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790|回复: 0

【关于杨佳产生杀人意念的时刻及网友重要评论摘录】

[复制链接]

0

主题

3

回帖

44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44
发表于 2008-9-8 09: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上海愚民


有网友说:“杨佳杀人的动机产生于被警方误认为其自行车为黑车而带到警察局后的时间段里”,我综合资料分析后认为:在警察局里应该没发生什么事情(我不相信杨佳生殖器被打坏之谣传)。 因为根据资料:“...杨佳多次控告闸北分局,并提出行政赔偿,最初的金额为3万元人民币,未果。此后,双方在赔偿的具体金额上不断协商,闸北分局最后同意的金额为1.5万元...” 注意这里,杨佳在事后曾多次与闸北警方交涉,要求处罚责任人和经济赔偿,这说明杨佳当时是在正常交涉,还根本没有杀人的意念。 最关键环节应该是随后警察是如何应对杨佳的正常索赔行为的(杨母王静梅应该清楚)。我个人估计杨佳杀人意念就在此关键环节内产生,而政府的文字资料是直接从这里跳到了杨佳实施杀人,对于此关键环节的说明很含糊。试想,一个北京人会因为正常索赔15000元的纠纷而马上产生去杀6名上海警察的大凶意念吗(杨佳没有前科和不良记录)?我想不会。 上海警察方面也知道此关键要害,所以在杨佳袭警后马上派人做飞机从北京带走了杨母,他们要隐瞒什么呢?只有他们自己最清楚。

有网友说:警察为什么愿意赔杨佳15000元呢? 我估计这点钱是给予杨佳来往京沪的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应该差不多,而并不是网上所传的是关于人身伤害的赔偿金。

2008年9月2日下午,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北京市公安局领导干部会议上说:“要最大限度地防止因执法不当、处置不妥而授人以柄,引发媒体炒作,造成负面影响。” 最近中国公安部长的话就能说明警察在处理事件中有问题。



【以下为网友发言摘录】

〖网友〗
杨佳必死无疑,大家对这没有疑问,只希望上海警方能让媒体直接采访到杨佳(听听杨佳本人怎么说),只希望上海法院能公开庭审此案。  另外在庭审开始前应先当着杨佳的面询问杨佳是否有影响其法庭陈述的因素(健康状况、饥饿眩晕、是否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是否被服镇静类药物、额外的思想压力、庭审时的思维能力是否正常),并应该由杨佳本人当庭公开口头确认,这点对“杨佳在庭审当天能否正常、完整地作自我陈述”来说非常重要。

〖网友〗
按正常程序,杨家事后还应该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上百万元吧,不知道警方是否会以此作为筹码来“规范”杨佳和杨母的庭审发言。  所以建议除了“异地审理”外,还应该“异地关押”,因为“本地关押”中可以玩的猫腻太多。

〖网友〗
在中国关于政治高层敏感的案件不公开审判我能理解,但若不公开审判杨佳案,作为群众我就无法接受了,否则会让全中国人认为上海公安有见不得光的事情。所以强烈建议现场直播庭审杨佳案,也不必考虑庭审法庭空间的大小限制,而且省掉了非常容易发生“猫腻”的“凭证旁听庭审”这一相对落后封闭的程序或手续。

〖网友〗
同样是死,一个是糊里糊涂地死;另一个是客观地、明明白白、毫无怨言的去死,这对将来必死无疑的杨佳来说有重要的意义。

〖网友〗
有人说:“...那要是警察在作案现场当场击毙杨佳的话,不就没这么多麻烦事吗?” 我认为,在杨佳放弃武力的情况下实施击毙那同样是犯罪! 如果杨佳在作案现场真的被当场击毙的话,相信大家也绝不会同意警察方面对“死杨佳”造谣诽谤,歪曲事实。

〖网友〗
关于被告选择辩护律师的问题:被隔离拘押的杨佳是否当面和其母沟通交流过(哪里找来的律师等等)? 还是由上海方面作为中间人来联系决定的? 后者产生的猫腻非常大,很可能就是一个圈套,因为控制杨母就能使杨佳在不了解律师背景的情况下同意辩护律师人选。 另外,庭审时辩护律师是否对杨佳说明其与上海闸北区政府的关系? 这里都是一个个问号啊!

〖网友〗
杨佳的母亲即不是杀人犯、又不是现场目击证人,也绝不会教唆自己的儿子去杀人,但却被上海方面以闪电般的速度从北京带到上海,其目的显然就是为了封口。个人估计杨佳杀人的动机不是自行车的纠纷,很有可能和其母亲有关。

〖网友〗
有素质较差的人说杨佳母亲是自己躲起来了,试问:你有孩子吗?若你的孩子杀了人,你会首先想到的是躲起来吗? 你有父母吗?若你杀了人,你父母会首先想到的是脸面或是躲起来吗?  现在的关键是上海有关方面面对舆论质问居然不公开说明杨母的情况!

〖网友〗
中国一直在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可是现在中国政府为了照顾几个政府公务员的形象,不惜隐瞒设置说谎! 政府工作若做到实事求是的话,政府公信程度自然会提高;反之,政府经常欺上瞒下,则造成流言四起,社会不稳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12-24 09:58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