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严重违反《劳动法》,企业的管理权限只涉及工作范畴,不能干涉员工的私人生活。
公司强行要求结婚,并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雇,员工完全可以起诉公司。
那也侵犯《宪法》赋予的婚姻自由权利,《宪法》和《婚姻法》都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企业强迫员工结婚,等于直接剥夺了他们的基本人权。
如果这个逻辑成立,那下次是不是还可以要求员工必须生两个孩子?必须按照某种模式生活?这完全是对个人自由的无理干涉。那在《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企业在招聘和用工过程中不得存在歧视。把婚姻状况作为工作考核标准,并且用来决定员工去留,显然是某种单身歧视。如果这家企业真敢按照这个规定解雇员工,那等来的就不仅仅是社会谴责,还有法律上的直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