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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 已经成为贪污分子洗黑钱首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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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5 05: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中国大陆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贪污分子洗黑钱首选目标,每年约3000-4000亿元人民币洗黑钱的规模中,有不少是通过房地产将黑钱洗白。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主任欧阳卫民怒斥“房地产行业的洗钱几乎明目张胆。”

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欧阳卫民说,西部地区金融机构说资金流向东部,东部的则说资金都流向中西部开发,钱究竟都到哪里去了?他指出,每年发生在中国境内的洗钱规模大约在3000-4000亿元之间,房地产等行业逐渐成为洗钱的主要渠道。

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研究部主任陈邦来说,房地产洗钱,主要指的是贪污分子,将不正当收入投入房地产业,一段时间后再议价卖出变现。对每年在房地产领域洗钱规模,他说,由于之前的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主要针对金融领域,非金融领域没有详细调查,也难以估计。

据有关人士推断,全世界每年涉及的“洗钱”量大概在1.5万亿至2.8万亿美元之间;而亚洲开发银行曾对中国洗钱数量作过评估,认为每年不少于2000亿元人民币,约占GDP的2%左右。

由于近年来中国大陆房地产业火热,于是不正当收入就成了合法的投资收益。2001年,四川原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用受贿的1400万元人民币秘密注册了一家外商独资公司,购买了3处房产;2003年4月外逃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在纽约黄金地带置办了至少5处高级房产;2005年11月,李和平贪污案被没收的55套房产,是其用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多万元洗钱购买的;2006年初,“中行开平案”携带3亿美元外逃的余振东,被曝光在加拿大购买了三幢豪宅洗钱;
……

欧阳卫民指出,目前“房地产行业的洗钱几乎明目张胆。”房产之所以会成为贪污分子转移其巨额现金的首选目标,一方面是因为购买房产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不容易被普通人所觉察,且在全国范围内都可购买,没有区域限制;另一方面还因为房产保值、升值的潜力空间大,购买后用来出租甚至转手售出,易于产生“钱生钱”的雪球效应。

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宪生指,通过投资或开发房地产,或者通过购置房地产再出售都可以将黑钱洗白。而且,房地产洗钱隐蔽性很大。

报导指出,由于政策与技术短缺,不仅使越来越多的黑钱明目张胆地通过房地产业隐蔽
“洗白”,也很可能使房地产业的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陷入雷声大雨点小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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