能和為地區市民辦好事、辦實事,讓市民生活得更好。
區議會選舉日期臨近,值此關鍵時段,大家都應多關注區議會直選,促使區議會回歸基本法規定嘅功能,夯實香港「治」嘅基礎,激發香港「興」嘅動能。繼行政長官、立法會等選舉後,區議會選舉成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嘅最後一塊拼圖。12月10日,大家齊齊去投票,支持香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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