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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共江苏省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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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12: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创首发】




绑架监禁葛秀兰之子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83518部队军营






20050228日上午0715分,中共江苏省委在中共中央、中国人大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门口,对前往该处上访的赵宁臣上访再次实施了暴力绑架,使用一辆车牌号:苏AN-1399的面包车把赵宁臣押解至南京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暂时关押。







2005
0301日早晨0530分,中共江苏省委把赵宁臣秘密押离南京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并于当晚2040分把赵宁臣偷偷绑架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83518部队军营秘密监禁。——位于南京市渡江纪念碑向西500米。






赵宁臣被绑架至第83518部队军营后,中共江苏省委没收了赵宁臣全部私有物品,并强制搜查过赵宁臣身体之后,把赵宁臣监禁于一间不足8平米的小屋,直至赵宁臣被释放。






为了防止赵宁臣外逃,中共江苏省委还特地使用钢管封上了关押赵宁臣小屋的窗户。






为了迫害赵宁臣的精神和肉体,中共江苏省委从不允许赵宁臣吃饱饭,并且强迫赵宁臣使用看守人员使用过的从不洗涮的碗筷吃饭;夜晚不允许赵宁臣睡觉;经常辱骂,并暴力殴打赵宁臣。






由于中共江苏省委的迫害,赵宁臣被监禁期间天天胃痛、头痛、发烧,但从未得到过治疗。






监禁期间,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张莲珍)、中共南京市委、中共玄武区委、玄武区人民法院、玄武区检察院、玄武区公安分局等多次进入监禁赵宁臣的小屋,逼迫赵宁臣停止向中共中央、中国人大办公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反映母亲葛秀兰生前向党和国家反映的申诉事实,接受中共江苏省当局的一切枉法裁定、判决和决定。






因为赵宁臣不屈服中共江苏当局的流氓手段,于是遭到了中共江苏当局更加凶残的打击和迫害,每天天都在遭受着中共江苏当局非人道的虐待和侮辱……






20050326日,赵宁臣父亲赵德贤因为长期失去赵宁臣音讯,到北京寻找赵宁臣。






20050328日,赵德贤向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区分局和天桥派出所报案,请求北京警方对于赵宁臣的“失踪”予以立案。北京警方要求赵德贤先去中共江省委驻北京办事处打听赵宁臣下落。






到了中共江苏省委驻北京办事处,中共江苏省委矢口否认知道赵宁臣行踪,更不承认绑架过赵宁臣。






20050329日晚1810分,因为中共江苏省委明确表示没有绑架过赵宁臣,北京市公安局天桥派出赵宁臣的“失踪”正式作出了立案处理(办案民警:盛强民;警号:029681)。






20050413日中午1230分,中共江苏省委把赵宁臣偷偷押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83518部队军营,在南京市三牌楼大街之上把赵宁臣悄悄释放。






20050228日至20050413日,中共江苏省委从中共中央、中国人大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门口暴力绑架,并秘密监禁赵宁臣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83518部队共计45天整。






【备注】:



赵宁臣被秘密监禁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83518部队期间,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善良江苏省委干部把中共江苏省委19970324日至19980120日期间,诬陷、迫害赵宁臣母亲葛秀兰的档案材料(部分)悄悄放入了赵宁臣包中。据该(部分)档案材料显示: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信访局等多名高官参与了对葛秀兰的诬陷和迫害……






【详情证据材料,请见:http://gxlssdd.world.edoors.com/APTFE-eFWhs4






……






20070703日上午0940分,在中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监督之下,中共江苏省委、中共南京市委、中共玄武区委,及江苏各级法院、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被中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叫到中国人大信访局第603接待室,与葛秀兰之子赵宁臣,就葛秀兰生前身后向党和国家依法反映、申诉多年的关于中共江苏当局对葛秀兰、赵德贤、赵宁臣全家三口所实施的故意违法、犯罪侵权事实予以正式核实和对质:




当着中国人大领导之面,中共江苏省委及当局各部门领导对葛秀兰全部申诉材料指控全部申诉事实明确承认属实,无夸大不实之词,未提出只字异议。中共江苏省委、中国人大领导对受害人当场表示:“害你家的坏人已经下台了!这么多年来,你们家受委曲了!我们党和国家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会尽快对你家的问题依法作出公正处理”……




(然而,又一年多过去了,受害人全家却仍然继续遭受着中共江苏省的打击和迫害……)






电话:中国/025-85039910





手机:中国/13901596410






QQ670277520





E-mailgxlssdd@edoors.com




受害人:葛秀兰、赵德贤、赵宁臣



日期:20081101
附:




20070703日中共江苏当局在中国人大对质并承认全部申诉事实的申诉人五份申诉材料之——《关于中共江苏省委打击迫害申诉人葛秀兰、赵宁臣母子,并致葛秀兰死亡的补充申诉材料》http://gxlssdd.world.edoors.com/AWwDhOxZEhCw










【中共江苏人权报告网】http://gxlssdd.world.edoo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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