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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遇真凶 获知蒙冤内幕 被无罪释放时已服刑四年半
《法制日报》 法制网 记者:霍仕明 张国强
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记者刚刚坐进办公室没几分钟。
一名中年女子进门便开始向记者哭诉其丈夫的不幸遭遇。
中年女子名叫曾静。据她讲,她的丈夫李德田因在沈阳市南塔鞋城经营货运,莫名其妙地卷入了13年前,在沈阳南塔鞋城发生的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案。2006年3月,李德田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曾静说:“我丈夫入狱后一直喊冤,家人也在为其奔走相告。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驻监检察院及辽宁省检察院重新对此案进行了调查。经初步认定,这是一起错案、冤案。”
然而,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对该案的纠正程序却依然没有启动,而李德田和他的家人竟像一个皮球,被有关部门传来传去。
蹊跷 案犯交代凶案但未受追究
记者通过走访驻监检察院了解到,1995年9月16日中午,正在沈阳南塔鞋城治安点里坐着的货运老板刘铁夫,被突然冲进来的几名歹徒一阵乱砍,倒在血泊之中。砍人者拎着沾血的菜刀,飞快地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扬长而去。
刘铁夫经抢救得以生还,后鉴定为重伤。此案并未及时告破。
1997年,沈阳市开展了规模空前的收缴枪支行动。12月31日,在南塔鞋城帮老板张宝玉经营货运的刘建、赵春吉,因被人举报私藏一把手枪和一把五连发猎枪而落入法网。
从案卷材料看,刘建在这次供述中说自己手中的枪是张宝玉给的,赵春吉也说手中的枪是张宝玉给的。同时二人还交待了伤害刘铁夫一案,并说是受李德田指使。
不可思议的是,虽然赵春吉、刘建交待了伤害刘铁夫的案件,警方却没有立案追究二人伤害刘铁夫的刑事责任,也没有追究赵春吉、刘建等人伤害刘铁夫幕后主谋的刑事责任,甚至刘建供述的张宝玉给他枪的事,也没人对张宝玉进行调查。
蒙冤 被控雇凶伤人入狱
将近两年后,1999年11月26日,李德田因涉嫌主使伤害刘铁夫,突然被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抓捕。李德田始终否认自己是此案的所谓主谋。随后,涉嫌此案的刘建、王世英等人相继被抓获,这次,他们都否认了李德田是案件的主谋。
公安机关先后两次将李德田以伤害罪报检察院批捕,都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而退回。2000年5月,李德田被取保。2001年5月,公安机关解除了对李德田的取保候审。
经历了如此横祸的李家人以为这场噩梦终于结束了,一家人可以平安生活了,他们甚至没有去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03年9月末,李德田突然听说刘铁夫被伤害一案判决了,刘建、魏忠民等人因刘铁夫案被判刑了,而自己则被当作该案的主谋出现在当地的一家晚报上。
李德田一下子懵了,自己没有到庭参加庭审和质证,怎么竟然成了此案的主谋被写进判决书、出现在报道中呢?
李德田不敢怠慢,立刻找到了东陵区法院,结果,法院承认自己工作失误,判决书有毛病,刊登报道的那家媒体也对李德田作出了解释。
然而噩梦并没有结束。2003年10月,李德田听说被害人刘铁夫的姐姐刘洁藩(音)手拿刘建等人的判决书,到有关部门要求追究案件主谋李德田的刑事责任。
2004年3月22日,李德田被沈阳市东陵区检察院批捕。沈阳市中级法院于2006年3月8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李德田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6年4月16日,李德田被投入抚顺市第二监狱服刑。
苍天有眼 狱中遇“真凶”获知内幕
李德田在狱中,竟戏剧性地撞到了伤害刘铁夫的真凶之一魏忠民。
2006年12月末的一天上午,被关押在抚顺第二监狱的李德田,照例守在由他负责管理的一部电话旁。大约10点钟的时候,一个40多岁的犯人要打电话,李德田看见他在登记簿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三个字“魏忠民”,心里不禁一沉,这个魏忠民会不会就是那个指控我是那起伤害案主谋的那个案犯呢?
李德田不认识魏忠民,显然,魏忠民也不认识李德田。魏忠民打完电话就离开了,而担心弄错了的李德田也没有进行追问。
2007年元旦,魏忠民又来打电话,等魏忠民打完电话后,李德田主动和他聊天,“兄弟,犯什么事进来的?”魏忠民漫不经心地说:“在沈阳南塔鞋城,砍了个叫刘铁夫的老板。”
李德田一下子站起来,一把抓住魏忠民:“那你认识李德田吗?”魏忠民一怔说,“不认识。”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挣开李德田的手转身就走。李德田追上去,再次抓住魏忠民说:“我就是李德田,你认识我吗?”魏忠民惊恐万分、连连摇头:“我真的不认识你。”李德田抓紧了魏忠民,“那你为什么要害我啊?”望着红了眼睛的李德田,魏忠民吓得浑身发抖,“大哥,对不起,你是冤枉的,那件事是张宝玉和柴淑兰指使我们干的,和你没关系”。
当天,李德田就给家里人打了电话。2007年2月12日,李德田家人请辽宁东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海妮来到抚顺第二监狱。听了李德田的讲述,张海妮敏锐地意识到,这就是纠正李德田错案的一个突破口,也是这起冤案得以昭雪的一个转机。她立刻介入此案,并让李德田将这个情况向驻监狱的检察机关———辽宁省抚顺地区检察院进行反映。
调查 检察官追查真凶
李德田多次向检察机关反映,其家人也多次找到抚顺地区检察院,要求检察院主持公道。
李德田及家人的举动引起了检方的重视,经仔细研究讨论后,决定立案调查。从2007年6月份开始,他们先后多次来到“刘铁夫伤害案”涉案人员被关押的沈阳第一监狱、沈阳第二监狱、沈阳监狱管理局医院,提审了刘建、赵春吉、高云龙、王世英等人。
据这些人交代,从1992年开始,赵春吉和刘建就开始给在沈阳南塔鞋城搞货运的张宝玉和柴淑兰看场子。1994年,随着货运线路竞争的日趋激烈,张宝玉、柴淑兰因为争夺货源,与刘铁夫的矛盾越来越大。而刘铁夫因为有“人”,根本不把张宝玉放在眼里,抢夺货源的事时有发生,这让张宝玉和柴淑兰恨之入骨,于是和赵春吉谋划决定教训教训刘铁夫。
经过几次谋划后,就发生了1995年9月16日中午刘铁夫被砍的那一幕。
魏忠民还交待,他为了躲避抓捕,曾跑到外地去避难,在外逃期间的费用由张宝玉和柴淑兰支付。另外,赵春吉还从张宝玉手里,分几次拿了8万元钱。赵春吉与刘建等人约定,一旦事发就把指使者说成是李德田,理由是李德田有能力摆平此事。
据辽宁省抚顺地区检察院人员讲,经调查,这是一起错案、冤案。
因案情重大,2007年7月,抚顺地区检察院将调查情况上报给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刻组成了办案小组,并对此案的涉案人员逐一进行调查取证。初步认定这是一起错案,李德田是被人陷害,蒙冤入狱的。
无辜 伸冤程序难以启动
李德田的家人几年来一直为他的冤案奔波。在检察机关调查完毕后,家人申诉步伐加快,但至今仍杳无音信。李德田的家人发现他们走进了一个人为的怪圈。
距离抚顺地区检察院介入此案,8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检察机关虽然查清了这起冤案的真相,但是纠正这起错案、冤案的法律程序却依然没有启动,真正的主谋和凶手,还逍遥法外。
李德田这个无辜蒙冤的人,依旧被关押在监狱里,苦熬岁月……
服刑4年半后被释放
“原审被告人李德田无罪”。2008年9月25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抚顺市第二监狱对蒙冤被判刑十二年的沈阳市个体货运业主李德田案作出再审宣判。
辽宁省高院经查,刘健、赵春吉、魏忠民三人纠集他人伤害被害人刘铁夫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焦点在于他们的行为是受李德田指使的,还是他人指使的,或者说,李德田指使他人伤害刘铁夫的证据是否真实、充分。
原审认定李德田指使他人伤害刘铁夫,主要证据就是刘健、赵春吉、魏忠民的供述。这三人的供述中,只有刘健供称是李德田对他们三人说要打刘铁夫,也就是说李德田是当着他们三人的面说的。而赵春吉、魏忠民却都供述是听刘健说的李德田要找人打刘铁夫。这三人的供述中,赵春吉、魏忠民的供述都属于传来证据,是间接证据,只有刘健的供述属于直接证据。而刘健在公安预审时的六次供述中,只有前两次供述称是李德田指使的,且内容很简单,没有如何指使、如何预谋等细节的描述。在以后的供述中,刘健虽没有供述是谁指使的,但已明确否认是李德田指使的,并对前两次称是受李德田指使的供述予以否认。就刘健在公安机关预审期间的供述来看,其供述前后不一,并且后面的供述已经明确否定了前两次关于是李德田指使的供述,那么,刘健的前两次供述是否真实,有待于进一步认定,不能作为李德田指使他人的证据使用,且刘健与赵春吉、魏忠民的供述又相互矛盾。因此,原审仅以刘健的前两次供述及赵春吉、魏忠民的供述作为证据,认定是李德田指使他人伤害刘铁夫,显系证据不足。
从刘健、赵春吉、魏忠民在检察机关复核时的证言来看,三人都明确肯定是张宝玉、柴淑兰指使他们伤害刘铁夫,否认是李德田指使的,都认为李德田与刘铁夫被伤害一案无关。刘健和赵春吉均证实张宝玉找他俩,提出要教训刘铁夫,二人又找魏忠民纠集他人实施犯罪;事后,张宝玉又给了他俩两万元钱。三人都证实预谋后,张宝玉多次领赵春吉、魏忠民跟踪刘铁夫,找机会下手,前几次因故未遂。三人对张宝玉找他们预谋的时间、地点、谈话内容、作案过程等描述基本相同。三人的证言能相互认证,可信度较高。三人的证言更说明他们在公安机关关于是李德田指使的供述是不真实的。
法院认为,原判以刘健、赵春吉、魏忠民三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作为主要证据,认定李德田指使他人伤害刘铁夫,构成伤害罪,证据不足。检察机关认为李德田无罪的抗诉理由应予支持。
摘自: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3/02/content_7702158.htm
http://www.law-lib.com/fzdt/newshtml/gzaj/20080926100631.htm
[ 本帖最后由 judge 于 2009-9-17 17:1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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