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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女儿偷看小朋友撒尿 母亲一气之下将其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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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6 10: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只因5岁女儿偷看小朋友撒尿,母亲一气之下体罚孩子导致孩子肝脏破裂出血,不治死亡。昨日,记者从南山法院获悉,母亲熊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拘役半年。


经 审理查明,2005年7月以来,被告人熊女士认为5岁多的女儿王月(化名)屡不听话,且有不良习惯,多次打过王月。同年10月4日15时许,熊女士以王月 偷看小朋友撒尿为由而体罚王月,叫王月双手放在床边,翘起屁股,拿起衣架打王月的臀部。王月被打后哭起来并用手捂臀部。熊女士更加生气,叫王月把手放开, 王月放开小手往后退了两步。熊女士用左手抓住王月的衣领,右手推向王月的腹部,王月后退几步坐在地上。熊女士喝令其站起。王月站起来后说上洗手间,一会后 熊女士看见王月双脚跪在马桶边,头歪在马桶里,便问一声“你怎么啦?”王月站起后说声“妈妈,我错了,我以后不敢了”,走了两步,便重重地摔倒在地。熊女 士见势不好,急忙把女儿送到蛇口医院救治。当晚6时9分,王月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王月符合钝性外力作用致肝破裂出血而死 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在体罚孩子时,失手致 孩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及其家属家庭关系良好,且没有恶意侵害和 虐待行为,被告人辩称其只是推了一下王月,本院予以采信;被告人庭上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告人既是加害者,又是被害人的亲生母亲,被告人及其丈夫王玉柱关系 融洽,法院有理由相信被告人自身并不愿看见本案结果的发生,为此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熊进拘役六个月。


据了解,熊女士因本案于2005年10月6日被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南山区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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