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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厄內斯特 曼德爾 寫於 一九九一年

計劃還是市場:第三條道路
只要我們還沒生活在一個充分發展的共產主義社會中,這個社會以富足(abondance),也就是當前對物質消費品和服務的欲求的滿足(需求彈性為零或負)為特征,那麽經濟問題從根本上就仍是稀缺資源配置(allocation)的問題。

不同的配置機制,歸根到底(譯注:直譯為“最後分析下來”,以下皆用“歸根到底”),都與不同的生產方式、不同的社會形式、不同的經濟模式相對應。一旦理解了這一點,就會明白在資本主義社會與後資本主義社會圍繞這個問題展開的爭論的真正內容:市場經濟是專制的“命令經濟”(économie commandée)(它自1928年以來統治蘇聯,1945年和1949年後移植到東歐和中國,60年代移植到古巴)的唯一替代方案嗎?

這場爭論並不涉及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之間的長期過渡時期,市場機制是否能夠仍然被使用——正如列寧、托洛茨基、布哈林、羅莎·盧森堡、葛蘭西以及實際上所有馬克思主義者所相信的那樣(它們之間的差異涉及這些機制的範圍和動態)——的問題。

爭論涉及的是這個問題:市場是否應該決定稀缺資源配置的根本選擇,這意味著它決定了主要部門之間國民收入的分配(répartition)及其中長期的演變?

換句話說,爭論並不主要圍繞這樣一個問題:工廠如何以盡可能最有效的方式工作?它處理的是這個問題:一方面是多種多樣的消費品的生產,以及服務與生產資料(如機器、原材料、能源)的生產,另一方面是不用於再生產的物品的生產,如奢侈消費品、武器等等,可用資源要如何在這二者間配置呢?是市場,即有效需求,或者說,貨幣收入與積累起來的金融財富的不平等分配,歸根到底決定這種配置嗎?是借助哪些機制?有利於哪些階級或社會階層(couches)?任何將這場爭論化約為工廠或公司的效率之爭的企圖,都是在試圖遮掩根本答案及其所包含的真正的社會選擇。

兩種平行的專制主義
為什麽斯大林主義與後斯大林主義的“命令經濟”是一種專制經濟?因為配置稀缺資源優先級的相關主要決定是由少數人(官僚的政治領導人、高層[nomenklatura],在少數高級技術官僚的協助下)做出的,而不是由相關的全體人口、生產者和消費者做出。

這些領頭的技術官僚能夠做出這些決定,是因為他們壟斷了政治權力,而在生產資料國家所有的系統中,政治權力確保了他們對社會產品剩餘的絕對控制。

但廣義的市場經濟也是一種專制經濟。這對各種資本主義社會都是如此。尤其是壟斷資本主義,我們生活在資本主義的這個階段之下一個世紀了,而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一直存在的“第三時期資本主義”*是它的一個亞品種。(*譯注:也就是“晚期資本主義”,曼德爾的文集《晚期資本主義》法文版名為《第三時期資本主義》[Le troisième âge du capitalisme]。)

在這樣一種經濟體系中,資源配置中的優先級,被大企業所有者的投資決策以及貨幣收入與積累起來的金融財富的不平等分配的壓力所強加。

在市場上,簡單工人、職員或技術人員有一票。中等的大資產階級有1000票。非常大的銀行家、工業家、億萬富翁們(每個國家幾乎都有一小撮)有100,000票。很容易得出結論,在一個國家,比如說有6000萬名居民和2000萬戶,1900萬戶有1900萬票,50萬到100萬戶有5億甚至10億票。顯然,是後者通過他們的“票數”來決定優先級。

任何認真研究資本主義社會的人都不能否認這一根本事實。同樣,東方的經濟的市場普及化的嚴肅捍衛者也不能否認這一點。正派的(catholique)波蘭記者兼參議員安傑伊·什奇皮奧爾斯基(Andrzej Szczpiorski)談到市場改革的影響:您將到處看見帽子和絲質內衣的商店出現,同時老年人必須歷經千里才能找到賣牛奶和土豆的商店。我對市長說,“您可以賣掉商店,但為什麽它們不能繼續賣同樣的東西?”市長回答:“廢話真多。自由和幸福,就是最好的競標者自己決定他們想要出售或購買什麽。”(《自由荷蘭》(Vrij Nederland),1990年11月17日)。

這確實是問題的核心。這意味著貨幣財富(由銀行信貸延續的銀行賬戶的財富,或更簡單地,保險箱和錢包里的財富)的專制主義,這表明,優先級是在絕大多數人民的背後決定的。

社會主義替代方案,即“第三種模式”或第三條道路,顯然是這兩種專制主義的根本替代方案。在以協調的自我管理為基礎的民主社會主義計劃(planification)中,稀缺資源分配的優先級是由生產者、消費者、公民們自己民主地決定的,他們有意識地在幾種融貫的備選方案中進行選擇,也就是說,在真正多元與多黨的政治系統的基礎上,充分而完整地運用一切的民主自由權(toutes les libertés démocratiques)。

第三種模式是值得追求的
支持或反對這“第三種模式”的論點眾多而覆雜。但它們基本上都簡化為兩個問題:這個模式它是否值得追求?它是可行的嗎?

這“第三種模式”是值得追求的,因為,從一般的社會角度來看,它同時更民主、更公平(更平等,意味著更多的社會團結、更多的社會正義[justice sociale])且更有效。

它更加民主,因為相關的絕大多數人口對自己的生存自己作出重大決定。在國家或市場的專制主義下,這些決定都是由少數人做出的。它意味著更高程度的社會正義,因為它確保社會的最貧窮、最脆弱部分的基本需求,將在最高收入群體的不那麽迫切的需求之前,優先得到滿足。

就像今天世界上每個國度中,政府建議在財政年度開始時,為被視為絕對優先事項的國防和公共安全(警察...)保留5%的國民收入那樣,公民群眾將有權利和權力在同樣的時刻決定有多少資源可用於他們選擇視為絕對優先事項的任何目的:例如健康教育文化、環境保護、公共交通、基本基礎設施、住房及其家用設備,必要時還決定日常的飲食和部分衣服(內衣、襪子、鞋子)。

在作出這些選擇時,將不考慮它們是占可用資源的20%、30%、40%、50%還是60%,從而實際上減少了滿足非必要需求的剩餘資源。可以反對說,這導致了對少數群體消費者需求的某種不公平。這種反對是有根據的。但在資源相對稀缺的情況下,某些需求將總是得不到滿足。讓少數人的某些需要而非多數人的基本需要得不到滿足,這更為公平。

我們不能無視第二居所(résidence secondaire;或譯“度假房產”)的系統性建造,而這些住房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時間里是無人居住的,更不用說豪華住房了,然而數百萬人仍然沒有住房,或者住在明顯令人遺憾的住房里,這相比於讓豪華住房的部分需求得不到滿足,而確保每個人都有一個合理舒服的合適住房來說,更不公平。

一旦滿足了所有人的基本需求,我們就可以“調節”多數人的規則,並允許少數人獲取經濟資源。如果某些人口群體想將他們的額外收入用於第二居所或第二台彩色電視,他們應當有權利這樣做,如果他們願意為此付出代價的話,而這個代價將會有點高。

他們不應該有權利做的,是給生產者群眾帶來額外的、超過他們願意接受的工作量。在資本主義下,就業的波動以及失去工作與日常收入的恐懼強烈地阻礙了生產者自由決定自己工作時間限制的權利,而工作時間總是主要取自閒暇時間。我們所捍衛的社會主義計劃模式意味著,設定這些限制的權利(droit)必須屬於那些實際承擔不利的人,也就是說,生產者自己。如果他們更願意每周只工作三十或二十四小時,而推遲自己的部分消費,他們應該有權利做出這種選擇。如果每個人都有最低消費水平的保證,那就必須提供高薪來說服人們工作更長時間。但相比於通過降低工資或威脅撤回職位與收入來迫使人們這樣做,這更具社會公平性。

“第三種模式”還包含了社會正義的另一個方面。跨國托拉斯飛利浦解雇四萬雇員,導致十萬人的生活水平下降,這是由於管理者和金融家做出的糟糕決策,這涉及生產選擇、生產成本、市場研究、消費者行為等等,而雇員們對這些糟糕決策絕不負責。但卻是他們承擔後果。如果那些做出決定的人是那些要承擔後果的人,這難道不更具社會公平性嗎?

經濟和社會的最優(optimum)
民主社會主義的計劃也保證了經濟和社會效率的高水平。一般認為,作為資本主義行為核心的利潤最大化規則,在企業層面上會帶來最大的經濟效率,只要它受到競爭市場的約束。這根本沒有得到保證。但是,為了不偏離主要問題,我們將把這一點交給市場經濟的捍衛者。但是,在這讓我們強調一下,這不是真正的問題。他們的(通常是隱含的)假設是,整個經濟的最大效率只是在個體公司層面獲得的最優的總和。用學術語言來說:宏觀經濟和微觀經濟的最優是同時發生的。這種論點是錯誤的。

與通用汽車公司前老板Charles Wilson的一個眾所周知且幼稚而無恥的聲明相反:對通用汽車公司有利的並不一定(甚至一般不是)對美國有利。兩個例子將指出,這個論點實際上是錯誤的。它們還將指出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公司的所有者和領導,正是因為他們受利潤最大化的驅動,只考慮了壓在他們年度資產報表上的貨幣成本和利潤。他們不關心其他人因他們的決策而必須支付的費用。但由於總會有人為這些後果付出代價,因此這些開支必須包含在對這些決定的經濟相關性的全面計算中。

如果100萬家公司通過解雇100萬名工人節省了200億美元,從而大大增加了它們的利潤,那麽從公司的個體角度出發,它們已經采取了有效行動。但如果這導致,國家(l’État)要額外支付100億美元的失業津貼;政府因失業者收入與支出的減少而損失50億美元的稅收;對於社會來說,失業者本可以生產的數十億美元的有用產品沒有生產;如果這些損失總額達到300億美元,那麽從宏觀經濟的角度來看,從企業的個體角度來看有利可圖的東西,顯然是無利可圖的。而且,這些計算還不包括失業給下崗人員、他們的家庭、他們的朋友和他們工作的同事帶來的道德和精神痛苦的代價。

如果政府減少基礎設施的維護支出,以減少對富人和企業的稅收數百億美元,這對他們是有利可圖的。讓我們甚至假設,正如所謂的“供給側經濟”的捍衛者聲稱的那樣,這100億美元產生了100億美元的國民收入的額外增加。200億美元的總收益,很可能是錯誤的估計。

但是,由於基礎設施維護支出的減少,橋梁倒塌、道路惡化、交通減少、事故成倍增加,而如果事故造成的運輸成本和醫療費用相應增加300億美元,那麽總體宏觀經濟資產報表會是負的而不是正的。

而且,在生態主義與和平主義關切日益加劇的時刻,我們已經了解到,即使是宏觀經濟效率和微觀經濟效率之間的區別,仍然不足以對經濟決策的整體合理性(rationalité)做出判斷。

如果生產核武器和生物武器在宏觀經濟上比“常規”武器“花費更少”,那麽我們是否應該選擇貯存越來越多的這些有可能滅絕地球上所有生命的武器?如果通過增加危險化學品的使用、摧毀熱帶森林、迫使數百萬公頃土地荒漠化來增加糧食生產在宏觀經濟上更好,那麽我們是否應該繼續使用污染大氣、河流和海洋,而且因生態災難而威脅人類生存的農業發展方法?

讓我們再次強調:這是一個認識到某些選擇是絕對的社會優先事項的問題,必須在不考慮“費用”的情況下執行,也就是說,不關注仍然可用於其他需要的稀缺資源的數量。市場經濟不能、也不會強加這些優先事項。依靠民主計劃的協調的自我管理系統,可以更容易地執行這些優先事項。

“第三種模式”是可能的
那些聲稱“第三種模式”不可實現的人主要使用兩種類型的論點。在宏觀經濟層面上,協調的自我管理是不可能的。它就算是以最低的效率在基本的生產與服務單位層面運作也是不可能的。

在爭論中,第一種類型的論點尤其以亞力克·諾夫(Alec Nove)教授為代表。在他的書《可行的社會主義經濟學》(The Economics of Feasible Socialism)(以《沒有馬克思的社會主義》[Le Socialisme sans Marx]為標題翻譯成法語,éditions Economica, 1983)中,亞力克·諾夫的主要論點與大量的經濟決策有關,覆雜的當代工業系統的運作依賴於這些決策,這些決策還影響著數百萬種不同的產品。對於大量的生產者/消費者來說,就這麽多產品的配置先驗地(a priori)做出考量過的決定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說做出正確的決定了。只有市場才能做到。

這種推理有幾個不準確之處。首先,亞力克·諾夫談到的數百萬種產品中的大多數都不是由市場分配的,即使在資本主義下也是如此。正是這些部件、機器、原材料、半成品,其生產水平要麽由大企業內部的技術系數決定,要麽由使用者與單一生產者之間的直接訂單決定。這在民主計劃系統中不應改變。

第二,民主計劃意味著廣泛的權力下放(décentralisation,或譯“去集權化”)。計劃的決策必須在可以有效作出的層面進行審議後作出。並非所有生產者/公民都需要討論和決策數百萬個問題。波士頓的居民不需要決策聖保羅郊區的公共汽車站。電子芯片工廠的雇員不需要討論制鞋行業的生產組織。教師不需要負責醫院的運作。

一個協調的自我管理系統能夠讓數百萬人參與管理經濟的職責,正是因為這樣每個人都對某些決定負責,但不是每個人都必須決定一切。

這意味著,在“第三種模式”中,通過選舉產生的機構(organisme),直接的自我管理與某些形式的間接代議經濟民主相結合。關於稀缺資源配置的優先級的決策不會只由基層作出。它們也將在地方、區域、工業部門、國家(national)層面,並盡快在國際層面采取。在所有這些級別上,決策只能由選舉產生的機關(instance)采取。如果選舉是真正自由的、如果這些機關中的辯論是真正公開的、如果選民有權利撤換當選者,以及如果人民有權利通過全民公決決定某些根本問題,那麽在決策程序中,就不會有任何根本上不切實際或官僚主義的東西。

其實,認為計劃自動意味著龐大的官僚的觀點是一種循環論證。如果假設大多數人沒有能力(或不願意)關照自己的事務,那麽顯然其他人必須接替他們的位置為他們做這件事。但這一假設仍有待證明。這只是一種偏見,是原罪神話的回歸。如果我們拒絕這個假設,那麽相反的論點就會加強。只有使大多數人口確實地參與管理他們自己的事務,他們才能逐漸獲得越來越有效地做這些事的能力。我們無法不進入水中而學會遊泳。

那些反駁民主社會主義計劃的可能性的人往往援引蘇聯和類似社會的先例。蘇聯的計劃不是導致了大規模的,甚至是可怕的官僚化嗎?事實上,這個論點顛倒了時間順序和邏輯順序。並不是因為蘇聯經濟在1927年之後成為計劃經濟而變得官僚化。而是因為官僚已經在蘇聯掌權,然後引入了計劃來穩定和擴展其權力和特權,所以從一開始,計劃就是官僚式的集中計劃(補充一下:毋寧說是以固化的失調為特征的部分計劃、偽計劃)。

第三,我們今天所知道的覆雜系統的確需要許多仲裁、妥協、調解和爭端解決的機制。從沒有一個嚴肅的馬克思主義者斷言過,在社會主義下,更不用說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之間的過渡期,所有的社會矛盾都應該消失,在個體和社會、人類和自然之間會有完全的和諧。同樣,沒有一個嚴肅的社會主義者認為,在經濟管理中我們可以完全沒有專家和科學技能。

但這並不意味著決策應該掌握在專家手中。此外,大型跨國公司的老板、所有現存政府的部長、更不用說高層的首長們——也就是說,所有在當今世界做出根本決策的人——真的是科學專家嗎?

那些認為在宏觀經濟(宏觀社會)規模上自我管理是不可能的人,混淆了社會權力的行使與權力的技術、科學、意識形態-道德框架(進程)。大多數人並不是因為生物化學或農學的知識不足,才不能決定地球上的每個居民都必須擁有確保健康生活的卡路里/蛋白質/維生素的數量!為什麽少數的科學家,更不用說市場,每年有權利決定數百萬兒童的生死呢?

企業家的個人動機的論點
奧塔·錫克(Ota Sik)教授也許能被引用為思想學派的典型代表,該學派認為基於生產者自我管理的“第三種模式”不能在企業層面運作。他的立場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為他本人長期以來一直是“第三種模式”的捍衛者。今天,他是這樣為相反的觀點辯護的:“當時(1963年)以及後來很長的一段時間——當時我因華約幹涉捷克斯洛伐克而處於流亡中——我都主張,這些(大型)公司應該有一種職工代表進行的集體管理,這代表了人民的所有制,也就是說社會主義的所有制。

但是,科學家必須能夠,並且足夠勇敢到,比照自己的想法與不斷變化的現實。因此,在考察了南斯拉夫和中國以這種方式管理的企業所取得的成果後,我得出的結論是,領導作用只能由一個真正有動力、有能力的個體,一個代表著與過去的所有制模式不同的模式的人來發揮。這種集體管理只有在小型或中型企業中才能產生令人滿意的結果——而且只有在有某種形式的合作所有權的情況下。這也是必要的,勞動力與企業有密切的聯系,以充分參與其運作,他們在之中花費一天的大部分時間。勞動者必須相互認識,對整個企業的發展有明確的看法等。

因此,從我的新認知出發,我不得不修改我以前的觀點。我現在知道大企業必然意味著個體所有制,但是(這就是我想強調的)還要具有集體所有制的一個重要因素,我指的是勞動集體的所有制。然而,正如我已經說過的,要采取個體化的形式。換句話說,集體持股的股份公司是最合適的所有制形式。捷克斯洛伐克的國有企業必須轉變為這樣的集體持股公司,確保股東中的員工在資本金額上的高度參與。”(Czechoslovak life, n°Ⅱ, 1990;《捷克斯洛伐克生活報》)。

不幸的是,在這個分析中,科學很少,獨斷論(dogmatisme,或譯“教條主義”)很多,因而只是一小份粗淺的衛道意識形態。所有制意味著占有和幹涉的權力。說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是完全錯誤的。甚至連西方的法院都正式否認了這一點。通用汽車數百萬股東中的任何一個人都不能到工廠里然後要求將百萬分之一的資產交給他。股東只是公司凈收入股票的所有者,甚至在一定限制之中。事實上,股份公司絕非一種市場經濟中擴散所有權的方式,而是將所有權集中在控制大型壟斷企業的億萬富翁家族(金融集團)手中,而對此,中小股東實際上是放棄了對其儲蓄的所有權。

在工人持股制的情形中,這一點會更加清晰。這些股票構成一個控制的整體,且不能出售。此外,還禁止解雇。在這種情形中,我們面對的不是一個真正的集體持股的股份公司,而是一種工人合作社。事實上,它是工人所有制的一種真實形式。假設這些股份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出售,那麽工人就沒有,或者將很快失去對企業的控制,並將不會有禁止解雇的禁令。

在這種情形中,是沒法談論工人的共同所有制的。什麽樣的共同所有者能被不顧自己決定地隨即解雇?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我管理在其最佳運作時期的困難(且不說悲劇),恰恰在於它與市場經濟交織得過於緊密。一旦市場確定了經濟發展的主線,企業可能會因為缺乏盈利能力而被迫關閉。如果一個工人因為他絲毫無法控制的力量而被迫解雇自己,那麽他怎麽會是工廠真正的共同主人呢?

在大企業中,自我管理不能起作用,是因為工人彼此不認識,對整體活動沒有明確的認識,這種觀點只是一種庸俗的偏見。大企業是一組小單位,就像大型醫院或郵政服務一樣。在這些小單位里,每個人都互相認識。而且,每個人都依賴於每個人。這些單位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基本的合作,糾正了大單位特有的缺陷和低效。

相信個體所有者更加了解成千的工人,簡直是荒謬。那些首席官僚,他們的領導方法只是增加了最高官僚子系統在頂層的權重、任意性、浪費和低效。

另一方面,管理的廣泛信息化為所有勞動者提供了活動全體的清晰視野——除非特定少數人的自身利益故意禁止了它(資本家的利益或高層首腦的利益)。因此,我們可以完全將奧塔·錫克的論點翻轉,來讚成自我管理。只有自我管理制度才能充分利用第三次技術革命的巨大生產潛力,因為它能通過追求工人群眾企業的更高效率來激勵他們。

由於部分官僚計劃,經驗表明,這種積極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缺席的。不負責變得普遍。但在市場經濟中,盡管面臨失業的威脅,不負責和缺乏積極性也同樣廣泛。勞動者通過自己的實際經驗了解到,他們的努力主要有益於他人,而於自己則很少。這些努力通常有害於他們的健康、他們的收入、他們的工作安全。

那麽為什麽要白幹活*呢?
(*譯注:直譯為“為普魯士國王操勞”(se fatiguer pour le roi de Prusse),該諺語意為付出很多、回報很少。)

在基於協調的自我管理的民主社會主義計劃系統中,生產者將擁有兩種強大的物質激勵,以擁有更高的效率。首先是他們對“社會紅利”(額外收入)的期望,其形式由他們自己決定:貨幣的補充、消費品補充,或社會服務(假日住宿、學校、公共運輸、住房),由他們自己與地方、區域或國家一級的其他工人合作提供。另一個激勵可能是減少工作負擔,也就是說可以在工作四、五個小時後回家,如果有關工作是在消費者代表的嚴格質量控制的條件下完成的話。

至於奧塔·錫克的論點(也是在同一次采訪中),據他稱,馬克思主義的剩餘價值和剝削理論是錯誤的,因為它沒有認識到需要為企業家的活動提供獎勵,即“這些承擔企業固有風險[原文如此]的人的勇氣[也是原文如此]、他們的組織能力、他們的創造力等等”,這與錫克這樣水平的科學家絕不相稱。

在哪個資本主義大企業里,控制這些公司的大金融家,他們有這些素質?當您有10億美元的財富(都不用說100億美元),您的資本難道不是每年自動增加數億美元,而實際上它每小時、每分鐘在增加時,您無需動一根手指嗎?而在資本主義統治下,不是所有的大公司都被這類個體所控制嗎?誰創造財富的增長?歸根到底,這難道不從屬於占有他人勞動的問題?金口聖約翰(Jean Chrysostomos)在蒲魯東前1600年寫下:“財產就是盜竊”時,難道不正確嗎?

如果在捷克斯洛伐克、波蘭和蘇聯,“天賜之人”(一般是黑手黨)有機會便宜地購買過去由工人的無限辛勞和犧牲創造的公司,這不是一個非常明顯的非法占有案件嗎?相關勞動者反抗這些占有,在道德上難道是不正當的嗎?

在更高層次上,埃里克·弗魯博頓(Eirik Furubotn)教授斷然指出:“至於自我管理的企業,最終的結論顯然是,無論它們對產業民主的貢獻如何,它們都不構成一個自然高效的經濟組織。可以證明,自我管理導致長期失業和資本配置不良。當勞動者投資者決定資本積累率時,既不能指望其實現有效的配置,也不能指望其實現改革目標。”[3]

然而,奧地利經濟學家恩斯特·費爾(Ernst Fehr)使用與弗魯博頓教授相同的新古典假說和方法證明,只有在投資決策普遍分散、公司一級的勞動者並不真正參與補充收入的分配、他們在維持或增加“資本存量”方面沒有物質利益,或者他們失去了獲得所出售實物資產份額的權利的情況下:換言之,如果本質上存在資本主義環境,這些結論才是正確的。

從一個在企業層面真正協調的勞動者所有制模式(財產社會化)項目出發,結合個體、團體和集體所有制的形式,但具有真正的決策權和有效的工人控制,以及具有充分就業的真正保證,弗魯博頓教授的論點就完全崩潰了。此外,經過長期分析,費爾表明,自我管理的公司能比私有公司更有效率[4]。

微觀經濟效率與宏觀經濟合理性(rationalité)的辯證法
我們剛才已經看到,對於民主社會主義計劃的“第三種模式”,沒有理由不考慮企業層面的效率。它確實沒有任何理由拒絕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所有這些與“第三時期資本主義”下的真實情況相比(而不是與教條主義自由派在教科書中所聲稱的那樣相比),都應該擴大而不是減少。

同樣,也沒有理由認為,在從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時期,貨幣的使用(這需要穩定的貨幣)和市場機制,本質上作為確保消費者更大滿意度的工具,應該被排斥,甚至受到限制,只要這不會導致市場決定社會和經濟事項的優先級。

在微觀經濟效率和宏觀經濟(宏觀社會)合理性之間的辯證法中,存在一個根本邏輯。您能夠只將可用的物質資源總量分配給需求的滿足,其中包括環境保護等宏觀社會需求的滿足。盡管在使用某些資源(例如能源)時或許能夠避免許多損失,但如果不使用更多的資源,這些需求就無法得到很好的滿足。然而,從一般的角度來看,增加對需求的滿足實際上需要增加生產,也就是經濟增長,特別是考慮到第三世界巨大的未滿足的基本需求。

因為生產在很大程度上仍然由企業一級的活動保證,因此在民主社會主義計劃的框架內,微觀經濟效率具有真正的重要性。

然而,將微觀經濟效率與宏觀經濟合理性的辯證法化約為計劃與市場的辯證法是錯誤的。將貨幣作為賬目單位的使用,與將其作為交換工具的使用有很大不同,更是與將其作為積累財富和決定投資選擇和決策的手段的使用不同。

第一種使用將在社會主義計劃中仍舊普遍。第二種在資本主義下就已經開始減少,並將在過渡時期繼續減少,除了在某些消費品和服務領域。免費的消費品和服務生產的興起將會必然發生。第三種使用應被嚴格限制並逐步消除。

我們已經指出,除了簡單增加貨幣收入之外,其他形式的物質激勵可以用來促進生產者在企業一級參與到爭取最優利用生產資源的鬥爭。同樣,價格波動以外的供給適應需求機制能夠提高消費者的滿意度。

在這方面,我們可以提到消費者委員會與生產者委員會合作決定消費品的數量和種類的權力。在“第三時期資本主義”下,這些在很大程度上(如果不是完全)由生產端的公司根據市場研究和對消費者未來行為的預測確定,這些預測往往是嚴重錯誤的。消費者的有意識選擇和基於它們的統計推斷更不容易偏離目標。還可以利用包括市場機制的糾正機制,來實現必要的調整,從而與本質上仍非市場的方式相結合,讓消費者確定自己的個人偏好。

同樣,由眾多消費者組織或消費者代表進行的非常嚴格的質量控制形式,是確保消費者滿意度高水平的必要非市場手段。在科學專家的建議下,這些組織應該減少大量的資本主義第三時期濫用行為:充滿化工產品的食物、有害或變質的包裝、低質量的服裝和耐用品,這些是個體企業利潤最大化體制下消費品生產的特征。

或許可以指責我們對第三種模式的辯護在一定程度上是實用主義的(pragmatique)。我們將斯多葛主義地背起這個十字架。(譯注:意為堅忍無怨言地承受苦難。)事實上,建立一個無階級社會的最有效而最人性化的道路是一個實驗問題,而且必須通過連續的逼近來推進。為此,全面計劃和市場社會主義都沒有好的食譜書。我們只有一點一點地從經驗出發,這些經驗是要避免的最重要的錯誤,也是要促進的措施的最佳辦法。我們不能期望完美,也不能承諾完美。我們可以擁有的唯一保證是,民主社會主義計劃將導致更少的經濟浪費,並帶來比資本主義/帝國主義和官僚專制主義更少的非人道後果。正如托洛茨基清楚預見的那樣,這始終需要三個主要因素的平衡相互作用。

集中計劃(planification centralisée)、市場的事後核查與計劃決策的事前糾正,以及真正的社會主義政治民主。我們很樂意增加第四個條件:徹底減少每日和每周的工作時間。還有最後一個條件來評估“第三種模式”的可能性:政治條件。既然我們反對所有的違背多數人意願將經濟模式強加於所有人口的企圖——斯大林主義在東歐的崩潰歸根到底是由於這樣的企圖——那麽在可預見的未來,大多數勞動者是否有可能真正接受“第三種”模式?

根據東歐和西歐最近的選舉結果,更不用說美國和日本,人們會傾向於對這個問題回答“不”。但這並沒有考慮到過去二十年里世界演變的一個新的重要方面:出現了“新社會運動”,以及更普遍地說,出現了新的政治思考方式和政治行動,它試圖以不同的方式處理社會的“普遍問題”:通過議會外的群眾行動(或者通過全民公決)。

這一趨勢在越來越多的國度已然明顯。在法國,我們剛剛得到了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闡明:在這個國度的歷史上,第一次,數十萬在街頭抗議的高中生強迫政府和不熱情的議會接受高於國防預算的國民教育預算。願許多其他國度效仿這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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