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帖爆史上“最牛”工商局三大罪状
罪状一:多收小摊小贩1000万元不退
自2008年9月1日起,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通知出来后,各地遂开始停止征收并退回多收取的费用。但帖子称“威海市工商局将“两费”收至年底,多收小摊小贩的1000万元,却迟迟不肯退还,并引起群众多次上访。”称其“多收两费,置国务院命令于不顾,胆大包天”。帖子再三表明,工商局多收的费用全用于建设新办公大楼,称“大楼都是用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的农民兄弟姐妹等等的汗水钱垒起来的”,“不知廉耻,良心何在”。
罪状二:近亿元超标准建楼 20层楼90余人上班
帖子写到,威海市工商局新办公楼大大超过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威海市工商局在职干部仅有90余人。新办公楼20层,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而原办公楼7层,大小会议室一应俱全,部分中层干部还有单间,完全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007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规定:“凡是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必须坚决停建或缓建。”紧接着中央纪委等七部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始治理党政机关违规建办公楼。为了规避国务院有关规定,威海市工商局采取欺上瞒下的作法,以“威海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综合楼”的名义对新办公楼立项。
帖子还特别说道,建楼期间正是汶川遭受大地震袭击之际,举国上下万分悲痛,众志成城,抗震救灾,连许多残疾人、孤寡老人、儿童、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都掏出积攒多年的零花钱向灾区人民献上爱心。威海市工商局不但不带头参加抗震救灾,却置灾区人民痛苦于不顾,投入巨资加快装修步伐,超标准构建自己的安乐窝。
罪状三:统一口径隐瞒违规盖大楼
虽曾有不少举报信飞向有关部门要求严查,但当山东省信访办到威海调查之前2天,信访办内部就有人透露消息给该局局长。该局连夜召开科级以上干部会议,统一口径:“该大楼是威海市局和其下属开发区分局共用的。”“事实上,该楼当初并没有打算给分局使用。即使这样,开发区分局仅有10多个人,市局加上分局总共才不到120人,也用不上20层大楼啊。老天爷!他们内外勾结,这种腐败行为谁来管?”帖子如是说。
帖子更爆仅有90余人的威海市工商局2007年度招待费近千万元,而且在威海市工商局内部有个潜规则:提拔副科级虚职至少要给局长送5万元;提拔副科级实职要给局长送10万元以上。
帖子最后发出号召,“请动动你的鼠标,顶起这个帖子;请花费一点时间,把这幅帖子转贴到你浏览的各大论坛。就让我们草根一族,担负起这一伟大的使命吧,让这座官僚大楼淹没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吧。把正义和公平还给艰难创业的小摊小贩们吧。”
网友感叹:“又是一座腐败的丰碑”
20层办公大楼90人享用,不可不说是奢华。事件曝光,网友可以说是一边倒的骂声。有网友调侃道“那么少的人,盖了那么高的楼,看很有可能用来比照赖昌星的红楼,歌舞声平。”,并称“这是一座腐败的丰碑。”
更多网友看罢心有感叹:“官是2个口,多少政府职能部门不贪呢?这是很普遍的事情,说不定已经算好的了。”
接着便有网友在跟帖当中贴出各自知道的更为奢华的办公大楼。网友“开运钞车兜风”指出“我江苏苏北某小县,县委大楼22层,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卫生局等等部位办局的大楼个顶个的漂亮”。
“想发就发”网友则说:“类似的事太多了.想我当地的广东省ZS市,我老婆一同事的老公是公安局的一个小科员,每年可以报销十多万元.因此她经常找她玩得好的同事收各种发票,有坐火车乘飞机的,也有买大件电器的,以及吃饭的。这个社会真是黑呀。”
此外,有网友贴出一篇《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山东省威海市工商局局长马德胜》的报道,报道里面歌颂马德胜局长如何“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以改革的勇气、创新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朝着实现最大劳动价值的目标不断迈进。”,与帖子内容作对比。
网友纷纷顶贴望制度改革
对于这种现象,很多网友表示“很正常”,“已经麻木了”。比起愤怒,更多网友感到的是无奈和心寒。“真是寒心,周围这种情况出现多了,以后谁还会再相信这些“公仆”呢?以后再发生大灾难时,谁又愿意再捐出自己的血汗钱呢,这些公仆少吃一点,少拿一点,楼少盖几层,怕是能让数以百万记的儿童过上温饱一些的日子吧!”“铃兰芋”网友如是说。
即便如此,此网帖发出,还是有少网友响应号召前来顶贴。“虽然没什么用,但还是要顶上去!”,“团结起来,斗争到底!”……发帖不够一天的时间,已有上千网友留言顶贴,更被各大论坛社区转载。“地方要想发展,政府必须清廉!”网友们还是希望这种现象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坚决打压腐败行政。
“顶!顶到胡总那里去!”一网友激动的留言。
http://bbs.news.163.com/bbs/baoliao/101460236.html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