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次短信骚扰风波引出郑重声明
我名叫吴华英,系所谓“成功告破”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胞姐。
七年来,为了胞弟吴昌龙和前夫杜捷夫等人被指控为爆炸杀人案事,我和蒙冤众亲属跋涉在艰辛的状告路上,层层诉求,屡屡遭拘。这是一起典型的酷刑下人间奇冤案。由于案发地点在纪委机关大楼里,涉及到掌握重权的纪委,老虎屁股摸不得。被炸死的是一名接到领导传呼才去单位的纪委司机。侦查过程,公安把这位打传呼领导排除在“十条侦查措施”之外,讳莫如深。
司法深度腐败,说怪不怪。相关承办人员虽然都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看法,这起“纪委爆炸案”却在长官意志下一路绿灯推到法院审理。福州中院在审理“福清纪委爆炸案”过程,令人心寒,述之心酸。法院竟成了司法腐败份子的保驾护航的藏污纳垢之地,法院领导为了媚上压下、恃强凌弱,黑白颠倒,没有是非,没有法律,只有领导的意志和决定。
此案审了七年,至今没有一个实证。这起严重超羁、严重超审限案件,在督办者省公安厅长牛纪刚把持下的福州公检法有法不依,唯命是从,此案压到今天不判,屡屡出现荒唐事。比如:今天(2008·6·16)晚上18:37分,我唐突收到来自1348902957手机号发来的第一条短信:吴女士你弟昌龙下月底就要开审,你晚上有空过来君悦(福清市豪华大酒店)1108房好吗?这关系到你弟的关键······。该手机号立即于18:38分打来电话,当我接通电话,对方立马挂断电话。这样的方式跟2006年7·22骚扰短信的手段如出一辙。紧接着于18:40分又发来第二条短信:你也不要再去北京知道吗?
看到以上两则莫明其妙的短信,我立马转发给亲友团、关心此案的正义人士及律师,众人作了一些客观的分析和判断:
一、可以看出以上两则信息是跟“福清纪委爆炸案”紧紧相关联的,一种可能,想利用你们这份亲情的关切来行骗,七年来,正义与邪恶此消彼涨中,蒙冤亲属随案情跌宕起伏经历了凄风苦雨,心里清楚,爆炸案搞到今天骑虎难下的尴尬境地,连福建省法院院长也作不了主(假如能够依法独立审判,怎会压案20个多月仍不决?),此短信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二、他们想羞辱你,至于杀人灭口,可能性不大,到君悦大酒店开房,需要身份证登记,进出的门有探头闭路,一般人不会那么蠢的,也许跟相关媒体的披露及网络的呼吁让当地政府感到很没面子,形象尽失有关系,为此很恼火,雇人骚扰,阻挠你们持续不断的诉求,他们害怕你们到处诉求,担心你们把黑幕越捅越大,引起更多人的关注,盖子就捂不住。
这样短信的出现,它不是第一次,早在福州中院发回重审开庭后一个半月的2006年7月22日晚上,自从20:26至21:08分我连续收到来自13235913856手机号码发来的11条骚扰兼恐吓的短信,现摘要如下:
我在融侨大酒店(福清市星级酒店)215房间过来就知,我们是在福州认识的,你难道······?
你弟弟(吴昌龙)有新变化你不想了解吗?你晚上能过来和我谈谈我明天就到永泰(吴昌龙关押在永泰看守所)希望明白,有些人失去才会········回答律师你!
吴小姐我9:30分就关机有(要)不有(要)带点给什么给你弟弟。回信息: 这个机会你有(要)珍惜。
不过来你会后悔的再见关机,你弟弟的材料都在我手中?
注:有不有(要不要)——这是福清当地的方言,打出这样的短信,说明该发短信人受教育的文化程度比较低。
收到第一次骚扰短信几天后,我特意到当地联通公司营业部去反映并请求调查备案。
山雨欲来风满楼,无风不起浪。“福清纪委爆炸案”上诉到福建省高院逾20个多月了,压而不决。也许冤案制造者和参与者听到一些风声,心虚的他们才有以上反常举措。很巧的是,今天早上本案有一律师来电坦言,从各个方面反映看,省法院要对此案作出决断,很担心,跟中院一样屈从权力,再次枉判。我说:枉判的前题是如何消化前面力求公正的努力?比如:2002年7月22日邀请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作出爆炸药至少需要600克(吴昌龙有罪供述炸药量为75克——150克)以上的鉴定结论;2004年1月5在省院刘炎副院长主持下召集南平、三明、宁德三地法官阅卷后作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此案根本不能成立”的结论;2006年10月下旬,省院陈旭院长约请省检察长倪英达等相关承办人员对此案作出“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代表福建省司法公正的省法院,怎能出尔反尔?这是人命关天事,岂能儿戏?更何况最高法院也为此案专门发了(2006)169号文,此案已列为全国人大督查的涉侨案件之一,海内外媒体也都在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这团包在纸里的火,谁能一手遮天?!
值此非常岁月里,郑重声明:本人与他人无仇隙,没有恶习,是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以后若遇意外,这肯定跟“纪委爆炸案”有关,因为冤案制造者和参与者把追求真相的我们视为眼中钉,恨不得一口吞了我们。若在失去人身自由情况下作出违心的表述,那不是我真实意愿的表达。若真有一天本人不幸遇害了,敬请大家持续不断地声援和呼吁,希望通过我的不幸遭遇和案例,让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周遭真实的生活环境,期待唤醒更多的社会良知,让更多人关心身边不公平、不公正的事,让正义的接力棒一直传递下去,唯此大家才有安全感,因一个人不自由,所有的人都不自由,谢谢!
声明人:吴华英
2008年6月16日晚于福清家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