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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网路巨头叫冤:中国市场太诱人, 不太可能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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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18 07: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亚洲时报Brian
Wingfield撰文/美国国会属下的某小组委员会本月15日对Microsoft(微软)、Google、Yahoo(雅虎)和Cisco(思科)等美国知名网路高科公司进行了严厉谴责,指称这4家企业在中国参与不道德商业活动并协助中国政府迫害公民言论自由。

此次针对中国人权问题发难的委员会由多名参众两院议员组成,其职责是关注世界人权的发展状况。该委员会批评上述4家网路科技公司不但协助中国进行资讯审查和封锁,而且没有对受到迫害的中国异见人士提供足够的帮助。

同时,该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还发现上述4家企业在中国地区的经营模式不同于美国地区。有国会议员要求这4家公司支持即将提出的《全球网路自由法案》(Global
Online Freedom Act),该法案反对网路公司遵守专政国家侵犯公民人权自由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自新泽西州的共和党议员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是该法案的发起人以及该委员会的主席。他表示,“我们应该同被压迫者而不是压迫者站在一起。”

这次事件引发了一个问题:美国网路科技公司应当如何拓展中国这个增长最快的科技市场?目前在中国,互联网用户超过1.1亿人,而到2010年该数字估计将激升到2.5亿人。因此美国网路巨头自然不想错失这个良机。但问题是中国政府长期监视线民活动,封锁敏感资讯,甚至对那些北京认为在网上散布颠覆性言论的公民进行政治打击。

对于部分议员的指责,Microsoft、Google、Yahoo和Cisco等公司的代表回应称在中国经营,不论是否愿意都必须服从中国的法律制度;对中国的老百姓而言,有限的资讯总比没有资讯来得好。而且如果完全退出中国市场,它们的地位将由中国的网路科技公司所取代。

这次事件将如何解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网路公司、国会以及美国政府如何联合起来对北京施压。如果说委员会周三召开的听证会是三方互动的第一步,那么其结果只不过是证明了首先这4家网路公司的经营理念并不一致。

举个例子,去年10月Yahoo中国公司与中国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网站(Alibaba.com)合并。合并后,Yahoo占阿里巴巴4个董事席位中的一席,而Yahoo的搜索引擎业务则全面交由阿里巴巴网站负责。这使得Yahoo高级副总裁和法律顾问Michael
Callahan得以绕过委员会针对Yahoo中国所从事的商业活动进行的调查。

而Google在中国有两项主要业务:全球性的Google.com以及中文版的Google.cn,后者是在服从中国资讯审查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建立的。
Google全球传播暨公共事务副总裁Elliot
Schrage在证言中透露,2002年由于中国当局审查机制严密,Google.com在中国市场发展迟缓,因此该公司才推出了Google.cn这个项目。与Yahoo和Microsoft不同的是,Google并没有开发电子邮件和博客(blog)等工具,其原因是为防止个人资讯被中国政府所利用。

在周三的听证会上,Microsoft法律顾问及联邦政府事务主管杰克•克伦侯兹(Jack
Krumholtz)表示,Microsoft公司在中国的经营策略比Yahoo和Google更为积极。去年5月,Microsoft在中国首度推出了网路博客服务,并成为中华地区首个博客服务外国提供商。他承认中国限制互联网使用的法律条款中也“包括微软MSN工具提供的某些网路服务”。去年MSN在中国政府的命令下还被迫删除了一篇非常流行但内容敏感的博客文章。

至于Cisco,则是路由器等网路设备的制造商。Cisco副总裁兼法律总顾问钱德勒(Mark
Chandler)在证词中谈道,“Cisco公司不会开发特殊的过滤工具来为专制国家政府封锁网路资讯。”他强调该公司“在中国销售的网路设备并无特别之处”。

然而公司代表的辩解没能说服委员会。有委员批评Yahoo公司向中国政府提交电子邮件纪录,结果导致中国正义记者师涛被捕入狱。但Yahoo的法律顾问
Callahan则解释说,雅虎没有干预中国政府监视电子邮件的能力。另外,国会议员克里斯•史密斯在日前的新闻发布会上更指责Cisco公司开发的“警网”(Policenet)工具为中国政府提供了过滤网上内容的相关技术。

Google不愿在中国推出电子邮箱和博客服务似乎是为了与中国专制政治对抗。不过议员却指出Google的两个网站对“天安门广场”等敏感辞汇的搜索结果截然不同:Google.cn的搜索结果只有关于天安门广场的旅游景点,而Google.com则更多地提到了1989年发生的政治动乱。

对此,爱荷华州(Iowa)的共和党议员James
Leach斥责Google变相开发资讯审查工具,“商业操守最为恶劣”。他说,“这使Google成为了中国政府的一个部门。如果国会也要了解如何进行资讯审查,我们会去找你的。”

不过当天最尖锐的批评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民主党议员Tom
Lantos。他说Google应当为其在中国的商业行为感到可耻,“我不知道你们的公司高层是如何安枕入眠的”。随后,他还要求有关公司的代表回答下面这个问题:“你对于公司在中国的操作感到骄傲还是羞耻?”结果所有的公司代表都顾左右而言它。他又问这些公司是否曾为受中国当局政治迫害的家庭提供帮助,结果也是令人失望。

在一片指谪声浪中,只有华盛顿州的民主党议员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认为谴责网路公司“助纣为虐”是错误的。(注:Microsoft公司在华盛顿州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他说:“把矛头指向这些公司是荒唐的”,而美国网路公司的市场参与对中国公民来说是益处的。他还表示在这个问题上避开中国政府的因素不谈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

可以肯定的是,Microsoft、Google、Cisco和Yahoo等公司已经陷入了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困境: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它们发现这一目标与自身所坚持的道德标准相违背。它们解释说自己只能服从于这些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定,而且没有能力更改这些法律。

上述4大网路公司均已明确表态支援在资讯时代推动言论自由和政策透明化。但同时它们也表示必须遵从经营活动所在国家的法律条例,如果没有美国政府的外交帮助,他们只能继续遵守这些法律。

此外,4大网路公司一致认为拓展中国市场的结果是利大于弊。Microsoft法律顾问及联邦政府事务主管杰克•克伦侯兹指出,“最近一项针对中国互联网用户的独立调查显示,48%的用户认为上网对了解政治有帮助,60%的用户认为互联网提供了更多批评政府的机会。”

周三举行的听证会可谓是美国政府对美国网路企业在华经营方式的一次反思。但目前并没有公司打算改变现行的经营方式,更不会考虑退出中国这个发展最快的市场。

接下来自然是法律程式上的问题。共和党议员克里斯•史密斯已经起草了倡导网路言论自由的议案──《全球网路自由法案》。该法案的内容包括“禁止任何美国企业与限制互联网使用的国家及其官员合、对网路内容进行政治审查”。此外该法案还禁止美国企业为专制国家提供专用的搜索引擎。

至于网路公司在中国应当受到何种程度的政府监管,这个问题必须由网路公司与国会进行协商解决。而有关的网路公司已经聘请了最好的政治游说家。

是次事件后续将如何发展?首先,言论自由的问题势必引起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如今,中国的崛起以及中国政府监查公民活动的政策已经成为美国舆论的热门话题。其次,美国方面有可能会将中国公民缺乏言论自由的问题向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和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等机构汇报。网路资讯审查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并不仅仅牵涉到中国和美国。再者,美国方面还有可能通过立法行动谴责其他国家(如伊朗、古巴、越南、缅甸和沙乌地阿拉伯)的网路限制政策。最后,美国在与这些国家进行贸易磋商时有可能以此作为谈判筹码。

从长远来看,美国网路技术企业在拓展中国市场的同时将有必要制定一个全面性的策略以应对中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有可能像Google一样将博客和电子邮箱等服务撤出中国市场。但是网路公司在近期内不会完全撤离中国,因为这块大蛋糕实在太诱人了。

亚洲时报Brian
Wingfield撰文/美国国会属下的某小组委员会本月15日对Microsoft(微软)、Google、Yahoo(雅虎)和Cisco(思科)等美国知名网路高科公司进行了严厉谴责,指称这4家企业在中国参与不道德商业活动并协助中国政府迫害公民言论自由。

此次针对中国人权问题发难的委员会由多名参众两院议员组成,其职责是关注世界人权的发展状况。该委员会批评上述4家网路科技公司不但协助中国进行资讯审查和封锁,而且没有对受到迫害的中国异见人士提供足够的帮助。

同时,该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还发现上述4家企业在中国地区的经营模式不同于美国地区。有国会议员要求这4家公司支持即将提出的《全球网路自由法案》(Global
Online Freedom Act),该法案反对网路公司遵守专政国家侵犯公民人权自由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自新泽西州的共和党议员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是该法案的发起人以及该委员会的主席。他表示,“我们应该同被压迫者而不是压迫者站在一起。”

这次事件引发了一个问题:美国网路科技公司应当如何拓展中国这个增长最快的科技市场?目前在中国,互联网用户超过1.1亿人,而到2010年该数字估计将激升到2.5亿人。因此美国网路巨头自然不想错失这个良机。但问题是中国政府长期监视线民活动,封锁敏感资讯,甚至对那些北京认为在网上散布颠覆性言论的公民进行政治打击。

对于部分议员的指责,Microsoft、Google、Yahoo和Cisco等公司的代表回应称在中国经营,不论是否愿意都必须服从中国的法律制度;对中国的老百姓而言,有限的资讯总比没有资讯来得好。而且如果完全退出中国市场,它们的地位将由中国的网路科技公司所取代。

这次事件将如何解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网路公司、国会以及美国政府如何联合起来对北京施压。如果说委员会周三召开的听证会是三方互动的第一步,那么其结果只不过是证明了首先这4家网路公司的经营理念并不一致。

举个例子,去年10月Yahoo中国公司与中国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网站(Alibaba.com)合并。合并后,Yahoo占阿里巴巴4个董事席位中的一席,而Yahoo的搜索引擎业务则全面交由阿里巴巴网站负责。这使得Yahoo高级副总裁和法律顾问Michael
Callahan得以绕过委员会针对Yahoo中国所从事的商业活动进行的调查。

而Google在中国有两项主要业务:全球性的Google.com以及中文版的Google.cn,后者是在服从中国资讯审查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建立的。
Google全球传播暨公共事务副总裁Elliot
Schrage在证言中透露,2002年由于中国当局审查机制严密,Google.com在中国市场发展迟缓,因此该公司才推出了Google.cn这个项目。与Yahoo和Microsoft不同的是,Google并没有开发电子邮件和博客(blog)等工具,其原因是为防止个人资讯被中国政府所利用。

在周三的听证会上,Microsoft法律顾问及联邦政府事务主管杰克•克伦侯兹(Jack
Krumholtz)表示,Microsoft公司在中国的经营策略比Yahoo和Google更为积极。去年5月,Microsoft在中国首度推出了网路博客服务,并成为中华地区首个博客服务外国提供商。他承认中国限制互联网使用的法律条款中也“包括微软MSN工具提供的某些网路服务”。去年MSN在中国政府的命令下还被迫删除了一篇非常流行但内容敏感的博客文章。

至于Cisco,则是路由器等网路设备的制造商。Cisco副总裁兼法律总顾问钱德勒(Mark
Chandler)在证词中谈道,“Cisco公司不会开发特殊的过滤工具来为专制国家政府封锁网路资讯。”他强调该公司“在中国销售的网路设备并无特别之处”。

然而公司代表的辩解没能说服委员会。有委员批评Yahoo公司向中国政府提交电子邮件纪录,结果导致中国正义记者师涛被捕入狱。但Yahoo的法律顾问
Callahan则解释说,雅虎没有干预中国政府监视电子邮件的能力。另外,国会议员克里斯•史密斯在日前的新闻发布会上更指责Cisco公司开发的“警网”(Policenet)工具为中国政府提供了过滤网上内容的相关技术。

Google不愿在中国推出电子邮箱和博客服务似乎是为了与中国专制政治对抗。不过议员却指出Google的两个网站对“天安门广场”等敏感辞汇的搜索结果截然不同:Google.cn的搜索结果只有关于天安门广场的旅游景点,而Google.com则更多地提到了1989年发生的政治动乱。

对此,爱荷华州(Iowa)的共和党议员James
Leach斥责Google变相开发资讯审查工具,“商业操守最为恶劣”。他说,“这使Google成为了中国政府的一个部门。如果国会也要了解如何进行资讯审查,我们会去找你的。”

不过当天最尖锐的批评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民主党议员Tom
Lantos。他说Google应当为其在中国的商业行为感到可耻,“我不知道你们的公司高层是如何安枕入眠的”。随后,他还要求有关公司的代表回答下面这个问题:“你对于公司在中国的操作感到骄傲还是羞耻?”结果所有的公司代表都顾左右而言它。他又问这些公司是否曾为受中国当局政治迫害的家庭提供帮助,结果也是令人失望。

在一片指谪声浪中,只有华盛顿州的民主党议员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认为谴责网路公司“助纣为虐”是错误的。(注:Microsoft公司在华盛顿州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他说:“把矛头指向这些公司是荒唐的”,而美国网路公司的市场参与对中国公民来说是益处的。他还表示在这个问题上避开中国政府的因素不谈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

可以肯定的是,Microsoft、Google、Cisco和Yahoo等公司已经陷入了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困境: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它们发现这一目标与自身所坚持的道德标准相违背。它们解释说自己只能服从于这些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定,而且没有能力更改这些法律。

上述4大网路公司均已明确表态支援在资讯时代推动言论自由和政策透明化。但同时它们也表示必须遵从经营活动所在国家的法律条例,如果没有美国政府的外交帮助,他们只能继续遵守这些法律。

此外,4大网路公司一致认为拓展中国市场的结果是利大于弊。Microsoft法律顾问及联邦政府事务主管杰克•克伦侯兹指出,“最近一项针对中国互联网用户的独立调查显示,48%的用户认为上网对了解政治有帮助,60%的用户认为互联网提供了更多批评政府的机会。”

周三举行的听证会可谓是美国政府对美国网路企业在华经营方式的一次反思。但目前并没有公司打算改变现行的经营方式,更不会考虑退出中国这个发展最快的市场。

接下来自然是法律程式上的问题。共和党议员克里斯•史密斯已经起草了倡导网路言论自由的议案──《全球网路自由法案》。该法案的内容包括“禁止任何美国企业与限制互联网使用的国家及其官员合、对网路内容进行政治审查”。此外该法案还禁止美国企业为专制国家提供专用的搜索引擎。

至于网路公司在中国应当受到何种程度的政府监管,这个问题必须由网路公司与国会进行协商解决。而有关的网路公司已经聘请了最好的政治游说家。

是次事件后续将如何发展?首先,言论自由的问题势必引起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如今,中国的崛起以及中国政府监查公民活动的政策已经成为美国舆论的热门话题。其次,美国方面有可能会将中国公民缺乏言论自由的问题向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和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等机构汇报。网路资讯审查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并不仅仅牵涉到中国和美国。再者,美国方面还有可能通过立法行动谴责其他国家(如伊朗、古巴、越南、缅甸和沙乌地阿拉伯)的网路限制政策。最后,美国在与这些国家进行贸易磋商时有可能以此作为谈判筹码。

从长远来看,美国网路技术企业在拓展中国市场的同时将有必要制定一个全面性的策略以应对中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有可能像Google一样将博客和电子邮箱等服务撤出中国市场。但是网路公司在近期内不会完全撤离中国,因为这块大蛋糕实在太诱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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