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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十二起民告官案无法撼动集腐淫黑李荣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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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王培荣十二起民告官案仍无法撼动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
     ——以江苏省委原常委、徐州市委原书记徐鸣为帮主的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造成官场和公检法塌方式腐败,揭示徐州市出现陷害著名反腐扫黑除黑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必然性
备注:本文篇幅长达A4纸158页,证据图片上百张图片,需要全文请通过电子邮件向王培荣索取
王培荣手机:13651615346(微信同号,只收短信),信箱:2091301499@qq.com [url=mailto:%E6%88%9613651615346@139.com]13651615346@139.com[/url]
  
第一篇  【徐州公安和法院明显的黑社会化标志(之一):明目张胆不择手段为犯罪嫌疑人个人购买警车实施明显刑事犯罪充当保护伞】
第二篇  【徐州官场和法院明显的黑社会化标志(之二):明目张胆不择手段为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强行非法剥夺人民当家做主权利充当保护伞】人民当家做主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根基,共产党用法律法规规定了人民当家做主权利,这是中国家喻户晓常识。这是一场捍卫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你死我活的战斗
举报以江苏省官场超级黑社会帮主江苏省委常委徐鸣(正部级)多次亲自出手、不择手段疯狂镇压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并包庇被王培荣举报的贪官及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大量违法犯罪、徐州市委秘书长兼徐州市政法委书记夏文达(正厅级)用公款为被王培荣举报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被王培荣举报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强行操纵正在被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成徐州市科教小区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第三篇  【徐州官场明显的黑社会化标志(之三):泰山嘉园揭开徐州市委官员争前恐后利用职权明目张胆大搞腐败黑幕】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李荣启早在任徐州市委秘书长时“抢到”二套泰山嘉园二套福利房。徐州贪官李荣启还明目张胆索贿二套徐州建设局福利房,至此李荣启一人多达七套福利房
第四篇  【徐州官场和公检法明显的黑社会化标志(之四):因徐鸣明目张胆包庇其明显的违法犯罪,上市公司徐州恩华药业集团数亿国有资产遭“私分”,大量举报控告无门】
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根源:
令人毛骨悚然!被长期举报的位高权重腐败官员结盟组成江苏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
—— 【举报江苏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及公检法害群之马比登天难:举报十多年至今仍逍遥法外,举报人遭陷害入狱】系列举报材料
1、第一篇 从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入手再次举报:反腐扫黑除恶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不但仍逍遥法外,而且举报人王培荣遭陷害入狱】                           
2、第二篇 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均敢而且至今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有意包庇强行掩盖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                             
3、第三篇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明目张胆办假案,再次导致中央政法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平台程序空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再次逍遥法外                                       
著名反腐扫黑除黑举报人王培荣向中央政法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平台举报:以江苏省委原常委、徐州市委原书记徐鸣、江苏省维稳办原副主任、省公安厅原党组成员、徐州市公安局原局长顾林岗等为保护伞的徐州风华园社区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明显违法犯罪。
该案件被层层下转,最后到了被王培荣大量举报的多次办假案包庇该黑恶势力的徐州市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办理。
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既不向举报人了解情况,也不向举报人索要举报证据,再次弄虚作假办假案包庇该黑恶势力,再次欺骗党和政府,这是明目张胆刑事犯罪。
2023年3月20日,王培荣告知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将以行政不作为起诉办假案单位,要求其给举报人王培荣书面答复,遭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拒绝
4、第四篇  【战无不胜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骨干李荣启创贪腐淫黑而不败世界奇迹】  
——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不但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江苏省纪委三重追查,而且竟仍能多次强行带病提拔                                                                    
王培荣反腐扫黑除恶简介
1、介绍王培荣反腐视频:《文涛拍案》荒唐演绎“一夫多妻”的区委书记
2、江苏卫视《大写真》报道王培荣民告官案
    3、《法律与生活》杂志:大学教授的“民告官
    4、检察日报:居委会主任无“法”罢免?
5、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原主任姜明安,应邀为《人民日报》写专稿:《王培荣维权经历的启示》
6、【媒体报道】中国矿大副教授王培荣长期举报官员被失业
反腐杂志《清风》2011年第一期报道:“王培荣:一个人的江湖反腐”
7、花玉喜:从王培荣现象说起……
8、风华园业主:王培荣的错误
9、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简介和《刑事申诉状》目录
10、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刑事申诉状》(2023年3月18日修改稿)
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简介
刘永修在任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刘永修不择手段打击排斥异己,居委会成员只剩刘永修和曾是刘永修家保姆二人。明显违法的二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原形毕露,不择手段明目张胆违法犯罪,大肆侵害风华园社区业主利益和权益。
风华园业主多次联名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风华园总户数为三千五百多户,风华园业主上述联名签名数累计超过三千户,远远超过启动罢免居委会主任程序法律要求。
风华园业主多次联名签名联名签名要求有关部门查处刘永修侵害风华园社区业主利益和权益的违法犯罪。在王培荣遭陷害入狱后,徐州法院没收了王培荣保存的上述签名证据。
被国内多家官媒誉为江苏网络反腐第一人的王培荣,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反腐和扫黑除恶号召,为党锄奸为民除害,勇做反腐和扫黑除恶马前卒。王培荣向时任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举报和反映刘永修违法犯罪,但徐鸣每次均以“刘永修是民主党派,徐州市委管不了他”推脱。
王培荣拿起法律武器,十多次民告官,向徐州市法院起诉徐州市有关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但遭到法院压案不立,不但使得该黑恶势力逍遥法外,而且成为中国最牛黑恶势力。
王培荣民告官案,举例如:
要求依法启动罢免风华园二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程序。
要求立案查处刘永修非法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用非法剥夺居民选举权等手段,强行把当时徐州市检察院列为十大腐败案件首犯、遭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双重立案查处的、正在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潘增奎为居委会主任。
要求徐州市公安局和泉山区公安分局查处非法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潘增奎为首和参与刘永修刑事自诉王培荣案件的张志熊等明目张胆大肆打砸抢等违法犯罪行为。
要求立案查处潘增奎非法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用非法剥夺居民选举权等手段,非法连任居委会主任。
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是刑事自诉案,一起由位高权重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的、由腐败官员组成超级黑社会,有组织与其扶植的黑恶势力联手有预谋制造,并长达十多年拼死阻止党和政府纠正。
王培荣依法以行政复议书为证据起诉徐州公安局、泉山区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对明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行政不作为。
但时任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宋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故意压案不立,使得黑恶势力逍遥法外。
一年后,宋遥在任刑庭庭长期间,用多达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套路),疯狂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强行陷害王培荣入狱,明目张胆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
徐州二级法院(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用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和(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
这是三股腐败势力联手陷害举报人入狱,并使得黑恶势力逍遥法外的、文革后造假最明显刑事案件。
    这是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明目张胆用多达十八种违法犯罪手段,造假制造和不择手段强行掩盖真相长达十多年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这是反映被官媒誉为江苏网络反腐第一人的著名举报人王培荣与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及公检法害群之马你死我活生死较量的案件。
这是说明反腐和扫黑除恶及公检法领域清除害内鬼必要性迫切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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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徐州公安和法院明显的黑社会化标志(之一):明目张胆不择手段为犯罪嫌疑人个人购买警车实施明显刑事犯罪充当保护伞】
王培荣手机:13651615346(微信同号,只收短信),信箱:2091301499@qq.com [url=mailto:%E6%88%9613651615346@139.com]13651615346@139.com[/url]
一、2002年10月,王培荣起诉市公安局不查处闫家训经销一百五十多万元“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犯罪行为,反为闫家训个人购买警车提供公函
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经销商闫家训是个个体户,挂靠到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名为“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在经销风华园单元防盗门半年前被徐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1999年6月,徐州公安局、徐州公安局云龙分局领导竟批准非法经营无照个体户闫家训个人购买并使用警车(车号苏C0818警,车身写有“公安”二字,车上安装警灯)。徐州公安局、云龙分局领导同意无照个体户闫家训打着“公安身份”,开着“公安警车”,以做好技术防范工作、对防盗门进行管理为借口,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名义制售大量“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防盗网。无照个体户闫家训行贿手段承揽风华园单元防盗门工程后,在在徐州非法加工“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并假冒南京某生产厂家的商标。
闫家训威胁、恐吓、伤害、动用黑道劫持王培荣,警方为何不查处
王培荣在长期艰难的举报过程中,由于触犯到无照经销商闫家训等人的利益,闫家训在长达一年多时间数十次对王培荣及家人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恐吓、抢劫、伤害、黑道劫持,如:
被举报人闫家训三次抢劫、并当警察的面打伤举报人王培荣,王培荣每次均向徐州警方报警,徐州警方不查处;
被举报人闫家训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王培荣向徐州警方报警,徐州警方不查处;
被举报人闫家训在黑道用二千万买举报人王培荣的人头,王培荣向徐州警方报警,并向徐州市泉山区翟山派出所提供录音带,徐州警方不查处;
由于徐州市公安局包庇闫家训违法犯罪行为,导致闫家训抢劫、威胁王培荣成了“家常便饭”。
无照个体户闫家训在徐州市公安部门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闫家训要警车就能买警车;闫家训要假证明,闫家训不但能得到徐州公安局云龙分局的伪证,而且能得到徐州公安局政治处的伪证。
尽管徐州二级法院认定云龙区公安分局的公函关于(苏C0818警)警用车辆购买使用的情况说明违法但以“与王培荣没有利害关系”为由驳回王培荣行政诉讼。
更为恶劣的是,为了掩盖包庇闫家训非法购买、非法使用警车徐州市公安局用公款向闫家训购买”由闫家训个人非法购买警车
二、2003年7月,王培荣起诉徐州市政府、市公安局、质监局、物价局、工商局五单位行政不作为(不查处闫家训经销一百五十多万元“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犯罪)。参加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期间,王培荣当面向江苏省人大任陈焕友反映风华园单元防盗门问题,陈焕友当场表示一定件件有答复;在收到数千住户联名投诉、举报后;建设部汪光焘部长批示查处,公安部长多次批示查处,中央政法委罗干书记批示查处,可这一切均石沉大海
2003年8月5日《现代快报》以整版篇幅发表《高档小区劣质防盗门问题拖了4年没说法》一文,随着《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南方都市报》、《新华日报》等几十家媒体100多篇文章报道了与王培荣相关的事情。王培荣被《江南时报》推选为2003年10位新闻人物之一:《中国青年报》以《天价维权成本等于打击维权》作出报道。
《法律与生活》杂志20031103报道:大学教授的民告官”,内容摘录如下(用楷体):
【提要】因为所居住小区的200多个单元防盗门系伪劣产品,大学副教授王培荣为讨“说法”,相继把省、市两级政府的六个部门和市政府推上了被告席。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即让政府和相关部门明白,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2003年7月7日,王培荣又将一纸诉状送至法院,这次他的“状子”升了级,他告的是徐州市政府和徐州市公安局、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市物价局等4个部门!7月18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正式立案。
  在诉状中,王培荣提出6项请求——
  依法认定五被告不查处风华园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是行政不作为行为;
  责令五被告依法查处风华园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
  责令五被告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省、市主要媒体上就 “行政不作为”行为公开向风华园住户赔礼道歉;
  诉讼费由五被告承担;
  认定原告王培荣举报、揭露风华园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是正义的行为,是见义勇为的行为。
  因五被告行政不作为行为,导致王培荣举报、揭露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过程中花费大量时间、费用,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请求法院判定五被告各赔偿人民币一元。
  王培荣说,他起诉政府部门的目的是为了打假,是想让这些部门知道他们应该承担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
  就原告王培荣的行政起诉,除江苏省工商局外,其余四被告均表示本部门不存在不作为现象。
  徐州市政府在答辩状中称,市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风华园防盗门事件”,并为此召开过协调会议。“由此看出,市政府对此事是十分重视的,也是依法办事的,是认真履行其法定职责的” 。“市政府依法只有领导其所属各工作部门的职权,没有办理具体案件的职权……在本案中,市政府已经就原告王培荣举报的事项做了具体批示,也就是说市政府已经履行了自己的法定职责。至于此案的进展情况不如原告希望的那样,存在各种原因,行政机关的职权是依法严格界定的,行政机关在履行职权时,要严格遵守‘法无明文规定不能为’的原则,原告对行政机关的职权认识上存在误区”。市政府要求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徐州市公安局在答辩状中称,风华园在交付使用时,“我局没有接到任何对单元防盗门质量问题的申请或告知,我局对此不存在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不作为行为”;“我局当时无查处‘三无’防盗门的法定行政职责”。
极为恶劣的是徐州市公安局在答辩状中把王培荣行政起诉徐州市公安局看做是对国家行政机关进行攻击,向法院提出要求“请人民法院对王培荣严加制止”
2004年1月高层领导批示后,徐州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徐鸣、李福全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落实总额160万元防盗门退款,徐州市政府用160万公款为闫家训恶意犯罪买单;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制售伪劣防盗门;闫家训被罚款20万,判刑1年半。
王培荣起诉建设部,关于徐州嘉隆物业公司为取得一等物业收费标准,与徐州市房管局联手造假,骗取2000年“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的称号一事;建设部取消了该物业公司骗取的“国家级大奖”。
媒体报道:“王培荣现象”不得不让人产生诸多思考?
知识分子是否该参与维权反腐?王培荣疾恶如仇,胸怀苍生,坚持为大众维权,和腐败作斗争;以一己之力奔走呼号、追求社会公正。事实上知识分子是推动社会依法行政、民主进步的重要力量;知识分子应该成为民众民主权利的代言人;如果我们知识分子群体都昏庸了;我们的社会也将失去希望!王培荣的义举正体现当代知识分子的风骨;是知识分子的脊梁:中国需要更多像王培荣这样胸怀苍生、为民请命的知识分子;人民呼唤着更多有正义感、有良知的王培荣!
王培荣的困境揭示了什么?司法部门的不作为制造了民告官困境:国家设立行政诉讼,本意是促进依法行政,可面对12次“民告官”案件,对明显违法行为不见法院公正判决;执法者就是有法不依;他们以腐败的潜规则为托词;法律的原则变成了他们的交易。反腐肃贪的纪检、监察部门不作为助长着腐败分子:部分领导反腐肃贪的纪检、监察部门官员以权力和信息作筹码,和腐败分子相互勾结,沆瀣一气;或多或少地充当黑后台。他们手握重权,不受机制约束,处处设置障碍阻挠举报者;更不容忍反腐者触及他们的利益联盟;反腐者遭遇不约而同地封杀。他们向社会传递了“举报没有好下场”的信息;造成多少举报人惨遭迫害、致伤、致亡、或蒙冤入狱;某种程度上是反腐部门坑害了反腐英雄,使正义失败,使我们的英雄流血又流泪!这是庞大的国家反腐机构严重缺位的根源;也是权力集团对反腐者集体仇视的深层次原因。我们的反腐制度设计存在严重缺陷:由于我们反腐的网眼太大,漏网现象严重;这在某种程度上鼓励着腐败分子或多或少地产生捞一把的投机心理;举报者的悲剧结局严重制约着反腐者,也滋长着腐败分子的疯狂欲望。我国还缺乏有效保护举报人法律条款:因现有保护举报人法条原则、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检察机关缺乏有力介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者缺乏有力惩罚;更重要的是对违法、渎职的官员、刑罚、追究与实际罪错不相当,严肃处理不严厉。
治国之道在于清明的吏制;吏治不清,必然弊病丛生;太多的国家机器腐蚀失灵是政权的危机;化解危机的根本之道,要靠重典治吏;要靠严厉的行政问责制度整肃吏治,才能巩固执政为民国本。为改变王培荣现象,有待于我们的制度发力;有待于我们的党采取铁的手腕治理腐败;有待于政治文明的不断推进!

【人间地狱徐州篇:近期引爆网络的徐州被狗链套住脖子的八孩母亲事件,只是暴露出徐州黑暗的冰山一角】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徐州生灵涂炭根源是:根深蒂固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以官场超级黑社会为保护伞的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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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培荣手机:13651615346(微信同号,只收短信),信箱:2091301499@qq.com [url=mailto:%E6%88%9613651615346@139.com]13651615346@139.com[/url]
刘永修在任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刘永修不择手段打击排斥异己,居委会成员只剩刘永修和曾是刘永修家保姆二人。明显违法的二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原形毕露,不择手段明目张胆违法犯罪,大肆侵害风华园社区业主利益和权益。
风华园业主多次联名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风华园总户数为三千五百多户,风华园业主上述联名签名数累计超过三千户,远远超过启动罢免居委会主任程序法律要求。
风华园业主多次联名签名联名签名要求有关部门查处刘永修侵害风华园社区业主利益和权益的违法犯罪。在王培荣遭陷害入狱后,徐州法院没收了王培荣保存的上述签名证据。
被国内多家官媒誉为江苏网络反腐第一人的王培荣,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反腐和扫黑除恶号召,为党锄奸为民除害,勇做反腐和扫黑除恶马前卒。王培荣向时任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举报和反映刘永修违法犯罪,但徐鸣每次均以“刘永修是民主党派,徐州市委管不了他”推脱。
王培荣拿起法律武器,十多次民告官,向徐州市法院起诉徐州市有关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但遭到法院压案不立,不但使得该黑恶势力逍遥法外,而且成为中国最牛黑恶势力。
王培荣民告官案,举例如:
要求依法启动罢免风华园二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程序。
要求立案查处刘永修非法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用非法剥夺居民选举权等手段,强行把当时徐州市检察院列为十大腐败案件首犯、遭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双重立案查处的、正在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潘增奎为居委会主任。
要求徐州市公安局和泉山区公安分局查处非法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潘增奎为首和参与刘永修刑事自诉王培荣案件的张志熊等明目张胆大肆打砸抢等违法犯罪行为。
要求立案查处潘增奎非法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用非法剥夺居民选举权等手段,非法连任居委会主任。
王培荣于2006年3月下旬开始举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诈骗、逃税、私分、强行侵占扣留21万公共收益等违法犯罪行为;个别领导利用职权强行掩盖。
2007年5月8日,王培荣把徐州泉山区政府、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泉山区民政局、徐州市民政局政府四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政府机关履职。
检察日报以“居委会主任无‘法’罢免?”为题作了报道。
2008年8月15日王培荣在博客中对徐州市委书记直言:对风华园黑恶势力您是有责任的;您不能对风华园黑恶势力抢国家百姓财产视而不见!
王培荣起诉泉山区政府、徐州市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徐州市民政局
200758,王培荣起诉泉山区政府、徐州市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徐州市民政局请求事项: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是居委会的决策机构,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必须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因被告泰山街道办事处纵容包庇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违法行为,被告徐州市泉山区政府、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徐州市民政局、监督不力,导致长达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到至今已二年多没有开居民大会,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风华园社区二年多得不到执行,请求法院认定四被告均有行政不作为行为。
2.2006年9月8日徐州市泉山区风华园社区1600多居民联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因被告泰山街道办事处纵容包庇刘永修违法行为,被告徐州市泉山区政府、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徐州市民政局、监督不力,导致长达八个多月时间没有依法召开风华园居民大会,在长达八个多月时间国家法律法规的法规在风华园社区得不到执行,请求法院认定四被告均有行政不作为行为。
3.2006127日办事处公函答复要召开居民大会的情况下,2007年1月10日,当年选举刘永修当居委会主任的68.18%居民代表联名要求把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列入居民会议议题。因被告泰山街道办事处纵容包庇刘永修违法行为,被告徐州市泉山区政府、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徐州市民政局、监督不力,导致至今没有依法召开风华园居民大会,国家法律法规在风华园社区至今得不到执行,请求法院认定四被告均有行政不作为行为。
4. 请求法院责令四被告在一个月时间内执行全国人大的法规,在风华园社区召开居民大会。
5.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
诉讼过程:
2007年58,王培荣到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立案,泉山区法院立案庭及行政庭解释:因被告是徐州市泉山区政府,依据高发审委(2005)21号文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一审行政案件由徐州市中级法院管辖的。当天上午,王培荣到徐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提交了诉讼材料。
2007年515上午,王培荣请律师到中级法院打听案件立案情况,律师答复该案立案很可能遥遥无期。王培荣向立案庭潘庭长反映情况,如不给答复,我将依据法律规定向省高院立案。
2007年516上午,王培荣收到徐州市中级法院不给立案的《通知书》,徐州中院以不属于徐州中院一审行政案件的管辖范围为由不给立案。2007年516下午,王培荣向徐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潘庭长反映中院在故意刁难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情况。极为恶劣的是徐州中院立案庭曾否认有起诉区政府由中院立案的江苏省高院文件。在王培荣拿出文件后,又以“我们不执行省高院的文件”来故意刁难,剥夺公民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权。
在徐州,大量对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官(严格地说不能算官)居委会主任的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党政部门不但不查,反而有一些党政部门的领导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居委会主任的违法犯罪行为。百姓要民告官揭露其腐败,徐州中级法院故意违法,不给立案。行政诉讼是为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徐州中院剥夺公民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权的行为,不但违法,而且其动机令人费解?
遵纪守法的百姓在无奈之下,只能向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监察部屈万祥副部长、最高人民法院肖杨院长、江苏省省委李源潮书记、江苏省梁保华省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丕祥院长、徐州市委徐鸣书记、徐州市曹新平市长、徐州市政法委李开文书记等领导举报:居委会主任的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一些党政部门的领导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居委会主任的违法犯罪行为。
徐州中院表面上改正错误:2007年5月23下午,徐州中院立案庭法官主动打电话给王培荣,告诉王培荣:经审查行政起诉符合立案条件,徐州中院同意立案,要王培荣带上五十元诉讼费到徐州中院立案庭立案。2007年5月24,上万人起诉四政府揭露腐败案在徐州中院交了诉讼费立案。该诉讼是全国民告官反腐败第一案,对百姓参与反腐败意义重大,开创百姓运用法律手段,制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行为的先河。
徐州法院不敢对十分明显的风华园二人非法居委会违法犯罪及腐败说“不”
徐州中院出尔反尔:对已立案的民告官揭露腐败案不立案。2007年5月29日下午,王培荣收到徐州市中级法院不给立案的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7)徐行诉初字第0006号。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07)徐行诉初字第0006号
    起诉人王培荣,男,1961年4月生,汉族,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教师,住徐州市风华园33号楼4一601室。
    起诉人王培荣诉称:由于被诉人徐州市泉山区政府、徐州市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徐州市民政局四部门行政不作为,导致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至今长达两年多时间内没有召开居民大会;2006年9月8日风华园社区1600多居民联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2006年12月8日,泰山办事处复函要召开居民大会,居民联名要求把罢免刘永修职务列入会议议题,因泰山办事处的包庇纵容、泉山区政府、徐州市和泉山区民政局监督不力,导致至今没有依法召开居民大会。请求认定四被诉人均有行政不作为行为,责令其在一个月内执行全国人大的法规,在风华园社区召开居民大会。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街道居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通知》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关,是直接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的职能部门。民政部门是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日常工作的部门,要加强对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即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及民政部门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仅负有指导的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据此,起诉人王培荣认为其所在的风华园居委会不依法召开居民大会,居民联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该居委会主任及成员职务,泉山区政府泰山办事处纵容包庇居委会主任的违法行为,而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徐州市民政局监督不力,请求法院认定四被诉人行政不作为、责令其限期召开居民大会等诉请,缺乏法律依据,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王培荣的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王培荣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沈慧娟
审判员  赵志琴
代理审判员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章)
2007年5月29日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最后防线,但在徐州中级法院个别领导人,为了包庇、掩盖违法犯罪行为,使徐州中院成为不依法办事的部门,使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最后防线失守。
起诉人向法院提供了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明显的违法犯罪的大量确凿证据及其充当保护伞的政府行政机关领导人,法院有义务有责任把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向有关部门的移交,但法院没有这样做,是否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渎职行为?还是一种明目张胆的包庇、掩盖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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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徐州官场明显的黑社会化标志(之三):泰山嘉园揭开徐州市委官员争前恐后利用职权明目张胆大搞腐败黑幕】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李荣启早在任徐州市委秘书长时“抢到”二套泰山嘉园二套福利房。徐州贪官李荣启还明目张胆索贿二套徐州建设局福利房,至此李荣启一人多达七套福利房
(举报材料补充【战无不胜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骨干李荣启创贪腐淫黑而不败世界奇迹】
——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不但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江苏省纪委三重追查,而且竟仍能多次强行带病提拔)
王培荣手机:13651615346(微信同号,只收短信),信箱:2091301499@qq.com [url=mailto:%E6%88%9613651615346@139.com]13651615346@139.com[/url]
一、举报泰山嘉园成了徐州市委上百官员群体疯狂贪腐超二亿铁证:名为福利房实为商品房,商品房白菜价十分明显的受贿,有权想买多少都能买到李荣启“抢到”二套
(一)没有资格要福利房的副省长徐鸣秘书的罗德清,不但要到福利房,而且立即转手高价卖给外单位的谋取不法利益
曾是副省长徐鸣秘书的副省长秘书罗德清,当时没有结婚,而且已离开徐州市委到丰县任副书记,已没有资格要泰山嘉园的徐州市委福利房,但罗德清不但要到了一套100多平米的泰山嘉园的徐州市委福利房,而且立即转手高价卖给外单位的(徐州市药监局姓杨的科级干部)谋取不法利益。
市场价上万一平米的泰山嘉园的徐州市委福利房,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市委对职工只卖一千一平米。当时,罗德清和徐州市委办公室一位打字员谈对象,没有结婚均没有分福利房资格,但罗德清和对象均要到了一人一套。一套作为结婚房,另一套立即转手高价卖给外单位的谋取不法利益。
罗德清违法要到泰山嘉园的徐州市委福利房,转手高价卖给外单位的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破坏共产党的纯洁性,破坏领导干部先进性,必须查处。徐州市委还必须立即追回罗德清分到的泰山嘉园徐州市委福利房,分给符合分房条件的市委职工。
为了全社会监督官员,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公开罗德清手机号:13605210016
(二)房价越高贪得越多贪官推高房价:惊爆江苏徐州原市委书记等112官员集体受贿1亿多的铁证
——徐州市委组织部长陆正方因买官卖官100多、情妇100多落网,而官员买官卖官费用多来自于受贿和进一步买官卖官,徐州泰山嘉园商品房成为徐州市委一些官员典型的集体腐败房,徐州官场盛行的买官卖官和受贿,江苏省副省长、原徐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徐鸣难逃其责
         2006年,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
徐州泰山嘉园(泰山家园)位于矿大易初爱莲西800米,新公安局对面向西500米,离小南湖步行10分钟,距离泰山100米,地理位置非常好。
       徐州泰山家园内有三棟商品房,为掩盖受贿真相,掩人耳目名义上是徐州市委的集资建房(07年竣工),其中市委办公室二棟,宣传部一棟,户型有2室1厅1卫1阳(建筑面积:117平方米),3室2厅2卫 145平方米。据知情人透露:市委办公室和宣传部在职人员每人一套,甚至个别已调离市委的人员也能分到一套。有电梯有暖气豪华小高层徐州泰山家园集资房价格超低,房价仅每平米一千余元。
      因市委办公室和宣传部大部分买徐州泰山家园资建房的在职人员,在购徐州泰山家园集资房前就已有住房,所以有一半以上甚至到三分之二的当时徐州市委在职人员(市委办公,宣传部)把徐州泰山家园集资房卖掉,卖出价格(以一套117m2徐州泰山家园集资房为例)在五十万左右,就一套泰山家园集资房可以得到50万元的非法得利,甚至更多。
      已被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活剥的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死狗李荣启(现为徐州市委副书记),当时任徐州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在索贿二套徐州市建设局二套福利房后,又在泰山嘉园受贿一套豪宅。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揭露所谓的徐州市委的集资建房三棟其中一棟泰山嘉园3号楼黑幕,惊爆仅泰山嘉园3号楼徐州市委112官员集体受贿1亿多的铁证。
证据1:泰山嘉园3号楼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表(使用者徐州市南城房屋开放公司,使用类型出让)
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王培荣十二起民告官案仍无法撼动集贪腐.png
证明了:土地使用者徐州市南城房屋开放公司,而不是徐州市委,所以不是徐州市委集资房。如果是市委集资房,土地使用者一定是徐州市委。土地通过出入得到的,豪华高层房价才每平米一千余元还不够交土地出让金,房地产商不可能做亏本买卖,触目惊心腐败,是造成中国房价畸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豪华高层泰山嘉园3号楼房价才每平米一千余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以受贿论处。
       证据2:盖有徐州市政府等三部门公章的证书(2007年4月)是112徐州市市委官员受贿一亿多的铁证
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王培荣十二起民告官案仍无法撼动集贪腐.png
       证明了:盖有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州市国土资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的《土地证》证明了(1)土地使用者徐州市南城房屋开放公司;(2)土地通过出入得到的;(3)仅仅泰山嘉园3号楼涉及徐州市委112官员(112本《过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4)建商品房必要条件是有土地证,但建泰山嘉园3号楼竟然连土地证也没有,而是2007年4月补的,而给补土地证的正是受贿受贿泰山嘉园一套豪宅的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死狗李荣启。  
     已被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活剥的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死狗李荣启(现为徐州市委副书记),在索贿二套徐州市建设局二套福利房后,又在泰山嘉园受贿套豪宅,在2007年4月李荣启任徐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盖有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州市国土资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的《土地证》是李荣启以权谋私的铁证之一:弄虚作假办土地证。


证据3:112本《过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之一:徐州市委原秘书长肖俊的一对一土地转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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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了徐州市委原秘书长肖俊的泰山嘉园3号楼1单元1101房档案
      证据4:署名群爱党、法治国的举报原徐州市委书记王希龙材料和照片
      举报原徐州市委书记王希龙,在市委大院拥有160多平米的一栋别墅小楼,利用职权贪占价值100多万的泰山嘉园3号楼1单元301房(一户一梯设置,180多平米,王希龙只付20多万),而市机关无房职工达2000多。
      豪华高层泰山嘉园3号楼房价才每平米一千余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以受贿论处。
二、李荣启还明目张胆索贿二套徐州建设局福利房
李荣启以权谋私敛财五套福利房:市委大院内福利房二套、康居小区一套(138平方米)、泰山嘉园二套(200多平方米)。
   尤其恶劣的是,已敛财五套福利房的贪官李荣启,狗胆包天,竟还敢索贿外单位(徐州市建设局的)二套福利房(锦绣嘉园内高层星光大厦302、303),尽管铁证如山,但中纪委督查不动。
   徐州腐败高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主动索贿(涉案二百万)的外单位(徐州市建设局)二套福利房:
    地址:徐州市建国西路锦绣嘉园内星光大厦302、303
    房屋所有权登记号:、200800200437502、200800200437503
    房屋所有权证号:139778、139779      房屋面积(平方米):133.88、146.60  
  证据:   1.李荣启主动索贿二套住房的锦绣嘉园内高层星光大厦像片(略)
2.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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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豪华高层星光大厦134平米一套只卖10万(星光大厦属于徐州市建设局集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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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州市计划委员会文件规定星光大厦属于徐州市建委机关职工住宅楼,用途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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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局集资房星光大厦审批公函,其中划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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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外单位的集资房李荣启和李荣启老婆均没有资格买,一个平米也不能买。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提供并在网上公开了证据(在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李荣启夫妇至今还住在以权谋私的外单位福利房(星光大厦302、303),查李荣启以权谋私腐败十分容易的。
   在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下简称《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可以看出李荣启明显的以权某私的违法犯罪:
    1、《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中产权来源项为:集资建房。即国家政策规定的给本单位职工的福利房,只有本单位职工才有权购买,只卖给住房困难的职工,而且夫妇双方只能购买一套。可以看出李荣启明显的以权谋私违法犯罪:
    1)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是徐州市建设局的集资房,李荣启夫妇均不是徐州市建设局职工,李荣启夫妇从来没有在徐州市建设局工作过(没房李荣启当时是徐州市委常委、市宣传部部长,现任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老婆一直是徐州市总工会职工),没有资格买建设局的集资房。
   (2)李荣启不是住房困难的职工,在李荣启夫妇以权谋私非法购买徐州市建设局的集资房星光大厦302、303前,李荣启已有三套福利房,市委家属院二套、康居小区一套,房屋面积超过238平方米。即李荣启使是建设局职工,也不能购买集资房星光大厦302、303。
(3)即使本单位的夫妇双方也只能购买一套集资建房。《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可以看出星光大厦302是李荣启老婆王亚玲的产权,303是李荣启的产权,这是李荣启明显的以权谋私违法犯罪的铁证。
    2、《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中登记类型项为:转移登记。   李荣启夫妇买星光大厦302、303是买新房,不是二手房。买新房应该是房产登记,买二手房当产权变更时才是转移登记。为什么李荣启夫妇买新房星光大厦302、303是转移登记?因为李荣启买的是外单位集资房(福利房)是非法的,要转移登记使其“合法化”。
   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中产别项为:私产。 说明李荣启夫妇以权谋私,通过大量违法操作使星光大厦302、303为李荣启夫妇私产。
   4、当时市场价每平米超过5000元的房屋,依据举报人举报星光大厦302、303共280平方米外单位二套集资房李荣启每套只付了十万,明显低于市场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明确以受贿论处。从王培荣网络举报而落马被判刑的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的判决书可以看出,董锋低价购买的房屋,以受贿论处。
《中国共 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该准则第一条第六款规定: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在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 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第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徐州市副市长李荣启以权谋私腐败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但李荣启涉嫌十分明显刑事犯罪却无人查处。
    5、李荣启不仅涉嫌受贿,而且是主动索贿。在矿大办公楼,在矿大领导在场情况下,李荣启本人对王培荣讲了如何以徐州市委市政府名义取得建设局锦绣嘉园内层高22层的星光大厦二套集资房的过程:
   2003 年,当时李荣启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有市委二套房子(一套60多平米,另一套40多平米),还有康居小区138平米一套市委福利房,李荣启夫妇住在康居小区,父母住市委房子。考虑到照顾父母不便,李荣启向当时常务副市长庄华平(现徐州市政协主席)提出解决住房困难,由庄华平安排,市政府秘书长兼建设局局长杨军操作,得到二套280平米建设局集资房,一套在李荣启名下,另一套在李荣启老婆名下。
    李荣启一再声称:他得到的二套建设局集资房是市委市政府同意的,是合法的,但拿不出任何证据。李荣启以权谋私违法犯罪,为了逃避法律惩处还恶意陷害党和政府组织
    李荣启如果住房真正有困难,应该自己去社会买商品房解决。
    从李荣启自己叙述的取得建设局集资房过程,十分明显是以权谋私取得的。李荣启当时是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是市委的人,有240多平米三套福利住房的李荣启如认为住房还有“困难”,理应向市委后勤部门申请解决。李荣启有什么权力直接向外单位的当时常务副市长庄华平提出解决住房“困难”。作为常务副市长庄华平更没有权力给外单位的有240多平米三套福利住房的李荣启再安排建设局二套280多平米的福利房。这是徐州官场严重腐败的表现之一。
   6、李荣启在徐州市区以权某私至少取得六套福利房,其中四套低价买,高价卖,非法谋取私利。




【人间地狱徐州篇:近期引爆网络的徐州被狗链套住脖子的八孩母亲事件,只是暴露出徐州黑暗的冰山一角】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徐州生灵涂炭根源是:根深蒂固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以官场超级黑社会为保护伞的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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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王培荣 于 2026-5-24 21:16 编辑

第四篇  【徐州官场和公检法明显的黑社会化标志(之四):因徐鸣明目张胆包庇其明显的违法犯罪,上市公司徐州恩华药业集团数亿国有资产遭“私分”,大量举报控告无门】
王培荣手机:13651615346(微信同号,只收短信),信箱:2091301499@qq.com[url=mailto:%E6%88%9613651615346@139.com]13651615346@139.com[/url]
举报造成数亿国有资产流失的徐州恩华药业集团的强盗式改制腐败
——上市企业改制黑幕:数亿国有资产被企业领导不花一分钱巧取豪夺,政府竟还再送数百万
徐鸣原徐州市委书记、陈美行原徐州市委副书记、徐州市纪委书记明目张胆纵容、包庇国企经营者肆意侵吞国有资产之一
   2000年起到徐鸣卸任离开徐州,徐州国企改制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徐鸣、陈美行纵容、包庇国企经营者肆意侵吞国有资产,仅举两例。
造成数以国有资产流失的徐州恩华药业集团的强盗式改制案
      国有大型制药企业恩华药业集团始创于1958年,集合国内顶尖技术力量,生产全国垄断性精神类药品100来种,年销售额超亿元,下属的多个子公司一直盈利,至2000年开始改制时拥有资产1.4亿元。为改制,徐州大鹏会计事务所(副所长高爱好、业务部主任段宝州后来成为上市公司恩华药业的高管)评估资产为5000多万元,严重低评。以424万元卖给企业领导人。同时,徐州市体改委 发文件:把国企出售款留在改制后的私人企业内无偿使用三到五年。这样,原企业领导班子5个人,不花一分钱,占有了恩华药业集团的全部资产。
   改制后,恩华药业在深交所上市。
   2011714日,香港媒体记者经采访发文披露了恩华药业的私有化改制。
   对恩华集团的强盗式改制,多年来,原恩华集团职工不断向徐州市委、市纪委举报;从2009年起,王培荣也多次向徐鸣、陈美行举报;都无任何结果。
上市企业改制黑幕:数亿国有资产被企业领导不花一分钱巧取豪夺,政府竟还再送数百万
1)上亿的国有资产的企业徐州恩华药业,通过评估公司低评和漏评,国有资产的企业变成五千多万,其评估公司(徐州大鹏会计事务所)当时的副所长高爱好和业务部主任段宝州,现均成为了深交所上市公司恩华药业高管。其中高爱好任恩华药业财务总监,段宝州任恩华药业副总兼董事会秘书。
  (2)五千多万国有资产的企业,以五百多万元买给企业领导。
  (3)徐州体改委违法发文件:把出售款留在私人企业内无偿使用三到五年。
香港媒体爆料已撕开恩华黑幕的冰山一角:
恩华药业被爆涉嫌侵吞国有资产 两高管为评估主要负责人
时间:2011-07-14 20:22  来源:鲲鹏社  作者:孙文红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国内最大的中枢神经药物生产企业恩华药业集团当年利用企业改制之机,采取增加企业负债;冲减、隐瞒企业净资产;违法将国有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等方法侵吞国有资产近亿元。而记者网上调查发现,当年为企业进行评估的徐州大彭会计师事务所两名主要负责人如今已经摇身变成了企业的两名高层管理人员,这中间是巧合还是暗含玄机?记者日期赴江苏进行调查采访。    8月26日,记者在徐州见到了知情人。据介绍,恩华药业始创于1958年,是当时集合国内顶尖技术力量组成的国有大型制药企业,至2000年改制重组时已拥有资产1.4亿元,净资产5000多万元,具有全国垄断性精神类药品100来种,年销售额超亿元,下属的多个子公司也一直处于盈利状态。但是,就是这样一家资产过亿的国有大型企业,在2000年企业改制时,恩华集团在隐瞒冲减企业资产、违法将国有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后,仅用526万元(享受一次性出资8折优惠后,实际出资420万元)就购买下了这家国有企业的全部产权。此后职工虽多次就企业改制中的各种违法问题进行申诉、举报,但至今没有结果。    知情人告诉记者,当初恩华药业的领导层在评估时故意隐瞒国有资产,南厂的片剂大楼面积3540平米,而评估时只申报了2550平米,隐匿了近千平米,约200余万元;市中心南厂的12亩土地卖给徐州银建开发公司(125万元/亩)获利1000余万元,但该款只有100万列入了资本公积金,隐匿了900余万元。此外,恩华集团核销的1988万元国有资产中,有大部分属于恩华药业向下属单位投资,但是在改制评估时却被作为坏账直接进行了冲减核销,而这些单位的效益一直很好。仅这几项,就侵吞国有资产三千多万元。此外,恩华药业作为国内精神类药品的垄断企业,拥有大量的无形资产,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药品配方及商标等知识产权,但这些资产在评估时却没有进行评估确认。最为严重的是,恩华集团违背国家政策法规,公然将2000多万元国有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将其变成了少数人的个人财产,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大量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很多职工因此下岗失业,在社会上影响很大。    在知情人为记者出示的材料上记者看到,当年为恩华药业进行资产评估的单位为徐州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后更名为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在其2000年6月2日出具评估报告显示,恩华药业总资产14256万元,总负债9135万元,净资产5121万元。但是这份评估报告在2000年8月遭到评估报告专家小组的质疑。在这份知情人出示的记录上记者见到:片剂搂原面积3540平米,而评估面积为2550平米,具体相差的原因未作说明;宗地按最佳使用原则应确定为商业用地,宗地确定为商业办公,评估时按照工业用地评估不妥等字样。此外,评估报告专家小组对大彭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报告尚有多处质疑,如委托协议未经国资部门盖章等细节。    然而,这份备受质疑的评估报告最后还是作为了改制评估的依据,虽然很多职工怀疑恩华集团与评估单位之间有某种交易,并多处反映情况,甚至包括申诉举报,但一直没有结论。直到公司上市进行信息披露的时候,部分职工才发现,原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高美好已经就任恩华药业集团的财务总监,年薪20万元!记者随后在网上查阅了恩华药业高层的情况,发现不仅高美好身居恩华药业的要塞位置,原大彭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主任段保州也成了恩华药业的副总经理兼董事长秘书,当年的两名评估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如今均在恩华药业集团身居要职,实在令人难免疑窦丛生。    8月27日,记者来到位于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的恩华大厦进行采访,恩华药业集团的副总经理兼董秘段保州原本答应下午接受采访,但是下午却推脱有事未能如约,面对公众质疑,恩华药业选择了回避的态度,这也给揭露事实真相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由于恩华公司拒绝采访,我们无法获得恩华公司与大彭会计事务所之间是否存在隐情,两名当年的评估负责人现在就任恩华集团的高层是存在内幕交易还是仅仅只是巧合。但是,在一份已经发黄的人民日报要闻版上,记者见到了一篇名为《制止国有资产量化给个人》的署名文章,文章中充分表述了国家从法律、制度上对于国有资产量化给个人的态度,但是在恩华药业2000年11月公布的《关于出售国有产权及量化配股的方案》上,记者还是见到了抵扣资产数额(2205万元)量化给职工……”等字样,证实当年恩华集团确实曾将2205万资产无偿量化给了个人,而在这次量化中受益最大的,还是集团的5名班子成员。    记者将继续关注恩华药业集团改制的相关情况,希望通过更加详细的调查还原事情的真相。相信,历史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也不会任由数千万国有资产白白流失。(鲲鹏社记者 孙文红)
附件1:举报材料原件及证据:
1、举报材料


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王培荣十二起民告官案仍无法撼动集贪腐.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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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据
1)顶风作案,国有资产量化给个人,明目张胆“抢”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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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报告
上亿的国有资产的企业徐州恩华药业,通过评估公司低评和漏评,国有资产的企业变成五千多万,其评估公司(徐州大鹏会计事务所)当时的副所长高爱好和业务部主任段宝州,现均成为了深交所上市公司恩华药业高管。其中高爱好任恩华药业财务总监,段宝州任恩华药业副总兼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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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州体改委违法发文件:把出售款留在私人企业内无偿使用三到五年,企业领导不花一分钱可以得到上亿的国有资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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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华十分明显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王培荣在09年开始多次向当时的副省长兼市委书记徐鸣等领导和网络举报有关部门至今不查。

【人间地狱徐州篇:近期引爆网络的徐州被狗链套住脖子的八孩母亲事件,只是暴露出徐州黑暗的冰山一角】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徐州生灵涂炭根源是:根深蒂固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以官场超级黑社会为保护伞的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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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令人毛骨悚然!被长期举报的位高权重腐败官员结盟组成江苏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
—— 【举报江苏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及公检法害群之马比登天难:举报十多年至今仍逍遥法外,举报人遭陷害入狱】系列举报材料
王培荣手机:13651615346(微信同号,只收短信),
电子邮箱:2091301499@qq.com [url=mailto:%E6%88%9613651615346@139.com]13651615346@139.com[/url]
   
1、第一篇 从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入手再次举报:反腐扫黑除恶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不但仍逍遥法外,而且举报人王培荣遭陷害入狱】         
2、第二篇 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均敢而且至今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有意包庇强行掩盖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           
3、第三篇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明目张胆办假案,再次导致中央政法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平台程序空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再次逍遥法外                  
4、第四篇  【战无不胜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骨干李荣启创贪腐淫黑而不败世界奇迹】  
——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不但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江苏省纪委三重追查,而且竟仍能多次强行带病提拔                                                
第一篇  从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入手再次举报反腐扫黑除恶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不但仍逍遥法外,而且举报人王培荣遭陷害入狱
【反腐扫黑除恶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不但仍逍遥法外,而且举报人王培荣遭陷害入狱】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如实举报揭露腐败官员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徐州法院明目张胆用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陷害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这是一起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而且徐州二级法院造假制造冤假错案的关键证据早在2017年就得到江苏省检察院查实,在真相大白后,仍遭法院检察院造假强行掩盖长达十多年,拒绝纠正真相大白的刑事假案
第一篇 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用造假制造并强行掩盖刑事冤假错案惯用六种套路
  一、套路一:造假设圈套伪造诉讼要求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的刑事冤假错案
办案法官、检察官设圈套伪造反诉人(申诉人)的反诉要求(申诉要求)并强加给反诉人(申诉人),这是故意制造和掩盖冤假错案常用的犯罪手段之一,现举例说明:
法院用造假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不但能使无罪的举报人入狱,而且能使明显有罪的被举报人逍遥法外。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的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造假陷害举报人入狱假案: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法院用造假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可使每一名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例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向法院提起起诉时,法院把起诉要求伪造成贪污,再以犯罪嫌疑人没有贪污驳回检察院起诉。
所以,所有反诉人(申诉人)的反诉要求(申诉要求)必须以《刑事反诉状》(《刑事申诉状》)明确的表达并且是真实的表达为准,绝不允许办案法官、检察官伪造并强加给反诉人(申诉人)。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查实了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诉讼要求(反诉要求),这是查处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的关键证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在申诉案审查过程中,均已查实王培荣反诉要求(内容请看下面楷体部分)1、驳回自诉人的恶意诉讼;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这一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均有明确记载(高检控申审通[2019]5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3页倒数第2行—第4页第5行)。
申诉人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上述三条反诉要求诉讼要求,没有再提出其他任何反诉要求诉讼要求)。任何法院、检察院文书中与上述三条不符的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诉讼要求),均系伪造的。
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第8行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反诉要求(用楷体表示):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分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
至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实质上已经查实了泉山区法院伪造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
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3行—第18页第5行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反诉要求:检举和举报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
至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实质上已经查实了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泉山区法院和徐州中级法院伪造的王培荣诉讼要求有明显的不同,徐州中院多了“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均能明显看出是伪造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在申诉案审查过程中,实质上已经查实了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这一制造假案关键证据
(二)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自诉案件,诉讼理由是诽谤,法律规定构成诽谤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二个要素是:诽谤罪必须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
王培荣只需向法院证明既没有捏造事实,也没有散布虚假事实,也就是王培荣只需用证据证明所举报和揭露自诉人违法犯罪是客观事实即可。按照法律王培荣举报和揭露自诉人违法犯罪客观事实决不能构成诽谤罪。
王培荣接到诽谤罪自诉状后,向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对自诉人提起诽谤罪的反诉,并向一审法院提交能足以证明王培荣无罪、刑事自诉人有罪的证据(包括2张录像光盘在内的大量证据),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2页倒数第3行写明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举证材料254页、证据光盘2张。
(三)【这是一个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
1)王培荣在向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的举报材料和《刑事申诉状》中均明确并详细控告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没有一家法院和检察院敢在给王培荣的法律文书中否认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这一事实,充分说明相关法院和检察院明知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2)原审被告人王培荣为了证明不是诽谤,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证据,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内容属实,不是诽谤,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反诉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法院自导自演对法院自己伪造的诉讼要求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以不予受理为由达到目的之一是: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质证(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证据),达到陷害王培荣入狱目的:以王培荣散布四名自诉人涉嫌恶黑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虚假事实的诽谤行为判刑。
把泉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中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与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对比,明显看出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完全是为判王培荣有罪量身定做的。
泉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分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第8行
泉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散布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内容。(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16页第9—10行
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检举和举报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3行—第18页第5行
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散布四原审自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虚假内容。(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8页第12—13行
可见,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犯罪手段精心策划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目的就是为了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
(四)【这是一个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
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自导自演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其判决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诉讼要求。
二、套路二: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制造刑事冤假错案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依据。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依据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三、套路三:王培荣符合法律规定的提交一审反诉权(诽谤罪反诉自诉人刘永修等)被徐州二级法院通过伪造反诉要求非法剥夺了
为了使人们对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办假案法官的卑鄙手段有直观理解,借用拳击比赛来形容比喻,法院制造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不允许王培荣庭审举证证明举报的真实性,就是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防守;法院不允许王培荣合法反诉,就是拳击场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反击。办假案的法官就是既不允许王培荣反击,也不允许王培荣防守的拳击场上的裁判。
徐州市中院和泉山区法院故意使明显违法犯罪自诉人逍遥法外,有意陷害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通过对王培荣一审时诉讼要求做手脚,(故意隐瞒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的真实诉讼要求和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这是明目张胆地颠倒黑白办假案。
1、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查实了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诉讼要求(反诉要求),江苏省检察院苏检刑申审通[2017]8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3页第12行——14行明确表示王培荣反诉符合法律规定
1)高检控申审通[2019]5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3页倒数第2行—第4页第5行内容十分明确地证明了王培荣以诽谤罪刑事反诉自诉人,与自诉人诉王培荣诽谤罪是同一罪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条件。
江苏省检察院苏检刑申审通[2017]8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3页第12行——14行明确表示王培荣反诉符合法律规定(用楷体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自诉案件被告人提起的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2、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第8行,泉山区法院卑鄙到了制造假案不择手段,做出对其伪造的所谓王培荣假反诉要求“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原文为因其反诉的内容不属于自诉的范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受理条件,本院不予受理”,实现下列二个犯罪目的:
1)泉山区法院非法剥夺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的诉讼,使真正犯诽谤罪的自诉人逍遥法外。
在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案件开庭审理前,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自诉人刘永修操纵其老婆和自诉人张志熊在风华园大量张贴材料称王培荣帮教分子和邪恶势力,甚至挂横幅(甚至办事处综治办人员参与悬挂横幅),以及张志雄张贴的“王培荣是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等证据。
刘永修不但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有居委会公章小字报,甚至悬挂横幅,性质十分恶劣。
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证据,包含有监控录像:2010年5月24日晚11点风华园社区党委、居委会指使办事处综治办人员王朝清挂《彻底粉碎“帮教分子”王培荣的主任梦》、《彻底摧毁王培荣、吴敏、刘勃生邪恶势力》等横幅的录像文件:20100524a.264,注明用SDI_Player播放,并附播放软件。
2)泉山区法院非法剥夺了王培荣证明其举报和揭露自诉人违法犯罪客观事实的权力,也剥夺了王培荣证明按照法律规定王培荣决不能构成诽谤罪的权力
3、高检控申审通[2019]5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3页倒数第2行—第4页第5行内容,与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3行—第18页第5行内容对比,十分明确地证明了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无中生有伪造了王培荣所谓的反诉要求“检举和控告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需要说明的是:泉山区法院和徐州中级法院伪造的王培荣诉讼要求有明显的不同,徐州中院多了“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能明显看出是伪造的。
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3行—第4页第5行内容请看楷体部分:
关于辩护人提出一审不受理反诉错误的辩护意见,经查认为,原审法院当庭对王培荣一审时的反诉内容进行了审查,因其反诉的是检举和举报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不符合反诉条件,故裁决不予受理,并释明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机关反映。原审法院经法定程序审查并依法不受理反诉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王培荣极其辩护人提出的该条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至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质上已经查实了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在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并包庇泉山区法院:
1)掩盖泉山区法院非法剥夺王培荣对自诉人诽谤罪的诉讼的权力,使真正犯诽谤罪的自诉人逍遥法外。
2)掩盖泉山区法院非法剥夺了王培荣证明其举报和揭露自诉人违法犯罪客观事实的权力,也掩盖剥夺了王培荣证明按照法律规定王培荣决不能构成诽谤罪的权力
【法官三重“徇私枉法”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法官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无罪的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受追诉;
法官故意用隐瞒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等犯罪手段使明知是有罪的自诉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法官故意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并不择手段用有意毁灭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备份等犯罪手段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徐州二级法院用制造假案的犯罪手段做出恶意颠倒黑白地判决,彻底摧毁了中国法律基础。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犯罪手段设圈套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明显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并且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四、套路四:伪造申诉理由强行掩盖并拒不纠正真相大白的冤假错案
法律明文规定必须“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的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均敢而且至今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有意包庇强行掩盖,拒不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
原审被告人王培荣为了证明不是诽谤,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证据,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内容属实,不是诽谤,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反诉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法院自导自演对法院自己伪造的诉讼要求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以不予受理为由达到目的之一是: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质证(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证据),达到陷害王培荣入狱目的:以王培荣散布四名自诉人涉嫌恶黑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虚假事实的诽谤行为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五款摘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王培荣均在《刑事申诉状》申诉要求1条明文指出:1、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徇私枉法,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而且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故意颠倒黑白,不但采用明显的伪证,而且采用犯罪手段强行毁灭假案受害人王培荣能证明法院制造假案全部证据,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王培荣均在《刑事申诉状》申诉理由和事实第一段明文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二百条第五款二百条等规定,特提出申诉
王培荣明明白白以“办案法官徇私枉法有意采取伪造王培荣假诉讼手段设圈套办假案”,均向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申诉,但均被法院检察院伪造申诉理由驳回,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害群之马不顾申诉人王培荣的指控和提交的证据,明目张胆造假,把王培荣申诉要求伪造为:“原案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采信的证据和适用法律存在错误为由”,向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害群之马目的是强行掩盖真相大白假案真相,疯狂阻止纠正真相大白的刑事假案。请看王培荣提交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1页倒数第11行—第1页倒数第9行内容(楷体部分):
以原案判决、裁定的事实、采信的证据和适用法律存在错误为由,向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未被支持。
五、套路:在一审整个庭审过程中,没有一个证人出庭作证,接受质证。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目张胆违反证人证言必须质证才能作为法院采信证据的法律规定,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称原审法院准许证人不出庭作证符合法律规定”,强行掩盖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内外勾结,实质上不容许王培荣对证人证言及证人提交的证据质证,强行用内容虚假的证据判王培荣有罪,泉山区法院实质上采用虚假的开庭形式审理案件
针对上述十分明显虚假所谓指控王培荣诽谤罪的证据,王培荣依法向法院提出要求,要证人出庭对证据质证,遭法院拒绝,法院强行用十分明显的虚假证据判王培荣犯诽谤罪判刑一年半,彻底摧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
判王培荣有罪的诽谤罪案件是自诉案件,没有像公诉案件那样,公安部门和检察院对提交法、法院证据进行过严格审查。自诉案件自诉人往往有意向法院提交内容虚假证据,而且王培荣已向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刘永修曾向泉山区法院提交伪证企图追究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刑事责任的违法犯罪事实。但徐州法院二级法院(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仍恶意拒绝王培荣依法向法院提出证人必须出庭对证据质证要求,就是为了明目张胆以明显虚假证据判王培荣有罪
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声称的原审法院准许证人不出庭作证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王培荣提出一审证人应全部到庭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不但明显暴露出徐州法院二级法院(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明目张胆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故意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企图十分明显,而且其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手段无比卑鄙。
徐州市中级法院以不影响认定案情事实为由,在(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5页第2行称“原审法院准许证人不出庭作证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王培荣提出一审证人全部到庭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说明王培荣要求全部证人到庭对证人证言质证的合法要求遭法院拒绝,实质就是不允许王培荣对全部证人证言质证,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明显违犯了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必须质证才能作为法院采信证据
   下面仅举判王培荣有罪的所谓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出具的证据为例
陷害王培荣入狱案是自诉案件,没有公诉方。主审法官扮演控方角式,主审法官宣读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出具的证言,既不允许王培荣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出具的证言的书面材料内容,也不允许王培荣要求证人到庭就证言质证。下面仅举二例揭露徐州二级法院明目张胆强行用内容虚假的伪证判王培荣有罪。
1、徐州二级法院明目张胆强行用内容虚假的伪证判王培荣有罪举例之一
  2008年上半年发生的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亲自出马,带领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等到中国矿业大学强行掩盖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徐鸣还带了向陷害王培荣入狱泉山区法院出具内容虚假伪证的姚桂华、张蕴慧等,在现场的有当时的矿大党委副书记邹放鸣等,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副主任吴敏等。
2008年上半年发生的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亲自出马,带领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等到中国矿业大学强行掩盖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遭到王培荣当场揭露和批驳:
1、王培荣举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大量举报证据。没有任何办案单位向王培荣要过证据,也没有向王培荣做过笔录,也就是至今没有任何单位立案查过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没有证据是不可能真正办案,王培荣要求向徐鸣当面提交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
2、王培荣要徐州政法部门出具刘永修不涉及违法犯罪书面答复,王培荣要向上级政法部门举报徐州办假案包庇纵容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保留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徐州市公安局改口说这次只是沟通,没有书面结论可以给王培荣。
2008年7月8日,王培荣网络公开举报《谁之过:徐州泉山区出现全国最荒淫无耻的区委书记和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公开举报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和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董锋于2008年7月落马。2008年7月已经落马的董锋,不可能在2009年2月跟徐鸣到矿大参加会议。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11页中的“第1、证人姚桂华证言”、“2、证人张蕴慧证言”、“第3、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出具的《关于刘永修是否为黑恶势力的调查情况》”是有组织制造内容虚假的伪证:
1、把2008年上半年发生的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亲自出马,带领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等到中国矿业大学强行掩盖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丑闻,有意说成2009年2月,时间造假出奇一致,充分说明是有组织造假行为。
2、证人姚桂华证言、证人张蕴慧证言谎称王培荣举报“刘永修是黑社会”,王培荣举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黑社会与黑恶势力是完全不同的法律问题。
3、证人姚桂华证言、证人张蕴慧证言、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出具的《关于刘永修是否为黑恶势力的调查情况》”没有如实向法院反映当时实情,向法院做了内容明显虚假的伪证:有关部门向王培荣反馈“刘永修不是黑恶势力”的调查结论。
2、徐州二级法院明目张胆强行用内容虚假的伪证判王培荣有罪举例之
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故意隐瞒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真相,不对刘永修黑恶势力把持的风华园居委会收入合法性进行审查,《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第6页第4行、第5行内容为:加强对风华园居委会与业委会有争议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进行协调,避免矛盾进一步加深。
风华园居委会没有在风华园购买任何房屋,所属政府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但没有多余能出租的房屋。
王培荣在本申诉材料附件32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520053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刘永修签名的《补充说明》复印件和证据6风华园文化活动中心楼102室《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复印件,这二处房屋产权毫无争议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所有,但遭到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证据,充分证明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已明显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审计首要任务就是必须审计资金收入来源合法性。但泉山区审计局通过下列步骤明目张胆为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洗黑钱,非法掩盖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的手段:
1、把产权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部分公共用房,列为风华园居委会与业委会产权有争议的房屋。
2、再把所谓风华园居委会与业委会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租金归风华园居委会所有。
这是泉山区审计局做法十分荒唐的,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租金归属一定是有争议的,怎么能归居委会所有?
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第6页复印件,请看本申诉材料附件32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8
王培荣向泉山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
泉山区政府以“只有审计建议,没有审计决定的审计报告的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泉山区政府《不予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请看本申诉材料附件32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9
综上所述,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对风华园居委会审计是假,为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洗黑钱是真,非法掩盖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泉山区政府《不予受理通知书》变相为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撑起保护伞。
更为恶劣的是,内容明显虚假的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成为了陷害王培荣入狱的关键证据,请看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11页倒数第3——12页1行内容为:
4、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的泉审行报(2006) 7号审计报告,对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徐州市泰山街道风华园社区居委会(含代管委员会)收支情况的审计,反映收入全部入账
六、套路六: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检察院“偷梁换柱”,把申诉状中“彻底毁灭王培荣手中能证明无罪的全部证”偷换成“隐瞒王培荣提交法院证据”
不论案件是在起诉阶段,还是在申诉阶段,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王培荣接到诽谤罪自诉状后,向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对自诉人提起诽谤罪的反诉,并向一审法院提交能足以证明王培荣无罪、刑事自诉人有罪的证据(包括2张录像光盘在内的大量证据),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2页倒数第3行写明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举证材料254页、证据光盘2张。
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为了掩盖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彻底毁灭王培荣手中能证明无罪的全部证据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如:
1、在王培荣遭陷害入狱后,徐州法院没收了王培荣保存的下述签名证据:
风华园业主多次联名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风华园业主上述联名签名数累计超过三千户,风华园业主多次联名签名联名签名要求有关部门查处刘永修侵害风华园社区业主利益和权益的违法犯罪
2、没收了王培荣自用的、用于证明王培荣无罪和徐州法院制造假案的多达六套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光盘备份(十二张)。
3、徐州法院甚至没收了王培荣打印申诉材料时用的U盘,甚至抄家没收王培荣家里的台上电脑和用于教学的笔记本。
徐州法院不择一切手段,没收王培荣能证明无罪的证据。
王培荣递交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检察院《刑事申诉状》“申诉理由和事实”的第一部分指出“徐州法院毁灭用于证明无罪的王培荣手中证据,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检察院无法否认这一事实,故意偷梁换柱成为“徐州法院毁灭王培荣提交法院证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检察院用没有隐瞒提交法院证据,强行掩盖徐州法院毁灭用于证明无罪的王培荣手中证据,不但十分卑鄙,而且是为掩盖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故意“调包”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害群之马不顾申诉人王培荣的指控和提交的证据,仍敢用《刑事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把申诉状中“彻底毁灭王培荣手中能证明无罪的全部证”偷换成“隐瞒王培荣提交法院证据”肆无忌惮办假案,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法院造假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案),请看《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3页倒数第10行—第3页倒数第3行内容:
申诉人提出,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山区法院强行毁灭能证明法院制造假案的全部证据。经审查,王培荣诽谤一案既有原审被告人王培荣和自诉人自行收集并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又有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相关证据,均经庭审举证、质证,查证属实,足以认定本案事实。王培荣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均被原案一审法院存入诉讼卷宗并归档。检察机关在申诉审查期间亦曾向原案一审法院调取了全案卷宗,相关证据全部在卷,不存在毁灭证据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害群之马,把王培荣在《刑事诉讼状》指控的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六种阴招黑招和六种刑事犯罪套路),缩水成二种犯罪手段作为王培荣申诉理由“主审法官毁灭案件证据、制造假案”。请看《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1页倒数第3行—第1页倒数第1行内容(楷体部分):
王培荣仍然不服,又以原案主审法官毁灭案件证据、制造假案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
仅从王培荣上面列举泉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内容,十分明显看出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主审法官毁灭案件证据、制造假案”真实性,所以王培荣的申诉理由完全成立,可谓铁证如山。同时明显看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害群之马卑鄙到敢用掩耳盗铃手段,丧心病狂造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主审法官毁灭案件证据、制造假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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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篇 举报揭露中国四级法院和中国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在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使用的六种刑事犯罪手段,进一步揭开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真相
一、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依法捍卫业主公共财产收益,如实举报被申诉人刘永修侵贪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收入,侵占业主公共用房,泉山区审计局违法出具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强行掩盖黑恶势力侵贪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收入。泉山区审计局违法出具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成为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一
由于当时法律法规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在银行开设业主委员会公共银行账户,而且当时风华园居委会成员有二人是业主委员会成员(居委会副主任吴敏任居委会副主任,居委会成员张延奇是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2005年5月起,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风华园居委会代管业主公共用房出租。
但大约不到三个月时间,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的吴敏、张延奇被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排斥出居委会,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风华园居委会代管业主公共用房出租出现失控状态。在被申诉人刘永修、薛长玲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期间,出现了操纵风华园居委会千方百计侵吞并私分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房租等)、强行侵占业主公共用房(居委会把政府给其办公的二层独楼出租,其中之一是风华园居委会强占属于全体业主价值约50万面积646.8平米公共用房用于办公)等大量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揭露其违法犯罪行为何罪之有?竟被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明目张胆造假陷害入狱一年半。
下面王培荣举例说明,盖有风华园开发商公章的《提供风华园全体业主公共用房明细》(下图),其中内容第一行和第二行,十分明确写明了20#22#楼系综合楼04号和文化活动中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用房(产权十分明确),王培荣仅就这二楼举例说明刘永修明目张胆操纵居委会强行侵贪业主公共用房租金违法犯罪行为。
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王培荣十二起民告官案仍无法撼动集贪腐.png
1、举例说明之一:业主委员会没有委托,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瞒着业主委员会,私自把属于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业主公共用房物业楼出租非法收取属于业主的房租,这是一个恶意诈骗行为和蓄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行为,也说明了刘永修品德恶劣。有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为证证据请看下三张图请注意风华园委员会委托风华园居委会代管业主公共用房出租起始日期为2005年5月
刘永修操纵居委会恶意诈骗和蓄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业主公共用房房租,也说明了刘永修品德恶劣
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王培荣十二起民告官案仍无法撼动集贪腐.png
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王培荣十二起民告官案仍无法撼动集贪腐.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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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泉审行报[2006]7号《审计报告》第二页称:2005512,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致函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关于出租房和所有零商项目委托居委会管理的函》”、“20#22#楼系综合楼04号房作为物业楼使用,没有租金收入”。说明: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管理出租房前(20055月开始),刘永修已操纵风华园居委会恶意诈骗和蓄意侵吞了业主共同收益(业主公共用房房租),泉山区审计局有意为刘永修操纵风华园居委会恶意诈骗和蓄意侵吞了业主共同收益(业主公共用房房租)撑起保护伞。
2举例说明之二:刘永修擅自通过把业主委员会委托出租的房屋(文化活动中心102房屋合同中把必须交租金才能使用的房屋改为无偿使用(证据下二张图,合同签订日期200616打着用于社区公益幌子,把明显属于业主公共收益的房租变成属于居委会的赞助款,达到千方百计侵吞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房租和逃税的目的;
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王培荣十二起民告官案仍无法撼动集贪腐.png
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王培荣十二起民告官案仍无法撼动集贪腐.png

刘永修操纵风华园居委会这种十分明显恶意诈骗和蓄意侵吞了业主共同收益(业主公共用房房租),但泉山区审计局有意为刘永修操纵风华园居委会明目张胆恶意诈骗和蓄意侵吞了业主共同收益(业主公共用房房租)撑起保护伞。
3、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在业主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刘永修一张批条,风华园居委会把原来属于而且理应属于业主委员会,而且已记入业主委员会帐目的房屋租金,转移到风华园居委会风华园居委会没有这些房屋所有权,不可能有这些房屋合法收入:租金,这是典型的盗窃行为。有财务凭证为证请看下图
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王培荣十二起民告官案仍无法撼动集贪腐.png

从上面盖有风华园居委会公章的证据最后一行可以看出,居委会收取大山画社租金300元,地点是老居委会。说明:
1)政府已给风华园居委会及风华园社区警务室办公用房,位于东区风华园配电房旁的一套二层单独楼。但风华园居委会把政府部门给了风华园居委会办公楼出租给大山画社(上图中的老居委会),强行非法强占业主公共用房(面积646.8平米)进行办公,在这种情况下,大山画社租金理应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
2)风华园居委会强行非法强占业主公共用房(面积646.8平米,价值约50万)进行办公,该房属于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出租,但风华园居委会不但侵贪租金,而且强行占用房屋办公,把政府给其办公用房出租。
由于王培荣举报,政府部门干预,风华园委员会2007年1月18日张贴公告(下图证据),称迁出强行非法强占业主公共用房(面积646.8平米)的办公房,另行租房办公。说明非法强占业主公共用房(面积646.8平米)进行办公不合法,但风华园居委会至今没有兑现该公告。
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王培荣十二起民告官案仍无法撼动集贪腐.png

风华园居委会没有在风华园购买一分钱的房产,没有可出租的房屋和土地被上诉人刘永修、薛长玲操纵居委会已侵占属于业主公共收益(租金的金额超过十万强行非法强占业主公共用房(面积646.8平米,价值约50万)进行办公,是一种明目张胆的变相抢劫行为,是一种十分明显违法犯罪行为。
二、作为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要求业主委员会收入如实纳税,如实举报黑恶势力逃税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二
20061022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提交泉山区审计局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致泉山区审计局的公开信》,在“举报刘永修操纵的风华园居委会的违法乱纪及违法犯罪行为”十分明确指出:
按税务部门规定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0日止2005年5月到2006年3月期间,风华园居委会有义务到税务机关交税,开具纳税人是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的代扣代缴税票,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操纵居委会恶意逃税,2005年5月到2006年3月期间没有交一分钱的税,至少逃税4万5千多元,而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0%,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而且情节十分恶劣,是典型的恶意逃税,其逃税的目的是为了更多地侵吞业主公共收益和税金。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是交税主体,必须依法到税务局开具纳税人是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的《代扣代缴税款凭证》。王培荣200643公开举报当时风华园居委会拒绝去纳税,而且远远超过税务部门规定纳税人申报期,充分说明王培荣当时举报逃税成立
王培荣200643公开举报后,刘永修为了逃避法律打击,用虚假的形式交税,不是去交税,而是去开《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开《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时间是在王培荣举报后(200647日及2006424日);要注意的是王培荣举报在前,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代开发票在后充分说明王培荣当时举报逃税成立
更为恶劣的是,风华园居委会至今拒绝给纳税人是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的《代扣代缴税款凭证》,业主委员会财务不能合法入账,主体是风华园居委会纳税不能在业主委员会入账报销。风华园居委会十分明显的故意逃税,王培荣向徐州市地方税务局举报后,徐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风华园居委会实施处罚。王培荣向一审法院提交《王培荣举报风华园居委会查结回复》,但泉山区法院在判决书谎称:税务机关关于风华园居委会不存在偷税情况的复函等
泉山区审计局在《审计报告》有意为刘永修操纵风华园居委会恶意恶意逃税撑起保护伞。
三、作为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拒绝用假发票在业主委员会报销,如实举报黑恶势力用北京王府井商场买树苗的假发票,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三
王培荣如实举报:200541日,刘永修就开始用北京市王府井商场买三千多元杏树假发票,到业主委员会报销现金;事实是:北京市王府井商场不卖杏树,刘永修报销的是假发票。有刘永修签名北京市王府井商场买三千多元杏树假发票为证
泉山区法院判决书无中生有加贪污公款”。谎称:“针对被告人王培荣关于永修使用王府丼商场假发票贪污公款事实”泉山区法院陷害王培荣入狱手段无比卑鄙。
四、作为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黑恶势力打砸抢,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副院长宋遥2011年对王培荣起诉黑恶势力打砸抢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年后的2012年宋遥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
五、作为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黑恶势力操纵居委会选举,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五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副院长宋遥2011年对王培荣二个起诉黑恶势力操纵居委会选举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年后的2012年宋遥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
六、在判决没有生效情况下,法院非法异地关押王培荣,毁灭王培荣手中全部上诉证据,强行掩盖造假制造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判王培荣有罪的诽谤罪案件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说明社会危害小,在判决没有生效前公安检察院均不介入。在一审判决后,强行在判决没有生效情况下,公安强制介入,更为恶劣的是法院非法异地关押王培荣,目的十分明确:毁灭王培荣手中全部提交庭审证据,强行非法掩盖其造假制造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证据。
泉山区法院毁灭王培荣手中全部提交庭审证据到了十分疯狂的地步:到王培荣家抄家搬走王培荣家二台电脑,到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搬走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电脑,到中国矿业大学王培荣办公室家抄家搬走王培荣工作电脑,没收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证据光盘备份六套,甚至王培荣到文印社打印答辩状及证据的U盘也被没收。总之,泉山区法院不允许王培荣手中有任何提交庭审证据,可谓片甲不留。
徐州市中级法院档案:判王培荣有罪的刑事二审正卷第1页记录了2012年12月14日,泉山区法院把2012年11月30日《扣押物品清单》的物品(材料6袋、光盘12张、U盘1个),作为赃物出现在案件移送表中。
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判王培荣有罪的刑事二审判决是在2012年12月31日,但早在半个多月前的2012年12月14日,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实质上用犯罪手段剥夺了王培荣的一切诉讼权力,王培荣庭审时自用的与案件诉讼有关的一切相关材料被泉山区法院做为赃物全部没收。
因为徐州市中级法院要造假制造假案,所以在案件判决前,不允许王培荣有与案件诉讼有关的一切相关材料,徐州市中级法院在毁灭王培荣与案件诉讼有关的一切相关材料情况下,做出王培荣有罪的判决,十分荒唐和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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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篇 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为例,揭露彻底摧毁中国纠正冤假错案制度,拒不纠正真相大白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
阴招黑招之一: 胆大包天通过偷换概念,把“冤假错案”改为“冤错案件”,明目张胆把对社会危害最大、性质最为恶劣的刑事假案排除出需要纠正的案件范围,也就是说明目张胆拒绝纠正刑事假案
    党和政府明文规定要求纠正冤假错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处理刑事申诉案件中,变成了纠正冤错案件,直接把刑事假案排除出需要纠正范围。
阴招黑招之二: 党中央要求纠正冤假错案是无条件的,有错必纠是原则。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处理所谓“冤错案件”中,十分荒唐地提出“坚持依法纠错和维护裁判权威并重”,何谓并重,并重就是同等重要。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把“维护裁判权威”与“纠错”提到同等重要的地步,这是明目张胆欺骗党和政府及人民的把戏,目的是为拒不纠正冤假错案找借口。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二大阴招恶招,详情请看第三巡回法庭2018年6月6日微信,或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6月6日凌晨00:31微信,其中,与本文相关的内容整段摘录如下:
    “据了解,自2016年12月28日挂牌成立至今,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目标,着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复查再审模式,已立案审查刑事申诉案件245件,审结205件;注重人权司法保障,对于冤错案件,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共启动再审程序案件7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纠错和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共驳回申诉198件,维护正确裁判的既判力。”
阴招黑招之三:所谓近十年中国法院没有刑事假案,是江必新利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中纪委常委身份和权力,明目张胆制造毁灭性破坏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弹”
1、古今中外,冤假错案不可避免,近十年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中纪委常委江必新在内的一些法院领导和法官弄虚作假成风,怎么可能近十年不出现刑事假案?只有不断纠正包括近十年发生的刑事假案在内的冤假错案,才是唯一正确的认识。
2、江必新不但对近十年产生的刑事假案视而不见,而且用犯罪手段强行掩盖近十年发生刑事假案,出现不断强行用新的假案掩盖原假案,制造中国近十年没有刑事假案的假象。
3、随着时间变化,新的证据的出现,如亡者归来等,就可能发现近十年发生包括刑事假案在内的冤假错案;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等原因,如DNA应用,也可能发现包括刑事假案在内近十年产生冤假错案。所以,所谓近十年没有刑事假案,是不折不扣欺骗党和政府及人民的把戏而已。
4、公认的是: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推行“命案必破”,中国的冤假错案出现新高峰,这正发生在近十年,怎么可能近十年没有刑事假案?
5、刑事假案的纠正是没有时效限制,文革时期甚至文革前,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产生的刑事假案,均是法律规定的纠正范围,江必新把“纠正冤假错案”篡改为“冤错案件”,把刑事假案排除出纠正范围,是明目张胆破坏中国全面依法治国。
6、中国法院在办理新的案件时,随时可能出现新的冤假错案,而江必新把刑事假案排除出纠正范围,不但是在明目张胆地“变相鼓励”法官造假制造刑事假案,而且明目张胆拒不纠正刑事假案,公开为制造刑事假案的害群之马撑起保护伞,毁灭性破坏中国法律和全面依法治国。
阴招黑招之四: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用伪造王培荣申诉要求等刑事犯罪手段,驳回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受害者王培荣刑事申诉的同时,极不要脸地要求王培荣息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再违法规定:对不服息诉案件不予受理。用流氓手段把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放进“保险柜”,成为永远进不了纠错程序的“铁案”。
阴招黑招之五:用死猪不怕开水烫手段对付王培荣的大量举报和网络公开揭露,对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企图在本案平反后逃脱“包庇刑事犯罪、失职渎职”等刑事罪责。
阴招黑招之六: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拼死用犯罪手段阻止党和政府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不但长达二年拒不纠正第三巡回法庭造假制造的假案,而且2018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又一个疯狂举动:利用“优秀法官”称号,为明目张胆造假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黑法官仇晓敏撑起保护伞!
第二篇 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均敢而且至今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有意包庇强行掩盖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
【举例说明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惯用的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社会危害性】
若用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惯用的包庇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处理医疗事故,必将引起全国千夫所指:受害方举报控告医院发生心脏病手术医疗事故法院检察院先偷梁换柱将“心脏病手术”换成“腿部手术”,再以“经查举报控告者没有在医院实施腿部手术”为由,得出结论“举报控告不实,医院不存在手术医疗事故”。
一、法律明文规定必须“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的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均敢而且至今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有意包庇强行掩盖,拒不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
原审被告人王培荣为了证明不是诽谤,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证据,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内容属实,不是诽谤,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反诉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法院自导自演对法院自己伪造的诉讼要求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以不予受理为由达到目的之一是:不允许王培荣举证质证(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证据),达到陷害王培荣入狱目的:以王培荣散布四名自诉人涉嫌恶黑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虚假事实的诽谤行为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五款摘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王培荣均在《刑事申诉状》申诉要求1条明文指出:1、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徇私枉法,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了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而且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故意颠倒黑白,不但采用明显的伪证,而且采用犯罪手段强行毁灭假案受害人王培荣能证明法院制造假案全部证据,强行掩盖假案真相,
王培荣均在《刑事申诉状》申诉理由和事实第一段明文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二百条第五款二百条等规定,特提出申诉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在申诉案审查过程中,实质上均已经查实了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这一制造假案关键证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在申诉案审查过程中,均已查实王培荣反诉要求(内容请看下面楷体部分)1、驳回自诉人的恶意诉讼;2、依法判决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构成诽谤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3、刘永修、张志雄、刘勃生向答辩人公开赔礼道歉,登报消除影响;这一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均有明确记载(高检控申审通[2019]55号《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3页倒数第2行—第4页第5行)。
申诉人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上述三条反诉要求诉讼要求,没有再提出其他任何反诉要求诉讼要求)。任何法院、检察院文书中与上述三条不符的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的反诉要求(诉讼要求),均系伪造的
为了使人们对徐州二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办假案法官的卑鄙手段有直观理解,借用拳击比赛来形容比喻,法院制造王培荣的假诉讼要求,不允许王培荣庭审举证证明举报的真实性,就是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防守;法院不允许王培荣合法反诉,就是拳击场裁判只许对方进攻,不允许王培荣反击。办假案的法官就是既不允许王培荣反击,也不允许王培荣防守的拳击场上的裁判。
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第8行无中生有伪造王培荣一审期间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反诉要求(用楷体表示):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分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
王培荣再次强调:【这是一个只要不是瞎眼,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的假案】只要查看案件卷宗中王培荣提交泉山区法院的《刑事答辩状》第1页第1项内容诉讼要求,只用一分钟就能查实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和隐瞒王培荣一审时真实的反诉要求的真实性。
三、王培荣在向四级法院、四级检察院的举报材料和《刑事申诉状》中均明确并详细控告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没有一家法院和检察院敢在给王培荣的法律文书中否认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这一事实,充分说明相关法院和检察院明知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的伪造诉讼要求(徐州二级法院害群之马用犯罪手段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六种刑事犯罪套路之一是:办案法官、检察官伪造反诉人(申诉人)的反诉要求(申诉要求)并强加给反诉人(申诉人),这是故意制造和掩盖冤假错案常用的犯罪手段之一,现举例说明:
法院用造假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可使每一名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例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向法院提起起诉时,法院把起诉要求伪造成贪污,再以犯罪嫌疑人没有贪污驳回检察院起诉。
法院用造假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不但能使无罪的举报人入狱,而且能使明显有罪的被举报人逍遥法外。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的伪造诉讼要求犯罪手段举例说明:
甲公开举报揭露乙贪污,乙到法院刑事自诉甲诽谤。甲向法院提交了足以证明乙贪污的真实有效证据,用于证明不是诽谤。法院通过下列步骤完成陷害举报人入狱假案制造:
1.法院无中生有伪造甲的假诉讼要求“检举和控告乙贪污”,法院再以自己伪造的假诉讼要求不属于自诉案件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2.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庭审时不允许甲举证乙贪污。
3.同样以执行不受理“检举和控告乙贪污”的裁定为由,法院把甲已提交的法院用于证明举报乙贪污真实性的证据,列为与本案无关联性。
4.法院以甲散布乙贪污虚假事实,判甲诽谤罪成立。
所以,所有反诉人(申诉人)的反诉要求(申诉要求)必须以《刑事反诉状》(《刑事申诉状》)明确的表达并且是真实的表达为准,绝不允许办案法官、检察官伪造并强加给反诉人(申诉人)。
把泉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中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与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对比,明显看出徐州二级法院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完全是为判王培荣有罪量身定做的。
泉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认为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要求法院或移交相关部分追究自诉人的刑事责任。(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2页第4行—第8行
泉山区法院《刑事判决书》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散布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内容。(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第16页第9—10行
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检举和举报四原审自诉人系黑恶势力,有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和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行为。(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7页倒数第3行—第18页第5行
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散布四原审自诉人是黑恶势力、贪污、侵占公共利益、实施打砸抢犯罪等虚假内容。(徐州市中级法院(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8页第12—13行
可见,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用犯罪手段精心策划伪造王培荣反诉要求,目的就是为了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
王培荣再次强调:【这是一个只要不是脑残,就能从判决书看出是明显的假案】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自导自演造假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其判决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对王培荣所谓定罪依据,竟是法院伪造的、而且裁定不予受理的王培荣的诉讼要求。
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因为不予受理的内容与审理案件无关,在法庭对不予受理的内容不予举证质证,所以不予受理的内容一定不能作为定罪依据。也就是说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依据的案件,不但明显违反法律,而且违反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四、四级法院检察院均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伪造申诉理由掩盖真相大白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强行用明显刑事犯罪手段驳回王培荣申诉
王培荣申诉理由: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法官宋遥、徐州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卫采用伪造王培荣假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设圈套造假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不但证据确凿,而且关键造假已得到江苏省检察院查实,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竟敢用伪造申诉理由犯罪手段驳回王培荣申诉。
掩盖真相大白的冤假错案伪造申诉理由
掩盖真相大白的冤假错案伪造申诉理由手段举例说明
法院使用造假伪造起诉理由犯罪手段可使每一名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例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向法院提起起诉时,法院把起诉理由伪造成贪污,再以犯罪嫌疑人没有贪污驳回检察院起诉。
法院用伪造申诉理由手段掩盖真相大白冤假错案,强行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
王培荣明明白白以“办案法官徇私枉法有意采取伪造王培荣假诉讼手段设圈套办假案”,向徐州市检察院提起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害群之马不顾申诉人王培荣的指控和提交的证据,明目张胆造假,把王培荣申诉要求伪造为:以“原案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采信的证据和适用法律存在错误为由”,向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害群之马目的是强行掩盖真相大白假案真相,疯狂阻止纠正真相大白的刑事假案。请看王培荣提交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第1页倒数第11行—第1页倒数第9行内容(楷体部分):
以原案判决、裁定的事实、采信的证据和适用法律存在错误为由,向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未被支持。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害群之马不顾事实,无法无天,仍敢用《刑事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肆无忌惮办假案,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法院造假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办案6组害群之马明目张胆造假,伪造王培荣申诉要求,强行掩盖王培荣指控的徐州市检察院“伪造申诉理由手段掩盖真相大白冤假错案,强行阻止党和政府纠正冤假错案”.
五、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均敢而且至今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
1、2022年10月10日,王培荣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控告栏目,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控告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原主任杨其江涉嫌操纵掩盖并阻止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信访条形码:1002022030680 。最高检有关部门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2022年10月13日王培荣收到手机短信【最高人民检察院】王培荣:您好!您的信访材料收悉。经审查,您反映的申诉案件已办结,请您息访息诉。
2、2022年10月1418:11(党二十大召开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王培荣收到手机短信【最高人民检察院】王培荣:您好!您寄给全国人大代表**的信访材料已转我院。经审查,您反映的申诉案件已办结,请您息访息诉。
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刑事申诉状》目录
【反腐扫黑除恶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不但仍逍遥法外,而且举报人王培荣遭陷害入狱】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如实举报揭露腐败官员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徐州法院明目张胆用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陷害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这是一起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而且徐州二级法院造假制造冤假错案的关键证据早在2017年就得到江苏省检察院查实,在真相大白后,仍遭法院检察院造假强行掩盖长达十多年,拒绝纠正真相大白的刑事假案                               2页
第一篇 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用造假制造并强行掩盖刑事冤假错案惯用六种套路                      3页
套路一:造假设圈套伪造诉讼要求制造陷害举报人入狱的刑事冤假错案                            3页
套路二:法院以法院自己裁定不予受理的内容作为定罪结论制造刑事冤假错案                       4页
套路三:套路三:王培荣符合法律规定的提交一审反诉权(诽谤罪反诉自诉人刘永修等)被徐州二级法院通过伪造反诉要求非法剥夺了                                                                           5页
套路四:伪造申诉理由强行掩盖并拒不纠正真相大白的冤假错案                                  6页
套路:在一审整个庭审过程中,没有一个证人出庭作证,接受质证。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目张胆违反证人证言必须质证才能作为法院采信证据的法律规定,徐州市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称原审法院准许证人不出庭作证符合法律规定”,强行掩盖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内外勾结,实质上不容许王培荣对证人证言及证人提交的证据质证,强行用内容虚假的证据判王培荣有罪,泉山区法院实质上采用虚假的开庭形式审理案件     7页
套路六: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检察院“偷梁换柱”,把申诉状中“彻底毁灭王培荣手中能证明无罪的全部证”偷换成“隐瞒王培荣提交法院证据”                                                 9页
第二篇 举报揭露中国四级法院和中国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在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使用的六种刑事犯罪手段,进一步揭开造假最明显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真相                                              10页
一、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依法捍卫业主公共财产收益,如实举报被申诉人刘永修侵贪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收入,侵占业主公共用房,泉山区审计局违法出具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强行掩盖黑恶势力侵贪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收入。泉山区审计局违法出具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成为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一 10页
二、作为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要求业主委员会收入如实纳税,如实举报黑恶势力逃税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二                                                                    12页
三、作为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拒绝用假发票在业主委员会报销,如实举报黑恶势力用北京王府井商场买树苗的假发票,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三                                     13页
四、作为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黑恶势力打砸抢,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四                                                                                           13页
五、作为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黑恶势力操纵居委会选举,竟成为判王培荣诽谤罪的主要“罪行”之五                                                                                     13页
六、在判决没有生效情况下,法院非法异地关押王培荣,毁灭王培荣手中全部上诉证据,强行掩盖造假制造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13页
第三篇 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为例,揭露彻底摧毁中国纠正冤假错案制度,拒不纠正真相大白刑事冤假错案六大阴招黑招                                                                              14页
【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逍遥法外(之二)】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副院长宋遥2011年对王培荣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年后的2012年宋遥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                                                                15页
一、时任泉山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宋遥2011年对王培荣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使其逍遥法外
(一)宋遥对王培荣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之一)2011年8月起诉徐州市公安局,指控其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大肆打砸抢的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15页
(二)宋遥对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之二):2011112起诉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指控其纵容包庇潘增奎黑恶势力强行违法,用非法剥夺法律明文规定的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非法把持基层政权                                                           16页
二、揭露宋遥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背景黑幕                                      16页
【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逍遥法外(之三)】细思极恐!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势不可当:因充当保护伞遭穷追猛打半年无路可逃,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开始耍无赖了                                                                                     38页
【因充当保护伞遭穷追猛打半年的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2023年2月8日仍敢拼死办假案强行掩盖真相,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势不可当】
——举报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39页
江苏反腐扫黑除恶和公检法领域惊天腐败黑幕(之一)】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在2022年8月,竟仍敢明目张胆包庇“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与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狼狈为奸”案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不但颠倒黑白弄虚作假办假案,而且无中生有谎称“信访事项已经最高法院判决”,十分明显故意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39页
【官场超级黑社会和黑恶势力危害社会触目惊心,公检法出现警匪一家现象天地不容:以原江苏省委常委徐鸣为帮主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及其扶植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凌驾于党和政府及人民之上,明目张胆违法犯罪竟长达十多年】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听命于徐鸣为帮主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陷害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这个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真相大白已七年多,甚至中央巡视组于2019年11月初将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举报材料分别转被巡视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但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检至今仍不启动纠正冤假错案程序;徐州市泉山区委扫黑办和泉山区公安扫黑办拒不执行中央扫黑办多次扫黑除恶指令,至今仍疯狂充当以徐鸣为保护伞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45页
【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逍遥法外(之四)】其他主要申诉理由和其他主要事实                                                                                        53页
【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逍遥法外(之五)】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社会危害、申诉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法律依据    65页
【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逍遥法外(之六)】 徐州市长达二年二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徐州政法队伍弄虚作假成风,骗倒全国政法队伍和全国人民,疯狂破坏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而且再次证实徐州政法队伍害群之马当道,更加疯狂抱团阳奉阴违对抗党和政府及人民                67页
【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逍遥法外(之七)】 中国公检法恶魔当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中央巡视组、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多次将控告申诉举报材料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高级法院,但直到至今仍没有一个部门启动纠正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彻底摧毁了中国立体式纠正刑事冤假错案法律体系                      68页
【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逍遥法外(之八)】  2021年,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自诉人薛长玲为首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早已真相大白,查处易如反掌,但在2021年不但毫发无损,而且越来越疯狂,强行违法犯罪竟仍能屡屡得逞,黑恶势力本质再次暴露无遗                                  71页
【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逍遥法外(之九)】【人间地狱徐州超级黑色恐怖】反党反政府反人民的三股腐败势力联手势不可挡                                                  83页
【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逍遥法外(之十)】 【中国文革后最恐怖的反党反政府反人民政治事件】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公检法败类联手围剿铮铮铁骨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
——【反腐扫黑除恶刀光剑影:触目惊心超级黑色恐怖】要看江苏徐州有多黑,就看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帮主、徐州市委原书记徐鸣                                                                      84页

【人间地狱徐州篇:近期引爆网络的徐州被狗链套住脖子的八孩母亲事件,只是暴露出徐州黑暗的冰山一角】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徐州生灵涂炭根源是:根深蒂固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以官场超级黑社会为保护伞的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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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篇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明目张胆办假案,再次导致中央政法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平台程序空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再次逍遥法外
一、中央政法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平台程序空转
著名反腐扫黑除黑举报人王培荣向中央政法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平台举报:以江苏省委原常委、徐州市委原书记徐鸣、江苏省维稳办原副主任、省公安厅原党组成员、徐州市公安局原局长顾林岗等为保护伞的徐州风华园社区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明显违法犯罪。
该案件被层层下转,最后到了被王培荣大量举报的多次办假案包庇该黑恶势力的徐州市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办理。
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既不向举报人了解情况,也不向举报人索要举报证据,再次弄虚作假办假案包庇该黑恶势力,再次欺骗党和政府,这是明目张胆刑事犯罪。
2023年3月20日,王培荣告知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将以行政不作为起诉办假案单位,要求其给举报人王培荣书面答复,遭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拒绝
公开2023年3月20日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下简称扫黑办)与王培荣手机短信内容
扫黑办:我是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的民警,与你联系举报线索一事,多次拨打你的电话不接听,请你看到信息后回复一下。
王培荣:你好!我这手机不接来电,有事请加我微信联系,或发电子邮件到13951615346@139.com
扫黑办:我们需要向你反馈核查结果,请告知可以接听的电话号码
王培荣:我要书面答复,盖上公章,发给我,如敢再次办假案,我将对你单位行政起诉
扫黑办:不好意思,我们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复,无法满足你的诉求,请理解
王培荣:我依法提出要求书面答复,你们由于弄虚做假,违法办案,竟敢拒不给举报人书面答复,就是为了掩盖真相
扫黑办:你可以依法提出你的诉求,我们依法按规定办理
经过核查,您的举报不具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特此告知
王培荣:你口口声声依法,你拿出不能给举报人书面答复的法律条文
扫黑办:您的举报是从网上平台流转至我办,请从网上平台查询核查结果
王培荣:你告诉我什么网上平台?
既然你们是办案单位,必须对所办案件负责,而且你们负责答复举报人,我要求书面答复,合情合理合法
扫黑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平台
王培荣:你们办案既不向举报人了解情况,也不向举报人索要举报证据,再次弄虚作假办假案,再次欺骗党和政府,这是明目张胆刑事犯罪。
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简介
刘永修在任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刘永修不择手段打击排斥异己,居委会成员只剩刘永修和曾是刘永修家保姆二人。明显违法的二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原形毕露,不择手段明目张胆违法犯罪,大肆侵害风华园社区业主利益和权益。
风华园业主多次联名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风华园总户数为三千五百多户,风华园业主上述联名签名数累计超过三千户,远远超过启动罢免居委会主任程序法律要求。
风华园业主多次联名签名联名签名要求有关部门查处刘永修侵害风华园社区业主利益和权益的违法犯罪。在王培荣遭陷害入狱后,徐州法院没收了王培荣保存的上述签名证据。
被国内多家官媒誉为江苏网络反腐第一人的王培荣,时任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反腐和扫黑除恶号召,为党锄奸为民除害,勇做反腐和扫黑除恶马前卒。王培荣向时任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举报和反映刘永修违法犯罪,但徐鸣每次均以“刘永修是民主党派,徐州市委管不了他”推脱。
王培荣拿起法律武器,十多次民告官,向徐州市法院起诉徐州市有关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但遭到法院压案不立,不但使得该黑恶势力逍遥法外,而且成为中国最牛黑恶势力。
王培荣民告官案,举例如:
要求依法启动罢免风华园二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程序。
要求立案查处刘永修非法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用非法剥夺居民选举权等手段,强行把当时徐州市检察院列为十大腐败案件首犯、遭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双重立案查处的、正在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潘增奎为居委会主任。
要求徐州市公安局和泉山区公安分局查处非法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潘增奎为首和参与刘永修刑事自诉王培荣案件的张志熊等明目张胆大肆打砸抢等违法犯罪行为。
要求立案查处潘增奎非法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用非法剥夺居民选举权等手段,非法连任居委会主任。
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是刑事自诉案,一起由位高权重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的、由腐败官员组成超级黑社会,有组织与其扶植的黑恶势力联手有预谋制造,并长达十多年拼死阻止党和政府纠正。
王培荣依法以行政复议书为证据起诉徐州公安局、泉山区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对明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行政不作为。
但时任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宋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故意压案不立,使得黑恶势力逍遥法外。
一年后,宋遥在任刑庭庭长期间,用多达十二种刑事犯罪手段(制造刑事冤假错案套路),疯狂造假制造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强行陷害王培荣入狱,明目张胆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
徐州二级法院(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用伪造王培荣诉讼要求等犯罪手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的案号分别为:(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和(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
【反腐扫黑除恶决战二十多年: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不但仍逍遥法外,而且举报人王培荣遭陷害入狱】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如实举报揭露腐败官员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徐州法院明目张胆用多达十八种刑事犯罪手段,造假制造陷害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这是一起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而且徐州二级法院造假制造冤假错案的关键证据早在2017年就得到江苏省检察院查实,在真相大白后,仍遭法院检察院造假强行掩盖长达十多年,拒绝纠正真相大白的刑事假案
中央扫黑办针对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做出扫黑除恶部署后,徐州市泉山区扫黑办2019年6月顶风作案,继续明目张胆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保护伞纪实
2019628:55,王培荣接到徐州市泉山区翟山派出所民警手机短信:
“王教授好:
多日没见,一切安好!
关于你向国家信访总局投诉徐州市风华园社区刘永修涉嫌黑恶、潘增奎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国家信访总局已经将此转到我所,要求我所三日内调查回复。我两次给你打电话你均没接听,特给你发手机短信通知你到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配合调查你所反应的问题。或者请你把你的现居住地址告诉我,我们去你处找你,省得你旅途辛苦。
请你收到短信后立即回复为盼。
祝你身体健康、全家幸福!                    风华园社区民警杨怀武
20196210:07,王培荣回复手机短信:
“杨警官你好!
短信收到,十分希望徐州警方成功扫黑除恶,清除刘永修黑恶势力。我全力支持配合徐州警方,但翟山派出所原领导是保护伞,而你是案发地社区民警,我请你向上级汇报我的要求:
1、异地用警调查刘永修黑恶势力;
2、来我现居住地调查          王培荣”
20196210:57,王培荣接到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手机短信:
“王教授,我是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扫黑办民警,领导安排我给你联系,想今天和你见面,尽快落实相关举报线索”
王培荣立即回复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二条手机短信:
“你好!
我与翟山派出所杨警官说好时间在本月5号下午——7号上午,地点在绍兴市区,原因是我要收集整理举报材料和证据,我原有证据被法院毁灭”、“刚刚我已发部分举报材料给杨警官,我还有刘永修黑恶势力大量违法犯罪证据需要收集整理,在与办案人员见面时提供”
2019年6月2日11:19,王培荣给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二条手机短信:
“请转告你们领导:提交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是给公安部门扫黑办的最好“礼物”,我收集整理证据材料需要时间”、“请告诉你的电子信箱,我把发给杨警官的部分举报材料发给你”
王培荣收到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QQ信箱。
2019年6月2日12:07,王培荣给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邮件已发,我有担心:就是充当刘永修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泉山分局领导,是否仍在位?
请转告贵单位上级单位领导,我要求异地用警查处刘永修黑恶势力
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问王培荣:
“你具体指哪些领导?”
2019年6月2日12:32,王培荣回复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二条手机短信:
“我曾无数次向泉山公安分局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由于保护伞存在,当时没能及时查处。”、“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适合由泉山分局来查,我要求异地用警调查”
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手机短信回复王培荣:
“泉山分局主要领导均是今年五月才更换的,而且扫黑办人员也都是从各单位抽调的,请你相信我们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2019年6月2日13:14和16:33,王培荣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二次发内容相同的手机短信:
“你们看看上午发给你的举报材料,尽快告诉我需要我提供哪些证据材料,谢谢!
我们共同努力,清除刘永修黑恶势力
2019年6月2日17:04,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王培荣手机短信:
“你发的材料内容太多,一时理不清。关于刘永修你有哪些证据,都准备一下吧。”
2019年6月2日17:22,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王培荣手机短信:
“另外,我们也接到相关举报线索,需要找你当面核实”
2019年6月2日23:05,王培荣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手机短信:
“好的,我们在本月5日下午——7日上午时间段,在绍兴市区见面,具体时间由你们定。
我手机不接不熟悉的来电,有事请发短信。
2019年6月38:14,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王培荣手机短信:
“你现在就在绍兴住吗”
王培荣回复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手机短信
“我会在约定时间,在绍兴与你们见面,现在正在给你发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材料,估计4封电子邮件能发完,请查收
我再进一步收集整理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力争见面前完成
2019年6月38:44,王培荣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手机短信:
你好!我今天上午8:20——8:39给你发了4封电子邮件,我信箱显示发送成功,你是否收到,请回复,谢谢!”
2019年6月39:28,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回复王培荣手机短信
“收到了”
2019年6月310:02,王培荣收到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在上海见面做笔录地点的手机短信
“长宁区协和路193号绿地公馆7220房间”
这时,王培荣尽管明显感觉到泉山区扫黑办在搞突然袭击,有意不给王培荣留收集整理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的时间。王培荣仍全力配合,手机短信回复:
“好的!我大约中午1点到,你们吃完午饭”
2019年6月312:22,王培荣长宁区协和路193号绿地公馆7220房间做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笔录。这时,王培荣感到情况比想象的还要糟糕。来上海做王培荣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笔录的泉山区扫黑办负责人王某,曾任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案发地翟山派出所负责刑侦的副所长,在他任职期间,正是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期间。如果查实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该泉山区扫黑办负责人王某至少要承担失职渎职,甚至可能是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保护伞。
按理说,王某必须回避。而且王培荣在与泉山区扫黑办民警沟通过程中反复强调过刘永修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王培荣被告知王培荣向中央扫黑办举报,根据中央扫黑办安排做王培荣笔录。王培荣在做笔录过程很不愉快,内容变了味。名为“王培荣投诉徐州市风华园社区刘永修涉嫌黑恶、潘增奎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但被塞进的“私货”(有意设陷阱有意陷害王培荣等内容),甚至重点是与扫黑除恶毫无关系的事项。
关于潘增奎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举报笔录时,泉山区扫黑办负责人王某停止王培荣笔录,不允许王培荣讲:潘增奎贩卖私盐上万余吨(云龙区检察院档案记录是贩卖私盐3万余吨”“潘增奎构成犯罪(盖有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公章《情况说明》写明:经联系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原办案人员,称潘增奎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已过追诉期。”、“过追诉期是假的”、“潘增奎是曾被列为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案件之一的主犯,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曾从徐州市检察院领导了解到:03年检察院还查实潘增奎有十分严重的贪污等经济问题。”等内容,一度停止笔录,向王培荣试压。王培荣无法在笔录中控告潘增奎涉嫌职务犯罪问题。
在十分艰难的笔录情况下,王培荣在笔录中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要内容:
一、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已引起公愤,3000多风华园业主居民多次联名举报。
二、刘永修黑恶势力在风华园大肆打砸抢。
1、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抢劫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电子显示屏公告栏
1)潘增奎组织第一次抢劫,有监控录像为证(已提供泉山区扫黑办)。黑恶势力有意用电子屏砸阻止抢劫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在该次抢劫中雇佣一名社会上黑社会成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对王培荣拳打脚踢。
王培荣向时任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举报,徐州市委秘书长(徐州市政法委书记)夏文达派人送来2500元电子显示屏维修费。
2)潘增奎组织第二次抢劫,办事处给业主委员会8000元赔偿。
3)潘增奎组织第三次抢劫。
2、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抢劫举报人王培荣手机
其中第二次抢劫王培荣手机,翟山派出所用公款买新手机,由派出所所长骆明送到王培荣家。
第三次抢劫王培荣手机,翟山派出所追回手机,送还王培荣。
3、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雇佣社会上黑社会成员对举报人王培荣施暴等
第一次发生在抢劫电子公告栏过程(监控录像已提交泉山区扫黑办)
第二次是有刘勃生带领进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对王培荣拳打脚踢雇佣一名社会上黑社会成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
第三次  雇佣社会上黑社会,再有黑社会安排人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在风华园撕业主委员会公告,破坏业主委员会正常工作。
这里要指出的是: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雇佣社会上黑社会,多次在夜间破坏王培荣家的电表箱电闸,导致王培荣家断电,企图在王培荣下楼修复电闸时伤害甚至暗杀王培荣,该监控录像证据被泉山区法院毁灭。
三、刘永修黑恶势力操纵选举,三次强行将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正在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操纵成居委会主任
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因王培荣等大量居民反映,有关部门叫停,非法操纵的选举无效。
第三次选举,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不允许王培荣在徐州情况下举行,向王培荣工作单位中国矿业大学施压逼王培荣离开徐州,在风华园大量张贴严厉打击破坏风华园居委会选举的公告和悬挂横幅,威胁阻止居民举报。
1、法律法规及泉山区委区政府关于居委会换届文件明文规定不允许指定候选人的情况下,刘永修黑恶势力明知潘增奎是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正在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仍强行指定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正在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为候选人。
2、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等全部为指定的候选人的情况下,自导自演进行所谓的居委会换届选举。
这次严重违法选举是在泉山区委区政府出动大量人员,还出动大量公安“保驾护航”,但潘增奎仍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当选居委会主任所需得票。
3、刘永修黑恶势力狗胆包天,再次非法操纵,变相宣布在风华园废除当选居委会主任所需的法律规定,潘增奎终于被刘永修黑恶势力操纵成居委会主任。
四、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掠夺业主公共财产,侵贪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大量证据已提交泉山区扫黑办)
笔录大约在20196317:00结束。
20196320:34,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关于杨在均拒绝王培荣移交存折证据材料已发你信箱,请查收”
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回复手机短信:
“好的”
20196320:34,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今天上午发给你第一封电子邮件(8:20发送)。其中:附件12:(列举王培荣提交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用于证明举报“自诉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贪污、侵占等”真实性的的部分证据)1、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2、疯狂打砸抢犯罪破坏公共财产,街道办事处甚至徐州市委竟为这帮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造成严重损失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要说明的是,这只是我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一小部分
20196320:58,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二条手机短信:
第一条:
“附件13:(列举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时提交泉山区法院自诉人明显涉嫌构成诽谤罪部分证据),从中可以看出: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并提交泉山区法院自诉人明显涉嫌构成诽谤罪大量证据,如:
    证据五、刘永修张贴盖有公章的材料恶意陷害王培荣、孟震贪污一万元复印件
刘永修遭起诉后,向泉山区法院提交经过卑鄙手段处理过的财务凭证伪证
刘永修不得不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法院文书
刘永修在泉山法院赔礼道歉半年后,就同一件事,继续恶意在风华园大量张贴材料造谣诽谤王培荣、孟震,这次变本加厉打着法院旗号坑蒙拐骗造谣诽谤
自诉人张志雄甚至在2012年9月仍在风华园大量张贴刘永修06年在法院赔礼道歉的风华园居委会公告恶意攻击、陷害王培荣贪污
王培荣还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自诉人刘永修操纵其老婆和自诉人张志熊在风华园大量张贴材料称王培荣帮教分子和邪恶势力,甚至挂横幅(甚至办事处综治办人员参与悬挂横幅)
张志雄张贴的“王培荣是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等证据。
  刘永修黑恶势力不但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有居委会公章小字报,甚至悬挂横幅,性质恶劣
第二条:
“面对风华园刘永修黑恶势力造谣诽谤,我大量报案和举报,有关部门成刘永修黑恶势力保护伞。
我必须公开在公告栏揭露真相。在这种特定情况下正义行为
说明:王培荣在风华园张贴举报揭露实事求是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因指出其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被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判犯诽谤罪,判刑一年半。
刘永修黑恶势力在风华园大量张贴材料甚至挂横幅,称王培荣帮教分子和邪恶势力、“王培荣是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王培荣以诽谤罪向泉山区法院起诉,但泉山区法院不予受理。天地不容!
20196321:17,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由于你们提前到上海,我原定在本月5——7号见面前收集整理证据计划被打乱,我尽快进一步把证据收集整理,发给你。”
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回复手机短信:
“好的”
20196323:22,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刚发了五封邮件给你:1、刘永修盖居委会公章在风华园大量张贴陷害诽谤王培荣的小字报证据:王培荣“维权”真相之一——六  2、刘永修使居委会成为打击、诽谤举报人的工具   3、由风华园六辆汽车被烧牵出的腐败和刘永修黑恶势力犯罪   4、再次揭穿刘永修黑恶势力侵吞业主财产真相.doc金额巨大收入风华园居委会不入账是明显的犯罪.doc   5、派出所所长骆明受贿证据:05年中秋节刘永修行贿的易初莲花超市购物卡300元的发票   请查收”
20196323:36,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由于刘永修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一手遮天,党和政府听不到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真相。先把证据材料发给你们,请你们如实汇报,清除黑恶势力”
20196323:48,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你们办案需要什么证据,告诉我,我尽力进一步收集整理,谢谢!
我们共同努力,为扫黑除恶做贡献!
2019646:24,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我发给你二封电子邮件《关于2019年6月3日笔录和发送的证据材料说明》、《王培荣多次打110报警举报风华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可到110和翟山派出所查相关档案,查看案件笔录和录像》,请查收,谢谢!”
2019647:17,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20100524晚11点风华园社区党委、居委会指使王朝清挂《彻底粉碎“帮教分子”王培荣的主任梦》、《彻底摧毁王培荣、吴敏、刘勃生邪恶势力》等横幅
录像文件:20100524a.264,用SDI_Player播放”
20196411:32,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请泉山区扫黑办注意刘永修侵贪私分出租的风华园业主公共用房租金二个重要细节》已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你,请查收”
20196413:10,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今天中午12点开始,我给你发了11个电子邮件,邮件标题为:《揭露徐州黑恶势力通过所谓的审计洗黑钱掩盖经济上违法犯罪的内幕——徐州有关部门的领导已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附件:审计报告、行政复议申请书、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文书徐泉复》、《向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同志提交举报黑恶势力举报材料(7篇Word文档)》、《刘永修还明目张胆侵吞并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造成三十万元损失仍不罢手(举报材料和证据二个Word文档)》、《(王培荣07年11月亲手交徐鸣书记收的)《给徐州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信》及刘永修违法犯罪的部分证据和《从财务问题反映出来的刘永修十分明显的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及证据》、《从财务问题反映出来的十分明显的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违法犯罪问题及证据刘永修违法犯罪部分证据(16个Word文档)(含:2007年1月18日在风华园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2007年1月搬出东区超市(业主公共用房)的《紧急通告》、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向泉山区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行 政 诉 状(修改稿)》、《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致泉山区审计局的公开信》、《违法犯罪被摆平,审计成为洗黑钱的手段(Word文档)》、《刘永修利用徐州市基层党政部门借“审计”之名洗黑钱,掩盖经济上严重的违法犯罪的证据(内含13个Word文档)》、《给徐州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信(二个Word文档)》,我的电脑显示发送成功,请查收。”
20196422:57,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昨天下午回家,通宵收集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直到今天中午,才把证据材料发到你邮箱。
中午睡到现在才醒,请问泉山区扫黑办还需要什么证据材料?请列清单给我,我尽力支持
2019658:10,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潘增奎职务犯罪调查有进展吗?
如遇到保护伞查不动,我将进一步向党中央举报,并在网络公开情况,推进扫黑除恶
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回手机短信:
“昨晚才回来”
2019658:27,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希望你们能成功扫黑除恶,打掉刘永修黑恶势力及保护伞,为党锄奸为民除害,还社会正义”
20196511:02,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二条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从我6月2日、6月3日电子邮件发给你的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的财务支出证据可以明显看出:刘永修操纵以居委会名义强行侵占业主公共财产和收益后,不但由于居委会私分,而且用于向派出所所长、办事处综治办人员行贿,建立保护伞。
还以发补贴的形式给风华园社会党委甚至业主委员会一些成员,建立风华园黑恶势力。严重腐蚀了风华园居委会、党委,甚至一些业主委员会成员。
王培荣一直坚持与刘永修黑恶势力做坚决的斗争,也是为什么风华园党委及一些业主委员会成员与刘永修黑恶势力勾结的重要根源
“刘永修黑恶势力操纵选举,被检察院和公安立案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被操纵成风华园居委会主任,他继续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和收益,这是风华园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也是风华园党委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重要原因”
20196511:21,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Word文档《关于刘永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说明》已通过电子邮件发到你信箱,请查收!谢谢”
2019668:44,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增补内容和改正打印错误后,又给你发了邮件《关于深入查清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建议和要求(修改稿)》,请查收!”
关于深入查清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建议和要求
泉山区扫黑办:
要查清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需要你们公开发动风华园业主和居民参与举报和揭露,因王培荣举报揭露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遭陷害入狱,业主和居民难免有惧怕心理,需要大量仔细思想做工作。
这里我举三例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刘永修在公告栏张贴盖有居委会公章的公告(你们所说的小字报)陷害孟震贪污一万元被孟震起诉,刘永修向泉山区法院提交伪证,导致法院对孟震采取法律强制措施:派法警到孟震单位强制带走孟震到法院调查。
王培荣带证据,和其它业主委员会成员,赶到法院用证据证明刘永修用卑鄙手段制造为证:我638:20发给你的邮件《附件13:(列举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时提交泉山区法院自诉人明显涉嫌构成诽谤罪部分证据)》第5页,财务二张凭证,属于同一事由,十分清楚写明“单据二张”,报销金额一万元。
     刘永修复印时有意不复印“单据二张”这部分内容,向法院陷害孟震贪污一万元,谎称:利用张洪收条报销一万元,另一张收据报销一万元。
     法院查明情况,刘永修在法院向孟震赔礼道歉。
      但事后,刘永修在泉山法院赔礼道歉半年后,就同一件事,刘永修继续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你们称的小字报),继续恶意在风华园大量张贴材料造谣诽谤王培荣、孟震,这次变本加厉打着法院旗号坑蒙拐骗造谣诽谤
2、退休教师郭修家,指出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多次遭到围攻、辱骂、威胁,他女儿报警,警察无奈劝郭修家搬离风华园,到其它地方居住。
3、著名作家袁成兰说了句公道话,当初场遭到刘永修老婆在大庭广众下辱骂、威胁。
王培荣大量打110报警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其中之一是:
刘永修黑恶势力因违法犯罪被带到派出所,仍敢在翟山派出所殴打举报人王培荣,派出所民警责令刘永修向王培荣赔礼道歉,王培荣要求书面赔礼道歉,因夜深(晚上太晚),王培荣提前回家,派出所应该有档案记录。
王培荣   201966
20196618:07,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有个重要事提醒泉山区扫黑办,潘增奎女婿是警察,很可能就在泉山区,请注意防范”
20196711:54,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给王培荣给发手机短信:
“王培荣:
经扫黑办核查,你反应的刘永修操纵选举及掠夺业主公共财产事项因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已通过市扫黑办移交相关部门核查。
其他举报事项,经查与事实不符,初步结论为刘永修、潘增奎不涉及黑恶势力犯罪。
特此告知。
20196713:42,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请转告泉山区扫黑办:《致徐州市泉山区扫黑办公开信》,请泉山区扫黑办回复,如不回复,王培荣将在网络与证据材料一起公开。希望泉山区扫黑办认真听取王培荣意见”
致徐州市泉山区扫黑办公开信
泉山区扫黑办:
1、风华园是徐州市科教小区,知识分子素质很高,具有鉴别违法犯罪能力的,我向你们提交风华园3000多居民和业主多次签名举报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签名。
2、我提供证据证明江苏省原常委徐鸣(原徐州市委书记)及上到徐州市有关公安部门下到派出所所长充当刘永修黑恶势力保护伞,我一再向你们提出强烈要求徐州市公安必须回避,由徐州市的上级公安部门异地用警调查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你们为什么仍要强行进行所谓的调查?现在看来是想强行掩盖刘永修黑恶势力
3、来上海做王培荣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笔录的泉山区扫黑办负责人王某,曾任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案发地翟山派出所负责刑侦的副所长,在他任职期间,正是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期间。如果查实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泉山区扫黑办负责人王某至少要承担失职渎职,甚至可能是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保护伞。
4、对答复的质疑
1)关于你们答复王培荣:“经扫黑办核查,你反应的刘永修操纵选举及掠夺业主公共财产事项因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已通过市扫黑办移交相关部门核查。”
首先你们在玩弄文字游戏,查处基层政权选举是扫黑办的职责,保护人民群众财产也是扫黑办职责。
扫黑办答复王培荣“你反应的刘永修操纵选举及掠夺业主公共财产事项因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是什么意思?我理解就是泉山区扫黑办明目张胆不查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
2)关于你们答复王培荣:“其他举报事项,经查与事实不符,初步结论为刘永修、潘增奎不涉及黑恶势力犯罪。
我提供大量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包括打砸抢视频泉山区扫黑办请告诉哪些具体情况与事实不符?请给书面答复我要向中央扫黑办等部门举报控告泉山区扫黑办包庇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更为荒唐的是“刘永修操纵选举及掠夺业主公共财产事项”等违法犯罪还没有结论,我提供大量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包括打砸抢视频),你们不查就下结论初步结论为刘永修、潘增奎不涉及黑恶势力犯罪”,十分明显企图强行做刘永修黑恶势力保护伞。
4、潘增奎职务犯罪,翟山派出所民警到云龙区检察院调查,翟山派出所公函说得很清楚,翟山派出所公函全文如下(楷体):
情况说明
2012年10月16日上午,泉山分局翟山派出所民警尹建峥、李伟民前往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查阅潘增奎“有无贩卖私盐的行为或者有无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侦办”的有关材料。
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查阅档案室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称:“1993年至1999年,潘增奎任徐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公司副经理期间,擅自从山东潍坊地区调进私盐3万余吨到徐州地区销售”。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9月25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潘增奎立案侦查,2003年10月2日将潘增奎取保候审,2003年11月24日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经联系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原办案人员,称潘增奎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已过追诉期。对此,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既不愿出具证明,也不同意复印卷宗材料。
特此证明。                                     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公章)2012年10月16日
上面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公安公函内容,泉山区扫黑办也不承认了吗?
从翟山派出所公函十分明显看出潘增奎违法犯罪,王培荣在举报材料中指出:
这起中国最大非法贩卖私盐案的罪犯,包括主犯潘增奎在内全部逍遥法外,这是徐州官场腐败十分严重的写证:
1)所谓超过追诉期是假的:
刑法第87条规定最短的追诉期是五年,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年。公安公函称99年还在贩卖私盐,03年9月25日检察院立案,明明白白在五年追诉期内;事实上,一直到案发的03年,潘增奎还在贩卖私盐,不存在超过追诉期问题。
2)所谓玩忽职守罪是为潘增奎开脱罪责
潘增奎贩卖私盐检察院是以非法经营罪立案的,而且潘增奎以工业盐假冒食用盐,应该用更严厉的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潘增奎职责,不知为什么公安的公函称以玩忽职守罪立案
3)潘增奎是曾被列为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案件之一的主犯,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曾从徐州市检察院领导了解到:03年检察院还查实潘增奎有十分严重的贪污等经济问题。
4)潘增奎取保候审期间,被风华园黑恶势力非法操纵成风华园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潘增奎纠集敌视党和政府的刑满释放的,潘增奎多次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至今逍遥法外。
综上所述,泉山区扫黑办不是在扫黑除恶,而是在明目张胆充当刘永修黑恶势力保护伞。泉山区扫黑办看错形势了,中国的扫黑除恶势不可挡。
王培荣将向中央扫黑办、中央政治局等部门举报控告泉山区扫黑办上述行为,并保留通过网络公开向社会揭露的权利。
王培荣  2019年6月7日
20196716:32,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请问泉山区扫黑办明天下午能就《致徐州市泉山区扫黑办公开信》给答复吗?,到期不答复,视为不答复,我就开始向中央扫黑办等单位举报控告”
20196812:49,王培荣给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扫黑办民警发手机短信:
“付警官你好!《徐州市泉山区扫黑办2019年6月顶风作案,继续明目张胆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保护伞纪实》已发到你信箱请查收,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今天下午8点前告诉我。《致徐州市泉山区扫黑办公开信》今天下午8点前不答复,视为拒绝答复,我就开始向中央扫黑办等单位举报控告”
举报充当刘永修为首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徐鸣(江苏省委原常委、徐州市委原书记)
王培荣大量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徐鸣不但不查,反而明目张胆为其撑起保护伞。
1、徐鸣带领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和徐州市公安部门,到中国矿业大学明目张胆威胁王培荣,阻止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徐州市公安部门既不向王培荣做举报笔录,甚至拒绝王培荣向其提交证据材料,也就是没有立案调查,就向王培荣口头反馈所谓刘永修不是黑恶势力的结论。
徐鸣在场,王培荣当场予以驳斥,要求给书面材料,王培荣要向有关部门行政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徐州市公安部门改口说不是结论,只是沟通情况。
但徐州市公安部门向泉山区法院做书面的伪证,称徐州市公安部门曾向王培荣通报刘永修不是黑恶势力的结论,泉山区法院用这个明显的伪证判王培荣诽谤罪成立。
2、徐鸣参与非法操纵潘增奎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徐鸣亲自向中国矿业大学施压,逼王培荣在居委会选举期间离开徐州。
3、王培荣向徐鸣举报泉山区委书记董锋贪腐,徐鸣不查,王培荣在网络公开举报。徐鸣通过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向王培荣阻止王培荣网络举报。徐鸣甚至向王培荣说董锋没有一分钱经济问题,只是生活有点不检点。
王培荣顶住压力,通过网络举报,董锋落马,以经济问题被判刑。
4、王培荣向徐鸣举报时任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贪腐,遭徐鸣出卖。徐鸣指使李荣启到中国矿业大学找党委书记罗承选,不但阻止举报,而且逼王培荣交出举报材料证据。
遭王培荣拒绝后,李荣启亲自到矿大,在矿大党委书记校长等约十多人在场情况下,仍敢狗胆包天当面逼王培荣交出举报李荣启的证据。
遭王培荣拒绝后,李荣启动用徐州市公安局国宝支队,陷害王培荣参与刘晓波宪政签名,威逼王培荣停止举报李荣启。王培荣没有退缩,继续举报李荣启。
5、徐鸣强行违法违规提拔臭名昭著的、贪官陆正方案中有案底的腐败官员孔海燕,2016年不到三个月,臭名昭著的孔海燕二次升迁,第一次升迁没有任前公示,第二次升迁没有任命文件,徐鸣私自导演的孔海燕的上任丑剧,把生米做成熟饭,迫使江苏省政府半个多月后不得不下文承认孔海燕的省信访局局长,这是明目张胆对江苏省政府的“绑架”。
6、徐鸣扶植的刘永修为首的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利用虚假诉讼,操纵制造陷害王培荣入狱假案,徐鸣直接参与操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
泉山区法院案件审判长曾明确告诉王培荣:
诉王培荣诽谤案不成立,刘永修他们多次到法院立案,均被驳回不予立案。这次是江苏省副省长的徐鸣批示,法院不得不立案。
做假十分明显的中国法院造假第一案(造假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是(被王培荣长期举报的江苏位高权重腐败官员组成)超级黑社会帮主徐鸣在十八大后非法干预司法的铁证。
王培荣2019年6月8日
石沉大海的《给徐州市各级扫黑办要求查处刘永修潘增奎为首全国最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公开信》
培荣手机:13651615346   电子信箱:peirongwangcumt@163.com
徐州市各级扫黑办你好!
  我是王培荣,今年四月起我向中央扫黑办举报的刘永修、潘增奎为首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中央扫黑办安排查处,但泉山区公安分局拒不查处。
  今天我从媒体看到:今年五月做出拒不查处刘永修潘增奎为首黑恶势力的、时任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景伟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由徐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天我通过你,请你帮我向泉山区公安分局提出,必须依法查处刘永修、潘增奎为首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
  如果泉山区公安分局仍以刘永修、潘增奎为首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不属于黑恶势力为由拒不查处,必须给我书面答复,我有权依法向泉山公安分局的上级公安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和以行政不作为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公开揭开刘永修、潘增奎为首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黑幕。
  刘永修、潘增奎为首的全国最牛黑恶势力成员有:薛长玲、张志熊、刘勃生、张尊全等。有些黑恶势力成员姓名,我想不起来了,请你帮助,告诉我:在刘永修、潘增奎任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风华园社区居委会、社区党委的全部成员名单,还有办事处综治办派到风华园的工作人员名单,决不能使其黑恶势力成员逍遥法外,谢谢!
             王培荣        2019年1224
【细思极恐!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势不可当】因充当保护伞遭穷追猛打半年无路可逃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开始耍无赖了
2023月12日,王培荣通过江苏省公安厅网站向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举报:
【因充当保护伞遭穷追猛打半年的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2023年2月8日仍敢拼死办假案强行掩盖真相,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势不可当】
——举报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详情请看本举报附件word文档:因充当保护伞遭穷追猛打半年的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2023年2月8日仍敢拼死办假案强行掩盖真相(含附件1)和证明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苏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州市公安局原局长顾林岗等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铁证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照片
2023年2月14日查询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举报办理结果:该案已办结,请查看回复。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回复内容:为有效查处,请直接拨打电话12389反映!
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王培荣十二起民告官案仍无法撼动集贪腐.png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不能有效查处”,责任在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还有脸说吗?这是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明目张胆变相拒绝受理举报!
无论是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半年来办假案强行掩盖真相,还是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现在的明目张胆变相拒绝受理举报,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目的均是: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因充当保护伞遭穷追猛打半年的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2023年2月8日仍敢拼死办假案强行掩盖真相,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势不可当】
——举报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2022年11月26日,王培荣通过江苏省公安厅网站向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举报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苏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州市公安局原局长顾林岗“盖公章署实名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提交A4纸长达18页举报材料“【反腐扫黑除恶刀光剑影】再次举报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和位高权重保护伞(含附件1)”和徐州市公安局公函证据“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照片”
举报材料列举了16个违法犯罪事实。江苏省公安厅网站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信件编号TZ002211260004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规定办案期限为15天,60多天过去了,案件至今仍办结,也没有告诉举报人王培荣为什么2022年11月26日举报案件超过办案期限四倍不结案的原因。
  忍无可忍的王培荣于2023年1月27日,以“【2023年1月底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势不可当】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厅死心塌地充当保护伞(续)(含附件1)”为文件名,通过江苏省公安厅网站向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提交提交A4纸长达20页word文档的举报材料和证明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苏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州市公安局原局长顾林岗等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铁证“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照片”
王培荣在举报材料开始部分责问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王培荣2022年11月26日举报案件超过办案期限四倍,既不结案,也不说明原因,导致王培荣举报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逍遥法外,2023年1月底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势不可当。
王培荣2023年1月27日举报材料,江苏省公安厅网站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信件编号TZ002301270033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在收到王培荣举报材料的第二天回复“已办结”,给出的理由是“重复信件”。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2023年2月8日仍敢拼死办假案强行掩盖真相,历时70多天,办结王培荣2022年11月26日的举报案件,答复为“来信人反映情况不实,不予支持”。
王培荣重申: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无论否认盖徐州市公安局公章的[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真实性,还是否认徐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白纸黑字内容的真实性,均是在实施明显刑事犯罪
起底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江苏反腐扫黑除恶和公检法领域惊天腐败黑幕(之一)】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在2022年8月,竟仍敢明目张胆包庇“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与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狼狈为奸”案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不但颠倒黑白弄虚作假办假案,而且无中生有谎称“信访事项已经最高法院判决”,十分明显故意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一、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回复经查,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诉求不合理”,无论否认盖徐州市公安局公章的[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真实性,还是否认徐州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白纸黑字内容的真实性,均是明显涉嫌刑事犯罪
王培荣提交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的信件编号TZ002206280006
标题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与全国最牛黑恶势力狼狈为奸
信件内容【中国最黑的公安局】徐州市公安局多任局长狗胆包天,盖公章署实名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 发生在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社区以刘永修、薛长玲、潘增奎为主犯的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连续二届强行违法用剥夺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赋予居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手段,将2003年徐州市十大腐败要案主犯潘增奎操纵成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2011年8月26日著名反腐扫黑除恶举报人王培荣起诉徐州市公安局和泉山区公安分局,指控其颠倒黑白办假案,充当大肆打砸抢的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 详情请看附件: 1、【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与黑恶势力狼狈为奸】(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 2、【中国文革后最恐怖的反党反政府反人民政治事件】(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
回复内容您好,经查,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诉求不合理,不予以支持且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经最高法院判决。
王培荣提交的附件主要是就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起诉书,王培荣的八个向徐州公安部门报案内容和徐州公安部门的八个答复均是摘录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何来的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回复经查,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二、仅从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可以十分明显看出:“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与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狼狈为奸”,强行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的刑事犯罪,下面仅举例说明
(一)业主委员会的主任王培荣制止偷电,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不但踢开业主委员会门,而且抢走办公室二部电话机,徐州公安部门明目张胆强行包庇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
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记录王培荣报案内容:“2011年2月17日,我作为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制止偷电行为后,潘增奎带领的黑恶势力强行将用一把名锁、一把暗锁同时锁好的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的门踢开,抢走二部电话机,申请人王培荣及时把该情况通过电子屏如实告知业主,后该伙黑恶势力破坏直到抢劫物业楼电子屏。”
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记录公安部门处理情况:“关于第一个问题,2011年2月17日,居委会干部张志熊、潘增奎等人组织社区居民三百余人进行正月十五闹元宵群众演出。演出正在进行时,王培荣以居委会组织的演出使用业主委员会的电源为由,强行切断演出电源,造成演出无法进行。潘增奎等人找王培荣交涉无果,一气之下,张志熊将业主委员会门踢开,将办公室二部电话机拿走。经查,张志熊的行为不构成抢劫。”
(二)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制止偷电,用一把明锁一把暗锁同时锁好的业主委员会办公室,被潘增奎带领的黑恶势力,接连踢7、8脚,硬把门踢开,抢劫二部电话机,王培荣及时把该情况通过电子屏如实告诉业主。该伙黑恶势力抢劫物业楼电子屏,并殴打制止抢劫的王培荣(由录像视频为证)。责问公安:难道黑恶势力大肆打砸抢业主财产,业主委员会告诉业主真相的权利也没有了吗?告诉业主真相就是辱骂吗?该黑恶势力多次明目张胆抢劫,徐州市领导多次用公款为其抢劫买单
   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记录王培荣报案内容:“2011年4月12日上午10点多,潘增奎带领的黑恶势力再一次暴力抢劫价值上万元的电子屏并殴打申请人王培荣。”
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记录公安部门处理情况:“关于第五个问题,2011年4月12日上午张志熊、潘增奎、张尊全等人在拆卸小区内物业楼电子显示屏时,王培荣上前制止拆卸。双方有推、拉过程。关于拆卸显示屏的原因,张志熊、张尊全辩称王培荣经常利用业主委员会的显示屏攻击风华园居委会,辱骂张志熊、张尊全等人。拆卸显示屏是为了不让王培荣再利用显示屏骂人。有在场证人称:“这个显示屏是公共财产,不应该是王培荣的自己的财产,王培荣更不能使用公共财产辱骂他人、攻击他人,太不道德。有些事情不该是王培荣说的,黑社会和黑恶势力应该由司法机关认定。”经调查,没有证据证实当时王培荣被殴打。”
(三)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揭露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多次遭明目张胆打击报复。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殴打、抢劫王培荣,有录像为证。王培荣手机被抢、小灵通被抢、王培荣钱被抢,王培荣报警,公安部门均不择手段强行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明显的刑事犯罪,详情请看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王培荣万般无奈情况下,曾向徐州市主要领导举报,当时派出所所长骆明不敢向抢劫者追回抢劫的小灵通(内有王培荣大量个人信息),送来一部用公款购买的小灵通赔王培荣
三、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无中生有谎称“信访事项已经最高法院判决”,企图强行掩盖真相,十分明显故意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告知王培荣:申请人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在接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王培荣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法院至今拒绝立案,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无中生有谎称“信访事项已经最高法院判决”,企图强行掩盖真相,十分明显故意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收到的王培荣2023年1月27日举报材料标题为:“2023年1月底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仍势不可当】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厅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王培荣依法如实举报控告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明显违法犯罪不但处处碰壁,而且遭陷害入狱,举报控告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位高权重8保护伞:以江苏省委原常委徐鸣为帮主、由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实名举报长达十多年的腐败官员组成的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
其中王培荣向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提交举报材料正文的第一部分:
第一篇 举报控告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江苏省委常委徐鸣为帮主、由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实名举报长达十多年的腐败官员组成的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
徐鸣 江苏省委原常委、江苏省原副省长、徐州市委原书记 徐州市官场超级黑社会帮主
李荣启 徐州市委原副书记 【战无不胜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骨干李荣启(徐州市委副书记)创贪腐淫黑而不败世界奇迹】
顾林岗 徐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苏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蒋子彦  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公安分局原局长
【中国最黑的公安局局长顾林岗、 徐州市泉山公安分局局长蒋子彦】盖公章署实名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
宋遥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副院长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宋遥明目张胆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副院长宋遥2011年对王培荣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年后的2012年宋遥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用了六种以上犯罪手段,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
杨其江  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原主任、孙光永 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原检察长
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杨其江、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光永利用职权操纵下,江苏省检察院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中国四级法院、检察院均敢而且至今仍在用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的千夫所指阴招、黑招,有意包庇强行掩盖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造假第一案》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细思极恐!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势不可当】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厅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王培荣向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提交举报材料正文的第二部分:
第二篇 王培荣依法如实举报控告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明显违法犯罪不但处处碰壁,而且遭陷害入狱
一、明目张胆用黑恶势力控制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社区基层政权
违法犯罪事实1
被徐州风华园3000户居民多次要求罢免居委会主任的刘永修和曾是他家保姆非法组成的只有二人风华园社区居委会,强行操纵正在取保候审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腐败要案主犯潘增奎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潘增奎因贩卖私盐3万余吨等被检察院认定构成犯罪,有公安公函为证,03年检察院还查实潘增奎有十分严重的贪污等经济问题)。
刘永修三次操纵潘增奎第一届主任选举,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因王培荣等大量居民反映,有关部门叫停,宣布选举无效。第三次刘永修强行用违法犯罪手段:
1、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明文规定不允许指定候选人的情况下,刘永修黑恶势力强行指定潘增奎为候选人。不但强行隐瞒潘增奎正在遭检察院和公安双重立案情况,谎称王培荣大量举报并公开在风华园揭露潘增奎遭双重立案是造谣。
2、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等全部为指定的居委会候选人的情况下,自导自演进行所谓的居委会换届选举。
3、在自导自演进行所谓的居委会换届选举中潘增奎仍没有当选。刘永修宣布在风华园废除当选居委会主任所需的法律规定,潘增奎终于被刘永修黑恶势力操纵成居委会主任。而且使得潘增奎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强行违法犯罪屡屡得逞发生在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社区以刘永修、薛长玲、潘增奎为主犯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强行违法用剥夺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赋予居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手段,连续二届强行操纵潘增奎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
王培荣用法律途径,就明目张胆操纵风华园居委会违法选举起诉泉山区民政局(徐州泉山区法院副院长宋遥2011年对王培荣第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
违法犯罪事实2
在大量举报情况下,势不可当薛长玲为首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强行违法犯罪屡屡得逞强行违法操纵徐州风华园社区党委、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强行非法招聘物业这里仅以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为例举报
    强行违法非法组建的(业主代表大会于2010年已被法律法规废除合法性)、而且2021年是过期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明显已失去领导换届选举资格)与风华园社区新任的党委书记杨晓菊(兼居委会主任)和副书记李贝(兼居委会委员)狼狈为奸,再次强行违法非法剥夺法律法规赋予业主当家做主权利,强行违法操纵非法的所谓业主代表大会,产生非法业主委员会。再次证明在大量举报情况下,势不可当薛长玲为首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强行违法犯罪屡屡得逞
二、风华园居委会原主任刘永修不择手段疯狂侵吞业主共同财产并私分
违法犯罪事实3
刘永修瞒着业主委员会,私自把属于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业主公共用房物业楼出租非法收取房租,这是一个恶意诈骗行为和蓄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行为,有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为证
刘永修擅自通过把业主委员会委托出租的房屋(文化活动中心102房屋,合同签订日期200616合同中把必须交租金才能使用的房屋改为无偿使用把明显属于业主公共收益的房租变成属于居委会的赞助款,达到侵吞全体业主房租
泉山区审计局明目张胆作假出具内容虚假的所谓《审计报告》强行掩盖刘永修不择手段疯狂侵吞业主共同财产并私分真相,王培荣向泉山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泉山区政府以十分荒唐的借口“只有审计建议,没有审计决定的审计报告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潘增奎带领张志熊等黑恶势力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行为,公安等部门撑起保护伞,徐州市有关部门多次用公款为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
违法犯罪事实4
2011年2月17日,王培荣制止潘增奎、张志熊等偷电行为后,潘增奎、张志熊等强行踢开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的门,抢走二部电话机。王培荣通过电子屏将情况如实告知业主,潘增奎、张志熊等三次抢劫业主委员会电子屏,造成业主公共财产损失约2万元。王培荣每次向徐州市委领导举报,第一次遭打砸抢,徐州市政法委书记夏文达派人送来公款1400元维修费,泰山办事处书记派人送来公款买的电话机;第二次遭抢劫,泰山办事处书记派人送来公款8000元;第三次遭抢劫,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以行政不作为起诉徐州市公安局和泉山区分局。
王培荣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徐州市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大肆打砸抢违法犯罪,但徐州市公安部门颠倒黑白办假案,狗胆包天出具公函充当大肆打砸抢的潘增奎黑恶势力的最无耻的帮凶。徐州泉山区法院副院长宋遥2011年对王培荣第一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
四、刘永修、潘增奎、薛长玲为首的黑恶势力疯狂打击报复并陷害举报人王培荣
违法犯罪事实5
王培荣大量举报刘永修违法犯罪,遭刘永修一家打击报复,王培荣遭殴打受伤住院。
刘永修、潘增奎等为首黑恶势力多次雇佣社会上黑社会成员对举报人王培荣施暴等
第一次发生在抢劫电子公告栏过程(监控录像已提交泉山区扫黑办)
第二次是有刘勃生带领进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对王培荣拳打脚踢雇佣一名社会上黑社会成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
这里要指出的是: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雇佣社会上黑社会,多次在夜间破坏王培荣家的电表箱电闸,导致王培荣家断电,企图在王培荣下楼修复电闸时伤害甚至暗杀王培荣,该监控录像证据被泉山区法院毁灭。
违法犯罪事实6
电子三次录像记录潘增奎、张尊全等为首黑恶势力对举报人王培荣施暴等,铁证如山。
潘增奎带领第一次发生在抢劫电子公告栏,张尊全将电子屏砸向阻止抢劫业主财产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头部。
第二次:在王培荣报警后,在薛长玲指挥下,潘增奎、张尊全当出警警察面殴打王培荣,疯狂至极。
第三次:潘增奎不但抢劫王培荣财物,而且殴打王培荣,明显构成暴力抢劫。
违法犯罪事实7
刘永修潘增奎为主犯的黑恶势力三次抢劫举报人王培荣手机
其中第二次抢劫王培荣手机,翟山派出所用公款买新手机,由派出所所长骆明送到王培荣家。
第三次抢劫王培荣手机,翟山派出所追回手机,送还王培荣。
潘增奎组织第一次抢劫电子显示屏,有监控录像为证(已提供泉山区扫黑办)。黑恶势力有意用电子屏砸阻止抢劫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在该次抢劫中雇佣一名社会上黑社会成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对王培荣拳打脚踢。
违法犯罪事实8
刘永修大量在风华园张贴盖有公章的材料恶意陷害王培荣、孟震贪污一万元。刘永修遭起诉后,刘永修不得不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有法院文书为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6)泉民-初字第1368号)
十分恶劣的是,同一件事,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后半年后,刘永修仍大量在风华园张贴盖有公章的材料恶意陷害王培荣、孟震贪污一万元。诽谤的主管恶意性十分明显。
违法犯罪事实9
刘永修操纵其老婆,甚至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人员参与悬挂横幅:《彻底粉碎“帮教分子”王培荣的主任梦》等横幅,有录像为证。 张志熊多次在风华园张贴的王培荣是全国最牛的黑恶势力”等。
违法犯罪事实10
王培荣如实举报揭露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遭刘永修、薛长玲、张志熊、刘勃生以诽谤罪为名陷害王培荣入狱。
五、中国最牛黑恶势力是被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长期公开举报的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为打击陷害举报人王培荣量身定制的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徐州官场超级黑社会帮主徐鸣(江苏省委原常委、江苏省原副省长、徐州市委原书记)、徐州市公安局原局长顾林岗等赤膊上阵充当明显刑事犯罪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保护伞
(顾林岗曾任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苏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违法犯罪事实11
王培荣举报材料中控告的惊天黑幕】江苏省原副省长、徐州市委原书记徐鸣赤膊上阵、不择手段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保护伞,带领公安等部门人员到王培荣单位,当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副书记等领导面,不但明目张胆赤裸裸拒绝王培荣提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而且威胁王培荣不允许举报黑恶势力。更为恶劣的是:颠倒黑白在陷害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出具内容虚假徐州市公安公函
违法犯罪事实12
【中国最黑的公安局局长】盖公章署实名明目张胆包庇中国最牛黑恶势力十分明显的刑事犯罪
违法犯罪事实13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宋遥明目张胆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副院长宋遥2011年对王培荣二个起诉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案民告官案强行压案不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年后的2012年宋遥充当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用了六种以上犯罪手段,造假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刑事造假第一案
违法犯罪事实14
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杨其江、江苏省盐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光永利用职权操纵下,江苏省检察院在查实徐州二级法院制造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刑事假案关键证据后,仍敢用申诉人在申诉状指控的刑事犯罪手段强行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违法犯罪事实15
【细思极恐!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势不可当】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厅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违法犯罪事实16
江苏省公安厅信箱拒不拿出证据证明“以‘徐州市公安局[2011]徐公复第0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为诉讼案由的最高法院判决书,来证明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做出‘你反映的问题最高法院已判决’的结论”,而是多次用下三滥手段,造假以“重复信件”制造“已办结”举报案件假象,强行掩盖举报真相:“【江苏省公安厅厅长信箱厅多次拒绝接受监督】死心塌地充当以徐州市多任公安局长为首的害群之马和中国最牛黑恶势力铜墙铁壁式保护伞”
举报材料详情请看(请通过电子信箱向王培荣索取):
附件1:【官场超级黑社会和黑恶势力危害社会触目惊心,公检法出现警匪一家现象天地不容:以原江苏省委常委徐鸣为帮主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及其扶植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凌驾于党和政府及人民之上,明目张胆违法犯罪竟长达十多年】(篇幅A4纸6页
附件2:【附件1】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篇幅A4纸30页
附件一:【官场超级黑社会和黑恶势力危害社会触目惊心,公检法出现警匪一家现象天地不容:以原江苏省委常委徐鸣为帮主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及其扶植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凌驾于党和政府及人民之上,明目张胆违法犯罪竟长达十多年】中国四级法院和四级检察院害群之马听命于徐鸣为帮主的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狂犬恶狗,疯狂造假制造和造假掩盖陷害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这个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真相大白已七年多,甚至中央巡视组于2019年11月初将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举报材料分别转被巡视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但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检至今仍不启动纠正冤假错案程序;徐州市泉山区委扫黑办和泉山区公安扫黑办拒不执行中央扫黑办多次扫黑除恶指令,至今仍疯狂充当以徐鸣为保护伞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小区是徐州市知识分子科教小区,胡锦涛等多位党和政府领导曾视察该小区
一、多次合法罢免居委会主任刘永修,遭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包庇
2005年初选出的居委会由刘永修等主任、副主任、委员五位正式成员组成, 200510月一名副主任和一名委员被排挤出居委会,不久又有一名委员被排挤出居委会,2007年初风华园居委会只剩下二位正式成员(刘永修和原刘永修家的保姆)。从200510月开始,风华园居委会正式成员数量,已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的居委会正式成员“五至九人”的标准。仅有两个正式成员的“居委会”,还能否称之为居委会?谁敢站出来说这样的“居委会”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可是,20069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200711068.18%的居民小组长再次签名,要求召开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均遭到顽固抵制。三年来,刘永修的“居委会”没有召开过一次合法的居民会议,它在风华园早就丧失了公信力。(合法的“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忍无可忍的居民,向徐州市中级法院起诉徐州市职能部门不启动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程序这一行政不作为,遭时任徐州市委书记徐鸣阻止,徐州法院不给立案。
二、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案件之一的主犯潘增奎,被刘永修扶植,企图操纵其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
潘增奎是曾被列为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案件之一的主犯,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曾从徐州市检察院领导了解到:03年检察院还查实潘增奎有十分严重的贪污等经济问题。
潘增奎贩卖私盐3万余吨,这是一起全国贩卖私盐数量最大的贩卖私盐案,曾被列为2003年徐州市十大腐败案之一。
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潘增奎立案侦查,认定潘增奎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徐州市云龙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对潘增奎贩卖私盐3万余吨立案。
翟山派出所民警到云龙区检察院调查,翟山派出所公函说得很清楚,翟山派出所公函全文如下(楷体部分):
情况说明
2012年10月16日上午,泉山分局翟山派出所民警尹建峥、李伟民前往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查阅潘增奎“有无贩卖私盐的行为或者有无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侦办”的有关材料。
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经查阅档案室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称:“1993年至1999年,潘增奎任徐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公司副经理期间,擅自从山东潍坊地区调进私盐3万余吨到徐州地区销售”。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9月25日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潘增奎立案侦查,2003年10月2日将潘增奎取保候审,2003年11月24日移送公诉科审查起诉。经联系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原办案人员,称潘增奎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已过追诉期。对此,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既不愿出具证明,也不同意复印卷宗材料。
特此证明。         
                           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公章)
2012年10月16日
(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公函《情况说明》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1),《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公开30张证据图片,可通过王培荣电子信箱索取,也可看网页:http://bbs.china168.biz/thread-1027581-1-1.html
从翟山派出所公函十分明显看出潘增奎违法犯罪,这起中国最大非法贩卖私盐案的罪犯,包括主犯潘增奎在内全部逍遥法外,这是徐州官场腐败十分严重的写证:
1)所谓超过追诉期是假的:
刑法第87条规定最短的追诉期是五年,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年。公安公函称99年还在贩卖私盐,03年9月25日检察院立案,明明白白在五年追诉期内;事实上,一直到案发的03年,潘增奎还在贩卖私盐,不存在超过追诉期问题。
2)潘增奎是曾被列为2003年徐州市检察院十大案件之一的主犯,著名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曾从徐州市检察院领导了解到:03年检察院还查实潘增奎有十分严重的贪污等经济问题。
3)潘增奎取保候审期间,被风华园黑恶势力非法操纵成风华园党委副书记,潘增奎纠集敌视党和政府的刑满释放的,潘增奎多次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至今逍遥法外。
刘永修对潘增奎如获至宝,为了使潘增奎逍遥法外,刘永修把正在被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的潘增奎非法操纵成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黑恶势力本质暴露无遗。但刘永修仍不罢休,把潘增奎操非法纵成居委会主任,出面掌管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刘永修退入幕后),一场正义与邪恶战斗在风华园打响。
刘永修采用暗箱操纵、突然袭击的手段,强行推举社区党委副书记、负案在身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做刘永修的继任者(风华园居委会主任)的阴谋破产之后,刘永修等人千方百计寻找借口,制造一系列障碍,妄图剥夺居民的民主权利,无限期非法把持风华园社区“居委会”。这是最恶劣的不文明行为,最严重的不和谐现象,是对市委市政府2008年1月底前完成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的明目张胆的对抗。
、三次操纵选举,通过无效选举,强行把2003年徐州市十大贪腐要案首犯潘增奎操纵成居委会主任
20081月至20087月,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二次违法选举被市民政局叫停;2008年1020日启动第三次选举,再次违法操纵,通过无效选举,强行把2003年徐州市十大贪腐要案首犯潘增奎操纵成居委会主任,黑恶势力面目暴露无遗。
1、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成立非法组织: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并私刻公章,赤裸裸明目张胆非法操纵选举
在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操纵下,2008年1月非法成立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在2008今年1月企图把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定性为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操纵成为风华园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居民举报后,徐州市民政局认定其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换届选举委员会均为非法。
非法组织风华园选举委员会公告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2
2、2008年10月23日黑恶势力非法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以风华园社区党委名义不但变相非法指定候选人(泉山区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中明文规定:不允许指定候选人),而且监票、计票、唱票全部由指定的候选人承担,明目张胆操纵选举到了极不要脸的地步。
3、国家关于居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泉山区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有严格规定,当选人得票必须过半。尽管刘永修操纵潘增奎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的选举,没有一个候选人得票过半,按照法律法规及山区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文件,该次选举必须宣布无效。但潘增奎竟然成了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充分暴露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
这里要强调指出的是:
1)对非法指定候选人潘增奎的介绍是:潘增奎,男,中共党员,退休干部(原市盐业局副局长),现任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十分明显故意隐瞒潘增奎被检察院和公安部门查处的这段最为重要的经历。有关人员基本情况由照片为证,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3
2)非法指定的候选人潘增奎是总监票人,有公示的监票、计票、唱票人名单为证,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4
3潘增奎03年被云龙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主犯,刘永修为了掩盖其违法犯罪的需要,08年1月企图明目张胆操纵为潘增奎风华园居委会主任,被举报人王培荣等举报和在风华园及网上公开揭露。举报人向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副书记张蕴慧、及副主任杨莹等举报潘增奎03年被云龙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主犯。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包庇纵容,(张蕴慧副书记)称贩卖查获的私盐并私分其赃款是集体决定的,称集体犯罪不是犯罪,真实荒唐之极,这是徐州泉山区现状。
4潘增奎03年明明白白被云龙检察院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主犯,风华园有人知情,而且已被大量举报和揭露,刘永修还要明目张胆操纵潘增奎为徐州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对普通百姓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对刘永修说不是难事,因为一些官员已堕落成为其奴才,警察、基层党组织成为其利用的工具。手段十分卑鄙、极其恶劣。
5采用“黑色恐怖”,一手遮天
风华园由于选举前没有公布选举办法,也就是没有选举办法的所谓选举。
动用警察数十人次和泰山街道办事处出动近二百人,以“破坏选举”为名不允许居民在公告栏等风华园的场所发表意见,以“破坏选举”不允许居民推荐群众组织的候选人,非法剥夺居民的推荐权。非法剥夺居民对潘增奎提出意见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时也剥夺居民的知情权(全面了解潘增奎情况)。采用黑社会的手段,如威胁,撕居民用正常手段介绍推荐建议的候选人材料,非法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力;
居民反映:“别的小区标语,都是热烈欢迎居民参加选举,而我们这里不是制裁就是严惩”。选举前风华园内拉了16个横幅标语,只有南门、东门两条内容是动员参加选举,一条是‘积极参加选举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另一条是‘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这两条虽然是谈到民主权利,但事实却相反。其余横幅不是“严厉制裁破坏选举行为”就是“破坏选举行为要依法制裁”,把风华园居民当成敌人
6十月二十日晚,居委会张贴公告,利用在绝大多数居民上班没有时间参加选举的情况,搞突然袭击,定在十月二十三日投票选举。
名为一户一票的选举。实际上剥夺了许多居民的投票权,尤其是很多人因白日上班,未领到票据业主委员会抽样调查初步结果:17.5%居民没有收到选票,风华园以3500户计算,可以推算出风华园多达612.5户没有收到选票。
因为选票故意无编号,故意领票不用签字。居民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也有人领重票,有证据证明多的一户竟领到四张选票。还发现有拦路发票、一人多票多投现象。
由于选举前没有公布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又未按照选举法双过半,虽然无一人过半数,而自己决定采取‘简单多数’的办法(不论得票多少,从多到少当选),产生了当选人。这些票也无法相信真正是居民自己投的又是连夜唱票计票,无选民监督,谁能相信这个选举没有舞弊呢?
但有一点能肯定的,没有做到一户一票的选举,而且是没有选举办法的所谓选举。
、公开列举以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二类证据,揭开被三千居民联名签名多次举报的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真相
为了简明扼要,这里仅举二例以刘永修为首的风华园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证据,充分证明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1)自诉人刘永修为主任的风华园居委会,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不知情情况下,非法把业主公共用房出租,并非法私分房租,(自2005321日起收取房租),明目张胆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因为该房属于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业主公共财产,所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不敢写明是具体地点,但在《补充说明》中明确写明了出租的房屋是风华园物业楼二层)。
20053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刘永修签名的《补充说明》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5
用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能证明:
1、刘永修非法出租风华园物业楼二层并私分房租,发生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其代管出租业主公共用房之前;
2、刘永修没有把属于业主公共收益的房租交给风华园业主委员会。
所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和揭露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贪私分风华园业主公共收益铁证如山。
2)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委托其代管出租的业主公共用房,用收赞助款取代的租金手段,非法侵贪业主公共收益房租(该赞助款实为租金,刘永修在《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中出租房不收租金,收给居委会的赞助款,非法侵贪属于业主公共收益的房租)
风华园文化活动中心楼102室《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6
刘永修连做人起码的诚信也没有,企图擅自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文化活动中心)出租合同改为无偿使用协议书、出租房的租金改为赞助款的手段,弄虚作假企图达到千方百计侵吞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和逃税的目的,遭到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的举报和揭露。
2、犯罪分子潘增奎伙同张尊全、张志熊等多次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街道办事处甚至徐州市委竟为这帮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造成严重损失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自诉人疯狂打砸抢犯罪破坏公共财产多段录像,其中2011430日,自诉人张志熊抢劫业主委员会电子屏公告栏的录像。
犯罪分子潘增奎伙同张尊全、张志熊等多次大肆在风华园打砸抢,王培荣举报,街道办事处花8千元买单,他们继续打砸抢,王培荣向市领导反映,市委花1500元买单,结果第三次打砸抢,直接损失超过二万元,均因有保护伞而逍遥法外。王培荣向泉山区法院提交办事处和市委为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的发票证据,王培荣还向泉山区法院提交办事处用政府钱购置二台电话机为张志熊打砸抢买单证据。
王培荣在提交泉山区法院《答辩状》19页指出:
详情看录像和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向泉山法院提交的起诉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公安分局的《行政诉状》。这里要说明的是:法律规定一周内必须受理的行政诉讼,王培荣2011826日交到泉山法院立案庭,至今既不受理开庭,也不给不予受理裁定书。法律没有能坚守社会底线,导致黑恶势力越来越疯狂。
所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如实举报和揭露自诉人张志熊打砸抢铁证如山。
惊爆徐州市委等领导用万元公款为黑恶势力打砸抢买单的触目惊心黑幕,揭露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及人民反腐的超级黑社会本质
疯狂对抗党和政府及人民反腐的超级黑社会扶植风华园黑恶势力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操纵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假案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提交了数十段录像证明王培荣举报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打砸抢的真实性,但一审法院泉山区法院在庭审时不允许王培荣播放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打砸抢真实性的录像,泉山区法院、徐州市中级法院竟敢狗胆包天故意颠倒黑白以王培荣散布自诉人实施打砸抢犯罪等内容作为定罪结论,判反腐举报人王培荣有罪,判刑一年半。
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向社会公开提交一审法院泉山法院的风华园黑恶势力打砸抢录像和录像截图图片,揭露徐州法院狗胆包天颠倒黑白制造陷害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入狱惊天假案。下面以王培荣向泉山法院提交了自诉人张志雄等暴力抢劫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电子屏的录像为例说明: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挂在物业楼外墙正常使用的电子屏,2011412日遭到不是风华园业主的自诉人张志雄和自诉人刘永修薛长玲非法操纵成非法居委会主任的潘增奎等暴力抢劫,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赶到现场制止,张志雄等故意把电子屏砸向王培荣头部,电子屏被砸烂,王培荣头部受伤,张志雄等继续强行抢劫企图抢走电子屏,王培荣为保护业主公共财产抓住电子屏不放。这段236秒录像,王培荣在泉山法院二次庭审均要求播放,但二次播放都是在不到30秒法官宋遥均不允许播放下去,强行掩盖抢劫真相。十分明显的暴力抢劫刑事犯罪,泉山法院和徐州中院判决书竟写成争夺电子屏。本录像只是自诉人张志雄等三次暴力抢劫业主委员会电子屏之一,三次抢劫造成业主公共财产损失二万元。其中第一次抢劫后,王培荣向徐州市区,办事处各级领导举报,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花8000元买单;第二次抢劫,王培荣向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等领导举报,市委领导派人送来1500元维修费,结果遭到第三次抢劫。
为什么徐州不敢查风华园黑恶势力明目张胆的多次抢劫,无奈地用公款一次次为其买单?王培荣在08年开始在网络公开揭露其真相,风华园黑恶势力由自诉人刘永修组织,是被王培荣网络举报落马被判刑十三年的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和贪官徐州市委副书记李荣启等扶植,是贪官专门用来对付反腐举报人王培荣的工具。
潘增奎、张致熊等黑恶势力暴力抢劫录像截图图片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7
泉山区审计局领导通过所谓对风华园居委会的内容虚假的审计,明目张胆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洗黑钱,非法掩盖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故意隐瞒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真相,不对刘永修黑恶势力把持的风华园居委会收入合法性进行审查,《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第6页第4行、第5行内容为:加强对风华园居委会与业委会有争议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进行协调,避免矛盾进一步加深。
风华园居委会没有在风华园购买任何房屋,所属政府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但没有多余能出租的房屋。
王培荣在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520053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刘永修签名的《补充说明》复印件和证据6风华园文化活动中心楼102室《房屋合作使用协议书》复印件,这二处房屋产权毫无争议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所有,但遭到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审计首要任务就是必须审计资金收入来源合法性。但泉山区审计局通过下列步骤明目张胆为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洗黑钱,非法掩盖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的手段:
1、把产权属于风华园全体业主部分公共用房,列为风华园居委会与业委会产权有争议的房屋。
2、再把所谓风华园居委会与业委会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租金归风华园居委会所有。
这是泉山区审计局做法十分荒唐的,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租金归属一定是有争议的,怎么能归居委会所有?
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第6页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8
王培荣向泉山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
泉山区政府以“只有审计建议,没有审计决定的审计报告的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泉山区政府《不予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9
综上所述,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对风华园居委会审计是假,为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洗黑钱是真,非法掩盖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泉山区政府《不予受理通知书》变相为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撑起保护伞。
更为恶劣的是,内容明显虚假的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2006]7号),成为了陷害王培荣入狱的关键证据,请看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11页倒数第3——12页1行内容为:
4、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的泉审行报(2006) 7号审计报告,对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徐州市泰山街道风华园社区居委会(含代管委员会)收支情况的审计,反映收入全部入账
、徐鸣亲自为风华园黑恶势力站台,徐州公安局办假案
2008年上半年发生的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亲自出马,带领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等到中国矿业大学强行掩盖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徐鸣还带了向陷害王培荣入狱泉山区法院出具内容虚假伪证的姚桂华、张蕴慧等,在现场的有当时的矿大党委副书记邹放鸣等,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副主任吴敏等。
2008年上半年发生的江苏省副省长兼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亲自出马,带领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等到中国矿业大学强行掩盖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遭到王培荣当场揭露和批驳:
1、王培荣举报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大量举报证据。没有任何办案单位向王培荣要过证据,也没有向王培荣做过笔录,也就是至今没有任何单位立案查过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没有证据是不可能真正办案,王培荣要求向徐鸣当面提交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证据。
2、王培荣要徐州政法部门出具刘永修不涉及违法犯罪书面答复,王培荣要向上级政法部门举报徐州办假案包庇纵容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保留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徐州市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改口说这次只是沟通,没有书面结论可以给王培荣。
为了陷害王培荣入狱,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向泉山区法院出具内容虚假的伪证。请看:
泉山区法院(2012)泉刑初字第330号《刑事判决书》11页倒数第5行——倒数第3行内容为:
3、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出具的《关于刘永修是否为黑恶势力的调查情况》,结论“刘永修不涉及黑恶犯罪,不是黑恶势力”,并证实于2009年2月将此结论告知了王培荣。
这是徐鸣利用职权,对王培荣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的赤裸裸的威胁。下面列举二例,说明徐鸣亲自出面对王培荣举报徐州贪官的威胁:
1、2008年,王培荣向时任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举报贪官泉山区委书记董锋,徐鸣拒绝查处董锋。王培荣无奈情况下,在一个晚上通过网络公开举报了贪官泉山区委书记董锋的贪腐,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董锋找到徐鸣。
第二天,徐鸣通过王培荣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威胁王培荣:
董锋只是生活作风有点不检点,但没有一分钱经济问题。不允许王培荣网上公开举报董锋。
王培荣没有被徐鸣吓到,坚持网络举报董锋,董锋才得以落马。
董锋被王培荣网络举报落马,身为徐州市人大主任的徐鸣,火速出台徐州市地方法规,强行规定网络举报贪官,事先必须经被举报的贪官同意,否则就是违法。仅这一点,可以看出徐鸣是江苏官场超级黑社会帮主本性。
2、王培荣向徐鸣举报贪官时任徐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荣启,遭到徐鸣出卖,徐鸣当天把举报材料转给李荣启。
徐鸣指示李荣启到中国矿业大学找党委书记罗承选,当面威胁王培荣,不允许网络举报李荣启。王培荣没有答应李荣启的停止网络举报要求,中国矿业大学党委对王培荣做出取消教学资格直到开除公职等三项处分决定。
在徐鸣包庇下,集贪腐淫黑于一身的贪官李荣启长达十多年屡屡逃脱中纪委、江苏省委、省纪委三重追查。
、徐州二级法院用明显造假等犯罪手段,在不允许王培荣要求证人出庭对公函内容真实性等接受质证情况下强行以十分明显的内容虚假的二个伪证(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公函和泉山区审计局公函作为关键证据,王培荣诽谤罪成立一年半有期徒刑,制造了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
1、内容虚假的伪证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成了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判王培荣诽谤罪成立的关键证据。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不采纳王培荣提交法院的证据和事实,故意破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刑事审判原则”。
2、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必须质证才能作为法院采信证据,徐州市中级法院和泉山区法院内外勾结,实质上不容许王培荣对证人证言及证人提交的证据质证,强行用内容虚假的证据判王培荣有罪,泉山区法院实质上采用虚假的开庭形式审理案件
徐州市中级法院以不影响认定案情事实为由,在(2012)徐刑终字第0119号《刑事裁定书》第15页第2行称“原审法院准许证人不出庭作证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王培荣提出一审证人全部到庭的上诉理由,不予采纳。”说明王培荣要求全部证人到庭对证人证言质证的合法要求遭法院拒绝,实质就是不允许王培荣对全部证人证言质证,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明显违犯了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必须质证才能作为法院采信证据。事实上,在一审整个庭审过程中,没有一个证人出庭作证,接受质证。
3、徐州二级法院在不允许王培荣要求证人出庭对公函内容真实性等接受质证情况下强行以十分明显的内容虚假的二个伪证(徐州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公函和泉山区审计局公函作为关键证据王培荣诽谤罪成立一年半有期徒刑,有意制造冤假错案主观性十分明显。
20195月泉山区公安局扫黑办疯狂办假案,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导致中央扫黑办布置刘永修为首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落空,刘永修为首中国最牛黑恶势力至今仍逍遥法外
在十分艰难的笔录情况下,王培荣在笔录中向泉山区公安分局扫黑办举报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要内容:
(一)刘永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已引起公愤,3000多风华园业主居民多次联名举报。
刘永修黑恶势力在风华园大肆打砸抢。
1、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抢劫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电子显示屏公告栏
1)潘增奎组织第一次抢劫,有监控录像为证(已提供泉山区扫黑办)。黑恶势力有意用电子屏砸阻止抢劫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在该次抢劫中雇佣一名社会上黑社会成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对王培荣拳打脚踢。
王培荣向时任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举报,徐州市委秘书长(徐州市政法委书记)夏文达派人送来2500元电子显示屏维修费。
2)潘增奎组织第二次抢劫,办事处给业主委员会8000元赔偿。
3)潘增奎组织第三次抢劫。
2、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抢劫举报人王培荣手机
其中第二次抢劫王培荣手机,翟山派出所用公款买新手机,由派出所所长骆明送到王培荣家。
第三次抢劫王培荣手机,翟山派出所追回手机,送还王培荣。
3、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三次雇佣社会上黑社会成员对举报人王培荣施暴等
第一次发生在抢劫电子公告栏过程(监控录像已提交泉山区扫黑办)
第二次是有刘勃生带领进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对王培荣拳打脚踢雇佣一名社会上黑社会成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
第三次  雇佣社会上黑社会,再有黑社会安排人员(既不是风华园业主也不是风华园居民)在风华园撕业主委员会公告,破坏业主委员会正常工作。
这里要指出的是:刘永修潘增奎黑恶势力雇佣社会上黑社会,多次在夜间破坏王培荣家的电表箱电闸,导致王培荣家断电,企图在王培荣下楼修复电闸时伤害甚至暗杀王培荣,该监控录像证据被泉山区法院毁灭。
(三)刘永修黑恶势力操纵选举,三次强行将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正在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操纵成居委会主任
其中第一次和第二次因王培荣等大量居民反映,有关部门叫停,非法操纵的选举无效。
第三次选举,徐州市委书记徐鸣不允许王培荣在徐州情况下举行,向王培荣工作单位中国矿业大学施压逼王培荣离开徐州,在风华园大量张贴严厉打击破坏风华园居委会选举的公告和悬挂横幅,威胁阻止居民举报。
1、法律法规及泉山区委区政府关于居委会换届文件明文规定不允许指定候选人的情况下,刘永修黑恶势力明知潘增奎是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正在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仍强行指定云龙区检察院和云龙区公安局正在立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为候选人。
2、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等全部为指定的候选人的情况下,自导自演进行所谓的居委会换届选举。
这次严重违法选举是在泉山区委区政府出动大量人员,还出动大量公安“保驾护航”,但潘增奎仍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当选居委会主任所需得票。
3、刘永修黑恶势力狗胆包天,再次非法操纵,变相宣布在风华园废除当选居委会主任所需的法律规定,潘增奎终于被刘永修黑恶势力操纵成居委会主任。
四、刘永修黑恶势力疯狂掠夺业主公共财产,侵贪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大量证据已提交泉山区扫黑办)
详情请看举报材料《中央扫黑办针对反腐举报人王培荣举报做出扫黑除恶部署后,徐州市泉山区扫黑办20196月顶风作案,继续明目张胆充当中国最牛黑恶势力保护伞纪实》、石沉大海的《给徐州市各级扫黑办要求查处刘永修潘增奎为首全国最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公开信》,可通过王培荣电子信箱索取。
九、中央巡视组就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长达七年多得不到纠正,督办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但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12月仍敢拒不依法启动纠正真相大白假案程序,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超过240多天仍没有启动纠正文革后造假最明显的假案程序消息
详情请看举报材料《【天地不容!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涉案的官场超级黑社会、黑恶势力、法院检察院害群之马三股腐败势力成了长达十年打不死的妖精】举报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害群之马2019年底仍敢疯狂对抗中央巡视组,不但拒绝查处法院检察院用犯罪手段掩盖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的害群之马,而且狗胆包天拒不纠正真相大白七年多陷害举报人王培荣入狱的中国法院刑事造假第一案》,可通过王培荣电子信箱索取。
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拒不伸张正义
1、刘永修黑恶势力诉王培荣诽谤罪案,王培荣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以诽谤罪反诉刘永修等,但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和徐州市中级法院不予受理,故意使得刘永修等逃脱法律制裁,摧毁了中国法律公平、公正和正义原则
王培荣一审对自诉人诽谤罪反诉,并提交泉山区法院自诉人明显涉嫌构成诽谤罪大量证据,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10
2、因放任刘永修黑恶势力操纵风华园居委会选举,起诉泉山区民政局行政不作为案,泉山区法院不受理
3、因放任潘增奎为首黑恶势力大肆打砸抢造成业主委员会约二万元财产损失,徐州市委、办事处多次出钱为潘增奎为首黑恶势力大肆打砸抢买单,起诉徐州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案,泉山区法院不受理
4起诉徐州市职能部门不启动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程序这一行政不作为徐州市中级法院不受理
5行政起诉了徐州市建设局,作为福利房行政管理部门,不查李荣启主动索贿二套外单位(徐州市建设局)福利房(涉案二百万)案件是行政不作为,云龙区法院不受理
云龙区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11
6行政起诉了徐州市房管局要求撤销李荣启主动索贿二套外单位(徐州市建设局)福利房的产权证,泉山区法院不受理
泉山区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请看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证据12
尽管云龙区和泉山区二个法院的《行政裁定书》回避了徐州腐败高官李荣启的姓名,但李荣启主动索贿的外单位徐州市建国西路锦绣嘉园院内星光大厦302, 303室已进入法律文书《行政裁定书》内,从王培荣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在徐州市房管局产权管理处档案材料:李荣启夫妇的星光大厦302、303《房屋所有权登记表》),反腐举报人王培荣再次把徐州腐败高官李荣启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附件1】江苏徐州官场和徐州市二级法院黑社会化十分严重的证据
证据1:徐州市公安局翟山派出所公函《情况说明》复印件(下图)
江苏省徐州官场和公检法出现四种黑社会化标志,王培荣十二起民告官案仍无法撼动集贪腐.png
因网络原因无法正常上传,需要者请通过电子邮件向王培荣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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