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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参与度分类
主动游戏──主动游戏即是个体必须参与该项活动,其乐趣从亲身参与活动中获得。惟当儿童期迈入青春期后,由于生理发展消耗很多能量,且因为家庭和学校赋与儿童的任务与责任愈来愈多,在时间和体力两方面均不容许的情况下,主动游戏便日渐减少。例如,赛跑、绘画、玩泥巴、打电动等均是。
被动游戏──被动游戏也可称为娱乐(amusement),个体并不须要亲自参与活动,其乐趣得自于观看他人活动,个体不必耗费很多的精力,个体从中所得到的乐趣,并不亚于主动游戏。例如,看电视、看漫画、听音乐、看电影、阅读书籍等被动游戏。
依认知程度来分
功能性游戏──发生在出生至两岁的感觉动作期,游戏内容毫无主题与组织,纯然只是感觉器官的刺激输入,可帮助个体感官的功能成熟。例如玩各种玩具,抓、捏、敲、咬、闻、听等。
象征性游戏──发生在运思准备期,从两岁开始,五、六岁为高峰(亦称戏剧性游戏)。此时儿童喜欢模仿成人的角色行为,透过各种象征的物件或举止动作达到模仿的目的,从中获得快乐,扮家家酒即为典型的象征游戏。
规则性游戏──六岁开始,八、九岁为高峰。游戏内容为有规则的竞赛。有游戏规则、角色分配、动作技巧的限制等,例如,躲避球、棒球、接力赛跑等。
依社会性来分
独自游玩──婴儿两岁以前的游戏,纯属感觉与动作方面的游戏。玩弄简单的玩具和运动探索自己的身体,是游戏的主要项目,故此时期称为“感觉动作试验”(Sensory motor-experimentation)的游戏。婴儿期的游戏以“独自娱乐”为主,是所谓的“单独游戏时期”。例如玩各种玩具,抓、捏、敲、咬、闻、听等。
旁观游戏──本阶段比独自游玩更进一步,儿童开始对周遭人事物感觉到好奇,进入直觉判断时期。儿童喜欢站在旁边看别人游戏,被玩耍的小朋友和游戏所吸引,惟生理机能控制能力仍未非常良好,加以对不熟悉的人事物怕生,是以藉由从旁观看获得愉快的情绪,但不愿意参与游戏。例如:喜欢站在游乐器旁观赏。
平行游戏──和其他小朋友在同一场所玩着同样的玩具,不过这时其他的小朋友只是游戏的诱因,儿童之间既不会发生从属关系,也不会有互助合作的行为,只是在一起各自玩各自的游戏,因此也可以说是“集体的单独游戏”。例如:儿童在球池中各玩各的。
联合游戏──四至五岁幼儿的游戏,会出现简单的互动行为,像是相互指挥、模仿、命令或交换玩具等。囿于能力的不足,仍无组织、规则或角色安排的情形,仅是简单的互动行为而已,称之为“联合游戏”。例如:儿童可以一起在沙堆玩挖沙子或堆叠沙塔的游戏。
合作游戏──儿童游戏进入本阶段,则是属于高认知能力的游戏发展,游戏是有目的的,有一定的主题、具有领导者与被领导者、角色安排、游戏器材及游戏规则等,例如,躲避球、棒球等,需要同侪之间相互的分工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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