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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探讨]我走在维权的路上---跪倒市长面前的李红卫有被强迁的朋友和我联系,帮帮我。电话:66781778 QQ:934604586
每当回忆2007年8月15日这一天,我的心在颤栗,这是我一生永远挥不去的一场恶梦。那天早晨外出回来亲眼目睹了我的家被政府组织的具有强大震慑力的数百名执法人员围着,指挥着那台挖掘机无情的向房子砸去。随着轰的一声房倒屋塌。赖以生存的家就这样毁于一旦。面对眼前发生的一切即绝望,又无助。那种撕心裂肺的痛,只有痛失家园的人才能体会到。悲痛欲绝的我。指着他们: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是土匪是强盗……。在尘烟未定的瓦砾上,哭的我死去活来-----。
我的家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大明湖畔拥有一处四合院。空气湿润,风景如画,生活舒适。几代人在这里生息繁衍其乐无穷。只因07年新上任的市委书记焉荣竹和新上任的市长张建国政治上要为自己树立形象,搞了一个扩建大明湖的工程,从此我的家开始遭难。
政府要开发,以最小的付出换取最大的利益。压低价格收购老百姓的房子,这么好的城中城寸土寸金的位置,只评估房屋,补偿价每平方米3600元左右。院落空地分文不补。这时全国房价直线上升飞涨。我住的马路对面二手房已到了每平方米6000元左右。他们不按市场比较法评估。07年按05年评估价补偿,对此老百姓很不满意。07年6月12日百姓自发组织去大明湖公园呼吁谴责违法强迁,也就是这次我被公安盯住。深夜12点多那么多的公安、便衣把我家的防盗门砸开、踹门而进。拧住我的胳膊、摁住我的头。我大声问:“你们凭什么抓人?”有一个公安:“你诈骗!”我大声问:“我诈骗谁?”他们马上捂住我的嘴,不由分说,把我带到泉城路派出所审问。十七个多小时后。以扰乱公园秩序,对拆迁不满拘留我十日。
在中国大地上,地方政府拆迁自由。官商勾结各自有利可图,想拆哪里就拆哪里。甚至没有规划先拆了再说。买与卖都是官商说了算。对被拆迁人滥用强制措施,滥用公权力,不惜代价、践踏民意与民争利。 07年8月9日上午,有政府组织的众多执法人员对大明湖拆迁区域又一次实施了暴力强迁。我家是其中一户。拆迁人未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规定“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办理。任何法定程序也没走,只有盖着大明湖工程指挥部印章的一纸通知。限三日内,到拆迁办现场办公室办理拆迁手续。逾期有关部门将依法“帮助”搬迁。真是无赖的流氓政府做官做的连礼仪廉耻信都不讲了,把掠夺称之为帮助搬迁。不和我协商,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破门撬锁,就“依法帮助搬迁”了。把全部私有财产生活用品强行拉走,防盗门、铝合金窗都帮我处理掉。并派人用砖把大门堵上(古建筑属保留房)即刻变成了大明湖公园的财产。这是祖辈的血汗,是我的私有财产,产权证还在我手里就这样被执法人员无法无天地强迁了。地方政府掠夺百姓的财产到了明火执仗、明抢明夺的地步。私有财产受宪法保护、但宪法也未能保护住我。那《土地法》《房地产法》《物权法》还有那么多的法,哪个法能保护我?能替老百姓说句公道话?至今我仍然疑惑不解。
我即无选房也未签协议,眼睁睁的被政府组织的执法人员强制夺走了我的家,而且还是穿着共产党制服的人干的土匪抢劫的事,改革开放三十年了,还有这样的事发生?真是太荒唐了。国家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中央政府知道地方政府干的这些倒行逆施的事吗?今后去哪里住?无人管,因为土匪们迎合领导的意图完成了拆迁任务,升官发财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的第一节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和第七十五条:公民的合法财产 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这么好的法律地方政府却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独断专行。至今扣押着我的全部私有财产,搞的我无法生存,达十个月之久。
由于不断上访告状,发生了文章开头写的一幕。07年8月15日一座清代典雅的四合院遭到执法人员的摧残后化为瓦砾。从此,我彻底无家可归,向乞丐一样流落街头。搭了几次棚子大明湖的人就推倒几次。去建委申请裁决说房子已经灭失不受理;去法院:接到通知不给大明湖扩建工程拆迁的事立案。去信访:你去找谁,他那里说:你再去找他相互推诿。我合法的房子被非法拆毁无人敢管,因为它是政府形象工程。
寒冬腊月冷的我在棚子里缩成一团。我自问苍天:老天爷永远不会这个样,总有云开雾散的时候,对他们违法的行为,我绝不能屈服。07年12月8日有人告诉我市长张建国到工地上来了。我飞一般地冲出棚子、看见张建国与工地上的人在说话,露宿街头的艰难与辛酸一齐涌上心头。我顾不上一切双臂一伸大声喊到:张市长我冤!!!我冤!!!!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一些人来,死死的抱住我,掐住我的脖子,拧住我的胳膊,连推带抬的上了马路边。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挣扎着抽出一只手向张建国座的那辆白色车使劲挥着手:市长我冤!我冤!那辆车终于停下(星期六马路上的人很多)委屈的我哭的语无论次:我的房子在那边,让他们强迁了,房产证还在手里却无家可归。天这么冷在零下十几度的棚子里身体已达到极限。找大明湖工程指挥部的人谁都不管,反而说:“你认为违法你去告,信访也可以。这是张建国的工程,没办法。”他们欺负我、拆棚子、断水、堵门、拆迁办的人想拍死我灭口。因为,上访告他们。张市长邮箱的信不知您收到没有?我太冤了,我现在一无所有,不能因为大明湖扩建让我无家可归?住在马路边上家破人散。张市长说:“不能、不能!”他指着身边的一个人说:“这是园林局的韩局长(连说了四遍),韩局长你抓紧时间一定处理好。”当时情景实在感天动人,向盼望春天一样一天天的等着。也许我住的棚子是被遗忘的角落,临近春节我心情特别不好,想到过去忙年的景象,大人孩子高兴的放鞭炮。开开心心的过大年。温馨的家,和睦的邻居。今年全荡然无存。我这里所处的环境与整个社会不接轨,住的地方是用检来的破塑料布、木棍子、竹杆子搭的棚子。和谐的社会对我讲是一个陌生的词。
李红卫
二00八年七月六日 0531-66781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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