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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离奇起火 梅艳芳兄长梅启明险被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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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12: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已故女星梅艳芳兄长梅启明,昨晨在香港寓所睡觉时,大厅离奇起火,并烧向大门,邻居发现单位有浓烟冒出,拍门无人理会,遂致电报警。消防员接报迅即破门入内,救出梅启明。警方在单位发现一罐火水,相信火警有可疑,已列作纵火案处理。

香港铜锣湾富明街发生纵火案,梅艳芳兄长梅启明险葬生火海。伤者梅启明(五十四岁),为梅艳芳胞兄,因吸入浓烟不适,目前仍留医律敦治医院,情况稳定,梅母往医院探望儿子后,强调儿子绝不会放火自杀。

纵火案现场为富明街二至六号宝明大厦三楼一单位,梅艳芳兄长梅启明(五十四岁)独居。昨凌晨二时零一分,邻居发现单位冒出浓烟,于是前往拍门,惟良久无反应,于是报警。

消防员到场,用工具破铁闸及大门入内,发现浓烟密布,于是开喉灌救,迅速将火扑熄,单位仅三乘三米面积被焚毁。消防员在其中一个房间内,发现梅启明伏卧床上,陷于半昏迷,遂将他抬出送院。

消防员在调查起火原因时,发现现场有浓烈火水味,而木门空隙被人塞满沾有火水的报纸,屋内有一罐火水,单位内一个木柜及杂物严重焚毁,故相信火警是由屋内大厅蔓延至大门,认为火警有可疑,遂转交警方调查。香港湾仔警区刑事侦缉探员连同科学鉴证人员在现场搜集证据。另一方面,警方在调查时发现八楼梯间一个载有火水的啤酒瓶,未知是否与案有关。

据梅启明的邻居表示,梅于去年圣诞节,招待一名年约三十余岁的女子迁入,当时梅曾表示对方是新加坡人,并称呼其为「姐姐」,但邻居形容双方的态度俨如夫妇。

邻居又称,梅启明平日举止正常,圣诞节时并偕同该女子参加毗邻一家雇佣公司的派对,玩得十分开心,惟个多月前,该女子突然不知所终,梅声称她已返回新加坡。

近两个月来,梅启明开始欠租及管理费,前日下午四时,曾有一名男子前往拍门,惟梅并无应门,邻居怀疑他是债主。
案发的宝明大厦已有四十二年楼龄,楼高十三层,每层十五个单位。梅启明所居住的单位前身为一家工程公司,在爆发非典期间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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