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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警察聚集法院 支持者喊「杨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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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大批民众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门外聚集,要求入内旁听,部分人身穿印有杨佳照片的T恤,并高喊「杨佳万岁」的口号。亦有与案情无关的上访人士到场「讨说法」,当局派出大批公安和便衣维持秩序,百馀人被带走。
访民庭外示威被带走
庭审在9时半开始,但5时多就有人到法院门外轮候旁听证。据法新社报道,一批杨佳支持者到法院门口聚集,他们身穿印有杨佳照片及其名言「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字样的T恤,高呼「杨佳万岁」的口号。
另有部分与杨佳案无关的上访人士到场表达不满,声称曾被警察殴打,相信杨佳亦是因受过殴打而要杀死警察报复。
大批公安和便衣到场维持秩序,将示威者拖上车后带走,去向不详,先后有百馀人被带走,公安随后将聚集的民众驱散。
有驴友专门从北京赶至上海「撑」杨佳。
郭国汀再谈杨佳案的辩护
少林先生:
谢谢批评!不过我并不赞同你的指责,你应当先看懂我的主旨再批判不迟.首先,该文仅是我的采访录而非辩护词, 即兴采访问答不可能详细深入,逻辑上也不可能与辩护词相提并论。其次,我在答记者问时,仅是从辩护思路上提出我的看法,这是赢得民意的重要途径,杨佳不但没有民愤,反而有足够广大的民意支持,律师当然应当充分利用此种民意资源为杨佳辩护,中Gong一贯以所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为由滥杀无辜,既然杨佳几乎没有民愤,当然不应判死刑,这是应力争的最坏的结果,这就是我批评前两任律师未经审理先放风说杨佳必死无疑的理由。若中Gong当局强行杀害杨佳,必将激发中国民众进一步的反抗暴政的强烈激情,而从此以后中Gong犯罪利益集团的所有当权者都得随时担心自已的脑袋,因为这是其自已崇尚暴力的必然逻辑结果,唯有宽容和爱才能化解仇恨消除对抗,妄图依赖暴力镇Ya以消除民怨只能是妄想,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所以如果我是胡锦涛,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会下令不杀杨佳,因为这于尊重民意于自我保护皆是最佳选择,否则整日提心调胆的日子可不是好受的;第三,机械依中Gong法律几乎无法抗辩; 第四,中Gong当局早已反复将法治破坏无遗,中Gong法律早已没有法律应有的神圣尊严,特别在所有的政治及敏感案件的审理中,中国已经不存在让民众敬畏的法律,唯有中Gong恶党的意志! 因此,若辩护律师局限于所谓法内辩护,实质上是配合中Gong暴政做秀.
依现行中国法律,辩护律师至多只能做苍白无力的抗辩,辩护律师应当区分如下几种情形抗辩:如果杨佳将直接向他施暴的警察正法;若杨佳将真正的幕后杀人犯杀了(如长期指使纵容放任中国警察干欺压民众及强暴人犯的任何当权者;假使杨佳复仇对象是社会公众,例如滥杀完全无关的民众;第四种情形即是杨佳在本案中的行为;最后假定杨佳杀了胡暴君.
在这五种可能的情形中,罪与非罪情节后果及正义性质均有质的区别,亦即同样是杀人,可能构成犯罪,亦可能是无罪,还可能是立大功成为民族英雄.当然判断是非有个前提:即中Gong法律权威业已失效.中Gong法院业已丧失维护法治伸张正义维护公道裁断是非的正常社会的功能,而如今中Gong法律在中Gong专Zhi暴政带头长期破坏下,确实很大程度上业已失效,特别对所有的政治犯及敏感案.据此前提,第一种情况,杨佳无罪;第二种情况,杨佳无罪有功;第三种情况,杨佳罪责成立,但此时辩护律师应着重考虑社会的责任,毕境个人犯罪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客观环境造成,因此社会负有相当责任,这正是世界各文明国度皆已废除死刑的理论依据;第四种即本案的情形,其动机至关重要,杨佳的行为具有十分明显反抗中Gong专Zhi暴政的特征,这从他克意选择7月1日行动,及他不杀女警也不杀非警察人员可以印证,因此,本案的审理必须公开一切细节,程序正义必须保证,辩护律师的选择权必须保障,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当局迫Hai民众时阴险远超过北京当局,上海警方历来非法剥夺当事人选择辩护律师权经常玩自以为聪明实则下流无耻的勾当,例如,郑恩宠案,上海当局曾试图让郑恩宠不要本人任其辩护律师,而我本人被上海当局迫Hai时,上海警方也阻止张思之和浦志强大律师任我的代理律师。辩护律师应当着重在杨佳行为的动机上抗辩,证明其是为反抗暴政而为,无罪.第五种情形,不但无罪而且立有大功,成为民族英雄! 胡锦涛长期放任纵容甚至指使恶警反复行暴,业已变成货真价实的暴君,殊暴当然无罪有功.因此,南郭再次警告胡氏,立即停止任何暴力!立即查办酷刑郭飞雄和高智晟的警察同时立即无条件无罪释放郭飞雄无罪开释高智晟且对郭高进行国家赔偿!立即逮捕法办所有强暴发L供学员及对女性学员性强暴性污辱的恶警!若阁下继续置若罔闻一意孤行,继续放任纵容指使中国警察或国安滥用暴力滥施酷行滥施淫威,阁下随时必须当心自己的脑袋!
如果中Gong法律仍然是人人敬畏的法律,假如中Gong法院维护法治伸张正义维护公道裁断是非的正常功能犹存,那当然上述的辩护策略应有所调整。我的基本观点在前述采访中业已阐明,因我并非本案具体的辩护律师,故仅提供个人意见供辩护律师参考。
2008年
人治高于法治的国家怎会不出闸北刀客?
-----在中国社会特别是网民中引起广泛讨论的"杨佳袭警一案"13日在上海进行了二审。法院周围上千名群众对杨佳进行了声援。有关杨佳是否像其本人所说受到警方酷刑目前没有确凿证据。但是杨佳持刀闯入警局杀死6名警察是不争的事实。为什么杨佳还是如此广泛地获得民众支持,甚者被当作英雄般推崇?"杨佳袭警事件"体现了中国社会怎样的问题?
备受中国各界特别是民众关注的"杨佳袭警案"10月13日在上海进行了二审。杨佳在9月1日一审中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后提出了上诉。二审审判结果目前还没有公布。2007年10月,由于所骑自行车没有车牌,警察对杨佳进行了例行盘查。据杨佳本人说,正是在盘查过程中,受到了警员“非人的对待”。警方否认了对杨佳使用酷刑的说法,在向法院呈交的审讯录音中也无法对此作出证实。然而杨佳事后持刀闯入警局,杀死多民警员的行为是不争的事实。尽管如此,杨佳在中国民间得到了广泛支持。
在13日二审当天,有上千名群众到法院门口声援杨佳。为什么民意普遍倾向一个持刀行凶的杀人犯?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教授认为,这其中体现了中国社会的深刻矛盾。胡星斗说:“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由于公权力没有受到约束,司法没有得到有效监督,所以导致整个社会不正义,不公平。整个中国社会道德沉沦,从‘毒奶粉’和‘杨佳袭警案’都能反映。过去我们非常强调稳定,认为稳定压倒一切,因此稳定也压倒了正义,压倒上访人员、工人等弱势群体的权利。而且我们的行政不公开,司法黑箱操作。所以广大网民自然而然地就认为,杨佳肯定受到了不公的待遇。从而会支持和同情杨佳。”
北京学者,自由作家刘晓波认为,“杨佳袭警案”从曝光至今声浪越来越大,主要折射了中国长期以来“官民对立”的尖锐矛盾。而在中国这样的专制国家,每当官民发生冲突时,民间向来会认为是官方滥用权力,民意总会倾向于与官方对立的一方。
同时,刘晓波还指出,民众把杨佳视为英雄也有中国的文化根源:“当民间冤屈、诉求得不到伸冤的时候,往往在中国历史上采取侠客式的反抗,以个人复仇的方式。我还记得演《水浒传》的时候,主题歌里唱道‘风风火火闯九州,该出手时就出手’。类似武松这种杀人之后还在墙上写道‘杀人者武松也’,但是武松还被称为民间英雄。而这种个人复仇使用暴力手段得到民间高度赞赏在法制国家是不可能的。而在中国这种法制不健全的社会,民众没有合法渠道,表达诉求,挽回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法外施暴,往往能够得到民众认同。”
擅自执法,法外暴力,类似行为即使在中国这个常被形容为“人治高于法治”的国家也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杨佳袭警的行为获得如此普遍的支持,是否会引起今后有更多人进行效仿?胡星斗教授表示:“的确存在这样的危险。所以,我想,司法方面还是会重判杨佳的。”
在中国网络以及民间广为流传的一句杨佳说过的话,现在几乎成了经典名言,就是“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那么杨佳最终讨来了一个“说法”么?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话,这个说法又是什么?刘晓波的看法是:“杨佳以暴力手段,对他本人来讲这样讨不来一个说法。但是他这个行动所激起的民意包括社会舆论,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在民间讨回了说法。就是当民众受到官权不公平待遇的时候,而通过合法途径伸冤都无效的时候,用法外方式给了警察一个说法。从这一点上说,他激起的强大的民间舆论,包括暴露了中国警民冲突的严重,警察在民众中形象之差,他激起的社会反思已经远远超过杨佳案本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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