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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智华:追究重庆涪陵中心医院医生杀人罪的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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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 00: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打倒习共匪首 于 2024-5-2 01:11 编辑

                追究重庆涪陵区中心医院医生
           谭红霞、杨敏、田杰等故意杀人刑事责任的
                    备忘录

              (受害人谭明秀的家属 颜智华 颜晓艳父女)

重庆市所有受公立医院医生欺诈过、坑害过、残害过、甚至杀害的受害者与家属们:
中国全社会正义良心人士们:
兹有被重庆涪陵区中心医院医生谭红霞、杨敏、田杰等人故意杀害的谭明秀的丈夫颜智华、女儿颜晓艳向包括重庆市所有受公立医院医生欺诈、坑害、残害、杀害的受害者与家属在内的中国全社会正义良心人士留下此《备忘录》,以期时候到来,作为第一证据追究重庆涪陵区中心医院医生谭红霞、杨敏、田杰等故意杀人刑事犯罪责任。追究纵容、包庇前述3医生犯罪的涪陵区卫生局(即卫健委-下同)和中心医院官员徐忠明(2017年前为医政科科长,2017年升官副局长)、石强(时任医政科副科长)、刘加胜(时任副局长)、章和平(时任局长、党委书记)、时任中心医院院长王勇、副院长王朝永、副院长赵涛等的刑事责任。
家属颜智华和颜晓艳父女自2016年11月初至2018年2月,经过约16个月时间,多次向国家卫生部、重庆市卫生局、涪陵区卫生局(即各级政府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谭红霞、杨敏故意杀人的详细举报材料,并不断到市、区卫生局当面陈述案情(同时递交书面举报材料),要求市、区卫生局调查处理。主要时间和精力是就地去涪陵区卫生局(涪陵区中心医院的政府主管部门)会见相关官员,要求调查处理。重庆市卫生局也一直以“属地管理”为由,责成涪陵区卫生局查处。但是,在铁的证据面前,涪陵区卫生局始终包庇犯故意杀人罪的医生,拒绝调查。原来包括涪陵区卫生局在内的各级政府卫生局都是公立医院医生搞医疗欺诈谋财害命犯罪的纵容者和保护伞,特别是涪陵区卫生局和区中心医院之间完全是同一条犯罪利益链上的既得利益者,区卫生局是中心医院医生谋财害命的靠山和保护伞。
又向市、区公安局报案,同时提供详细的谭红霞、杨敏使用故意违规故意错误用药方式,实施的故意杀人的证据材料。但涪陵区公安局(具体处理颜智华报案的是刑警一大队杜教导员)以“要卫生局认定医生属于犯罪性质后,才立案”的答复推诿了颜智华(有书面的不立案回复文书。由杜教导员口授,书面回复的操作人是石莉莉署名,时间是2017年7月13日)。
与向卫生局举报并要求查处谭红霞、杨敏故意杀人犯罪问题同步,颜智华父女同时在涪陵门户网站(涪陵在线论坛)上向社会曝光,时间从2016年11月3日开始,也持续长达16个月,凡是上网的涪陵人人人皆知该案件,刚上网曝光的第一个帖子(数千字)在一天一夜中跟帖留言1千多人次,网友人人义愤填膺。
由于政治极端黑暗,官场皆流氓,官员丧失了做人的道德底线。颜智华父女自知无力讨要公道(和重庆市卫生局,主要是和涪陵区卫生官员进行说理斗争,要求卫生局调查处理,但始终被推诿搪塞,拒绝调查的过程在本文后面部分陈述),于是在2018年去美国,向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投诉中国卫生部纵容公立医院医生用假药中药注射液谋财害命的罪恶,要求世界卫生组织调查中国卫生部这一危害中国社会公众生命健康的问题(这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的职责之一)。世界卫生组织收到了投诉材料(原中文6万余字翻译的英文材料,证据非常详尽),但是世界卫生组织根本不予理睬,连回复都不给。
该案件在2018年10月由自由亚洲“不同的声音”栏目曝光(30分钟音频节目)。《大纪元时报》和新唐人电视台也多次曝光该案件。颜智华也持续在国际互联网上曝光该案件。
案发至今已经8年,依法追究谭红霞、杨敏、田杰故意杀人犯罪的中国政治背景仍然没有到来,鉴于此,故留下备忘录,以期在政治时机来临时候,依法追究涪陵中心医院谭红霞、杨敏、田杰等人的故意杀人刑事犯罪责任。追究纵容、包庇犯罪医生的涪陵卫生局和中心医院相关官员的刑事责任。
同时也以本案作为范例,呼吁所有受过医生医疗欺诈犯罪行为坑害、残害、甚至害死的受害者和家属都行动起来,调查、追究相关犯罪医生的刑事(包括民事赔偿)责任。

一、谭红霞、杨敏、田杰等医生故意杀人犯罪过程、犯罪方式等简述。
(均是在杀人犯罪实施了12天后逐步调查所知并收集的证据)
2016105日上午约8时,颜智华陪伴妻子谭明秀(均是60多岁老年人)去涪陵区中心医院老年病科住院,目的不是治病而是输葡萄糖和氨基酸补充营养(这个决定是错误的)。计划上午输液,下午回家吃饭、睡觉。起因是谭明秀在一个月前(8月25日)的体检中发现肺部肿瘤,食欲差,吃饭少。患者住院输液前一切生活自理并在家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入院时医生杨敏写的《入院检查诊断记录》(医院叫《住院志》)中,除写有“慢性病容”一句话外,其它各项检查项目都是记录的正常。而且谭明秀早上是自己煮了稀饭吃后才坐公交车去医院,在医生办公室还和医生杨敏侃侃而谈,告诉杨敏:不是来治病(肺部肿瘤)是来输葡萄糖、氨基酸的。陪同的丈夫颜智华首先向杨敏说明了这个目的。又由于事先经过该医院一个熟人医生介绍给老年病科住院部主治医生谭红霞的(谭红霞是杨敏的上级医生),因此陪同的丈夫颜智华没有对杨敏、谭红霞开具假药伪药静脉输液谋财害命的行为产生警惕,以为熟人打了招呼的,这两个医生不会整病患谭明秀的。只知道医生开“大处方”、开没有疗效的药物。万万想不到医生会故意违规、故意错误使用假药伪药毒害杀害妻子谭明秀。
谭红霞、杨敏直接故意杀人犯罪过程简述。
谭红霞是老年病科主治医生,当时约50岁。杨敏是谭的下级医生,接受谭的“规培”(新入职该医院的重庆医科大学7年制临床医学本硕连读毕业生。垫江县农村人。当时颜智华父女不知道杨是新入职该医院的还在接受“规培”的非正式职工)。给患者“治疗”方案,即用药(处方)主要由谭红霞决定,谭红霞是主犯,杨敏是从犯。科主任田杰虽然未直接参与本案作案,但在该老年科里,使用杀害谭明秀的用药模式杀人是田杰传授、纵容的,并充当保护伞。因此,田杰是该科室由来已久的用药物杀人犯罪的首要罪犯。该科室医生长期以来,用药物谋害住院老年人,且是集体作案,谋害甚至害死(故意杀人)了许多住院老年人,这也是由颜智华、颜晓艳在调查中发现的(有证据)。颜智华把查明的该科室医生杨敏、谭红霞用药物谋财害命、杀人案件给各级卫生局举报,在网曝光后,该科室医生仍然这样继续谋害其他住院老年人(颜智华手中有证据),有恃无恐。
杀人方式。
以医生职业作为掩护,用就职的涪陵区中心医院(公立三甲医院)作为平台,欺瞒患者谭明秀和家属,故意违规、故意错误给谭明秀静脉输入能致死谭明秀的多种“药物”。
第一天(2016年10月5日)故意违规、故意错误输入能够致死谭明秀的药物有:
1、中药注射液“红花黄色素注射液”。
中药注射液(有数十个品种)本身是假药,伪药。作为注射液,它完全不合乎国际(包括港澳台)医、药界对注射用药品的认定标准(特别是静脉输入)。西药类药物中,任何注射液药品的化学成分的分子式明确、单一。药理机制和作用明确。经过千百次动物和人体试验,证明安全、有效。中药,几千年来都是口服的(也有外用的),上千年的实践证明口服中药对治疗疾病是很有效的、安全的(有害物质经过胃肠道屏障阻隔过滤了)。同时服用方便(除传统的熬汤服用外,有各种中成药的片剂、胶囊、颗粒冲剂、口服液等)。价格也低廉。即具备药品用于社会大众的四个要求(有效、安全、方便、价格低廉)。而中药注射液实际上就是中药(植物)熬制的汤,是混合物而非单一的化学物,里面的成分非常复杂。无毒的植物熬汤口服是可以的,如喝菜汤。但不能绕过人体消化道直接注入人体,更不能直接注入血管。它不像西药注射液那样是单一的化学物质,且分子式明确。多年来,也没有任何一种中药注射液的生产商拿出真实的经得起公开验证的动物和人体试验数据,证明它是有效、安全的药物。相反,据国家药监局数据,每年接到的医院上报的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中,最多的就是中药注射液,甚至当场就死人。国内医药和生化专业的良心专家一开始就揭露并痛斥中药注射液是谋财害命的假药。所有接受过高等医学和药学专业教育的医师和药师都知道它是假药,他们给患者静脉输入纯粹为了谋财而非治病。即使害死了人,也是医院承担责任,还有政府卫生局充当公立医院和医生的保护伞。国家卫生部(即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药监局)知道中药注射液是假药,为了规避和推卸其批准制造、使用中药注射液必然会发生的严重后果的责任,早在2008年就对医生使用中药注射液做出过明文规定(见后面附件中)。规定“选用中药注射液前必须遵照:能口服给药的不注射给药。能注射给药的不静脉给药”。“不准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适用范围使用”。“经过评估必须使用静脉给药方式的,在给药(输液)过程中必须严密观察,一旦发生不良反应立即停药并抢救”。该《规定》实质上判了中药注射液的“死刑”。因为任何一种中药注射液的《说明书》中所说的它能治的病,都有现成的西药和口服中药(包括汤剂、片剂、胶囊、颗粒冲剂、口服液等)可以选用,并且经过数十年、上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医疗实践证明是有效、安全、方便、价廉的。但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医院医生们欺瞒病患和家属,用中药注射液静脉输入。医院医生胆大妄为除有政府卫生局纵容和保护伞外,还有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禁止新闻单位报道、揭露由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管理局批准生产和使用的中药注射液是假药的真相。禁止曝光全国普遍存在的医院医生医疗欺诈违法犯罪问题。因此,全国人民群众(包括医疗欺诈犯罪的受害者)大都不知道本案揭露的医疗欺诈犯罪黑幕。也不知道中药注射液是不被国外(包括港澳台)医、药界认可的,是假药。
谭红霞、杨敏故意违规、故意错误给谭明秀使用上述中药注射液。
违规在于:谭明秀能走路、能说话、能吃饭喝水,没有必要选择中药注射液采取静脉给药方式。按照规定应该使用口服给药方式。这是故意犯罪之一。
错误用药在于:红花黄色书使用说明书中规定适用于“冠心病引起的心绞痛”。谭明秀既无冠心病更无心绞痛。假使有患者属于冠心病引起的心绞痛,世界各国的医生也是使用(西药)硝酸甘油片(口服药)。中国医生除硝酸甘油片外,还选择使用速效救心丸(口含中成药)。上述两种药物都是特效药,安全、价廉、储备和携带方便。硝酸甘油一瓶60片,二、三十元一瓶,需要时服用一片(1片0.5元左右)。速效救心丸一瓶也是60粒,10元左右一瓶(当年售价),需要时一次服用7-14粒(14粒约2元多)。除上述两种特效药外,还有中成药复方丹参片,适用于预防心血管疾病、治疗轻微的慢性的心血管疾病,一瓶3元钱(60片),可以服用一周。
红花黄色素是用中药红花熬汤制成,它和其它中药注射液一样,含有无数的复杂的物质成分,根本不能像西药注射液那样安全的静脉输入人体内。何况西药也遵循能口服不使用注射,能注射不使用静脉输液的原则。数千年来中药都是口服,有效、安全、价廉、方便。把口服的中药“研发”成注射液,并获得审批、生产和在医院使用,纯粹是为了谋财同时害命。本案受害人家属暂不追究除直接使用中药注射液杀人的医生谭红霞、杨敏和纵容的科室主任田杰以外的(包括研发、审批、生产、销售等上游环节)人员的责任,先行只追究谭、杨、田三名直接杀人的医生的刑事责任。
杀人目的是为了谋财。给谭明秀一天静脉输入一支红花黄色素,涪陵中心医院售价139.99元,还要另收输液费用。经查,当时全国性的药品批发市场红花黄色素一支售价(标价)不到40元(这批发价已经是天价)。红花黄色素作为谋财害命的假药,售价为何比特效药硝酸甘油、速效救心丸等(每天使用量的)价格高几百呢?硝酸甘油一次服用一片才几角人民币。速效救心丸一次最多服用14粒才2元多人民币。涪陵区中心医院一支红花黄色素为何收取139.99元呢?都是人为设计的假治病为名,行坑害病患之实。原来国家药品管理局对某一种中药注射液的生产许可证只发放给“研发”的一家或者两家制药厂,销售价格由药厂自定。作为谋财害命的假药,要打入医院药房,并且要医生昧良心欺骗病患和家属开具处方,充当谋财害命的刑事罪犯,每一个环节都靠高额回扣,其中包括给医生个人回扣。它从“研发”、审批(国家药品管理局发放生产许可证),到打入医院的药房,由医生处方给患者静脉输入,是一条谋财害命的黑色医药医疗产业链,医生是终端杀手。没有医生开处方,一支也卖不出去。(全国所有药房门市部都不售卖中药注射液)。
2、还同时故意错误给谭明秀静脉输入胃酸抑制剂(药物品种有兰索拉唑注射液、泮托拉唑注射液、美索拉唑注射液等)。根据药品说明书,胃酸抑制剂用于胃溃疡出血。谭明秀没有胃溃疡,更无胃出血。这是医生谭红霞、杨敏故意错误给谭明秀静脉输入的第二种药品。为何这样呢?一是吃回扣(该药品的价格1支40-80元),二是用来短时间内抑制静脉输入中药注射液红花黄色素会引起的呕吐中毒反应。(经过事后调查,该科室给其他病患静脉输入中药注射液时候也同时输入胃酸抑制剂,颜智华手头有证据。还有2019年12月发生的北京民航医院医生杨文被患者儿子割颈案,起因也是医生杨文给凶手的95岁老母亲静脉输入中药注射液“醒脑静”还同时输入胃酸抑制剂,两种药品都是错误使用的,也是故意的。)北京医院和重庆涪陵的医院相距数千公里,两家医院医生互不认识,但都故意违规、错误使用相同的两种药物(中药注射液和胃酸抑制剂)坑害病患,这不是巧合,而是全国医疗行业医生之间交流、串通的全行业的医疗欺诈犯罪模式。
同时使用上述两种药品在病患身上是毒上加毒。
3、故意错误给谭明秀静脉输入的第3种药物是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药品说明书中说明:“适应症: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谭明秀既没有做放疗也没有做化疗,入院输液前从来没有呕吐。谭红霞、杨敏为何给她静脉输入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呢?纯粹是为了抑制输入中药注射液红花黄色素过程中发生呕吐。在输液过程中发生呕吐(以及其它症状)叫药物不良反应,医生必须立即停止输液并采取抢救措施,还要按照规定上报,包括药物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发生不良反应的现象,后果等。国家药监局每年公布的药物不良反应通报与统计数据就是根据各医院上报的材料作出的。包括杨敏、谭红霞在内的医生这种把胃酸抑制剂和止吐剂与中药注射液同时输液人体血管,来把中药注射液输入人体必然发生的呕吐反应暂时抑制下来,既欺骗了病患和家属,也欺瞒了国家药监局。也是保护“研发”、审批和生产假药中药注射液的犯罪主体们。
第一天入院上午,护士来给谭明秀输液,胃酸抑制剂(兰索拉唑)和止吐药盐酸格拉司琼都是静脉注射(不是打点滴)。当时颜智华问护士注射的是什么药?护士回答:(一针)“是护胃药”(没有回答药物的化学名称,没有说明是用于胃溃疡出血的胃酸抑制剂)。颜智华从“护胃药”这个名词上以为是太平药,无害的,就没有再想。(另一针)“是止痛药”(颜智华听得分明是止痛药,不是止吐药)。颜智华当时还有点狐疑,医生开止痛药是止什么地方痛的呢?以为医生不会害病人的,就没有再细想了。
上述两种西药(胃酸抑制剂和止吐药)和中药注射液红花黄色素配套使用,医生的目的是抑制输入中药注射液过程中病患发生呕吐,前面已经说过了。通俗的说,就是医生在给你静脉输入毒药(中药注射液)的同时,又给你输入“解药”(止吐药和胃酸抑制剂)。但是,只能抑制在输液的短时间内不呕吐,事后仍然发生呕吐和其它多种不良反应(中毒反应)。第一天输液过程中谭明秀确实没有发生呕吐,是在离开医院回家后发生的剧烈呕吐和剧烈头昏头胀。
4、故意错误静脉输入的第4种药物是辅酶A。该药品使用说明书中说:适用于肝硬化晚期引起的腹水。谭明秀既无肝硬化更无腹水。仍然是为了吃药品回扣。辅酶A的说明书中还罗列了可能发生多种不良反应。
5、错误输入的第5种药物叫脂肪淳,属于营养药品(留待下面一段解释)。
6、故意违规“联合用药”。给静脉输入两种以上的药物在医学上叫“联合用药”。同时静脉输入不同药物有可能在人体内发生生化反应,严重的会危及生命。临床医疗上规定联合用药必须谨慎。入院时候事先给医生杨敏说明过只输葡萄糖和氨基酸,但是第一天并没有给谭明秀输葡萄糖。葡萄糖价格非常便宜,也无回扣。却欺瞒谭明秀和家属,给谭明秀输入了致命的至少4种以上药品。故意杀人。
第一天输液后回家,谭明秀发生药物中毒反应情况与过程。
谭明秀在颜智华陪同下上午8点多就到了老年病科住院楼层,打算在中午以前输完液就回家吃饭休息,第二天早上再来输液。但杨敏、谭红霞却要谭明秀去做头颅CD(没有必要的,纯粹为吃回扣)。到10点多,护士开始拿来上面所说的多种药品开始输液(包括静脉注射两种)。到了下午5-6点才最后输完。颜智华和谭明秀离开病房去向杨敏“请假回家”(凡是只为输液的病患大都这样)。杨敏不准假(事后判断,杨敏知道会发出药物中毒反应的)。谭明秀和颜智华仍然离开医院,先到医院旁边的爱家大超市买了一小碗稀饭给谭明秀吃,谭明秀早上只吃的稀饭,没有吃午饭,很饿。后打车回家(三机关农业局小区。下车时谭明秀感到晕车(谭一生中很少晕车),下车后要走约300-400米才能到家。走到离宿舍楼还有约20米处,谭明秀实在不能走了,就打电话叫颜晓艳下楼,和颜智华一起把谭明秀扶上三楼家中。进屋后谭明秀就上床躺下。说她的头很胀。不久就呕吐,把在超市吃的稀饭吐了。谭明秀和颜智华都以为是晕车。颜智华很不在意,以为很快会好的。但是谭头胀和呕吐越来越厉害(吐胃液)。颜智华就给中心医院老年病科打电话,接电话的值班医生(姓欧阳)叫回医院去。于是叫了一辆小面包车,由女儿颜晓艳送回医院。在车开动后,谭明秀还用手去拉开车门。颜晓艳认为她妈妈意识不做主(事后回忆)。到医院门口下车后,只上几步台阶(医院的急诊部大门口)又呕吐。进大门走到急诊部电梯门外又呕吐,颜晓艳发现呕吐物中带红色(事后分析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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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牙龈出血)。当时颜晓艳很紧张,怀疑是肺部出血了。上楼到老年病科,晚上值班医生欧阳(男)听了颜晓艳的陈述,肯定也查看了上午入院的病历和医生的用药,(该医院使用电子病历,有中心控制室,全医院联网)。这欧阳医生完全应该判断出谭明秀的剧烈头胀和不停的呕吐(把离开医院在超市吃的稀饭呕吐后,后来呕吐的都是胃液)应该是白天静脉输入的包括中药注射液在内的各种药物引起的“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白天在输液时候还注射过止吐药(盐酸格拉斯琼)还发生不断的呕吐(该止吐药有效时间是24小时),作为毕业于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系的欧阳,肯定知道真相。但是,他隐瞒真相,不告诉家属实情。只是对症开了止血药注射剂,(牙龈出血注射止血药是错误的。何况到住院部楼上后没有再发现呕吐物中有红色)。还开了甘露醇输液,甘露醇是脱水药,用于脑水肿的。谭明秀没有脑水肿。在家中的颜智华给值班医生欧阳打电话,询问:“谭明秀呕吐,是否是食物中毒”?告诉欧阳,谭明秀输液后离开医院回家,在超市吃过一碗稀饭。欧阳回答说:“不像是食物中毒”。从欧阳的回答,也可以证明欧阳医生完全知道谭明秀呕吐是白天输入的药物中毒反应。这个科室的医生长期以来,都是像杨敏、谭红霞这样故意违规、错误使用中药注射液并搭配胃酸抑制剂、止吐药静脉输液,搞医疗欺诈,杀人犯罪的,是集体作案,互相包庇。是犯罪集团窝子,窝案。

第二天(106日)。杨敏、谭红霞继续违规、错误给谭明秀静脉输入上一天的药品,还增加了一种中药注射液康艾,静脉输入。康艾说明书中标明有人参、黄芪、青蒿三种中药,和红花黄色素同样都是伪药、假药,谋财害命的。医院收费每支120元,一天用两支,240元。当时人参价格为250克(半斤)240元左右,按照中药师处方,每天口服5-10克,240元的人参可以服用25-50天,每天5-10元,很有效、同时安全不会像静脉输液那样严重的会危及患者生命。
与第一天比较,还增加了使用胃酸抑制剂的剂量。
第二天早晨,谭明秀醒来后,感觉很饿,叫晚上陪同去医院的颜晓艳去医院外买了一碗稀饭吃了,也没有再呕吐。并打电话给在家中的颜智华,叫颜去医院,说只有你(颜智华)能给医生把昨晚呕吐和头胀的经过讲的清楚。上午上班,杨敏来查房,查房前她肯定看了谭明秀昨晚返回医院后值班医生欧阳写的病情记录。颜智华给杨敏叙述了谭明秀昨天傍晚离开医院回家后发生的严重症状,并问杨敏:“是不是昨天输入的药物引起的”?杨敏回答:“可能是脂肪醇引起的,脂肪醇是大分子,不容易吸收。今天不用了”。于是颜智华就放心了。杨敏这是第一次公开误导颜智华,面对颜智华的质疑。
其实,颜智华本该在第二天(106日)早上就应该发觉医生错误用药的。按照涪陵区政府医保办和卫生局(整个重庆市统一的)规定,医院对住院病患医药费用要“日日清”,头一天所用药品费用要逐项打印清单,次日早上送到住院病患的床头(包括药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等)。第一天药品总费用就是1千元左右(谭明秀退休金一个月才2千元),其中如红花黄色素一支就是139.99元,这肯定会引起颜智华的警觉,会马上去查这种药物是治疗什么病的?一查就会发现医生用药的错误(谭明秀没有冠心病更无冠心病引起的心绞疼)。兰索拉唑一支五、六十元,也是天价,颜智华同样要查是什么药?这也会发现医生错误用药。谭明秀没有胃溃疡更无胃出血,你医生怎么用这个药?但是老年病科没有按照规定打印用药清单送给病人。颜智华也因谭明秀的病情精神紧张,就没有想到医院应该打印药品清单送给病人这件事情了。事后才知道,涪陵区中心医院故意中止给病人每天打印用药清单的原因,就是为了不让病人和家属及时知道医生所用的药品的单价、总价。之前每天打印清单,病人和家属发现药品价格很高的,一般都会引起警觉和质疑,大家都知道医生吃回扣的事情,如果不是危急病人需要抢救或者外科手术,病人和家属会叫医生不要再开高价格的药物。每天打印药品清单的规定,医院认为严重妨碍、制约了医生故意违规、故意错误用药,从而减少医院收入和医生个人收入。但不打单子又违反医保办和卫生局规定。就心生一计,购买若干台医院内部电脑网络终端设备,每个科室住院部摆放一台,有病人或者家属问及药品费用,叫自己去设备上查。整个医院从上到下都是一个诈骗集团(对医院谋财害命违法犯罪看不惯的只是个别医生,但都不敢公开说)。
谭明秀由于经过昨天回家后发生的严重药物中毒反应身体和心理感到极度难受,在杨敏查房时候,就对杨敏说:“我没有信心了”。谭明秀从8月下旬体检发现肺部肿瘤后,一直很平静、淡定,照样吃饭睡觉做家务。除家人外,外人根本看不出她有病。被杨敏、谭红霞故意错误输入药物后,一个晚上身体明显垮了,精神也萎靡痛苦。如果此时杨敏、谭红霞收手停止作案,谭明秀应该在两、三天后恢复过来。但是,此二名医生继续按照前一天的方式用药物杀人。除不用脂肪醇外,其它的药物继续使用,还增加了一种中药注射液“康艾”,在本文前面已经说过了。这第二天两种中药注射液就收费约380元(红花黄色素1139.99元,康艾2240多元)。主治医生谭红霞指示杨敏把前一天用的胃酸抑制剂“兰索拉唑”1支,改用“泮托拉唑”(同为胃酸抑制剂),还增加用量为2支,后来再增加为3支。谭红霞认为泮托拉唑比兰索拉唑更能止吐。这是谭红霞在一个月后(1111日)的由区卫生局医政科副科长石强主持的所谓“调解会”上回答颜智华质问的时候说:“(谭明秀)发生呕吐了,我们(医生)改用泮托拉唑嘛!”)。所有胃酸抑制剂(不论药物名称)都只能用于胃溃疡出血,它的药品说明书上还说明:不良反应有恶心、头昏等症状;还可能引发细胞癌变等。连续使用不能超过6天(谭红霞给谭明秀一直使用12天。在第13天,才被家属叫停了所有的给谭明秀使用的“毒药”。此事在后面叙述)。
第二天输液过程中谭明秀没有发生呕吐,由于输入药物有5-6种(不包括静脉注射的胃酸抑制剂和止吐药),等到天刚黑还没有输完,谭明秀告诉颜智华说,她口很干很渴。颜智华认为一天输这样多水,怎么还口干口渴呢?就看见最后一袋快输完的水的标签上写的3%氯化钠而不是葡萄糖氯化钠。就问护士怎么回事?护士查了一下,回答说拿错了,应该是葡萄糖氯化钠。我打电话告诉已经下班回家的杨敏,护士把葡萄糖氯化钠错输液成3%氯化钠了,谭明秀现在感到口干口渴很严重,是否护士把葡萄糖氯化钠搞错成3%氯化钠造成的口干口渴?是否应该再输没有输的葡萄糖氯化钠?杨敏回答“不用”(当天短信记录还保存)。谭明秀口干口渴严重应该是药物不良反应,只是因为注射了强烈止吐药盐酸格拉斯琼在输液过程中才没有呕吐。后颜晓艳来医院接替颜智华看护谭明秀,颜智华回家吃饭休息。晚上,谭明秀在医院里又发生呕吐,头剧烈的胀(究竟胀和疼有何区别,谭明秀自己才知道),受不了。值班医生又注射甘露醇(用于脑积水的脱水药),后入睡了。
第三天(107日),杨敏、谭红霞继续用前两天的药物要把谭明秀杀死为止。
第三天上午上班查房时候,杨敏急匆匆进入病房惊慌地对谭明秀和颜智华说:“(谭明秀)电解质失调了……”!颜智华问:电解质失调会产生哪些后果?杨敏回答说:如呕吐、头昏头痛……。后来颜智华才知道杨敏是故意哄骗病患和家属,误导谭明秀呕吐和头胀头昏发生的真正原因(她故意错误用药所致)。这是杨敏第二次误导颜智华。在谭明秀死后,颜智华才有机会和时间查阅2016106日(5日被错误输入多种药物晚上发生呕吐后的第二天早晨抽血检验)的电解质检验报告单,一共七、八项指标中,只有2-3项指标在正常范围值以外,但偏离正常值范围不多。应该视为基本正常。更不会因少许偏离正常值范围引发呕吐、剧烈的头胀头昏头痛)。颜智华(针对杨敏说的谭明秀电解质失衡)问杨敏怎么办?杨敏回答说“补钾”。开了一种很大颗粒的片剂和一瓶液体药补钾。谭明秀喝水都可能引发呕吐,钾片和补钾的液体药味道怪、刺激性大,好人都吃不下去,谭明秀根本就无法吃。这是后话。谭明秀继第二天上午给杨敏说后,这第三天上午查房又再次给杨敏说“我没有信心了”。意思是她身体感到很疼苦,支撑不住了。杨敏出病房后去告诉护士长,要防止谭明秀跳楼自杀。护士长找我们家属去她办公室,叫要防止病人跳楼自杀。
还是第三天,刚开始输液,谭明秀对颜智华说:不输(液)了,回去……。声音很无力很轻。颜智华考虑她呕吐两天整,实际上没有吃东西,不在医院输液怎么行呢?就安慰鼓励她说:等你好转了,你回去还要给孙女改裙子(来医院输液前,谭明秀打算用旧的大裙子改小给孙女穿。谭明秀听颜智华说后,在枕头上微微摇了一下头。说:不得行了。输液约半个小时,谭明秀突然非常痛苦的挣扎,用左手抓住病床左边的栏杆挣扎,哎呀哎呀的大声叫。颜智华马上去告诉杨敏。杨敏看后去办公室开了止疼药片(药名?),还神秘兮兮的对颜智华说:这个药是“红处方”药,止疼的。后来才知道就2元一片。谭明秀没有吃下去,呕吐无法吃下去。谭明秀还说:她心口(胸部)像有一块大石头压着,心脏像要跳出来。胃也像要吐出来。前三天谭明秀还感觉到疼苦,能说话。第四天开始就完全木然,呆滞,只是表情疼苦,但不再言语说话了。整个人一副濒死的模样。4天都呕吐实际上没有吃东西。还在第三天(107日),杨敏对颜晓艳说:你妈妈活不到月底……叫准备后事。还说:就不送你妈妈进ICU(重症病房)了。可见杨敏事先完全知道自己所用的药物会导致谭明秀很快死亡的后果。还对颜智华说,她看见很多癌症病人死的时候枯瘦如柴,杨敏说这话前,颜智华对杨敏说:谭明秀呕吐,已经几天无法吃下饭了。
在第四天输液的时候,杨敏委婉的对颜智华说,要谭明秀第二天出院,回家休息。事后据老年病科一名看护病人的丰都县籍老年妇女告诉颜智华,和她看护的病人同病房的一个涪陵农村的病人,入院输液几天,症状越来越严重,要死了。该病人和家属就出院回家了,回家后在乡里找医生弄了点药吃了,后来就好了。前几天还来病房,对她说的。农村病人住院,凡是花了钱没有效果甚至用药后反而严重的,都会马上出院,免得人财两空。城市干部、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都在80-90%,不考虑钱的问题,很容易上医生的当,被医生坑害、杀害。医生也往往对城市干部职工患者下手,知道干部职工享受高额的医保金,同时自己、家属也有钱。
颜智华从谭明秀在一个多月前查出肺部肿瘤后,一直精神压力很大,失眠,焦虑。在谭明秀105日输液,连续输液4天后状况反而越来越危急的情况,原本一辈子遇大事时候分析处理冷静的习惯能力丧失了,没有从医生会谋财害命这个方向去想。这是颜智华一辈子犯的不可挽回的错误。从第四天谭明秀的状况看,能活一周就算好的,随时可能死亡。于是抽空给农村亲戚打电话找墓地,考虑后事,颜智华更加丧失了对医生错误用药的怀疑。。
第六天(1010日)输完液后,颜智华和颜晓艳和前几天一样,硬性把谭明秀从床上扶起来,挽着她的手臂在科室走道上走,不让她24小时睡在床上,避免瘫痪。被医生输入4-5种毒药6天,严重呕吐6天、剧烈头胀6天。实际没有吃下东西6天,还能在搀扶下行走,可见谭明秀身体基础素质好,心肺基础功能强。在走道边的座椅上坐下后,颜晓艳给谭明秀喂稀饭,谭明秀不吃。颜智华和颜晓颜说各种好话劝她吃,有时强行喂进嘴里。艰难的吃下一小碗。此时护士来给她静脉注射两针药品。和之前几天一样,一针是“护胃药”,护士仍然这样说。颜智华仍然不知道是只能用于胃溃疡出血的胃酸抑制剂。第二针是止吐药(盐酸格拉斯琼)。入院第一天医生给谭明秀静脉注射一针这个止吐药,护士说是止疼药。如果不是后来查看药品收费单据,颜智华根本不会知道第一天就注射了止吐药而非止疼药,因为入院时候谭明秀没有呕吐过,也没有告诉医生说有过呕吐。颜智华误以为是从第二、第三天起,才给谭明秀注射止吐药的。家属告诉杨敏,谭明秀吃饭呕吐怎么办?杨敏说用止吐药。注射了止吐药吃饭仍然呕吐,到了第六天,就是坐在走道椅子上喂饭时候,当天是给谭明秀静脉注射第三针止吐药了。家属以为每次吃饭前注射一针止吐药,吃饭后就不会呕吐,可以消化吸收了。谭明秀吃饭后坐了10多分钟,就扶谭明秀回病房,只走到中途(5-6米)就呕吐了,把吃的稀饭全吐出来了。按照药品说明书,这个盐酸格拉斯琼止吐药一针的作用是24小时。说明书上也是规定一天一支(一针)。谭明秀一天静脉注射三针,上午、中午、下午,为何止不住吐?杨敏、谭红霞完全清楚。只有受害者谭明秀和家属当时不知道是被药物毒害。从入院输液的6天中,每天傍晚输完液,晚上谭明秀头剧烈胀(疼)不能入睡,值班医生都要注射甘露醇后才入睡了。这第六天晚上颜智华回家,上网查甘露醇是什么“神药”,才知道是用于颅脑水肿的脱水药。不良反应就有“电解质失衡”。颜智华以为找到了谭明秀电解质失衡的原因了,也找到了呕吐的原因。就打电话给老年病科晚上值班医生,告诉这个情况,说谭明秀不能注射甘露醇了。
次日(第七天,1011日)上午。颜智华和颜晓艳非常气愤,以为问题出在医生每晚给谭明秀注射甘露醇造成电解质失衡,从而呕吐、头胀。一上班,就找主治医生谭红霞(杨敏的上级医生,负责规培杨敏),把发现的6天来每晚用甘露醇给谭明秀注射造成的严重问题谈了。这个谭红霞,作为主管医生,在第七天以前,从来没有进病房看过谭明秀,家属也没有在意。误以为杨敏是医院的正式医生。以为第一天送谭明秀来医院时候,给接待的医生(也是一直管谭明秀的)杨敏说清楚了的:谭明秀不是来治病的,只是输葡萄糖、氨基酸的。因此,作为涪陵中心医院(三甲医院)的医生不可能会在技术上出差错。天真的相信了这帮披白大褂的丧失基本人性的吃人的豺狼。
颜晓艳还对谭红霞说:我们在105日来你们科室前,是你们医院某医生给你打过电话(打过招呼)的。想不到出现这个情况。颜智华后来才醒悟,不管你受否经过熟人打招呼的,医生都把进入她(他)病房的患者看做一头肥猪,要狠狠宰一刀。好一点的谋你的财不害命,最坏的是还要害你的命。
谭红霞决定从第七天晚上开始不再用甘露醇了。颜智华、颜晓艳以为谭明秀从此会慢慢恢复过来的,又放心了。但是又错了。谭明秀没有一点好转,状况更加糟糕。挽着她的手臂不能走路了。要两人左右扶着拖起她上厕所,不能再像第6天前那样扶去过道上走了。谭明秀奄奄一息了。
第十二天晚上,颜智华回家在电脑上查了除中药注射液(红花黄色素、康艾)以外的其它药物,才发现医生用药全是错误的(本文前面已经说过),次日(第十三天,1017日)早上去医院,告诉主治医生谭红霞这个情况,说是在网上查阅这些药物发现的问题。谭红霞叫杨敏停止原来所用的一切药物。颜智华和颜晓艳提出把谭明秀转到其它科室去。颜智华先是去联系中药科,找了熟悉的医生。答复说需要由老年病科先发会诊邀约,他们才能来。中医科来会诊的是一名女医生(陈红琼?),看见谭明秀奄奄一息马上就要断气的样子,又和谭红霞商议了一阵,拒绝接收谭明秀转科室去中医科。无奈,下午去找消化内科的熟悉医生,并叫杨敏、谭红霞发去会诊邀请。晚上才来了一名消化科的医生会诊,颜智华提出马上转消化科去。该医生开了一个输葡萄糖的处方就走了,说要回去请示主任。
二、谭明秀转消化内科后危急症状得到缓解。
18日(停止输入毒药后的第二天上午),颜智华估计消化科同样不接收谭明秀,就去找副院长王朝永(院长因贪腐被抓,新院长王勇还没有正式履职,要把原院长办公室重新装修过才履职),并说明医生错误用药12天,造成原本能走路吃饭的谭明秀现在要死了。王朝永副院长是口腔科医生,分管医院的所有内科,在他的电脑上查阅了谭明秀在老年病科住院输液12天的病历,心中肯定明白是医生为吃回扣错误用药造成的。同意颜智华提出的转消化科的要求,并打电话给消化科护士长叫她接收谭明秀。颜智华马上去消化科,但是护士长仍然推诿搪塞不收。颜智华又去找副院长,正好3名副院长在一起商议事情,第一副院长(姓名忘记了)叫颜智华去找院长助理(姓钱,女的),并给院长助理打电话,叫她去消化科联系。钱助理去消化科联系后回办公室答复颜智华:已经说好了,只要有床位就通知你们。等到傍晚下班也没有接到消化科通知有无床位。第二天(19日)早上刚上班,颜智华去消化科查看,发现原本就有两个床位是空着的(当天应该还有其他病人出院),于是就赶回老年病科,用轮椅把谭明秀推去消化科(在另外的大楼),先把谭明秀抱上一个空置病床躺下,然后去办公室找护士长和曾经去老年科会诊谭明秀的医生,说明是前一天院长助理来联系好了的,有空床位就接收,现在谭明秀已经来了,在你们的某空床位上躺着。但是护士长和医生仍然不接收,叫颜智华把谭明秀弄走。颜智华据理力争,当然不会让出床位。也无人敢来动奄奄一息的病人。等到中午下班,颜智华再去找到曾经去老年病科会诊谭明秀的医生,要他接诊谭明秀。这医生告诉颜智华,需要他们的科主任刘爱民同意才行。于是颜智华在主任办公室找到刘爱民。刘爱民拒绝接收。颜智华搬出副院长王朝永,说王院长指示转到你们消化科来的。这刘爱民一副傲慢、骄横的态度,根本就不把副院长王朝永(分管包括消化科在内的内科科室)这个顶头上司看在眼里,还说:他是牙医,不懂消化科。颜智华用刘爱民办公室的电话给王副院长打电话,说谭明秀已经躺在消化科病床半天了,刘爱民不接收。王副院长在电话上始终坚持要刘爱民接收谭明秀,再加上颜智华和颜晓颜和他讲道理(同时录像),(刘爱民一开始就电话叫来一个保安坐在办公室里企图威胁颜智华)。纠缠了3个半小时,拖到下午3点半左右,刘爱民才安排他的医生接诊谭明秀了。(在该消化科墙壁的宣传栏上,有高调宣传刘爱民是重庆市消化内科权威,有多个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的头衔的宣传文字)。
此时,谭明秀已经三天没有输液与喝下水。来接诊谭明秀的是该消化科权威、主任医师任再游和从丰都县县医院来进修的医生刘锦飞(之前谭明秀在消化科短暂住院也是刘锦飞主管医生)。颜智华详细告诉老年病科医生错误用药造成谭明秀的现状。二名医生应该会看过谭明秀在老年病科12天的病历(医院电脑联网的),应该明白是老年病科杨敏和谭红霞故意错误用药所致。任再游只是叫颜智华不要再提这个事情,两个医生始终没有告诉颜智华谭明秀的呕吐、瘫痪、意识模糊(精神障碍)是老年病科医生错误用药所致的真相。在同年128日,颜智华发现老年病科杨敏、谭红霞篡改了105日的《入院诊断记录》伪造补写上谭明秀入院前呕吐的几句话,这个事后篡改病历的行为,消化科刘锦飞医生应该清楚,刘作为在1019日具体接诊谭明秀转科的医生,在1019日应该详细看过老年病科谭明秀的病历。颜智华推测,杨敏(受指使)篡改病历应该在1019日以后,甚至在113日颜智华颜晓艳上网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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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 01: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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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即使刘锦飞不说真话,但是在颜智华看见的(复印的不是原件)105日《入院诊断记录》上,杨敏篡改过的痕迹很明显。在记录单子上,在单子的最上面手写的一段文字,第一行文字完全“顶格”,末尾也“顶格“,这不合符书写格式的惯例。在内容上,在这一段文字的开头写谭明有不明原因的呕吐。在这段文字的末尾又写有谭明秀呕吐。怎么会几行文字,在开头和末尾重复写一件事情呢?再有,谭明秀在涪陵中心医院是定点医院,105日在老年病科入院输液前,先后在824-26日、916-26日在该医院消化内科住院过,是否有呕吐症状,病历可以查询。前两次住院病历上根本没有呕吐症状。即使看门诊,也有病历记录(都是电子病历全医院联网)。还有,在这个被事后篡改过的《入院诊断记录》的病人的住址一栏,填写的根本不是谭明秀的住址。给颜智华的《诊断入院记录》是复印件,不是原件。
1019-128日转消化科后的情况——没有再使用老年病科杨敏、谭红霞使用的毒药,只是输葡萄糖和氨基酸(另有加入维生素和氯化钾等),谭明秀呕吐逐渐缓和,到1028日后就没有呕吐过了。从1020日起,给谭明秀喂稀饭,吃后还是呕吐。任再游医生说:还是坚持喂,她吐的应该比吃的少。到了1024日,谭明秀才解大便,不少。从105日在老年病科住院输水开始,整整20天没有解过大便。颜智华认为,这也是杨敏、谭红霞故意错误用药,特别是使用胃酸抑制剂造成的。从1125日开始,谭明秀吃稀饭的量增加,虽然有时候呕吐,但明显减轻。1028日后就不呕吐了。在2017年下半年(时间准确需要查)查封病历时候,颜晓艳发现杨敏还另有篡改病历的地方,如还没有转消化科前,病历上写有:呕吐症状停止了(实际转消化科后还在呕吐)。
杨敏、谭红霞故意错误用药12天后,造成谭明后全身瘫痪,意识模糊(精神障碍)。在被老年病科杨敏、谭红霞故意错误用药第6天(1010日)后的傍晚,谭明秀还能在一名家属的手臂挽着自己行走,本文前面段落已经说过。第七天(1011日)在家属对前6天使用的甘露醇提出质疑后,这二人仍然不停止作案,又照样继续错误使用之前的多种药物,如果不是在第十三天(1017日)早上家属叫停,这二名医生还要继续用错误的药物输液下去,直到谭明秀死在病床上为止。转科后,虽然没有死在老年病科,除身体极度虚弱,气息奄奄外,还全身瘫痪、精神障碍。如。她躺在床上,不能自行坐起来,需要家属扶起才能坐起来。坐着不能自行站起来,需要家属扶起才能站立。扶起站立后站不稳,要倒,需要家属扶着才不倒。为了恢复她的身体功能,转消化科几天后,每天早上颜智华和颜晓艳一左一右搀扶着她在科室的走道上走,实际上是强行架着她走,放开手后就要倒。到了走道尽头的窗户,让她双手扒在窗台上,可以依靠着墙壁勉强站立。还叫她看窗外的建筑物,问她看见对面二职中的楼房没有?二职中里有我们家里住了20几年的老宿舍。想以此恢复她的智力。一次家属把她扶到走道中间的墙壁上,让她双手扶墙壁自己站着,叫她扶墙壁自己走,她颤颤巍巍的一步一挪扶着墙壁横着走,到了一间病房门口,没有墙壁就无法走了。家属这样每天早上坚持了近1个月,搀扶着在走道上走一圈后,再吃饭(稀饭)能吃约2两米的稀饭,还吃一个煮鸡蛋。
谭明秀不仅身体瘫痪,还吃饭咀嚼困难,吞咽困难。实际是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只能吃稀饭和煮的老南瓜、胡萝卜、洋芋、白萝卜等(都要煮“趴”,四川话即煮烂熟)。叶子菜有纤维嚼不滥吞不下。中午和晚上两餐主要吃老南瓜和胡萝卜,这两种菜煮熟后和稀饭一样好咀嚼,好吞咽,好消化,她特别喜欢吃这两种菜。有时换成洋芋、白萝卜。她中午不愿吃饭(稀饭),吃南瓜、胡萝卜。晚上吃饭(稀饭)很少,为了支撑她身体营养需要,给她蒸一个鸡蛋,放一点油和酱油。后来看她消化还可以,又把瘦肉宰得很细很细(颗粒粗了担心她吞不下去)煮丸子。希望用精心照料她能复原到被药物毒害之前的状态。
谭明秀还不能自己吃饭,需要喂。家属试着让她自己把碗端坐,自己拿小瓢勺吃饭,但是她很困难。有时她自己喂不到嘴里。给她喂希饭进嘴里,咀嚼和吞咽都很慢。需要像给厌食的小孩那样连哄带骗让她吃。每餐吃饭都要近一个小时,冷了又去医院的微波炉热。不给她吃饭她从来不要饭吃,也不说饿。家属试着叫医生停止输营养药,靠吃饭维持生命。停了3-4天后,她吃饭更少,气色更差。只好输液,输液有助于恢复吃饭需要的体力精神。
意识模糊是从105日(第一天)输液回家发生严重中毒反应后坐车返回医院的时候用手去拉车门(前后滑动车门)。晚上起来上厕所给一个病人叫妈。从第四天开始不说话了。转消化科后才恢复说话,认识病房电视节目中的冯巩。听见病房外有小孩声音,说是她的孙女“宝宝”。明显痴呆模样。大、小便不知道叫人。只能估计时间,把她从床上扶下床坐在便盆上(座椅便盆)。晚上雇佣的护工虽然睡在病房里,早上还是发现谭明秀小便流在床上了。
1028日(约),把谭明秀送重庆三军医大附属3医院看神经内科,测试中除能回答自己姓名叫谭明秀外,其它都不能回答。还做了其它一些检查。诊断是精神障碍。家属问能否恢复?医生说:如果是功能性的可以恢复。器质性的恢复不了。(在12月初两次做颅脑磁共振是正常的)。亲属朋友来看她,问她是否认识?还是能叫出姓名,但表情仍然呆滞。还能认识字。转消化科住院后,除医生、护士叫她姓名知道回应外,问她病情不知道回答。
经过家属(包括护工一共3人专职)精心照顾,严重瘫痪症状没有好转,在1126-27日,发现她即使家属左右扶她也完全站立不起来了,全身瘫软了。28日专门叫医生刘锦飞来病房查看这种症状(本文所说的所有情况都有证据记录)。在老年病科受药物毒害12天的后果是无法逆转了。包括全身瘫痪和精神障碍。瘫痪和障碍中包括咀嚼、吞咽困难,语言和辨识能力基本丧失,幻听幻觉等。
在消化科期间,家属申请过该医院中医科、神经科的专家来会诊(神经科专家先后来过两次),但是无一人给家属一个回答。家属去追问诊断结果。都回答说(瘫痪、精神障碍)病因不明,无法下结论。其实,该医院所有医生都知道是错误用药静脉输液所致。

三、颜智华、颜晓艳揭露举报杨敏、谭红霞为吃回扣故意错误用药杀人与涪陵区卫生局始终包庇的情况简述。
在把谭明秀转消化科的两周后的约113日,颜智华、颜晓艳用七、八千字的文章在涪陵在线上曝光涪陵中心医院老年病科杨敏、谭红霞错误用药杀人的问题。一天一夜跟帖上千,大多是怒斥医院医生的恶行的。涪陵中心医院所有医生和区卫生局官员应该是无人不知该曝光文章。不论是该医院院长、副院长还是区卫生局官员,都无一人和谭明秀家属联系。118日,颜智华把举报杨敏、谭红霞故意错误用药杀人的信件分别挂号寄国家卫生部、重庆市卫生局。亲自送给涪陵区卫生局局长章和平(201610月上任,之前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在寄送举报信前,颜智华先去过区卫生局医政科(同时挂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的牌子)口头举报。副科长石强听了颜智华的举报后,说他们区卫生局和区中心医院是平级单位,只能给医院转告情况,无权调查处理。颜智华当场对石强的说法提出质疑和驳斥(由此判断这个石强之前都是这样欺骗来卫生局举报的受害者的)。石强见欺骗不了,就叫颜智华去隔壁办公室找他的上司,科长徐忠明。还说徐忠明考取了律师资格证的,他会给你提出好办法。颜智华把给副科长石强举报的问题给徐忠明复述了一遍。徐忠明给颜智华提出三条办法:一是去找“医调委”(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二是去找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三是去直接向法院起诉。颜智华问“医调委”是什么机构?徐忠明欺骗说是区政府下属的(政府)机构,颜智华还信以为真(后面要揭露这个医调委的真相)。离开卫生局,颜智华去一家律师所,经过朋友介绍找到一名律师,谈了家属被医生坑害的不幸遭遇和卫生局建议去法院起诉医院医生的事情。律师很真诚告诉颜智华:叫你去法院起诉是一个圈套。法院要你先去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和医院医生是一伙的。而且收费很贵。我们律师代理过这种案子,费时费事费力费钱,还不一定成功。医院是卫生局办的,你就找卫生局。颜智华豁然开朗,我是举报医生为吃回扣,故意错误用药杀人的刑事案子,证据确凿(患者没有这个病,医生却用这个药。用药后患者发生的危急症状与所用药品说明书中说的该药品的不良反应相同等)。于是,始终扭住卫生局不放,要它履行指责,就举报的医生错误用药杀人的问题进行调查,并要一个调查结论。
卫生局出面召开“调解会”。
1111日,卫生局由副科长石强出面,在中心医院办公楼小会议室,召集举报人颜智华、颜晓艳和被举报的老年病科一方召开“调解会”。老年病和主任田杰和被举报医生谭红霞参加,无杨敏。还请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个委员(退休警察)到会。颜智华以为石强代表卫生局召开“调查会”,于是在3个多小时的会议上抓住两个问题要田杰和谭红霞回答,一是“谭敏秀没有胃溃疡更无胃溃疡引起的胃出血,医生为什么给她静脉输入胃酸抑制剂(只能用于胃溃疡出血的药物)?二是用药后发生的呕吐与该药品说明书中说的药物不良反应(恶心)相同,即错误用药造成了严重后果。田杰和谭红霞始终不敢正面回答颜智华的质问,只是东拉西扯,转移话题。从3个小时的质问和不敢正面回答的情况中,医生错误使用胃酸抑制剂的问题完全暴露无疑。但是代表卫生局召集会议的石强出在会议开始有个开场白和3小时后(到下午下班时间)有个叫散会的话语外,中途没有发一句问,会议结束时没有一个结论,就如一个旁听者。事后颜智华把3个小时的会议录音送到卫生局石强办公室并拷贝在他的电脑里,作为卫生局调查证据。会后,颜智华继续要求卫生局给出调查结论。另外,估计颜智华寄送重庆市卫生局的举报信转到涪陵区卫生局了,10天后的1122日,副科长石强和科长徐宗明出面在卫生局小会议室开“调解会”。会议是卫生局副主任刘加胜(分管医政科)叫开的,刘还给医院副院长王朝永打电话,叫王也参加。颜智华、颜晓艳以及谭明秀的哥哥姐姐作为一方;副院长王朝永、科主任田杰以及医院的职工崔浩(医院里设立的所谓接受病患投诉的科室的职工)、还有医院雇佣的常年法律顾问(男女各一人)等作为另一方。会议由石强和徐忠明主持。会议也是3个多小时,一开始由崔颢宣读中心医院组织院内专家搞的的《鉴定结论》,结论是医生用药无错误。然后是颜智华质问:谭明秀没有胃溃疡更无胃出血,而胃酸抑制剂只能用于胃溃疡引起的胃出血……。怎么说用药没有错呢?医院方由科主任田杰回答,还是重复10天前的会议上的答非所问,东拉西扯。会场上在座的副院长王朝永感到非常没有颜面,他清楚知道在颜智华的质问下田杰的诡辩完全被在座的所有人都明白真相了。于是就发言,也是东拉西扯不正面回答颜智华的质问,啰嗦半个小时,最后说:是否用错药,要由第三方鉴定机构说了算。不是病人和家属说了算的。还说医院是政府办的,有问题只能由政府解决。说完,就以医院里有事情等待处理,就离开会场了。接着又是颜智华和田杰两人之间的“舌战”。主持会议的石强和徐忠明始终没有就是否用错药的争论发问。即所谓调解而非调查。最后徐忠明叫石强:交给“医调委”解决。会后第二天,颜智华去副院长王朝永办公室,告诉他,在他离开会场后,田杰被质问的哑口无言,会场上所有人都听明白了田杰毫无道理。颜智华要求王朝永拿出医院的专家鉴定书来看。王不拿出来。颜要求知道参与鉴定的专家的姓名,王不告诉。这是卫生局和医院就颜智华举报案搞的第一次骗局。
在这场骗局中,中心医院新任院长王勇是关键人物之一。王勇1980年代初期涪陵卫校毕业,分配在涪陵地区卫生局工作,后不断升官,在局长位置上干了10多年直到201658岁,时中心医院院长因受贿被抓捕。10月,组织部发文件,叫王去中心医院任院长。区卫生局长由组织部副部长章和平接任(章和平1980年代后期涪陵农校毕业,年龄比王勇稍小)。区卫生局下辖公立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几十所,医务人员几千人。凡医药院校有毕业生入职、乡镇医生要调进城、医生要想当主任、主任要当院长,还有局内的干部提干等,都要行贿。特别是医院医生、科主任吃回扣都暴富,行贿的首选对象就是王勇。颜智华事后分析,包庇被颜智华举报的杨敏、谭红霞故意错误用药杀害谭明秀一案,就是石强和徐忠明按照王勇任局长时候的惯例,按部就班的进行的。接任局长的章和平在10月份就到卫生局上班了。王勇直到12月初才正式在医院上班,理由是需要把原院长办公室重新装修。12月初(准确时间另有记录)颜智华在办公室找到王勇(王已经从网上看见颜智华曝光的案件),要求他安排医院专家对谭明秀会诊。王叫来副院长王朝永,叫王朝永具体去办会诊事宜。决定第二天会诊。但第二天并无医生来会诊。128日,颜智华和颜晓艳办理出院手续,把谭明秀送去重庆医院住院诊疗。在打印病历后,才发现105日的入院记录(卫生部在某平息纠纷的文件中把它解释叫“住院志”)有被篡改,事后添加上“谭明秀入院前发生不明原因的呕吐”两句文字。颜智华当即去老年病科怒斥田杰。在转消化科后,家属就担心老年病科医生篡改病历,当消化内科主管医生刘锦飞在电脑上记录谭明秀当天病情时候,要查看电脑中的历史记录。刘锦飞不准看。家属问刘:老年病科医生能否改动这电子病历?刘答:从理论上说是可以的。
涪陵卫生局第二次骗局。在家属把谭明秀转去重庆医院住院后,于1220日,涪陵卫生局以正式文件形式给颜智华、颜晓艳回复了一封信。信中用“涪陵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鉴定书》作为证据,说老年病科医生杨敏、谭红霞给谭明秀使用胃酸抑制剂和辅酶A等没有错误,是正确的。谭明秀家属在20171月初才知道卫生局有此回复文件。颜智华去涪陵卫生局要看这个医调委的《鉴定书》,副科长石强说他们卫生局没有这个《鉴定书》。颜智华认为石强的说法荒唐,既然你卫生局发文件,文件里面用医调委的这个《鉴定书》的鉴定结论作为依据了,你卫生局怎么会没有这个《鉴定书》呢?颜智华又去卫生局副主任刘加胜办公室,要求看《鉴定书》。刘加胜叫石强把《鉴定书》给颜智华看。石强领着颜智华去医调委看《鉴定书》,医调委离卫生局有10多分钟路程。到了医调委,只有一个临时工小妹在办公室。石强给医调委负责人打电话后,负责人电话指示值班的小妹从电脑中把《鉴定书》打印出来。打印出来后但不给颜智华看。石强叫小妹复印一份给颜智华看,复印前把《鉴定书》中的医师签名覆盖,复印件上看不见医师签名。后石强意识到这个《鉴定书》被颜智华拿走会成为暴露他们卫生局造假的把柄,以”去街上复印店复印一份为借口,从颜智华手中把《鉴定书》骗走,再也不给颜智华了。事后经过颜智华调查,所谓《鉴定书》纯粹是造假。
医调委”根本不是政府下属机构。挂“涪陵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招牌的这个医调委,假冒政府机构,从成立开始,一直欺骗被医院医生坑害、杀害的病患和家属。它是暗中协助卫生局推诿塞责,包庇医院医生违法犯罪的机构。颜智华调查如下:根据医调委办公室(好几间)外面的宣传文字,颜智华把电话打到了它的.“上级主管单位”涪陵区司法局。司法局一一回答了颜智华的询问。
1、医调委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事业单位。是民间组织,是民间调解组织。
财政不给它拨款。
2、它(医调委)不是司法局的下属机构,司法局只是监督、监管。(类似工商局与工商个体户的关系)。
3、区卫生局是它的业务指导单位。
4、它(医调委)没有做医疗事故鉴定的业务范围。也没有做医疗事故鉴定的资质。
听了司法局的答复,颜智华真相大白。
为了进一步取证,颜智华打电话给医调委主任。主任是涪陵一律师事务所的所长(老板)。老板很诚实的回答了颜智华咨询,他不知道颜智华已经咨询了司法局。老板回答如下:他们不是政府下属机构,没有搞医疗事故鉴定的资质。也不搞医疗事故鉴定,不搞医生用药对错的鉴定。
根据上述调查,涪陵区卫生局给颜智华、颜晓艳的回复中,引用的医调委专家鉴定结论(医生使用胃酸抑制剂、辅酶A没有错误)纯粹是卫生局自导自演的假戏,伪证。由此,颜智华和颜晓艳才把涪陵区卫生局的真面目看穿。卫生局对它下属的医院医生干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直都完全知情。它就是下属公立医院,特别是中心医院医生用药物坑害、杀害病患的犯罪行为的纵容者,袒护者、包庇者,保护伞。是同一个犯罪利益链条上的罪犯。
对涪陵区卫生局此问题,颜智华在20171月上旬去局长、党委书记章和平办公室,认为章和平是从卫生局系统外调入才2个多月的新任局长,应该主持公道。但是想错了,章一开口就威胁颜智华说:你自己干了什么事情?你自己清楚。颜智华以为指的是在网上曝光医生杨敏、谭红霞的事。章和平接着问:国安局找你做啥子?颜智华才意识到章和平联系过颜智华所工作(退休)的学校校长。只有校长知道国安局监控了颜智华,原因是颜智华就写的一部书(大饥荒内容)的出版事宜和境外出版社联系过。章和平想打国安局的招牌来威胁颜智华,封口。从此时起,颜智华才认识到这章和平要步原局长王勇的后尘,成为涪陵区卫生局保护医生违法犯罪的一号保护伞。由于谭明秀时刻都有死亡的可能,颜智华和颜晓艳再无精力和空闲去和卫生局说理。在20172月底谭明秀死亡,安葬事宜处理后,才经过仔细查询资料,写出一份较全面的,证据非常充分的举报信《关于涪陵区中心医院医生杨敏、谭红霞故意违规、错误用药故意杀人案给重庆是卫生局(卫计委)的举报信》约七、八千字,同时附上一份五、六万字的证据材料。于2017530日亲自去重庆市卫生局送交。接待的是该局信访室的一名约60岁的袁姓工作人员(其他人叫他袁老师)。这袁老师浏览了举报信后去楼上把举报信送交给局党委委员、副巡视员、应该是分管信访的程超。后程超拿着举报信下楼来信访室见面颜智华,还有一名女秘书50多岁。程超首先对颜智华说:对你爱人去世表示哀悼。还说了几句安慰的话。这是从谭明秀遭到医生谋害,颜智华在向涪陵卫生局(局长、副局长和科长等官员5人),还有中心医院负责人(包括院长、副院长)当面举报以来,遇到的唯一一个政府卫生部门官员的人道问候。事后网上查询,该程超是由军队专业到市卫生局任党委委员、副巡视员的。在高中时候考飞,从飞行员逐步升职到副师级干部。转业到了地方政府部门工作,还是军队干部风格。程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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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 01: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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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智华说,你不能说医生是故意杀人……。最后说把举报信转涪陵区卫生局,叫颜智华回涪陵找区卫生局处理。
一个月后的7月初,颜智华、颜晓艳又先后两次去市卫生局送交书面信函,内容和目的是要求市卫生局安排人员直接调查,不要再下转涪陵区卫生局。因为涪陵区卫生局就是被举报的医生的保护伞。找到了市卫生局分管医政的副局长傅仲学,傅是重医毕业后从附院的医生、科主任、副院长、院长升官到副局长的,是市卫生局五、六个局长、副局长中唯一医大毕业从医生一步一步上来的。给傅仲学说明来意和要求,同时递交了书面材料。要求市卫生局直接调查涪陵中心医院杨敏、谭红霞故意错误用药故意杀人问题。傅仲学问颜晓艳为什么不走司法程序?颜答:我们不相信司法程序,现在司法不公正,要找你们政府部门,走行政程序。傅脱口而出说:你以为走行政程序就公正吗?颜晓艳愕然。傅叫来医政处副处长戴骄阳,叫戴接待颜晓艳。最后还是叫回涪陵,找区卫生局,说是属地管理原则。市卫生局拒绝出面调查,涪陵区卫生局又是下属医院医生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怎么办呢?还是只有扭住区卫生局不放手。颜智华父女不停的去市卫生局告状,市卫生局不断把告状材料下转区卫生局,区卫生局里面的保护伞还是有压力的。同时涪陵门户网站上颜智华不停的曝光,社会舆论压力也不小。
2017年夏天开始,区卫生局要颜智华颜晓艳申请医疗鉴定。涪陵卫生局作为下属医院医生违法犯罪的黑保护伞,其中具体干坏事的主要是两个人,一个是站在前台的医政科副科长石强。一个是科长徐忠明,徐忠明一副文弱瘦嶙老实像,说话轻声细语慢条斯理,不露声色,骨子里面坏透顶,是在201610月前任区卫生局长10多年的王勇的忠实走狗。王勇在10月份被免职,调任中心医院院长前,就上报组织部把徐忠明提拔为副局长(2017年初组织部正式发文件徐忠明任副局长,分管医政)。接替王勇任局长的章和平,原本与多年存在的中心医院医生谋财害命犯罪问题和医院里面的腐败问题无牵连,本可以如实查处谭明秀受害案子,也是一个事实清楚,简单的案子。但是,章和平一改最初接待颜智华送交举报信时候的态度,要包庇该案件。其中原因之一,应该是徐忠明在里面充当红楼梦里面的贾雨村。前局长王勇不一定亲自出面了。天下贪官是一家,互相照应、保函、包庇。由此,具体说,颜智华父女就是和章和平、徐忠明、石强斗争。前台的副科长石强是忠实的走狗,在办公室里几乎每天都被来卫生局上访的黑医疗受害者和家属呵斥、怒骂。(后升官去某乡镇医院当院长了)。
搞医疗鉴定一波三折。
谭明秀没有这个病,医生却使用这个药。用药后发生的危急症状与药物说明书中写明的药物不良反应相同。故意违规、故意错误用药事实俱在,证据确凿。凡是具备一点点文化,逻辑常识的人都懂得的道理。但是,副科长石强反复说他不懂医学,不能判断举报材料中说的道理是真是假,是对是错。要搞医学鉴定。颜智华父女坚持说,搞鉴定,不搞鉴定都是你卫生局自己的事情。我们家属只要卫生局拿出一个正式的调查结论来。(20161220日给颜智华父女的《回复》中说医生用药是正确的依据是“医调委”的专家鉴定,后来再也不敢把这个文件拿出来,更不敢把所谓“鉴定书”拿出来。卫生局里面的保护伞始终寄望医疗鉴定机构能够帮助他们作假,欺骗到底,包庇到底。这个副科长石强也是听命于新当上副局长的徐忠明,是徐忠明叫搞鉴定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学会是医生的行业组织,类似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等。实际就是各级卫生局下辖的组织,办公室就在卫生局里面,专职人员不是卫生局的公务员就是卫生局下属的事业编制人员。搞鉴定的不是在职医生就是退休医生。和被举报的犯罪医生不是同事就是同学,或者是同学的同学。颜智华父女很明白内幕。让卫生局去搞鉴定也无妨,实事求是的结论就认可,搞假的就继续揭露、曝光它。经过直接和石强交涉,鉴定费用由卫生局负责(实际是卫生局叫医院拿钱)。颜智华在鉴定申请书上签字并注明费用由卫生局方面负责,时间是20178月。涪陵卫生局先是找万州区医学会鉴定,当万州区医学会负责人看了颜智华父女写的材料(申请鉴定人必须要写一份材料)后,马上电话告诉涪陵区卫生局说:他们很忙,退回了涪陵卫生局交给他们的鉴定材料。后又联系重庆市医学会,在电话上就被推辞了。各个医学会负责人都明白真相,愿意介入黑幕的人不多。最后石强告诉颜智华父女,由涪陵区医学会鉴定,鉴定专家到外区去请,涪陵的专家不参与。颜智华父女同意这个方案,但要求先对老年病科篡改病历的问题进行鉴定,即先鉴定病历是否被篡改。石强叫颜智华去联系可以鉴定电子病历是否被篡改的机构。颜智华在网上找到了重庆邮电科技大学计算机数据分析鉴定机构,具有司法鉴定资质。告诉石强后,石强代表涪陵卫生局和该鉴定机构约定了鉴定涪陵中心医院电子病历系统数据是否被篡改的口头协议(约定)。后该鉴定机构要收取10万人民币鉴定费,要先收钱。对于电子病历数据鉴定费用的事情,卫生局事先也和中心医院说好了的,由医院拿钱。后鉴定机构要10万元,医院方就反悔,通过石强告诉颜智华父女,要各自出一半,医院出5万,颜智华一方出5万。遭到颜智华父女拒绝。涪陵中心医院在2016年财务报表(网上公开的),总收入11亿多元,其中营业收入10亿多元、财政拨款近1亿元(职工基本工资拨款)。该医院职工总人数当年不到2千人(包括退休人员),人均创收比涪陵地区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都高得多。该医院住院部一个科主任一年的院内奖金加上药品销售商给的回扣至少在三十万以上。却要受坑害的病患的家属分摊5万元电子病历系统数据鉴定费。为此,在201711月,徐忠明叫中心医院副院长赵涛来卫生局开会,和颜智华父女辩论这个钱应该由谁拿的问题。当然是不欢而散。最终没有搞电子病历系统的数据是否被篡改的鉴定。于是,涪陵区卫生局策划的由涪陵区医学会聘请区外的专家来鉴定的事情就没有搞了。
颜智华父女退而求其次,要求卫生局就事论事,答复颜智华父女《举报信》中的“谭明秀没有胃溃疡,更无胃出血,但杨敏、谭红霞用了只能用于胃溃疡出血的药物(胃酸抑制剂)这个举报内容本身是否属实?还有谭明秀没有冠心病也无心绞疼,但杨敏、谭红霞却用了红花黄色素,红花黄色素的《药品说明书》中说该药用于冠心病引起的心绞痛。举报信中举报的这个事情是否是事实?只要求卫生局调查这两点,并给与调查结论。即只做事实判断,不做医学上的对、错判断(结论)。在201711-12月,颜智华父女先后两次去局长章和平办公室,都用一、两个小时时间,重复举报信中的内容要点,要求卫生局先就举报信中不报的事实部分调查是否属实。章和平一方面要承袭卫生局前任领导充当黑保护伞,另一方面又感到社会舆论压力和官僚集团内部的观感压力。当时重庆乃至全国各地的网站论坛发帖都要先由版主审查,唯涪陵在线论坛可以先发帖后审查,批评、曝光政府部门问题的帖子不予删帖。颜智华父女始终没有间断在网站上揭露、曝光中心医院老年病科医生犯罪事实和医院的几名院长、卫生局的几名局长包庇医生犯罪的事实。还去区委纪委书面举报卫生局局长章和平不履行工作职责,不作为的问题。纪委应该是把举报信转去了卫生局,章和平和颜智华交谈时提及到“我知道你们去纪委反映过问题……”。在此,补充一下颜智华先后两次去会见过区卫生局纪委书记(记得叫陈世明)的经过。第一次是在2016年约11月或者12月,当时徐忠明还是科长,分管医政科的是副局长刘加胜。这个刘加胜是涪陵一个民主党派的主委,当官前是涪陵区人民医院(原县人民医院)的骨科医生,当时区委已经确定他升官为区政协副主席但尚未开政协大会确认,对颜智华去找他时候态度尚好,在工作上与中心医院医生应该没有裙带关系。虽然如此,但在实际上仍然充当黑保护伞。局纪委书记陈世明的办公室就在刘加胜隔壁,颜智华顺便进去向这纪委书记反映案件。刚说了几句话,陈书记就把话接过去说:你说的是病人没有这个病,但医生却用了这个药……。陈是从卫生系统外调入卫生局任纪委书记的,也没有学过医。任何人只需要凭借生活常识,都懂得“生什么病吃什么药;没有这个病就不能吃这个药”的道理。但是,在颜智华父女不间断的举报、揭露的16个月中,区卫生局的局长章和平、副局长刘加胜、原科长后升官副局长的徐忠明、副科长石强等无一人像纪委书记陈世明这样说一句人话。还有中心医院院长(原卫生局长)王勇、副院长王朝勇、赵涛等都不说人话。公立大医院和医生普遍的谋财害命,在医疗行业内部是公开的秘密。各级政府卫生部门领导完全知道他们下属的医院医生在干谋财害命的犯罪行为。最终章和平同意颜智华父女的让步要求:只调查谭明秀没有冠心病、没有胃溃疡等但医生却用了红花黄色素和胃酸抑制剂等药品。章和平叫副科长石强去办。但是,石强始终不办。颜智华父女多次去向石强要调查结果,石强都在办公室耍无赖。应该是章和平和石强共同在耍无赖。章、石二人中只要有一人不丧失做人的道德底线,这个案子水落石出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胡锦涛上台的后期,特别是习近平上台后,官场无不耍流氓,凡是涉及官员责任的案子。
涪陵中心医院还和社会保安公司签订有雇佣合同,常年有一、二十个穿特警制服,背上写“特勤”(和特警一字之差)的保安。颜智华每次去老年病科室质问杨敏、谭红霞为什么给谭敏秀错误用药?谭红霞马上电话叫来保安给她保驾护航。去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交涉事情,讲道理,院长、副院长也叫来保安给其保驾,用武力威胁颜智华父女。医院医生为什么谋财害命肆无忌惮?因为上有政府卫生局保护伞,医院内有几十个雇佣的保安黑打手。受害者和家属即使收集了医生故意杀人的铁的证据,但公安局不立案;各级媒体又被同级党委和政府禁言(涪陵中心医院一个宣传栏中就写有“涪陵区政府禁止媒体记者在政府调查结论出来之前报道医患纠纷的一条成文规定”。颜智华父女一次在该医院外面的街道边挂牌揭露杨敏、谭红霞谋财害命的案件,有该医院的职员回医院叫来几个保安非法抢走了颜智华父女在大街上的挂牌。围观群众对揭露出的中心医院医生的恶行无不愤慨,但医院方一是雇佣了几十个社会保安公司的保安担任打手,二是根本还在政府充当保护伞,你奈它何?
涪陵中心医院老年病科属于犯罪窝案。该科室医生长期集体作案,在谭明秀受害前,坑害、杀害了无数住院的老年人。如涪陵榨菜公司一退休职工只是住进该科室“调理”(不少退休职工凭借享受高额医保,根本无必要住院的,受各种误导而去住院),第二天就被老年病科送进ICU病房,第5天后死亡,5天收取医药费5万多元。在颜智华父女曝光了杨敏、谭红霞故意违规故意错误用药静脉输液杀人案件后,并且还曝光涪陵区卫生局包庇杨敏、谭红霞杀人问题。由此引发涪陵在线网上民愤的情况下,在20179月,该科室医生仍然还在使用杀害谭明秀的用药方式要杀害入住该科室的舒某(90岁,退休干部)。舒某因老年病入住该科室,原本能吃能喝。医生也和杀害谭明秀一样,给舒某静脉输入红花黄色素和胃酸抑制剂等,输液二、三天后导致舒某快死亡。舒某不愿死在医院,就出院回家了,回家几天后身体回复如前。颜智华父女得知此事后,去中心医院打印了舒某这次住院的病历,医生杀人证据确凿。还在谭明秀转消化科以前,同病房的住院者某某(女、50多岁,退休职工),并无大病,住院老年病科也是为了“保养”,每天输液后就回家。输液后身体出现类似皮疹的红点。医生给她静脉输入的是中药注射液“银杏注射液”,应该是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但是,医生不告诉实情,仍然继续使用银杏注射液坑害她。她去问护士长怎么会发生皮疹?护士长叫她去问医生,寻找“过敏原”。护士长心中明白但不愿意明说,暗示她去问医生,医生会知道原因的。
还在2016年,中国中药注射液各个生产厂家的销售总额上880.58亿元人民币,都被采购进入医院。推算,该年至少有1000万人次(以上)被医生用静脉输入方式坑害甚至害死。
颜智华在谭明秀受害后,才回忆起来自己也曾经被医生使用中药注射液坑害。一次在2014年,涪陵中心医院眼科医生给眼角外侧皮下注射“银杏注射液”。150元,10天收费(加上手续费)500多元,眼疾毫无好转。医生明知不会有治疗效果,纯粹为吃回扣。2015年在涪陵区(县)医院又被医生用中药注射液欺骗,这次是静脉输液,去医院的原因是发低烧,医生开出3种药品:西药抗菌素“克林霉素”注射液、中药注射液“炎琥灵”(中药穿心莲制成的)、胸腺五肽注射液(生物药品,说明书中称是辅助性治疗药品,可以增强免疫力),三种药品联合输液。3天就退烧了。颜智华还给医院领导写了一封表扬医生的信,夸医生医术高明。后来才知道是输入的抗生素克林霉素产生的治疗效果,搭配的其它两种药品纯粹为了吃回扣。克林霉素属于第一代抗生素,任何药厂都可以生产,2015年时候1支才几元钱,不会有回扣。于是,医生就给搭配炎琥灵、胸腺五肽。还好的是,颜智华没有发生药物不良反应。但潜在的对身体的危害就不知道了。记得在2000年前后,有广西一家制药厂在生产治疗感冒的口服中成药中添加了一种西药成分(发汗作用的),被国家药监局查处。查处的理由是擅自在中药中加入西药成分。既然在生产口服中成药中不能加入西药成分,那医生把中药和西药同时往患者的血管里面输进去,怎么就合法了,不查处呢?把中药和西药同时输入血管,在古今中外的药典里面,没有记载。在中国内地以外(包括港澳台和外国)的医、药界也是绝对不准许的。很多年来,媒体在报道注射中药注射液时候发生死人的事故,多误导读者和听众是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所致,而不是说真话——中药注射液本身就是假药、伪药。也不报道有良心的专家揭露中药注射液是谋财害命的假药的信息。
四、揭穿医疗行业犯罪群体为开脱罪责而散布的谎言。
为了掩盖、开脱医院、医生(指公立大医院和它的医生)普遍存在的,即全行业的医疗欺诈犯罪的罪行与罪责,这个行业群体一直在散布一个谎言:说“医院和医生的医德丧失是政府搞医疗产业化造成的”。这个谎言误导、欺骗了人民群众。因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禁止媒体记者调查报道公立医院医生医疗欺诈犯罪问题,人民群众很难知道真相。在此要进行揭露。
首先,中国的医疗行业至今都是政府垄断经营,公立医院仍然是政府(卫生部门)官僚机构的一个分支机构,(对于县级以上大医院)它本身就是一个官僚机构。财政仍在给它拨款(虽然不是全额破款)。根本不存在医疗产业化。私立医院和个体诊所在国家整个庞大的医院系统中只是很微小的存在,不论数量、规模、设备和人员在医疗系统中微不足道,可有可无,更不可能和公立医院竞争。产业化应该是市场化,市场化的根本要素是公平竞争。政府垄断的医疗行业怎么是产业化了呢?这是谎言之一。
其二,它几乎坐收,囊括了全国人民的医保金,特别是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医保金,这是一笔巨额的稳定的收入。其它的社会服务性行业和生产经营性单位没有一个能像它这样“旱涝保收”,并且是暴利且不缴税。
其三,在所有的服务性、经营性行业中,它是最容易搞欺骗、搞欺诈被服务群体的行业,并且在欺骗、欺诈过程中与之后受害者普遍不会发现、察觉的行业。即它因为专业性强而易于隐蔽、伪装的行业(职业)。
其四,它能够搞欺骗,欺诈被服务群体的原因,最关键的在于它本身就是政府官僚机构的延申或者叫分支机构,有各级党委和政府这个权力保护伞和政治靠山,所以它作案有恃无恐。坑害甚至杀害了你,受害者和家属告状无门。因告状无门才导致受害者或者家属自行了断,如北京民航医院杀医案,原本是被杀医生杨文谋财害命在先,给凶手95岁母亲静脉输入中药注射液和胃酸抑制剂导致病情恶化。财新记者在案发后马上发布了上述调查结论。但是,党委和政府要杀人灭口,案发15天就开庭审判,庭审中只字不提医生故意错误用药问题,回避、掩盖案件真相。20天就宣判死刑。以公立大医院为支撑的医疗行业从整体上看沦落为谋财害命的行业,罪魁在国家卫生部,但是你很难追究它的责任,暂时只能追究在终端犯罪的医生的责任。从追究犯罪医生的罪责开始,待政治时机到来,再往上朔源,直至追查国家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管理总局犯罪者的罪责。
五、当前中国医疗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不在“全民免费医疗”,而是打击医疗行业普遍存在的医疗欺诈犯罪,追究犯罪医院、医生的刑事责任。
1、一人看病全家吃药——旧的公费医疗制度的弊端。在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都是公费医疗,全额报销。那个时期药品价格很便宜。医院生化检查、物理检查的项目不像现在这样繁多,各项检查收费也同样低。因此,即使全额报销医药费用,其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并不高。后来发生例如一人公费医疗,全家吃药的现象,单位医药费用就陡增。还有职工和医院医生串通,假公费医疗套取药品的现象。还有冒名住院的现象。但还没有医生吃药品销售商的回扣问题。医生吃药品回扣是从1990年代才开始的。
2、医院、医生医疗欺诈犯罪套取了全社会医保费总额的约80%以上。
医疗欺诈犯罪主要发生在县级以上的公立大医院,医院越大等级越高欺诈越厉害。
方法是误导就诊者做不必要的大检查,包括生化的物理的检查,收取昂贵的检查费。在涪陵区中心医院,颜智华在核磁共振室外,半个小时内就看见有3个家长抱着刚出生的婴儿来做颅脑核磁共振检查。家长说:妇产科医生怀疑婴儿有脑积水,叫做检查。颅脑核磁共振机器噪音特别大,头部伸进机器的中间,成年人都受不了,何况刚出生的婴儿。为吃回扣,妇产科医生丧失天良。还有各个医院间搞重复检查。
搞无病假治疗,小病大治疗,大病死治疗——往死里治疗。恐吓、误导患者做不必要的或者风险大的外科手术。使用假药伪药(如中药注射液和名目繁多的各种“辅助治疗药品”)、使用无效果的或者治疗效果很差的药品(包括使用不对症的药品),其中有西医师特别专注给就诊者开具中成药,开具的中成药都不是中医药经典方剂,而是不入流的方剂并且售价还高的。
2000年代左右开始实行医保卡制度起,颜智华一家人大多是在医院里看病,按照医生的处方在大街上的药房划卡买药。街上药房价格比医院药房价格要低50-60%左右。即在医院药房要100元,街上药房只要50-60元。街上药房要支付昂贵的房租、人员工资、缴税等,但仍然还是高盈利。
政府医保是假医保。根据药品实际价格推算,患者在医院药房购买的100元药品,医保支付80%,自己负担20%,即20元。但该药品的出厂价格也就10元,加上商业流通环节和税费后药品的实际售价一共就20元。政府医保给患者支付的80元实际是骗局。不是医保机构要骗,而是政府自己设计了这套医疗欺诈制度(骗局)。政府医保支付的80元纯粹是冤枉钱,冤枉支付的是实际药品价格的4倍。套取这80元的黑色医疗产业链的核心的关键的环节就是医院和医生。还不计算医生开具的假药、伪药、无效药在内,如果把医生开具的假药、伪药、错误用药、无效药等套取的医药费计算在内,政府和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中的90%都是冤枉支付的,实际只有10%是应该支付的。假药伪药无效药不仅诈骗了患者(包括医保机构)90%的费用,更是残害、甚至害死了患者,属于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打蛇打头,必须从医院、医生这个关键的环节开始整治黑色医疗产业链,并顺藤向上摸瓜……。否则,不论政府投入再多的医保费用,搞全民免费医疗也填不满医疗欺诈犯罪的无底洞。全民免费医疗必须在彻底打击医疗欺诈犯罪,重建良好的医德医风,并完善法律追究和社会监督制度的基础上才能实行。

  最后,再次希望包括重庆市在内的受医疗欺诈犯罪坑害甚至害死者和家属在内的全社会人士保存本《备忘录》,并调查亲朋好友中受医疗欺诈犯罪坑害甚至害死的证据。把犯罪医生推上法院审判庭,必须严惩不贷。清除所有犯罪医生,还全社会(人民群众)一个安全的正常的就医环境,伸张社会正义、重建医德医风。
后面。附上2016-2017年颜智华父女给政府卫生部门,公安部门的举报信(包括随信证据)。

(未完,接下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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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 22: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打倒习共匪首 于 2024-5-6 23:58 编辑

(本第五版,接上面第四版)
2017年5月30日送交重庆市卫生局的信件


要求重庆市卫计委直接调查
涪陵区中心医院医生故意违规、错误用药,涉嫌故意间接杀人问题的函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是受害人谭明秀的家属,于2016118日同时分别给你委和涪陵区卫计委递交了《对涪陵区中心医院医生故意乱用药物造成病人谭明秀身体严重损害一事的举报信》。因当时时间仓促,该《举报信》只是揭露出了涉事医生故意错误使用西药注射剂造成谭明秀身体严重损害问题;而尚未查明同时故意违规、错误使用的中药注射剂才是造成谭明秀身体严重损害的第一元凶与祸害的起因。而涉事医生故意“错误”使用的两种西药注射剂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止吐药)和兰索拉唑注射液/泮托拉唑注射液(胃酸抑制剂)其目的则是为了企图减轻、延缓其违规、错误使用中药注射剂静脉给药必然在受害者谭明秀身体发生毒性反应的症状,以达到掩盖谭明秀入院使用中药注射剂后将会发生的危急症状的真相,以便把违规、错误使用的中药注射剂和“配套”使用的西药注射剂长期使用下去,直到谭明秀直接死于药物中毒为止。这一严重犯罪真相问题是在20173月份才调查清楚的。在此,对涪陵中心医院老年病科医生杨敏、谭红霞涉嫌故意间接杀人犯罪问题先概括如下:
1、犯罪动机。为更多套取受害人谭明秀的职工医保金(包括政府和个人支付两部分-下同),为医院、科室和个人创收(经济收入)。
2、手段。依靠就职的公办三甲医院作为保护外壳,以医生职业工作的“专业性”作为掩护,故意错误用药、在故意错误用药的基础上还故意选择错误给药方式(静脉输入方式);故意错误联合用药(静脉输入多种药物)。在(故意违规)使用中药注射液静脉输入前故意不告诉患者(谭明秀-下同)及家属可能存在不良反应的风险;在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患者出现危及生命的症状后听之任之不按照规定立即停药并同时采取抢救措施;还继续用药达到12天,直到患者家属发现问题后主动叫停才停药。
3、预谋、掩盖其犯罪行为。
犯罪嫌疑人事先完全知道错误用药、错误选择给药方式、错误联合用药必然造成药物毒性所致的不良反应,会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于是有针对性地同时使用有关(西药)药物给受害人静脉注射,以此阻止中药注射剂静脉给药会发生的不良反应(最严重的会导致休克死亡),企图把发生在患者身上的药物不良反应掩盖起来;或者减轻药物不良反应的程度,延缓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时间。同时,也不按照规定事先告知患者及家属在静脉输入中药注射液时可能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危险;发生不良反应后还误导患者家属,说是癌症病情恶化;还预设患者死期说:“活不过10月份……。要准备后事。”以此转移了家属的注意力并使家属对药物不良反应问题丧失警惕。在入院病历中假造患者症状,为故意错误用药寻求治疗处方的“理由”;在患者入院第二天假造“(患者)多器官衰竭,”以掩盖药物不良反应可能造成的患者最终死亡的真相。
4、后果。患者谭明秀从入院第一天(105日)用药后下午回家即发生严重的危急症状,第二天更加严重,生不如死。第四、五天出现濒临死亡症状。直至肢体完全瘫痪,意识基本模糊,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如果不是患者家属于用药12天后发现问题叫停(患者已经连续12天不能吃不能喝),杨敏、谭红霞还会继续不停药(开的长期医嘱-用药处方),患者谭明秀被药物毒死无疑。
5、社会危害。据我们家属了解,谭明秀不是在该医院老年病科住院受害的第一人。该科违规给患者静脉输入中药注射剂早已形成一种操作模式,且还在继续操作下去。相关药厂、药商和相关医生早就达成一种默契,构成一条为谋取暴利而形成的黑色产业链。相关医生是这条产业链的终端,也是关键执行人——具体实施者。任何患者都有遇害的可能——不分职业、贵贱与贫富。受害后还被医生蓄意误导、认定为是患者本身固有的或者突发的等病情发生、发展、恶化所致(包括旧的症状更加严重、发生新的危急症状、致残、致死等)。我们家属发现该医院当事医生此犯罪问题有其偶然性,决定要把此案揭发到底并非仅仅维护受害者个人及家人权益,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公众安全、为社会负责。涉事医院、医生的该问题根本不属于所谓的医疗纠纷或医患矛盾性质,而是有明确目的(谋财),利用特殊职业(医生)的,使用特殊手段的(故意错误用药、静脉给药、多种药物联用……等),作案方式特别隐秘与方便掩盖的(专业性强、信息不对称及医方故意隐瞒实情等),操作模式已经成熟的,蓄意间接杀人案。
6、涉事医生犯罪过程与事实明了,家属手头掌握证据比较充分。解析、读懂家属所提供的涉事医生犯罪问题的证据材料不需要专业的医学与药学从业背景。只需要一般的生活常识与医药常识就可以初步辨别是非(不是说不需要组织鉴定)。我们家属非学过医学和药学专业,也非执业医生。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依据的医学、药学根据都查证有据。语言叙述准确浅显,不论专业非专业人员都可以看懂。
受害者家属鉴于上面所诉问题的性质,认为涪陵区卫计委理应履行政府卫生部门职责,依法调查,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严重处理。但是,区卫计委从一开始就蓄意包庇,具体办事干部刚开始时就欺骗家属说“涪陵中心医院不是区卫计委直属管理的医院。不是行政隶属关系”。“自从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查处医疗事故的工作就从卫生局剥离出来了,不归卫生局管”,“由患者自己去找‘医调委’、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鉴定”,“自己去走法律程序”等。在欺骗无效、受害者家属(举报人)据理力争下,分别于20161111日和22日先后出面主持召开了两次“医患调解会”。把涉及人命关天的存在是非、对错、原则的严肃问题当成无是非、无对错、无原则的民间纠纷来调解。在两次会议上,主持会议的卫计委官员(医政科正、副科长徐忠明和石强)在一共长达三、四个小时的会议上不调查、不询问、不质疑、不质证。听由受害人家属方质问及医院方无理诡辩狡辩。两个科长对家属一直推诿说“我们(包括科长个人和卫生局)不懂医学,无从判断医院方的对与错。”徐忠明(现在已经升任为区卫计委副主任)还胡说“医生可以超《药品说明书》中规定的适用范围用药……”还说“刘加胜(当时分管医政科工作的区卫计委副主任)是骨科医生,不懂骨科以外的用药对错问题……”后来以“(医患)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为理由把问题交办给涪陵区医调委,医调委写了几百字的一纸荒唐的《专家意见》(和之前涪陵中心医院本院的“专家讨论结论”一样)。20161219日区卫计委以此涪陵区医调委的荒唐的“专家意见”作为依据给举报人(家属)作出书面《回复》。对此,家属理直气壮表达不服,并要求把医调委的《专家意见》给家属见面。医政科推说卫计委没有这个《专家意见》,后带领家属去医调委复印该《专家意见》,复印时又专门覆盖专家签名(姓名)并只给家属看后就收回。家属至今没有得到该意见书。区卫计委分管负责人刘加胜自觉理亏,于是在2017年春节后电话告诉家属说:由卫计委出面(涪陵中心医院方同意的)交给医学会搞鉴定,看你们家属方同意不?家属方在此时已经完全调查清楚当事医生故意违规、错误用药的真相和问题的本质,给医学会鉴定组提交了三、四万字的书面材料,证据如山。先后受区卫计委委托的涪陵、万州两个区的医学会感到此鉴定工作很“棘手”,都先后退回了鉴定材料,不接收该鉴定工作。现在具体办事的医政科石强科长以医学会都不愿接手鉴定为由打算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这是区卫计委从201611月上旬接到家属举报信开始,到现在20175月份为止所作的工作。即“推脱”、“哄骗”、“欺瞒”……。一句话,蓄意包庇下属公立医院,特别是挂着三甲招牌的中心医院里面长期以来发生的众多违规、违法甚至犯罪的问题。
退一万步说,即使受害者谭明秀的受害不属于人为而只是技术事故,按照国家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机制”,涉事医院和当地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也应该主动上报——即该问题(事件)也属于涉事医院和当地卫生局自查自纠,主动上报的工作职责范围。但是,涪陵中心医院院方非但不按照规定自查自纠,反而在事实面前自始至终一直耍无赖,无理诡辩和抵赖。在未讲述任何临床医学和药学道理的前提下只是一口咬定涉事医生用药“符合指针”(20161122日区卫计委会议室“医患调解会”上由该院职工崔浩宣读的,副院长王朝永在场)。这涪陵中心医院住院部里每年故意违规给住院的患者静脉里输入了多少种类的中药注射剂?每个种类有多少数量?创收多少钱?开处方的医生(包括科室)吃多少回扣?谋财就不计较了,这中间有多少名患者发生不良反应?其中有多少属于严重不良反应事件?这涪陵中心医院院方是隐瞒了还是据实上报了?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涪陵区卫计委是监管了还是不监管了?黑医疗产业链中最黑的环节——坏医生,特别是公立大医院里的坏医生敢于肆无忌惮谋财害命,正是他们知道没有人管他们。用涪陵中心医院副院长王朝永在20161122日下午在区卫计委会议室召开的医院方和受害人谭明秀家属方参加的所谓“调解会”上所说:我们是公立医院,资产是国有资产。我们医院是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第三方鉴定。”即歹徒劫了你的财害了你的命,受害人得自己花钱去找第三方“认定”。需知,这个“第三方”里面的人都是医院圈子里面的人,都在发同样的财领同样的钱。所以,坏医生们有恃无恐,坏医生们就职的医院大院就是他们谋财害命最安全的围栏。虽然这个围栏和围栏里面的坏医生已经被千夫所指,成众矢之的,但是这个围栏仍然坚不可摧,里面的坏医生继续害命。
为了掩盖责任,涉事医生还在受害者谭明秀的病历,如“入院查体记录”、之后的“查(病)房记录”等病历上面事先或者事后做虚假记录。在第13天家属发现谭明秀入院后才发生的危急症状(入院第四、五天时就有死亡症状)是药物所致的问题后叫停了所用的全部药物并主动联系转科,涉事医生还暗中作梗使转科拖延两、三天,企图让谭明秀死在该科以便更利于掩盖真相。
我们家属根据调查,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前提下认为,涪陵中心医院老年病科涉事医生对谭明秀的加害方式,受害者不是个别的而是众多的(另有证据);不是偶然的而是事先谋划既定的;(该科室)不是一时的而是长期的;不是个别医生而是具有科室整体性的;不是当事医生随意(随机)的而是“制度”化“规范”化的。这种谋财害命的假医疗行为在该科室(老年病科)医生间心照不宣;在医院内各科室间也大致知己知彼。涉事医生、科室的这一行为,医院领导在经济上是奖励的、措施上是保障的、如果出了“纰漏”行政上是保护的。这实质上是制度化的故意违规故意犯罪问题。更严重的是作为区政府医疗机构管理部门也是该医院的上级行政主管的涪陵区卫卫计委蓄意包庇,充当医院和医生违规、违法、犯罪恶行的保护伞。因此医院(从内部制度上)、医生(不是全部)谋财害命才长期有恃无恐,肆无忌惮。证据被抓住后,涉事的两名医生虽然心虚无力狡辩,但是代表院方参会的科主任田杰在两次卫计委官员主持的“调解会”上,表情上还谈笑风生,但回答家属的质问时却始终东拉西扯不敢正面回答家属的严厉质问或者作毫无道理的诡辩;参加第二次“调解会”的医院副院长王朝永也东拉西扯不正面回答家属的质问,因为家属揭露的问题事实俱在,道理明白无误。
在现实社会背景下,受害者(家属)想讨要公道并阻止坏医生们继续作恶,难度犹如登天。但是我们家属只要“人还在,心就不死”,世间哪有借医生职业公然谋财还害命,同时还受到体制庇护而不受任何追究的道理、天理、法理?
我们受害人家属在此第二次致信市卫计委,要求市卫计委不是只将本信件仍然下转涪陵区卫计委去处理,而是请市卫计委直接出面组织调查。至少,查清我们家属所提供的举报医生犯罪的证据是真实的或者虚假的并不难。
以下(后面页)是本年4月中旬最后定稿的给万州区医学会鉴定组的材料,作为提供给市卫计委以证明涪陵区中心医院老年病科涉事的两名医生谋财害命,在谭明秀身上故意违规、错误使用中药注射剂和西药注射剂;故意违规、错误地多种药物联用(静脉给药方式);由此发生严重毒性反应危急生命情况下不停药(12天后家属发现问题自己叫停),造成谭明秀身体严重损害(肢体瘫痪、精神行为障碍)犯罪问题的证据。在文体上就暂时不做改动了。
此致。

受害人谭明秀的家属  颜智华  2017527
         联系: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71号
电话  13251249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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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 22: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第六版,接上面第五版

(接《同意鉴定申请书》正页)(2017-04-18)
我同意涪陵区卫计委把我母亲谭明秀在涪陵中心医院老年病科住院(包括10月19日转消化科住院后)期间,其中被老年病科医生杨敏(一线医生)、二线医生谭红霞等故意错误用药,故意不合理用药,在故意错误用药和不合理用药的基础上还违规使用错误给药方式、错误多种药物(达6至7种)联用(还不包括葡萄糖、氨基酸等注射液及口服药物)等导致身体遭到严重损害的人为医疗事故交医学会鉴定的决定。并将涉及鉴定的相关问题陈诉如下:

一、谭明秀身体遭受医生错误用药,身体多系统严重损害的过程及危害情况。
谭明秀2016年8月下旬住院(涪陵中心医院消化科)的目的是住院全面体检,不是治疗消化道疾病,当天下午入院后即由医生按照患方要求开具了若干检查项目单。第二天发现患肺癌。第四天出院回家静养。
同年10月5日(入院前也绝无呕吐一周,杨敏在10月5日的病程记录为“入院前呕吐一周”是编造)去该医院老年病科住院的目的只是输水(葡萄糖和氨基酸一类),并非是为治疗癌症和其它疾病。此目的在住院部医生办公室明确告诉了杨敏。且谭明秀是自己正常走进医院、正常主动去医生办公室和医生交流。杨敏写的入院查体记录(入院志)中,除“慢性病容”一句描述外,其他所有的查体描述记录都是正常的(包括行走、言谈、思维、问答……等等)。该记录单上其它格式化项目的记录也都是正常的。谭明秀10月5日上午入院前是自己煮的早饭吃,在家生活完全自理并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当天下午4点多输液完后坐车回家,下车后即感到身体严重不适,行走困难,误认为是晕车。勉强走到楼下由女儿搀扶着上楼回到家中即躺倒床上,呕吐、头剧烈涨疼达到不能忍耐的程度。直到晚上8点多仍不见好转,经过与值班医生欧阳电话联系后,当晚又坐车回医院。谭明秀在车上即出现意识不能自控,在车行进中几次用手去拉车门把手开门的动作,制止几次后仍不能自控,在医院停车场下车后又呕吐,家属发现最后一口呕吐物呈红色。
当晚10点过值班医生(欧阳)开了止血药、止吐药等并继续输液。家属问是否因为脂肪乳引起的呕吐?欧阳斩钉截铁的说不可能,还解释了一句脂肪乳是大分子什么的,不可能引起呕吐……
第二天(6日),早上9点左右,家属去医生办公室找杨敏,还没问明为何头天出现异常状况的原因,杨敏即告知说病人不行了,活不过10月份,叫家人作好准备,并拿出《病重病危通知书》叫签字。后来家属问杨敏:“谭明秀呕吐原因是否与前一天(5日)用的药物有关系?”杨敏回答:“可能是脂肪乳,脂肪乳是大分子,不容易吸收。今天停了不输”。但是当天继续呕吐,头继续涨疼难忍,口极度干渴,上腹部严重不适,心慌烦躁,用手抓住病床栏杆挣扎。并多次对护士和家属说:“我没得信心了,怎么越输约糟糕!”当晚出现意识模糊,把同病房的男性老年病人叫“妈!”。晚上病人上厕所走路不稳,从那天其就不能自行行走去厕所了。
第三天(7日),呕吐继续,头疼不能忍耐继续,口极度干渴继续,上腹部严重不适,心慌烦躁,用手指示整个胸部及上腹部,说整个那一块想全部呕吐出来,说糟得慌……用手抓住病床栏杆挣扎,此时患者已坐立困难,不能自行从床上坐起来了,其余各种突发的症状继续。3天以来由于呕吐不能吃不能喝,包括吃药都要呕吐。即使不吃不喝,一边输液也一边呕吐。一天注射三支盐酸格拉司琼(止吐)也止不住呕吐。还口服曲马多(止疼片)也止不住头剧烈涨疼。该天早上一上班,杨敏惊慌地跑到病床旁告诉家属:糟了,病人电解质失调!当天,谭明秀继续告诉家属和医生:“我没得信心了。”上午还给家属说:“不输(水)了,回去。这里越输越糟。”谭意识模糊更加严重。出现幻听、幻觉,和家人拉家常已经出现打胡乱说,亲戚名字混乱等。杨敏亲自把家属叫到病房门口告知说病人不行了,要家人24小时守住,怕病人爬窗户跳楼和在卫生间上吊,并说她以前在重庆某大医院上班,有同样的事情发生过……只是病人当时已经不能自行从病床坐起来了,如何能爬上窗户?病人已经不能下床行走,又如何去厕所上吊?当时就对杨敏的狗屁言论不屑,心想这能力还能在重庆某大医院任过职?同一天杨敏又叫护士长告诉家属:要防止病人自杀。杨敏还告诉家属:“病人活不过10月份,过年嘛,想都不要想了。赶快去准备后事。”
第四天(8日)、第五天(9日),病人继续呕吐、继续头部剧烈胀疼、继续口干渴……继续不能吃饭喝水(一吃喝就要呕吐)。体力、精神状况、容颜等出现濒临死亡状况。儿子回涪陵到医院看望,竟然不认识儿子。几天来谭表情木然,不说话,开始呈现出痴呆表情,纵然说话也是胡言乱语,分不清此时此地。
由于受医生杨敏活不过10月的误导,家属误以为是病人自身的肺癌病情加重所致,忙于给病人煮稀饭、喂饭、喂水、喂药,没有更多考虑是静脉输入药物所导致的药物中毒反应的问题。杨敏还开有口服药物氯化钾液体2瓶及氯化钾片叫谭明秀口服,目的是补钾,这咸得死人的东西根本不可能吃下去。后曲马多片也吃不下去。
第6天晚上,家属稍微冷静考虑,即使是癌症恶化,不可能入院用药前一直生活自理,能吃能喝,行走、言谈、思维……等都正常的患者,用药后反而会突然出现上述危急症状,且症状的严重程度每天下一个“陡坎”。于是晚上回家上网查询“甘露醇”的说明书。发现甘露醇的副作用有:可导致病人严重脱水,电解质失衡;消化道症状有食欲缺乏、口干渴、恶心、呕吐;胸闷、烦躁;神经肌肉症状(四肢肌力减退、软弱无力)、精神症状(嗜睡、记忆力减退,意识障碍、谵妄)以上情况均和谭明秀入院用药后发生的症状吻合。于是当晚即给值班医生打电话叫停甘露醇。
第7天上午,家属主动区医生办公室向医生提出谭明秀入院后出现的上述危急症状应该是连续使用甘露醇的副作用造成,并叫停。二线医生谭红霞说:(甘露醇)停药后病人的症状(指呕吐、头疼、电解质失衡等)是可逆的。家属虽然愤恨,但相信了谭红霞的话,等待病人症状消失、好转。这是病人入院6天以来,笔者第一次见到上级医生谭红霞,且是家属自己去找她谈话的。谭不仅没有重视病人的病情,反而态度傲慢的用手指头敲着办公桌说:医学是个复杂的东西,不是自己在网上查询了就可以的。
后续从第7天到第十二天(10月11日——10月16日),后6天中继续输水用药,病人上述危急症状根本没有缓解、消失。10月16日,家属发现从10月5日入院当天开始至16日的12天中,医生连续使用了兰索拉唑和泮托拉唑注射液(由于医院违反规定不打医药费清单并每天送达病人,在16日前家属不知道医生使用了该药品。当护士静脉推注该药品时,家属询问是什么药?护士回答“是护胃药”。家属没有进进一步追问化学药名,被护士误导。)发现该药品的适用症和病人谭明秀的病完全不相干,且毒副作用有胃肠道、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肝肾系统等。还发现复合辅酶的适用症也与谭明秀的病无关,且副作用也涉及消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症状,与谭明秀入院后发生的危急症状吻合。于是在10月17日上午向医生叫停。
10月17日停止一切“治疗”药物(静脉滴注、推注药物)。
18日上午开始也停止了葡萄酒、氨基酸输液。
10月17日上午开始家属联系转科,18日家属继续联系转科。由于杨敏等人的作梗,先是中医科拒绝接收。后联系消化科,并得到3位副院长的支持,分管副院长王朝永亲自打电话、院长助理钱某亲自多次到消化科联系落实。
从10月5日入住老年病科开始,谭明秀由于呕吐,至10月19日转消化科的15天中无法喝下水、吃下东西及口服下药品。也未解大便。转消化科6天后(10月24日)才解大便。
19日上午8点半家属把谭明秀用轮椅从外科大楼17层推去内科大楼14层消化科病床,因谭明秀早已经不能行走了。(19日)等到下午3点半后消化科医生来查房检查谭明秀病情,查房记录中有:“(询问病人)无应答”记载。实际上谭明秀在老年病科里精神行为早已经发生障碍,痴呆木然。只能够回答姓名。
但老年科的病程记录中,谭红霞居然从13日起胡乱记录为:病人无呕吐,饮食有恢复……
此段病程记录纯碎放屁,如果患者13日其就无呕吐,老年科还需要继续每天3次的使用盐酸格拉司琼来止吐?还需要每天3支泮托拉唑来“护胃”?且一直使用到16日由家属自己叫停?就连17日晚消化科易医生应家属要求来老年科给病人会诊,不仅亲自碰到病人在老年科17楼护士台前的呕吐现场,还亲眼看到并记录下“呕吐物为黄色。”谭红霞的虚假伪造病程记录不仅和消化科易医生的病程记录完全相反,而且在谭红霞和杨敏自己所开医嘱中每天多达3次的止吐药盐酸格拉司琼、泮托拉唑等面前,不攻自破。都已经止吐了,你老年科还长效医嘱每天用啥止吐药和泮托拉唑?以上铁证充分证明:谭红霞和杨敏身为主管医生,对于自己滥用药物造成病人谭明秀的毒副作用,心知肚明,在事情败露后,害怕担责,故意伪造病程,试图虚构病人在老年科后期无呕吐,饮食有恢复的假像,但一连串的事实摆明,谭红霞伪造了病程!
家属要求全面调查谭红霞、杨敏的电子病程记录,是否真实?最后的电脑录入时间?
19日转消化科后,呕吐继续,消化科病程19日明确记录为:“仍有呕吐,神志差”。那么谭红霞13日起的病程就记录为“无呕吐”又是从何而来!
在消化科后,家属首先告诉医生老年病科医生乱用的药品造成谭明秀身体严重损害的过程。消化科医生没有再用老年病科医生给谭明秀所用的一切“治疗性药物”(包括兰索拉唑/泮托拉唑注射液、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复合辅酶注射液、胸腺五肽注射液、康艾注射液(中药制品)、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品)、及口服药物(曲马多)。只输液(葡萄糖、氨基酸、补钾补钠)及口服助消化药品等。谭明秀呕吐才逐渐缓解,才开始能够喝下水、吃下一点东西。直至在消化科1周多后再没呕吐过了,每天可以吃下约100克左右的大米(稀饭)、1至2个鸡蛋;还有混合蔬菜(胡萝卜、洋芋、红薯、南瓜、白萝卜、肉丸子等)及少许水果。体力和精力从在老年病科的濒死状态有好转。有时可以说话了(如听见小孩声音,以为是自家小孩)。有人问话可以简单回应。认识字。但是身体瘫痪无法恢复过来,意识模糊也无法恢复过来。10月28日家属为此专门带她到重庆新桥医院看神经内科,医生诊断为“精神行为障碍(见复印件)。”。另外,消化科医生对谭明秀身体瘫痪状况有专门记录。(见该医院消化科11月28日病历)刘锦飞医生一句话概况:病人纯碎没有自主站立意识。具体情况是:躺下不能坐起来,坐着不能站起来,人把她扶起站立她自己站不稳。脚不能伸直直立。大多不能自助进食,需喂食喂水。要大小便时不告诉人,由陪护人员估计时间扶到坐便椅大小便。

二、谭明秀入院老年病科当天傍晚开始发生的并持续下去的危急症状并导致身体瘫痪、精神行为障碍,是医生错误用药;不合理用药;违规多种药物联用;违规静脉给药等,而被药物毒性的危害所致。
1、故意错误用药、故意违规静脉给药、故意违规联合用药(多种药物联用)的种类及价格如下。
   附:105日——16(12) 用药品种、给药方式及药品价格费用(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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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白天  
兰索拉唑注射液2静脉99.66x2=199.32(预谋-套医保-错误用药-错误给药方式-超剂量)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2静脉20.18x2=40.36(预谋-套医保-错误用药-超剂量)
胸腺五肽注射液2静脉104.98x2=209.96(套医保-不合理用药)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剂)1静脉139.99x1=139.99(套医保-错误用药-未告知风险)
中长链脂肪乳250ml   2静脉95.38x2=190.76(套医保-不合理用药-超剂量用药)
丙胺酰谷氨酰50ml10g  2静脉81.77x2=163.54(套医保-不合理用药-超剂量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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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错误用药、不合理用药金额(不计配液、材料和手续费)小计:943.93
(说明:谭明秀10月19日转消化科后,在消化科每天的住院、诊疗、手续、材料、所有输液药物口服药物等总费用都只在200元左右。医生杨敏10月5日给谭明秀开出的兰索拉唑注射液2支医院收费就是99.66元x2=199.32元,还不计算输液材料费。谋财不惜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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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氯化钠注射液     4袋          4.95元x4=15.80元   用于上述药物静脉输液的稀释剂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止疼药)20粒口服 0.15元x2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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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晚上(值班医生欧阳)
白眉蛇止血凝酶注射液 1支   肌注
泮托拉唑注射液       1支   静脉
甘露醇               1瓶   静脉
盐酸布桂嗪注射液(止疼)1支肌注
10%葡萄糖注射液    1袋    静脉
维生素C注射液     4支    静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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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
泮托拉唑注射液3静脉推注27.43x3=82.29元(预谋-套医保-错误用药-错误给药方式-超剂量)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3静脉推注20.18x3=60.54元(预谋-套医保-错误用药-错误给药方式-超剂量)
盐酸布桂嗪注射液(强疼定)1注射3.16x1=3.16(因错误用药引发的头疼而用药)
胸腺五肽注射液1静脉104.98x104.98(套医保-不合理用药)
康艾注射液(中药制剂)2静脉116.27x2=232.54元(套医保-错误用药-错误给药方式-未告知风险)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剂)1静脉139.99x1=139.99元(套医保-错误用药-错误给药方式-未告知风险)
甘露醇注射液      1瓶  静脉   4.37元x1=4.39     
曲马多片(止疼药) 6片 口服   3.35元x6      
氨基酸注射液       1瓶 静脉  26.69元x1=26.69元
丙胺酰谷氨酰       1瓶 静脉  81.77元x1=81.77元
葡萄糖氯化钠       1袋        6.04元x1=6.64元
5%葡萄糖注射液    2袋        5.13元x2=10.26元
0.9%氯化钠        4袋        4.95元x4=19.80元
维生素C注射液    2支        1.00元x2=2.00元
小计(不计材料、手续费、住院费等)   79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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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
泮托拉唑注射液      3支静脉推注  27.43x3=82.29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1支静脉推注  20.18x3=60.54
盐酸布桂嗪注射液    1支            3.16x1=3.16
胸腺五肽 注射液    1支静脉     104.98x1=104.98
康艾注射液(中药制剂)2静脉116.27x2=232.54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剂)1静脉139.99x1=139.99
复合辅酶注射液     1支静脉      73.23x1=73.23
甘露醇注射液       1瓶静脉       4.37元x1=4.39
氨基酸注射液      1瓶静脉       26.69元x1=26.69元
丙胺酰谷氨酰      1瓶静脉      81.77元x1=81.77元
葡萄糖氯化钠     1袋            6.04元x1=6.64元
5%葡萄糖注射液  2袋           5.13元x2=10.26元
0.9%氯化钠      4袋           4.95元x4=19.80元
维生素C注射液  2支           1.00元x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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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
泮托拉唑注射液    3支   静脉推注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2支   静脉推注
盐酸布桂嗪注射液   1支
胸腺五肽 注射液   1支   静脉
康艾注射液(中药制剂2支   静脉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剂)1支   静脉
复合辅酶注射液     1支  静脉
甘露醇注射液       1瓶   静脉
氨基酸注射液       1瓶   静脉
丙胺酰谷氨酰       1瓶   静脉
葡萄糖氯化钠       1袋
5%葡萄糖注射液   2袋
0.9%氯化钠      4袋
维生素C注射液  2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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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
泮托拉唑注射液       3支   静脉推注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2支   静脉推注
盐酸布桂嗪注射液     1支
胸腺五肽 注射液     1支   静脉
康艾注射液(中药制剂)2支   静脉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剂)1支静脉
复合辅酶注射液   ?
甘露醇注射液   1瓶   静脉
氯化钾缓释片   10片  
氨基酸注射液   1瓶   静脉
丙胺酰谷氨酰   1瓶   静脉
葡萄糖氯化钠   1袋
5%葡萄糖注射液2袋
0.9%氯化钠    4袋
维生素C注射液2支
10%氯化钠注射液4支
10%氯化钾注射液1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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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
泮托拉唑注射液      3支   静脉推注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1支   静脉推注
盐酸布桂嗪注射液    1支
胸腺五肽 注射液    1支   静脉
康艾注射液(中药制剂)2支静脉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剂)1支静脉
复合辅酶注射液      4支  静脉
甘露醇注射液        1瓶   静脉
氨基酸注射液        1瓶   静脉
丙胺酰谷氨酰        1瓶   静脉
葡萄糖氯化钠        1袋
5%葡萄糖注射液     2袋
0.9%氯化钠         4袋
维生素C注射液     2支
10%氯化钾         2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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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
泮托拉唑注射液     3支   静脉推注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2支   静脉推注
比拉西坦氯化钠     1瓶   静脉
胸腺五肽 注射液  1支   静脉
康艾注射液(中药制剂)2静脉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剂)1静脉
复合辅酶注射液   4支  静脉
氨基酸注射液     1瓶   静脉
丙胺酰谷氨酰     1瓶   静脉
葡萄糖氯化钠    1袋
10%氯化钾     6支
氯化钾口服液   1瓶
5%葡萄糖注射液 2袋
0.9%氯化钠  4袋+1袋
维生素C注射液1支
乳果糖           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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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      
泮托拉唑注射液      3支   静脉推注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3支   静脉推注
盐酸布桂嗪注射液   1支   
胸腺五肽 注射液    1支   静脉
康艾注射液(中药制剂)2支   静脉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剂)1瓶支 静脉
复合辅酶注射液     4支  静脉
氨基酸注射液      1瓶   静脉
丙胺酰谷氨酰      1瓶   静脉
葡萄糖氯化钠     1袋   静脉
10%氯化钾       4支  静脉
氯化钾口服液     1瓶
5%葡萄糖注射液 2袋  静脉
0.9%氯化钠     4袋    静脉
维生素C注射液 4支+1支 静脉
维生素b6注射液1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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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
泮托拉唑注射液      3支   静脉推注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2支   静脉推注
胸腺五肽 注射液    1支   静脉
康艾注射液(中药制剂)2静脉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剂)1静脉
复合辅酶注射液     4支  静脉
氨基酸注射液       1瓶   静脉
丙胺酰谷氨酰      1瓶   静脉
葡萄糖氯化钠      1袋
10%氯化钾        2支
氯化钾口服液      1瓶
5%葡萄糖注射液  2袋
0.9%氯化钠      4袋
维生素C注射液  1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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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
泮托拉唑注射液     3支   静脉推注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2支   静脉推注
胸腺五肽 注射液   1支   静脉
康艾注射液(中药制剂)2静脉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剂)1静脉
复合辅酶注射液      4支  静脉
氨基酸注射液        1瓶   静脉
丙胺酰谷氨酰        1瓶   静脉
葡萄糖氯化钠    1袋
10%氯化钾     2支
氯化钾口服液    1瓶
5%葡萄糖注射液2袋
0.9%氯化钠     4袋
维生素C注射液 1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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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泮托拉唑注射液      3支  静脉推注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2支  静脉推注
胸腺五肽 注射液    1支  静脉
康艾注射液(中药制剂)2支静脉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剂)1支静脉
复合辅酶注射液      4支  静脉
氨基酸注射液        1瓶  静脉
丙胺酰谷氨酰        1瓶  静脉
葡萄糖氯化钠        1袋
10%氯化钾          2支
氯化钾口服液        1支
5%葡萄糖注射液    2袋
0.9%氯化钠         4袋
维生素C注射液    1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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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
泮托拉唑注射液    3支   静脉推注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2支   静脉推注
胸腺五肽 注射液  1支   静脉
康艾注射液(中药制剂)2支静脉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剂)1支静脉
复合辅酶注射液    4支  静脉
氨基酸注射液     1瓶   静脉
丙胺酰谷氨酰     1瓶   静脉
葡萄糖氯化钠     1袋
10%氯化钾      2支
氯化钾口服液     1瓶
5%葡萄糖注射液 2袋
0.9%氯化钠     4袋
维生素C注射液 1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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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敏、谭红霞故意错误用药、错误选择给药方式、错误联合用药等造成谭明秀身体严重损害的医学、药学根据(证据)。
1)故意违规多种药物联用且采取静脉给药途径,是造成谭明秀入院后危急症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从10月5日——16日的12天中,医生给谭明秀静脉给药(包括静脉滴注和静脉推注-下同)最少的一天有4种(不算葡萄糖、氨基酸、脂肪乳、维生素c、氯化钾注射液等静脉滴注的“非治疗药物”-下同)(不计10月5日晚上值班医生欧阳的处方)
兰索拉唑注射液 2支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2支  
胸腺五肽注射液 2支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剂)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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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的几天有8种/每天(含肌注1种)(不算葡萄糖、氨基酸、脂肪乳、维生素C、氯化钾等注射液):
8种药物见下:
(1)泮托拉唑注射液3支(静脉推注) (2)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3支(静脉推注)
(3)盐酸布桂嗪注射液1支(肌注)    (4)胸腺五肽注射液1支(静脉滴注)
(5)康艾注射液(中药制剂)2支(静脉滴注)(6)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中药制剂)1瓶(静脉滴注)
(7)复合辅酶注射液4支(静脉滴注) (8)甘露醇注射液1瓶(快速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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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先不说上述联合用药的种类中有若干种药物与谭明秀病情不相干的问题,即错误用药。只就上述联合用药本身来看,其中有中药制剂(10月5日1种、之后每天2种)、西药制剂;有胃酸抑制剂、活血药、止血药、止吐药、止疼药、脱水剂、补益药+清热药(康艾)、免疫调节药;有作用于消化道的、心血管的、神经系统的、肝肾功能的……。把上述多种药物联用,且采取从静脉输入人体内,能够治病的确切性,同时不发生毒副作用及不良后果,从医学和药学理论上有哪本医书、药书或者医学研究论文可以从正面支持?从临床医疗实践角度这种处方的依据又在哪里?特别是上述多达8种药物联用,从静脉输入人体的安全性的依据何在?包括杨敏和谭红霞在内,还没有人可以拿出正面依据来。多种药物联用,特别是其中有两种中药注射剂,两种中药注射剂中一共含有4种中药成分(红花、黄芪、人参、苦参),这4种中药成分都输入一个人的静脉中,其生化反应如何?药物相互作用如何?是否经过药代动力学试验?最关键的是安全性如何?杨敏和谭红霞够拿得出正面依据吗?还有上述联用药物输液组与组之间没有使用中性液体如生理盐水隔离后续滴,会导致多组液体混合产生理化反应。杨敏、谭红霞上述多种药物联用也是违反国家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的相关规定的(后面有叙述)。所以,错误联合用药是导致谭明秀发生危急症状,身体受到严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2)医生所用的多种药物都与谭明秀的病不相干,谭明秀入院用药后发生的危急症状是药物中毒所致。比如:先以入院第一天为例。
A、兰索拉唑注射液。
《注射用兰索拉唑说明书》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伴有出血的十二指肠溃疡。相关疾病: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
用法用量:1.静脉滴注:通常成年人一次30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溶解后,一日2次,推荐静滴时间30分钟,疗程不超过7天。
        2.使用时注意:(1)本品静滴使用时应配有孔径为1.2μm的过滤器,以便去除输液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沉淀物。这些沉淀物有可能引起小血管栓塞而产生严重后果。(2)在喷出性或涌出性大量出血、血管暴露等危险性大的情况下,应先采用内窥镜下止血措施。(3)本品仅用于静脉滴注。溶解后应尽快使用,勿保存。避免与0.9%氯化钠注射液以外的液体和其他药物混合静滴。(4)经本品治疗的前3日内达到止血效果的,应改用口服用药,不可无限制静脉给药。
不良反应:国内临床研究中,本品一日2次,每次30mg静脉滴注,5天疗程。127例受试者中发生4例(3.64%)不良反应,主要是白细胞减少(1.82%)、转氨酶轻度升高(0.91%)和皮疹(0.91%)。白细胞减少者一周后复查正常,转氨酶轻度升高者十天后复查正常。国外上市后超过1000名患者使用注射用兰索拉唑后有较好的耐受性。在美国4个临床试验中有161名患者使用注射用兰索拉唑,超过1%的不良反应有恶心(1.3%)、头痛(1%)、注射部位痛感(1%);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呕吐、头晕、感觉异常、味觉异常、皮疹和血管扩张。未见与口服给药不同的不良反应。
日本221例受试者使用注射用兰索拉唑的临床研究资料报道,发生31例(14.0%)临床实验室检查值异常,主要为ALT升高(6.2%)、AST升高(5.7%)、LDH升高(2.0%)、γ-GTP升高(1.5%)等检查值异常变化。
以下不良反应为口服兰索拉唑所见,但静脉注射也有可能发生:
1.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如有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中止用药和处理。
(1)出现过敏反应(全身出疹、面部浮肿、呼吸困难等)(<0.1%),甚至引起休克(<0.1%)。
(2)全血细胞减少和粒细胞缺乏症、溶血(<0.1%),还有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0.1~<5%)。
(3)伴有黄疸,AST和ALT升高等重度肝功能损害(<0.1%)。
(4)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Lyell综合征)、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0.1%)。
(5)间质性肺炎(<0.1%),出现发热、咳嫩、呼吸困难、肺部呼吸音异常(捻发音)等时,应迅速中止用药,实施胸部x线检查,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等适当的处理。
2.其他的不良反应;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时中止用药,必要时进行适当的处理。
注意事项:1、以下患者慎重用药:(1)有药物过敏症既往史的患者。(2)肝损伤的患者(因本药的代谢、排泄延迟)。
2、本品治疗会掩盖消化道肿瘤的症状,应排除恶性肿瘤后方可用药。3、本品治疗时密切观察病情,治疗无效时应改用其它疗法。4、本品目前尚无超过7日的用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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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索拉唑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伴有出血的十二指肠溃疡。而谭明秀根本没有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及反流性食管炎,更不存在溃疡出血的问题。连胃酸过多的症状也没有(见入院病史记录)。医生杨敏完全出自谋财的目的(当天用2支198元),乱用药物。她的科主任田杰(包括涪陵中心医院院方)和涪陵区医调委专家说:“谭明秀入院前有恶心呕吐的症状,符合使用兰索拉唑(包括泮托拉唑)的指针(有会议录音和涪陵区卫计委文件为证)。”即杨敏用药正确。这种罔顾生活常识和医疗常识,在浅显的道理面前还要诡辩的人完全丧尽了医德、官德和人品。兰索拉唑/泮托拉唑注射液说明书上有半个字在说这个药物是用于恶心呕吐症状的吗?医科大学的教科书上有说凡恶心呕吐症状就可以用兰索拉唑/泮托拉唑注射液的吗?挂着公立三甲医院招牌的涪陵区中心医院的负责人和涪陵区医调委的“专家”在严肃的医学科学问题上已经堕落到无耻至极点。
该药物的不良反应有: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呕吐、头晕、感觉异常、味觉异常……。这和谭明秀入院当天输液完后回家及之后发生的头晕(误以为是晕车所致)、呕吐、感觉异常等症状吻合。几天之后,谭明秀面部还出现浮肿,与《说明书》中所列的过敏反应症状之一也吻合。
当事医生杨敏及上级医生谭红霞连续给谭明秀静脉给药(第一天兰索拉唑注射液2支、第二天至第12天每天用泮托拉唑3支推注),除故意错误用药的问题外,还超过说明书关于7天一个疗程的规定;用该药要排除消化道肿瘤的规定。还无视关于用药过程中要密切观察(特别是对老年人),出现不良反应、过敏反应要立即停药的规定。一直到第13天由家属发现问题叫停,否则还要继续用下去,直到把谭明秀整死。
B、静脉输入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也是造成谭明秀危急症状的药物之一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说明书》
【成份】红花黄色素
【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脉。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中医辨证为心血瘀阻证,症见胸痛胸闷心悸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注射用红花黄色素100毫克,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250毫升中,静脉缓慢滴注,每日一次;14天为一疗程。
【不良反应】治疗期间少数患者发生头晕、头昏、头胀痛、周身瘙痒、皮疹、牙龈出血。需密切观察病情,及时予以处理。
【禁忌】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有出血倾向者慎用。2.以下疾病及人群临床研究尚未涉及,故应慎用(1)合并高血压(收缩压≥180mmHg,舒张压≥11OmmHg)、重度心肺功能不全、重度心律失常(快速房颤、房扑、阵发性室速等)患者。(2)冠心病患者,经冠脉搭桥、介入治疗后血管完全重建者。(3)过敏体质者或对两种以上食物或药物过敏者。3.目前尚无与其他药物配伍的研究资料。4.本品不得与其它药物混合滴注。
【药物相互作用】尚无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药理作用】药效学试验表明,本品可使冠脉结扎犬的缺血性心电图改善,心肌酶释放减少,心肌耗氧量降低,心肌梗塞范围缩小。本品可使垂体后叶素所致的大鼠缺血性心电图改善,使大鼠动-静脉旁路术形成的血栓重量减轻,使小鼠凝血时间和出血时间延长。
【贮藏】密封,避光。
【有效期】24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594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0年03月18日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山西德元堂药业有限公司企业简称:山西德元堂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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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黄色素注射液也是医生杨敏错误用于谭明秀的药物。
该药物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中医辨证为心血瘀阻证,症见胸痛胸闷心悸
而谭明秀无冠心病、稳定型劳累性心绞痛。也无中医辨证的心血瘀阻胸痛胸闷心悸。且10月5日入院当天杨敏超过剂量用药,规定每日剂量100毫克,杨敏用150毫克。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在临床输液中,发生不良反应的问题非常严重。据医学刊物文章,有九大不良反应。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警惕碘普罗胺注射液和红花注射液的严重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52期)》-201326日)。
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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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碘普罗胺注射液和红花注射液的严重不良反应》
  编者按: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建立的一项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期通报品种为碘普罗胺注射液和红花注射液,两个品种均存在严重不良反应问题,主要不良反应表现均以严重过敏反应为主。为使医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公众了解这两个品种的安全性问题,降低用药风险,故通报此两个品种。本通报旨在提醒广大医务人员在选择用药时,仔细询问患者过敏史,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效益评估,告知患者可能存在的用药风险;相关生产企业应尽快完善产品说明书的相关安全性信息,加强产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及不良反应的跟踪监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关注碘普罗胺注射液的严重过敏反应
(略……)
警惕红花注射液的严重不良反应
  红花注射液的主要成份是红花,功能主治为活血化瘀,用于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冠心病、脉管炎。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中有关红花注射液的病例报告共计3306例,不良反应/事件主要涉及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呼吸系统损害、全身性损害、心率及心律紊乱等。其中严重病例154例,占整体报告4.66%。主要不良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胸闷、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寒战、发热、心悸等。
  一、严重病例的临床表现
  监测数据显示,红花注射液严重病例的不良反应/事件表现为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呼吸困难等。
  典型病例:患者,男,53岁,因高血压病2级伴冠心病给予5%葡萄糖注射液250ml+红花注射液20ml,静滴8-10分钟后,病人诉手臂发红,心慌难受,立即更换输液为葡萄糖注射液,此时病人面色苍白,出现休克。立即取中凹位,给予肾上腺素注射液0.5mg+地塞米松注射液5mg,给予吸氧,测脉搏微弱,血压测不清。继续给予肾上腺素注射液0.5mg+地塞米松注射液5mg,10分钟后症状缓解,1小时后患者恢复正常。
  二、临床不合理用药情况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中红花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分析显示,该产品在临床上存在不合理使用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超剂量用药。历史监测数据显示,严重病例中涉及超说明书规定剂量用药的占17.19%。
  三、相关建议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如出现过敏性休克等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建议医生用药前详细询问患者用药史、过敏史等情况。对本品或含红花的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凝血功能不正常及有眼底出血的糖尿病患者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老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慎用,此类人群使用本品应加强监测;长期使用者应在每疗程间留有间隔时间。
  3.建议单独使用本品,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间隔时间及药物相互作用等事宜。
  4.建议医护人员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缓慢滴注,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用药开始30分钟。如有异常立即停药,并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
  5.建议生产企业完善说明书相关内容,增加不良反应描述,尤其是严重不良反应;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信息及时传达给患者和医生;加强生产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开展相应的安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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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注射液的九大不良反应》
2012-06-01 09:13    来源:爱爱医责任编辑:潘乐乐
[导读]红花注射液为菊科植物红花经加工提取的中药制剂,呈黄红色或棕红色,具有活血化瘀的作用。药理实验表明,红花注射液可增加冠脉流量及心肌营养性血流量,可直接或部分阻滞肾上腺素受体使血管扩张,有效扩张血管,并降低血清中总体胆固醇、总酯、三硝酸甘油酯
    红花注射液为菊科植物红花经加工提取的中药制剂,呈黄红色或棕红色,具有活血化瘀的作用。药理实验表明,红花注射液可增加冠脉流量及心肌营养性血流量,可直接或部分阻滞α肾上腺素受体使血管扩张,有效扩张血管,并降低血清中总体胆固醇、总酯、三硝酸甘油酯及酯化脂肪酸及抗血栓形成和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并可对脑组织具有保护及镇痛、镇静、抗惊厥、抗炎、兴奋子宫、兴奋平滑肌作用;还能改善细胞乏氧状态和机体内环境增加心脑肝等脏器的血流量,改善微循环。可用于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冠心病等疾病。随着临床应用的不断增加,红花注射液不良反应也时有报道。本文就近年文献报道的红花注射液的九大不良反应作一综述,以引起重视。
    1.红花注射液致剧烈头痛
   张鲜利等报道2例剧烈头痛,2例均为女性患者,其中1例因临床诊断冠心病入院。给予红花注射液20ml加5%葡萄糖注射液250ml静脉滴注,患者首次用药约30min即出现头晕、轻度头痛。由于患者尚能忍受,减慢速度后,将液体全部输完。用药结束60min后患者头晕、头痛症状消失。第2次治疗时,药物输人约40min后,患者重复出现头晕、头痛。并伴有恶心等症状,逐渐加重为剧烈头痛,患者无法忍受,立即停止用药。患者继续平卧,未进行其他治疗,1h后缓解。另1例因脑梗死入院,予红花注射液20ml加5%葡萄糖注射液250ml静脉滴注,在滴入150ml时,患者感觉头痛并呈进行性加重,不能忍受,立即停止输液30min后头痛缓解。改用脉络宁治疗,无头痛症状发生。
    2.红花注射液致急性肾衰综合征
    曹毅君等报道1例女性患者,因车祸致腰部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活动受限2d,入院手术,手术后给予静脉滴注5%葡萄糖250ml加入红花注射液15ml时,约20min后患者出现寒颤,发热,剧烈腰痛,头痛,呕吐,腹泻,尿量减少,气促等表现。查体:T:37℃,P:96次/min,R:24次/min,BP:150/90mmHg,双肾区压痛“+”,叩痛“+”,颜面及双上肢轻度水肿,双下肢无水肿,实验室检查尿常规WBC:1~2、RBC:2~3,BUN:13.7mmol/L,Cr:154mmol/L,UA:570mmol/L,考虑为该药物过敏,立即停止该组液体输入。及时给予氧气吸入。非那根25mg肌注,地塞米松10mg静脉推注,林格氏液1000ml静脉滴注。并安慰病人,使其情绪稳定,3d后上述症状消失,实验室查,BUN:4.8mmol/L,UA:409mol/L,Cr:68mmol/L。B超检查双肾无异常,治愈出院。
    3.红花注射液致过敏反应
   王颜晴等报道3例过敏反应,其中1例男性患者,因胸闷、胸痛入院,给予5%葡萄糖250ml+红花注射液40ml静脉滴注。输完液体后,患者全身出现小米粒大小、片状红斑,痒感,压之不褪色。遵医嘱立即停用此液,第2日,患者自觉症状好转,以后红斑逐渐消退。另1例男性患者,因冠心病、劳累型心绞痛入院,前3d给予扩冠、抗凝对症处理。效果良好,病人感觉发憋好转。第4天加输一组5%葡萄糖加红花注射液20ml,以40滴/min的速度静脉滴注。患者于输此液体1h后发生寒战、高热,烦躁不安伴恶心,呕吐,皮肤瘙痒。立即停药,吸氧,给予地塞米松10mg,葡萄糖酸钙1g静脉推注。生理盐水250ml加维生素C3g静脉滴注。2h后,症状逐渐缓解。血培养及剩余红花组液细菌培养未见异常。此后改输其他液体均未见过敏反应。2周后出院。
    4.红花注射液致可逆性类似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
    任英等报道1例男性患者,因病毒性心肌炎入院治疗。给予异搏定等抗心律失常药物,疗效不明显。便用红花针剂治疗,20ml/次,1次/d,静脉滴注。用药前为窦性心律,有频发室性早搏,心率65次/min,PR间期0.14s,QRS时限0.08s,QT间期0.42s。用药15d后复查心电图示窦性心律,类似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CLBBB),心率61次/min,PR间期0.14s,QRS时限为0.12s,QT间期0.46s,嘱停药。于停药20d后再复查心电图,类似CLBBB消失,未见异位搏动,心率70次/min,PR间期0.14s,QRS时限0.08s,QT间期0.40s。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及停药后均无不适感觉。
    5.红花注射液致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并休克
    蔡玉兰报道1例女性患者,因咳嗽、胸闷半月伴心前区疼痛入院,采用5%葡萄糖250ml加红花注射液20ml静脉滴注,速度40滴/min。患者注射10min后感觉注射的局部手背有发热感,按照说明书提示,减慢输液速度至28滴/min,患者感到发热减轻,约输入红花注射液100ml左右时患者突然出现黑朦、面色苍白、出冷汗,测BP40/20mmHg,HR34次/min,律不齐,无杂音,呼吸急促,意识丧失,皮肤湿冷苍白,急查心电图示:心室率42次/min,房颤节律,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立即停用红花注射液,给予阿托品1mg静脉推注及5%葡萄糖250ml加多巴胺40mg加阿拉明20mg静脉滴注,速度15滴/min,持续低流量吸氧2L/min,10min后症状缓解,Bp60/20mmHg,Hp64次/min,30min后BP70/50mmHg,HR70次/min,律不齐,复查心电图示:HR70次/min,心房纤颤,停用阿托品和升压药。
    6.红花注射液致药疹
   邱南报道4例均为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其中男3例,女1例,年龄25~57岁。给予5%葡萄糖250ml、红花注射液20ml,静脉滴注。用药2~3d后出现皮疹,始现于手足背部,有1例逐渐向躯干及头面部蔓延,皮疹突出皮面,压之不褪色,伴瘙痒。遂停用红花注射液,局部瘙痒严重者,给予皮炎平外涂。1例在1周内皮损部位出现皮肤脱屑,其余患者在停药3d左右皮疹消退。
    7.红花注射液致过敏性休克
   王增寿等报道1例男患者,因鼻骨折入院治疗,予红花注射液20ml加入250ml生理盐水静脉滴注,当滴入约100ml时,患者头痛,四肢酸痛不适,停用红花注射液后症状渐渐缓解。重新输入上组液体,此时患者发生寒战,发热(T39.4℃),头痛加重,皮肤潮红,考虑为红花注射液过敏所致。即停输液,予肾上腺素、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对症治疗,此时Bp105/65mmHg。30min后,患者出现恶心、呕吐,出汗伴烦躁,Bp50/30mmHg,诊断为过敏性休克。再次给予肾上腺素、氢化可的松抗过敏治疗,及多巴胺、参附注射液等对症治疗。9.5h后,患者自觉畏光,视物模糊,并时有烦躁、胃部胀痛、头痛、恶心等,但无发热、畏寒,BP,体温均正常。第2天,患者腹部、头痛反复作,经对症治疗,腹痛基本消失,但头痛仍间断发作,经CT检查头部无异常现象。另王昌荣等[4]也报道1例慢性肾功能不全女性患者,静脉滴注红花注射液后出现过敏性休克。

   8.红花注射液致细菌内毒素样症状
    孙兰庆报道3例细菌内毒素样症状,其中1例男性患者,因外伤入院外科治疗,先给予头孢曲松钠2g/次,Bid,续滴5%GS注射液500ml,加入红花注射液15ml,约25min后,患者自感发冷、寒颤伴心跳加快等,症状类似细菌内毒素样反应,立即停药并加入地塞米松(Dex)5mgiv,15min后症状消失。另1例女患者,因脑栓塞入院治疗,静脉滴注10%GS250ml+肝素钠12500u,续滴10%GS250ml+红花注射液20ml,静脉滴注30min后,病人出现发冷、心慌、口唇发紫等症状,体温为37.8℃,停药后静脉滴注Dex5mg,症状消失。还有1例56岁的患者,静脉滴注红花注射液后也出现细菌内毒素样症状。
    9.红花注射液致发热
   张祝报道1例75岁女性患者,因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头晕、2型糖尿病、陈旧性腔隙脑梗死入院,入院当日给予红花注射液20ml加入生理盐水500ml中静脉滴注。30min后输入100ml时,患者开始感觉畏寒,随后出现寒战,30min后开始发热,体温38.9℃。给予苯海拉明20mg、安痛定3ml肌注。30min后症状开始缓解,体温逐渐降至正常。次日用同样药物又出现上述症状。考虑为红花注射液所致,遂换用刺五加注射液静脉滴注治疗至出院,未再出现寒战、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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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明秀从10月5日入院当天输液完后不久即突然发生的呕吐;头晕、头昏、头胀痛(程度达到不能忍耐),身体无力行走困难等危急症状,与红花黄色素注射液的不良反应完全吻合。
在使用中药注射剂问题上,杨敏无视国家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注射剂生产和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0871中的规定:
1、选用中药注射剂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能口服给药的,不选用注射给药;能肌内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必须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的应加强监测。
2.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临床使用应辨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4.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6.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7.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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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医生杨敏在10月5日谭明秀入院的第一天用药就违反了上述文件中的一共7项规定。从10月5日开始,到10月16日连续12天给谭明秀静脉用该药物,这是导致谭身体严重损害差点死亡(如果不是家属叫停)的主要原因之一。
红花黄色素注射液说明书规定每日100ML,杨敏用150ML,不仅错误用药,还超剂量用药。
上述7项关于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规定,原则上也完全适用西药注射剂临床使用时,作为西医医生应该遵照的规则。西药兰索拉唑注射液说明书中明确说明:“本品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伴有出血的十二指肠溃疡。”显然,当事医生不仅是错误用药,还在给药方式上违反规定——可以口服的不注射,可以注射的不静脉给药。杨敏、谭红霞完全是故意为之,明知故犯。
C、给谭明秀滥用存在严重不良反应的胸腺五肽注射液
胸腺五肽注射液说明书
【成份】N-[N-[N-(Nα-L-精氨酰-L-赖氨酰)-L-α-天门冬氨酰]-L-缬氨酰]-L-酪氨酸
【 适应症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严重免疫缺陷、HIV患者、极度免疫低下或先天性胸腺功能不全或无胸腺等);5. 肿瘤的辅助治疗;6.外科手术及严重感染手术的患者。
【用法用量】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参考源自意大利的文献资料,本品每天可以用到50mg的剂量。
注:1使用本品请遵医嘱。2国内尚无此大剂量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不良反应】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禁忌】
  1.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初期需免疫抑制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注意事项】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应慎重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4.不与其它药物混合注射。
【特殊人群用药】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许多常用药物合并使用,其中包括干扰素、消炎药、抗菌素、激素、镇痛药、降压药、利尿药、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物、中枢神经系统药物、避孕药,没有任何干扰现象出现。
2本品与干扰素合用,对于改善免疫机能有协同作用。
【药理作用】本品为免疫调节药。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能促使有丝分裂原激活后的外周血中的T淋巴细胞成熟,增加T细胞在各种抗原或致有丝分裂原激活后各种淋巴因子(如:α、γ干扰素、白介素2和白介素3)的分泌,增加T细胞上淋巴因子受体的水平。它同时通过对T4辅助细胞的激活作用来增强淋巴细胞反应。此外,本品可能影响NK前体细胞的趋化,该前体细胞在暴露于干扰素后变得更有细胞毒性。因此,本品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本品为免疫双向调节药。具有诱导和促进T淋巴细胞及其亚群分化、成熟和活化的功能,调节T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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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腺五肽注射液存在严重不良反应问题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41期)关注胸腺肽注射剂的严重过敏反应
2011年10月25日发布  
编者按: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建立的一项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在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认知的基础上,结合临床用药的品种、剂量、疗程及特殊人群用药,更加积极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也由此增强了对防范药品安全隐患的高度责任意识,一些企业不仅注意收集被通报药品的不良反应病例,而且正着手开展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本期通报的是胸腺肽注射剂引起的严重过敏反应问题。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曾于2007年9月通报了该品种引起过敏性休克的情况,但近年来病例报告数据库资料显示,胸腺肽注射剂引起的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仍占较高比例。为使医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公众了解胸腺肽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降低用药风险,特以专刊形式再次通报此品种。
                 关注胸腺肽注射剂的严重过敏反应
  胸腺肽注射剂是一种免疫调节药,包括注射用胸腺肽、胸腺肽注射液和胸腺肽氯化钠注射液三种剂型。临床上用于某些免疫功能低下疾病的辅助治疗。
  2007年9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对该品种的过敏性休克情况进行了通报。但病例报告数据库资料显示,近年来胸腺肽注射剂引起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仍占较高比例。
  一、胸腺肽注射剂的严重过敏反应
  2003年至2011年4月30日,国家中心共收到怀疑药品为胸腺肽注射剂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5459例,其中严重病例1326例,占24.29%。严重不良反应主要涉及全身性损害(93.74%),包括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高热等;其次是呼吸系统损害(5.13%),包括呼吸困难、喉水肿、哮喘、胸闷、窒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0.45%),主要为严重皮疹。上述严重不良反应均与过敏反应相关。
  典型病例:患者,女,24岁,因“结核性胸膜炎”静脉滴注胸腺肽注射剂,约10分钟时突然出现心悸、胸闷、视物模糊、恶心、呕吐、大汗、四肢冰冷、面色苍白、脉搏微弱、血压下降,最低至70/40mmHg;皮肤可见小的点状出血。给予肾上腺素1mg、地塞米松20mg静脉注射,非那根25mg肌注。病情未见好转,再次给予肾上腺素1mg皮下注射,同时给予多巴胺20mg+生理盐水100ml静脉滴注,低分子右旋糖酐、林格氏液扩容,甲强龙40mg静脉注射、多巴胺维持血压,患者病情逐渐平稳。
  二、不合理用药情况分析
  国家中心数据库病例资料显示,该品种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主要表现如下:
  1.超剂量使用:胸腺肽注射剂药品说明书推荐使用剂量为每次20~80mg。国家中心数据库病例资料显示,使用剂量80mg以上的病例达45.16%,最高达600mg/次。
典型病例:患者,男,30岁,因“带状疱疹”静脉滴注注射用胸腺肽200mg+5%葡萄糖注射液250ml,约10分钟时出现面色苍白、口唇发紫、呼吸困难、测不到血压。立即停止输液,给予吸氧、静脉注射地塞米松注射液10mg、0.1%肾上腺素注射液1ml、扑尔敏注射液10mg,20分钟症状缓解,1.5小时症状消失。
  2.超适应症用药:胸腺肽注射剂说明书提示,主要用于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国家中心数据库病例资料显示,有部分病例用药原因为预防非典型性肺炎、预防免疫力低下、鼻炎、咽炎、支气管炎、心脑血管疾病等,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范围。
  典型病例:患者,女,33岁,为“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静脉滴注注射用胸腺肽60mg+5%葡萄糖250ml,约3分钟时出现胸闷、气短、颜面潮红、恶心等症状,停止输液,予平卧位,继之患者面色苍白、口唇发绀,即给予吸氧,脉搏摸不到,血压测不到,心音低钝,立即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mg、地塞米松5mg,5%葡萄糖250ml+地塞米松25mg静滴、5%葡萄糖250ml+多巴胺20mg、乳酸林格注射液500ml静滴,继续给予低分子右旋糖酐、能量合剂等扩容补液治疗,抢救1小时后患者心率正常,血压逐渐恢复正常。
  3.不合理配伍用药:国家中心数据库病例资料显示,胸腺肽注射剂存在与多种药物混合使用、同瓶滴注的情况。
  典型病例:患儿,男,1岁,9kg,因“支气管炎”予以“胸腺肽注射液20mg、注射用阿奇霉素0.1g、更昔洛韦注射液50mg、二羟丙茶碱注射液0.1g”静脉滴注,5分钟后患儿出现寒战,随之高热,体温达39℃,停用液体给予盐酸异丙嗪注射液10mg、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2.5mg静脉注射,10分钟后患儿症状逐渐好转。
  4.儿童用药问题:国家中心数据库病例资料显示,儿童病例占5.28%,其中小于1岁的婴儿占1.36%。这些病例中存在明显的超剂量、超适应症、以及其他不合理使用情况。
  典型病例:患儿,男,8个月,8kg,急性支气管肺炎,先后静脉滴注注射用头孢匹胺钠1.0g+5%葡萄糖注射液100ml、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0.2g+5%葡萄糖注射液100ml、注射用胸腺肽30mg+5%葡萄糖注射液100ml。滴注注射用胸腺肽2分钟时,出现全身紫绀、呼吸困难、循环衰竭等症状。立即停用。实施气管插管并静脉注射地塞米松注射液、皮下注射肾上腺素注射液、静脉滴注碳酸氢钠注射液。约30分钟症状缓解,转儿科住院继续治疗。
  三、相关建议
  1.鉴于胸腺肽注射剂易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建议医务人员在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在给药期间应对患者密切观察,一旦出现过敏症状,则应立即停药并进行救治。
  2.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胸腺肽注射剂的适应症,权衡患者的治疗利弊,谨慎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给药;应单独用药,避免不合理配伍使用;儿童用药应慎重,以减少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3.建议生产企业对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增加不良反应描述,尤其是严重过敏反应;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信息及时传达给患者和医生;完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并开展相应的安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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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通报》中指出:“鉴于胸腺肽注射剂易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建议医务人员在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在给药期间应对患者密切观察,一旦出现过敏症状,则应立即停药并进行救治。”“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胸腺肽注射剂的适应症,权衡患者的治疗利弊,谨慎用药。”而当事医生杨敏从10月5日谭明秀入院当天就开2支胸腺五肽注射液静脉滴注,医院收费104.98元x2=209.96元,目的纯粹是为套取医保金,根本不是在给谭明秀治什么病。从“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胸腺肽注射剂的适应症,权衡患者的治疗利弊,谨慎用药”的警示角度看,该药品说明书已经明确说明:胸腺五肽注射液对于肿瘤治疗只是一种辅助药物。即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谭明秀虽然患有肺癌,但并未搞放疗、化疗;也没有感染症状。且入院后医生杨敏给她开了复方红豆杉胶囊,这种口服药的专门功效就是用于肺癌的辅助治疗。所以再给胸腺五肽静脉滴注属于重复用药,不合理用药,根本没有必要。但是其副作用有: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其中恶心、头昏、胸闷的副作用(不良反应)与兰索拉唑、红花黄色素是共同的,当事医生杨敏把这3种药物联用,其共同的毒副作用与不良反应叠加,造成谭明秀恶心呕吐、头昏头疼、胸部不适等危急症状在10月5日入院当天输液结束后回家爆发突然,来势凶猛,危害严重,不可逆转。杨敏为了搞钱,根本不考虑“严格掌握胸腺肽注射剂的适应症,权衡患者的治疗利弊,谨慎用药。
D、10月5日谭明秀入院当天就使用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当事医生的目的是想阻止、减轻、掩盖中药注射液静脉滴注发生严重不良反应。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说明书》: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格拉司琼,辅料名称:氯化钠;注射用水。
适应症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规格3ml:3mg
不良反应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成人用量通常为3mg,用20~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于治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时间应超过5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禁忌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注意事项1.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2.本品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3.本品应在配制24小时内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2.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2到16岁的儿童推荐剂量是10μg/kg;2岁以下儿童用药情况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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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也是当事医生和兰索拉唑注射液一样,都是当事医生在谭明秀入院的第一天白天所用的药物。
没有呕吐症状,为何静脉注射盐酸格拉司琼?谭明秀入院前根本没有呕吐症状。当事医生杨敏所采集的病史(见病历第一页)记录中所谓“一周来发生不明原因的恶心呕吐、呕吐物为胃溶物”的文字是虚假的不实的。(对于病历造假不实问题在后面谈)。根据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说明书:成人用量通常为3mg,用20~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于治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时间应超过5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实际情况是谭明秀入院第一天注射了1支该药品,几小时后就突然发生呕吐;从入院第二天起,每天注射2—3支(6-9mg)仍然呕吐不止,甚至不吃不喝也呕吐。这从另一个角度证明谭明秀的呕吐症状是被医生用药(多种药物)的毒性造成的,是药物中毒反应。虽然每天大剂量使用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也不能止吐。这说明杨敏所违规使用的多种药物(包括中药注射液和西药注射液),违规联合用药(注射液)和其它与患者的病无关的药物产生的毒性,比搞放疗、化疗发生的毒副反应还严重。
谭明秀在入院当天没有呕吐症状,当事医生为何药事先给她注射盐酸格拉司琼这一止吐药呢?杨敏和她的上级医生谭红霞知道,在给患者静脉滴注包括红花黄色素、康艾等在内的中药注射液时,发生不良反应非常普遍。如果在给患者输液的第一时间就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患者及家属很容易察觉。这样,其违规使用中药注射液获得暴利(包括药商、医院、科室、个人)的罪恶行为就会中断。于是就同时使用盐酸格拉司琼(包括同时使用的兰索拉唑注射液)企图阻止、减轻、延缓中药注射液静脉滴注发生的包括呕吐等症状在内的胃肠道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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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天医生给谭明秀输氨基酸、脂肪乳而不给输葡萄糖的问题。
谭明秀入院时明确给医生杨敏声明:住院目的是因饭量少,疲惫,来输葡萄糖、氨基酸补充营养,暂时性的。不是来治疗癌症的。输完液回家吃饭休息。而10月5日入院第一天杨敏不给输葡萄糖,是出于葡萄糖价格特别低廉(一瓶500ml才几元钱)。第二天(6日)是应家属要求才输的葡萄糖。杨敏当时还说葡萄糖如果用500毫升,输的时间长,病人会烦。就此家属当时还感到很诧异,难道2支康艾、1支红花黄色素、胸腺五肽这些高价药需要葡萄糖溶液之类的配伍,量也多,病人就不烦了?唯独几元一瓶的能量基础药葡萄糖,病人就烦了?相反,杨敏在10月5日入院第一天却给谭明秀静脉输入中长链脂肪乳250mlX2瓶(95.38元x2=190.76元):丙胺酰谷氨酰250mlX2瓶(81.77元x2=163.54元)。就氨基酸类药物,一般是“氨基酸注射液”与“丙胺酰谷氨酰注射液”联用,杨敏为何不两种药物联用而只用丙胺酰谷氨酰注射液一种呢?从医院收费价格看,氨基酸注射液1瓶(250ml)才26.69元;而丙胺酰谷氨酰1瓶(250ml)81.77元。如果两种药物联用(各用1瓶),总收费才26.69元+81.77元=108.46元。而用丙胺酰谷氨酰2瓶则收费81.77元x2=163.54元。从临床用药常规,杨敏在谭明秀入院第一天使用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和丙胺酰谷氨酰注射液都是超剂量用药。为套医保金,在不合理用药的前提下还超剂量用药,可见杨敏虽然才出学校不久,但是医德极其败坏,良心极其歹毒。——为谋财而用价格虚高的药物,不顾用药原则,不顾患者死活。
针对谭明秀入院第一天输液完后回家突然呕吐的问题,第二天早上家属在病房问杨敏:(病人)呕吐是否昨天用药引起的?杨回答:可能是脂肪醇,是大分子,不容易吸收。今天不用了。(这和前一天夜班医生欧阳的说法完全不同)之后再未用脂肪乳,但呕吐仍然不止。可见杨敏为牟利,一直在掩盖谭明秀入院用药后才发生的危急症状,并误导家属是病情(癌症)恶化所致。
E、甘露醇是导致谭明秀电解质失衡发生的药物之一
甘露醇注射液说明书
【成份】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D-甘露糖醇。
【 适应症】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6.作为冲洗剂,应用于经尿道内作前列腺切除术。7.术前肠道准备。
【用法用量】1.成人常用量:(1)利尿。常用量为按体重1~2g/kg,一般用20%溶液250m1静脉滴注,并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30~50m1。(2)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重0.25~2g/kg,配制为15%~25%浓度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当病人衰弱时,剂量应减小至0.5g/kg。严密随访肾功能。(3)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0.2g/kg,以20%浓度于3~5分钟内静脉滴注,如用药后2~3小时以后每小时尿量仍低于30~50ml,最多再试用一次,如仍无反应则应停药。已有心功能减退或心力衰竭者慎用或不宜使用。(4)预防急性肾小管坏死。先给予12.5~25g,10分钟内静脉滴注,若无特殊情况,再给50g,1小时内静脉滴注,若尿量能维持在每小时50m1以上,则可继续应用5%溶液静滴;若无效则立即停药。(5)治疗药物、毒物中毒。50g以20%溶液静滴,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100~500ml。(6)肠道准备。术前4~8小时,10%溶液1000ml于30分钟内口服完毕。2.小儿常用量:(1)利尿。按体重0.25~2g/kg或按体表面积60g/m2,以15%~20%溶液2~6小时内静脉滴注。(2)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重1~2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g/m2,以15%~20%浓度溶液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病人衰弱时剂量减至0.5g/kg。(3)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0.2g/kg或按体表面积6g/m2,以15%~25%浓度静脉滴注3~5分钟,如用药后2~3小时尿量无明显增多,可再用1次,如仍无反应则不再使用。(4)治疗药物、毒物中毒。按体重2g/kg或按体表面积60g/m2以5%~10%溶液静脉滴注。
【不良反应】1.水和电解质紊乱最为常见。(1)快速大量静注甘露醇可引起体内甘露醇积聚,血容量迅速大量增多(尤其是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时),导致心力衰竭(尤其有心功能损害时),稀释性低钠血症,偶可致高钾血症;(2)不适当的过度利尿导致血容量减少,加重少尿;(3)大量细胞内液转移至细胞外可致组织脱水,并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症状。2.寒战、发热。3.排尿困难。4.血栓性静脉炎。5.甘露醇外渗可致组织水肿、皮肤坏死。6.过敏引起皮疹、荨麻疹、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7.头晕、视力模糊。8.高渗引起口渴。9.渗透性肾病(或称甘露醇肾病),主要见于大剂量快速静脉滴注时。其机理尚未完全阐明,可能与甘露醇引起肾小管液渗透压上升过高,导致肾小管上皮细胞损伤。病理表现为肾小管上皮细胞肿胀,空泡形成。临床上出现尿量减少,甚至急性肾功能衰竭。渗透性肾病常见于老年肾血流量减少及低钠、脱水患者。
【禁忌】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包括对试用甘露醇无反应者,因甘露醇积聚引起血容量增多,加重心脏负担。2.严重失水者。3.颅内活动性出血者,因扩容加重出血,但颅内手术时除外。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瘀血。
【注意事项】1.除作肠道准备用,均应静脉内给药。2.甘露醇遇冷易结晶,故应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可置热水中或用力振荡待结晶完全溶解后再使用。当甘露醇浓度高于15%时,应使用有过滤器的输液器。3.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浓度,避免不必要地使用高浓度和大剂量。4.使用低浓度和含氯化钠溶液的甘露醇能降低过度脱水和电解质紊乱的发生机会。5.用于治疗水杨酸盐或巴比妥类药物中毒时,应合用碳酸氢钠以碱化尿液。6.下列情况慎用:(1)明显心肺功能损害者,因本药所致的突然血容量增多可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2)高钾血症或低钠血症;(3)低血容量,应用后可因利尿而加重病情,或使原来低血容量情况被暂时性扩容所掩盖;(4)严重肾功能衰竭而排泄减少使本药在体内积聚,引起血容量明显增加,加重心脏负荷,诱发或加重心力衰竭;(5)对甘露醇不能耐受者。7.给大剂量甘露醇不出现利尿反应,可使血浆渗透浓度显著升高,故应警惕血高渗发生。8.随访检查:(1)血压;(2)肾功能;(3)血电解质浓度,尤其是Na+和K+;(4)尿量。
【特殊人群用药】儿童注意事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甘露醇能透过胎盘屏障。(2)是否能经乳汁分泌尚不清楚。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应用本药较易出现肾损害,且随年龄增长,发生肾损害的机会增多。适当控制用量。
【药物相互作用】1.可增加洋地黄毒性作用,与低钾血症有关。2.增加利尿药及碳酸酐酶抑制剂的利尿和降眼内压作用,与这些药物合并时应调整剂量。
【药理作用】甘露醇注射液是高渗制剂,通过高渗性脱水产生直接的药理作用,消除脑水肿,能使脑水分含量减少,降低颅内压。主要成分甘露醇为单糖,在体内不被代谢,经肾小球滤过后在肾小管内极少被重吸收,起到渗透利尿作用。1.组织脱水作用。提高血浆渗透压,导致组织内(包括眼、脑、脑脊液等)水分进入血管内,从而减轻组织水肿,降低眼内压、颅内压和脑脊液容量及其压力。1g甘露醇可产生渗透浓度为5.5mOsm,注射100g甘露醇可使2000ml细胞内水转移至细胞外,尿钠排泄50g。2.利尿作用。甘露醇的利尿作用机制分两个方面:①甘露醇增加血容量,并促进前列腺素Ⅰ2分泌,从而扩张肾血管,增加肾血流量包括肾髓质血流量。肾小球入球小动脉扩张,肾小球毛细血管压升高,皮质肾小球滤过率升高。②本药自肾小球滤过后极少(<10%)由肾小管重吸收,故可提高肾小管内液渗透浓度,减少肾小管对水及Na+、Cl-、K+、Ca2+、Mg2+和其他溶质的重吸收。由于输注甘露醇后肾小管液流量增加,当某些药物和毒物中毒时,这些物质在肾小管内浓度下降,对肾脏毒性减小,而且经肾脏排泄加快。葡萄糖是人体主要的热量来源之一,每1克葡萄糖可产生4千卡(16.7千焦)热能,用来补充热量。另外也有一定的组织脱水作用。钠和氯是机体重要的电解质,主要存在于细胞外液,对维持人体正常的血液和细胞外液的容量和渗透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常血清钠浓度为135~145mmol/L,占血浆阳离子的92%,总渗透压的90%,故血浆钠量对渗透压起着决定性作用。正常血清氯浓度为98~106mmol/L。人体主要通过下丘脑、垂体后叶和肾脏进行调节,维持体液容量和渗透压的稳定。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1106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扬州中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绿贝
生产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经济开发区新区宝应大道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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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第三天(10月7日)上午,当事医生杨敏表情惊慌地告诉家属:糟了!(谭明秀)电解质失衡……。使用甘露醇是导致谭明秀电解质失衡的原因之一,但是杨敏不停药,继续用。直到10月11日家属叫停。仅凭据(10月5日)谭明秀头部CT照片中“有轻度积水”就连续使用甘露醇降颅压止疼,掩盖头昏头疼难忍的真实原因是由故意错误用药(如兰索拉唑/泮托拉唑、红花黄色素等)所致。还在电解质失衡严重,出现脱水造成口极度干渴、消化道、神经、肢体等不良症状的情况下不停药,这更加剧了由其它错误用药造成的危急症状的程度。
综上所述,谭明秀10月5日入院用药前,虽然患有肺癌,但生活完全自理,且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当天上午也是自己正常走入医院。医生杨敏查体一切正常(包括肢体、语言、思维及各个系统)。在当天傍晚输液用药后回家突然暴发危急症状(呕吐不止、头涨疼不能忍耐、行走困难、身体失衡,需要搀扶等)完全是当天医生静脉用药的毒害所致。造成毒害的最主要药物是红花黄色素注射液和兰索拉唑注射液等多种药物的联合胡乱用药造成。在性质上属于错误用药。再从给药方式上也是违规的错误的。
3、患者发生药物中毒与不良反应后,医生坚持错误用药不停止(106日至1016日)
(1)从10月6日起,杨敏(上级医生谭红霞)把兰索拉唑注射液该为泮托拉唑注射液直到10月16日。查泮托拉唑注射液说明书: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功能主治:1.消化性溃疡出血。 2.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和应激状态下溃疡大出血的发生。3.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一次40mg,每日1~2次,临用前将10ml专用溶剂注入冻干粉小瓶内,将上述溶解后的药液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中稀释后供静脉滴注,静脉滴注时间要求15~30分钟内滴完。本品溶解和稀释后必须在3小时内用完,禁止用其它溶剂或其它药物溶解和稀释。
【不良反应】偶见头晕.失眠,嗜睡,恶心,腹泻,便秘,皮疹和肌肉疼痛等症状,但程度较轻。偶见头晕、失眠、嗜睡、恶心、腹泻、便秘、皮疹和肌肉疼痛等症状。大剂量使用时可出现心律不齐、转氨酶升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禁忌】对本品过敏者或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应用本品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因为本品治疗可减轻胃癌症状.从而延误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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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托拉唑注射液和兰索拉唑注射液是同一类药物。医生用泮托拉唑和兰索拉唑一样属于错误用药。且大剂量使用(每天3支)。按照说明书应该滴注,但是医生医嘱和护士执行的都是推注。家属看见护士每次都是把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和泮托拉唑注射液先后分别连续推注入患者静脉的。根据合理用药规则,老年人用药应该选择剂量的下限(见《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试行)》(2016年9月5日发布),但是杨敏每天给谭明秀用3支泮托拉唑。何况谭患有肺癌。不是往死里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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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艾注射液也是导致谭明秀危急症状持续发生,严重损害身体的药物
康艾注射液说明书
康艾注射液(康艾注射液)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868
成分:黄芪﹑人参﹑苦参素。
性状:本品为淡黄棕色至黄棕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益气扶正,增强机体免疫功能。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瘤、妇科恶性肿瘤;各种原因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减少症。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规格:每支装5ml。用法用量:缓慢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日1~2次,每日40~60ml,3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注意事项:1.对过敏体质的患者,用药应慎重,并随时进行观察。2.临床使用应辩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3.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用法用量使用。4.输液速度:滴速勿快,老人、儿童以2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40~60滴/分为宜。5.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对患者采用积极救治措施
不良反应:本品不良反应十分罕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罕见有过敏反应的报道。
禁忌:急性心衰,急性肺水肿,对人参、黄芪过敏者。 禁止和含有藜芦的制剂配伍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密封,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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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药品说明书中虽然说“本品不良反应十分罕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罕见有过敏反应的报道。”但是实际在临床使用中过敏反应非常严重、普遍。见《中国药物警戒》第13卷第10期(2016年10月)《康艾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分析》一文:
(以下插入《康艾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分析》PDF文件打印件5页)

由于是PDF文件,不能粘贴在本论坛上,本段落跳过。接下一段:

谭明秀从10月6日(入院第二天)至10月16日的11天,每天静脉输入康艾2支(116.27x2=232.54),非但对谭明秀所患肺癌起不到任何辅助治疗作用,相反,它更加重了入院第一天用药后才发生的危急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口干、吞咽困难(可能喉头有水肿);左胸部不适、心慌烦躁;躁动不安、头疼、头晕、意识模糊直至精神障碍和语言障碍;四肢(特别是双腿)麻痹和肌无力(导致行走困难直至瘫痪);排尿困难等与康艾注射液的不良反应累及的人体系统及器官损害吻合。所用康艾注射液和红花黄色素注射液是造成谭明秀身体药物损害的最主要的两种药物(中药注射液)。
康艾说明书中强调:“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对患者采用积极救治措施。”该说明书禁忌中说:“急性心衰,急性肺水肿,对人参、黄芪过敏者。”
康艾的主要成分是中药人参、黄芪。中医功效主要是补气。都是熬汤口服。研发生产成注射剂,实际目的是为增加“附加值”,(和所有中药注射剂一样)虚高定价谋取暴利。作为黑色产业链,是否能够获利的关键环节在于住院医生给患者处方。非此,整个中药注射剂产业一夜之间必定破产无疑。如果临床医生真按照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于使用中药注射液的规定办事,整个中药注射剂产业一夜之间也必定破产无疑。
可见,凡静脉使用包括红花黄色素、康艾等注射液在内的中药制剂,都必须严重遵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注射剂生产和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08〕71号)中的7条规定(即《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医生杨敏和谭红霞正是违反规定,造成谭明秀用药后发生危急症状并持续下去造成全身系统损害。
从临床滥用辅助药物角度来说,杨敏也是滥用辅助药物。康艾、胸腺五肽等药物,只是癌症治疗的辅助药物,非必须用药。既然给患者开了口服的复方红豆杉胶囊(成分为红豆杉、人参、甘草等;肺癌放、化疗的辅助治疗药物),再用康艾注射液,显然属于不合理用药中的重复给药(复方制剂中含有的成分,与另一制剂的成分或主要成分相同;复方制剂中含有的成分与另一制剂的成分或主要成分相似,为同一类物质。)(见《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试行)》(2016年9月5日发布)。复方红豆杉胶囊与康艾注射液这两种药物的主要的功效都是扶正去邪抗肿瘤,最主要的成分都是人参。杨敏为创收,除开红豆杉胶囊口服外,每天再开2支康艾注射液就增加200多元的经济绩效。但是最根本的问题(危害)还不在此。从10月6日开始至10月16日的11天中,杨敏在多种药物联用(静脉给药)中,当中就出现了红花黄色素和康艾两种中药注射液。两种中药注射液中一共含有4种中药成分,这4种中药成分都输入一个人的静脉中,其生化反应如何?药物相互作用如何?是否经过药代动力学试验?最关键的是安全性如何?当事医生和她们两人的庇护人能够拿得出依据吗?有开脱导致谭明秀药物中毒的理由吗?
三、消化科不用老年病科当事医生所用“治疗性药物”,谭明秀危急症状逐渐缓解。
转消化科,是得到分管副院长王朝永始终支持与安排,患者家属据理力争下成功的,王安排与坚持的理由就是要解决谭明秀呕吐这个消化道症状,不是治疗肺癌。
10月17日,老年病科当事医生所用“治疗性药物”在家属质疑下叫停。18日停止所有输液和药物。19日上午约8点半家属把谭用轮椅推到消化科。当日下午3点半后,医生任再游等初始诊查谭明秀病情,家属把谭明秀入住老年病科发生的危急症状过程和用药情况给医生作了细致的陈述。从19日下午以后,消化科医生给谭明秀用药只有: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氨基酸注射液、同时补钾补钠、口服助消化药物。而未用包括如兰索拉唑、泮托拉唑等在内的所有胃酸抑制剂药物;未用止吐药物;未用止疼药物;未用止血药物;未用胸腺五肽;未用复合辅酶;未用康艾、未用红花黄色素等老年病科当事医生所用的药物。于是,谭明秀呕吐症状才逐渐缓解。才开始能够喝下点水,吃下点东西。
自10月5日入住老年病科起,除当天早晨在家正常吃下过早饭外,直到10月19日,谭明秀不能喝下水、不能吃下饭、不能吃下药,吃下就吐。或者吃下不久就吐。最典型的一次是在10月10日傍晚,家属把谭扶到护士站旁边的一排座椅上坐下,费力喂了一点稀饭。后护士来给谭静脉注射了止吐药盐酸格拉司琼和胃酸抑制剂泮托拉唑(有视频记录)。不久家属扶谭回病房,才走了几米就把吃的稀饭呕吐出来了。当天傍晚是打的第三次止吐针,已经是正常用药的3倍,还不能止吐。10月5日起未解大便,10月24日才解第一次大便(无隐血)。10月25日起吃饭才有所增加。后逐渐增加到每天可以吃100多克米的稀饭、1至2个鸡蛋和包括胡萝卜、洋芋、红苕、白萝卜、南瓜等一类的1大碗混合菜。体态逐渐从濒死状况下恢复过来。消化科不用老年病科医生所用一切“治疗性药物”后呕吐症状的缓解与最后完全不呕吐,逐渐恢复吃饭喝水,危急症状的缓解,体态的好转等,这些都从另一个角度佐证老年病科当事医生乱用药物,错误用药,不合理用药,违反规定用药是造成谭明秀入院后突发包括呕吐不止、头剧烈胀痛不能忍受、口渴难耐、上腹部不适、烦躁、电解质失衡多日、精神模糊直到精神行为障碍,行走困难直到肢体瘫痪等危在内的所有危急症状的唯一原因。症状发生后,医生听之任之继续错误用药连续12天,使谭明秀身体遭受严重损害特别是肢体瘫痪、精神障碍等无法逆转,因毒害程度太深,毒害时间太长。
四、谭明秀遭遇的是一场人为的特别严重的医疗责任事故。
1、谭明秀入院时体征正常。查血近50个项目绝大多数也正常,很少数超出正常值的正负偏离数值都很小。具体情况如下:
(杨敏对前一天上午自己走入医院住院的谭明秀亲自作体格检查)记录是:
T36.7*,P89/分,BP115/70mmhg,体重46.5KG,身高159CM。发育正常,营养中等,体型匀称,步入病房,步态正常,自主体位,表情自然,面色红润,慢性病容,神智清楚,精神状态一般,语言清晰流畅,查体合作。
皮肤粘膜:全身皮肤、粘膜正常,无脱水、多汗、皮疹、出血点或斑丘疹,无瘢痕、黏膜溃疡、水肿,皮下无出血,皮下无结节、肿块、瘘管、血管征、蜘蛛痣,无色素沉着,脱发,毛发分布均匀。
淋巴结:浅表淋巴结未触及肿大。
头部及其器官:头颅大小正常,未见畸形、未触及肿块、无压痛,头发色泽及分布正常,无疥、癣、瘢痕。
眼:眉毛分布均匀,眼睑无水肿、下垂,结膜无苍白;眼球无突出、下降;巩膜无黄染;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3.0mm,对光反应灵敏,无视野缺失,鼻泪管通畅。
耳:双耳对称,无畸形,外耳道无分泌物,乳突区无压痛,听力正常。
鼻:外形无畸形,鼻翼无扇动,鼻窦无压痛,鼻腔无分泌物。
空腔:口唇红润,口腔黏膜未见异常,舌苔未见异常,伸舌居中,齿龈未见异常,扁桃体无肿大,咽部黏膜未见异常。
颈部:颈对称,无抵抗感、强直、压痛、肿块,活动无受限,气管居中;颈静脉无怒张,肝颈静脉回流征阴性;颈动脉搏动未见异常,无杂音;甲状腺无肿大,无压痛、震颤、血管杂音。
胸部:胸廓未见异常,呼吸无受限,胸骨无压痛。乳房双侧对称,乳头无分泌物,无水肿,无橘皮样外观,无压痛,无结节、肿块。胸壁无水肿,无皮下气肿,无肿块,胸壁静脉无怒张。
肺脏:
视诊:呼吸动度对称,节律规整,肋间隙未见异常。
触诊:双侧语颤未见异常,双侧胸膜无摩擦感,双侧皮下无捻发感,双侧皮下无气肿。
叩诊:双肺叩诊呈清音,肺上下界正常。
听诊:呼吸规整,双肺呼吸音清晰,双侧肺未闻及干、湿啰音,双侧胸膜无摩擦音,双侧语音传导未闻及异常。
心脏:
视诊:心前区无隆起,心尖搏动未见异常,心尖搏动位于第五肋间,左锁骨中线内侧0.5cm,搏动范围直径2.0cm,心前区未见异常搏动。
触诊:心前区未扪及异常搏动,无震颤,心包无摩擦感。
叩诊:心脏浊音界未见异常,如下表
听证:心率89次/分、心律齐,心音无增强、减弱,无A2、P2亢进,A2=P2,各瓣膜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无额外心音;无心包摩擦音。
血管:
桡动脉:脉率89次/分、节律规则。
周围血管征:无毛细血管搏动征,无股动脉枪击音,无Duroziez双重杂音。
腹部:
视诊:腹平坦、对称,腹壁静脉无曲张,未见肠型及胃肠蠕动动波,未见瘢痕,未见脐庙、腹纹。
触诊:腹部柔软,无肌紧张,无压痛无跳痛,腹部无包块;肝肋下未触及,胆囊未触及,莫菲氏征阴性,皮脏未触及,双侧肾区无叩痛,双侧输尿管及行径区无压痛。
叩诊:叩诊呈鼓音,肝浊音界存在,肝上浊音界位于右锁骨中线5肋间,肝区无叩痛,移动性浊音阴性,双侧肾区无叩痛,无振水声。
听诊:肠鸣音正常,4-5/分,无气过水声及金属音,未闻及血管杂音及摩擦音。
外生殖器:未查见明显异常。
肛门及直肠:未查见明显异常。
脊柱:胸腰椎未见异常,无畸形,活动正常,胸腰椎棘突无扣压痛,脊柱两侧肌肉无紧张、压痛。
四肢与关节:四肢无畸形,活动正常,无压痛,肌力及肌张力正常,无外伤、骨折、肌萎缩。双下肢无水肿、静脉曲张、溃疡、瘢痕、橡皮腿等。关节无红肿热痛,无积液、脱臼,无畸形。
神经系统:腹壁反射正常,肌张力正常,肌力五级,无肢体瘫痪,肱二头肌反射正常,双下肢膝腱反射正征阴性,Babinski征阴性,Hoffmann征阴性。
----------------------------------
入院查血近50个项目绝大部分正常,不正常项是很少数且正负偏离值不大。(见病历)
-----------------------------------
既往史:患者既往体质一般。否认“结核”等急慢性传染病,否认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病病史,否认外伤及手术史,否认输血史。否认食物过敏史,否认药物过敏史,预防接种史不详。
系统回顾:
头颅五官:无视力障碍、耳聋、耳鸣、眩晕、鼻出血、牙痛、牙龈出血及声音嘶哑史。
呼吸系统:无咳嗽、咳痰、咳血、呼吸困难、发热、胸痛、盗汗史。
循环系统:无心悸、活动后气促、下肢水肿、心前区痛、血压增高、晕厥史。
消化系统:大便稀糊状,无反酸、嗳气、呕血、黑便、便血、黄疸史。
泌尿系统:无腰痛、尿频、尿急、尿痛、排尿困难、血尿、尿量异常、夜尿增多、水肿、肾毒性药物应用史、铅、汞化学毒物接触史或中毒史,以及淋病、梅毒等性病传播疾病史。
造血系统:无乏力、头晕、眼花、牙龈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骨痛史。
内分泌及代谢系统:无怕热、多汗、畏寒史,无双手震颤、性格改变、显著肥胖、毛发增多或毛发脱落、色素沉着。
肌肉骨骼系统:无关节肿痛、运动障碍、肢体麻木、痉挛、萎缩、瘫痪史等。
神经精神系统:无意识障碍、晕厥、痉挛、瘫痪、视力障碍、感觉及运动异常、性格改变、记忆力和智能减退等。
2、像上述谭明秀这样入院时(10月5日)体征基本正常、查血近50项生化指标正常或者很接近正常值的病人,如果不发生应急原因(药物输液反应),是不会在入院当日傍晚(也是采血查血出检查结果当日)晚上发生严重危急症状的。对于在静脉输入多种药物后突发的危急症状,作为公办三甲医院医生,按道理应该首先排除药物,特别是静脉给药引起的过敏反应或者不良反应等原因。但是,杨敏和上级医生谭红霞完全未按照医疗常规进行观察、检查、辨别。更未请求科内、科外医生会诊。还误导家属说是癌症病情恶化,说:(病人)活不过10月份。要早做准备。还叫护士长专门和家属谈话,叫防备病人自杀。更离谱的是,在谭明秀入院第二天,杨敏判断说:“(谭明秀)多器官衰竭。”
据杨敏的上级医生谭红霞说,杨敏是7年制医科大学毕业(2016年10月是否取得正式行医资格待查;当时是否涪陵中心医院的正式编内医生待查)。在谭明秀入院当天就不正确、不合理用药多种。错误多种药物联用。在错误、不合理用药的前提下,还选择错误的给药方式。从而导致谭明秀入院当天下午药物输液结束不久(傍晚)开始发生危急症状。第二天查房时家属质疑是否前一天所用药物引起呕吐时,杨当场错误回答家属质疑(说是脂肪醇注射液引起)。不仅继续沿用头一天的“5种治疗性药物”,还继续违反规定增加康艾注射液静脉给药,使中药制剂注射液静脉给药多达两种(西医生是否有中药注射液的处方权待查)。静脉给药联用药物达到了6种。还有肌肉注射一种(还不包括葡萄糖、氨基酸、维生素、氯化钾氯化钠等静脉输液品种在内)。
谭红霞作为上级医生,在谭明秀入院后第六、七天才第一次来病房查看病人,还是家属先找她交换意见后才来的。在11月12日由卫计委石科长主持的医患“调解会”上,她说病人入院第二天把兰索拉唑注射液改用泮托拉唑注射液是她叫杨敏改的。看来对谭明秀错误用药导致发生危急症状后还不停药,继续连续用药12天,直至家属发现叫停为止。杨、谭二人上述做法显然是合谋故意所为。
杨、谭二名医生,错误用药、故意违规选择静脉给药方式、违规多种(多达6种)药物联用、故意不告知病人和家属药物不良反应风险、患者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危急症状后一直不停药……等行为的蓄意性、故意性,还有一个有力的证据:既然杨敏在谭明秀入院第二日(10月6日)就判断谭“器官衰竭”,那你二名医生为何还一直使用包括如胸腺五肽、甘露醇等在内的可能造成肝、肾功能被进一步损害的药物静脉给药?
3、在家属联系转科事宜中故意作梗。家属发现问题后,从10月17日上午开始联系转科。在10月17日至19日家属联系转科的3日内,杨敏几次从中作梗,耽误病人转科,导致病人在连续呕吐12天后,滴水未进的情况下,在老年科白白的干耗2天后,于第三天(19日)在消化科病床上又等待大半天没有医生来查看。杨敏的目的是要谭明秀死在老年病科。因为她在病人入院的第二天即罔顾各项检查指标,错误判断谭明秀“器官衰竭,”并在第二天和第三天就多次给家属作出活不过10月份的断言,目的是为她和谭红霞要人为制造医疗事故作事先掩护。后来她们乱用药物的问题被家属发现,她们害怕病人转科后,因药物不良反应(准确说是毒性反应)而生的危急症状好转,从而暴露她杨、谭二人在病人身上违规错误用药、不合理用药……等造成的极其严重的责任问题。
当时在转中医科受到因杨敏作梗遇阻后,范、赵、王朝永等三位副院长一致同意转入消化科,但杨敏、谭红霞依然私下叫消化科不接。最后还是家属的执著和分管副院长王朝永的坚持,才转科成功。
4、家属为何没有能够及时发现医生不正确用药、不合理用药的问题。除杨敏误导家属把原本是药物不良反应症状说成是“病情恶化”外,还不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52期)《关于……红花黄色素注射液的严重不良反应》文件中关于“……广大医务工作者在选择用药时,仔细询问患者过敏史,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效益评估,告知患者可能存在的用药风险”的告诫,在用药的12天中至始至终未告知谭明秀及家属用的什么药物(特别是从入院第一天就无缘无故开始静脉给药的兰索拉唑/泮托拉唑注射液和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更没有告知药物存在不良反应风险。作为涪陵中心医院院方,还违反政府分管部门关于要给住院患者每日打印医药费用清单并送达患者的规定,不给住院患者打印清单;以所谓患者自行凭医保卡去机器上操作查询的方式代替打印纸质清单。谭明秀入院当天傍晚就发生严重危急症状,家属心急如焚照顾她,哪有精力去机器上操作查询?如果医院按照规定打印清单并送达患者,家属在入院第二天就有发现医生错误用药问题的机会:比如发现错误使用兰索拉唑注射液/泮托拉唑注射液;怀疑医生使用红花黄色素注射液的不良动机(一瓶139.9元,医保乙类药物。自费20%,即自付28元。康艾注射液价格是116元/支,2支就是232元,患者自付20%,46.8元。仅这两种药品,患者一天就自费74.8元。我们家属如果发现医生开这种高价格的非必须药品,一定会对医生产生怀疑、警觉。会查询该药物的说明书了解功效、适用症及不良反应。知道实情后会立即拒绝、叫停的。)涪陵中心医院为了让医生更隐蔽地给住院患者开出错误的,不合理的但又是高价的药物,故意“打擦边球”,以患者自己去机器上操作查询代替打印清单,这至少可以使患者或者家属不会及时发现医生开高价药的问题,特别是疗效不明确的高价中药制剂(药厂利润高,医院、科室、医生回扣大)。病人或者家属如果发现,生米煮成熟饭了——钱已经是进了医院的口袋。或者木已成舟——患者的身体已经被药物损害了甚至搞死了。为谋财不惜害命。像杨敏这样的刚入职的医生都敢于肆无忌惮的胡作非为,其科室负责人、医院负责人推脱不了责任。为了鉴定组方便查清责任医生杨敏、谭红霞故意错误用药、不合理用药的动机,涪陵中心医院领导应该给医学会鉴定组公布本医院科室、医生在药品处方收益中的分配方案,如给科室分配比例是多少?医生提留比例是多少?
还有护士误导家属。从入院第二天(10月6日)起至10月16日的11天中,护士每天给谭明秀静脉推注3次药物,每次接连推注2种针药。家属问护士是什么药?护士回答:一针是止吐药;二针是“护胃药。”家属望文生义,以为护胃药是“太平药”,就没有在意,没有问化学名称。到10月16日晚才清楚知道是胃酸抑制剂。已经晚了。把胃酸剂抑制兰索拉唑、泮托拉唑注射液告诉病人或者家属叫“护胃药”,使家属丧失警惕。
五、关于家属已经发现的病历不实与造假问题。
1、10月5日的入院记录不实,特别是病人主述内容中有严重不实。
(1)说“入院二月前因大便习惯改变30余年于我院消化科住院”不实。当时住院目的是住院全面体检可比在门诊体检享受的职工医保福利多一些,不存在入院二月前有消化道疾病需要医治。
(2)说(消化科医生)“建议穿刺活检”,“家属拒绝”。根本不存在当时消化科医生有建议和家属拒绝之事。这个消化科的主管医生最清楚,调查清楚不难。
(3)说“院外长期服用复方红豆杉,用药期间有恶心呕吐,未特殊重视。”这是杨敏想象编造的,谭明秀入院时,在老年病科住院部医生办公室和杨敏交流时,家属一直在场。谭本人和家属根本没有说过这话。因为在入院前断续服用复方红豆杉期间,从未发生呕吐。且此药物是病人在中心医院中医科医生处所开,就开了一疗程都未服用完就被杨敏乱用药物整倒床,从此无法吃饭吃药。何来长期服用?更没有杨敏杜撰的用药期间恶心呕吐。既然自己知道吃该药品会呕吐,谭明秀还会继续吃吗?
(4)说“1周前,患者无明显诱因开始出现头晕头疼,阵发性眶周胀疼,伴有恶心呕吐,呕吐物为胃容物。”上述两个问题,一是“1周前患者无明显诱因开始出现头晕头疼,阵发性眶周胀疼”问题。实际是谭明秀头晕头疼症状发生有数十年的历史,大多是患感冒期间。且因此多服用中药治疗,效果好。所谓“阵发性眶周胀疼”也是和头晕头疼相联系的,“眶周”和“前额”的界限模糊,都是头部的一部分。且谭明秀在2016年8月下旬入住消化科体检当日,先看的眼科门诊,就有“眶周胀疼”的症状。根本不是在入院老年病科(10月5日)的1周前。二是(1周前患者无明显诱因)“伴有恶心呕吐,非喷射性呕吐,呕吐物为胃容物”的记录也完全是虚假记录。如果谭明秀在1周前就恶心呕吐,怎么会拖延到1周后的10月5日才来医院就医?呕吐对于像谭明秀这样的老年人且是肺癌患者,是很严重危险的症状,她享受职工医保,家住涪陵城内交通方便,怎么会不到医院看病就医呢?且特病定点医院就是涪陵中心医院,看门诊也可以报账,谭明秀在该医院的各科门诊或者住院病历记录中有有恶心呕吐的记载吗?为严肃慎重,医学会鉴定组应该调查查明此事。查中心医院的电子病历记录不难,至少查从2016年8月至10月5日期间的电子病历不难。且杨敏关于谭有恶心呕吐的记载前后有矛盾,在这一小段文字中开始说是“院外长期服用复方红豆杉,用药期间有恶心呕吐,未特殊重视。”后面又说(1周前患者无明显诱因)“伴有恶心呕吐,呕吐物为胃容物”。杨敏记载的恶心呕吐症状开始时间究竟是从何时开始的?诱因究竟是“服用红豆杉?”还是“无明显诱因?”杨敏的记载有多重自相矛盾。
(5)“为进一步诊治,门诊以肺癌收入我科病房”的说法(记载)也完全是假的。实际情况是谭明秀根本没有经过门诊渠道入院。而是直接到住院部入院的。头天晚上经过熟人(该院医生)联系过谭红霞,最后告诉说直接找一线医生某某某。第二天错被杨敏收入住院。家属误以为杨敏就是头天晚上熟人联系的医生,丧失警惕与防范。陪同谭明秀入院的家属最先明确告诉过杨敏:谭来住院的目的是输水(葡萄糖、氨基酸),不是治疗癌症。杨敏为此还专门和家属交换意见。所以“为进一步诊治,门诊以肺癌收入我科病房”的说法(记载)是杨敏自己杜撰的。病人和家属会傻到来入住你老年病科诊治癌症吗?又是哪个门诊科室收入的,杨敏能出示门诊医生签名的就诊记录么?还有入院证呢?
(6)关于家属签字问题。家属没有看见入院记录签字的原件,也没有鉴定该入院记录的电子病历有无篡改及最后录入的时间。只从复印件看,有家属颜智华签字。但是病人谭明秀(当事人)签字栏没有签字。谭入院时完全有自己签字的能力和条件,为何没有签字?家属颜智华签字时根本没有看上面的文字,未看的原因有二:一是谭明秀住院不属于外科手术;二是不行特殊治疗、特殊检查或者特殊用药。二是嫌麻烦。在签字时连日期也没有填写,是由杨敏事后自行填写的签字日期(看字迹)。还有上面的家庭地址打印的是“涪陵区体育南路7号,”这也是假的。估计是杨敏在用电脑写谭明秀的入院记录时,并非在白版页面上一个字一个字的按照实际情况逐一录入,而是在填写软件事先设定的格式内容时,或者是复制的另外一个病人的资料时忘记改动家庭地址,不然何来的体育南路7号,这和谭明秀的地址毫无雷同之处,需要杨敏自己解释。如果家属颜智华签字时看过该病历上的记录文字,肯定会把这个“体育南路7号”错误地址纠正。会把“经过门诊入院”的错误纠正。中心医院老年病科主任田杰、中心医院所谓专家组(代表医院领导)和涪陵区医调委都抓住所谓颜智华签字的入院记录有“(谭明秀)入院前有恶心呕吐的症状”来做文章,罔顾生活常识和医疗常识,说:谭明秀入院前有恶心呕吐症状,用兰索拉唑、泮托拉唑是正确的。当然是诡辩。
(7)杨敏10月6日写的医嘱中有:(患者)器官衰竭。杨敏是如何判断病人器官衰竭的?根据是什么?10月5日入院时杨敏对谭明秀全面查体,5日采血和6日采血进行的近50项生化检查指标中,有哪一项可以证明谭明秀“器官衰竭?”医学会鉴定组应该查实,是杨敏等人在事后搞的病历造假还是当日写这个虚假判断时是另有企图?——掩盖她要长时间故意错误用药,达到要使谭活不过2016年10月份的预期目的。为防备事后被家属发现破绽留后路,事先作掩盖。
(8)10月7日,病程中有记录:“田杰查房。”也是虚假记录。从10月5日第一天在老年科被输倒后,家属就不得不全天24小时照顾谭明秀,从未离开过病人,直到转出老年科也没见过田杰。
(9)10月10日,病程记录有:“谭红霞查房后见到病人……”也是虚假记录。家属第一次见到谭红霞是10月10日上午,那是因为病人输液5天后神智混乱,不识儿子,基本瘫痪后,家属于10日上午主动到医生办公室找的谭红霞,就病人5天来陡然直下的病情提出质疑,但谭红霞没有半点反思用药,而是傲慢的敲着桌子说:医学很深奥……随后她才尾随家属到病房,当时仅仅是站在病床的病人脚部那一头,连对病人起码的望闻问切都没有,就象征性的说了一句话:“还是要自己吃饭,自己吃要比输的好。”随后不到1分钟,离开病房。期间没有询问过病人一个字。家属全程在场。她何来的查房记录?她是凭啥作的记录?
(10)10月13日—10月17日的病程记录:“无呕吐,饮食有恢复……”这一记录更是全盘造假。试问:病人既然无呕吐,那杨敏、谭红霞还需要在10月13日——10月16日还每天用三次盐酸格拉司琼静脉推注来止吐?每天输3支泮托拉唑来“护胃?”(“呕吐”是谭红霞、田杰、中心医院领导、涪陵医调委专家等胡说的符合使用兰索拉唑、泮托拉唑注射液的用药指征)这岂不前后矛盾。另外,还有10月17日晚上消化科易志强医生来老年科会诊(是应家属要求而来的),他又怎么会在老年病科护士台前的地板上看到病人的呕吐物?还在病历中记录下呕吐物为黄色?易医生又怎么会在当天晚上的医嘱中开出奥美拉唑注射液?(谭红霞以此作为杨敏和她本人给谭明秀用此拉唑类药物是正确的佐证)。所以,病历中记录的谭明秀10月13日—10月17日“无呕吐,饮食有恢复……”是伪造。鉴定组应该查实这造假问题。
六、把兰索拉唑注射液和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一同与中药注射液(如红花黄色素注射液、康艾注射液)联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违规使用中药注射剂发生不良反应。本文件前面已经说过,10月5日谭明秀入院当天(上午),杨敏就给谭明秀静脉注入胃酸抑制剂兰索拉唑注射液2支和止吐药物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1支。据我们家属事后调查了解,杨敏、谭红霞的目的,是为了想使用胃酸抑制剂和止吐剂预防中药注射剂静脉给药很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比如呕吐等胃肠道反应。而且在该科室形成一种普遍的操作模式。为了推销中药注射剂,不顾住院病人死活,不择手段地想办法把中药注射剂普遍存在的不良反应掩盖起来,是一种犯罪行为。
本文件上面谈及杨敏在病历“入院志”(第一页)虚假记录“谭明秀入院前1周出现不明诱因的呕吐……。”其虚假记录的目的,则是为在谭明秀身上使用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止吐药)和兰索拉唑注射液(胃酸抑制剂,杨敏、谭红霞还有科主任田杰等认为也可以止吐-有会议录音为证)寻求一个用药指症(虚假指症),认为以此可以把谋财害命的企图和手段掩盖得天衣无缝。
七、要求。据医院电子病历软件开发商告诉,使用医院电子病历软件,如果有篡改,可以从技术上查证出来,方法很简单。要求医学会鉴定组把医院方提供的病历,包括病程记录复印件在内,给家属方见面以判断是否真实,是否篡改。对家属质疑病历复印件中不真实(包括不完整)、有篡改等部分再上医院电脑,对电子病历本身作鉴别。鉴别时谭明秀的家属必须要到场。要举行有当事医生(杨敏和谭红霞)和患者家属们到场的医、患(家属)听证会,对听证会上医生和患方家属的事实陈述要作如实记录、审查、质证、判断。鉴定结论要如实逐项阐述鉴定结论的事实依据、调查经过,论证过程。对当事患者临床诊断、处置的方式是否正确及其依据,用药所依据的相关医学和药学依据。还有政府分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条款等依据。鉴定书要送达家属方。
此致
医学会专家鉴定组。
鉴定被申请人、谭明秀的家属代表颜晓艳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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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7 00: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涪陵区中心医院老年病科谋财害命杀人医生
该科室医生集体作案,长期作案。虽然2016年11月开始被举报,包括给从国家卫生部到重庆市卫生局、涪陵区卫生局(正规名称叫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在涪陵门户网站上曝光)。但至今还在作案。
田杰_副本2.jpg
IMG_2059_谭红霞.jpg
IMG_2062_杨敏.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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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7 00: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涪陵区中心医院医生谋财害命故意杀人犯罪的纵容者与保护伞

石强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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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7 22: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IMG_20170415_145911_副本.jpg
2017年5月,被医生谋财害命的谭明秀的家属在涪陵区中心医院外面曝光案件。
路过市民纷纷控诉医院医生恶行。



IMG_20170415_145924_副本.jpg


IMG_20170415_151059_副本.jpg


IMG_2382_副本.jpg


----------------------------------------------------------------------------------------------------
医院雇佣的保安公司的黑保安抢走了受害者谭明秀的家属摆放在医院外面的
揭露该医院医生谋财害命杀人犯罪罪行的牌子。
QQ图片20170629105008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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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4-5-11 02:59:10
有偿医疗把天使变魔鬼。医生多半是执行者,看看谁获益可知主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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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14 01: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IMG_2376.JPG
被涪陵区中心医院医生杨敏、谭红霞故意错误用药静脉输液杀害的谭明秀的家属
在医院外面向市民揭露医院医生的杀人犯罪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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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14 22: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涪陵区中心医院常年都雇佣了20名社会上保安公司的保安,充当看家护院的打手。
几名保安到大街上非法抢走了谭明秀家属放置在医院外面大街上的展牌。

MVI_2384[00-01-17][20240514-103742470]_爱奇艺.jpg

MVI_2384[00-02-01][20240514-104051939]_爱奇艺.jpg

这个保安叫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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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I_2384[00-02-31][20240514-104149464]_爱奇艺.jpg


MVI_2384[00-04-07][20240514-104420216]_爱奇艺.jpg

保安穿的服装和特警服装一样,只是背上写的“特勤”。以假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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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18 01: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涪陵区中心医院现在换了一个招牌,叫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

据官网上说,它是涪陵区委和重庆大学的合作项目。不论它的牌子怎样换,都改不了它谋财害命,坑人害人杀人的本性。因为管理者还是原来的丧尽天良的共产党官员,医生还是原来的为吃药品回扣,不择手段坑害患者的坏医生。
旧招牌:重庆涪陵区中心医院




新招牌:举行换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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