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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不叫人仰天长啸!朱令案已不只是平不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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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 10: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从“天涯”于去年11底登出网友skyoneline贴出的《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以来,朱令铊中毒一案再次被曝光和聚焦,网络寻凶呼声迭起。早些时候,“天涯”发表声明,为正义而呐喊(大意如此,可惜当时没有拷下原文,现在找不到了---原因见下)。正为这一举动叫好呢,谁料该网站不久(1月19日)突然宣布:为有利于事件的顺利解决,有关“朱令铊中毒事件”话题暂停讨论。还没从惊诧之中醒过来,又发现连“天涯”网也上不去了(被封了?)。现在再试,虽可进其主页,但担心有关朱令的内容,有朝一日又被停封。

  怎不叫人仰天长啸!

  都说不平则鸣。其实,朱令一案已经不只是平不平的问题,而是突破了做人的底线,叫人无法再沉默。

  在读本文之前,想说明几点

  1)本文并没有什么新的推理和新的发现。因为网上已有许多精彩的帖子,所以本文主要是想将这些分析和评论加以综合,归类和简化,以方便读者在短时间内集中阅读。

  2)因为是综合与归类,所以当引用文章时,将尽量指出该文作者和来源,以方便有兴趣的读者进一步勘对和深究。

  3)如果有些分析和推理跟一些网友的一样或类似,而又没有指明出处,敬请网友原谅。

  下面开始正文

  本文谈三大问题(主要谈第一个问题,兼谈后两个问题)。评论时尽量保持客观,力争做到让事实来说话。这三大问题是: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

  第一个问题为揭穿凶手而从三个方面展开:1)各方都认可的事实;2)有待进一步核实的事情;3)通过事实及事实下的合理推理而指出元凶。第二个问题为投毒的动机分析。第三个问题讨论如何将凶手绳之以法和如何进一步帮助朱令。

  (一) 是什么---与嫌疑人有关的事实和推理

  1)各方都认可的事实

  F1)朱令两次(94年11月~12月,95年2月~3月)被人投毒(重金属铊中毒);

  F2)孙维出生于高干家庭,是朱令的同班同学,室友,曾同为清华民乐队队员;

  F3)清华大学证明,孙维是当时清华唯一能合法接触到铊的大学生;

  F4)孙维在97年毕业时,曾被清华扣发毕业证书3个月;

  F5)孙维97年4月被北京公安局审问8小时,并被要求作为犯罪嫌疑人签名;

  F6)自此以后至今年初,不见孙维及其家人坚持要求为其恢复名誉;

  F7)自此以后,不见警方就朱令一案给朱令家人和普通百姓一个公开的答复;

  F8)朱令中学同学贝志城等在95年4月通过互联网向世界各地专家们求助;

  F9)05年11月30日,“skyoneline”发表《天妒红颜…》;

  F10)05年12月30日,“孙维声明”发表《…驳斥朱令铊中毒案…》;

  F11)06年1月13日,“孙维声明”发表《…为“窃听器”错误…道歉》。

  2)有待进一步核实的事情

  L1)朱令寝室的朱令日用品失窃案一事;

  L2)警方从孙维的箱子里搜出了一个彻底洗干净的朱令的咖啡杯一事;

  L3)清华谣传朱令父亲走私铊而导致朱令中毒,后查明谣言起源于孙维一事;

  L4)孙维祖父向最高领导人求情放人和北京市公安局长的麻袋说一事;

  L5)北京公安局十四处李树森与南方人物周刊记者的电话会谈一事。

  L6)朱令学会弹中阮和孙维退出民乐团的时间关系一事;

  L7)孙维是朱令的演出替补一事。

  3)事实及事实下的合理推理

  既然朱令是被人投毒,围绕着前面1)所列举的事实,人们不禁要问3个问题:

  第一,为什么清华要,而且也敢扣发孙维的毕业证书3个月?为什么警方要,也敢审问孙维8小时,并要求她作为犯罪嫌疑人签名(见F4与F5)?为什么?

  要知道,孙家的地位是多么显赫。正如有的网友所言,要见孙家的人(如孙越崎),别说小小的公安处,就是公安部长或清华校长本人,也要先电话预约才有可能登门拜访。没有绝对充分的理由,他们敢在太岁头上动刀?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弄得不好,落个诬陷的名声不说,连乌纱帽都有可能要丢。但是他们做了,这说明他们一定有确凿的证据,加上该案性质实在太恶劣,不得不做。正因为如此,公安局长的麻袋说还是有可信度的(但这只是佐证,说与没说与投毒本身无关紧要)。

  第二,如果孙维真是被冤枉的,为什么不见孙维及其家人要求警方白纸黑字,还其清白?

  任何一个人出于本能,对自己的荣誉都会极力维护,何况是在中国,更何况是象孙维这样的有着很高的知名度,为共和国做过特殊贡献的家庭。古今中外,黎民百姓为蒙受不白之冤都要上访到最高执行机构(如清朝“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为什么孙和孙家在“投毒嫌疑人”一事上,长期保持沉默呢(这可不是“顺手牵羊,拿了同学的钢笔”,或是“偷书不算偷”
之类的污名,而是卑鄙又歹毒的杀人嫌疑。)?答案只有两种:1)不屑于和诬陷者理论,任其所为而自己保持沉默。这种可能性为零。为什么?因为这里涉及的核心问题不是诬陷者,而是被诬陷人自己。可以不进一步追究诬陷者的责任,但一定会拼死还自己的清白。谁能顶着“投毒杀人嫌疑”的恶名一辈子?否则,今后如何面对列祖列宗,又如何做人?2)出于某种原因,和警方心照不宣,沉默下来。毕竟人家没有进一步追查。贼喊捉贼,那是喊给不知情的人听的。捉贼人已经放你一马了,如果还继续逼知情人捉贼,岂不是既将他的军,又将自己的军?除非可以找一替罪羊---只是可惜得很,合乎条件的羊几乎为零(见下面的分析)。

  第三,退一万步讲,就算清华和警方冤枉了好人,就算孙维和家人是“宰相肚里好撑船”,那么,警方为什么不对“投毒一案”追查到底,而是不了了之?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分析两个相关的问题:1)“投毒案”本身并不复杂;2)“投毒案”的确性质恶劣。

  关于第一个问题,稍有智商的人(暂且让广大网民当回弱智者吧)都看得出来,要找出投毒者本人,对于警方来说是不太困难的。这是因为:

  1.1)毒源特殊---所用的不是象老鼠药或者是“敌敌畏”之类的常见毒品,而是鲜为人知,而又毒性极强的重金属铊。大家不妨做个调查,看看有多少人知道铊。别说知道,就是听说过的人都应该不多(以笔者为例,在校多年,甚至连认都不认得铊字,刚开始还以为这个字读“砣”---惭愧)。清楚铊的特性的,必是专业人员。有网友指出,全北京能合法使用铊的,也就大约200多人。因此,毒源的特点,将刑侦的范围锁定在一个狭小的对象内(所以说“羊”不好找啊)。

  1.2)
两次投毒---一般来说,在确定是投毒案后,警方的侦破范围就开始缩小了。而两次投毒,尤其是第二次(朱令大部分时间呆在寝室,男生又难以进入女生宿舍),侦破对象则进一步缩小了(所以,具有高智商的“羊”,还是“母羊”,何处寻啊)。

  1.3)辅以佐证的事情L1,L2和
L3(请注意,这三条仅为辅佐,因为不论他们是否为真,并不影响“警方为什么不对投毒一案追查到底”的回答,但对警方的侦破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多说几句)。“失窃一事”我个人认为是真的,因为《新民周刊》,贝志城都指出过此事,而孙维及其支持者最开始都没有否认过此事。所以,
“窃案”一出,凶手已呼之欲出了,而“从孙维的箱子里搜出朱令的咖啡杯一事”(如果是真的话),则凶手已原形毕露了。有了L1与L2,L3真与不真已无关紧要了。

  至于第二个问题,不用多说。使用非常隐蔽的巨毒品,两次投毒,而且第二次施以致死剂量,导致优秀的女大学生双目几乎全部失明,从此痴呆,终生瘫痪。还有手段比这更卑劣,结果比这更悲惨的吗?

  面对案情相对简单,而性质又如此恶劣的案件,警方竟然十一年未能破案?果真如此,投毒人也未免太小瞧公安的办案能力了(北京大学后来不也出过一起学生铊投毒案吗?却被迅速破案,除了凶手自首这一原因外,也和警方的全力侦破有关吧。当然,也许还和双方的家境有关---这次正好相反,投毒人出生于普通家庭,而受害人是东北某高校校长的孩子)。而公安又怎能给中央一个交待,给百姓一个答复?中央又岂有不勒令限期破案之理?之所以这些都没有出现,是因为答案只有一个:此案已破(或基本已破),但出于某种原因,未明说而已。正因为这样,才有北京公安局十四处李树森答记者“…已有一定结论…不宜发表意见…只有照办”一说(可信度很高。但坦率地讲,虽然理解李的说法,听后还是出离愤怒)。

  上述的三个问题,有一个成立的可能性就很小,三个同时成立的概率本应几乎为零,现在居然发生了,只能说明简单的案情后面,有难以抗拒的因素在起作用。孙维爷爷向最高领导人求情放人的事虽然难以查对了,但是“孙维声明”说
“我爷爷1995年12月9日已经已经去世…而且我一天也没有被关过,根本谈不上放出来”则是偷换概念了。这里的“放”是指放人吗?那“放他一马”也就是放马了。这里的“放”不是捉放曹,而是“不要再追究”之意也(还望孙维在此事上,“放”了我)。

  如果说所问的三个问题,反映了广大网民对孙维的高度怀疑(关于孙维是最大的嫌疑犯,许多网友,象“蓝天心情”,“网事如作”,作过细致而令人信服的分析),那么,05年12月30日“孙维声明”发表的《…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一帖,则进一步证实了孙维是最主要的投毒嫌疑犯。为什么呢?因为若不是嫌疑人,则无必要撒谎,则会自然地流露出对朱令的同情和对凶手的痛恨。孙维的声明,看起来天衣无缝,滴水不漏,可遗憾得很,恰恰在这两点上被网友们点中了穴道。这里,以三位网友(子路其,网事如作,和不安的咖啡)的分析最为切中要害。下面简述之。

  子路其先生(不愧是学语言的高手)从措辞,句式,句义和整体布局等方面层层分析了“孙文”,令人信服地证实了“孙文”的特点---刻意而又冰冷。一点不假。细读“孙文”,不难发现有意的回避,暗示,和冷得浸骨的行文。“一死一残”,这样的文字,虽然精确,但给人的感觉就象是电影《沉默的羔羊》里那位医生说的话,而不是三载同窗的好朋友所言。可惜啊,在符合文字逻辑的语句里,缺少了情感逻辑,这是最大的不合逻辑。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不安的咖啡先生(好名字)则从一般人不易察觉的小地方-
--计算机全角半角字符混和使用程度(真是高手,这大概连孙维自己也没想到吧)入手,一点一滴,令人叹服地证明了“孙文”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也许,刻意,冰冷,加上集体智慧的结晶,还不足以证明“孙文”在撒谎,那么,网事如作先生则准确地指出“孙文”在撒谎。因为在回贝志城的e-mail中,统计表明30%的电邮涉及铊中毒,在诊断意见的邮件里,更有高达
79.9%的比例。而“孙文”已经声明她帮助翻译了邮件,怎么不见孙维提及一个“铊”字?这只有两种可能:1)她根本没有翻译邮件(朱令的另一个同学薛钢的声明间接证明了这一点);2)她翻译了邮件,但却有意不翻译“铊”这个核心字。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说明孙维心里有鬼。

  要是上面的分析仍然不能证明“孙文”
在撒谎,那么,让我们再看一个更不起眼,却是致命的点穴。这里,我们应该再次感谢不安的咖啡先生(他谑称是在“考古”,真是佩服)给了大家一个铁的事实。
“孙文”声明她家里的一对咖啡杯(98年春送给她母亲的礼物)是窃听器(02年发现),并附上了照片。叫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也是孙维万万没想到的吧),不安的咖啡先生发现了---照片右边杯子上的广告语---“好的开始”。请注意,是“好的开始”而不是雀巢沿用了几十年的“味道好极了”。雀巢咖啡“好的开始”的形象推广是05年5月才开始的,试问98年或者02年前何来的这个推广?真是荒唐可笑之至。另外,该照片是05年12月30日上传的,但经过
EXIF分析,已证明该照片是05年12月18日16:25:44使用佳能PowerShot
S400拍的。由于此照片是为了配合“孙文”中第七部分内容的,因此,从照片的拍摄日期可以证明出“孙文”是05年12月18日之前就写了,但直到12月
30日才发出此帖。这又一次印证了“孙文”的发布是深思熟虑过了的(以上摘自不安的咖啡先生所写原文)。这篇经过百般雕饰,被孙维的支持者百般叫好的声明,不想被不安的咖啡先生轻轻一点,就判了死刑。真是“百密一疏”(这也才赶忙有了孙维的第二次声明---《…为“窃听器”错误…道歉》,可惜已是无事于补了)。

  真是苍天有眼。凶手虽然暂时没有得到法律的惩罚,却已经被广大网友提前缺席审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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