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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因涉嫌不给基层员工支付加班费,24日在加利福尼亚州被告上法庭。
本案原告为3名ibm现任和前任职员,但控方希望此案成为代表美国各地ibm公司电脑安装和维护人员的集体诉讼。控方律师詹姆斯·芬伯格说:“他们被迫加班工作,但却没有像州立和联邦法律规定的那样获得补偿。”
公司员工说,他们通常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周末时常加班,却从未得到任何加班费。美联社报道说,按照美国惯例,公司管理人员不享有加班费,但基层员工每加班1小时,应获得正常小时工资1.5倍的补偿。
控方说,他们打算为加利福尼亚州的ibm公司现任和前任雇员追讨过去4年内的加班费,为其他州雇员追讨过去3年内的加班费,数额可达数百万美元。
专家认为,美国技术行业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比较普遍。加州奥克兰地区律师杰夫·罗斯说:“在最近几年里,与电脑行业员工加班费相关的案件显著增多。”他目前正在代表一家软件公司840名员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加班费。
ibm公司尚未对此作出评论。
追讨加班费在技术行业并不罕见。此前,本案控方律师已经为“计算机科学公司”员工成功讨回2400万美元加班费。此外,电脑游戏发行商“电子艺术公司”去年同意给员工补发1560万美元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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