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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工勞小報 寫於 二零二五年
容易受傷的身體、修不好的勞動風險與壓抑中的反抗
在工地、車間、馬路和屏幕前,勞動者不斷受傷、死去。爆炸、墜落、洪水、夜班、猝死,一次次被登記為工傷、工亡,像沈積物一樣堆疊在這片由勞動支撐起來的土地上。它們往往被統稱為“事故”,仿佛只是運氣不好,仿佛只要避開那一次,就能全身而退。
但現實並不平均。並不是所有勞動者,在工作中面對的是同樣的風險。
有些身體,被反覆推到更危險的位置上——鄉村里的零工,高齡仍在勞作的人,被外包、被臨時雇傭的人,被算法調度、被計件和時長追趕的人。他們並非更勇敢,也不更能吃苦,同樣是血肉之軀,卻更頻繁地被安排去承擔那些“可以出事”的工作。
當制度設計、產業結構、城鄉差距、性別分工、技術與平台規則層層疊加,風險便順著這些結構不斷向下流動,滲進一場場事故、一具具身體里。此時,傷害不再只是偶發的不幸,而成為一種被默許、被消化、被當作常態、也逐漸被忽略的勞動背景。
進入2025年,這種結構性的風險並未消失,只是換了一種表述方式。
有關部門仍以相對緩慢的節奏,圍繞輿論高度關注的超齡勞動者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推進制度修補:從超齡用工權益保障征求意見,到“新職傷”試點擴圍,再到部分地方出台平台用工治理措施;一些外賣、網約車平台也在監管壓力下,對社保、規則公示、抽成等長期處於灰色地帶的問題,陸續作出“規範化”姿態。
但政策聚光燈照向少數被點名的群體,並未同步帶動整體勞動者生計底線的改善。最低工資漲幅有限,仍難以覆蓋持續上升的生活成本;社保責任依舊被廣泛規避;陪護假等權利反覆寫入文件,卻難以真正落地;職業病目錄的更新,也難以回應更廣泛、更隱性的勞動損耗現實。與此同時,醫護降薪與醫院破產、教師崗位收縮與零工化、互聯網行業在AI擴張與裁員並行中的不安全感,持續提醒我們:所謂“合規化”、“改革”,並不必然帶來更穩定的崗位,也未必指向更體面的勞動。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基層勞動者的聲音顯得尤為必要。主流敘事的刻意遮蔽,並不意味著2025年的討薪、罷工與集體抗議就此消失。相反,從外賣騎手、貨車司機,到醫院員工、制造業女工,再到白領群體對加班與降薪的反彈,勞動沖突仍在發生,只是以更碎片化、也更策略化的方式持續展開。
但與此同時,民間勞工組織的空間持續收縮,公共表達渠道愈發受限,勞動者更難形成穩定的集體表達與持續動員。在單向度、自上而下的“治理”邏輯之下,我們仍不得不追問:這些制度修補,究竟是在修覆勞動秩序,還是在將結構性的成本,繼續轉嫁給最底層的人?
01 更容易受傷的身體:2025勞動事故回顧
在工地、車間、馬路和屏幕前,勞動者不斷受傷、死去。爆炸、洪水、夜班、猝死,一次次被記錄為工傷、工亡,像一層層沈積物,堆在這片由勞動支撐起來的土地上。它們常被概括為“事故”,仿佛只是運氣不好,仿佛只要避開那一次,就能平安無事。
但事實並非如此。並不是所有人,在工作中面對的是同樣的風險。
有些身體,一再被推到更危險的位置上。鄉村里的零工,高齡仍在勞作的人,被外包、被臨時雇傭的人,被算法驅動、被計件和時長追趕的人。他們不是更勇敢,也不是更能吃苦,也是同樣的血肉之軀,卻更常被安排去承擔那些風險。
制度、產業結構、城鄉差距、性別分工、技術與平台規則,當風險順著這些結構不斷往下流,滲進一起起事故、一具具身體里,傷害就不再只是偶發的不幸,而成為一種被默許、被消化、被當作常態、也逐漸被忽略的背景。本篇年末專題想追問的,不是具體的事故如何發生,而是:究竟是哪些勞動者,被長期放在可以受傷、也更容易被放棄的位置上。
1.1 爆炸與洪水間逝去的鄉村工人
2025年夏天,兩起事故發生在華南華北兩個不同的村莊,卻落在同一類人身上。
6月16日,湖南臨澧停弦渡鎮山洲村,山洲煙花廠發生爆炸。沖擊波傳到幾公里外,村民家中的玻璃被震碎。廠里有人當場死亡,也有人受傷。出事時,廠里有不少臨時工,其中包括剛進入外包裝車間工作的女性。最終傷亡數字是9死26傷。
7月27日,山西大同天鎮縣谷前堡鎮,一輛中巴車清晨出發,車上坐著14名去大棚采摘的零工。途中遭遇暴雨,橋梁被沖毀,車輛落水,新聞報道他們“失聯”。其實這並不意味著還有生還可能,只是因為屍體難以找到。
一個是生產事故,一個是暴雨中的交通事故。看起來並不相同,但死傷者有著相似的身份:生活在鄉村,靠零工或高風險產業維持收入的人。
在山洲煙花廠,死亡和重傷最先被看到。爆炸後的二次爆炸、閃爆風險,讓救援本身也充滿危險。而影響更深遠的是,作為臨澧縣的支柱產業,山洲煙花廠提供了當地一半的工作機會。爆炸發生後,不光是山洲,臨澧全縣煙花爆竹工廠停產。原本依賴這一產業獲得收入的家庭,瞬間失去了主要經濟來源。
在山西的暴雨事故中,等同死亡的失聯同樣是最直接的結果。對家屬來說,更漫長的是等待。很多失聯者是女性,家里的主要照顧者。她們不只是打工者,還承擔著照顧老人、孩子和家庭日常運轉的責任。一旦出事,家庭立刻失去支撐。
一個是生產事故,一個是交通事故,單論近因,或許還能視為單純的偶然。然而兩宗幾乎不相幹的事件,卻反映了遇難者在社會結構中位置的相近——他們都是生活在鄉村,靠零工或高風險產業維持收入的鄉村零工。
煙花廠在高溫季節臨近停工前趕工,仍安排生產,也招募臨時工進入廠區。大棚采摘的零工,在多次暴雨和地質災害預警已經發布的情況下,仍被組織清晨出發。這些決定,是工人自己做出的,卻也是他們無奈的選擇。
在臨澧,煙花廠是當地主要的工作機會。每到趕工期,廠里會臨時招人,從事外包裝、搬運等工序,按天結算工資。爆炸發生時,有女工剛進廠四天。事故當天,當地氣溫達到36℃,距離行業慣例的高溫停產期只剩不到一周,但生產並未停止。對許多村民來說,停工意味著當季少一筆收入,也意味著臨時工機會隨時消失。
在天鎮縣,大棚采摘是少數能快速換到現金的工作。零工一天工錢約130元,清晨四五點集合,晚上才結束。事發前,當地已連續多日強降雨,暴雨和地質災害預警多次升級至紅色,但采摘安排並未取消,中巴車仍按原計劃發車。
這種用工方式,使“不出工就沒錢”成為現實壓力。臨時工沒有穩定勞動關系,也缺乏完整的保險和工傷保障。一旦停工,當天的收入就直接歸零。對年紀偏大、選擇有限的、女性鄉村勞動者來說,高風險工作往往是少數還能帶來現金回報的選擇。
因此,鄉村工人更容易死傷,並不是因為他們不懂安全。在煙花廠幹過活的人,清楚爆炸的風險,即使是臨時工也都經過培訓。暴雨和山洪的危險,對於多年在山村生活的當地人來說,也難談得上是不測之禍。但在收入本就緊張、缺乏更穩定安全工作的情況下,風險一次次被無奈接受,事故也就一次次發生。爆炸、山洪當然是可怕的災難,但沒收入沒錢則是更長期、更令人恐懼的。
1.2 沒有終點的高齡勞動者
高齡勞動者的傷亡事故,常被簡化為感慨一句"老無所終"。但實際上,年齡與其伴隨的資源劣勢,往往使其承受長期的身心傷害和權益剝削。他們長久身陷的覆雜困境,只有到體現為嚴重傷亡時,才得以被短暫窺見。
今年7月10日,遼寧沈陽,63歲的園林綠化工人張擁倫在戶外工作時倒下,緊急送醫後仍搶救無效身亡,死因為熱射病引起的多臟器功能衰竭。
而9月13日,浙江紹興地鐵2號線豆姜站,列車在深夜撞上4名正穿越軌道的保潔人員,當中3人搶救無效身亡,1人重傷。事故遇難者中,至少有2位超過60歲。
在綠化工人的工傷事故中,最早受關注的是不幸離世的張擁倫老人,及作為其直接死因的熱射病。只是,張擁倫所屬、至今仍照常工作的園林綠化工人隊伍,實則全由60歲以上的超齡勞動者組成,且他們日常經受的工作傷害遠遠不止酷暑。
綠化工作相當危險,曾有工友被油鋸意外削下整個指節,工作的單日工資卻普遍只有100元。同時,工友們的勞動關系長年處於低保障中。超出退休年齡者並沒有社保,受包工頭而非原公司雇用,更從未與工頭簽訂過紙質勞動合約。非正規的雇傭方式,加上刻意排除高齡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法》,最終導致張擁倫家屬難以追索賠償。甚至因為雇主責任保險不受理外派工作,連商業保險也未獲賠償;至此,高齡勞動者家屬只能,面對或達八個月的漫長訴訟。
來源:南方周末《一名綠化工人,倒在東北的盛夏 》
而造成4位地鐵保潔員傷亡的安全事故則更加蹊蹺。在事發十餘天後,紹興市軌道運輸集團才發布簡短通報,自此再無具體調查結果。不過,無需通報也能見到,高齡保潔員群體所承受的傷害,同樣不只這次突發意外。
車站內保潔員群體的工作強度與報酬,長年不成正比。工友們全年無休,一天工作12小時或以上,每月工資卻僅有3000-4000元。同時,傷亡的保潔員們同樣全為低保障的外包勞動關系,其公司普遍不繳納社保,也沒有額外工傷險,事故後的賠償機制成謎。更值得注意的是,事發後僅數天,外包公司當即辭退所有60歲以上的保潔員。這些高齡勞動者如同即棄消耗品,長期忍受惡劣勞動條件,卻在同事發生致命意外後,即被隨意裁員。
多數高齡勞動者因生計選擇繼續務工,如張擁倫的搭檔年近70歲,仍需供養待業兒孫。只是,除了年齡上的務工劣勢,高齡勞動者們更加身陷根本的就業困境:他們大多屬於農民工群體,年輕時進城勞動,最終卻因"清退令"或廠區縮減成本而被辭退。技能貶值、缺乏人脈之下,對差事並沒有選擇權。教育程度匱乏則進一步限縮老人們的維權能力,如張擁倫從未有過勞動合同,不識字的工頭不理解23頁的雇主責任保單;紹興地鐵的保潔員更難意識到,外包公司可能缺失的安全培訓,實際上何等重要。
由此,年齡交織資源條件,吊詭地圍困住高齡勞動者:年輕的他們忍受高強度、低防護的勞動,希望用勞動換取更有保障的未來;但到真正老去時,過往投入的勞動反而成為枷鎖,讓他們加倍深陷高強度勞動,甚至不再獲得法律的基本保障,即使傷亡。
1.3 被外包的風險:“非正式”勞動者的隱形傷亡
在更容易受傷、死亡的勞動人群中,非正式合同工人的比例始終居高不下,卻長期處於制度視野之外。事故發生後,公眾往往只能看到寥寥數語的通報:“涉事員工為兼職”、“傷者系外包人員”。這些看似中性的身份標簽,實際承擔著一種功能——一旦“臨時”“外包”“非正式”被標注,勞動中的風險與責任便被迅速切斷,轉移回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身上。
高風險行業工亡責任無從追究
今年9月25日,一名48歲的油漆工在不通風的地下室作業時中毒死亡。其在地下室內長時間獨自工作,僅佩戴普通口罩,中毒後昏迷長達20小時無人發現。該工作由同行介紹,由包工頭帶去施工,現場缺乏基本安全條件,也無人巡查。事後,包工頭以“能力有限”為由,僅給予家屬3萬元補償。
在臨時、不穩定的勞動關系中,勞動者更可能長時間作業、獨自作業,在缺乏防護、培訓和監督的環境中承擔更高風險;而一旦事故發生,卻缺乏工傷認定與制度性保障。工作風險高度集中於勞動者身體之上,責任卻在關系切割中被層層卸除。
10月17日,一名鐵礦司機在工作中突發腦出血死亡。礦企稱其為“私人勞務外包人員”,拒絕工亡賠償。死者簽署的勞務協議實為免責條款,工傷認定與索賠困難重重。盡管理論上,若能認定事實勞動關系,公司應承擔工亡責任,但現實中的維權成本,幾乎將這一權利排除在工人家庭的承受範圍之外。
通過臨時工、外包、勞務派遣等方式,高風險行業得以系統性規避長期責任,將最危險的勞動,交由議價能力最低的人承擔。
職業病、過勞死亡,賠償責任在誰?
非正式勞動者的身體,不僅暴露於突發事故,也長期承受慢性、不可逆的職業傷害。
今年9月,一名43歲的礦工在離職後確診塵肺病,向公司提出賠償請求,卻被項目承包人以“僅在承包期內工作10個月”為由拒絕承擔責任。這一事件揭示出“長期臨時工”的普遍困境:勞動關系碎片化,健康風險卻在同一行業、同類環境中持續累積。
在煤礦行業,通過項目承包用工已成為規避長期責任的常態。工人名義上流動,實則長期暴露於高粉塵環境中。塵肺病作為典型職業病,不可逆、致殘率高,患者往往在未達退休年齡便喪失勞動能力。然而,超過80%的塵肺病患者從未申請過賠償;擁有明確勞動關系、可申請工傷賠償者僅占4.1%,最終成功獲得賠償的更不足1.22%。在勞動關系不斷被切割的情況下,工傷責任是有限的,身體的損耗卻是持續而漫長的。
10月20日,鄭州一名44歲的短劇導演因過勞猝死。由於未簽署正式勞動合同或項目協議,公司僅支付1萬元補償,後續索賠困難重重。短劇劇組普遍缺乏醫療與安全保障,工作時間極長、強度極高、精神壓力巨大。從業者多來自各行各業,在經濟下行中被動或主動進入這一行業,在低保障條件下承受高強度勞動。有的人押注“風口”,有的人只是尋找一份短期結算的收入,而這種偶然進入的臨時勞動,卻可能在長期過勞中醞釀致命風險。
即便沒有立即發生事故,當勞動者長期處於低保障、高風險、低收入、高強度的勞動狀態中,身體傷害已經在持續發生,致命風險也早已被系統性制造。
風險持續沈積
在現實中,“勞務外包”被實踐為責任外包,而非單純的用工形式選擇;“臨時用工”也不只是時間有限的勞動,而更接近於一種被迫切斷效勞動時間與責任鏈的風險管理機制。通過外包、派遣、臨時工等方式,用工主體得以擡高工傷認定門檻,使非正式勞動成為事實上的“責任真空區”。
從這個角度看,非正式用工並非法律盲區,而是被人為制造、並被反覆利用的盲區。在當前經濟環境下,越來越多企業選擇以非正式用工降低成本、轉移風險,本質上是一種以勞動者身體為代價的成本壓縮機制。
選擇臨時勞動的個體,往往本就處於年齡、技能、戶籍、經濟等多重弱勢位置,風險承受能力更低;而臨時勞動制度所帶來的高風險,正好與這些脆弱性相互疊加,形成惡性循環。所謂“靈活用工”,實質上是風險向下沈積的過程。
臨時工制度並非效率的中性選擇,而是一種結構性安排:在不改變生產方式的前提下,將長期成本與傷害轉移給最難被看見、也最難維權的人。
1.4 在算法與長工時之間耗盡的平台勞動者
2025年2月13日,元宵節次日,39歲的貨車司機劉俊平在自己的貨車車廂內突發腦幹出血猝死。此刻,他身處離老家烏蘭察布近2000公里之外的浙江。此前,他與兩位卡車司機正月初一從內蒙出發前往浙江龍遊送貨。不想竟是永別。
2025年4月23日和5月4日,“餓了麽”棗莊一站點兩名連襟騎手梁軍和袁鵬先後猝死。梁軍的工作模式是強度極高的“上一天一夜,休息一天,再上一天一夜”。猝死前一晚,他因過度疲勞,下班後直接在外面睡著了兩個小時才回家。袁鵬倒在了去上班的路上。在猝死前三天,他每日在線時長均超過11小時,其中5月3日跑了70單。其妻子周女士表示,丈夫每日工作通常超過12小時,經常幹到淩晨。
2025年9月4日,網約車司機閆俊峰於清晨出車後,在北京市通州區被發現在駕駛途中猝死。此前相當長一段時間里,閆每天早晨6點多就出門接單,晚上8/9點才收車,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
2025年,在網約車、網約外賣和網約貨運行業,還有更多的因過勞而猝死的名字,沒來得及被記錄。
“網約”成了他們和他們的家人共同的噩夢,超長的工作時間背後是科技的效率和靈活神話。效率和靈活遮蔽的是一部精密算法管理機器:算法強制派單、計件工資、 自動路線規劃、隨意施加的懲罰(罰款或扣服務分),平台工人被還原為大數據模型中的一個或幾個參數,被迫用血肉之軀服膺於大數據模型“全局最優”的數字邏輯。
更重要的是,這部機器並非像傳統工作中的管理安排一樣不變,而是遵循個體發生學的邏輯不斷自我強化,這就意味著平台工人必須時時刻刻保持最高效率狀態,才能有可能在大數據模型中成為優先選項,獲得更多、更好的訂單,更高的單價,獲得相對穩定的收入;否則很有可能被算法排斥,直接影響收入。
同樣造成他們噩夢的,還有疫情的沖擊和行業的競爭格局。疫情三年,很多中小企業倒閉,不少行業蕭條,人們紛紛進入網約車和外賣行業,平台行業的一度飽和。過剩的勞動力給了平台企業不斷壓低單價的空間,而其他行業的蕭條也使得不少資本湧入外賣和網約車行業,一時間,抖音京東外賣價格戰聲勢浩大,網約車小平台如雨後春筍,低價高速成為競爭獲勝的的不二法門。而貨運行業則是運滿滿一家獨大,要風得風。對平台工人而言,沒有良好的社會福利保障,身負沈重的家庭負擔,他們只能接受越來越低的單價、越來越短的服務時間和越來越嚴苛的管理要求,用時間和生命冒險,換來生存。
他們的過勞猝死,常常意味著一整個家庭命運的改變和衰落 – 這又何嘗不是一種死亡?雖然近幾年給平台工人的更多保障的呼聲在媒體上不絕於耳,但是真正落地的做法和實實在在的保障卻依然困難。絕大部分的雇主 – 平台、承包商或站點 – 都以“雇主責任險”的方式處理平台工人的保障問題,吊詭的是,這一用來保障雇主的商業保險,成本卻由工人來承擔,而理賠時,保險公司常常以保障主體並非工人為由拒絕理賠;當然,更多的是站點拿走大部分賠償金額的情況。保險公司拒賠的另一個常見的理由是圍繞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的爭議:保險公司往往拿著以工廠為原型的保險條款,指責平台工人猝死時並非在工作時間和固定的工作地點。這些都使得要真正獲得所謂“保障”,難上加難。
更值得注意的是,平台在這一年幾乎所有的工傷、保險的判決中都完美隱身。雖然平台算法和制度實際上控制了平台工人的工作節奏和收入,也控制了承包商的實際運作,政府和司法體系似乎仍固守平台與普通企業有本質上不同的例外主義論調。這些論調亟需被挑戰,否則未來平台工作將成為越來越多個人和家庭的噩夢。
02 政策動向:聚焦超齡與新業態勞動者,卻回避根本勞動保障問題
2025年,圍繞高齡勞動者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政策修補繼續展開。這一方向延續近年來中央對“新就業形態”、“超齡就業”等問題的關注,回應制度缺位帶來的壓力。但這類政策能否形成穩定保護機制,目前尚難判斷。
更值得警惕的是,當政策資源針對特定群體拾漏補遺,所有勞動者共同依賴的基礎保障卻陷入長期停滯。最低工資調整幅度持續收窄,與生活成本和社會平均工資的差距依然明顯;社保繳費責任仍被廣泛規避;新增假期在企業層面的可執行性有限。某種意義上,“特殊人群問題”的推進,並沒有改變普遍性勞動保障底線偏弱的問題。2025年的勞動政策,是否真正改善了勞動者的整體處境,答案仍不明朗。
2.1 超齡勞動者權益保障:積極補漏,還是新的折中?
隨著全國人大於2024年通過《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醞釀多年的延遲退休政策在2025年正式落地。不過,相較於退休年齡本身的調整,2025年在司法與行政層面取得更明顯進展的,或許是對長期處於制度保障邊緣的“超齡勞動者”群體的回應——即事實上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仍持續就業的勞動者。
8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發布《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再次明確落實《決定》第六條關於保障超齡勞動者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和工傷保障四項基本權益的要求。從文本設計來看,人社部並未正面界定超齡用工屬於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而是以“書面用工協議”作為制度載體,回避關系定性問題;但在最低工資標準、強制參保工傷保險等核心權利上,則采取了較為明確和剛性的保障態度。
幾乎同期,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雖然因社會保險條款引發較大爭議,但其中,更具長遠意義的變化,在於廢止了2020年司法解釋中“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人員一律按勞務關系處理”的規定。這一調整,至少在形式上松動了“超齡勞動者必然屬於勞務關系”的既定司法邏輯,為今後的裁判實踐預留了更多解釋空間。
此外,司法部2月公布的行政覆議典型案例中,也出現了超齡勞動者申請工傷待遇的案例。覆議機關最終確認,勞動者雖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在工作中受傷,仍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這一案例從行政救濟層面,進一步強化了超齡勞動者在工傷保障上的權利基礎。
綜合來看,2025年一系列行政與司法層面的調整,正在為長期被整體歸入“勞務用工”的超齡勞動者打開新的制度空間:在傳統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之外,逐步勾勒出一種附帶強制性基本保障的特殊用工形態。但與此同時,在養老、醫療保險等問題上,政策仍堅持以“自願、協商”為原則而非強制納入。這也引發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在持續擴大保障內容的同時,繼續將超齡勞動者排除在完整勞動關系之外,究竟主要便利了誰,又是否真正回應了這一群體的需求?
在司法部公布的其中一個行政覆議典型案例中,一名超過60歲的勞動者在從事綠化養護工作過程中,因為避雨摔倒受傷,導致骨折。根據行政覆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的勞動者發生工傷,需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2.2 新業態勞動保障:政策推進稍緩,成效待檢驗
緊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休息和勞動報酬權益保障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規則公示指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維護服務指南》等文件密集出台的2024年,相較之下,2025年圍繞“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政策發布節奏明顯趨緩,整體聲量亦不及上一年。根據工勞網匯總的公開信息,年內僅有安徽省和深圳市分別於7月和11月出台了較為綜合性的地方性政策文件,內容涵蓋工資算法透明度、休息休假安排、工傷保障以及勞動爭議處理等基礎權益,延續了對新業態勞動者系統性保障的政策思路。
在工傷保障領域,2022年啟動的“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簡稱“新職傷”)於2025年迎來擴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宣布,試點範圍由北京、上海、江蘇等7個省市,進一步擴大至天津、河北、遼寧、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湖北、廣西、寧夏等10個省份,同時新增滴滴出行、順豐同城、滴滴貨運、滿幫省省等大型平台企業參與試點。相關部委於4月公布擴圍安排後,各地陸續出台實施方案。官媒數據顯示,截至9月,累計參保人數已達2200萬人。不過,在具體執行層面,外賣騎手等高風險崗位在發生職業傷害後能否充分、及時獲得理賠,仍有待更多來自民間的調研與檢驗。
此外,回應2022年《工會法》修訂要求,2025年廣州市、山東省、江蘇省、陜西省和北京市相繼通過或修訂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明確要求平台企業及平台用工合作企業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積極吸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入會。在實踐層面,外賣、網約車等行業勞動關系覆雜、難以理清,即便暫不評價官方工會體系的實際保障效能,這些新增制度安排在現實中的落實效果,仍有待持續觀察。
相關政策/法律文件
行政範圍
主題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修訂草案)》
北京市
工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決定》
深圳市
報酬、假期、工傷、勞動糾紛、社保
《山西省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實施辦法(試行)》征求意見
山西省
工傷
《北京市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業務經辦細則 (試行)》
北京市
工傷
《江蘇省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實施方案》
江蘇省
工傷
《九江市補充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江西九江
工傷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關於擴大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的通知》
國家
工傷
《安徽省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規定》
安徽省
報酬、假期、工傷、勞動糾紛、社保
《山東省關於做好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工作的通知》
山東省
工傷
《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
陜西省
工會
《廈門經濟特區網約配送員勞動權益保障若幹規定(草案)》
廈門市
報酬、假期、工傷、勞動糾紛
《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
江蘇省
工會
《四川省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專項互助保障計劃》
四川省
工傷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
山東省
工會
《廣州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
廣州市
工會
2.3 最低工資的漲與生活水平的停
截至2025年年底,我國多數省市都選擇在今年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以第一檔為例,從最高上海的2740元到部分中西部城市2000元出頭,大部分城市都超過了2200元,與2024年10月底的數據相比大多城市有所漲幅(具體數字可參考:來源、來源)。
但眾所周知,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或者中央文件對“漲工資”的再三呼籲(來源),並不能直接左右市場的整體工資水平,更不意味著在沒有任何底層動員的情況下就可以使得工人生活情況得到如何顯著的改善。
與 2025 年前三季度月均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數據(來源)以及 2024 年人口撫養結構(來源) 綜合校正後的結果對照來看,各地區最低工資與勞動者實際消費負擔之間的結構性落差更加清晰。
在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盡管一檔最低工資水平普遍處於 2500 元上下,但在較高生活成本與較低撫養比疊加的條件下,勞動者每月所需承擔的等價消費支出仍普遍達到 5400—6500 元 區間,工資收入與消費負擔之間存在 2000—3700 元不等的缺口。最低工資在此類地區更多只能覆蓋勞動者消費需求的一小部分,難以支撐基本的生活再生產。
而在中西部及部分欠發達省份,盡管居民人均消費水平相對較低,但由於撫養比較高,勞動者實際需要覆蓋的等價消費支出仍集中在 2500—3300 元 區間。一檔最低工資在多數情況下依然無法完全覆蓋這一負擔,僅能承擔其中的大部分,工資與消費之間仍存在持續性的負差額。
省市區 執行時間 一檔最低工資 2025漲幅 勞動者每月消費支出 工資收入與消費差額
上海 2025/7/1 2740 1.9% 6469 -3729
北京 2025/9/1 2540 5.0% 5783 -3243
浙江 2024/1/1 2490 0% 5425 -2935
江蘇 2024/1/1 2490 0% 4675 -2185
廣東 2025/3/1 2500 8.7% 4290 -1790
天津 2025/9/1 2510 8.2% 4460 -1950
福建 2025/4/1 2265 11.6% 4136 -1871
湖北 2024/2/1 2210 0% 3413 -1203
內蒙古 2025/12/1 2380 20.2% 3237 -857
重慶 2025/1/1 2330 11.0% 3375 -1045
安徽 2025/9/1 2320 12.6% 3246 -926
湖南 2025/9/1 2200 4.8% 3278 -1078
遼寧 2025/12/1 2230 6.2% 3194 -964
山東 2025/10/1 2400 9.1% 3230 -830
四川 2025/1/1 2330 11.0% 3091 -761
江西 2025/12/1 2240 12.0% 2968 -728
河北 2025/12/1 2380 8.2% 3001 -621
陜西 2023/5/1 2160 0% 2923 -763
寧夏 2025/10/1 2235 9.0% 2795 -560
黑龍江 2025/12/1 2270 9.1% 2720 -450
新疆 2025/1/1 2070 8.9% 2706 -636
雲南 2025/10/1 2170 4.8% 2733 -563
海南 2025/12/1 2250 11.9% 2722 -472
吉林 2025/12/1 2230 5.2% 2659 -429
河南 2025/12/1 2350 11.9% 2864 -514
廣西 2025/7/1 2200 10.6% 2807 -607
青海 2025/5/1 2080 10.6% 2615 -535
山西 2025/1/1 2150 8.6% 2558 -408
貴州 2025/2/1 2130 12.7% 2695 -565
甘肅 2025/12/1 2200 8.9% 2429 -229
西藏 2025/11/1 2360 12.4% 2221 139
另外,盡管今年有文件稱原則上所有省份都要上調,但據研究:“……近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幅度降低。2016—2019年,全國平均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4.2%,明顯低於同期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和社會平均工資增長速度,也低於“十二五”期間全國平均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速度(13.4%)”(來源)。最低工資標準的漲高究竟更多是一種純粹回應行政文書要求的形式性調整,還是和社會財富積累程度與勞動者平均工作時間相適應的保障,今年也似乎並沒有往後者多走幾步。
2.4 不存在的“社保新規”與實際存在的社保問題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於發布《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解釋(二)》)(來源)後,被公眾誤讀為要求全體企業強制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社保新規”(來源)。盡管後來澄清,所謂會帶來“全民社保”的新規只是用於統一司法裁量口徑的解釋文件,但圍繞該文件產生的誤解本身具有諷刺意味。社保作為本就具有強制性的制度,長期以來卻在現實中被忽視,而這一誤解恰恰暴露出社會對社保問題的普遍焦慮(來源)。
從多地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者的反應來看,《解釋(二)》顯著提前暴露了長期被擱置的用工成本與合規風險問題。對不少小工廠和個體商戶而言,在訂單減少、利潤微薄甚至虧損的情況下,過去依靠零工、計件制、口頭約定等維持的普遍違法的低成本用工模式,面臨著更高的不確定性。一部分經營者選擇通過縮減規模、拆分合同、調整薪酬結構來消化風險,另一部分則將風險前置,直接退出市場,關店走人(來源)。在以高流動、短周期為用工特征,大量崗位停留在計時、短工甚至“試崗即走”狀態的飲品門店和類似餐飲門店,社保在實踐中更是長期被視為一項被擱置的制度成本。加盟制下的房租、原料、器械和抽成才是首要考慮的、不可削去的成本(來源)。
與此同時,勞動者對社保的態度也同樣覆雜。對於極低收入水平下的工人,個人繳費對可支配收入的擠壓是真實存在的,尤其家庭負擔較重、已在其他地區參保的勞動者(來源)。而受新的就業形態和對社會保障體制未來的悲觀態度影響的年輕勞動者,也可能不願繳納社保。更諷刺的就是,除了裁員和更大程度地增加同一工人的工作量(來源),市場為節流開源,將不必繳納社保的退休人員又重新推到餐飲、零售等行業的用工前台。
並且,退休重聘的高齡勞動者本身處於勞資關系中更弱的一環,比起受到“社保新規”的保障,老年人群體不如說是遭到間接性地損害(來源)。社保或者“新規”本身並不改變任何經濟規律,但它首先以一種想象的成本表現出來,在這個議題上將勞資雙方在其原來所在位置上推得更遠:小微企業為攥住自己的利潤空間想盡另類辦法從勞動者身上重新補充,在社保和用工問題上勞動者卻大都只能用腳投票。
餐飲業倒閉潮背後,是勞動者的失業潮。留下的勞動者,往往工作量被增加,且工作愈發零工化
2.5 被許諾後又請不到的陪護假
今年9月24日青海通過的《青海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和9月25日上海通過修改的《上海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都新增了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子女可享受“陪護假”的權利。事實上,陪護假制度自從2016年在河南首次被提出至今已經9年,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現已有30多個省市出台獨生子女護理假,如下表所示。
此舉意在以某種制度方式來回應人口老齡化趨勢下的家庭照護壓力,由於目前還缺乏全國性的規定或者實施細則,不同地區對於陪護假的具體設置都各有出入。可以看到有些地區陪護假只針對獨生子女;而不同地區則在待遇上可能將放假期間視為出勤、帶薪護理或者並未有明確規定;在適用的老年人條件和護理假天數上也各有差異,從最少的5天到最多的大於20天不等。
然而從目前陪護假在現實中的實施經驗來看,阻礙還很大。在對陪護假制度的了解上,企業和勞動者雙方都並不太清楚該假期的存在。而且由於大多時候,請假的依據和流程是以企業或者工廠的現有的內部規章制度為準,申請和操作也必須通過其自有的人力資源系統或軟件,陪護假根本沒有被列入其中。這使得勞動者即使知道也沒有途徑向公司遞交請假申請。
想要成功申請到陪護假則更困難。父母的身份證、獨生子女證、住院證明、病歷覆印件、親子關系證明等等繁雜的文書,以及許多特殊情況,如繼父母、戶籍問題、薪資問題等都屬於模糊空間,這都給企業留下了拒絕的理由。而申請到陪護假的勞動者也和處在任何“假期”中的勞動者一樣,要面臨隨時要求回覆信息、遠程辦公、缺位即淘汰的處境。對於大多數勞動者而言,陪護假和所謂照顧家庭看護壓力的法文承諾,似乎和其他類似的勞動權益承諾一樣暫時可望不可即。
2.6 舊病新規:職業病新分類目錄
今年8月1日,新調整後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開始正式實施,其由原10大類132種職業病調整為12大類135種職業病(包括4項開放性條款)。目錄新增2個職業病類別,分別為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職業性精神和行為障礙。每個類別中分別新增1種職業病。其中,前者新增腕管綜合征(限於長時間腕部重覆作業或用力作業的制造業工人),後者新增創傷後應激障礙(限於參與突發事件處置的人民警察、醫療衛生人員、消防救援等應急救援人員)。
腕管綜合征也俗稱“鼠標手”,因在長時間高頻率使用電腦鼠標的IT行業工作者中常見而得名。但此次更新的文件明確暫時只將腕管綜合征的職業病認定範圍限定為“制造業工人”內。如船舶制造、電子設備制造、家具制造、汽車制造等行業的裝配工、搬運工等,這些工種通常涉及持續性、高強度的腕部重覆動作或用力操作,是職業性腕管綜合征高風險行業(來源)。
可是,值得注意的是,除了IT行業工作者和制造業工人,在醫生的經驗里,像廚師、理發師這樣涉及重覆性腕部活動的服務業勞動者同樣是高發病的人群;同時該病在家庭主婦、中老年婦女人群(受特定年齡時期激素的影響)中也高發,帶有一定的性別區分(來源)(來源)。但在現行制度框架下,這些高度依賴重覆性腕部勞動的人群,其健康損傷仍然長期處於不可見狀態。《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調整雖然擴大了職業病範圍,但仍未真正覆蓋現實中廣泛存在的勞動損傷類型。
廚師需要長期重覆使用腕部,是腕管綜合征的高危發病人群,在現行規定下仍無法認定職業病。同時,女性較男性更有可能患腕管綜合征。
03 行業變化:艱難推進的平台合規化與不再穩固的事業崗位
過去一年,多個行業幾乎同時經歷了一種相似的變化:規則正在變得更覆雜、更嚴格,但崗位本身卻並未因此變得更穩定。而勞動者們,則處在這種來自下方經濟混亂的刺痛和來自上方政策獨斷的壓力之間的夾縫里,更加艱難地生存。從平台經濟到傳統公共部門,合規化、規範化或者各種改革措施成為高頻詞匯,卻又往往伴隨著收入壓縮、勞動強度上升與更多不確定性的擴散。
外賣、網約車、貨運等平台行業,在安全、社保、管理等方面迎來密集制度調整,看似是在糾正長期存在的失序問題,卻在現有生產關系和收益結構未被重塑的情況下,將壓力更多傳導給一線勞動者;而醫療、教育等曾被視為“穩定器”的事業崗位,也在財政約束、人口變化與制度改革中顯露出前所未有的脆弱性,降薪、裁撤、外包和零工化逐漸成為應對下行趨勢的常態。除此之外,互聯網行業勞動者則在面臨技術更新帶來的新的不安。本部分試圖通過外賣、網約車、貨運、醫療、教育等具體行業,呈現當社會經濟動蕩,合規要求普遍上升,但整體機制並未同步調整、基層聲音無法在其中成為有效的現實力量時,勞動者所面對的真實處境。
3.1 外賣業合規化:被規避的問題和被轉移的壓力
無論從平台還是政府層面,外賣業今年都有顯著的合規化傾向。政府方面主要指《外賣平台服務管理基本要求》、《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和《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而平台方面則指美團、餓了麽等外賣平台對相關規定的積極表態,與社保繳納方面一反常態的配合。盡管在過去的近十年里,勞動法規對相關權益已有所規定,但在實際運行中依然造就了行業內部的高壓生態,使得外賣員的生死疲勞逐漸成為新的社會共識。如今出現的合規化傾向也由此被許多媒體解讀為市場治理的信號,但仍不宜草率將其視作對外賣員的完全利好。
首先是兩項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屬強制性國標,9月1日起正式實施,12月1日結束過渡期,舊國標電動車全面停售。這份國標首先影響的就是嚴重依賴“小電驢”進行即時配送的外賣員,其中影響最大的部分在於25公里/小時的限速,這意味著外賣員的配送速度可能僅略快於自行車。由於新國標引入了“超速斷電”的機制,即使進行非法改裝也無法顯著解決速度問題。限速使得外賣員無法達到在現行平台要求和算法規則下要求的準時率和周旋效率,嚴重壓縮其有限的收入空間。新國標限制下的車型還有其他諸多不便,由於其並未針對外賣員等群體的勞動所需做出考慮,這意味著未來外賣員如果想要維持績效和收入,可能將不得不去求購舊國標的二手車乃至更深度非法改裝的黑車,對於其勞動安全絕非好事。新國標對外賣員工作的剛性需求考慮不足,但更重要的是,它沒有根本上反思外賣員這種高速、高效、高危現狀的根源,更多是在於平台方面尚未就勞動者的安全和勞動處境做出外賣單時和單價上的讓步——最終為電動自行車合規化買單的是外賣員的切身利益。
而相比之下,對平台方面的《外賣平台服務管理基本要求》屬推薦性國標,不具有強制力,盡管媒體報道一些平台表示“自願執行”該國標(來源),實際執行方式猶待觀望。該國標同時涉及商戶、騎手、平台、買家多方,其中關於外賣員的權益的主要內容在於勞動時間控制、調度算法優化、完善權益保障制度。這三項都切中肯綮,卻因缺乏強制力而高度依賴平台的“自願”。例如該國標規定在計算配送時長時,對於駕駛電動自行車的情況應以平均時速不超過15公里/小時的標準計算,如該項規定不能確保落實,前述電動車新國標就將嚴重限制外賣員工作。在新國標問題上,外賣員受到的限制是剛性的、強制的、確定的,而對應的補足與保障卻是彈性的、非強制的、不確定的。第二項新國標也許確實能為快遞員帶來一些利好,但總體而言快遞員的勞動生活面臨的挑戰有增無減。
另一個引人注意的是《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該規定旨在進一步將平台經濟中的稅務工作合規化,但同時也明確以外賣員為代表的平台經濟勞動者有一定免稅權利。據部分媒體計算,實際月收入6250元以下的平台勞動者無需繳稅。與之相應的一種擔憂是,外賣員的稅款一直以來均由平台代扣,面對平台制定的各項規則,稅費信息並不透明,其中有平台向外賣員轉嫁稅負的風險。對於此種情況,《規定》表示堅決追究,但顯然僅憑文件表態無法讓從業者安心。實際上,在大量媒體發文宣傳“年收入12萬以下免稅”的同時,抖音等平台上也有不少騎手發視頻心疼自己被扣的個稅。由於其收入方式是勞動力密集式的多勞多得,稅費帶來的剝奪感也就格外顯著,不公平與不透明帶來的不信任感尤重。其實際能否為外賣員減負增收,還有待觀察。最後是社保方面。早在今年二月,京東就宣布將逐步為全職騎手繳納五險一金。美團則於七月上線條件更寬松的養老保險補貼,閃購、餓了麽也有類似的新增保障條例。這些“利好”新規被煞有介事的提出,本身就反映了行業內部法定勞動保障的系統性匱乏,平台對社保工作的支持屬於彌補歷史欠賬的一環。然而,外賣員不願交社保,或僅願意交低水平社保的情況仍不少見,這取決於外賣員群體本身的不穩定雇傭狀態和相對低收益。由於我國社保的基本邏輯是“今日栽樹他日乘涼”,其收益對於本就處於不穩定狀態的外賣員來說更難期望。外賣平台願意配合社保繳納固然是利好,但平台勞動的基本勞動處境可能仍然會限制相當一部分外賣員,使之無法指望未來不確定的收益。
3.2 網約車降抽成:參數調整還是新的控制路徑?
8月15日晚,滴滴出行、曹操出行、T3出行等多家網約車集體發布降低抽成通知,其中滴滴出行、T3出行都將最高抽成降低至27%,曹操出行則降低至22.5%(來源)。網約車平台的“降抽成”往往被呈現為對司機收入處境的直接改善,但從平台經濟的組織邏輯看,它更像是一種具有多重目標的價格與治理信號。抽成率並非單一的收益分配參數,而是嵌入平台雙邊市場定價、運力調度、風險分攤與勞動控制的綜合性機制。因而,抽成下降這一單一指標的變化,未必等價於司機可支配收入的線性上升,也不必然意味著平台從根本上松動其對勞動過程與收益結構的掌控。
首先,降抽成的可見性強,容易成為平台對外溝通的“單點指標”,但司機的實際收入函數由多項變量共同決定,包括訂單量、派單結構、峰谷時段、補貼規則、獎勵門檻、取消與拒單懲罰、服務分與賬號風控等(來源)。抽成下降若伴隨補貼退坡、獎勵難度上調或派單結構偏向低價單,司機端的感知可能呈現為收入增幅有限甚至波動加劇。換言之,抽成率下降可能發生在收益分配的不同“口徑”之間:平台降低顯性抽成的同時,通過其他結算環節實現對單位訂單收入的再壓縮或再分配,使得整體的分配結構在統計口徑上變得更覆雜、更難核驗。
其次,降抽成具有明顯的周期性與競爭性特征。平台在運力緊張、輿論壓力上升或競爭加劇時更傾向於降低抽成,以快速穩定供給並緩解退出風險;而在需求趨弱或市場份額相對穩固階段,平台則更可能通過規則微調恢覆利潤彈性,如“一口價”“特惠單”(來源)。此類策略強化了司機對平台規則不確定性的預期,使其勞動供給更依賴短期激勵與即時反饋,形成以算法化管理為核心的“可調度勞動力池”。因此,降抽成在表層上是讓利,在結構上則可能是對供給側穩定性與勞動控制效率的再投資。
最後,降抽成的政策與社會語境也值得注意。抽成作為平台收益分配中最易被監管與公眾理解的指標,天然承擔了合法性建構功能。平台通過調整抽成,能夠在不改變用工關系定性與責任邊界的前提下,展示其對勞動者處境的回應姿態,從而在監管、輿論與資本市場之間取得更有利的敘事平衡。由此可見,網約車降抽成不僅是經濟參數的變化,更是平台在市場競爭、治理壓力與勞動過程控制之間進行的制度性調適。
平台降低顯性抽成的同時,是否會讓薪資計算變得更覆雜、更難核驗?
3.3 貨車超載治理:新規下的多重矛盾
12月1日,政府發布新標準嚴格規範貨物的裝載,國標中劃定了清晰的尺寸和重量紅線;之前默認的“55噸”標準徹底成為歷史,限制6軸車被牢牢限制在49噸。若按每月跑12趟計算,貨車司機的月收入可能因此減少近萬元。(來源)
其次,新標準導致司機的工作量和責任增加。新標準對多種貨物制定了繁瑣、嚴格的固定要求,如果因裝載不規範造成貨物損壞,將承擔30%-50%的賠償。同時,途中司機需要承擔頻繁檢查貨物固定狀態的責任,每兩小時或兩百公里、上坡、過彎都要檢查並在App中上傳證據。這些增加的勞動時間,沒有任何額外報酬。
與新標準配套的處罰措施在今年也出台。超載處罰加重,實行“一處違法,全國聯查”。一旦違規多了被拉進黑名單,連園區都進不去、平台單也接不到。
裝載不規範是造成道路貨運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其次是疲勞駕駛、超速。新標準能在一定程度上會改善貨運司機和社會公眾的交通安全問題。但是,將裝載規範的檢查責任和對應加重的處罰分擔至貨車司機身上,而不回應為什麽司機甘願冒著生命危險超載行駛的根本問題,或許在長久的將來無法對行業現狀和勞動者狀況做出實質性的改善。
同樣在今年,研究機構發布的《2025年貨車司機就業與生活狀況調查報告》顯示,貨運司機們更為焦慮於運費過低、工作強度高、缺乏勞動保障和尊嚴的問題。約四成司機月出車超26天,三分之一司機日均工作超12小時。這種長期不規律的高負荷運轉,導致超七成司機患有職業病。而這一切的根源指向了數字平台的掠奪,超八成司機控訴平台存在“低價高抽成”及不合理收費。(來源)
運費的持續降低並非偶然,而是經濟低迷和平台算法“絞殺機制”的產物。各大平台利用雙向信息壟斷,優先推送低價訂單,誘導司機進行“逐底競爭”,並通過會員費、服務費層層盤剝。在龐大的數字平台面前,原子化生存的個體司機毫無議價能力,只能獨自消化所有風險。此前,為了在低運價中求生存,平台甚至一度默許超載和疲勞駕駛。(來源)
在運價機制失靈的背景下,如果只是一味收緊政策,而無視平台對利潤的擠壓,本質上是將系統性問題的惡果轉嫁給底層勞動者。 這不僅會加速司機收入的縮減,更會將他們推向“越忙越窮、越窮越險”的惡性循環。真正的合規,不應建立在工人的赤貧之上。
行車安全固然重要。但如果一味收緊政策而無視平台對利潤的壓榨,無法從根本上提高卡車司機的安全工作環境。
3.4 在過勞以外:醫護降薪、醫院倒閉
近年來,醫療行業的勞動權益問題已越來越惡化:從對規培生和實習生的無酬壓榨,到醫護人員的普遍過勞狀態,以及外包派遣、行政混亂、醫患糾紛等各種其他亂象。今年醫護勞權並未見改善,反而產生了一個新問題:“降薪潮”的進一步擴大。據6月發布的《醫療人才2024年薪資及就業調研報告》的調查,參與調研的2萬9千多名醫務人員中2024年薪酬下降的占比達57.9%,相較於去年增加了約20%;另一份《2024年度中國醫院人力資源現狀調研報告》也顯示遭遇降薪的受訪醫生比例為57%,相較於去年增加了約7%。科室重整或裁撤,人員重編和清退,砍補貼、削福利、減獎金、績效“改革”——多年前已逐漸落實的降薪形式,如今在逐漸惡化,這已是醫務人員們的共識。“工作量倍增、薪酬反降”的畸形現象在醫院內部影響了醫生、護士到後勤的所有勞動者,於全國範圍內,上至三甲、下至社區醫院之間快速蔓延。職業倦怠又在醫院收緊的管理和緊張的醫患關系里進一步加深,醫生們不得不面對高離職率,思考著辭職或跳槽。而對於收入減少帶來的生活壓力,甚至有爆料稱有資歷低、職稱低從而薪酬低的醫生不得不兼職來賺外快。另一方面,在同樣的減薪困境之下,部分醫院以“陽光績效”的措施“用護士的績效補貼醫生的績效”,制造著醫護內部的不平等;護士們呼籲著更多的關注。
全國的就診治療需求並未減少:2024年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101.5億,比上年增長6.2%,而全國醫療服務工作量在診療人次和入院人次上也都在增長,各級醫院均是如此;因此可見對醫務人員的勞動力需求也未減少。然而醫院自負盈虧能力卻在逐年下降,提供的薪資水平也越來越低。導致該問題的首要因素是,依據疾病診斷分組並給各類病癥設置固定醫保支付標準的DRG/DIP醫療改革,其要求超出標準的部分由醫院自行承擔。醫改為了規範醫保的使用,提高診斷治療效率,從而大大減少了醫保基金在藥品和耗材等方面的支出——然而這卻恰恰是目前公立醫院的主要收入來源。這本該由財政支出來補充的部分,最後卻通過醫院自行降本增效的方式轉嫁給了醫療行業的勞動者。公益性導向的醫改與醫院自負盈虧的矛盾,也即是作為社會服務的醫療和醫院市場化經營之間的根本矛盾。因此哪怕在目前不到10%的低水平上(2024年政府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中的衛生健康支出只占7.1%,比上年下降9.1%),實現了對公立醫院財政補貼的提高,市場化經營導致的其他諸多問題如:醫療資源分配不均下大醫院對患者的虹吸現象;個人衛生支出比例過高導致公眾不敢看病;競爭下盲目擴張、粗放經營、盈利導向的管理等等,也無法得到解決。
更嚴峻的是今年以來,“降薪潮”已開始引致“倒閉潮”了,甚至包括公立醫院。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上以“醫院”為關鍵詞搜索2025年1月1日以來的公開公告,全國至少有640個與醫院有關的破產案件。1月份的重慶全域腫瘤醫院,2月份的唐山南湖醫院破產倒閉,三級醫院被迫倒閉的比比皆是。而據《財新國際》數據顯示,2025年一季度全國公立醫院虧損面已超過60%。顯而易見,如果不真正以醫務勞動者的權益和醫療公共事業性質為根本,從下至上出發,是無法改變當前中國醫療行業和醫療事業的困境的。
3.5 人口減少,教師的未來何在?
隨著人口下降,全國教師人數正在逐年減少。幼兒園和小學受到的影響最大:幼師人數一年減少25萬人,多地停招小學教師、不再續簽非編內教師,現有小學教師被轉去初中、高中,甚至其它部門從事與專業不相關的工作。據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預測,到2035年全國將有約150萬小學教師、37萬初中教師過剩。
與此同時,教師行業也在經歷零工化:新入職的許多教師就已經很難得到正式編制——ta們與有編教師從事相同工作卻不同酬,在裁員潮到來時,第一批被行業淘汰。隨著各地財政赤字嚴重,教師欠薪討薪的新聞也屢見不鮮。
人口減少並沒有帶來“小班制”的轉變,給學生和教師都帶來更多空間,反而加劇了行業內的內卷與壓力。末位淘汰、通過監控禁止玩手機、進行臨時考勤等制度也被引入學校。倦怠感和情緒消耗也逐漸成為教育從業者的普遍狀態:ta們被期待進行大量的情緒勞動,卻很少被認可。
高校青年教師同樣在面臨日漸高壓的工作環境。由於“非升即走”的學術機制和教學負荷的不斷增加,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高校青年教師被查出有抑郁、焦慮等心理問題和睡眠失調。有高校甚至為了積累科研經費,要求教師“自掏腰包”。
私立教培行業是工作壓力的重災區。今年春天,兩位教培教師在加班後猝死的新聞引發了公眾的激烈討論。教培行業普遍每日工作時間達11小時,工時不穩定,還經常由於業績壓力,需要反覆給家長推銷賣課,“名義上是輔導老師,可實際上70%的工作都是銷售。”面對惡化的就業環境,教師們也在反抗。例如在今年5月份,河北邯鄲一家高中老師為討薪進行了罷工。高壓與為了完成業績進行的無意義勞動,除了對教師本人的消耗,也會嚴重影響教育的質量和學生的成長。教師們為了勞動權益的抗爭不僅是為了自身的利益,同樣對整個社會的再生產都有重要意義。
“少子化”並未帶來教育行業的轉型,而是導致教育從業者大規模失業和競爭越發嚴峻。
3.6 AI業務興起的互聯網行業:一邊囤積人才,一邊大規模調整裁員
AI業務興起背景下,互聯網行業出現一邊囤積關鍵人才、一邊大規模調整裁員的並置現象,本質上反映了技術範式切換期的結構性再配置,而非簡單的景氣好壞循環。AI帶來的並不是均勻的崗位擴張,而是對技能、數據能力與組織形態提出了更強的偏向性需求。企業在同一時期同時做加法與減法,往往對應兩條不同的價值鏈:一條是面向模型、算力、數據與產品化落地的新增鏈條,另一條是對存量業務、人力冗餘與成本結構的壓縮鏈條。
從勞動力需求看,AI相關崗位呈現高稀缺性與強路徑依賴。模型訓練與推理工程、數據治理、算法產品經理、算力架構等崗位具有學習曲線長、可替代性低、與組織內部數據資產深度耦合等特征,企業傾向於將其視為戰略性生產要素而非一般性成本項。在不確定性較強的競爭環境中,囤積人才還具有期權屬性:即便短期產出不完全可見,提前鎖定關鍵人力資本能夠降低未來追趕成本,並在產品窗口期來臨時迅速擴張。由此,人才囤積更多發生在少數高彈性、強外部溢價的能力模塊上。
與之相對,大規模調整裁員更多集中在增長放緩的存量業務環節與可標準化的職能環節。傳統互聯網商業模式在流量紅利遞減、業務邊界收縮、合規與治理成本上升的約束下,邊際收益下降,組織內部的項目數量、層級與協同成本被重新評估。AI也強化了對流程性、重覆性與中間環節崗位的替代預期,使企業更願意通過組織扁平化、事業群合並、非核心項目關停來實現成本出清。這種並置還體現出互聯網企業內部勞動力市場的分層與再分配邏輯,但其結果並不只是“效率提升”,更意味著風險在組織與個體之間的重新劃分。企業通過更強的績效篩選、崗位再匹配與項目收縮,將人力從通用型崗位向稀缺型崗位集中,同時在外部市場以更高溢價吸納頂尖人才。
對勞動者而言,這種結構性遷移往往伴隨三重後果:其一,崗位冷熱分化加劇並推高收入與機會的不平等,少數核心崗位薪酬溢價上升,而大量存量崗位面臨工資增長停滯、晉升通道收窄甚至退出壓力;其二,就業關系的不確定性上升,組織以“項目制”“試點制”“短周期叠代”為名強化用工彈性,裁撤、調崗與績效淘汰更頻繁,勞動者的心理契約被反覆重置,安全感下降並誘發更強的自我規訓與過度競爭;其三,能力門檻與資源門檻同步擡升,勞動者被要求快速獲得數據化、算法化與跨域協同能力,但企業內部培訓、轉崗支持與再就業銜接未必與“結構性升級”的速度匹配,從而造成技能錯配與被動流動,尤其對中年員工、非技術序列與後台職能崗位更為不利。
因此,囤積與裁員的同步並不矛盾,但也不能被簡單理解為企業的“理性選擇”。它更像是技術範式切換期對人力資本結構、組織邊界與成本曲線的集中重估,而這種重估往往將相當部分調整成本外部化給勞動者個體與家庭。其直接表現是工作強度上升、績效壓力加大、職業連續性被打斷與職業身份的不穩定;其更深層的制度含義在於,企業以技術升級名義重寫崗位價值與評價標準,勞動者的議價能力、程序性公平體驗與社會保障獲得感隨之波動。
04 充滿抗爭的一年:工人行動新趨勢
對勞動者來說,2025年是充滿抗爭的一年。從一月份連鎖月嫂中心“愛家”老板跑路後,上千月嫂在全國各地共同討薪,到十二月份深圳易力聲三千工人持續八天的罷工,在不容樂觀的大環境下,勞動者們仍在繼續反抗,也不斷探索出新的行動模式對抗資本和國家力量。
4.1 有策略的行動
今年,我們記錄的大部分工人集體行動,都是針對欠薪、降薪、未發放應有補償等經濟問題進行的抗議。經濟形勢持續惡化,基層工人往往最先被犧牲。產業轉移的浪潮下,則是無數基層工人的利益被侵犯。面對這樣的情況,工人也在不斷組織反抗。從網上的記錄中,我們得以瞥見ta們在集體行動時采用的多種策略:
4月1日,江西撫州一家民營醫院倒閉,員工迅速組織起來,對管理層提出了六大訴求。面對關廠與裁員大潮,多地工人采取了封鎖道路、扣押機器等手段維權。4月,無錫和成都的比亞迪員工先後發起罷工,針對同一家公司進行了跨省聯動。12月,深圳易力聲通過減少加班變相減薪,三千名女性為主的員工發起罷工。盡管管理層給出“不覆工就開除”的壓力、警察抓捕罷工工人,這場行動仍然持續了八天。罷工期間,工人還發布了公開信,向公眾澄清事件因果並提出罷工訴求。
在今年的罷工行動中,也能看到工人們在短暫失利後,持續抗爭的案例。4月份,惠州源高公司通知放假兩個月。由於此前已有計劃搬廠的跡象,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不滿,工人集體進入廠區,並輪流駐守,要求企業給出賠償。這場“護廠行動”持續了近一個月,後續因為公司“五一後覆工”的承諾,工人被誘使離廠。當返崗發現公司出爾反爾後,憤怒的工人再度集會維權。
4.2 網絡動員:用科技締造力量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工人們也越來越多地利用網絡表達訴求,甚至為集體行動作動員。
2月份,Manners咖啡師在網上集體發帖,質疑公司取消了招聘時承諾的年終獎。
3月1日,全國卡車司機發起罷工,抵制平台壓低運輸價格。這場罷工主要通過網絡傳播,許多司機都轉發了參與的意願,並由卡車司機大V擴散宣傳。雖然不是所有司機都參與了罷工,但這場“通過網絡組織”的罷工仍然展現了不少司機對抗平台的決心。
在平台經濟中,勞動者通過網絡組織抗議行動也並非新的現象。隨著更多行業平台化、零工化,未來可能會有更多工人行動通過互聯網進行組織。
4.3 堅持站出來捍衛正義的維權者
近年來,勞動仲裁案件數量持續增加,預計今年有近200萬起勞動仲裁案件。隨著獲取知識的途徑越來越方便,更多的勞動者正在了解自己的權益,並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例如,媒體平台《水瓶紀元》今年就報道了被違規開除的富士康女工、工傷斷指的木工和發生交通事故的外賣騎手等三個維權故事。盡管法律對工人權利有著白紙黑字的規定,但維權之路仍然阻礙重重,而這些維權的勞動者們身上也有著令人敬佩的堅持與執著。
4.4 白領們繼續共同行動
2025年,中國職場接連上演“人設崩壞”的大戲。從奇瑞、新東方、匹克到哪咤汽車,這些光鮮亮麗的企業接連被自家員工撕下偽裝。這不僅是薪資與工時的經濟博弈,更是勞動者試圖打破資本控制的鬥爭。
7月,奇瑞董事長高調檢討“加班泛濫”。8月初,員工“凱哥”群發郵件抗議周六加班開會,得到數萬名員工點讚,迫使會議取消,卻引來了公司管理層的反撲。公司不僅切斷了基層發聲的郵件權限,更制定了“提前5分鐘到崗算遲到”的荒誕規定。緊接著,管理層利用飛書系統制造“全員準時下班”的數據假象,掩蓋工位上燈火通明的真相。最終,拒絕周末加班的員工,遭到了約談與辭退。奇瑞用實際行動證明,所謂的“反思”,不過是用來篩選“服從者”的測試,而技術則成了美化剝削的粉底。
8月,匹克毫無征兆地暴力降薪,總部員工降薪30%,銷售員工收入腰斬50%。面對員工的廣泛不滿,公司不僅拒絕溝通,還荒謬地召開了“三觀培訓”。當兩百多名員工提交降薪異議書後,管理層竟祭出了“不寫檢討就停薪”的威逼手段。這徹底激怒了勞動者:維護合法權益何錯之有?ta們提起勞動仲裁,試圖用法律保衛自己的勞動權益。ta們爭的不僅是工資,更是一個勞動者不被隨意擺布的權利。
11月,俞敏洪在世界的盡頭——南極,寫下充滿詩意的全員信。12月,一名課程顧問的長文徹底戳破了這層溫情脈脈的面紗。新東方管理層通過設定根本無法完成的KPI,巧妙地將所有超時勞動定義為“能力不足的義務加班”。這一邏輯陷阱讓公司名正言順地賴掉了加班費,更在精神上完成了對員工的馴化,讓你在無償賣命的同時,還要背負“我不夠努力”的罪名。在這里,情懷是老板的特權,而員工只配擁有無法完成的指標。
勞資對立也在白領職場中演變為肉身的對峙。6月11日,在哪咤新總部開工的日子里,大批被欠薪數月的員工將董事長方運舟團團圍住。面對焦灼的員工,方運舟表現出的不是愧疚,而是不耐煩與冷漠,最終關門謝客。更為諷刺的是,次日,公司注銷了門禁,強制“居家辦公”。這顯然不是為了靈活工作,而是為了將討薪者物理隔離在公司之外。寧可讓數千個家庭斷糧,也要維持總部大樓的平靜,這種物理驅逐撕碎了企業責任的最後遮羞布。
縱觀這四起事件,資本打壓勞動者的手段花樣翻新。奇瑞用系統造假,新東方設規則圈套,匹克搞人格羞辱,哪咤更是直接將員工拒之門。但與之對應的,是勞動者覺醒的階梯:從個體吶喊,到拿起法律武器,直至與資方肉身對峙。無論數據做得多漂亮,口號喊得多動聽,只要視員工為“耗材”的本質不變,反抗的火種就永遠不會熄滅。
在最後
承接本期專題內容,我們將在後續發布一篇互動式工人處境回顧,基於真實發生的勞動事件,嘗試更直觀呈現勞動者面臨權益剝削時的兩難抉擇,也反映工人個體選擇背後蘊含的現實處境。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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