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江主席,
您好!来信收到。
非常感谢和欢迎贵党及您本人对过渡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在此中国社会即将变化的关键时刻,您和贵党的表态,实际就是公告天下:中华民族必须承载正义和良知而不是邪恶。您们能够以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为主,推动解体中共的力量迅速凝聚,而这股正义的力量将形成强大的合力,最终瓦解中共的邪恶统治。对此,我们坚信不疑,越来越多的人士也将坚信不疑。中国过渡政府在这次历史性的决战中,愿为大家探路开路,为大家驰骋风云而搭建舞台。
组建政党社团,是人的神圣权利。在目前的特殊情况下,更需要一份顶天立地的勇气和穿越层层迷雾、洞悉正邪的敏锐,方能做出如此正义之举。希望更多的有识之士,以勇气和胆量,行使自己的权利。
随函附上《中国过渡政府政党社团登记条例》,请您按《条例》提交申请。之后过渡政府的文件都将发送您一份,国内具体的行动方案亦会告知,以期共襄盛举。
总统办公室(总办)将负责和您联系具体事宜。
保持联系!
中国过渡政府
2008-11-2
www.ChinaInterimGov.org
Mail: PresidentOffice@ChinaInterimGov.org
1. 欢迎报名参加过渡政府工作人员培训:www.ufuture china.org.。
2. 中国过渡政府开设快速录用通道:http://chinainterimgov.org/cn/index.php?news=199
3. 中国过渡政府新闻发布会时间:北京时间每周晚一11点;参加方式:1.【Paltalk主房间】cig2008 ;2.【Skype转播房间】 +9900827049425752 (转播房间只能旁听,提问可
使用文字)
【C001-10163】
中国过渡政府:
我是中国人民革命党党主席大江,获悉中国过渡政府成立非常高兴。海外民运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太大起色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对中共抱有这样或那样的幻想,没有一个统一和团结的组织敢站到浪潮的前列。多年前彭明组建的中国联邦临时政府因其被捕而夭折,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一个敢跟中共叫板的组织。海外民运这么多年,一直很对"理论研究"、"开发民智"和"民主启蒙"乐此不疲。如果说中国的诗词的顶峰是唐宋的话,那么中国的"民主理论研究"可以说从八九民运至今的20年已达到登峰造极的"理论"高度。我们不再需要太多的"幕后理论"了,我们太需要走到"前台行动"。各种海外民运组织多如牛毛但"理论的巨人"和"行动的矮子"以及各怀心思、各自为阵的现状是中国的民主运动一直停滞不前。而中国过渡政府以其超人胆略和勇气站出来振臂高呼实在是难能可贵,对此,我以中国人民革命党主席的名义要求加入中国过渡政府,为民主自由中国的未来竭尽全力。
中 国 人 民 革 命 党
中 国 人 民 革 命 党 主席 大江
二 日 零 零八 年 十 月二十七日
附录:中国过渡政府政党社团登记条例
http://chinainterimgov.org/cn/index.php?news=92
本条例之目的
结 社自由是天赋人权,然而多年来中国民众这一自由权利被中共暴政所强行剥夺。本着对现代文明自由和人权的尊重,同时为了适应中国大陆政治及社会之变化,为了 满足组建中国公民社会之需求,中国过渡政府号召中国民众行使自由结社之权利,积极组建政党、广泛建立各类社团,形成公民社会以维护个人及群体之利益。这不 仅可有效进行维权抗暴并合力解体中共,也为未来中国之宪政架构创立社会基础。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民众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建立并活动的政党及社团。
一、申请登记流程
1. 发起人提交申请书。申请书须注明政党社团名称、吸收对象、成员的权利及义务、使命或活动宗旨、安全联系方式及负责人等。负责人可采用化名;
2. 申请登记通过审核后,将在中国过渡政府官方网站(www.chinainterimgov.org)和未来中国论坛(www.futurechinaforum.org)进行公示。
二、审核条件
1. 政党社团名称
1)名称应与政党社团之使命及活动宗旨相符合;
2)申请登记新成立之政党社团,尽可能不要使用已在境内或境外活动,但尚未登记之政党社团名称。此项规定是为尽可能避免不必要之名称冲突。
2. 使命及活动宗旨
1) 维护个人及群体正当利益且无害于公民健康和道德基础;
2) 禁止从事反人类、恐怖、暴力及色情活动;
3 ) 中共组织因长期宣扬反人类暴力思想及所犯累累罪行,被中国过渡政府视为反人类恐怖邪教组织,因此任何申请登记之政党社团禁止宣扬中共思想,不得支持及参于中共的活动。
3. 资格认定
1)年满18周岁的中国民众,包括符合中国过渡政府双重国籍法的人士;
2)由中共及其相关组织中的成员组建之任何政党社团,其成员须公开声明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否则该组织之申请登记不予批准。
三、管理措施
1. 目前属于特殊时期,鉴于安全需要,各政党社团具体运作、详细人数、活动具体地点等均无需公布,也无需对过渡政府汇报;
2. 过渡政府重要文件将抄送各政党社团;
3. 各政党社团成立后如与以上审核条件发生严重冲突,中国过渡政府视情况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其注册资格并进行公示。
中国过渡政府
2008-4-19 |
|