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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阎崇年续:拘留15天.罚款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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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0 04: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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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打阎崇年青年的处罚过重是否妥当?
鲁国平文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昨日,由于被打的男子被治安重罚,网友对此议论纷纷:打名人,要不要从重发落?据悉,阎崇年在事件中并未受伤,事后平安离开了无锡,而袭击者得到了重罚,有不少网友称这与阎崇年是名人有关。
   记者昨日采访北京一律师,他认为:“怎么处罚一般从行为实施的严重性和事件造成的影响大小来看,我们都知道法律对于处罚的规定是浮动的,有一个大体范围,这个范围里又分很多档次,名人事件的社会影响恶劣程度不同,取一个相对重的处罚也是可能的。但阎崇年本人没有受到伤害,我个人的观点,给一个警告,敦促赔礼道歉也可以。当然或许这个处罚有点重,但肯定不是处罚错误。
   名人在一个很近身体距离内直接被普通群众施以暴力在我国还很少见,因为既然是名人必然为各行各业的精英,而这些人必然要相对脱离于原来生活的草根或大众阶层,一般人很难碰到,即使有机会和大众见面安保措施也都做得滴水不漏,有备无患,比如每逢《同一首歌》下乡演出本人见到各级公安机关如临大敌,下榻宾馆四周警察一直警戒到凌晨,甚至通宵达旦,更加不要谈其他政府高官了!
   就事论事,阎崇年被打首开先河,已经成为一个由单纯的学术争论上升到观点的暴力冲突的典型案例了,正如不久阎崇年表示这次“掌掴事件”中自己与打人者素不相识,“不是我个人的一次不幸,是我们社会精神的一点悲哀”。但不管怎样,为了以儆效尤或避免类似事情发生,下面除了各方面要认识到事件背后的深刻社会背景和人文体制原因外,处罚当事人也是一个焦点和重点,特别是在我国法律习惯了处罚名人或处罚侵犯名人等特殊人群者相对于普通人来说不对称情况下格外引人注目。
   阎崇年就此表示:“就我个人来说,这件事我没有错误,我跟这个人过去没有纠葛,更没有宿怨。我身体受到攻击,精神也受到损伤,我正在考虑是否起诉。”也有媒体报道,阎对此却很大度,称不会追究此事,但也不会因此改变自己的学术观点。不过谁是谁非?一目了然!不用阎崇年老师赘言。
   单就处罚打人者本人再发表一点看法:俗话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事情并非阎崇年说得那么轻松和简单,自己以及百家讲坛一点责任也没有,却要承担如此恶劣的后果,如果这样的话,打人者一定是个精神病了,也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事实恰恰相反,从情理上讲即使阎崇年不要承担学术意见表达不通畅的社会机制责任,那么百家讲坛甚至更大的部门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否则单单处罚一下打人者,也许学者被打现象不会就此彻底杜绝。此外我觉得不能一味怪罪于打人者的冲动与无礼,打人那是作为一个弱势群体言论表达权受到限制而无法发泄致使心中怒火失控的过激行为,希望阎老师能够大度地宽容!
   目前,袭击阎崇年者已被无锡崇安寺派出所治安拘留15天,并处以1500元的罚金,无论法律专业人士和群众都认为这个处罚过重。平常大家都会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阎崇年受了一点皮肉之苦,身体并无大碍,为什么当地警方一定要如此一本正经地重罚打人者呢?恐怕还是名人特权思想和习惯做法作怪,放眼到社会大环境特权者比比皆是,文化名人算不得牛皮,而那些已经不是我们老百姓所能够掌控得了的,也不是小小的警察所能够掌握得了的,这才是社会最大的悲哀,人民最大的悲哀,法制最大的悲哀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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