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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也缠脚?三寸金莲并非古代女性的专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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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5 23: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的年轻人可能无法想象,在100年前,中国的妇女判断自己是否美丽,其最主要的标准并不是拥有美丽的容貌、丰满的身材,而是自己的脚小不小,“三寸金莲”就是对当时妇女审美的一种评断。在清代服饰收藏鉴赏家何志华先生家中,记者看到了一双双做工精美,已经绝迹的“三寸金莲”,这些“金莲”的大部分比记者的手掌还要小。缠足——这种虽与吸食鸦片、男子留辫子齐名的陋俗曾被列为近代中国人在世界上最可耻或最野蛮的三桩丑事,而男权社会崇拜小脚的畸形风尚却在一代又一代女性的痛苦挣扎中千年不衰。

  云南六一村——中国最后的小脚部落

  我们知道,一个小乡村是无权在地图上出现的。由于它的渺小,我们的认知范围无法感知它的存在。更由于客观存在的分量像一滴掉在炭火上的水,让人难以捉摸。

  可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却得到了一张非常奇怪的地图。上面印有“六一村”三个大字,它指引我从昆明向南出发,经过玉溪市,到了通海县的一个小村庄———六一村。这里至今仍生活着300多位缠足的老太太,她们被称为“中国最后的小脚部落”。

  我从高高的石墙门洞进去,沿着幽幽发光的巷道寻觅,看到类似于城门洞的栅子门,还有石门板和石门臼。在老屋的堂屋后面或窗户外面,可以搜索到整架完好的纺车和残存的织布机。老屋的山墙上,还清晰可见供男主人向外射击土匪强盗的枪孔。

  这的确是个有着城堡意义和形象的村庄。大约在600多年前后,一群姓罗、姓杨、姓李、姓飞、姓海、姓王的明朝大兵,随沐英从南京出发,到了云南通海,被分配到杞麓湖南岸,建起了6个军营形象的村庄:上罗家营、下罗家营、杨李家营、飞家营、海家营、王家营。

  眼前,在这座乡村城堡迷宫式的老屋和巷道里,随处可见缠足的老太太。这些老太太们都是在“天足运动”呼声最高的时候,开始偷偷缠足。又在缠足已成为彻头彻尾的陋习时,超现实地塑造着她们的纤纤玉足,并向历史伸出了她们挑战似的“三寸金莲”。我曾精确地推算过十几位老人的缠足历程,如现年62岁的周秀英,于1946年缠足,1954年放足;现年65岁的海桂珍于1943年缠足,1956年放足;现年63岁的李翠芬于1943年缠足,1950年放足,
1951年再缠,1958年解缠。其他如现年70岁左右的小脚女人,也是在共和国成立前后,缠缠放放,放放缠缠,成为名符其实的“解放脚”。现年八九十岁的老太太,也曾放过足,但终因无法复原,只得缠至如今。

  那双缠成的小脚,暂时离开了它的外包装——裹脚布和绣花鞋。仅仅一瞬间的裸露让我的目光触摸了一下。它怪异的形象和可憎的阴影,立即使我清澈的眸子猛然抽搐。它是一双妖魔似的脚,一个长在小腿上的梦靥,一种无法面对的现实。它的奇丑形象,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与女性这个优美的词汇联系起来。可是,眼前的情景却是,它与她同在一体,同入一屋,同上一床,伴随她织布、嫁人、睡觉、生孩子、吃饭、喂猪、下田、挑担、拉车、绣花、做鞋、上茅厕。

  从五六岁开始塑造它、装饰它,并在10余岁时拥有了它,就没有一分一秒离开过女人的身体。因为,它已经成为女人身体上最重要的一部分,但又是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器官。它承担着男人强加在好肉体上的审美和欲望,又以丑陋和痛苦的真容表达着这种审美和欲望。它是世界上最惨痛的表达和最真实的谎言,打着美的幌子在经营魔鬼面具,是人体地狱的铁证。

  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

  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这样的“脚”是怎样缠成的呢?吴杨氏老太太告诉我,为了让她的脚形瘦削狭窄,使脚心凹陷深入,使脚背弯弓隆起,使脚缩短减小。她母亲用织布机上的
“射通”,横垫在她的脚腰下,让脚腰凸起。然后,裹扎起来,逼她走路。慢慢的,脚腰被“射通”凸断了。她因此一个多月不能下床走路。虽然脚腰折断了,但她的脚仍然臃肿难看。她母亲又念叨:你这双男人脚,怎么还不烂?她奶奶也说:难烂了,该使用法子了。于是,她母亲在她奶奶的指导下,找来半个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脚底、脚腰、脚面上,再用缠足布包裹起来,套上小鞋,让她下地行动。她的脚被划破了,血迹从缠足布中渗透出来,变黑,发腥,发臭。她疼得脸色苍白,精神恍惚,体重大减。她毛骨悚然地捏着自己变形的脚,看着苍蝇一群一群向她扑来。她的眼眶红肿得透不进一点亮光,她的内心已是一片漆黑。她奶奶又拄着拐杖,走到墙下,从老墙的缝隙里,捉来几十只黑色的虫子,把它们活生生地裹缠在她血肉模糊的小脚里。开始时,她感到小虫子在里边乱钻乱咬。后来,小虫子全死了,化成一种刺激性很强的东西,与瓷片、血肉混合在一起,发出刺鼻的恶臭。过了几天,她母亲为她解开缠足布,惊喜地说:化脓了,只是脓血不大。她奶奶说:不烂不小,越烂越好。母亲又把她的脚缠裹起来,安慰她说:快了,快了,脓血流干后就不疼了。从此,她母亲每天用白棉纸为她抹一次脓血。每次,她都是捂住鼻子,害怕那种让人晕眩的气味。当然,她也不看一眼,她知道,那已不是自己原来的脚了。

  到了清代康熙年间,妇女缠足风气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地最为流行。清朝统治者本来反对汉族女子缠足,康熙三年,皇帝曾经下诏禁止,违者拿其父母家长问罪。可是风俗一时不容易挽回,最后闹得康熙皇帝的禁令仅颁布了四年就被迫撤销了。

  不仅如此,旗人女子也开始东施效颦。顺治皇帝曾下达“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的禁令,都难达到目的。直到乾隆皇帝屡次下旨严禁,才刹了些旗人女子缠脚的风气。格格们无可奈何,只得穿上底部类似金莲形状的木屐充充门面。眼见皇帝拿平民百姓的缠足没办法,小脚狂们自是欣喜,奔走相告,还演生出缠小脚是汉人“男降女不降”的说法,于是缠足之风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女子的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

  你信吗?男人也缠脚

  “三寸金莲”似乎是古时女子的“专利”,如果说男子也有缠足,肯定被视为天大的笑话。一个大老爷们,拥有一双纤纤细细的“三寸金莲”,想象大老爷们魁梧的身材配上一双尖尖的小脚,走起路来那种“婀娜多姿”的形态,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说起来难以置信,但事实就是有“大老爷们”缠小脚的,这不但在小说当中有描写,而且在零零散散的各种史料当中也不乏记载。

  清代章回小说《镜花缘》写男子林之洋来到女儿国,被国王看中,封为王妃,命宫女为他缠小脚。作者李汝珍把缠足过程描写得活灵活现——先用明矾涂在脚缝,五个脚指紧靠一起,脚面用力弯成弓状,然后用白绫缠裹,缠上两层,用针线密缝,一面狠缠,一面密缝,缠完后,脚如炭火炙烧,疼痛难挨,随后日子还要他人搀扶走动,以活络筋骨,如此日复一日紧紧缠裹,并用药水熏洗,不到半月,脚面弯曲,折作四段,十趾腐烂,鲜血淋漓。久而久之,腐烂的血肉变成脓水,流尽后只剩几根枯骨。遭受此等大罪,“林王妃”如有先见之明的话,说死也不会来到女儿国的了。虽然《镜花缘》的表述让人不寒而栗,但确实是对缠脚入木三分的描写。

  小说当中是这样,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有没有男人缠脚呢?答案是肯定的。据何志华先生介绍,在乾隆年间的《清代声色志》记载,乾隆末年,有个叫胡幺四的扮演女角色的演员,自小时候学艺起,就把自己的脚缠成小脚,只是为了在演戏时让自己更像女人。其实早在明代,就已经有了男人缠脚的记录。明成化年间,有一个名叫桑冲的男子,为了方便自己更好地玩弄女性,他不但学习了女活儿,还把自己的脚也缠成小脚,扮成女人以教人学习手工活为名,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结果东窗事发,被送到官府凌迟处死。像这样的记录还有很多散在各种各样的史料当中,有的是传说,有的却是确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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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6 20: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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